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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代会程序

2016-12-13 09:37:0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学校教代会程序(共9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附件三: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一、大...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学校教代会程序 第一篇

附件三: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以年级(或科组)、部门设选区,并分配名额。

代表名额一般占教职工数的3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

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校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教代会的代表。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十天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

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教代会的届次、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主要议题等内容。结合教代会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还应同时上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呈批表(一式两份)并取回批示。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报告教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1、核实到会人数。

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议程。

(1) 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 上级领导及有关方面致辞

(3) 校长作工作报告

(4) 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

(5) 总务主任作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6) 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7) 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8) 提案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

(9) 大会分组讨论

(10)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11)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

(12)教职工代表大会发言

(13)学校领导讲话

(14)宣布大会闭幕,奏《国歌》

以上议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减。

四、会后工作

1、教代会闭幕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2、会后15天内向区教育工会上报《教代会报表》。工会换届选举的应呈报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取回批复。

安定区八一中学校代会 2013年5月5日

召开教代会工作流程图

中学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学校教代会程序 第二篇

****中学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以年级(或科组)、部门设选区,并分配名额。代表名额一般占教职工数的3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

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校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教代会的代表。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十天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教代会的届次、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主要议题等内容。结合教代会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还应同时上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呈批表(一式两份)并取回批示。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报告教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1、核实到会人数。

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议程。

(1) 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 上级领导及有关方面致辞

(3) 校长作工作报告

(4) 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

(5)总务主任作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6) 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7) 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8) 提案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

(9) 大会分组讨论

(10)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11)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

(12)教职工代表大会发言

(13)学校领导讲话

(14)宣布大会闭幕,奏《国际歌》

以上议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减。

四、会后工作

1、教代会闭幕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2、会后15天内向区教育工会上报《教代会报表》。工会换届选举的应呈报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取回批复。

教代会基本程序
学校教代会程序 第三篇

教代会基本程序

发表时间:2005-10-11 08:28:40 编辑:匿名 点击/评论:4824/0

教代会预备会基本程序(以换届首次代表大会为例)

(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 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 选举大会主席团(休会片刻,主席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大会议题、议程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4) 通过大会议题及议程;

(5) 通过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大会主席团未选出之前,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选出之后,由大会主席团推派执行主席。另一种是教代会换届后,设立常任主席团(即届内各次教代会不重新选举主席团),届内历次代表大会预备会均由主席团主持。 教代会正式会议的基本程序

(1) 宣布大会开幕,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 上级领导或有关方面致辞;

(3) 校长做学校工作报告;

(4) 副校长做分管工作报告;

(5) 提交大会审议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6) 工会做教代会工作报告;

(7)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做提案工作报告;

(8) 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9) 教职工代表大会发言;

(10) 学校领导讲话;

(11) 宣布大会闭幕。

教代会正式会议的会期,一般来说,不少于四个单元。教代会正式会议期间安排一定的空隙时间,主要用于教职工代表讨论、主席团活动以及学校领导研究教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

福华小学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来源:福华小学 作者:刘琼 时间:2009-12-16 Tag: 点击:

705 福华小学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以年级(或科组)、部门设选区,并分配名额。代表名额一般占教职工数的3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

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校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教代会的代表。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十天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教代会的届次、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主要议题等内容。结合教代会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还应同时上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呈批表(一式两份)并取回批示。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报告教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1、核实到会人数。

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议程。

(1) 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 上级领导及有关方面致辞

(3) 校长作工作报告

(4) 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

(5) 总务主任作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6) 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7) 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8) 提案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

(9) 大会分组讨论

(10)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11)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

(12)教职工代表大会发言

(13)学校领导讲话

(14)宣布大会闭幕,奏《国际歌》

以上议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减。

四、会后工作

1、教代会闭幕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2、会后15天内向区教育工会上报《教代会报表》。工会换届选举的应呈报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取回批复。

学校教代会程序安排要点
学校教代会程序 第四篇

学校教代会程序安排要点

2006-4-10 20:15:50 阅读3091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要点

一、 教职工代表大会届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为每三到五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名称为:某某学校某届某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1、 非换届期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承担具体工作。换届时的筹备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或筹备组,下同)承担。筹委会由党委(党总支部、支部、下同)领导、日常具体组织工作可授权由工会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大会的中心议题、拟开会时间、代表构成、应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主要议案及表决方式等。

3、 根据中心议题征集大会提案。

4、 需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于会前一周发给代表,听取讨论意见并进行修改。

5、 拟定大会议程。发出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

通知。

三、 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代会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大会中心议题。

3、大会议程。

四、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与处理工作

1、提案的认定与提案内容。

提案:既提出问题又要分析问题,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方案,列为提案。

提案内容:从单位实际出发,按本届(次)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要求提出。

2、提案的立案与提案处理。

提案的立案:提出的提案必须填写提案表,每表要求由一人填写,一个提案内容,并有二人或二人以上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一式二份。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或提案小组,下同)审阅后正式立案。

提案处理:

(1)提案的审议和立案登记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以提案征集表为依据进行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要立案登记,然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分类,向行政汇报并转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

(2)职能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通过会议或提案表等反馈形式向提案人及所在代表团予以答复。

(3)所有提案处理之后,由职能负责签属意见并及时返回教代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4)对没有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到提意见和建议本人。

(5)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提案落实过程中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6)为提高提案质量,鼓励代表积极参与提案征集工作,可设立优秀提案奖励制度。

五、 教职工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确定

特邀代表:一般是离退休的校级领导、优秀教师、民主党派负责人等。

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院、系、部、处党政主要领导。

(1)特邀、列席代表的名额和具体人员名单由教代会常设委员会(在换届时由筹委会)在征求所在基层意见后决定。【学校教代会程序】

(2)特邀、列席代表的总数控制在代表总数的3%以内。

六、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1、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1)非换届期间的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各次会议。教代会换届时由教代会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2)换届时的大会主席团选举建议名单由筹委会提出,经党委讨论后确定。

(3)主席团成员由当选为教代会正式代表的各方面人员按规定的比例构成,包括校党政主要领导、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各代表团(组)长、一线教师等到有关人组成。

(4)根据需要,大会主席团可设秘书长,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5)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2、大会主席团职责

大会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

各次会议按分工实行执行主席负责制。具体职责是:

(1)主持会议。

(2)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3)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

(4)处理大会期间重要事项。

七、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议程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全体正式代表参加,同工会主【学校教代会程序】

持。

1、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通过替补代表(在教代会换届时通过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在换届时先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明确任务及职责。

(2)做好分工

4、大会审议通过正式会议议程和议题。

八、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前的工作。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教职工正式代表数。出席会议正式代表超过正式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开会。

2、介绍参加会议的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3、宣布大会议程。

(二)宣布开会:

1、致开幕词。

2、校长工作报告。

3、教代会工作报告。【学校教代会程序】

4、行政财务工作报告。

5、对提交大会审议的决心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宣布选举结果。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学校教代会程序 第五篇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一、筹备阶段 1、由工会向党组织写出召开教代会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时间、代表团的组成、提案送交的截止时间、筹备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2、经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向县教育工会上报“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并向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宣传动员;

3、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备工作小组(负责秘书、宣传、提案、会务、代表资格审查),履行相应职责; 4、做好提案的收集和审理;

5、协商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6、协商议定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提案、财务)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7、起草筹备工作报告; 8、大会的主题文件应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发到代表手中,以便代表充分发表意见。二、预备会议的一般程序

1、筹备组报告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

2、如召开代表大会的应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换届); 3、报告本次会议提案征集的情况; 4、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5、通过大会程序;

6、通过表决方式。

三、正式会议的一般程序

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2、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介绍领导和来宾; 4、宣布大会议程; 5、致开幕词;

6、领导、来宾致词;

7、行政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8、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他报告和方案; 9、分组讨论审议报告和方案; 10、主席团听取讨论情况的汇报;

11、对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进行表决; 12、通过大会决议; 13、评议干部;

14、致闭幕词;

15、奏国际歌,大会闭幕。

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中学关于召开 第二届二次工代会暨二届五次教职工大会

的申请报告

县教育局:

为了使萨尔塔木乡中学全体教职员工能够更好的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并维护学校及全校教职工的总体利益,我校特筹备召开第二届二次工代会暨二届五次教职工大会。会议拟讨论《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中学考勤制度》、《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中学教师评价方案》、《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中学职称评定方案》《班主任考评方案》《廉政建设制度》等。现在大会的前期筹备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 特向局领导提出开教代会的申请, 望批准为盼。

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中学工会

2011年10月13日

教代会提案表

注:1、填写提案表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2、提案人和附议人均应为正式代表;3、编号由提案委员会填写;4、提案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端正。

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中学召开教代会报告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于召开前两周报上级工会批复后存档。

教代会提案处理单

2015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学校教代会程序 第六篇

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筹备和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党、政、工共同组织,并得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为便于开展工作,成立由党、政、工参加的筹备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基本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会议阶段、会后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按《河北大学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学院党、政、工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召开本次教代会方案,并呈报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

方案的内容:

1.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大会的主要议程;

3.教职工代表的组成、名额及产生办法;

4.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及名额;

5.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6.大会会期及召开的日期;

7.其它事项。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的组成。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学院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学院教代会代表。

2.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含学校教代会代表)按下列比例产生:

教职工在50—100人,按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在101—200人,按35—25%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在200人以上,按25—20%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不足50人,一般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1)教职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或工会小组组长主持进行。

(2)根据各系、教研室或科室的教职工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应含出席校教代会的代表)。

(3)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通过民主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再经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选举产生。也可由教职工直接提名选举产生。选举会议需要有2/3以上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方能当选。

(4)各选举单位将选出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报学院教代会筹备小组,并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

1.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入会议议程,提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2.确定大会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

(1)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

(2)学院的各项改革;

(3)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4)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状况;

(5)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应突出一、两个问题。

四、征集提案工作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的内容

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本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不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3.征集提案程序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负责征集提案,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印发提案表进行征集。

五、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

1.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主席团人数可根据学院教职工代表人数多少自行确定,一般按代表总人数的10%至20%确定。主席团应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应占较大比例。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学院党、政、工共同协商,并在征求代表们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主席团组成方案和人选建议名单。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须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选举通过(选举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3.大会主席团不是权力机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会议组织领导核心。主席团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不能代替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六、起草大会文件材料

1.开幕词;

2.领导讲话;

3.院长工作报告;

4.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文本;

——学院发展规划

——学院财务工作

——各项改革方案

——规章、条例、制度等方案和说明

5.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七、拟定大会日程、议程

1.安排大会日程。大会日程即大会自始至终每项活动的时间顺序安排,通常以表格形式列出。如:

日期

时间

活动

【学校教代会程序】

方式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地点

2.拟定大会议程。分大会预备会议和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预备会议议程——

(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2)通过大会议程

(3)选举大会主席团

(4)通过或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议程——

1.致开幕词;

2.上级领导讲话;

3.院长作工作报告;

4.学院行政作有关专题报告;

5.分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6.分工会(或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报告;

7.大会有关选举工作;

8.通过大会决议、决定;

9.其他。

八、向学校党、政、工发出邀请和向教职工代表发出通知

第二阶段,会议期间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预备会议

1.预备会议,由学院分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教职工代表出席会议。

2.预备会议时间,根据会议内容来安排。一般情况可放在大会开幕式同一天提前半小时至一小时进行。

3.预备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第(七)项中的“预备会议议程”来安排。

4.预备会议表决形式,一般采用举手形式进行。

二、正式会议

1.正式会议,应根据会议内容分别召开几次全体代表会议。一般情况须召开两次全体代表会议,即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和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暨闭幕式。

2.正式会议主持人由主席团成员担任。主持人的确定和安排,须在主席团会议上通过。

3.出席正式会议的人员,除全体教职工代表外,邀请本院的不是教职工代表的有关人员,还邀请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4.每次全体代表大会的会议时间,视会议内容定。

5.正式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除开幕式应先唱(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闭幕式最后唱(奏)歌曲(自定)外,其它会议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 程序和内容”中的第(七)项 的“正式会议议程”来安排。

6.正式会议表决形式,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

三、大会主席团会议

1.在正式会议召开期间,大会主席团应根据情况召开若干次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应在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主要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和主持人,讨论通过其他有关事项。其余主席团会议是在大会进行过程中召开。

2.主席团会议主持人可由分工会主席或者主席团推选某一成员主持。

3.主席团主要职责及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提交大会的议题、议程;

(2)组织草拟大会的决议、决定;

(3)主持会议及组织大会期间各项活动;

(4)听取各代表团(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

(5)处理和决定大会期间其他重要问题。

四、代表团(组)会议

1.代表团(组)会议由代表团(组)长主持。

2.代表团(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和议题,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如代表人数比较少而没有组建代表团(组)时,可以全体代表一起或者临时划分几个小组进行讨论和活动。

第三阶段、会后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总结、报告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可用文字或口头向学校党委、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汇报本次代表大会的情况。

二、组织代表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1.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本次代表大会情况,大会的各项决议;

2.组织带领教职工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精神和所提出的任务;

3.听取了解教职工对代表大会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三、办理提案和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1.办理提案工作由学院行政和分工会负责进行。

2.落实提案程序

(1)学院行政是提案的主要落实者。教职工代表所提提案,经审核整理、分类立案后转交到学院行政。

(2)收到提案后,由学院行政领导组织召开提案落实会议,对提案逐条研究落实意见。要做到“四定”,即定落实单位、定承办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

(3)对每个提案的落实意见(即“四定”)及主管院长签署的意见,转院工会或提案小组,再通知给提案人,征求提案人对整改措施的意见。对不能落实的提案,要说明原因,同时退回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并转提案人。

(4)学院行政领导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作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

3.检查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组织教职工代表,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使提案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代表大会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2015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程序 第七篇

第1篇:幼儿园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流沟通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二、教代表培训制度。

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三、立卷归档制度。

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四、教代会评价制度。

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五、教代会的职权。

①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②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③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2篇:依法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中小学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学校组织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一、依法保障中小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制度参与管理的权利

(一)有关法律对教代会参与管理权利的规定

《宪法》规定了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的基本依据。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款:“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教育法》规定了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的基本内容。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三款:“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

《教师法》从保障教职工基本权利角度对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作出规定。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第五款: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工会法》从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的实施途径作出规定。第一章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七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一款:“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二)《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关于教代会职权的规定

1、审议建议权:主要是听取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三重一大”的相关事项等。

2、审议通过权:主要是审议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聘任制方案、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干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奖惩办法、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等与教职工工作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这些方案、办法和细则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和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通过的方案由校长颁布实施,未经审议和表决或经审议和表决未能通过的则不得实施。

3、讨论决定权:主要是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和其他事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讨论通过权的程序和规则要求与审议通过权相同。

4、评议监督权: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和测评学校领导干部,对被评议者年度考核等次、奖惩和任免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项职权相辅相成,构成教代会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和对学校管理实施监督两个方面的民主管理权利。

(三)校长负责制条件下中小学党组织、校长、教代会三者的关系

《北京市中小学党支部(总支)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是规范校长负责制,实现科学治校、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法规性文件。校长负责制条件下中小学党组织、校长、教代会三者的关系应体现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校长依法治校、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依法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学校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学校党组织、校长、教代会的共同责任。其一,教代会要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党组织要加强和改善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健全和规范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其二,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动员和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校长要尊重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其三,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载体,其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不可或缺性。学校党组织、校长、教代会三者依法运行,和谐

发展,才能构成现代学校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才能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

二、当前中小学教代会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偏颇,教代会法定地位尚未确立。依据“三个意见”,现在中小学管理体制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对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全面负责,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然而实际工作中,三者权利结构并不均衡,运行的仍是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一些学校领导并没有把教代会制度看作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内在动力,没有把教代会工作作为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工作日程。有的校领导甚至认为教代会工作仅仅是工会的事情。由于认识偏差,一些学校教代会的法定地位不明确,作用难发挥。

2、教代会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代表主体意识缺失。教代会由校长主持、讲话,书记强调、总结,工会主席考勤的情况不在少数,经常开成学习文件会、统一思想会、布置任务会。教代会工作的行政化倾向为学校领导违规操作、回避监督提供了“温床”。结果是,什么问题教代会审议通过、怎样审议通过,哪些问题在教代会公开、怎样公开,完全取决于校领导。一些敏感问题、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应公开的重大问题“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的领导以行政手段“吃”政策、“玩”程序,使教代会代表只能向领导意图倾斜。这样地被“民主”,真实意愿得不到表达,因此对教代会工作不热心、不用心,主体意识缺失,有时放弃权利。

3、教代会制度规则不明确、权力运行不通畅。一是程序规则不明确。如对议题性质的界定、表决通过的方式、产生分歧怎么办、行政违规操作怎么办,都缺乏明确规定。二是缺乏应有的协调职能。教代会工作难布置、决议难落实、难监控。三是参与不足,权力行使困难。仅就教代会的四项职权而言,第一项职权,即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审议学校发展与改革方案等,普遍行使得较好。第二、第三项职权,即审议通过或讨论决定以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基本规章制度和同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福利事项等,行使起来则会大打折扣。这些方面的制度和方案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即由行政领导颁布实施的情况时有发生。第四项职权,即对领导干部的评议和测评,因为“仅供参考”不公开,教代会代表只有草草打勾了事。

4、教代会工作质量不高,负面影响明显。由于一些学校领导忽视教代会制度建设,对教代会工作思想认识上不够端正,因而学校教代会工作质量不高,对学校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其一是教代会职权泛化。一些校领导为了推脱责任,转移矛盾,把不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的一些棘手事项交给教代会表决,比如人事安排、劳资争议、违纪处理问题等。这是行政对教代会的一种“御用”。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做“好人”还是做“恶人”,结果往往是会下许愿拉票,会上剑拔弩张,会后“硝烟”四起。群众之间、群众与代表之间、代表之间关系紧张。其二是教代会与校长关系紧张。教代会与校长争行政领导权,要求一切事项都要通过教代会,一切权力都要归属教代会。教代会成了代表与校长分庭抗礼的“战场”,会议经常开成批判会、顶牛会、扯皮会、牢骚会。

(二)原因分析

1、法律法规方面。校长是学校法人,其权利法律法规上有明确规定,居于强势地位。但至今为止尚无具体法律法规或条例对中小学教代会职权和职责作明确规定。即使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责任界定上也都存在明显缺陷,缺少对违法行为惩罚的规定。校长与教代会权利上的不均衡、不对等,导致教代会参与不够,监督不力。

2、制度方面。一是中小学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先天不足。在我国中小学管理体制中,一直都把教代会作为审议机构看待,其在学校管理中的权利和作用都缺少刚性规定。二是教代会民主管理没有真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往往依赖于校长个人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校长的民主观念和民主作风较强,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就大,反之,作用就小,甚至名存实亡。教代会的作用不是取决于“法治”,而是取决于“人治”。

3、学校领导方面。校长对自己定位不准,把校长定位为“我”,即校长等于“我”,不能从公权的角度去理解“我”是谁、代表谁、为了谁的问题。对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党的“依靠”方针缺乏正确认识,认为教代会是累赘、多余、“添堵”,影响自己对学校工作的全面负责。还有的校长私心作怪,在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上习惯于暗箱操作。由于思想认识上存在问题以及利益驱动,一些校长在学校一些重大问题上总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教代会,或想方设法绕开教代会,回避监督。

4、教职工群众方面。教职工群众缺乏主人翁责任感,对自己的主体地位缺乏应有的理解和认识,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由于在教代会代表产生程序和方法上不严谨、不严肃,运作上不认真、不规范,因而不能保证代表的质量。一些教代会代表政治素养、民主意识、政策水平偏低,缺乏参政议政能力和当家作主的激情。有的代表参会时,患得患失,“不想说”、“不敢说”、“说不好”,表决随大流,这些都给教代会工作质量造成消极影响。

三、发展创新,推进教代会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树立民主治校理念,强化教代会在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中的功能

校长负责制是一种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中,党支部、校长、教代会三个要件应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发挥教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功能,就是以教代会为平台和载体,将其它民主管理形式纳入教代会制度的活动框架和活动范围内,使教代会民主管理形式和学校其它管理形式相互补充,形成民主科学的管理机制。

一要使教代会成为筹划学校发展的智囊、民主管理的主体、和谐校园建设的载体。坚持学校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鼓励教职工建言献策,依法行使职权。二要拓展教代会的参与渠道和参与范围,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教职工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三要通过教代会对学校工作的有序参与,开阔教职工的工作视野,增强教职工的大局意识和创新精神,调动和保护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

一致去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四要通过教代会的审议通过权力,保证出台的各项制度合法、合情、合理。五要发挥教代会协调与沟通的作用,调整利益关系,化解人际矛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形成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人际关系与劳动关系。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充分尊重和保证教职工的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阳光、透明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二)健全完善教代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程序,保证教代会工作渠道畅通,运行到位

1、健全完善教代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是教代会依法产生和运行的依据,是确立教代会地位,发挥教代会作用的组织制度保障,要依法健全和完善,如代表选举产生制度、议题提出和审议制度、议案表决和落实制度、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会前会后报告制度等。教代会闭会期间也需要相应的制度支撑,以保证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因而可以建立教代会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教代会代表恳谈和合理化建议制度、教代会代表听证质询制度、教代会代表定期巡视调研制度等。

2、加强教代会程序化、规范化建设。第一,对程序性规则和关键性环节要作明确规定。如明确教代会代表对提交审议事项要有充分的讨论时间,有疑问的问题校长有义务解释;明确表决通过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明确教代会表决未通过的事项,校长不得组织实施等。第二,保证教代会代表在程序性规则制定过程中的知情权和主体作用。第三,强调程序的唯一性和不可变通性。民主管理要靠程序保证,民主监督主要是对程序的监督,程序上没有保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就会沦为“空中楼阁”。第四,教代会工作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性规则进行,对于规则内容的任何变动,都要经过教代会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否则无效。

3、弘扬民主精神,营造民主管理氛围。坚持教代会代表地位平等、权利平等。书记、校长的身份是“代表”,与所担任党政职务无关,只有“一票”的权力。教代会上讨论应是说理、探究、交流、和风细雨式的,要鼓励代表发表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书记校长不能混淆角色,滥用权力,动辄训人或强加于人。如果在教代会上有些问题分歧较大,或出现明显对立情绪,应暂停表决,考虑调整决策或决策执行力度,留有交流沟通、统筹协调余地。凡是教代会通过的议案和事项,不管书记校长意愿如何,都必须积极组织实施。此外,营造民主管理氛围还应体现在具体事务上,如召开教代会程序规则应当完备,监督机制应当健全,提案材料、审议材料应当规范,工作人员应当严肃认真。教代会会场要精心布置,庄严肃穆,让代表有一种当家作主的神圣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4、“自律”与“他律”结合,形成推进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合力。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把教代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学校目标管理和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之中。在考核学校发展规划、常规管理、创先争优、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时,要把教代会工作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依据。坚持定期对学校教代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应由上级党组织、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工会、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共同参与。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奖惩学校书记和校长的重要参照,从而促进学校党政领导关心、支持教代会工作,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使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创新教代会工作制度、工作模式,保证教代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1、创新工作制度,落实各项职权。(1)规范票决制度。凡是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制度、方案、办法等都必须实行票决。票决制的本质要求是保证教职工真实意愿的表达,所以要为教职工创设安全的投票环境,要“背靠背”,不能“肩并肩”。(2)规范教代会评议和测评干部制度。发挥教代会在干部选择上的“决定性”作用。选择是最好的制约,教职工有权选择自己的领导,包括校长。打破“权力垄断”,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根本体现,也是教职工对学校领导最根本或最终的制约。(3)规范校务公开制度。现在校务公开一般停留在结果公开上,这是不够的。要建立校务公开管理机制,对公开内容、程序、途径明确规定,规范管理,保证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全过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4)规范教代会工作评估制度。在会议代表资格、筹备情况、提案质量、程序履行、实施效果、材料归档及闭会期间相关工作等方面,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评估标准,形成科学的评估体系。

2、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1)对话形式。议案得到教职工的理解和信任才容易通过,才具有执行力。学校党政领导要善于通过对话和听证会与教代会代表沟通交流。这样可以将议案的政策背景、学校的实际情况、考虑问题的出发点等议清、议明、议深、议透。(2)问卷调查、预投票、逐条投票的形式。这些形式可以使学校领导对教职工代表的意见了解得更全面、更细致、更深入,修改议案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决策更合民情顺民意。(3)优秀提案评奖形式。教代会的工作质量决定于代表提案的质量,因此必须重视提案征集、立案、落实与反馈工作。优秀提案评比奖励可促进提案质量的提高,激发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创新工会工作机制,做好教代会日常工作。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解决工会工作重心问题是一个“关节点”。工会要去行政化,不能成为行政的附属,也不能仅仅成为“福利”“文体”工会。作为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工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与实施,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上。通过工作机制的创新,保证教代会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如可以通过落实教代会代表调研制度、咨询与沟通制度、代表检查与视察制度等,保证代表参政议政权利的持续性。要认真落实教代会宣传咨询委员会、提案征集委员会、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校务公开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工作委员会或专门工作小组的职责,使教代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成为“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四)提高教代会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

如果说教代会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是“硬件”,那么教代会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履职水平就是“软件”,只有软硬件和谐统一,才能提高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现在教代会代表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及履职水平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能依法参政议政。一些代表会上讨论热闹,但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却一问三不知,“于法无据”当然无效。二是不能有序参与。教代会在什么问题上行使怎样的职权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有些代表不管哪类问题都一味要求表决通过,好像不表决通过就是不民主。三是缺乏大局意识。个别代表不能着眼于学校发展,不能代表群众意见。四是不能出以公心。个别代表凡是不符合“我”的要求都排斥和反对,为“哥们”、“姐们”争利益。因此,要加强教代会代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教代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教代会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

党的十八大对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密切联系学校民主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和解决一些教代会制度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第3篇: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提高参政意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校务公开。依据《贵州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代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及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审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被评议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八条校长要积极支持教代会的工作,认真对待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执行和处理教代会作出的决议,认真处理代表的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四项职权。

第九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职权,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自觉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二)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

2、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不谋私利,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教代会代表名额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25%。校工会根据各组的教职工人数、工作性质、工作需要,按比例协商分配名额。

(二)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三)校工会确定各组代表名额和任职条件,由各分工会或小组负责主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经过半数的教职工同意方能当选为代表。

(四)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各组,以普通教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原则上不占各组代表的分配名额。

(五)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代表经审查确定以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六)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列席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二)对学校的工作有审议、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各级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大会决议的提案处理情况,必要时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四)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的建议。

(五)凡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的时间正常出勤待遇。

(六)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管理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代表应按时参加教代会会议,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的,要向大会请假。

(三)代表在校内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的活动;代表办理了退(离)休手续或调离学校,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

(四)代表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义务,经劝告无效者,可由选举单位二分之一以上教职工通过,予以撤换。

(五)代表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自动离职、被开除公职的取消其代表资格。

(六)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先进教师代表,教师应占多数。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有二分之一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校工会在教代会大会闭幕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机构的日常工作。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组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组长会议或组织代表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即会议筹备阶段、正式会议阶段和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基本程序。

(一)制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由校工会负责起草,内容包括: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议程、会期、提案征集、主要文件、组织机构、活动安排、会议经费预算等。

(二)成立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由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总支主要领导人担任,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三)教代会换届时。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起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四)确定大会议题。议题应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五)征集提案。征集提案是筹备阶段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1、提案内容,一是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二是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效益;四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五是有关建议;六是提案人(包括附议人)。

2、提案征集的过程。提案征集工作由工会或提案审查小组负责,其程序:一是在会议召开前半个月,通过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及各种渠道发布信息,公布本次大会征集提案的主要内容,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各代表组;二是以代表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征集提案。会议期间仍可继续征集提案。平时也可以征集提案。教职工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填写提案表,直接交校工会;三是由教职工代表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必须一案一事一表。提案可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由职工一人提出二人附议,填表后交职工代表大会立案。

3、提案审查立案。各代表组征集的提案送工会整理归类,并分别提出意见,由提案审查专门小组初审,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也可就部分提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再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正式确立为本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4、提案转办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后,由学校行政领导负责落实处理,其程序:一是由行政领导主持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二是具体落实提案,制定落实提案的具体措施;三是填写提案落实传递表;四是检查督促;五是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落实情况,对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六)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会议材料分会务材料和各专项材料。会务材料一般包括:大会主持词、大会议程、。大会日程表、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各代表组组成人员及代表组长名单、开幕词、闭幕词、会议决议等;各专项材料一般有: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职工提案审查报告、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集体合同、其它专门议题材料等。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基本程序。

在举行正式会议前,必须单行预备会议,由筹备组主持,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各代表小组组成及组长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一条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

(1)行政和工会制定传达,落实大会精神的计划和要求。

(2)各代表组负责向其所属部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校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

(4)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立提案审理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因工作需要,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组织、督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5)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制定有关条例、办法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6)专门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8)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遇急需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组组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

(9)遇到重大事项,经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报请党总支批准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10)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决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及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党支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4篇: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5)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2、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因此,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校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其工作制度是:

1、明确各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人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三、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研究和确定重大问题时,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确定以下事项:教代会职权的落实;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和修改;教代会大会召开的日期、议题、换届选举内容等。它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并可以视会议内容的需要,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会议决议(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建立必要的会议记录和档案;凡讨论确定的问题,必须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确认。

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制度

所谓提案,就是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按照每次大会的议题,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交大会讨论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几个人或以单位集体的名义提出。作为教代会的提案,它与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同。1、它关系到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是个别人的一般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对学校领导人员个人的一般批评和意见;2、它的提出应有一定的规范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题(即案由)、理由

、整改的措施和办法等;3、它的处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一般都要经过教代会进行审核、立案讨论。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加强和广大教职工的密切联系,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1、提案征集制度

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酝酿和提交提案;要向代表介绍学校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方便;要印制统一的提案表(见下表),然后交提案人认真填写。一事一案,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它要经过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2、提案处理落实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方面,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并将提案表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过同意,暂缓或停止执行。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五、教代会工作汇报和研究制度

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的负责人,经常向学校党组织汇报教代会工作的情况,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协同配合。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提请由党组织出面,召集党、政、工的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学校党、政、工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要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校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时,由党组织临时召集联席会,研究情况,采取对策,使问题得到时、妥善的解决。

六、教代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一项制度,行使一定的权力,因此必须对其组织和运行作出必要的规定,使其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个过程就是教代会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要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教代会的组织和运行主要不应先靠人来保证,而应靠相应的制度来保证。要使教代会在职权上得到落实,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在效用上得到充分发挥。真正成为一项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制度。

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

1、必须依法建立教代会;

2、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定期召开教代会;

3、必须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

4、在教代会大会闭会期间,按规定方式发挥作用;

5、教代会具有健全得力的工作机构。

第5篇:张家港外国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规定》精神,为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集中群众智慧办好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下同)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依法治校和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条:教代会接受学校党支部的领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教改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职责,学校办公纪律等规章制度。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七条: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校长提出质疑和建议。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时,由学校党组织会同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工会协调。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八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以教研组(年级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全体职工负责,选举单位有权监督和撤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代表的构成要以教师为主体,同时也要照顾到学校各类工作人员,教师代表不应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教职工代表分小学部、中学语文组、中学数学组、中学英语组、中学物理组、中学生化组、中学政史地组、体育艺术组、行政后勤组等九个小组,并推选出组长一名。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参加学校决策的讨论。

三、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学校行政领导人的询问。

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三个代表”思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如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积极参加教代会各项活动,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起表率作用。

第十二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其中教师应超过半数。

第十四条: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教代会应当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学质量,培育人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六条: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形成决议的事项,未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精干的临时性专门小组,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议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但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各专门小组对教代会负责。

第十九条: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召开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报告下一次教代会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教代会和工会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它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

二、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组织工作;

三、主持教代会各组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提案处理情况,发动教职工落实大会决议;

五、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代表的正常权益;

七、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张家港外国语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2015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教代会程序 第八篇

方案一: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市直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扎实开展,实现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化校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深化校务公开,实现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学校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各学校(单位)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荆教监〔20xx〕4号)、荆门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荆门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指导文本(第一版)>的通知》(荆校开办〔20xx〕1号)、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印发<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检公报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教工〔20xx〕7号)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印发<荆门市关于实行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荆教监〔20xx〕 5号)等文件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

建立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展校务公开内容、创新校务公开形式、规范校务公开程序、提升校务公开实效,实现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到2015年底,市直各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检“达标单位”达到100%,其中“示范单位”达到20%以上,“优秀单位”达到3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专班,制定方案(20xx年5月中旬-20xx年6月中旬)。

成立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樊雁同志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党委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荆门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工会,具体负责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制定并出台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校务公开工作。

(二)宣传发动,学习培训(20xx年6月下旬)。

召开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培训暨阶段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学习培训,武装骨干力量,全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推进(20xx年7月-2015年12月)。

1、20xx年7月-20xx年8月,各学校(单位)分别成立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教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2、20xx年9月-20xx年12月,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各学校(单位)根据《荆门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规范教代会操作程序和运行程序,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实现教代会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3、20xx年9月-2015年12月,加强校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校务公开内容规范化。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荆教监〔20xx〕4号)的要求,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的要点、教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确立校务公开内容;二是校务公开形式规范化。重点加强“一箱、两栏、三网、四会”(即校长信箱,对内对外公开栏,广播、电视、校园网,教代会、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民主议事会、教职工听证会)的建设,规范校务公开形式。三是校务公开程序规范化。按照《荆门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指导文本(第一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现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化。

(四)检查考评,总结表彰。

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班按照《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检公报制度实施办法》(荆教工〔20xx〕7号)的要求,根据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安排,分别对各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检查和年度考评,适时召开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同时,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实施校务公开的学校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负责主抓,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教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为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实施校务公开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校园和谐氛围的重要抓手。各学校(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讲究工作实效,全面实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对各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学校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各学校(单位)党、政、纪、工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职工群众负责的态度,从学校实际出发,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要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努力开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方案二: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教育实际,现就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上级进行了校长职级制、教师合同聘任制、教师职称评聘结合以及按照生均拨款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最大限度地还权于学校,依法确立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教育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但是,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必须是广大教师依法享有充分民主的制度,并有效地体现在决策、管理、监督各个环节上。随着校长职级制等制度的实施,有些校长由于缺乏对现代学校制度的正确认识,只要权力,不要监督;一些教师缺乏当家作主的自觉性、主动性,只对涉及个人利益的事情感兴趣,甚至只要权利,不尽义务。事实证明,改革越深入,学校民主建设越迫切。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增强学校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教师是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主体,没有广大教师的参与,我们推行的各项改革就难以达到预期目的,事业就会失去发展的原动力。只有让广大教师人人依法享有充分民主,才能调动每一位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生第二”、“让每位教师感到重要”应成为学校校长必须牢记的重要理念。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同推行校长职级制、教师合同聘任制相配套,客观上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只有强有力的监督制度作保证,才能维护和发展好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创学校民主建设新局面

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必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完善制度,创新载体,不断注入新的内容,激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完善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实行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

1.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要把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大型基本建设、教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必须广泛征求代表意见,汇集集体智慧,并履行严格的表决程序,凡是学校教代会未通过的上述事项,校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施行。

2.严格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应按照以下程序运作:(1)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2)依法民主选举教职工代表(不足60人的学校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并确定代表(与会人员)资格;制定会议日程。(3)校长作工作报告,提交需大会审议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重要说明等;收集教职工提案。(4)对校长报告等组织审议,汇集意见,修改完善;对教职工提案进行筛选确定。(5)对校长报告等组织投票表决。(6)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方案,由校长公布实施。

3.严肃会议组织、召开的纪律。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要召开一至二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时,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教代会。教代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直接向校长提出建议或报告上级工会,在未做出新的决定之前,要执行校长的决定,维护权威。校长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时,要由学校党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教代会闭会期间,教职工代表所提意见或建议,校长无论采纳与否,都要在一周内予以答复,不得敷衍塞责。要把教代会召开的情况纳入对校长任期考核之中,作为评定校长职级的重要内容。对严重违背教代会召开的有关规定、肆意侵犯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校长要严肃处理。

(二)坚持做好校务公开。实行校务公开,是深化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有助于扩大教职工知情权,促进校长依法、公正办事。

1.突出校务公开的重点。除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应重点公开以下内容:学校办学方向、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重大改革方案等规划计划类;学校机构设置、招工聘干、职称评定、党员发展等组织人事类;学校重大工程建设投资、基建工程招标等工程建设类;年度财务预决算以及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临时性开支,(具体多大数额,由各县市区确定)等财务支出类(临时性开支应经学校理财小组讨论审议后列支);教师外出考察、进修培训类;优秀教师(班主任)、教学能手、特级教师以及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评选表彰类;工资晋升、奖金分配、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慰问金发放和教职工住房分配等福利待遇类;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民主评议校级和中层干部情况等。

在校内公开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有:学校收费依据、标准及使用情况;学校招生、毕业生升学与择校生招收情况;学生校服、取暖、饮水等费用收支情况;各类奖(助)学金发放情况等。

2.丰富校务公开的形式。要采取多种公开手段,把校务公开工作做实做活,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栏、校报等基本形式,当地媒体以及校情发布会、重要事项通报会,校长接待日、校园网等辅助形式。

3.严肃校务公开的纪律。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保证校务公开内容不漏项、不走过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公开从真、内容从全、监督从实”,确保校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的规范。对涉及教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原则事项,不仅要公开项目名称、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政策法规和基本精神,最大限度地满足教职工的知情权。 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使校务公开主体到位,内容规范,注重实效,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创新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地民主评议干部。既要包括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又要突出业绩这个重点,减少主观项目。同时注重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评议。评议中要创新机制,引入社会因素。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要组织评议一至二次。要严把参加人员和投票方式等关口,参加投票人员一律由考评小组在考评之前从教职工中随机确定,填票、投票时确保当事人独立自主。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偏差和失真,确保评议结果准确、可靠。对信任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再聘用。对在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打击迫害持不同意见者,不论涉及什么人,都将严肃处理。

(四)建立教师代表参与的经济审计制度。在对学校经济状况进行审计时,应当积极吸收教师代表参加。各学校要在工会组织内建立后备人选库,推选品德高尚、能力较强的教师代表兼任审计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二至三年进行一次轮换。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从后备人选中随机抽取参与审计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学校民主建设健康发展

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各学校都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定期研究解决学校民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定工作方向、目标和原则。

要把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倾听教职工的建议与呼声,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要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校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活动制度等,促进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运行。

方案三: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加强学校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程,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民主治校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办学效益,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树立学校勤政、务实、文明的良好形象。根据《伊宁市民主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标准》,结合我校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省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伊宁市民主示范学校创建标准》,以推进我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充实内容,务求实效,全面提升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 创建内容

1.牢固树立民主办学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的办学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尊重教师的劳动和创造,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完善民主管理体制。坚持民主治校方针,实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定,领导班子作风民主,民主渠道畅通、氛围浓厚,民主管理透明。

3、坚持教代会制度。每学期定期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落实重大改革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4、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全面实施,坚持校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使教职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工会组织要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地化解矛盾,实现无上访事件发生。

6、构建和谐校园。努力为师生创建舒适、优美、宽松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保证师生心情舒畅,教学秩序稳定,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三、组织机构

组 长:卓勒德拜

副组长:帕提古丽

成 员:校委会成员

具体分工:

1、校长努尔旦艾力同志负责整体创建民主管理示范学校的工作。

2、支部书记海那尔同志负责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召开教代会,负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完善民主管理体制,教师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讨论、完善、教学活动的实施,教师评优的公开。

4、政教主任努尔旦阿吉同志负责学校建设规划、发展目标、基建项目招、投标、承包协议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情况的公开。负责岗位责任制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晋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开。

6、教导主任阿曼吐尔同志负责各种值班岗位的管理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公开、学生代表会的召开。

7、总务主任欢尼西同志负责学年度财务收支和预决算情况,教职工福利、奖金补贴,贫困生救助实施的公开。

8、少先队铺导员加孜拉同志负责学生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宿舍、各类先进个人,单项活动评优等的公开。

四、目标任务

加强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筑堡垒创先进党组织,争优秀提升师德师风水平,争上游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以争先进为目标,着力抓好教代会制度建设、拓展校务公开、规范民主评议和完善监督机制等四项重点工作。要力争用一年时间使教职工对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民主管理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要在校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的延伸方面实现新突破,要使民主评议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方面迈上新台阶,要在推进教代会等民主管理方面探索新途径,努力把民主管理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五、方法措施

㈠、打牢基础,落实职权,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

教代会是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要把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现阶段要重点抓好教代会的组织整顿、教代会工作内容的扩充和程序的规范,切实维护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

第一,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教代会制度。要按照《工会章程》按时换届或增补教职工代表。

第二,认真做好教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和教代会的领导,指导工会按照规定的比例和程序,选举好教职工代表。坚决杜绝不按程序产生“教职工代表”的现象,确保把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精、参政议政能力强、作风正派且群众基础好的教职工选出并充实到教职工代表的队伍中来。教代会的选举和对重大问题的表决都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以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代表的意愿。

第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章立制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完善《教代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和活动制度,使工会和教代会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教代会要按学期或按学年定时召开。切实发挥好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的职能作用。

第四,进一步充实工作内容,落实教代会职权。凡是属教代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一律向教职工群众公开,提交教代会审议或决定,未经教代会审议的不予实施,未经教代会通过的视为无效。学校的党政领导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主动地把教职工所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确保教代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到实处。

第五,切实加强对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由于民主管理内容的拓展和教职工代表的更新,教职工代表的素质亟待提高,为此,学校工会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代表培训计划和措施,定期对教职工代表进行培训,并为教职工代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以提高代表们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

㈡、与时俱进,规范提高,推动校务公开再上新台阶 校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巩固中提升,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现阶段的校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在公开内容的拓展、公开领域的延伸、公开程序的规范、公开质量的提高、公开成效的体现上下功夫。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学校党政领导要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深刻认识和全面理解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校务公开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校长是第一执行人,工会是第一监督人,教职工群众是第一评判人”的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要结合自身实际,实行校务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分工具体,责任到人。做到工作有人布置,措施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工作有人推进。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为提高校务公开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范围、档案的六规范。目前尤其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规范:①公开项目的关键环节规范,凡能事前公开的要尽量做到事前公开;②公开项目的运行程序规范,每项公开项目从提出、审核、审议、教职工意见反馈、整改、归档等都要实行规范化管理;③公开项目的责任规范,实行项目负责制。

第三,强化监督机制,务求工作实效。学校将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要经常性地对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投诉是否得到落实等进行监督,确保教职工民主权力得到落实。

第四,学校将不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教职工民意测评,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2016职业学校教代会闭幕词
学校教代会程序 第九篇

职业学校教代会闭幕词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校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主席团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与会代了。

表的共同努力,现已顺利地完成了各项预定的任务,即将闭幕这次教代会是在全校师生深人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五三一讲话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加快实施学校发展规划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尽管会期只有一天半,但会议内容比较丰富,安排紧凑,效率较高。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全面审议了学校工作报告,认真听取了校领导的述职,讨论通过了《×××中管理制度》、《×××中发展总体规划》和《×××中校训、校风、学风、教风》以及《×××中培养青年教师一三五工程计划》,提出了许多有利于深化学校改革和加快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提案。这次会议既是一个民-主团结、集思广益的群英会,也是一个振奋精神、创造××中辉煌的誓师会。它必将在我校的发展史上产生重大的影响。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本组织珍式,我们一定要自觉地按照刚刚通过的《×××中管理制度》的有关定,着眼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具体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和逐步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地处理好学校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自觉地维护教工代表大会的权威和教代会代表的权利,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推动依治校;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学校教育和教学任务的顺完成,努力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取在三年期间把我校真正办成具有×中特色的省二级重直点学。

各位代表,这次会议所审议和通过的学校今后三年发展规划的决议,对今后学校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艰巨的任务,我们全体代表一定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为实现教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希望全体教代会代表坚定地继续贯彻执行改革、发展、稳定的方针,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勇于进取、热爱学校、顾全大局的奉献精神;继续认真贯彻《师德规范》和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校风;继续严格执行从严治校所必需的规章制度,为振兴学校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为共创××教育更辉煌的明天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体代表在新学年取得更大成绩!

祝全体代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职业学校教代会闭幕词 [篇2]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校七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区教育局工会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经过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列席代表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本次大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开拓思路、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的目的。与会的各位代表心系学校的发展与未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大会充分发挥了教职工大会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职能作用,是全体代表、老师民-主团结的大会,振奋人心的大会,是2016年新学年我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实现大发展的战前动员会。

大会听取并通过了校长****同志代表学校作的《抓管理、促和-谐、以创新、求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十分中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工会****同志做的工会工作报告,对一年来的工会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同志做的财务工作报告,对我校2016年的财务工作做了细致的说明。各位代表发表的建议和意见,对于最大限度地完善和健全竞争和激励机制,加快我校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教育局****亲临大会祝贺,***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我们的工会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本次大会之所以能取得圆满成功,是全体代表对学校发展的高度责任心的结果,是代表们以饱满的热情和主人翁的姿态,从学校的工作重心和发展大局出发,当家作主能力的体现。它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提升自身整体素质,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为此,我代表学校对各位与会代表表示中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这次大会马上就要闭幕了。相信这次教代会的成功召开,必将对我校的全面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会上通过的决议,会后将要逐步贯彻落实到学校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去。希望广大教师要进一步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办好学校、人人有责的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争创一流的业绩。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群策群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钢城双泉路学校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各位代表和与会的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2016年春节愉快!

谢谢大家!2016年1月8日

职业学校教代会闭幕词 [篇3]

同志们:

按照县局领导班子的安排,我们圆满完成了2016年工作动员大会的各项议程。在今天的会议上,××书记作了题为《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强化管理,团结奋进,努力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在新的一年里稳步发展》的动员讲话,明确了新的一年中,我们××年县局的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明确了全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和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对党员、干部和全局职工的四点要求;××局长通报了全局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和值班情况;各部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志对我们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期望与要求。

今天的会议,是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明确目标、团结奋进的大会。会议上各位领导的讲话都十分重要,安排的工作任务也十分艰巨,对我们的期望也很高。望全体同志要以高度的执行力切实抓好对会议精神的落实,深入理解县局的工作思路,自觉把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统一到县局的总体要求和任务中来。为此,我讲以下三点意见:版权所有

1、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抓好全年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贯彻落实,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今天部门负责人的表态发言,积极思考、认真部署好本部门全年的工作。

2、一年之计在于春。各部门要在认真思考和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当前工作任务,抓好职工教育、安全稳定、生产经营等主要工作,完善岗位职责、制度和工作程序,为全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奠定坚实基础。

3、按照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企业的要求,各部门要着力抓好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的提高,进一步解决好当前群众和基层职工关注关心的一些突出问题,努力推进我们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当我们总结回顾××年工作的时候,能为我们全年所作的工作多一些欣慰,少一些遗憾。

同志们,我们××年的目标已经确定,任务已经明确。全体干部职工要在县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按照既定的部署,按照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点,以“改革、发展、管理、提高”统领全局,进一步加强团结、振奋精神,信心百倍地投入到构建和-谐企业、推进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地方电力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

职业学校教代会闭幕词 [篇4]

尊敬的学校的各位代表:

锦溪学校职工代表大会经过代表们较长时间的充分讨论,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在学校行政和大会主席团多次广泛认真听取教师们的意见之后,今天表决通过了《锦溪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圆满地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此,我谨代表学校党支部、学校行政对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全体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议期间,教师们满怀豪情,以主人翁的姿态,对学校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代表们自始至终畅所欲言,气氛和-谐,充分说明了代表们参政议政意识强,关心学校工作,情系学校、心系学校的未来与发展,这是一次发扬民-主、精诚团结的大会,是一次解放思想、献计献策的大会。

这次大会本着实事求是,求大同存小异,顾全大局的原则和一切为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宗旨,充分发挥了教职工大会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职能作用.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学校的各项重要决策才能更民-主化,更科学化,更能代表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 代表们,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比起以往,我校各项工作都有了较大进步,可与其他学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更何况在学校的发展道路上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困难,但我们相信:在全校教职工同心同德、脚踏实地、勤奋工作下,我们一定可以战胜前进中的任何困难,一定能够实现学校的办学规划。

一个国家讲综合国力,一所学校讲综合校力。学校的综合校力除良好的办学条件外,还应有一支政治思想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还应包括一种精神力。这种精神力包括教育力、舆-论力、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如果广大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过硬了,如果广大教职工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了,我想我们铁坡小学在中方县乃至怀化市的学校中应有她的一席之地。

各位代表,这次大会马上就要闭幕了,会上形成的决议,会后将要逐步贯彻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我们希望全体教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办好学校、人人有责的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素质教育,理直气壮的强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我宣布:锦溪学校2008年教职工大会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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