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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惑

2015-12-24 09:41: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一《荒野的呼唤-语文读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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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一
《荒野的呼唤-语文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 (The Call of the Wild)是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著名小说。故事叙述一名叫的狗历经磨难,最终回到了自然的野生环境。小说十分畅销,后被多次改编成电影。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

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带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作品,表面上浮动著作者对自然的无限向往,而深层中却是人不得不陷入自己挖掘的陷阱的悲歌。巴克挣脱最后一点羁绊奔入荒野时,我们隐约意识到只有它才能真正追随那神秘的呼唤。而被日益异化的人类,或许只能在自造的炼狱中永行轮回,担负着困苦与磨难,追求着永恒与爱情,面对着生命与死亡,以及承载着希望与失望的无休纠结。

很值得看的书,特别是失意或失去方向时!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二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书中描写巴克先是受米勒法官的溺爱,后来被卖到雪地,经受折磨的巴克受到了佩罗特和法官索瓦的关心,随后他们失去了工作。巴克又被买到了两个美国人手里,一个叫查尔斯,一个叫哈尔。这两个人凶狠残暴,让巴克受尽了磨难。最后巴克到了索恩顿手里,不但得到了休息,也恢复了健康。后来主人被伊哈人杀死后,它回到了它该去的地方——森林。

书中描写巴克是一只经受折磨、勇敢智慧的狗。为了关心它的人,为了爱护它的人,巴克会努力帮助他。这本书的作者用巴克的行为暗示我们,巴克的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最后巴克把它的野性全部召唤出来了,成了一只真正有着狼的血统的狼狗。作者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而不是一味地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三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四
《自由的呼唤——《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五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想知道答案,就是这样带着疑虑和困惑我读了下去。

想问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假如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为一些人挖寻金矿,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

然而,尽管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

伴葬身冰湖中。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最后,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他的内心的野性苏醒了,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

在《荒野的呼唤》中巴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世界是复杂的,能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要提高自己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是我看后的所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返回目录 发布时间:2008-4-7 16:53:02 分类:外语系 已经阅读2233次 作者:刘新燕 来源:英语

《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读后感

作者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

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一、小说主要内容及情节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如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物种)才有生存的可能。

二、小说的艺术价值

(一)巴克的多重性格分析

(1)富有抗争精神,适者生存的强者

在法官家,面对训狗人,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去道森的旅途中,预知危险却宁死不屈;在第二章中,为躲避严寒,巴克学会了挖雪洞栖身;为填饱肚子甚至学会了偷盗。正如作者所描述的一样,这次偷盗行为就显示了巴克适宜于在充满敌意

的北国环境里活命,也显示了他的适应性以及适应变幻无常环境的能力。

(2)对新生活的向往者和渴望者

巴克从阳光明媚的南方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投入了远离人类文明的原始荒原。它很快适应了北国富于挑战性的生活并且喜欢上了那里。书中描述它追逐雪兔的一幕写得异常精彩,充满了力量和生气。这种自然界生命的追逐是那么的自然和壮观,体现了个体的智慧和能力,是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令人感动。因此,桑顿死后,巴克就毫不犹豫地响应了森林里新生活的召唤,回到充满神秘与冒险的自由的丛林,这体现了它对新生活的向往。

(3)凶残狡诈的统治者

巴克的狗性在书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刻画。它不仅勇猛、凶残,而且狡猾奸诈。它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它极具领导才能,打败原来的领头狗斯匹兹,对以后的狗群进行整顿,并且由他率领的狗队多次破记录。

(4)充满爱意,富有激情的献身者

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

(二)主题的多重性分析

(1)回归自然

故事情节中作者运用大量的笔墨描写美国北部冰天雪地的原始荒野,并安排巴克最终响应荒野的呼唤回归荒野,充分体现了作品“回归自然”的思想。

(2)强者生存原则

巴克作为强者得以生存的形象,深刻地反映了作家受达尔文“适者生存”理论的影响。(适者形象:迅速适应环境的能力;强者形象:开篇巴克就以统治者的形象出现,到北国后又以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取得领头狗的位置,和表示对桑顿的爱时所表现出来的巨大的力量,这些都无一例外地表明了巴克是一个强者。)

(3)抗争精神

小说里充满了斗争。为了生存,巴克一直与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作为外来户备受欺凌,却勇敢地投入数不胜数、血淋淋的拼杀;与饥饿的爱斯基摩狗之间的厮杀;与狗队内部间的斗殴;与斯匹兹争夺领导权的生死决战;加入狼群时与狼群的恶战。巴克逐渐从弱到强,从强到同类之冠,它不畏强暴、百折不挠的抗争精神得到了最生动的刻画。美国的评论家玛丽·艾伦(Mary Allen)甚至将巴克称作“典型的美国拓荒英雄”。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这部小说主题的多重性使作品的意义深邃丰富,耐人寻味。它能让读者欣赏到动物的可爱,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又可以品味社会的黑暗,人性的复杂,领略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不朽的艺术魅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两篇)》

你可曾尝试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嘀哒的雨声,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城市音箱里劲爆的音乐、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汽车声早已将这些大自然中最原始的声音掩埋了,而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心早已经砌上了厚厚的隔音墙,隔开了那些天籁之音。

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可是,杰克.伦敦却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平淡如一日的生活麻痹了我们的思维,在生活的海洋中随波逐流的我们需要这样一种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即使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

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绝决地走入了森林,和着来自荒野中的呼唤,走入了狼群!

......

从最初的温驯到最后的“野蛮”,应该说是这个社会教会了它生存,若保持最初的服从与温驯,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残酷的棍棒下。我深深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被唤醒的本性。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就是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生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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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爱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子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

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

,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爱。这爱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爱,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八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又译为《荒野的呼唤》)是美国近现代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1876—1916)写的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里,通过作者精彩而生动的描写,我很容易的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里。这只狗就是巴克,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不是神话中充满了人的幻想的狗,而是从南方优越的环境中被卖到北方冰天雪地的环境中,并在那里生活、事迹足以震撼我们心灵的狗。

巴克在南方的一个法官家长大,经过完全的驯化,巴克已经“习惯了要信任它所认识的人,它对他们的信任已经超出了对它自己的信任”。但是,就是这种信任,让巴克经历了它生命中的第一次欺骗,这次的欺骗彻底改变了巴克的生命轨迹,它被卖到了寒冷的北方,远离了南方优越的生活。在巴克被拐卖的第一站,它受到了一顿大棒严厉的教训,从此,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那根大棒让巴克知道了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激发了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

然后,巴克再次被交易,“它从文明的心脏地区一下子跳到了原始荒漠的漩涡中”,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伙伴中学到了很多生存的技巧。在这里,柯利(一只雪橇犬)的经历让巴克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公平可以说。一旦倒下了,那就是你的末日”。慢慢的,巴克那与生俱来的,自然的,本质上的道义,那种徒有虚名但却妨碍在野蛮环境中生存的东西,在残酷的生存斗争中一点一点的消失了。长期潜伏在它身上的自然本性开始复苏,巴克有了生命中的第一次偷窃,这是生存本能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以及它强大的战斗力使它在与斯佩茨(狗队首领,视巴克为威胁)的决战中胜出,从而取代斯佩茨成为狗队的首领,并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它是很具有管理长才的,他恩威并施,把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用事实证明它能胜任这一职务。在这里,巴克意识到“怜悯、慈悲是为那些更文雅的一些地方预备的”。

不幸的是,在经过这一次长途跋涉的旅行后,巴克和它的同伴们又一次被转卖了。这一次的主人哈尔是一个很糟糕的家伙,当巴克被他折磨的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救了它,并成为了它最后一任主人。在索顿的护理下,巴克恢复很快,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在桑顿这里,巴克“渐渐的进入了一个崭新的环境之中,爱,真正多情的爱,是它有生以来第一次所感受到的。”所以,这种爱,让巴克心旷神怡,激动不已,帮巴克一次又一次的抵抗住了森林深处神秘的来自自然的呼唤。在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时,狂怒的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能报了仇,这时,巴克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它回应自身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是它没有忘记索顿,仍时时回到主人的葬身之地去凭吊。

在杰克伦敦的笔下,巴克本性的复苏,循着自然的步调一气呵成,让人深入故事之中,欲罢不能。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它也能把世界推进地狱,这就是野性。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这就是生命,真实的生命,多彩而灿烂,并且生生不息。

看完这本小说,我被一种苍凉悲怆的的感觉抓着,让我感受最深的并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巴克在逆境中的表现。它在逆境中努力生存,不甘被命运左右,在发现不能适应环境时,它便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坚强的生存着。在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机遇稍纵即逝,稍有不慎,我们便会进入困境。这时,我们不能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我们要像巴克那样,勇于学习,要学会适应环境,要学会在逆境中求生。要相信,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会闯过去,把挫折当成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无论世界怎么变化,我们都会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长江文艺出版社2002年6月吕艺红、简定宇)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九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野性,在这个人类的文明社会,这个词似乎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它意味着落后、退化、低等和粗鄙。野性的呼唤,呼唤的是野性,是在文明社会中隐藏的原始生存本能。《野性的呼唤》讲述的就是一个生命抛弃文明,奔向野性的故事。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是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逐步复苏,直到爆发。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同时很受尊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质的巴克遭受了不礼貌的待遇,它被法官的园丁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后来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巴克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这里我要提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巴克的身上活跃起来,它把斯匹茨斗倒了,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巴克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

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从此它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在巴克与这些磨难抗争时,来自荒野的隐秘呼唤一直回荡在它脑中,并一步步将它带回了野性的世界。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野性的呼唤》中,作者特别注重想象和幻觉的描写,我们不难从中发现作者透露出的浪漫主义情结。首先,作者把狗作为写作对象,就体现了作者丰富的浪漫主义情怀。其次,标题“野性的呼唤”非常的抒情,给人无尽的想象。文中对荒野的描写如“北极光冷冷的在头顶上照耀着,有时繁星在舞蹈中跳动,而大地在冰雪覆盖之下在严寒下麻木了和冻结了。”等等,抒情风格浓郁,语言非常优美。但是,书中所体现的浪漫主义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直抒胸臆,而是同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巴克骨子里充满狼性,坚忍不拔,富有强烈的抗争精神,是达尔文“适者生存”论中所谓的强者。而这也是由巴克生而就具有的性格所决定的。小说的一开始就说到,巴克是“王”,骨子里充满狼性,坚忍不拔,富有强烈的抗争精神。现实的残酷性逼得巴克更加地勇猛剽悍,阴险狡诈,但同时却又对恩人万分感激,在它身上集中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

《野性的呼唤》影响我最大的,是它包含的生存和生命的启示。

首先,棍棒法则。在无情的棍棒下,高贵的巴克被打得头昏脑胀,毫无反抗的余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作者的影响:无产者受到残酷的剥削和沉重的压迫,而维护这种剥削压迫的,则是棍棒--社会权利机构。巴克在棍棒下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是没有希望的。“棍棒法则”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在残酷的社会法则里,服从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成为制度的行尸走肉,我们还应对这个制度保持清醒的认识,服从、防范,为反抗保留力量。

适者生存。在那个残酷的环境中,不够坚强、不够智慧、甚至不够奸诈阴险,都无法存活下去。荒野没有和平,生命和肉体随时随刻都处在危险之中。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任何为生存而进行努力的手段和行为都是合乎情理的,斯文、高洁、谦让这些文明社会所赞扬的美德则都是弱者的表现。养尊处优的巴克学会了在极寒的雪地里挖坑避寒,通过偷窃获得让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用力量和奸诈

使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存在而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周围的环境一直逼迫着巴克,而巴克也在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着环境,并成为个中翘楚,对抗着严峻的生存挑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在哪里,都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这种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野性的呼唤》中那些雪橇狗寻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严且高贵)以及巴克最终选择了荒野而不是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社会,表明了这一点。正是因为有着强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识,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对生命有着出自本能的热爱,对死亡有着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实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对生命的热爱。而只有意识到人类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终有一天要被死亡终结这一悲剧性的事实,人们才会倍加珍惜和热爱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生存和竞争教育。巴克最后选择了荒野,成为了狼群中的王者,意味着他抛弃了虚假的人类文明,而走上了最原始最直接也是最本质的野性社会。在那里,它不需要套上圣洁文明的枷锁生活,只需要面对最简单的生活挑战。这是巴克的选择,也是一个强者的选择。试看现今的人类社会,生存竞争仍是所有人所需要面对的挑战。懦弱、圣洁、友善,早已在这个金钱地位至上的竞争社会成为了一种虚伪的武器。那么,我们的孩子,应该让他们成为羊还是成为狼呢?

我倡导,狼的教育。野性,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灵魂最深处的本能。而人类最强烈的本能体现,就是让自己生存下去。人类所创造的文明社会,能保护弱者不被激烈的竞争所淘汰,但是要想让自己有限的生命达到最精彩的高度,则需要原始的野性来适应激烈的竞争,让自己成为生存的强者,成为社会的竞争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惑篇十
《鲁读后感10篇》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八滩实验小学 五(3)班 左一鸣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

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八滩实验小学 五(3)班 鲁倩竹

我是个小书迷,特别喜欢看书。我看过的书很多,比如《狼图腾》、《草房子》、《荒野的呼唤》等等,但最让我百看不厌的,要数《鲁滨孙漂流记》了。

《鲁滨孙漂流记》记叙了17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人,在航海中遇险,孤身一人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为了生存下来,他依靠破船上剩下的一点生活用品,同死神展开了顽强的斗争。虽然艰难的生存条件让他屡次碰壁,但是他没有放弃,凭着不懈的努力,成功地荒岛上建立起房舍,开垦了农田,营造了羊圈,终于衣食无忧。经过二十八年的孤苦生活,他终于脱险,返回故乡。

读完整本书,我被鲁滨孙乐观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孤身一人流落荒岛,靠自己的双手和力量度过这漫长的二十八年,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没有衣物,没有食品,更没有同伴,试想一下,如果是我身处这样恶劣的环境,我有勇气战胜自己的胆怯和孤独,靠自己的力量建立房舍、开垦农田、营造羊圈,使自己衣食无忧吗?也许没有。我也许没有鲁滨孙的积极乐观、百折不挠的精神。也许我只会自暴自弃,怨天尤人,由此失去信心,枯坐着等死。我应该向鲁滨孙学习,自己搭建房舍,开垦农田,制造食物,在困难面前不退缩,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与死神搏斗,抛开寂寞和忧郁,努力让自己在荒岛上生存下来,并且适应恶劣的自然环境,保持乐观的心态。特别是,文中“精彩片段”中介绍的鲁滨孙在刚踏上荒岛时把当时面临情形的好处和好处都列出来,聊以自慰。从中我看出,鲁滨孙的意志力很强,他非常乐观,热爱生命,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活下去,能在不幸中看幸运,使自己能够积极地利用身边的有利条件。我从中得到一个启示:在最不幸的处境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信心和积极奋斗的勇气。

感谢《鲁滨孙漂流记》,它让我学会了坚持、顽强、自信、乐观和许多在荒岛生存的好办法。我相信它一定会是一本让我终生受益的好书!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八滩实验小学 五(3)班 贾迪茹

漫长的暑假开始了,对于爱读书的我,这个时期可太珍贵了,不可以浪费啊!所以我一鼓作气读了好几本书。最让我收益非浅的是《鲁滨孙漂流记》。它既惊险刺激又蕴涵深意,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鲁滨孙漂流记》情节引人入胜。我看这本书时好象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正经历着狂风暴雨,独有一人站在荒岛上。那种大难不死,绝处逢生的快感在我心头油然而生。文章讲了不甘待鲁滨孙在家中,按照父母的安排生活、工作。他瞒着父母出海闯天下。一次,他被海盗浮去当了奴隶,但聪明的鲁滨孙利用打渔时间,成功的出逃了。一位船主救了他,继后他就在一个小岛上守着自己的种植园。但他天生不屑守成,倾心开拓,经人说服,他决心再次出海贩些黑人来当作奴隶,这次他们遭遇大风暴,全船十几人只活下他一人。鲁滨孙流落到荒岛上,但他不叹命运,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禽,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成一个井井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完成了他哪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鲁滨孙给我的印象是一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他本可以生活的舒舒服服的,不愁吃不愁穿,但他却三翻五次的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荡,这让我感到脸红。我们现在的学生,在学习上只要有了那么一点小成绩,自己就回把尾巴翘得老高,沉溺于成功中,不再努力了,最终不思进取的结果是一败涂地。的,不愁吃不愁穿,但他却三翻五次的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荡,这让我感到脸红。我们现在的学生,在学习上只要有了那么一点小成绩,自己就回把尾巴翘得老高,沉溺于成功中,不再努力了,最终不思进取的结果是一败涂地。

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家庭生活条件都还不错,作为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过上好日子,成大器,早就帮他们准备好以后的路,通常是考大学─立业─成家,千篇一律。而现在的年轻人早以习惯了被人牵着走,什么都依赖大人,走着大人早为自己铺好的路。

鲁滨孙不愿走父母为自己设计好的路,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大人铺好的路虽然好走,但经受不住风雨,自己闯出的天下,才是最持久,最美丽的。鲁滨孙在荒岛上,在几乎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自己的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禽,。富兰克林说“劳动是幸福之人”,有了辛勤劳工,就会有幸福生活。我们每一个都应该向鲁滨孙学习“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做。”《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在苦难中领悟真谛,在闯荡中明白世理,在危难中寻找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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