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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15-12-27 06:23: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一《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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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一
《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基本定义:

员工:在本公司从业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本公司工资包括:基础工资、提成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技术津贴、奖金及各种岗位补助。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职务侵占:是指员工利用职务(岗位)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或权益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试用期和服务期限:试用期是指公司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尚未转正的应聘人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应聘人对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服务期限是指从业员工在本公司的最低服务时限要求。本公司各内业岗位、保管员、开卷工岗位试用期为两个月,其他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两个月的服务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一个月的服务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 员工通则: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2.忠于职守,关心公司,爱护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3.爱护公司财产,不浪费,不损公肥私。

4.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6.坚持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7.敬业乐业、钻研业务、讲求效率。

8.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举止文明,热情礼貌。

9.顾大局、识大体、相互团结、主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 考勤

第五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一般岗位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实行六天工作制的岗位考勤时间为:早八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一点至下午五点,逢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黑白天倒班的非生产岗位无休息日,每星期加班一天,考勤时间为:白班早八点至晚五点,夜班晚五点到次日早八点;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生产岗位作息时间不做规定。

第七条 考勤采取指纹考勤机(打卡机)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

1.长白班岗位每天打卡三次,早上班时、午上岗时、晚下班时各一次;一般生产作业岗位和倒班岗位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无法通过打卡机管理的考勤由班组考核书面申报,领导审批。

第八条 考勤员:

1.公司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监督、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

管理指纹考勤机(打卡机);

整理统计考勤记录、请假单、出差单等考勤资料;

填具考勤报表;

建立和管理考勤文档。

2.考勤员应予每月5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

3.考勤员应严格履行考勤职责,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九条 考勤业务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未打卡到岗的,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的,记为早退一次;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月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120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每再超过300分钟再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月内每旷工一天扣减两天基础工资和相应的提成工资;旷工两天的另扣减其他工资项目的一半;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另扣减全部其他项目的工资,擅自离职的除扣缴全部工资外索赔经济损失;连续旷工十五天或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脱岗: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脱岗处理;脱岗比照迟到早退条款处理。

4.事假、病假、工伤及其他休假按本制度专门章节的条款处理。

第十条 考勤纪律:

1.员工必须按规定按时打卡如实报出勤,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双倍扣出勤,情节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

2.实际出勤因各种原因未打卡的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否则将视同旷工;每月3次以上忘记打卡处以100元罚款。

3.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考勤员处签到。

4.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正常考勤制度处罚。

5.因需要长期在外工作的由部门负责人作出考勤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批。

6.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8.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如提成工资等奖金性质的工资。

9.考勤员虚报、漏报的,当月两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据实双倍赔偿。

第三章 请假、出差

第十一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一切休假)或出差一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

2.请假或出差五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员工由主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审批;

3.所有员工请假或出差五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办理的《结婚证》。

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三天的带薪丧期。

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工伤假工资按公司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可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一至二天(含周六、日)。

农忙假:公司家在农村的正式员工可在春秋两个季节分别办理三至四天不带薪农忙假。

外阜的婚假、丧假、农忙假可额外增加路途时间一至二天。

所有假期遇到节假日均不顺延。

第十三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备案。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备案。

第四章 职工培训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教育和训练。

第十六条 职工培训分为在职提高和上岗前培训。

1.在职提高内容包括岗位变换、设备更新或新设备、职务晋升、适应扩张战略培养储备人才等需要的新技能、新知识、新思想。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目 录

1、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2、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3、考勤制度

4、请销假制度

5、环境卫生治理及规定

6、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8、物品进出厂管理制度

9、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10、班前班后制度及考核办法

11、交接班制度

12、关于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爆炸事故、人身事故的经济责任界定及处罚规定

13、煤车管理制度

14、焦场煤场管理制度

15、原煤卸车收费标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使企业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二、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

三、上班时间,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随意乱放。服从领导听指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

五、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严禁在岗干私活。

六、员工在作业开始后不得怠慢拖延,操作应全神贯注。

七、上班期间,严禁喝酒,扎堆聊天、睡觉、赌博等行为。

八、工作积极热情,如因个人行为影响生产和工作,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

九、对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处罚标准:

1、迟到:生产车间提前30分钟到厂,提前15分钟到岗为正点上班;管理、后勤人员提前10分钟正点上班,反之为迟到。迟到在5-10分钟内每次罚10元,迟到10-30分钟内罚20元。当月迟到次数累计超三次给予2倍罚款。

2、早退:按上班时间提前离岗者为早退,每次罚10元。

3、脱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串岗,溜号不在岗的为脱

岗,每次罚10元,属屡教不改的处2倍处罚外,予以开除处分。

4、旷工:未经请假擅自不到岗的,以旷工论处。

一小时以内不到岗者为旷工,处罚小时工资1倍;

二至四小时为旷工半天,处罚小时工资的2倍;

四至八小时为旷工一天,处罚扣发本人双倍的岗位日工资。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5日者,予以解雇。

5、摩托车、自行车乱放者,每辆次罚10元。

6、上班期间睡觉、喝酒、赌博者每次罚款50元。

7、工作期间,睡觉者每次罚10元。

8、工作期间不佩戴安全帽者罚10元。

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良好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或旷工。

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岗者视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4、考勤须知:

1、生产车间签到时间均按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执行。

2、后勤人员早上7:30-50分, 中午12:00-12:10分 , 下午5:30-5:40分。

3、迟到、早退、旷工均按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执行。

二、考勤管理

1、考勤人员要严格考勤管理,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候补。

2、严格考勤签到时间,认真负责签到工作。

3、任何人不得代签。

4、生产车间签到管理人员必须将每天签到表及时送到办公室。

三、违犯考勤管理处罚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签到者,每次罚5元;

2、发现有人代签名者,每次罚10元;

3、签到表不按时送达者,每次罚10元。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三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 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 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进行生产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七条 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四级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人事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科室(车间、工段)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 车间(工段)对班组、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 班组长要做到每天班前讲纪律、班中查纪律、班后总结纪律,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 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一条 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七、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八、不聚众赌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二、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三条 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 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五条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六条 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 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八)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十二)贪污、受贿,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十三)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十四)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第十七条 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主管总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第十九条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二十条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 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主管总经理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超过本级处分权限的,报公司审定;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主管总经理实施处分。

第二十二条 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同受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处分决定以书面或者口头下达,在会议上宣布,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处分者宣布。书面下达的处分决定采取通令形式。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处分决定,必须填写《处分登记(报告)表》。处分宣布后,应当将《处分登记(报告)表》、处分通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

第四章 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四条 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法纪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整顿,解决本单位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相关文件:《人事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违规违纪经济处罚细则》

《处分登记(报告)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四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

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外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饱和;未到休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或关闭生产电源的视同早退;

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 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8、 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

9、 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 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 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 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 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 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 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5、 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 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 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

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7、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9、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

度;

10、 上班时间私自回宿舍这单人次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

1、 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3、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4、 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7、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8、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9、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10、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11、 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五
《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合成氨车间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持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车间内部劳动纪律及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合成氨车间劳动纪律、员工行为规范、考勤及请销假细则。仅适用于合成氨车间全体员工。

3、管理细则

一、全体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必须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格按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消极怠工或拒绝接受生产、工作任务,违者罚款100元。对不配合工作,无理顶撞领导的罚款200元。经教育无效仍然坚持错误的,送交企管部解除劳动合同。

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前20分钟到岗,进行岗位交接,下班最早在公司规定交接班时间。每迟到一次罚款30元,一个月内发现第二次迟到者罚款50元。每早退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第二次早退者罚款200元。无故旷工一天者罚款200元,一个月内发现无故旷工两天者(48小时),交企管部处理。并依据公司考核细则扣个人综合分数。

三、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或捎假,违者罚款50元。

四、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

作无关或有碍生产、工作的事情。如发现在工作时间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脱岗、串岗两次者交企管部处理。如在岗位上干私活、洗衣服、打毛衣、吃零食(公司节日慰问除外)、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玩手机、玩游戏等一切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两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发现三次者,交企管部处理。查出在工作时间睡岗一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查出两次罚款200元,一个月内查出三次者,交企管部处理。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严禁打牌、下棋、赌博,或手机上网聊天、游戏,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发现两次交企管部处理。

六、班前班中严禁喝酒,违者不准上岗并按旷工处理,罚款200元。如因工作需要接待客人,在午休或工作时间内喝酒,酒后严禁到生产现场。

七、员工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架斗殴,违者对责任人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交企管部处理并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车间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着装要整洁,佩带上岗证及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九、车间员工严禁带小孩或亲朋好友进入生产区或操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生意外一切后果自负。

十、员工不经车间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找人顶岗,或连续为别人替岗。否则,双方各罚款100元。替岗必须是同职责同岗位的员工,一月内不得有三次替岗情况,否则,罚款100元。

十一、岗位人员必须按时按路线巡检,挂巡检牌,不得延误或弄

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扣巡检人员和班组综合评比分。

十二、岗位报表、记录不按时填写、事情不详、有遗漏、记录不实,罚款50元,并扣操作人员和班组综合评比分。

十三、岗位报表、记录要保持整洁,不得随意乱画。

十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自家经商活动,违者罚款200元,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交企管部处理。

十二、员工在车间岗位内不得大声喧哗,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得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直接交到企管部处理。

十三、公司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按规定履行公司辞职手续,退还公司发放的工作服、胸牌、操作规程等有关物品、资料。

十四、考试一次不及格者扣30元,两次不及格者扣100元,三次不及格者调换工作岗位或送交企管部。

十五、为增强车间工段长、班组长的管理责任,凡本工段、班组内员工违反公司各项管理标准或制度、车间管理制度,工段长、班组长承担连带责任,按罚款数额的50%、30%接受处罚。凡半年内连续发现三次本工段员工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解除其工段长或班组长职务。如在半年内均未发现本工段员工未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奖励工段长现金300元。如在半年内均未发现本班组员工未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班组长现金200元。

十六、凡违反劳动纪律者被公司查到并下通报罚款的,车间内部加罚相应款数。凡在公司考核中岗位有扣分现象,车间内部根据公司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标准对班组或岗位人员加倍扣除相应分数。

十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查到违纪情况,将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标准执行。车间将根据车间劳动管理制度,再做相应处理。

十八、被罚款者必须在当天24小时内交清,不按时交者,加倍处罚。

十九、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车间采纳后,根据其建议给车间节约能耗、简化工艺操作、减少安全隐患等方面有积极成效,视其重要性给予一定奖励。

二十、被公司通报表扬或给车间赢得荣誉者,根据影响面奖励50~200元。

二十一、车间员工的写作作品(技术类)刊登公司月报的奖励30元/篇,刊登县级的100元/篇,依次类推。

二十二、以上纪律考核为车间内部考核,如公司查出违反劳动纪律者,一律按公司规定处罚。

二十三、本制度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

合成氨车间

2011年8月18日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六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

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重庆华联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第三分所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七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

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 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 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 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第十四条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接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礼貌。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惩 罚

第十九条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二种。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4、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5、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10、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11、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12、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13、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3、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7、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9、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xx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八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昆明南绮服装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促使本公司全体员工养成遵纪守时的习惯,营造一个良好生产、工作环境,以利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统一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标准,以利于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部门: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管理、检查和考核。

劳动纪律的要求

工作时间:公司上下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下午6:00(中间吃饭时间1小时);

工作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好当日的生产、工作任务。

各岗位员工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串岗、睡岗,不准做私活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用电脑上网、玩游戏、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在生产、工作现场大声喧哗、不准做任何影响他人工作的事;

员工有(病)事必须按规定请假,严禁旷工、严禁酒后上班和当班饮酒,严禁打架、斗殴和无理取闹;

各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佩带好上岗证,穿戴整洁,保持工作环境干净、卫生,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

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全体员工必须共同维护公共设施,爱护生产、生活环境;接待客人谈吐文明、礼貌,树立严明的纪律,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司员工不得人为浪费公司生产、生活资料。 劳动纪律检查

迟到、早退:未按公司规定之上班时间到岗的为迟到;未按公司规定之下班时间离岗的为早退。迟到、早退以次数累计检查、考核;

旷工: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岗的、无特殊情况超过上班时间15分

钟到岗的、离下班时间15分钟前离岗的为旷工。旷工以天数累计检查、考核;

其它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要求的,分别以次数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影响程度检查考核;

劳动纪律考核

迟到、早退:未按公司上下班时间10分钟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出勤奖,并扣款5元/次,(如下一月出满勤者,可退回上月所扣的出勤奖,管理人员除外)迟到30分钟以上累计每超过三次按旷工半天计,超过2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

旷工:无故不上班或事(病)假未经批准而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按旷工时间扣发2倍日平均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15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脱岗、串岗、睡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用电脑上网、玩游戏、带小孩上班、影响他人工作的,扣款20元/次;

酒后上班和当班饮酒者,当日不得上岗,并按旷工处理。在生产、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和无理取闹者,视其情节给予罚款直至移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在生产车间吸烟扣款50元/次;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吸烟者全额承担;

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设备损坏以及他人人身伤害的,其所造成的损失由违反者负责;

损坏公共设施、人为造成公司生产、生活资料浪费的,照价赔偿。

昆明南绮服装有限公司

2008年 10 月6 日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九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 孔德振 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013年2月27日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 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

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

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 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

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十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

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 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

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

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

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 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进行生产的基础。各级各部

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七条 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

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人事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

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主任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 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 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七、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八、不聚众赌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二、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

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

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

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

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

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

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 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 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降职(级),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 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行

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 给予行政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三)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

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

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八)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

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二)贪污、受贿,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

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三)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情节较

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四)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

予行政警告至降职(级)或开除、除名处分。

第十六条 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主管总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

公会讨论决定。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第十七条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

会议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 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办公室主任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超过本级处分权限的,报公司

审定;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办公室主任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 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同受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在批准职

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五章 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 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

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禁止代打卡现象,如发现有不遵守者,代打卡者和本人各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

第二十一条 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

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每月缺勤达200分钟以上500分钟以下的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处50元罚款,超过500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

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一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连续请假三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连续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三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双休日和法定的节日固定假期,保证员工正常的工作日和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无故不请假缺工的,按旷工处理,超过三天的,按公司规定口头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超过五天,由办公室主任在行政例会上提出,并经会议决定予以开除,扣除当月工资。

第六章 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 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

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法纪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整顿,解决本单位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员

工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 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

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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