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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宣传资料

2017-01-17 16:03:04 编辑:huantt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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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远离白色粉末,拥抱七彩生活。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戒毒宣传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戒毒宣传资料一

  多年来,我国政府以“禁绝毒品”为根本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对防范毒品危害、遏制毒品蔓延起到了重要作用。

  1、禁毒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禁毒事关国家兴衰、民族存亡的大事,我国政府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规定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保证禁毒工作常抓不懈。

  2、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

  我国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减少毒品需求与减少毒品供应并重,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和医疗等多种手段,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综合治理毒品问题。

  3、坚持依法开展禁毒工作

  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确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4、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禁毒合作

  我国政府重视参与国际禁毒事务,并在国际禁毒领域认真履行三项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代发展,促进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

  2016禁毒宣传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您朋友的孩子属于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经本人申请和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戒毒。自愿戒毒人员应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自愿接受戒毒治疗协议,确定戒毒期限,服从和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相关管理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戒毒宣传资料二

  大约20多年前,全世界吸毒和毒品走私日益严重。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联合国在1987年6月12日至26日在维也纳召开了有138个国家的3000 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即虎门销烟完成的翌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什么叫毒品

  即“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特征

  一般说来,毒品具有以下的共同特征:

  (1)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强制性地使吸食者连续使用该药,并且不择手段地去获得它;

  (2)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

  (3)对该药产生精神依赖性及躯体依赖性,断药后产生戒断症状(即断药后会出现“脱瘾”症状);

  (4)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产生危害性结果。

  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吸毒的危害

  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1、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强腐败现象;

  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染上毒瘾的人一般有哪些迹象?

  1、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

  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2、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3、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

  6、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kǒng,夏季穿着长袖衬衣;

  8、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差;

  9、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消磨宝贵青春。长期吸食毒品还使得青年人整日无精打采、面色晦暗、身体瘦弱、形容枯槁。

  总之,一旦一个孩子吸毒成瘾就会酿成一个家庭的不幸,有的父母爱子心切,看到孩子戒断的痛苦就想方设法为孩子购买毒品,不惜倾家荡产,忍受着无穷无尽的煎熬和折磨。而已婚的青年一旦吸毒成瘾工作必定受到影响,由于工作能力受损,常导致失业,继而引起经济问题甚至破坏婚姻关系,使家庭破裂。

  戒毒宣传资料三

  一、毒品的概念、分类、基本特征、危害表现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分类方法有很多,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1)根据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3)根据毒品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和致幻剂。(4)根据毒品对人的危害程度,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

  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依赖性;非法性;危害性。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概念和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麻醉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可待因类、大麻类和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共7类118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进行管制。

  精神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公布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精神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兴奋剂、抑制剂和致幻剂等,共2类119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国家对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进行管制。

  三、部分概念

  1、什么是罂粟、罂粟壳?

  罂粟是罂粟科两年生草本植物。罂粟花期过后,结出椭圆形的蒴果,在成熟蒴果上切割,可渗出白色浆汁,把浆汁凉干,就成为棕黑色的胶状物—鸦片。鸦片是制造吗啡和海洛因的原料。

  罂粟壳又称米壳、御米壳、粟壳、鸦片烟果果、大烟葫芦、烟斗斗等。罂粟壳是罂粟的成熟干燥果壳,呈椭圆形或瓶状卵形,直径1.5~5厘米左右,长3~7厘米左右。外表面黄白色、浅棕色至淡紫色,平滑,略有光泽,表面常见纵向或横向割痕。气味清香,略苦,可入药。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等鸦片中所含有的成分,虽含量较鸦片小,但久服亦有成瘾性。因此,罂粟壳被列入麻醉药品管理的范围予以管制。

  2、什么是鸦片、吗啡、海洛因?

  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其所含主要生物碱是吗啡。鸦片因产地不同,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生鸦片经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呈棕色或金黄色。吸食时散发香甜气味。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用,目前在药物中仍有应用,如阿片粉、阿片片、复方桔梗散、托氏散、阿桔片等,主要用于镇咳、止泻等。

  吗啡是鸦片(阿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从鸦片提取而成。纯净的吗啡为无色或白色的粉末或结晶。粗制吗啡称为“黄皮”。吗啡制剂多以盐酸盐的形式存在,医学上叫盐酸吗啡。吗啡的成瘾性很强,海洛因、杜冷丁、美沙酮等都是吗啡的衍生物

  海洛因(Heroin) 是吗啡的半合成品,化学名称叫二乙酰吗啡,呈灰白色粉末状,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白粉”、“白面”。

  3、什么是兴奋剂?常见的有哪些?

  兴奋剂是加速和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活动,使人处于强烈兴奋具有成瘾性的精神药品。兴奋剂的种类繁多,大多通过人工合成,常见的有:苯丙胺类(冰毒)、苯丙胺类衍生物MDMA、MDA(摇头丸)、可卡因、咖啡因等。

  四、毒瘾

  1、染上毒瘾的人一般会出现的迹象:

  1> 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2> 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3> 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4> 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 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

  6> 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7> 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夏季穿着长袖衬衣;

  8> 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差;

  9> 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2、吸毒多久就会成瘾?

  一旦沾染毒品就会成瘾是每个吸毒者的必然结局。成瘾时间的快慢与使用毒品的种类、纯度、剂量、每日的次数,及滥用的方式而异,个体耐受差异也有重要的关系。 据资料记载,吸食海洛因,每日四次,每次一克,连续三天就能使人产生毒瘾。也有报道,每日吸食一次海洛因,五天左右就能产生毒瘾。亦有报道,海洛因四号静脉注射一次就足以令你上瘾,戒断综合症的出现,是认定阿片类成瘾的重要临床标志。

  3、导致吸毒的原因

  导致吸毒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是:

  1》好奇心驱使,逐渐发展成瘾;

  2》思想空虚,寻找刺激;

  3》不相信吸毒上瘾后戒不了,结果不能自拔;

  4》因不知情被欺骗、引诱吸毒;

  5》亲友间的相互影响;

  4、吸毒者容易染上的疾病:

  1、营养不良和体重下降。

  2、呼吸道疾病:肺颗粒性病变、肺纤维化、肺梗塞、肺气肿、慢性支 气管炎、肺炎、肺脓肿、肺结核等肺部感染。

  3、各种传染性肝炎。

  4、爱滋病与性病。

  5、感染性疾病。皮下脓肿、蜂窝组织炎、血栓性静脉炎、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

  6、血管损害:局部动脉闭塞、坏死性血管炎、霉菌性动脉瘤。

  7、神经系统损害:急性横贯性脊髓炎、急性感染性神经炎。

  性功能障碍:因神经损害,视力损害,细菌性脑膜炎,男性表现为阳痿、早泄、射精困难、射精不能,女性表现为闭经、痛经、停止排卵、性欲缺乏、不孕。

  8、精神病症状:人格改变和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幻觉冲动,情绪障碍,如焦虑、抑郁症等。

  9、肾脏疾患:急性肾小球肾炎、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

  皮肤损害:皮肤斑点、溃疡,手部水肿,接触性皮炎、皮疹、紫斑、瘙痒等。

  此外,吸毒还可以引起骨、关节、肌肉的炎症和疟疾、破伤风等。

  五、毒品犯罪的概念及其罪名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3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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