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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2016-12-27 10:00:4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共9篇)药品安全宣传标语药品安全宣传标语1、学习药品管理法,安全用药保健康;2、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3、安全用药,合理用药;4、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5、遵照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6、药品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的参与;7、全社会行动起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8、您的健康就是我...

药品安全宣传标语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第一篇

药品安全宣传标语

1、学习药品管理法,安全用药保健康;

2、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3、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4、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5、遵照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

6、药品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的参与;

7、全社会行动起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8、您的健康就是我们的心愿;

9、强化药品质量意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10、关注药品、关爱生命、珍视健康;

11、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民的小康;

12、全社会行动起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13、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利国利民;

14、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5、保障药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16、建药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17、树立诚信意识,保障药品安全;

18、依法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

19、建设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品牌;

20、营造药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21、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2、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23、让老百姓购药方便,用药放心;

24、营造药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25、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人民生命健康;

26、拒绝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27、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健康你我他;

28、药品质量安全行,健康保健人生路;

29、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自我保健意识;

30、药品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标语

1、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打造美好幸福洪泽新家园!

2、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构建和谐洪泽!

3、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4、依法管药,造福人民

5、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6、抓好药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7、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购买药品,请索取销售凭证。

8、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百姓用上安全、有效、经济的放心药品

9、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维护您的用药合法权益。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10、让老百姓购药方便,用药放心!

11、管好药,为人民;供好药,利百姓!

12、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药品行为。

13、用药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4、普及药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5、构筑药品安全“防火墙”,撑起人民群众健康“保护伞”

16、贯彻《药品管理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

17、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保障药品安全

18、药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19、药品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20、药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21、药品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22、群策群力共保药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23、药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

24、温馨提示:

①药品质量问题请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7280611) ②药品价格问题请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58)

③药品广告问题请向工商行政行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15)

2015版广告法对药品广告规定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第二篇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第二十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第二十一条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说明有效率;

(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第三篇

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前 言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有关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药品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了这本《药品安全知识手册》,旨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围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如何购药、用药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了通俗易懂的说明,是一剂贴身的“良药”。希望《药品安全知识手册》伴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目 录

一、职能篇 1、基本情况

2、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 二、监管篇 1、《药品管理法》涵盖了哪些内容? 2、《药品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4、具备什么资格的企业才能生产药品? 5、具备什么资格的企业才能经营药品? 6、具备什么资格的单位才能使用药品?

7、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从何渠道购进药品? 8、医疗机构能否自行配制制剂? 9、个人诊所的用药有何规定?

10、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有何规定? 11、什么是假药?按假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12、什么是劣药?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13、何谓医疗器械?

14、医疗器械按使用风险分为几类,如何划分? 15、经营医疗器械有何规定?

16、对商场、超市及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经营滋补类中药材是怎样规定的? 17、药品广告和药品价格的主管部门是食品药品监管局吗? 18、什么是疫苗?

三、购药篇

1、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2、目前,哪些药品列入处方药管理范围? 3、抗菌药物为什么不能随便购买使用?

4、非处方药是安全保险药吗?

5、非处方药选用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6、到药店购买药品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7、购药不宜只看药名 8、怎样识别伪、劣药品? 9、如何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

10、如何识别药品包装上的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11、购买了不合格药品怎么办? 四、用药篇

1、怎样用药才适当? 2、“五先五后”的用药原则?

3、怎样理解药品说明书上的“慎用”、“忌用”和“禁用”? 4、服药前后需要注意什么? 5、吃错药怎么办?

6、用药为什么不宜求新?

7、价格贵的药品是否更安全有效? 8、中药汤剂能过夜吗?

9、小儿感冒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0、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1、儿童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2、老年人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3、补充维生素应注意什么? 14、何时服药最佳?

15、头痛为什么不要长期乱用止痛药? 16、肝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17、肾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18、高血压患者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9、何谓药源性疾病?

20、何谓耐药性? 21、何谓依赖性? 22、何谓耐受性?

23服药时为何不能饮酒?

25、特殊的服药时间要求有哪些?

26、为什么一定要按时按量服药?

五、提醒篇

1、家中的药品应如何存放? 2、家庭常用药品失效的特征? 3、怎样合理使用抗菌药? 4、使用抗生素的5个误区

5、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6、中药泡茶常服有害 7、服药忌口并不多余

8、如何区分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 9、如何正确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 10、不能把保健品当药用

11、怎样识别骗人的违法药品广告? 六、投诉举报篇

1、药品质量投诉电话 2、药品价格举报投诉电话 3、药品广告举报投诉电话

一 职 能 篇

1、基本情况

宁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5月9日,前身是于2001年12月25日组建的思茅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洱分局,2010年10月由省直属单位划归地方政府管理。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1)起草或拟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3)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受上级委托,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4)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其他特殊药品。

(5)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种植、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

(6)监督检定、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负责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辖区内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初审上报;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新药评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制剂生产许可证核发中的相关工作。

(8)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开展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县医药产业政策。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第四篇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食品安全知识

1、什么是假冒伪劣食品?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 假冒食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 伪劣食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食品。

假冒伪劣食品的识别方法有:

(1)观察食品的外包装:观察食品的包装是否存在破损、漏气和胀袋等现象,有则不能食用;观察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标志有厂名、厂址,厂名和厂址是否一致,无或不一致则不能食用;观察食品包装的上是否印制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有效使用期限,无则不能食用。

(2)观察食品标志:我国批准销售的食品,均有质量安全标志,即“QS”标志。观察食品有无QS标志,并且看QS标志是否清晰。

2、购买到假劣食品怎么办?

⑴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包装、销售票据或小票)。

⑵拨打举报电话(12331)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我局将派人进行核查,确属假劣食品,我局将进行处罚,并可要求对方支付消费者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有:

(1)生熟交叉污染

(2)患病操作人员带菌污染

(3)食物未烧熟煮透

(4)食品贮存温度、时间控制不当

(5)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

4、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1)、在外面吃饭要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饭店吃饭。

(2)、在家里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烹调食品要熟透。未经烧煮的食品通常带有可诱发疾病的病原体,只有彻底烹调才能杀灭各种病原体,而且加热要保证食品的所有部分的温度至少达到70摄氏度以上。2)立即食用煮好的食品。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4至5小时的食物极不安全,这是因为烹调好的食品冷却至室温时,微生物就开始繁殖,微生物繁殖到一定的数量可致进食者中毒,放置的时间越长,危险性就越大。3)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这种情况往往是大意、或不良习惯造成。生的食品原料往往带有各种致病菌,如切熟食与切生食共用一块砧板和一套刀具,手接触过生食品后再摸熟食,冰箱存放食品时生熟混放等都会造成二次污染。4)处理食品前要反复洗手。尤其是在给小孩换尿布,上过洗手间、抚摸过不洁物品 (如钱币、宠物)之后必须洗手;烹调过程中,每次用手接触过生食品后再要接触熟食品时,也必须洗手。5)保持厨房清洁。洗碗池定期清洁消毒,抹布每天消毒晾干,餐具认真消毒并妥善保洁。6)避免苍蝇、蟑螂类和其它动物接触食物。

5、有毒植物食品中毒怎样预防?

⑴豆荚类中毒。预防方法:烹调时先将豆荚类食品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熟。

⑵豆浆中毒。预防方法: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沸腾5分钟左右。

⑶发芽马铃薯中毒。预防方法:如发芽不严重,可将芽眼彻底挖除干净,并削去发绿部分,然后放在冷水里浸泡1小时左右,龙葵素便会溶解在水中。炒马铃薯时再加点醋,烧熟煮烂也可除去毒素。

⑷毒蘑菇中毒。预防方法:切勿采摘、进食野生蘑菇,也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蘑菇。

二、药品安全知识

1、怎样识别假劣药品?

什么是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都属假药。

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都按假药论处。

什么是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都按劣药论处。

作为普通群众可以简单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⑴看包装上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编码数字)、生产批号,没有的属假药。

⑵看说明书上是否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即治哪些病),如果超出了规定范围的属假药。【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⑶看是否超过有效期,如超过有效期或未标明有效期的,则为劣药。不注明生产批号的也属劣药。

2、购买了假劣药品或可疑药品怎么办?

(1)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请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购买的药品及其包装、销售票据或小票等。

(2)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我们将派人进行核查,若属实的,我们将进行处罚,并对你的举报行为予以一定的奖励。

3、到药店购买药品时应注意什么?

到药店买药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或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买药。不要迷信小摊游医推销的药品,尽量避免网购邮寄药品,不要购买虚假广告的药品。

(2) 在购买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以向店内的执业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3) 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药品。

(4) 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凭证保管好,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凭据。

4、怎样区别保健品和药品?

最简单的办法是,到包装盒上找“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药准字”,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食健字”,另外保健品的包装上印制了一个蓝帽子标识。

5、怎样识别骗人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

含有下面词语的药品广告,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无副作用以及含有“最新技术”、“国家级新药”、“治愈率达到90%以上”、“有效率达到100%”等夸大功效的宣传广告都是违法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宣传有治疗功效的都属违法食品广告。这样的广告无论说得多么诱人动听,大家都不要相信。发现违法食品药品广告,应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三、食品药品法律知识

1、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的法律责任:

⑴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⑵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判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法律责任:

⑴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⑵生产销售劣药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峡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峡江县教育体育局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第五篇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12331群众举报专线

“12331”主要受理符合以下 条件的事项:涉及“四品一械”质量安全范围:凡投诉举报药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 环节的违法行为,都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咨询、投诉和举报。

“12331”主要受理符合以下 条件的事项:涉及“四品一械”质量安全范围;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以及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的对象 或违法行为在全县行政区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予受理的其他事项。

药品类

一、怎样识别骗人的违法药品广告?

目前,有一些药品广告夸大宣传,常常蒙蔽消费者,误导消费。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识别虚假广告的小常识。

(1)广告内容中带有一些绝对化的语言,如“疗效最佳”、“根治”、“安全无副作用”、“国家级新药”、“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治愈率、有效率达100%”等,还有一些声称“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的宣传,这些都是违法药品广告,千万不能相信。

(2)利用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儿童的名义、形象进行宣传的,也是违法广告,这样的广告无论说得多么诱人动听,大家都不要相信。

(3)对在公共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宾馆、广场)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的药品宣传、推荐等活动,也不要贪图便宜,以免受骗上当。【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二、老年人用药要注意防止出现以下问题:

1、防止种类过多

老年病人服用的药物过多,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机会也越多。此外,老年人记忆力欠佳,药物种类过多,易造成多服、误服或忘服,最好一次不超过3-4种。

2、防用药过量

用药量并非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老年人用药应防止过量。

3、防滥用药物

患慢性病的老人应尽量少用药,更不要没弄清病因就随意用药,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延误治疗。

4、防长期用一种药

一种药物长期应用,不仅容易产生抗药性,使药效降低,而且会对药物产生依赖性甚至形成药瘾。老年人用药就根据病情及医嘱及时减量或停药。

三、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小儿与成人不仅体重不一样,更有诸多生理、病理方面的差别,尤其是小儿肝、肾等脏器发育不完善,因此,用药剂量和方法与成人有很大差别,否则容易产生不良反应,重者可致残甚至丧命。

儿童的药物剂量通常是由医生根据诊断、病情、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得出。另外,也应考虑小儿机体代谢状态。

专家忠告家长:孩子用药物的剂量应由医生来确定,或直接购买专为儿童准备的药品。【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四、药品与保健食品的主要区别

1、组成成份不同。药品是由能够治疗疾病的各种有效成分组成;而保健食品是由具各种保健功能的药食同源的中药或其它成份组成。

2、作用、效果不同。药品是用于治疗疾病或改善疾病状况;保健食品是用于辅助改善机体功能、调节免疫等,对疾病没有治疗作用。

3、批准文号不同。药品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如太太血乐口服液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1124”。

五、药品有效期如何识别?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应以药品包装说明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按年月顺序,一般可为有效期到某年某月,如有效期到2012年3月,表明该药品到2012年4月1日即开始失效。《药品管理法》还规定,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都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进口药品也必须用中文标明上述内容,以便大众阅读。

六、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识别

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英文缩写为“OTC”。

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OTC”字样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甲类非处方药用红色的专有标识;乙类非处方药用绿色的专有标识。在非处方药的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上印制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七、如何正确使用非处方药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非处方药虽然是经过医药学专家的严格遴选,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但它们仍然是药品,因此,在使用时同样要十分谨慎,使用时应注意:

1、正确选用有“OTC”标识的非处方药。

2、仔细阅读标签、说明书,了解其适应症、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3、认真检查所选药品有无批准文号。

4、注意药品的内外包装是否有破损及有效期。

5、严格按说明书用药,不得擅自超量、超时使用,若有疑问要向医师咨询。

6、按要求贮藏药品,放置于小儿不可触及处。

八、正确掌握口服用药的时间

口服用药正确服用时间是:每日四次的,应是每次服药间隔6小时;每日三次的,应每次间隔8小时;每日二次的,应每次间隔12小时;每日用一次的药物常分为清晨或晚上睡前服用。

服药后不宜马上睡觉。正确的服药方法是:服药时应坐着或站着,服药后不要立即仰卧,稍停留片刻。服药时应多喝水,一般用温开水200-300毫升送服,最好活动五六分钟再躺下睡觉。

食品类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有什么区别?

无公害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质量允许范围内的食品。比绿色食品标准要

宽。农业部门认证,标志使用期3年。

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

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

AA级绿色食品严格要求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

AA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标志的使用期为3年。

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其他食品则允许有限使用这些物质,并且不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二、如何识别“瘦肉精”猪肉?

1、猪肉是否具有脂肪(猪油),如猪肉皮下就是瘦肉或仅有少量脂肪,则该猪肉就存在含有“瘦肉精”的可能;

2、“瘦肉精”猪肉外观特别鲜红,纤维比较疏松,时有少量“汗水”渗出肉面,而一般健康的瘦猪肉是淡红色,肉质弹性好,肉上没有“出汗”现象;

3、购买时一定看清该猪肉是否有卫生检疫证。

四、如何保证厨房的卫生安全

1、食品一旦煮好应立即吃掉。食物冷却至室温后容易滋生细菌,食物在室温下存放的时间越长,危险性越大。

2、食品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等,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所谓彻底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3、应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例如,选择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牛奶。

4、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不低于70℃)后才能食用。

5、不要让未煮过的食品与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触,例如,用同一把刀先后切生肉和熟肉,可能造成污染。

6、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应用干净的布抹干擦净。每块抹布的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一天,下次使用前把抹布放在沸水中煮一下。

五、突发性食品中毒应如何进行急救

△催吐:如果进食的时间在1至2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食物,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 △导泻:如果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已超过2至3小时,但精神仍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玄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

如果经上述急救,症状未见好转,或中毒较重者,应尽快送医院治疗。

2016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实施方案3篇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第六篇

第1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中指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覆盖农村、社区、学校等区域。根据我区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为加快德安赶超发展强工兴城提供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全面落实《区2016-2016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每年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有一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播出一条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组织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饮食用药安全课。广工作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科学,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使我区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等。

(二)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成效。

(三)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四)举办假劣食品药品展览,制作展板和食品药品真假标本。

(五)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解答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疑问,听取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些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例。

三、主要形式

结合我区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举行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启动仪式。

(二)制作宣传标语并在农村、社区和学校等人员聚集处悬挂。宣传标语:“谨慎使用抗生素”、“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健康长城”、“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庭”、“把好食品安全关健康快乐人人欢”、“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等,每月选择宣传主题口号进行一次集中宣传,覆盖率达到60%。

(三)食品药品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为载体,构建长期有效的品牌效应。组织有关专家到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原则上使用国家局统一编写的讲座资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写讲座补充资料,国家局讲座资料可从活动网站下载。

(四)通过开设咨询台、专题讲座、展示假劣食品药品样品、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及科普展览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

(五)与学校联合开设课堂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开展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在各农村、社区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农村和社区开展了数字电影公益宣传活动,即在农村和社区放映电影前,先为观众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寓宣传片。2016年-2016年,每年播放场数不低于50场。

(七)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积极组织农村、社区和学校参加国家、省、市局举办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进一步丰富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区局成立“三进六个一”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三进六个一”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争取教育、广电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促进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务实求效。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药品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等工作,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要总结以往宣传咨询活动经验,创新宣传手段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吸引力,要积极争取各新闻媒体的重视,加强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扩大宣传活动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

(三)、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在2016-2016期间,要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及时归纳总结,突出亮点,完善不足,建立长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机制。要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相关文字、照片等资料归类建档,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活动情况总结报市局办公室。

第2篇

为切实解决影响我区食品药品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问题,巩固近年来机关效能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以提高行政效能、推动项目建设为目标,以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为主要手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问题,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奋起赶超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通过媒体发公告,征集群众意见,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结果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治成效由群众评价,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在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凡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从轻从宽处理或不予追究。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检查发现的,将从重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科室和单位领导责任。

(四)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坚持举报必查、有案必办,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同时,对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优先条件。

(五)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在严肃处理“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各种有利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创新、载体创建、优化服务等活动的开展。

三、目标任务

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其工作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评价有全面提升,干部为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有普遍提高。

其主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存在的“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重点是整治以下9种行为:

1、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读不耐心的;

2、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已对社会公开承诺且无特殊理由不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工作纪律涣散、秩序混乱,无故空岗、缺岗,出现工作时间不务正业,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等问题的;

4、办事拖拉,超出办结时限,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5、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

6、执法动机不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7、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

8、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事、为所欲为的;

9、其它影响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坏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这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从2016年5月开始至2016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5月10日)。

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征集“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问题线索,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6月5日)。

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从重点整治的9个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开展“四查四纠”即:查思想,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牢不牢,纠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效率高不高,纠正疲塌拖拉、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查依法行政,看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严不严,纠正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衙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自身形象,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廉行为。各股室要在6月1日前把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6日-9月30日)。

结合市局餐饮食品“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以及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召开集中整治“小鬼难缠”专项活动座谈会,广泛邀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行业代表,以及社会监督员参加,听取意见,促进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股室要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从“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是否依然存在、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违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是否形成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机关效能制度,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科学细化岗位风险,完善岗位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实行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股室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专项整治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强化工作举措,围绕《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活动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股室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一经发现,即予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股室领导责任,实现追究效果最大化,力促行政提速、服务提质。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股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配合,深入发动群众,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良好氛围。

第3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以下简称“四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近五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经营者的产品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

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

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

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不搞一阵风,务求实效。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8月中旬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应在9月10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

1、我区在组织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对个别重点案件线索开展“飞行检查”和暗访,实施组织监督抽检,重点检测违法添加、重金属和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

2、综合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制定“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6月5日前,将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整理出来上报市局。

3、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制作相应检查笔录、保存相关证据、依法研究处理。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和可疑产品应立即予以查封或暂控,涉及非法添加和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应及时将产品有关信息整理出来。

(二)案件查办阶段,主要任务是:

1、各股室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案件查处工作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2、各股室要按要求完成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报送监督检查、处理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

1、各股室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方式明确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全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总的要求是:摸清底数,不留死角,严格执法,加大宣传。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举全区之力,打好攻坚战。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我区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股室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效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吊销许可证件的必须按程序吊销、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防止“以罚代刑”,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加强工作纪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执法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股室要按照市局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发布。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统一上报,不得随意在网站、媒体发布;涉及重大案件的信息。同时,要充分发挥12331全国统一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强举报投诉奖励规定的宣传,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股室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实施方案和工作联络人员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对符合撤销、吊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许可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2015年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方案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第七篇

一、开展LED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

9月中旬开始,花1个月时间,在电视台走字播放、食品药品相关企业LED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在部分街道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具体见附件。(责任股室: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股)

二、印制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材料

印制药品安全宣传材料5000份,以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科普知识为主,增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倡导安全、科学用药社会风尚。(责任股室:办公室)

三、开展“用药安全”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四进”活动。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企业举办药品安全知识讲座不少于10场,普及药品安全知识;二是利用电视、媒体宣传,播放“安全用药公益广告”、“安全用药情景短剧”等不少于30次;三是利用移动短信群发平台向辖区手机用户发送药品安全知识短信;四是城区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显著位置悬挂标语及张贴宣传资料(已在LED屏幕播放宣传标语的除外)。(责任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相关业务股室)

四、开展“三品一械”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在街心广场举办“三品一械”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内容包括中药材真伪识别、中成药和化学药品安全使用咨询、避免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宣传、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正确使用化妆品知识宣传等。(责任股室: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

五、组织参加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组织城区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登陆进入竞赛主题页面参加由中国药学会主办的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责任股室: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股)

安全用药药品宣传标语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第八篇

安全用药药品宣传标语

1、建药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2、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人民生命健康。

3、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杜绝乱用、滥用!

4、坚决拒绝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5、让老百姓购药方便,用药放心!

6、珍惜生命、爱惜健康,拒绝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7、依法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

8、学习药品管理法,安全用药保健康。

9、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民的小康。

10、严格执行GSP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11、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12、交流学习 ,共同提高,齐心协力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3、拒绝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14、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15、保障药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16、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7、关注药品、关爱生命、珍视健康。

18、强化药品质量意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19、药品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的参与。

20、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利国利民。

21、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健康你我他。

22、药品质量关乎生命 ,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23、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自我保健意识。

24、全社会行动起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25、药品质量安全行,健康保健人生路。

26、全心全意、全力以赴,扎实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7、您的健康就是我们的心愿。

28、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9、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折不扣完成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四大目标”!

30、营造药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31、树立诚信意识,保障药品安全。

32、建设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 品牌。

33、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34、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35、坚决杜绝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

36、遵照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

37、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8、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药品质量宣传标语
关于药品知识的宣传广告 第九篇

药品质量宣传标语

1、交流学习,共同提高,齐心协力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坚决杜绝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

3、营造药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4、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5、药品质量安全行,健康保健人生路。

6、建药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7、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健康你我他。

8、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杜绝乱用、滥用!

9、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0、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11、责任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12、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13、建设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品牌。

14、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15、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16、严格执行GSP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17、遵照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

18、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民的小康。

19、拒绝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20、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自我保健意识。

21、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22、全心全意、全力以赴,扎实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3、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利国利民。

24、保障药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25、全社会行动起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26、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折不扣完成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四大目标”!

27、药品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28、树立诚信意识,保障药品安全。

29、学习药品管理法,安全用药保健康。

30、药品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的参与。

31、让老百姓购药方便,用药放心!

32、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人民生命健康。

33、强化药品质量意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34、坚决拒绝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35、您的健康就是我们的心愿。

36、关注药品、关爱生命、珍视健康。

37、珍惜生命、爱惜健康,拒绝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8、依法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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