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级(含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ⅳ级:一般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区)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人体饮食用药(械)安全带来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市级(含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全区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事件发生后,局成立指挥部,在市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指挥部由区食品药监局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药品器械监督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事件处置的领导、组织与协调。职责如下: (1)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 (2)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发生人员伤亡的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有关证据材料,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4)做好引发不良事件的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取样、留样和送检工作。 第九条 下设机构与职责: (1)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 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承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收集、汇兑、上报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食品安全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2)药品器械监督股 对药品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传达指挥机构的各项指令,协助指挥机构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对有关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收集、核实、初步评价不良事件,并按要求向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分中心报告;配合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并决定采取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