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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外业调查补助标准

2017-01-22 14:33:14 编辑:huantt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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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外业调查补助标准的相关信息,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外业调查补助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外业调查补助标准

  为规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加强防治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农〔2007〕51号)精神,特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补助经费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为基础,以防灾减灾为重点,以检疫执法为保障,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不断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报和防灾水平,实现可持续控灾,促进森林健康,推进绿色海峡西岸建设健康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一)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按照“十一五”防治规划,科学区划调查区域,明确监测范围,设立监测网点,落实调查任务,通过一般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标准地调查与线路踏查相结合、常年监测与定期普查相结合,尤其是落实松材线虫病秋(春)季普查和松树枯死木季度调查制度,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骨干、省级测报中心为纽带的省、市、县、乡(镇、场)四级测报网络,准确掌握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和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动态,及时发布灾害信息,为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松材线虫病疫情(包括疑似疫情)除治。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强化政府行为,落实防治责任,通过采取除治性皆伐与预防性择伐相结合、枯死木焚烧与活立木安全利用相结合、人工防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挂设诱捕器与设置诱木相结合等多种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松材线虫病的除治与预防,及时皆伐疫木、择伐病死木和清理松枯死木,逐步压缩发生范围,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向外扩散传播。

  (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根据当地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特点,集中力量抓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采取生物防治为主、其它防治措施为辅,突出春季防治和常灾区预防,推广白僵菌、森得保等生物制剂,强化无公害防治,全面开展马尾松毛虫、柳杉毛虫、刚竹毒蛾、竹蝗、木麻黄毒蛾、松墨天牛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虫源地、发生区的预防和防治,有效遏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猖獗危害。

  (四)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疫木加工企业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31号)精神,组织开展以松木包装材料为重点的检疫执法专项检查行动,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定点加工企业的检疫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省外调进松木及其制品的违规调运行为,禁止违法收购、运输和加工利用,严防疫情随调运或疫木流失造成再次传播扩散。

  三、补助办法

  (一)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南平、三明、龙岩三个设区市每县(市、区)补助2万元;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宁德五个设区市,属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每县(市、区)补助2万元,其它县(市、区)补助1万元。

  (二)松材线虫病疫情(包括疑似疫情)除治。松材线虫病除治性皆伐每亩补助300元,择伐每亩补助150元,松枯死木清理每株补助30元。

  (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食叶害虫综合治理每亩补助1-2元,蛀干害虫治理每亩补助30元,松突圆蚧每亩补助10元。

  (四)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疫木加工企业监管。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对有关单位和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每个市(县、区)补助2-3万元。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 申报条件

  1、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根据“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完成2009年监测预警任务的县(市、区)。

  2、松材线虫病疫情(包括疑似疫情)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情(包括疑似疫情)发生县(市、区)。

  3、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种类、被害林种类、危害面积、除治成效、防治技术和自行治理等系统计算补助系数,补助系数(R值)大等于70的县(市、区)。

  在松材线虫病疫情(包括疑似疫情)除治和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中,对预警不准确造成灾害突发,或虚报、瞒报防治效果的,尤其是上年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市、区),本年度将不予安排资金。

  4、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疫木加工企业监管:有组织、按程序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疫木加工企业监管的县(市、区)。

  (二) 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由所在设区市林业局统一组织申报。各设区市林业局应根据建设内容编制防治预案(防治预案内容详见附件),体现建设内容、地点以及轻重缓急。并与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省林业厅、财政厅。

  省级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疫木加工企业监管由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为项目申报单位,并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编制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二是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三是投资估算;四是项目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省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上报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检查验收。根据下达给各市、县(区)的任务,省林业厅组织开展年终项目总结和检查验收,平时开展不定期检查,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二)资金使用。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防治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奖惩措施。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对预防工作组织有力、防治措施到位、除治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将在翌年的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实施成效不理想的,将停止翌年项目的安排。

  六、本项目指南由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防治预案主要内容

  联系人: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石全秀(0591—87856608转8336)、林业厅计财处李建明(0591—87853028)、财政厅农业处金莲香(0591—87097563)

  附件:

  防治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农〔2007〕51号)精神,防治预案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灾害名称:按检疫性有害生物、主要食叶害虫、蛀干性害虫和其它有害生物四类,综合说明本地各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名称。

  二、受害面积:即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按有关规定划分轻度、中度和重度危害面积(分单一种类列表说明)。

  三、区域范围:即灾害发生范围,面积具体落实到县(市、区)。

  四、严重程度:根据申请补助的各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的实际发生情况,运用因素法测算出总评定系数。

  五、原因分析:造成灾害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分析。

  六、防治措施(包括预防性措施):

  (一)防治思路;

  (二)治理原则;

  (三)具体治理措施。主要包括:1、组织保障措施;2、预防措施(包括监测调查、营林技术、检疫执法等);3、防治措施(包括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4、其它措施。

  七、治理情况:包括监测调查和综合治理任务,自行治理情况。

  八、自筹资金落实情况:按监测调查、综合防治和执法专项行动、加工企业监管任务,需要总资金量,通过各地政府、林业部门、林农自筹情况。

  九、 补助费申请:申请补助的防治经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   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现印发各地和有关单位执行。   2005年各地和有关单位申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一律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以下简称“补助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补助费是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苗正常生长、造成灾害的病、虫、鼠(兔)和植物等。林业有害生物种类主要包括:松材线虫病、椰心叶甲、杨树蛀干害虫、红脂大小蠢、森林鼠(兔)、美国白蛾、萧氏松茎象、松毛虫、日本松干蚧、松突圆蚧、薇甘菊等。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和除治。   第四条 补助费的安排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   (二)优先治理危险性和潜在危害大的种类;   (三)突出生态区位,适当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四)鼓励使用无公害防治措施。   第五条 补助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购置药剂、药械、工具的开支;除害处理的人工费补助;治理区发生检疫检验的材料费、小型器具费。   第六条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同林业局,联合向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上报补助费申请报告和防治预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由国家林业局向财政部申请补助。   防治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灾害名称、受灾面积、区域范围、严重程度、原因分析、防治措施、自行治理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等。   第七条 国家林业局根据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点监测预报的灾害情况,对各地和有关单位报送的防治预案进行审核,灾害严重,确实需要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向财政部提出补助费分配建议。财政部对各地和有关单位报送的申请报告以及国家林业局提出的分配建议进行审核后,确定补助方案,按照预算级次下达补助费,并抄送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第八条 补助费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首先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危害面积等系数确定中央财政是否给予补助,当总评定系数大于或等于55时,再通过相关系数计算补助费的安排数额(详见附1、附2)。   第九条 根据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费数额,各地和有关单位可结合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情况,统筹安排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补助费使用范围安排使用资金,专款专用。购买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费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助费的单位和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财政部发布的《林业病虫害防治补助费管理规定》(财农[2002]69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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