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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2015-12-29 04:10:0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一《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医院药房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一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人员管理一、人员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二、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三、学习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第二章 药品管理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二、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三、药品的调配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

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四、中药饮片的管理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第三章 医疗器械管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

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第四章 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第五章 其他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二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 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

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6、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逐级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原因。

三、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逐级上报。

四、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树林召中心卫生院 锡尼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三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 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必须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各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制备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之制备手续,定出制剂操作规程,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符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后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土,称量时就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麻醉药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法,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必须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井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

后提供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各。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1)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2)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3)灭菌制剂空内家具有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4)灭菌制剂室应经常保持清醒,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积极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情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 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药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间。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四
《医院药房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规范管理制度

一、 行为规范(20分)

1. 提前到岗,准时开窗,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4分)

2. 礼貌服务,按顺序取方,不得挑方、砸方、甩药。(4分)

3. 发现问题主动联系,耐心解答患者问题。(4分)

4. 不闲谈,不喧哗,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调剂室安静,专心工作。(4分)

5. 又快又准调配药品,减少患者等待时间,保证在8分钟内完成调配工作。(4分)

二、仪表规范(10分)

1. 按照规定正确着装,佩戴胸卡,仪表端庄。(2分)

2. 语言文明,语气语调到位。态度和蔼,微笑服务,不得态度冷漠。(5分)

3.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3分)

三、操作规范(50分)

1.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一交待”制度,保证药品调配的准确性。(20分)

2. 严格按照药品调剂流程规范操作,保证药品调剂的质量。(10分)

3. 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5分)

4. 对于老弱病残患者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方便病人。(5分)

5. 发生差错时要及时向负责人汇报,采取一切措施及时纠正。(10

分)

四、环境规范(10分)

1. 窗口柜台整洁明亮,无积尘,无杂乱堆物。(4分)

2. 地面整洁,无乱丢乱倒。(4分)

3. 卫生制度健全。(2分)

五、语言规范(10分)

1. 患者交处方——“(称呼),你好!请稍等。”(1分)

2. 发药时——“(称呼),患者未接药时,问“请问您是否叫某某名?”

核实后发药,并交待药物服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指导其正确服用、保存药品。(1分)

3. 药房没有药时——“对不起,这种药没有,请您找大夫询问看是

否可换成其他药?”(1分)

4. 处方书写不清或不符时——“(称呼),对不起,我再核实一下,

请稍等。”(1分)

5. 患者怀疑配错药或配少药时——“(称呼),请稍等,我这就给您

复核。”(1分)

(1)没错误时:“(称呼),刚才我已逐一核对过了,药已全部配

齐,保证没有问题,请您放心用药。”

(2)配错药时:“(称呼),对不起,刚才把某某药配错了,请原

谅,我现在已调换配齐了,请您放心用药,实在对不起。”

(3)配漏药时:“(称呼),实在对不起,刚才大意,配漏了某某

药,现在已经补给您了,请放心用药。”

6. 处方没有计价交费时——“(称呼),对不起,此张处方还没有交

钱,请您到收费处交钱后再来配药,谢谢!”(1分)

7. 处方有计价但无盖章时——“(称呼),对不起,麻烦您到收费处

盖上收费章后再来取药,到时不用排队,谢谢!”(1分)

8. 取药完毕,提示顾客“请拿好,您慢走。”“请为我们的服务评价,谢谢。”(1分)

9、 患者:药价为什么这么贵?我们这些工薪阶层真是承受不了? 解释:我们中心所有药品的价格全是由物价局定价的,且为专科门诊,药品都是新特药,都是针对您的病情,效果好嘛。再说,您花钱也是为了治病,最重要的是您的身体健康,身体好了才是本钱嘛 !(2分)

六、奖惩制度

1. 行为规范、仪表规范、操作规范、环境规范、语言规范总得分90分以上,每月奖励100元。

2. 行为不规范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仪表不规范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操作不规范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环境不规范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语言不规范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五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大新路分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 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6、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逐级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原因。

三、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逐级上报

四、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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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六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人员管理

一、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应该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人员的身份证,年度考核表等。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

第二章 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必须实行基药阳光采购,从网上统一招标企业中选择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

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

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狮市镇中心卫生院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七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

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

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药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

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间。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八
《医院药房的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不可忽略的药房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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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是医院药剂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面对患者的

服务平台,药房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药品的疗效。根据市药监局对创建“规范药房”具体要求和指导,我们具体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1 抓好硬件、保证药品储存环境

药房是药品集散的重地,药品的存放直接影响药品的质

量。根据“规范药房管理”要求设有空调、恒温空调及密集药柜,药品进行分类保存,创造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环境,保证药品的质量。

2 药事组织及人员管理

1)因医院为治疗肿瘤的专科医院,所以成立“合肥仁

济肿瘤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亲自抓药品及药房规范化管理。首先,加强药剂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从药品进货到储存 ,从药品分发到使用,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药剂人员业务素质 由于新药的不断出现,用药日趋复杂,药物联用增多,为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学习业务知识,组织业务考试,经过不懈努力,提高药房人员专业水平。

3)服务质量的管理,要求药剂人员收到处方后严格执

行“四查十对”。详细检查处方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检查药物的剂型、规格、剂量是否正确、有无超量及配伍禁忌;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实行双人复核制,复核正确后方可发给患者,发药时要细心交待用法用量,同时要根据药物的特性对患者要特别交待,从而使药物发挥最大疗效。

4) 医院因条件受限,但在可利用的空间里将药品实

行中间库管理和分柜管理,具体到某品种药品放在的位置都有规定地点,有利于药品的使用和检查。

3 药品的质量管理

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药房是药品质量的

最后一道关口,药房药品管理的好,就能避免伪劣假冒药品流向患者。

1)加强效期药品的检查使用,随着新的《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药品的效期管理成为一项重点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用微机建立效期药品一览表,由专人负责,每次进药均及时查对有效期,做好效期登记。通过微机设置预警系统,每日开机则提示近效期的药品,便于及时与医师联系使用或者与药房调剂使用。

2)特殊药品管理,应低温保存的药品,存放于恒温冰

箱,见光易分解的药品要避光保存,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疗

效。对贵重药品在微机量化管理的基础上,实行逐日统计制度,每天盘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

3)加强处方管理,处方管理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对此,我院成立质控小组,并有具体的“医疗质量督促方案”定期检查分析处方。

4)药品的经济管理 ①日处方统计: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微机统计金额与处方统计金额进行核对,记入账册; ②月盘:每月末进行药品盘点,检查进入、发出药品的数量、金额是否相符,上报科室,将药品从金额管理逐步向数量管理过渡,避免药品流失。

4、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供应管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是药剂科的基本任务之一。医院药品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收发琐碎,用于药品采购的资金数量巨大,加之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任务的重点是:一要保证全部药品的优质和安全有效;二要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规模大小,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品种供医生选用,“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常用和主要品种保证不断货;三要严格认真管理好毒、麻、精神和贵重药品,执行有关规定;四要重视对有效期药品的管理;五要做好盘点统计报表工作,必须做到账物相符,一切原始单据都要完整保存;六要注意经济效益。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

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1.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

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

(1)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2)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3)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4)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

(5)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2.库房管理

(1)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

(2)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3)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将所有库存的有效期药品公布于醒目处,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要特别注意虫蛀、霉变,应经常检查晾晒。

(5)中、西药品一般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6)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

3.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

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药品会计出帐,一联药库存查,一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若药剂科有计算机网络,则操作可直接在计算机网络上完成。

4.帐目及统计报销

(1)药品应有实物、会计帐,根据库房保管管物不管帐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帐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

(2)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九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深圳和协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规范医保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

二、药房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督促内容: 1.开月周会,打印各种登记表:绩效表、领药登记表、温湿度登记表。

2.统计上月医保处方、治疗单、检查单分类存放,检查医保来货单据(上月)

3、每天查看网上医院最新通知,查看各群是否有最新消息(每天10分钟)

4.督促打印医保费用日报表,填写医保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督促检查查看效期表上已过期的药品,并对已过期药品进行处理,统计效期药品(6月内到期)并制作药品效期催销表。

5.督促检查来货、上货、药品信息录入,点来货、上货、药品入库,对药品价格进行维护。

6.查看医保处方录入情况(当日)医保药品是否缺货,来货单是否补齐,检查药品储存及补充。

7.药房知识学习(督促检查)协定处方学习,药房业务学习,有记录(督促检查)。

8.药房及处方成本控制核算(督促检查)

9.每月每天进药记录,处方统计数据抽查,药房数据,制度是否正确,抽查10品种进行核实。

10.督促检查药品消耗数量控制,药品发放准确率督查,四查十对。药剂人员微笑服务知识培训。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

三、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严格执行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深圳和协医院办公室 2013.12.4 1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篇十
《医院药房制度》

优良药房工作规范(2005年版)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药学网 发布时间:2008-12-17 阅读:8次

优良药房工作规范(2005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参照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模式和我国医院药学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文件,编写本规范。本规范在政府指导下为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和社会药房开展高水平临床药学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条医疗机构药剂科(部)或社会药房是药品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提供符合伦理和职业标准的药学服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三条药师是医疗保健团队中的重要成员,其作用是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药品,以满足临床用药及患者的需要。其中,临床药师更加密切联系临床、直接面对患者,并与其他医务工作者合作,促进科学、合理用药,提供药学专业服务。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应达到如下目标,社会药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条款: 由具有任职资格的药师提供以下各项专业化服务,以满足患者和公众以及其他医务工作者的需求,并不断推动从业者自身发展。

(一)通过建立和改进职业伦理学、制定教育和药学服务标准,确保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二)开展和配合医疗机构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通过与其他医务工作者进行信息交流,宣传和提供药学知识。

第五条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药师应不断扩展和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二)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1.药物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共享;

2.公众及患者的教育;

3.药物利用评价;

4.药物不良事件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

5.促进科学、合理使用药品,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三)对药学服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评价;

(四)确保药品质量,提供符合治疗需要的药品和全面的信息;

(五)开展药物应用研究,参与药物治疗学的临床研究;

(六)承担教学任务,开展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

(七)建立药学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八)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药师和执业药师制度;

第六条本规范对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和社会药房的药学服务提供工作规范。然而,由于各项改革进展不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应用的范围取决于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和社会药房现有的资源及所能提供的服务形式,并需逐步完善、提高。本规范将根据需要修订。

第二章人员、职责与服务礼仪

第七条专业基础

(一)药房工作是医疗服务中重要的环节,药学工作人员在保证患者药品供应的同时,还需要提供广泛的药学技术服务,因此药房必须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经过良好药学专业教育的员工队伍。药师依法取得相关任职资格后,方可从事药房专业技术工作;其他人员可以从事药房的非专业事务工作,以利于提高专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人员结构为,药房主任、部门负责人、药师、其他辅助人员。

(三)药房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级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负责人应根据药房规模大小和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保证药学服务质量。

(四)药房主任职责

1.为保证本单位和药学专业发展,制定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

2.确定药房工作人员需求计划,招聘和科学配备药学专业人员及辅助人员。对各级药师确立岗位和岗位责任及权利。进行工作检查、业绩考评、科学管理、激励员工、有效沟通和培训教育。

3.对药房各项工作制定符合专业要求的标准操作规程,各项标准操作规程应切实可行,并确保药师及其他辅助人员能够熟练掌握。

4.为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及时更新的专业工具书和参考书,为各工作岗位配备必要的专业设备。

5.确保药房和药房工作人员的安全,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6.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或工作文件按要求进行保存。

7.合理设置岗位,如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管理。确保上级药师对下级药师的指导,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参加有药学专业技术要求的岗位工作。

8.确保药房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药房工作人员要遵循职业道德和伦理学原则(参见第十九章)。

第八条 着装与服务礼仪

(一)适合行业特点的整洁着装和良好的礼仪能使服务对象产生健康愉悦的情绪,对药房工作人员的工作产生认同感,同时也能树立药师的职业形象,提高药房的服务质量。

(二)药房工作人员着装应符合各自机构的着装标准,具有医药卫生服务行业特点。药师应着干净整洁的工作衣(白色或浅色装)上岗,佩戴清晰的标牌。定期换洗工作服。

(三)药学工作人员服务礼仪

1.工作人员须仪表端庄、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2.站姿、坐姿要符合工作场地和服务对象的要求。

3.与患者或服务对象见面应问候。

4.迅速、正确、礼貌地接、打电话。

5.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亲切自然地接待患者。不得以衣貌取人,不使用让人感觉不尊重的语言。

6.热情耐心地回答患者的问题,尽可能地为患者提供方便,帮助解决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推诿患者。

第九条在职培训(参见第二十一章)

第三章 药学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药学专业人员的工作目标是提供高品质的药品、高水准的专业技术和负责的药学信息服务。药师在药物治疗中提供药品的态度、行为、承诺、关怀、伦理、责任、知识和技能,是为了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以提高人类的健康和生命质量。为规范药学人员在与患者、同行、其他卫生人员和公众中的行为准则,提出以下要求。

第十条 面对患者

(一)药师应尊重患者,其一切行为和活动应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

(二)药师应注重自我修养,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展现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精益求精的职业风范;

(三)药师应自觉规范处方调配行为,认真地了解处方内容,按照调剂原则及有关规定从

事有关技术操作,正确无误地配发质量合格的药物;

(四)药师接待患者,做到礼貌、热情、大方,说话和气文明,耐心解释患者的问题,使患者清楚无误地了解药品用法和有关注意事项,为患者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品提供最佳服务;

(五)充分尊重患者的权利和用药习惯,不得向患者推销药品或提供不真实、不公正的宣传;

(六)药师不得谈论或冷落患者,应充分体现对患者的关爱,建立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

(七)保护患者隐私,对患者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保密。

第十一条 面对同行和其他医务人员

(一)药师应主动将药物信息和动态告知医师和护士,以达到彼此协作,协助医护人员合理地选药和用药,共同为患者服务;

(二)不在患者面前评说处方质量(包括药物治疗作用以及处方错误等),不谈论医师(医疗水平和私生活)以及其它人员的事项,否则会引起患者的不信任感,影响患者接受治疗的依从性;

(三)在临床药物治疗方面虚心向医疗团队的同行学习,尊重医生和护士的意见,不断提高自身的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药师之间应相互合作,经常交流经验,上级药师有指导下级的义务和责任;

(五)对于他人工作中的失误应及时改正和补救,切忌轻视怠慢或推卸责任,要时刻重视团队合作的意义与作用。

第十二条 面对自己

(一)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法令与规定,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不参与有损于药师形象的任何活动;

(二)与他人团结协作,具有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对工作敬业负责,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非常规问题;

(三)做到药品摆放整齐,及时补充货位,注意药品质量,防止污染和药品质量降低,药品按照有效期管理到位,维持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工作环境;

(四)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汲取药学专业知识,掌握新技术,学习新理论,适应专业发展。认真总结经验,善于与同行交流,并将可*的知识介绍给患者;

(五)积极参加科研和教学活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六)热爱集体,承担工作室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四章 药房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 药房应与医疗机构和公共大环境协调,并符合自身专

业服务的要求以及安全保障。

第十四条 基本要求

药房应该设在方便患者和临床取药的位置,拥有一个良好的操作空间,既要有足够的场地摆放药品,又要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操作和运送药品,有利于药品贮存和质量保证。

(一)药房应有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和照度条件。

(二)保持整洁,对药架、桌面、地面及整体环境有维护清洁的规程。

(三)有防虫灭鼠的措施。

(四)有防止药品被盗的设施。

(五)有单独的员工休息区,便于更换工作服和餐饮,休息区应设置洗手池。

(六)工作区域不得存放食物和其他个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区域饮水和进食。

(七)拆除的药品外包装应有存放空间,并能及时清除。

第十五条 门诊药房

门诊药房含门诊西药调配、中药饮片调配和中成药的调配。

(一)门诊药房外有环境舒适的患者等候区,配备座椅等方便患者的设施,利用空间开设用药宣传墙报或专栏。

(二)创造条件将调配区和发药区分开,以使调配区相对安静,不受外界嘈杂的干扰。

(三)发药区应尽量接近患者,便于向患者交待服药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在发药区设置咨询台或咨询室,咨询区域相对隔离,有利于交流和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六条 病房药房

(一)病房药房应设置病房领药人员核对区,在该区域应明示药房工作时间和值班人员姓名或工号。

(二)设置与病区护士站的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随时通畅。

(三)有接收和审核医嘱的区域。

(四)设置工作人员洗手池,摆药人员应随时洗手。

(五)口服药品调配室应有环境和器具的清洁、消毒措施,并做好记录。

(六)不断改进处方调配方式,以满足患者治疗需求。

第十七条安全措施

(一)药房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有条件者安装监视器或报警系统。

(二)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放区、调配区和发药区。

(三)制定药房开门、关门及钥匙交接和保存的程序,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工作人员单独一人进入药房。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毒药、麻药和精神药品,设专人、专账、专柜加锁保管,建立账卡逐日核对消耗情况(详见第九章)。

(五)建立本单位的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第五章 药房设施与设备

第十八条基本配置

(一)通用设备

1.药架、配药台、特殊药品柜(保险柜)

2.冰箱和冷藏柜

3.分装药品的包装和器具

4.温度计、湿度计

5.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信息系统

1.通讯设备,至少设置一部固定电话。建议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号码,方便患者联系。

2.网络信息系统、专业软件和终端设备。

(三)专业设备

1.为患者个体化配方服务需要的临时调剂设备,如净化工作台、天平、量筒、乳钵或粉碎机、加热装置等。

2.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备单剂量调配设备。

第十九条日常管理

(一)药房各种设施和器具应有账目和更新及维修记录。

(二)制定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和养护规程。

(三)冷藏柜和其它调剂设备应保持在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测定并记录状态指标。

(四)有专人对电脑及其软件系统进行维护,不得在电脑上安装个人使用的软件和外接装置。

第二十条清洁规程

(一)划分卫生责任区,每日对药房内外环境进行打扫,始终保持整洁美观。

1.每日对配药台、发药台进行清洗,并用酒精擦拭消毒。

2.每次使用分装药品的器具前,用酒精擦拭消毒,用后立即用水清洗。

(二)工作人员定期更换着装、随时洗手,保证高标准的个人卫生。

(三)对药架、冷藏柜等应至少每月清洁一次。

第六章 门诊(西药)调剂

第二十一条人员职责分工

(一)部门负责人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1.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责任人员,排班和分配工作;

2.监督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安排临时应急的工作任务;

4.统计工作量;

5.组织考评工作人员绩效;

6.组织药品盘点及有关账目结算;

7.处理投诉和纠纷;

8.与科室内外联系和协调工作;

9.定期召开组内工作会议,总结和分享经验教训,收集反馈意见,讨论需要与患者或医生沟通的问题;

10.定期向科主任汇报门诊药房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各项专业管理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1.管理毒、麻及精神药品;

2.负责编制药品请领计划;

3.负责药品质量检查,包括药品外观质量、有效期、冷藏柜温度等,对质量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4.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5.指导实习和进修人员的工作。

(三)人员培训

通过学习、培训、编写和发布快讯,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及时了解重要的药品动态信息、新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改进措施。可将这些信息张贴在醒目的位置。

第二十二条 药品分装

(一)提倡采购小包装、直接调配处方,以保证质量和方便患者了解全面药品信息、安全用药。

(二)当药品原包装与处方需要的数量相差较大时,允许药房按处方协定量进行分包装。

(三)药品分装应由专人、在清洁环境中进行,并有核对和分装登记。

1.分包装上至少应清楚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分装日期、有效期和分装单位名称。提倡用计算机打印标签。

2.除记录上述内容外,分装登记中还应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原包装规格和批号、有效期、分装数量和日期、分装责任人等。

3.为保证药品质量,尽量临时分装。按照协定处方批量分装的药品应在严格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四)稳定性差的药品不宜分装。

(五)发给患者经分装的药品时,应尽量提供必要的书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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