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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2016-12-20 11:07: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共6篇)9月1日起,北京市可以缴纳明年居民社保啦9月1日起,北京市可以缴纳明年居民医保啦8月29日,北京是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透露这次的参保缴费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日30日。据了解,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银行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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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北京市可以缴纳明年居民社保啦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第一篇

9月1日起,北京市可以缴纳明年居民医保啦

8月29日,北京是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透露这次的参保缴费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日30日。

据了解,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参保期限的每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类学校与托幼机构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凡符合个人免缴费条件且继续参保的各类人员,持民政等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或确认的书面说明到参保单位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则由民政部门或监护人代为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

缴费标准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

◆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北京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提示,使用个人结算账户为“医扣”借记卡缴纳医保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保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

医保社保,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同时这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与个人一起缴纳的社会福利制度,需要个人和企业一起执行。现在人人参保的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一些自由职业者,或者因为某些原因断缴过一段时间社保的人,如有需要的话可以登录快法务网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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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第二篇

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往年7月至11月是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而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调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变了,缴费标准也作出了调整。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要交多少钱?怎么交?

一、2017年度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个人部分每人缴纳9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30元。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每人缴纳18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30元。

(三)国家财政补助少年儿童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每人500元。补助非从业居民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人员每人59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后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个人部分外,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例如逾期缴费成人需补缴个人18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620元;少年儿童需补缴个人9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530元。

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缴费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农行客服电话95599查询)。

四、缴费查询

居民缴费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

五、缴费方式

我市参保居民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可采取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缴纳。在中国工商银行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缴费,即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个人网上银行缴费、WAP手机银行缴费和查询缴费机缴费。

完成缴费的居民,如需缴费凭证,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与缴费银行指定网点联系,打印缴费凭证。

最后提醒大家,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仅剩20天了,逾期交费除要缴纳个人部分,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要缴费的别错过了。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新政使用指南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第三篇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新政使用指南

2015-07-20 10:27:17 金柚网 分享

金柚网医疗保险早报: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及补贴

2015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不低于360元。

三、缴费时间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201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时间为2015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特殊原因延迟参保时间。因特殊原因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可延长至2015年2月28日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2015年2月28日一律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事宜。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其父母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根据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度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不享受当年度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四、参保方法

居民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申报参加居民医保,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其所属村(居)委会负责参保信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息采集、材料初审、费用代收代缴等工作。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及各企业的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到单位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

五、补偿政策

1、2015年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限额为120元,结余部分转入下年。

2、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一级每次200元、二级每次500元、三级每次1000元。市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80% (实行基药单位为90%)、二级65%、三级55%。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同时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个人不另外缴费。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3、门诊慢性病实行准入和定点限额管理制度。经认定对患肺源性心脏病、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银屑病、溃疡性结肠炎、肺结核(两年有效期)、脑出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前列腺增生、糖尿病(并发症)、颈腰椎病(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冠心病、高血压、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强直性脊柱炎)、甲亢、甲低、慢性肝炎(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垂体瘤(催乳素瘤)、帕金森氏病、肝豆状核变性、垂体性侏儒症、癫痫、硬化病、重症肌无力、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苯丙酮尿症(不含6周岁以下免费治疗者)等30个病种的参保居民,累计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患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支付比例为60%。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

4、参保居民因患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等特殊病种,经县级经办机构批准,到具备诊

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须单独确定公布)门诊就医治疗,累计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为70%,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到市外就诊,应由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报县医保办备案。参保居民在异地或因急、危病症需住院(转院)治疗的,应当自住院(转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急诊门诊病历等,按上述规定到县医保办补办相关手续。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支付比例为45%,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支付比例为35%。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孕产妇,其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自然顺产每人500元、剖宫产手术每人1000元定额。单纯性白内障手术治疗每人单眼700元、双眼1400元定额。

7、参保居民发生的无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第三人)的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须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公安交警、单位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县医保办认定符合居民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其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40%后,剩佘部分按照相应医院级别和待遇标准支付。

8、参保居民在不具备即时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含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居民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应及时持有关资料到参保地人社所办理审核报销手续,最迟应于次年2月底以前上报,逾期不再办理。

六、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

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文章关键词: 2015年 城镇居民 医保新政 使用指南

参保大体需要以下材料:1寸免冠彩照2张,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参保人页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家庭成员在中(按户口本上的人员)其他不需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证明(比如城镇职工医保卡复印件)等,填参保登记表(在社区填就可)。

参保资料具体请咨询当地经办部门(比如医保中心、社区)。

办理办法编辑

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 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 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 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 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主要区别编辑

与职工医保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医保补助编辑

2013年

城镇居民医保明起开始缴费 儿童标准提高到50元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第四篇

城镇居民医保明起开始缴费 儿童标准提高到50元

西安晚报[微博]2015-06-30 07:16

我要分享

6

本报讯 从7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要缴费了。根据国家标准,今年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从以前的每人30元提高到50元。此外,今年居民在银行缴费完毕后,不用再去社区贴花了,更加方便。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预计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206万人,涉及全市16个区县、开发区,近800个社区。缴费时间为7月1日至11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全年。

今年的少年儿童的缴费标准有所提高,从以前的每人30元提高到5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20元。“这是根据国家标准提高的,相应的财政补贴和享受的待遇也提高了。”工作人员说。

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缴纳18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20元。

今年居民医保缴费比往年方便了很多,缴费网点数量增加了4倍,从原来的1家银行、100多个网点增加到3家银行、400多个网点。居民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均可缴费。市民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询,或拨打各银行客服电话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查询。

今年还取消了居民医保参保贴花环节,居民缴费后不用再去贴花,就能享受相应待遇期的医保待遇,既让参保群众少跑路,也减小了基层经办机构的压力。

本组稿件由记者郭欣采写

这些要知道

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 “四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4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300%即14124元,下限为:2014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60%即2825元。

■工资总额大于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今年“四险”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应大于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4年本人实际收入为准;

个人缴费基数高于14124元的,以14124元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低于2825元的,以2825元作为缴费基数。

实际收入处于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收入确定缴费基数。【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四险”中,除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需个人缴费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确定后,单位和个人按照各险种规定的比例进行缴费。

什么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17年1月1日起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金柚网】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第五篇

【金柚网导读】什么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医疗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近日我市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统一政策标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打破城乡差别和居民身份界限,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近年来,随着省、市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保障范围的扩大,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医保制度不同、基金分池运作、业务分块管理带来的矛盾和弊端日益凸显。同时,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较小,不能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两项制度“并轨”后,我市将建立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三位一体”保障体系。

在城乡居居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实施市级统筹,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险待遇、医保目录、协议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在此基础上,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将合并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将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实行市级统筹,提高大病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方面,建立全市统一的贫困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筹资渠道、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的“四个统一”。此外,我市还将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政策体系。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整合将于6月30日前完成。整合后统一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管理。从明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统一执行现行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其中药品目录达到2397个,比原新农合扩大1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将达到75%,实际报销比例在62%左右。【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据了解,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将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全市总计520万人左右。

城乡居民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理赔工作全面展开

上个月,区政府出资250万元,按照每年人均约14元的标准,为全区约18万2016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员买单,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目前,保险理赔工作已全面展开。

据介绍,按照城乡居民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协议,参保人在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Ⅲ度烧伤时,在扣除已经从医保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外,按照最高20000元的标准予以赔付;在意外伤害住院时,也可另外获得最高1800元的赔付。对2016年1月1日至该协议签订之日投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案件,立即启动追溯赔偿机制。

区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理赔分为三种情况,所需的材料也有所差别。“区内设立了3家固定受理服务网点,并建立了一支理赔服务团队,北仑区域内每个街道、乡镇有专人负责。”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参保人员可以选择请服务人员上门收单或前往业务受理点的方式递交理赔资料,一般理赔案件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赔付。

该负责人介绍,《北仑区城乡居民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理赔须知》已上传至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理赔所需资料、服务人员、服务网点都进行了明确,参保居民如需办理理赔事项,可上网查询后,备齐相关材料,到指定网点进行办理。下一步,区医保中心将联合保险公司深入各街道、镇进行政策宣传和资料发放,确保政策家喻户晓,优化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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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错过2017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交缴费时间怎么办 第六篇

##第1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XX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XX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计报表,不仅使自身更直观地掌握全年工作动态,而且使上级业务部门更进一步地了解我中心的工作情况。

7、新老农保合并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我们对老农保的台账和基金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核对无误的人员按照新农保导入业务系统电子表格模板做好电子表格,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账户,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信息核对进行中。

8、业务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标准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要求,开发了业务档案管理软件,实行了一人一袋的管理办法,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12、30万人,截止目前整理了90000余份档案,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创优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宣传上,尽管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但也有极少数城乡居民认识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在认识上还有误区,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解疑释惑,让他们真正理解城乡居民政策的重要意义。

2、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存在开户银行开在市级“潞丰支行”的问题,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保费征缴和待遇领取。诚恳的请求上级部门能尽快给我们解决社会保障卡的问题,以便我们早日实现应用社会保障卡推进工作,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运行。

三、20XX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

1、咬定工作目标,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员全覆盖,提高扩面、保费收缴是着重点。城乡居保参保覆盖人群广、保费征缴任务大,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参保率,竭尽全力做好征缴扩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任务。

2、全面推进经办管理信息化,加快社保卡应用。

信息化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保障,按照金保工程要求,为了确保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访问和信息网络安全交换,我们在使用专线联网延伸到乡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将网络专线延伸到各行政村,并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代扣、代缴和代发,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创优达标。

按照全省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中的组织管理、设施管理、专业建设、利用服务等方面标准进行完善,争取年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创优达标。

总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推动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惠民工程,也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2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今年,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乡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参保任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今年全乡16至59岁人员参加城乡养老保险人数达3643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33、09万元,参保率达97、58%。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通过会议、横幅、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我们帮群众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

(二)规范管理,抓好服务。制定了参保流程图、待遇审批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把参保资格审核关。以村组为单位统一收缴,先打入乡社保专用账户,再由乡财政所定时存入市社保基金指定账户,确保基金安全。参加农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严格档案管理,确保不漏一人。对年满60周岁的及时概予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对已死亡的人员,及时协助其家属办理保费退费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乡有一些村民全家都外出打工,导致参保联系不上或者错过了参保时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在抓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彝族年外出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大对外出人员的宣传力度。

2、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的运用及管理,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尽管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相信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乡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养老保险工作一定会上新台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第3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终工作总结

我区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主线,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圆满地完成本年度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7月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坚持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出色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2016年11月,我区6个街道2个乡,系统参保人数为32278人,其中新农保29197人,城居保3081人;截止2016年10月待遇发放人数为6073人,其中新农保4926人,城居保1147人,1—10月累计发放养老金325万元。目前,我区新农保缴费人数为19132人占目标任务20800人的91、98%,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提供有力保障。为了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区从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经费保障、办公场地、办公设施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加强领导并健全组织机构。我区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各乡街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配备了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设立了村(社区)级联络员,建立了区、乡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网络体系。二是确保了财政投入。区委、区政府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政策倾斜。试点工作启动之初,区财政每年安排了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费用。三是强化“配套”保障服务,确保了工作顺利启动。区财政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并联通信息网络,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人做事、有场所办公、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2、制定实施办法,落实责任目标。我区认真学习国发[2016]32号、国发[2016]18号、湘政发[2016]38号、湘政发[2016]2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熟悉掌握相关文件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与各乡街道签订《石鼓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书》,层层贯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3、宣传家喻户晓,营造积极氛围。我区始终坚持“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原则,切实做到宣传下基层、下乡、下社区,动员工作进村、进户、进居民心中。2016年累计发放宣传单4万份,悬挂横幅标语100多条,在全区营造了浩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对少数群众认识不到位、参保有疑虑等实际问题,我中心负责人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解疑释惑,帮助群众算清早参保、多受益的“经济帐”,让应参保群众手中拿到宣传品,眼中看到宣传册,耳中听到宣传声。在促征缴的最后几个月,我区各乡街的村干部采取“白加黑,5加2”的工作模式,挨家挨户上门进行征缴,通过大家的努力,我区在10月底就已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定时调度通报,工作奖罚分明。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多次组织各乡街分管领导及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动员会,从7月开始,每月组织各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调度会,会议内容主要是报告缴费进度,提出问题,找出解决办法。今年为了加强经办机构自身作风建设,我们开展“周计划,月讲评,季考核”活动,从上至下营造了积极的工作氛围。我区还成立了石鼓区城乡居民QQ群,每周五对各乡街的缴费情况进行通报。今年区人社局决定将各乡街新农保完成任务数与年底就业资金分配挂钩,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街从下拨资金中予以抵扣,对完成较好的乡街给予相应奖励。

5、有序开展业务,扎实推进工作。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做到手续办理到户,凭证发放到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按上级部门要求,我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也有条不紊的开展,我中心现已设立了高质量的档案室,安装了档案柜,制订了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采购了齐全的硬件设施。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6、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金监管。为了防止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发生,每月我们都会将领取待遇人员与社保局退休人员进行比对,及时终止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为了防止信息错误,我们与银行每月都会进行联网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后及时与各乡街联系并修改。为了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我中心于每月10号开始就会做好准备以保障25日之前将养老金发放到位。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将农村信用社作为合作银行,以保证服务范围覆盖到全区每个乡街、村、社区,让领取人员不出乡街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为保证基金安全,我们建立了保费收缴稽核制度,紧抓财务核查不放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1、养老待遇较低,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享受该种保险人员在没有任何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难以维持其最基本的生活开销。

2、宣传不够深入,部分人员存在观望情绪。大部分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历史形成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加之多数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阅读理解力有限。参保对象中的中青年人员又存在等待观望情绪,认为自己还年轻,离领取养老待遇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存在等待观望情绪。

3、工作人员不足,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参保面的不断扩大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不断增加,加剧了对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需求,综合服务对象和人均服务量急剧增长,服务人员数量与工作人员配备严重失衡。

4、外出务工人员多,参保征缴工作难度增大。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大,许多人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偶尔回家。这部分人员对政策不知晓,没有时间办理参保,还有些已在工作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些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1、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确保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2、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层层组织业务培训。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熟练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层层培训,做到各级经办工作人员能准确把握、执行政策,打造一支敬业、专业的新农保和城居经办人员队伍。

3、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直都是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容不得丝毫的懈怠和放松。我们将以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中心,切实做好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是城乡居民的“保命钱”,必须确保安全。要依法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定财务、会计、统计、基金核稽制度,建立基金明细帐、月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第4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们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乡(镇、场)长任成员的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考核、监督和指导。县政府还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乡镇,将根据考核规定进行奖惩。

2、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了《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宣传工作方案》,制定了《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和基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措施,确保规范有效开展工作。

3、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

我县于9月21日上午举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场)长、分管领导及劳保所、村、社区经办人员近200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洪碧霞在会上做动员讲话,并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了全面布署,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二、开展培训,有效提高业务经办水平。

我局针对各乡(镇、场)分管领导及劳保所、村、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掌握试点工作方案和程序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和经办业务知识。确保每位经办人员都能掌握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能把党的这一惠民政策向群众讲清讲透。

三、大力宣传,讲清政策。

为营造浓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氛围,我局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德安政府网、德安新闻网、德安电视台、手机短信宣传;利用全县中小学校发放宣传单,各乡镇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在城区公交及乡镇班车内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利用城区及乡镇交通要道,汽车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地设立的大型宣传牌、横幅、上墙标语宣传。二是组建宣传队伍。县人保局组建宣传培训工作队,对全县乡镇(场)开展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和业务指导工作。我局共印发宣传资料10余万份,要求做到入户宣传率达到100%,资料入户送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创造“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知晓政策,踊跃参保。

四、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参保登记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摸底调查、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待遇审核等基础性工作。今年共有待遇领取人员13393人,发放基础养老金441、85万元;参保缴费人员8894人,收缴参保资金338、4万元。目前,我们在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保费收缴工作的同时,做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缴费信息、补缴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立争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信息录入工作。

五、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

自今年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基金管理和监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是规范经办操作流程。按照省、市规定,规范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环节,明晰管理职责。

三是堵塞支付环节漏洞。定期加强与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做好参保人员生存信息核查等工作,确保人员参保信息真实、准确,切实杜绝多领、冒领等现象发生。

##第5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关心下,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16年1-8月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6年保费征缴情况

2016年8月7日,全县各乡镇均召开了征缴工作动员会,对辖区内工作开展进行部署,我中心分别派遣业务骨干参加乡镇工作动员会,对政策变动情况及征缴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乡镇均对新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为集中征缴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8月10日至16日,全县各乡镇统一行动,开展2016年保费集中征缴工作。

截至8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参保人员176292人,其中缴费人数为122146人,共计收缴城乡居保费14208400元,占全年任务的99、96%。

(二)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

1、我县累计发放养老金10483万元,其中2016年1406万元,2016年2997万元,2016年3125万元,2016年1-8月发放2955万元,发放率100%,截止2016年8月待遇领取人员为47238名。

2、2016年1月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省财政为每位待遇领取人员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我中心根据文件要求,经过加班加点及时调整了基础养老金,准确无误地发放到了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手中。

3、2016年4月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自2016年7月起,中央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即每人每月增资15元。我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联系软件公司调整了系统发放参数。我中心业务、财务人员经过反复核算,确保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都准确无误后,于4月底将全县4、7万余人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完毕,共计补发634、3万。

4、我县尚有1106名2016年7月至2016年3月去世的人员涉及补发工资的问题。这些死亡人员的基础养老金需要各乡镇(区)协助补发。我中心通过乡劳保所将应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和继承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及时录入了电子表格。现已将相关继承人信息全部整理完毕,正在等待市里的指示精神,随时准备发放。

(三)业务宣传情况

根据冀人社发[2016]3号精神,河北省人社厅确定2016年3月为“城乡居保集中宣传月”,文件要求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采取标语、文艺节目、上门入户印发政策问答手册、致参保群众的一封信、政策宣传明白纸等手段,全方位、立体式,千方百计、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把提标这项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之举传达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我中心根据此文件精神印制了政策宣传明白纸5万份进行了发放,通过给全县各乡镇劳动保障所长开会对城乡居保工作开展以来首次为待遇领取人员增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使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衡水市城乡居保中心为我县7个乡镇免费设置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我中心按照上级指示,及时联系相关乡镇负责人,帮助其选择放置地点。截至目前,7个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已全部建成。相关乡镇的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全部建在人员密集、交通流量大的地点,这对我县城乡居保政策宣传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档案整理情况

由于城乡居保业务档案整理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2016年伊始,我中心对业务工作、人员分工进行了重新部署。在做好养老金发放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业务档案整理上,在业务大厅留有必要的办公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全部进行档案整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班加点进行规范化档案整理工作。

(五)征地手续报批工作

2016年1月23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检查的专题会议,会议对所涉及的检查内容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会后,我中心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主要是对自2016年以来所有征地报批手续进行逐批次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我中心发现征地报批手续存在缺失情况,在与衡水市农保中心沟通、协调后,我中心及时去市农保中心对相关档案进行查阅、复印。

2016年2月,我中心开始对2016年以来所有征地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3月初,我中心对所有征地报批手续按照上级要求全部整理入档,共计整理40余卷。

(六)参保稽核情况

通过我们调查了解发现有重复领取待遇及重复参保情况,我中心便邀请秦皇岛东易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通过软件为我们进行了初步筛查,筛查结果重复领取待遇人员115人、涉及金额186000余元;重复参保人员400余人。

对于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我中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逐一电话通知其办理退保手续。截至8月底,我中心已为73人办理了退保手续,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108085元。我中心已将没有来办手续的相关人员名单交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待社保所对其停发工资后再进行处理。

(七)生存认证抽查情况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城乡居保基金安全,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我中心于2016年4月16日开始对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开展生存认证抽查工作。此次抽查认证工作由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组成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小组,每个小组乡镇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工作、被抽查村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抽到的村村委会提前通过入户或广播的形式通知该村所有待遇领取人员,在确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村委会指定的认证点进行认证。

截至4月底,我中心已对全县九个乡镇(区)的十个村抽查认证完毕,共计抽查认证3451人,未认证人员55人,死亡冒领人员48人。我中心对未认证人员进行了待遇暂停,对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终止。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左右。

(八)民办、代课教龄补助发放情况

根据冀政办函[2016]3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助进行发放。我中心与文教局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的信息进行认真的比对、核实后,已于8月份将2016年上半年教龄补助发放完毕,共计592人,发放590760万元。

(九)接访工作情况

2016年1-8月我中心服务窗口共计受理群众咨询1000余次,填写各类信息查询表300余张,较好的服务了广大参保群众,及时解决了参保群众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生存认证工作任务艰巨,逐一认证工作量太大,从人力、物力均不好实施,抽查认证会出现漏查现象,造成基金流失。

(二)、老农保遗留问题:因系统软件未能及时上线,导致老农保无法及时与城乡居保进行合并,影响了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三)、城乡居保与职工养老退休时不能衔接合并计算,致使广大参保人员利益受损。

(四)、城乡居保缴费存在基数偏低,由于广大参保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高,普遍存在大众意识,缴费偏低。

(五)、征地审批:在查看征地档案时发现征地过程中存在征地亩数与征地人数不符现象。

(六)、档案整理:由于城乡居保参保人员众多,共计17万余人,档案整理工作量太大,需加大人员的投入,以便顺利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我中心将根据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确保我县待遇养老金发放工作正常运行,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做好保费征缴后期工作。全县城乡居保费集中征缴完成后,我中心将继续做好后期对账、全县公示以及导入系统等工作。

(三)、继续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充分了解城乡居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好处。

(四)、做失地农民调查认证工作,我中心计划对全县被征地档案进行逐一梳理,争取尽早调查清全县实际失地农民情况。

(五)、做好城乡居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我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六)、继续做好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我中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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