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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模拟法庭

2015-12-30 11:22:2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演模拟法庭篇一《模拟法庭程序》 模拟 ...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演模拟法庭》,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演模拟法庭篇一
《模拟法庭程序》

模拟法庭程序

表演人员:审判长一人,审判员两人,书记员一人,原告一人,原告代理律师一人,被告人数不限,被告代理律师两人 证据种类:参考刑事证据

[书记员]: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

定,现在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权限。原告。

[原 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籍,居住地址。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柳建真诉娄本奇房屋产权纠纷一案,原告xx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被告。

[被 告]:格式同上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告委托代理人]:格式同上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 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原告、被告及各方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庭资格合法有效,准许参加诉讼。

[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Xx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与被告xxxxx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由审判长xx,审判员xx、xx成合议庭,书记员xx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享有法庭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驳的权利;双方均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承担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自觉履行发生效力的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

[审判长]:上述权利和义务原告是否听清?

[原 告]: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

[被 告]:听清楚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原 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申请回避?

[被 告]:不申请。

法庭调查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应当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争议事实等与本案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首

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

[原 告]:(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下面被告进行答辩。

[审判长]:开庭前,依照法律规定,本院的立案流程机构已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庭前交换,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是否收到?

[被 告]:收到。

[审判长]:被告提交的证据原告是否收到?

[原 告]:收到。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质证,在质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庭前所提交的证据清单所载明的序号说明证据名称,来源以及证据所要证明的对象,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发表质证意见的时候,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无证据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发表。首先由本案的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按照证据清单载明的序号出示证据,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据所要证明的对象,由被告进行质证。

[原 告]:我有两份证据,第一份是xx。该证据证明xx。 第二份证据:我方向法庭申请传唤证人xx东出庭作证。

审判长]:下面通知本案证人到庭作证。(交通知,传唤证人)

[证 人]:我叫xx,年龄,民族。职业及工作单位,是原、被告大学同学。

审判长]:你作为知道本案事实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义务出庭作证,并就你所知道的情况,向法

庭如实陈述。你作为证 人有权阅读证言笔录,并可以对本案无关的询问,拒绝回答,同时,

你有义务如实作证,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对此,你是否听清?

[证 人]:听清了。

[审判长]:原告可以对证人发问。

原告:..

证人:..

[审判长]:被告对证人的证词有无异议?有无提问?

[原 告]:有,xxx

审:现在由被告举证

步骤同上

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现在合议庭根据庭审质证和庭审调查已查明的事实,确定法庭辩论时双方当事人应围绕下列争议焦点进行:(总结2-4个争议点)焦点一

焦点二

焦点三

对此原告有无异议:

演模拟法庭篇二
《模拟法庭》

第二章 模拟法庭开庭指引

[本章内容概要]

本章全面地阐述了模拟法庭运行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程序和规则,是本书的重点内容。模拟法庭教学是综合性、系统性、持续性的工程,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模拟法庭庭审程序是从原告(或公诉人)起诉始到法庭宣告裁决止,历经庭前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裁定等阶段,它融法庭审理程序与法学教育实训目标于一炉,形成了一套首尾相衔、严谨周密、形象生动的教学模式。

一、模拟法庭总纲

模拟法庭总纲是针对模拟法庭审理过程所作出的程序性安排,从宏观上引导模拟法庭审理活动规范化运行。主要包括实训目标、开庭公告、出庭人员、主要案情、开庭审理和庭后教师点评等六部分。

(一)实训目标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在庭前准备阶段,应当简明扼要地介绍通过本次模拟法庭训练所要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提醒学生始终围绕实训目标而开展活动。

(二)开庭公告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应当要求学生按照诉讼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发布开庭公告,介绍本次模拟法庭的开庭时间、地点、出庭人员和案由。

(三)出庭人员

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本次模拟法庭出庭人员的姓名和所扮演的诉讼角色等信息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指导教师和旁听人员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价。

(四)主要案情

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案情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旁听人员事先对案情有初步了解,回顾本案可能涉及的法律理论和知识,初步得出自己的感性见解和看法。

(五)开庭审理

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时一般采用普通一审程序,避免采用简易程序或特别程序。在审理过程中,严格参照真实法庭审理程序进行,以便让所有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由衷地产生一种威严感、崇敬感和责任感。

(六)教师点评

庭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当对本次模拟法庭审理情况和参与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点评,指出精彩亮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方法。

二、模拟法庭运行规程

模拟法庭运行规程是按照模拟法庭总纲的要求,在法庭审理的各个阶段所应当遵循的具体操作规程,它包括庭前准备规程、开庭审理规程、庭后总结与评价规程和诉讼文书立卷归档规程等四部分。

(一)庭前准备规程

1.选派优秀指导教师,精心选择典型案例

模拟法庭活动有其特殊性,即参与人员全部由学生来扮演。为保证模拟法庭应有的质量和效果,应当由法律业务水平精湛、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或特聘教师担任模拟法庭指导教师。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精心选择典型案例。一般是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有一定争议性和可辩性的案例。根据模拟法庭训练的阶段目标,指导教师可以对案情进行适当的变动改编,以求达到预期目的。就案例性质而言,主要是以刑事案例为主,兼有民事案例和行政案例。

许多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模拟法庭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程序法,应当选择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案例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模拟法庭教学形式,充其量不过是“举案说法”,运用客观事实去说明某项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或内涵。因为无论是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案件还是人民法院判决书,对于事实的陈述一般都非常清晰明了,几乎没有进一步争辩的余地,这不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案件的事实都不是简单明确的,而是错综复杂、矛盾丛生的。同一事实材料,从不同的当事人立场和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见解和看法。模拟法庭不仅要让学生明白法律本身是怎样的,更重要地是让每个学生都在公平程序的保障下尽力展示并说明法律真实,明白法律是通过一个怎样的程序得出了一个怎样的结论。④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指导老师应当切忌成为标准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维模式禁锢学生的思维方式,而是应当成为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解决法律争议的指路人。⑤ 我们知道,法律作为一种主观性知识,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模拟法庭应当允许学生尽可能地寻找现行法律规范在适用于具体案例时彼此之间的漏洞和空隙,培养学生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敢于质疑公理权威,敢于创新适用法律的思维方式。

2.遴选模拟法庭成员,分派诉讼角色

模拟法庭的组成人员最好由高年级学生担任。因为他们已经基本学完实体法和程序法,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功底和综合能力,可以处理模拟法庭开庭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低年级学生主要作为听众参与模拟法庭,通过旁听,增长他们的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可以给予他们提问的机会,培养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导教师确定模拟法庭的组成人员。一般情况下,模拟法庭由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组成。此外,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应有原告1-2人、被告1-2人、原告和被告代理人各1-2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各1人;若案情需要,可设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若干人。刑事案件应有公诉人1-2人、法警1-2人,被告人1-2人,被告人的辩护人1-2人;若案情需要,可设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若干人;若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则还应有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各1人。

模拟法庭组成人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当将成员按照其扮演诉讼角色不同进行分组。一般情况下,可以将成员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公诉组)、被告组(或被告人和辩护组)、第三人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单独分组,也可以插入相应各组。 指导教师在分派角色时,应当注重审判组成员的选拔和任用。因为审判人员在整个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处于主导地位,发挥关键作用,关系到本次模拟法庭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是否能够

获得显著的实训效果。审判人员必须对庭审规则、诉讼程序、法庭用语以及实体法规范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且具备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审判长的选任,必须选择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判断能力和控制局面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担任。⑥

3.分组收集相应资料,确定庭审主题

模拟法庭各小组成立后,指导教师应当指导各小组收集相应资料。各小组在初步占有一定事实资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庭审案件的主题;若无法协商一致的,指导教师确定庭审主题。庭审主题确定后,各小组安排本组成员分工和职责,围绕庭审主题分别收集、查阅相关资料。

(1)各小组分工和职责

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一般包括:①审判组主要负责送达法律文书、熟悉诉讼程序、编写庭审提纲、制作判决书;②公诉组主要负责撰写起诉书、公诉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法律法规和文献资料;③辩护组主要负责撰写辩护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④原告组和被告组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模拟搜集相关证据,并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主要负责背记自己的发言内容等。

各小组准备的资料一般包括:①民事、行政案件: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各类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②刑事案件: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各类证据(与民事、行政案件各类证据相同)。③法律法规、法学图书、法律文献资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起诉状、答辩状、公诉书等法律文书副本、证据清单复印件以及证人名单,审判组应当按照诉讼程序法的规定在开庭前传递给相应各小组;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证据较多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组应当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指定举证期限,并在答辩期限届满后,及时组织原告组、被告组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另外,判决书本来应该在开庭评议后作出,但是,考虑到审判组是与其他小组同时拿到案例材料,为使整个模拟法庭开庭过程保持紧凑性和完整性,可由审判组成员预先写好判决书草稿,在审判过程视具体情况作相应修改。⑦ 各小组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原则,严禁为获得胜诉而制造伪证。各小组应当对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对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以便开庭时灵活运用。

(2)指导教师与各小组成员注意事项

指导教师一般只需要提供案例情况和各方主要证据,而不应将所有案卷材料,尤其是法律文书资料交予学生,以避免模仿照抄、重复案例情况的出现。各小组拿到案例后,可在教师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的活动,确定案例的争议焦点和主题。但是,对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言词辩论要点、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则由各小组成员内部自行讨论确定,不得在各小组之间讨论交流。各小组在研究和讨论案情时,指导教师仅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不能涉及具体实质内容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会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法律事实,灵活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尽可能让学生感觉到法律职业的真实状况。⑧

各小组成员随着对案例研究的深入,可能很快会发现案情线索和分析思路陷入混乱,同伴之间的讨论变成了争执。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观点,然后被同伴七嘴八舌地

质问、反驳和推翻。在这个时候,各小组成员应当保持冷静和克制,切忌舍本逐末甚至人身攻击。其实,分析思路正是在这样的交锋中被修改,在混乱中不断调整,然后逐渐变得清晰完美起来,而各组对案件事实的理解也逐渐变得深入和丰满,最终形成己方向法庭陈述的法律意见。

4.撰写规范法律文书,拟定庭审方案

(1)撰写法律文书

在正式开庭前,各小组应当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书。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应当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语准确、论证充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

就民事起诉状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基本信息;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③以案情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指出援引的法律根据,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④若引用学术观点,必须注明出处。

就民事答辩状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基本信息;②答辩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③以案情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指出援引的法律根据,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④对原告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阐明理由和根据;⑤若引用学术观点,必须注明出处。

就刑事起诉书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起诉书号、被告人的基本信息;②案由和案件来源;③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和危害结果等与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要素;④起诉的根据和理由。阐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等意见;⑤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之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法律文书种类繁多,在此不再赘述。学生应当参照《法律文书学》相关知识进行撰写和制作,并按照同一纸型(如:A4纸型)进行打印,尽量避免手写。

(2)拟定庭审方案

各小组在收集各类证据和打印法律文书之后,应当着手拟定庭审方案,为正式开庭做好准备。在拟定庭审方案时,各小组应当围绕各自分工和职责进行谋划。①审判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庭审规则和程序、当事人陈述、质证和辩论次序、需要了解的案情要点、法庭秩序混乱处理办法、合议庭评审规则、判决意见、法槌使用方法等内容;②原告组、被告组和第三人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明确的法律意见、各类证据的来源、运用次序和证明目的、法庭陈述内容和言词辩论、援用的法律规范以及需要法庭调查的事项等内容;③公诉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各类证据的来源、运用次序、援用的法律规范以及需要法庭调查的事项等内容;④其他诉讼参与人根据案情具体情况拟定庭审方案,配合各小组的需要。

(二)开庭审理规程

模拟法庭审理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组织严谨流畅,准确精彩。整个开庭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人员应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均是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⑨

民事、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在性质上截然不同,且审理程序也有较大差异,因此,我们以下分别阐述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法庭审判程序(普通一审程序),行政案件审判程序参照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执行。

1.开庭前准备

开庭前的准备是第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前的必经阶段,主要任务是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调查收集证据、发布开庭公告、查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合议庭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为正式开庭审理准备条件。

(1)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步骤如下:

①公诉组向审判组移送有关资料(如: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②审判组指定审判员审查上述资料是否具备开庭审判的程序性条件;

③审判组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被告人辩护权,委托或指定辩护人,提供证据材料; ④审判组发布开庭公告;

⑤正式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规则; ⑥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入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被告人基本情况,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以及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并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事宜。

(2)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步骤如下:

①原告组向审判组提交有关资料(如:起诉状、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②审判组指定审判员审查上述资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若符合受理条件,审判组应当送达原告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③审判组送达被告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④当事人交换证据;

⑤审判组发布开庭公告;

⑥正式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规则; ⑦书记员请审判人员入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及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事宜。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查核实各种证据,公开质证,以查明案情,认定事实。法庭调查的基本要求是紧扣案件焦点,举证有力,证据充分,逻辑严密,质证清晰。

(1)刑事案件法庭调查具体步骤如下: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带民事诉状;

②陈述犯罪事实。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分别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③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④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审判长应当告知证人、鉴定人若不如实提供证言、鉴定意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鉴定人在作证、说明鉴定结论前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

演模拟法庭篇三
《模拟法庭主持稿》

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各位的到来,我是本次活动的主持人xxx。

法律是秩序的象征,有了法律,我们才能拥有如今安稳的生活。为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激发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热情,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现举办模拟法庭的活动。

在活动开始之前,请允许我介绍莅临此次活动的嘉宾,他们分别是......,

现在我宣布,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始。

在模拟法庭开始前请大家了解本次审判的案例。

以下是法庭的案例视频。

看完视频之后是不是觉得演员们的表演十分精彩呢?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只是关注这段视频拍得是否精彩,更重要的是要学会以一个法律人的眼光去看待一件事情,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结果如何吗?事不宜迟,马上开始我们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的进行是严肃庄重的,接下来就让我们玩一个法制知识现场问答的游戏轻松下吧。 请听第一题。(一共10题)

问答环节到此已经结束了, 现在继续我们的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到此已经全部结束了。下面有请 为我们作点评,请大家掌声鼓励。

谢谢 的精彩点评,同时也希望通过这次模拟法庭,能使大家对法律能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现在我宣布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圆满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

(注意:这个只是大概的内容,不一定要全部按照稿子要读,有时候为了读得顺口也要做适当的修改)

演模拟法庭篇四
《模拟法庭》

关于被告人李天天故意伤害一案的庭审提纲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本院许可,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

(二)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三)未经许可,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准发言、提问,不准喧哗、鼓掌、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

(四)到庭所有人员的无线电通讯工具一律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请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击槌,

审:望淮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望淮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李天天故意伤害一案,现在依法开庭。

带被告人李天天到庭。(被告人站立)

下面依法查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审:被告人姓名?

被告人:李天天。

审:出生年月?

被告人:1990年1月16日出生。

审:民族?

被告人:汉族。

审:文化程度?

被告人:初中。

审:身份?

被告人:农民。

审:家庭住址?

被告人:望淮县洪武镇张村372号。

审:望淮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载明你于2014年7月28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望淮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8月5日望淮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次日由望淮县公安局执行,是否属实?

被:属实。

审:被告人李天天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被告人:没有。

审:被告人李天天是否收到望淮县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被告人:收到了。

审:收到起诉书距今否超过十天?

被告人:已经13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前送达被告人,本案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副本距今已超出十天,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开庭。

审:望淮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天天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1月10日向望淮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年11月12日立案。现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本案。本合议庭由望淮县人民法院审判员XXX、审判员XXX、人民陪审员XXX组成,由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坐在我左首的是审判员XXXX、坐在我右首是人民陪审员XXX参加评议。

由本院书记员XXX担任本庭记录。

望淮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张海天和 出庭支持公诉。

经本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后,被告人李天天委托安徽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XXX出庭辩护。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你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要求换人处理。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被告人,刚才本庭已告知你有回避的权利,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略)

审:被告人坐下回答问题。

审:被告人李天天,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们收到起诉书的内容是否一致?

答:一致

审:被告人李天天对起诉书指控你们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答:对罪名我有想法,记得当时我和钱爱民因为喝酒的问题在饭桌上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搡,我发现他好像想要拿起板凳砸我,我出于防卫就随手拿起桌上的啤酒瓶砸向他的头。

审: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你的当事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答:对于罪名的认定我方有不同意见,被告人的陈述已经告诉我们他是在即将受到钱爱民的攻击时才用啤酒瓶砸伤受害人,所以我们觉得被告人的行为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审: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简要讯问被告人。

公:被告人李天天你以前与被害人是否有矛盾?

被:没有。

审: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辩:没有要发问。

审判员发问:

被:(属自由发挥)

人民陪审员有无需要向被告人发问的?

人民陪审:被告人是如何归案的?

被:我是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的。

审:下面公诉人可以就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简要进行举证,详细内容就不再宣读。被告人和辩护人认为有必要详细举证可以提出?

审:公诉人是否同意?

公诉人:同意。

审:被告人是否同意?

被告人:同意。

审:辩护人是否同意?

辩护人:同意。

审:请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相关证据。

公: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前科证明、归案经过。证明被告人身份,及归案情况。

审:被告人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被:无异议。

审:辩护人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辩:无异议

审: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证人出庭程序

公:证人杨远东、沈兴宇、胡先胜、肖志的证言,证实了被告人李天天与钱爱民因喝酒产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打斗,李天天用啤酒瓶将钱爱民头部打伤。关于李天天提出的正当防卫的说法,证人的证词也已经清楚的证明,钱爱民提起板凳只是在为了挪开挡住他腿的板凳,并非要去攻击被告人,所以被告人不过是一种“假想防卫”。而且被告人李天天在用啤酒瓶将钱爱民头部打伤后,任然伙同他人对钱爱民进行殴打。

审:被告人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被:无异议。

辩护人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辩:无异议

审: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被害人钱爱民的陈述,证实其头部被李天天用啤酒瓶打伤的经过,也详细的展现了李天天在钱爱民受伤倒地后继续对他进行殴打的事实。

审:被告人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被:无异议。

辩护人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辩:无异议

审: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被告人李天天的供述,也能够证实他打伤被害人的经过。

审:被告人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被:无异议。

辩护人对公诉人刚才出示的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演模拟法庭篇五
《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法学院“学术文化月”系列活动之

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一、模拟法庭简介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大家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三、活动宗旨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建设。 四、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11年6月15日14:30-17:00(具体时间视前期准备工作的进度而定,拟于6月中旬完成) 2.活动地点:逸夫楼104室 五、参加对象

组织我院08级、09级、10级学生参加,届时将邀请法学院领导、老师及其他社团到场观摩,共同探讨模拟法庭在专业学习中所发挥的作用。

六、庭审预演阶段活动安排 (一)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在6月上旬完成本次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以及案例选择工作 本次模拟法庭案例为刑事案件 (二)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主要由我院07、08级学生扮演),确定人物性格。

演员角色根据刑事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审判长:1名

审判员:2名 书记员:1名 公诉人:2名

辩护人:2-3名(视案件中被告的具体人数而定) 被 告:若干 证 人:若干 法 警:2名

2、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任务任务。

A、审判、公诉、辩护三方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

B、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三)彩排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表演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测,对正式演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准备,为此将进行两次模拟排演:

第一次排练,重在让各位演员了解具体出场次序,熟悉台词。同时各位演员要把握其角色所需的性格特征和要求。

第二次排演。要求:在排演前,证人、被告、受害人要将自己的台词背诵熟练;各演员对自己的出场先后以及发言内容十分清楚。排演要达到可以使庭审完整、顺畅地完成。 七、庭审现场过程

1、主持人介绍相关人员及嘉宾,介绍此次庭审案件的相关情况,宣布活动开始。 2、庭审程序: (一)、庭前准备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四)、法庭判决

3、庭审结束后嘉宾点评并选出“最佳演员”两名,全体工作人员、演员及嘉宾合影留念。 4、本次活动正式结束。

注:现场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将在庭审前确定,并将工作落实到人。 八、活动预期效果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让广大同学了解有关法律的诉讼活

动,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问题。让大家对法律有更深一步的认识。能够在生活中为我们提供多一种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九、后期安排

为了更好的扩大该项活动的影响,在活动正式确定后在校内广泛宣传,包括宣传板、海报、喷绘、传单。活动结束后配合学院及学校宣传部门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包括新闻稿的发表、庭审照片的展示、庭审过程录制后的光盘刻录、宣传板的制作、网上信息的发布等。 十、附件1:本次活动所需物品清单 附件2:本次活动经费预算表

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1年5月30日

附件1:

本次活动所需物品清单

1. 法官服3件 2. 犯人服2-3件 3. 刑事案件真实卷宗若干 4. 法锤一个 5. 手铐2-3副 6. 相关证据(制作) 7. 法警服两件 8. 法庭背景

备注:鉴于本次活动所需物品的特殊性和专有性,恳请法学院有关领导(或老师)出面联系和解决,同时请为本次活动指定1-2名刑法学老师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2

本次活动经费预算表

1. 法庭背景:250元 2. 宣传海报:50元 3. 饮用水:40元 4. 彩纸:50元 5. 桌签:20元

合计:410元

演模拟法庭篇六
《模拟法庭》

演模拟法庭篇七
《中 学 生 模 拟 法 庭(剧本)》

模 拟 法 庭

(2011年)

时间: 2011年12月15 日

地点:鹤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人物:

审判长:1人 张文天(男)

陪审员:2人 李镇龙(男)、林丽英(女)

书记员:1人 李群芳(女)

公诉人:2人 李立新(男)(检察员)、黄晓青(女)(助理检察员)

辩护人:3人 李广洪(男律师)、李坚强(男律师)、

任宝明(男律师)

法定代理人:2人 梁国照(男,45岁)、廖三妹(女,40岁)

被告人:3人 陈小明(男,16岁)、梁汉权(男,17岁)、李景强(男,17 岁)

主持人:1人

法警:6人

主持人:亲爱的观众朋友们,你们好!今天我们将在这里举行鹤山职中师生模拟法庭表演活动,

在此要强调的是;本次模拟法庭的所有角色都是由我校师生扮演的!您的认真观看将是对他们参演的最大支持!

在这里模拟开庭审理陈小明等三人涉嫌抢劫一案,请大家遵守法庭秩序,保障审

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本案是以发生在我市的实际案例改写而成的,我们将模拟真实的庭审过程,具体程序根据需要有所变动。现在法庭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采取圆桌审判方式,为了更好地向大家呈现整个审判过程,我们模拟法庭将采取一般的审判方式进行。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请大家一齐来观摩。(主持人由幕侧退场,书记员进入法庭)

书记员:(简称书)旁听人员肃静,请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入庭。为了维护法庭秩序,保

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法庭内不得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法庭内禁止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4、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请全体起立,审判长、陪审员入庭。(审判长、陪审员入庭)

书:请全体人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的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已在羁押室候审,

庭审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以下简称“审”)请法警把三被告人押上法庭。(法警将三被告人押入)

审:(敲击法槌)鹤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模拟法庭现在开庭。

审:左手(或右手)边第一位被告人,你叫什么名?

陈小明:(简称明)我叫陈小明,花名阿蛇

审:出生年月日。

明: 1994年10月19日。

审:民族?

明:汉族。

审:文化程度?

明:小学文化。

审:你原籍是哪里?

明:韶关市新丰县码头镇板岭下村民委员会12组。

审:现在住哪里?

明:鹤山市沙坪街道越塘村民委员会水部里新村A号B房。

审:什么时候,因什么被羁押?

明: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5日被羁押。

审:什么时候被逮捕?

明:2010年1月1日被逮捕。

审: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明:没有。

审:你收到本案起诉书副本及量刑建议书吗?

明:收到。

审:鉴于被告人陈小明未满18周岁,本院依法通过电话通知了陈小明的家人到庭参加诉讼,但其家人并没有人听,而本院又依法邮寄出庭文书到了其家庭地址,今天其家人并没有到庭,本院依法指定广东明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洪为你辩护,被告人是否听清楚?

明:听清楚。

(如果认为核实其余两被告的基本情况可以省略,可以由主持人带过。 主:接着由审判长继续一一查明核实了其余两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并明确指定辩护人,模拟法庭不再展示,现正式开始审理案件。)

审:左手(或右手)边第二位被告人,你叫什么名?

梁汉权:(简称权)我叫梁汉权,花名黑鬼。

审:你原籍是哪里?

权:是鹤山市宅梧镇上沙村民委员会横田村一队E号。

审:现在住哪里?

权:鹤山市沙坪街道越塘村民委员会水部里新村A号B房。

审:出生年月日。

权:系1993年11月24日出生。

审:民族?

权:汉族。

审:文化程度?

权:小学文化。

审:什么时候,因什么羁押?

权: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5日被羁押。

审:什么时候被逮捕?

权:2010年1月1日被逮捕。

审: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权:没有。

审:你收到本案起诉书副本及量刑建议书吗?

权:收到。

审:鉴于被告人梁汉权未满18周岁,本院依法通知其父亲梁国照(,男,汉族,1966年1月4日出生,住鹤山市宅梧镇上沙村民委员会横田村一队E号)到庭参加诉讼,并依法指定广东明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坚强为你辩护,被告人是否听清楚?

权:听清楚。

审:左手(或右手)边第三位被告人,你叫什么名?

李景强:(简称强)我叫李景强,花名大炮。

审:出生年月日。

强:系1994年2月23日出生。

审:民族?

强:壮族。

审:文化程度?

强:初中文化。

审:你原籍是哪里?

强:是广西靖西县地州乡坡豆街C号。

审:现在住哪里?

强:鹤山市沙坪街道越塘村民委员会水部里新村A号B房。

审:什么时候,因什么被羁押?

强: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5日被羁押。

审:什么时候被逮捕?

强:2010年1月1日被逮捕。

审:你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强:没有。

审:你收到本案起诉书副本及量刑建议书吗?

强:收到。

审:鉴于被告人李景强未满18周岁,本院依法通知其母亲廖三妹(女,壮族,1971年1月5日出生,住广西靖西县地州乡坡豆街C号)到庭参加诉讼,并依法指定广东明朗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宝明为你辩护,被告人是否听清楚?

强:听清楚。

审:由于被告人陈小明、梁汉权、李景强未满18周岁,本院依法不公开审理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小明、梁汉权、李景强抢劫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本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法由审判员张文天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镇龙、林丽英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由李群芳担任本庭记录。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立新、助理检察员黄晓青出庭支持公诉。三被告人的指定辩护人及被告人梁汉权、李景强的法定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本案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即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有刑诉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可以申请回避。被告人及被告人梁汉权、李景强的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理由)?

明:不申请回避。

权:不申请回避。

强:不申请回避。

权(父):不申请回避。

强(母):不申请回避。

审: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发问,互相辩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诉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楚?

明:听清楚。

权:听清楚。

强:听清楚。

审:本案审理分三个阶段:法庭调查阶段、辩论阶段和审判阶段。现在首先进行法庭调查阶段。首先请公诉人宣读本案起诉书。

公诉人(以下简称“公”):现在宣读的是鹤检刑诉(2010)158号起诉书:,

被告人陈小明、梁汉权、李景强三被告人均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1月1日被逮捕。

本案由鹤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三被告涉嫌抢劫罪,于2010年2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理查明:

2009年11月21日凌晨,在被告人陈小明与梁汉权的共同提议及组织分工下,其伙同被告人李景强等5人(其余均另案处理)在鹤山市沙坪街道越塘村民委员会水部里新村A号B房出租屋内密谋抢劫出租摩托车司机作案,后由被告人李景强先后与梁汉权分别外出物色作案目标未果。至凌晨5时许,李景强再次与梁汉权在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社区医院以租摩托车到网吧及水部里新村为由,将事主任X波骗到水部里新村拜神坛处,由李景强看守任X波,而梁汉权回到出租屋告知陈小明等人,后陈小明、李景强、梁汉权等人持水管铁和刀具追打事主任X波,并在工商银行侧将事主围住实施殴打,期间事主任X波拿出其一台仿诺基亚N95手机欲打电话报警,陈小明遂趁机将事主的手机抢走。事后,被告人陈小明等人将上述抢得的手机进行销赃,得款100元。经法医鉴定,事主任X波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及左手背搓裂创,其伤情轻微。2009年11月25日,公安机关在沙坪街道水部里新村A号B房出租屋内将被告人陈小明、李景强、梁汉权等人抓获归案。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小明、梁汉权、李景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小明、梁汉权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本案的主犯;被告李景强起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是本案的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陈小明、梁汉权、李景强在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鹤山市人民法院

审:起诉书已宣读完毕,被告人是否听清楚?

明:听清楚。

权:听清楚。

强:听清楚。

审:被告人梁汉权,你平时与你父母关系如何?

权:我同父母的关系一般,他们平时都很忙,没有时间理我,我读书成绩不好,所以小学毕业就没有读了。

审:小学毕业后从事什么工作?

权:因为小学毕业时我才13岁,年纪小,所以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做过工。

审:你平常多数同什么人一起玩耍?有什么爱好?

权:平时多数同朋友一起玩,喜欢玩游戏,都是去网吧玩多。

审:被告人陈小明,你与你父母关系如何?

明:我同父母的关系不好,他们平时都不管我,我读书时成绩很差,所以读到四年级就没有读书了。

审:没有读书之后做过什么工作?

明:没有读书之后没有做过工,14岁来沙坪玩到现在,很少回家,父母也对我也不闻不问。 审:你平时主要同什么人一起玩?有什么爱好?

明:,平时多数同朋友一起玩,喜欢玩游戏,都是去网吧玩多。

审:被告人李景强,你与你父母关系如何? 强:我同父母的关系一般,平时他们对我管得很严,我在沙坪某小学读书时成绩还可以,但小学毕业后就回家乡读,初回到家乡不适应,没有熟人,父母又不在身边,所以无心读书,成绩越来越差,读完初一之后就辍学了。

审:辍学后从事什么工作?

强:辍学后在家乡玩了一年,2008年又回到鹤山,2009年2月在中东西某鞋厂打工,做了半年之后嫌辛苦没有做,一直至今没有做工。

审:指定辩护人是否需要讯问?

权(辩):不需要。

强(辩):不需要。

明(辩):审判长,我还有问题要问我的被告人

审:允许提问

明(辩):陈小明,该出租屋是谁租的?

明:是邓x文租的,我们六个人都在那里居住。

明(辩):审判长,我的提问完毕。

审:下面由公诉人综合出示本案的有关证据资料

公:本案的有关证据资料如下:(公2站立 出示 )

(1)抓获经过;

(2)被告人陈小明、梁汉权、李景强供述;

(3)被害人任X波的陈述;

(4)相关书证材料;

(5)鉴定结论书;

(6)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7)辨认笔录及照片。

主:根据普通程序化审理的方式,在本案庭审过程中,经过对三被告人进行询问及对相关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相关书证材料及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进行质证,被告人、辩护人对公诉人宣读的证据均没有异议。整个庭审调查过程,在此不再一一展示。现直接进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

审:法庭调查结束,进入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定罪意见。

演模拟法庭篇八
《模拟法庭要求》

模拟法庭活动要求

一、选案件及其他

1.时间安排

在第10周启动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在12、13周(11月16-23日)的上课时间举行模拟法庭活动。

2.基本条件

每班每组推选成员。查找资料。每个教学大班至少需要一个DV或者有拍摄功能的相机。

3.案件内容

(1)民事:老伴过世半年七旬继母状告三继女房屋继承。

(2)刑事:9名从事传销大学生打死不听话新人后抛尸珠江。

四、活动展开

(一)前期安排

每个教学大班分成12个组,而每个班分成3-4组,由组长管理,课代表统领。每个教学大班演2场模拟法庭,一个民事案件,一个刑事案件。每个教学大班选一个主持人,一个摄影师,一个后勤人员(布置场地与黑板)。

(二)角色确定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确定人物性格。单数组为一队,双数组为二队。

(1)事实部分

选拔或者抽点每队里的3个组演出案件事实部分。事实可以演绎得与真实一点不差,也可以演绎得夸张或者搞笑。

(2)庭审部分

案子根据自己队的演出事实来审案子。一队剩下3个组负责。 根据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一名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一名陪审员,两名书记员。

一名原告,两名诉讼代理人。若是刑事案件,加入两名检察官,一名法警。

一名被告,两名诉讼代理人。

证人若干。

2、由课代表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任务。让演员们有彩排。

(1)审判、起诉、答辩三方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

(2)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3)要求:在正式演出前,原告、证人、被告、受害人等要将自己的台词背诵熟练;各演员对自己的出场先后以及发言内容十分清楚。要达到可以使庭审完整、顺畅地完成。

(三)进行公开庭审,并由嘉宾或老师做点评,每个行政班选出一个优胜队,颁发奖品,同时可以邀请部门领导或相关社会单位的有关人员。

(四)庭审现场流程

1、主持人介绍相关人员及嘉宾,介绍此次庭审案件的相关情况,宣布活动开始。

2、庭审程序:(一)庭前准备(二)法庭调查阶段(三)法庭辩论阶段

(四)法庭判决。

3、庭审结束后嘉宾点评并选出“最佳演员”两名与优胜队。

附录:

证据目录参照:

1.

2.

证据目录

一、证明原告具有合法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证据名称:

1、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与原告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一份„„1-3

2、原告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4

证明目的:原告依法受让对被告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的债权及受让的日期及数额。

证据来源:原告存档。

二、债权债务形成事实和催收的证据

证据名称:

1、1997年6月23日,被告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借款400万元合同文件⑴。

① 编号为970623002号的长期借款合同一份(债务履行期限为1997年6月24日至1999年1月20日)„„„„„„„„„„„„„„5-9

② 400万元借款借据一份„„„„„„„„„„„„„„„„10

③ 贷款展期至1999年10月18日的申请报告及审批文件各一份„„„„„„„„„„„„„„„„„„„„„„„„„„„11-12

2、1997年9月28日,被告借款200万元的合同文件⑵。

① 编号为970928003号的长期借款合同一份(债务履行期限为1997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29日)„„„„„„„„„„„„„„13-17

② 200万元借款借据一份„„„„„„„„„„„„„„„„18

三、被告情况的证明:

证据名称:

1、企业注册登记公示资料三份„„„„„„„„„„„„„219-221

2、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的企业开业申请文件和登记资料一份„„„„„„„„„„„„„„„„„„„„„„„„„„„222-229

证明目的:本案有明确的被告和被告应当承担本案责任

证据来源:原告存档;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沙市房地产管理局。

注:1、由原告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提供。

2、以上证据均为复印件。

补充证据目录

一、证明原告具有合法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证据名称:

1、企业机读档案变更登记资料原件二份„„„„„„„„„„„„1~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一份„„„„„„„„„„3~4 的:原告主体合法

证据来源: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和原告存档

二、原告名称变更通知的证据

证据名称:

1、原告名称变更通知原件一份„„„„„„„„„„„„„„„„„12

2、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一份„„„„„„„„„„„„„„„„„„„13 证明目的:名称变更情况已通知被告,且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证据来源:原告存档

注:以上证据由原告佛山市禅城区联合无线电厂于2007年3月27日提供

演模拟法庭篇九
《模拟法庭总结》

我们组分配到的是行政诉讼的模拟法庭演练。在模拟演练中,我分配到的是书记员的角色。尽管在开庭演练期间,书记员几乎是默默无闻的,但是却又是必不可少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书记员工作职责,一是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二是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为了成功地做好书记员的角色,我查了法条等有关书记员工作的资料。

一个案件立案后,书记员就要面临种类繁多的通知及传票等送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要送达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要送达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还要送达举证通知书;另外,还要送达出庭通知书(通知代理人)以及传票等。如果当事人多,当事人的名称、案由等事项都要重复填写,造成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书记员经过领导同意后,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合三为一,制作了一份统一的通知书,并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内容及格式作了统一规定,明确规范了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要求,达到了精简工作、提高效率的目的。

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法庭笔录由书记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法庭笔录经宣读或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记录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者另页补正。

(1)书记员应将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制作成笔录,交由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2)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的证言部分,应当在庭审后交由证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证人确定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3)法庭笔录应当在庭审后交由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的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确认无误的,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本组在演练后,匆忙之际,忘了上述提到的(1)(2)(3)点。通过本次演练,让我深刻地记住了这点。

在演练过程中,我还参加了书写起诉状的任务。通过实际的书写,让我获益颇多,如:对起诉状的结构有了深刻的印象,更注意其中容易遗忘的细节问题。另外,本组模拟法庭的课件制作是由我亲自完成的。通过制作PPT,我对行政诉讼的过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审理前准备——庭前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法庭判决。也对其他组员完成的答辩状、勘察笔录、询问笔录、判决书等的撰写格式和主要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 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大三的第二学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中,非常荣幸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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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演了辩护人的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实的体验到了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主要谈谈以下的几点体会:

首先,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张磊故意伤害一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张磊的年龄问题。本案当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构成轻伤,如果法院认定张磊年满十六周岁的话,那么张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张磊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张磊就不构成犯罪了。因为《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负刑事责任,很明显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我做无罪辩护的,就必须证明我的当事人未满十六周岁,本案的争议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的年龄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其次,作为辩护人我体会到了有利证据的重要作用。“以事实为依据”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认定某个事实,需要证据,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我们甚至可以说证据诉讼结果,这在刑事诉讼中尤为明显。在刑事诉讼中,一个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证据很可能就决定一个人的有罪与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与否。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证据的重要性,为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公诉人费尽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如果证据不重要的话,公诉人也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来找一系列的证据了。作为辩护人自然也应更加重视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运用,在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主要就是张磊的户籍证明。在掌握了这一证据时,并不能如释重负,因为公诉人也出示了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工作日记,这对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自然有不可小觑的证明作用。这就需要向法官证明谁提供的证据更应该被采纳,为了达到这一点,辩护人就应当对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了如指掌,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服法官。在本案中,作为辩护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来证明关于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户籍证明的证明力高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的证明力。所以说掌握对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证据,并合理的运用,充分发挥证据的重要作用对辩护人来说至关重要的。

最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这次的模拟法庭实践,除了学习到了一些知识外,我还收获了一段美丽的回忆,散发着汗水的味道,飘荡着童真般的欢笑,还有孩子般的打闹。在这两周的时间里,为了做好这个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我和我的同伴们协同共进,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着,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们也曾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争论着,像孩子一样,有时还会忍不住把吵架的气势拿出来,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们争个面红耳赤的。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总会忍不住的笑笑,有时见了他们还会拿出来取笑一番。这段经历我想我们都会珍藏在心底的,偶尔拿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品味里面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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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模拟法庭篇十
《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剧本

时间:201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案例】王东(已满18周岁)和李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均系化名)均是东吴市农机技术学院的学生,两人是老乡,平时总在一起玩,且均喜欢上网,平时没事总泡在网吧里,但是上网需要很多钱。王东和李强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靠打工勉强供他们上学,已经拿不出多余的钱供他们玩乐了。

2009年1月20日下午5点左右,王东和李强从网吧出来,身上仅有的20块钱只够让他们吃顿晚饭了,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两人合计了一下,决定铤而走险,找个有钱的同学,抢点钱。当天晚上8点左右,王强和李东埋伏在学校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外出的同学陆陆续续回学校了。突然隔壁班陈刚引起了他俩的注意,听说陈刚家挺有钱的,开学的时候还是他爸爸开小车把他送到学校的,他俩决定就找陈刚下手。王东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和李强一起悄悄地从陈刚后面跟了上去,随后两人互相使了一下眼色,李强冲上去一手搂住陈刚的脖子,一手捂住他的嘴巴。陈刚想反抗,王东举起手中的砖块威胁说:不要动,我们是求财的,再动我砸死你!两人把陈刚拖进了边上的树林,逼陈刚把身上的钱拿出来,陈刚不肯,李强就随手给了他一个耳光,陈刚还是不肯,王东举起手里的砖头就砸在他头上,流血了,陈刚不敢反抗了,李强上去从陈刚的上衣口袋了搜出了50元现金。这时,

前面好像有人(注:系附近某电子厂员工杨阳上中班回家路过)经过,王东和李强拿着钱赶紧逃走了。陈刚找到同学胡军,把自己被人抢劫的事情告诉了他们,胡军随即拿出自己的手机报警了。民警迅速展开了调查,两个小时后,民警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把正在上网的王东和李强抓获,两人对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陈刚头部的损伤已构成人体轻微伤。

模拟法庭程序

[背景说明]

本案以现实中发生的实际案例改写而成。法庭审判模拟真实庭审过程,具体程序根据需要有所简化。

[法庭场景和演员]

审判庭(中间高悬国徽,肃穆)

审判席(3人)

书记员席(1人)

公诉人席(2人)

辩护人席(2人)

法定代理人席(1人,设置在辩护台靠近旁听区一侧) 被告人席(上述相关席位上摆放好身份标志牌: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2个、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证人)

法警席(2人)

【庭前准备程序】:

(法院)书记员查明公诉人、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等是否到庭。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 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得旁听;

(2) 不得随意走动及进入审判区;

(3)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4) 不准吸烟;

(5) 移动电话等一律关闭;

(6) 不得发言、提问;

(7) 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法庭审理开始】:

书记员(起立)宣布:“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依次入庭就座)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旁听人员起立,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座。

书记员:“请坐下。报告审判长,法庭审判准备就绪。”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已经到庭。

被告人王东、李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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