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大全 > 日记 >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

2016-02-18 09:26: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篇一《法学毕业生律所实习日记,很全哦》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供大家学习参考。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篇一
《法学毕业生律所实习日记,很全哦》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篇二
《律所实习日志》

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

今天是我在智勇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第一天,我怀着兴奋又紧张的心情踏上了我的旅程,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涯。

在去律所之前,我怕到了律所总出错,被人批评,所以我就准备了个背包,装了三本法规合本,又带了一本有关文书写作的教科书。在做了准备工作后,我出发了。满怀憧憬与激动,我推开了律所的门,迎接我的是一位姓马的姐姐,姐姐人很好,给我介绍了律所的各部门,并详细介绍了律所的业务范围,并给了我一份实习协议,让我阅读后签字,当我接过那份协议,我有一种正式工作了的感觉,好像自己一下子就从大学生变成了工作者,那是一种质的飞跃,让我有点无措。阅读后,我签了字,姐姐又把我介绍给律所的所有律师认识,我也在忐忑的心情下做了自我介绍。

就这样,我成为了智勇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带我的律师是曹律师,他是一位资深的律师,胖胖的,很和蔼,让我有一种亲切感,也让我忘记了自己对实习的恐慌。曹律师把我带进了会客室,和我谈论未来的职业规划,这让我有点感动,我本以为来了律所实习会被人无视,让我自己去找事儿干。曹律师问了我的基本情况,并和我说了一些现今的律师行业环境,这让我顿时觉得自己成长了很多,已不再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学生了。

聊完天,曹律师就给我传了几个文件夹,让我熟悉一下里面的业务情况。我看着里面的完整案例的情况,很幸福,觉得自己终于能在现实中接触法学了,也有点小激动。后来曹律师就给我分配了工作,写一篇律师函,当然他给了我一份模板,让我借鉴,我非常感谢曹律师对我的照顾,这让我不会那么的无措,看了那份模板和我自己带来的书,我信心倍增,终于开始实践了。就这样一个上午过去了,中午我和马姐姐她们一起去吃饭,大家对我都很照顾,我也很开心,感觉自己融入了一个新的集体。

下午工作开始后,我把上午的劳动成果——律师函,给曹律师看了一下,他耐心的给我进行了指点,就连措辞、标点也给我进行了细致的解说,这使得我获益匪浅,也为自己的粗心感到羞愧。很快的,我调整好自己的态度,修改了律师函,最终通过了曹律师的审核。

一下午时间,在曹律师的指导和马姐姐的招呼下很快的过去了,我背起了我满载希望的背包,结束了我一天的工作,很欣慰,很憧憬,希望未来我会做的更好。

2011年10月10号

历经了国庆的长假,新的一周又开始了,对于之前所做的工作和所学的知识,我有了深刻的领会。今天,我提早来到了律所,帮助马姐姐一起打扫卫生、整理文件和摆放订阅的报纸。

按照曹律师的规定,我今天上午的基本任务是从网上搜集网站侵权的证据,并把诉讼材料整理好。我按照上周曹律师教我的方法,先打开网站,把侵权页整个页面剪切下来,再把首页、在线咨询等整个页面剪切下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侵权体系,最后建立一个全名文件夹,把各个小的文件夹放入其中,形成最终的诉讼材料。这一系列的流程教会了我很多知识,也明白了搜集证据应该注意的事项。当然我写的图片见证书、文字见证书还有很多需要修改的地方,但是我依然很欣慰,感觉自己真正的涉入了这个案件之中,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发挥了我的作用。

下午,有几位律师出去开庭了,只留下了我、马姐姐还有一位陈律师。快下班前来了一位当事人,咨询交通事故的问题,陈律师带着我会见了当事人,我认真聆听陈律师给出的法律建议,并把不懂的问题记录在了本子上,并且,我也感受到了陈律师得体的言谈举止,让我学到了更多。

今天,我收获良多,从证据的提取到会见当事人,一天的时间充实饱满,为了更好的实践我的理想,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让自己变得更专业。

2011年10月17日

时间飞逝,一周的实习工作又悄然而至。今天,我作为曹律师的小助理,终于有幸跟随曹律师去法院看下午开庭审理的离婚案件了。这让我异常兴奋,以至于整个早晨的整理材料工作,我都处于激昂的状态,出了好几处小错误,虽然没有被批评,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今天上午曹律师因为有事,就没有来所里,一上午,马姐姐都在和陈律师讨论明天开庭的案件,我也就没有什么工作可做了,自己在一旁看看书、上上网,看看下午开庭的案例。

就这样,下午上班的时间到了,我满怀期待的等着曹律师来所里,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盼来了曹律师,并和他一道去了法院,虽然我不能像他一样坐在辩护人的位置,但是我对于自己能旁听也感到很荣耀,感觉自己能学以致用是身为一个法律人的无上光荣。这个案件的案情大概是男方有了第三者被女方发现,要求离婚,因为有一个一周岁的小宝宝,所以抚养权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妥善的解决,也因此走上了离婚诉讼的道路。

整个庭审下来,虽然没有最终判决宝宝的抚养权归属,但是我从整个审理过程来看,男方对于自己出轨的行为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和悔悟,如果宝宝归他抚养,对于宝宝的教育和道德的培养,显然是不利的,并且女方有能力,也更适于照顾宝宝,我个人更倾向于女方获得宝宝的抚养权。庭审结束后,曹律师和当女方当事人谈完话,我就随他一起回来了,在回来的路上,曹律师给我讲了很多关于离婚的案件,听他的叙述,我感觉好像自己在听八卦,五花八门的离婚原因。

一天的工作就在精彩中告一段落,带着小小的兴奋,我圆满完成了今天的工作任务。

2011年10月24日

又是一周的开始,我依然提早来到了律所,帮马姐姐打扫卫生、整理材料等。上午,我按照常规,忙着曹律师分配给我的任务,今天的工作中多加了一篇起诉状,这份起诉状是关于交通肇事的,基本案情就是原告乘坐其哥哥驾驶的白色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途径一十字路口处时,右侧一辆大车猛向左打方向盘,急速转弯,致使原告遭受右臂神经受损、鼻梁骨折等多处伤害,经查明,被告是疲劳驾驶,是全责。

接到这个案件情况时,我有些愤怒,因为在前段时间我的姐姐也因为对方违反交规出了个小的交通事故,以至于现在行动还有些不便。现在的司机总是无视生命,酒驾、飙车、疲劳驾驶事件屡屡发生,在社会反映如此强烈的情况下,他们依然顶风作案,可见,很多司机根本没有把法律当回事,这种情况很令人担忧,当然,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在心里感叹了。

为了帮助原告更好的争取权益,也为了惩罚一下被告的行为,我查阅了很多材料,也参考了所里其他律师以前写的有关交通肇事的起诉书,在我的努力下,我最终完成了起诉书,并交给了曹律师。曹律师看后,对我进行了表扬,说我进步很大,同时也和我讨论了这个案例,我把我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曹律师,他认为我的行为很好,就应该有自己的见解,这使得我心里有些许的满足感。

伴着忙忙碌碌的身影,今天的工作又结束了,很开心,很有收获的一天,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2011年10月31日

还是和往常一样的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今天来了位当事人,他是一名工人,咨询的是关于工资拖欠的问题。

这个案子我很感兴趣,所以就主动向曹律师表明,想和他一起会见当事人,曹律师欣然接受了我的提议。我从书架上拿了本《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汇编,就随曹律师进入了会客室。基本案情是这样的,当事人的公司由于业绩下滑的非常厉害,濒临破产,但是又不申请破产,一直拖欠当事人的工资,当事人现在的合同还未到期,询问讨资的程序。曹律师首先给出了劳动前置的意见,让当事人先去劳动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仲裁机构咨询,然后看看结果再商讨对策,并且把劳动法的相关条文,例如合同的时间、和类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都向当事人解释了一遍,还有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注意事项等。

从这次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曹律师的认真态度和细心程度。他不仅针对当事人的特种情况进行了法律分析,还把其他一些可能遇见的情况也做了分析,这种服务态度是值得我学习的,也是一个法律人所拥有的品质。

上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下午的工作很清闲,整理整理材料、把证据等诉讼材料装订成册,看看书架上的书,上上网,下午就这么过去了,轻松中带着满足,完美的一天结束了,明天继续努力,加油!

2011年11月7号

短暂的两天假期结束了,我的实习生活又翻开了新的篇章,今天我所学习的是如何查找背景资料、相关法律、法规。

曹律师今天也很早的来到了律所,他给了我一份案件材料,让我以此为例,查询过去发生过的类似案件、判决结果,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我了解到,对于案件大背景的查询,在理清办案思路,深入了解案件上,都起了不小的作用。另外,对法律法规的查找也让我得到不少感悟,实务中的法律依据显然没有学校案例那样容易找到,毕竟学校的案例内容都是基础,只涉及几部简单的法律,对于规章、条例这些很少涉及。但在实务中往往胜诉的关键就在这些不起眼的小法当中,它可以说是制胜的法宝,因此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案件的胜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我今天做了两个案子,当然都是曹律师以前做过的,我把背景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在了两个word中,也附上了一些链接,最后交给曹律师,曹律师很耐心的看了我搜集的文件,同时也指出了我的不足,经过了今天的锻炼,我又多了一项基本技能,很开心,也对未来几周的实习充满着希望。

2011年11月14日

实习时间已经到了倒数第二周,但是我的热情依然存在,每天还是很努力的在工作,也学着接受很多新鲜的事物。今天我来的尤其早,因为马姐姐今天有事,下午才会到所里来,所以昨晚她就把所里的钥匙给了我,让我早早的过来开门。我很开心,因为我觉得我虽在这里实习的时间不长,但是却成为了其中的一员,他们给予了我信任,这让我有些得意,觉得自己的交往能力还不错。

开完门,我就像往常一样打扫卫生、整理内勤事物,都整理好,看着自己一个人的杰作,想象着大家在这样一个明亮的办公室里工作的情景,我就不由的笑了。保持着这样明快的心情,我迎接了所里的每一位成员,工作开始进行。

今天我的工作是和曹律师去外面会见当事人,这是第一次我离开所里去外面会见当事人,感觉还是新鲜的。我们相约在一家咖啡厅,对方是个大老板,看起来很有钱,他的事情是这样的:他和妻子离婚一年了,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前他瞒着妻子独自买了一栋别墅,所以离婚协议上并没有涉及此财产,现在妻子发现了,要求他分这栋别墅。他想请曹律师给他一些建议,让他的妻子得不到这栋别墅。听完这个案情,我的思绪就跑了,有些郁闷,本是一个挺美满的家庭,却要相互隐瞒,就是因为没有信任,婚姻才会破裂,现在还在为财产争得面红耳赤,真是可悲。就在我自己一阵遐想后,曹律师已经和当事人谈完了,我没有太注意他们的谈话,心里怯怯的,生怕曹律师问我刚才谈话的内容。但是显然,曹律师知道我走神了,没有为难我,只是让我回去找三个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把结论打印出来交给他。我知道这是对我的惩罚,我心甘情愿的接受了,也为自己最初的行为感到抱歉。我知道自己是个法律人,不应该只想情感、道德,应该从委托人的立场出发,这才是律师的职责。

一整个下午我都在分析离婚的案子,一整天下来很累,但很值得,收获颇多。

2011年11月23日

新的一天又来临了,实习工作即将接近尾声,回想自己这段时间的实习经历,感触颇多,诉状的书写已经练习很多了,会见当事人也不再茫然无措了,各种案件也见得不少,虽然自己的能力有限,但是眼界还是开阔了不少,现在工作起来也相当顺手了,能独立完成一些简单的工作,这让我很开心,觉得自己实习得很有价值,实现了自我的超越。

今天我在所里一天,没有太多的工作,主要是和马姐姐、曹律师聊聊天,马姐姐也大学毕业没多久,我们两个聊起来很随意,说说大学生活的小趣事,谈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篇三
《大学毕业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大学毕业实习报告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txt让人想念而死,是谋杀的至高境界,就连法医也鉴定不出死因。。。。。。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代理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

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成本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

从业务类型上分,律师事务所可以分为一般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前者的业务又可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类业务,其中非诉讼类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就从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种类来看,就包括小到制订员工聘用合同、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大到国有企业改制、审查国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私营企业上市等各种类型,内容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买卖、股票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金融、海运保险、建筑工程等方面,大项目的费用多是按总标的额的3%~15%不等来收取,而大型非诉讼类项目的标的一般都是几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市场之大由此可见。

专业律师事务所是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专门从事诸如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海运海事等行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其中有许多都是国外资本注入的合资律师事务所,尤以北京、上海两地最多。国内外熟悉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都云集于此,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们熟悉的按小时按美元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了。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较小,有很强的地区性;而有几百人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京、沪、粤港澳以及像厦门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径庭。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经济法专业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律师的收入则是我在实习中所了解到的另一项重要信息。合伙人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将代理收费交给律师事务所,在缴税、上交一部分给律师事务所和向有关司法行政部门交付管理费用后,根据一定的利润比例(从五五开到二八开不等)与案源提供人分成,而且一般是案源提供人拿得多。打个比方说,律师承办了一个刑事诉讼代理案,合同规定代理费八千元、业务费二千元共一万元整,在扣除各项应缴纳费用后还有七千元,而提供案件人(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律师)是按三七分成,则律师最终得到二千多元,而主任可以获得近五千元。可见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赢利都集中在掌握律师事务所业务来源的主任手中。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摆脱对律师收入高、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将国内律师行业的执业状况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间进行有益的对比,充分认识律师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对于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学专业

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本最好的事业指南。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篇四
《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2011年05月03日星期二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刚进律所大厅,就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们被安排到一间办公室坐下,并且拿了一些关于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的宣传材料我们看,我们大致了解了这家律所的情况,发现在安徽是一家优秀、很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下午,律所的行政主管见了我们,给我们讲了一下律所的规章制度,提了一些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紧接着,他就给我们安排到各个办公室。安排指导我的老师是刘律师,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刘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2011年05月04日星期三

指导我的律师助理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师兄,他和我谈起当年他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他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他的介绍

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接下来他拿了几个卷宗给我看了一下,我简单了解几个案件的流程和一些基本情况。

2011年05月05日星期四

在还没有来事务所见习之前,我总觉得律师的工作性质很单一,工作也很轻松。总觉得他们不用整天呆在办公室里,可以到处走走,钱就来了。

通过这次的见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不仅仅需要专业知识,同时也要许多辅助技能的协助,例如与人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等。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新认识的,知道律师不全像我们想的那样轻松,这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每一位律师都是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2011年05月06日星期五

今天是见习工作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总的来说在这一周的时间,这周的事情不多,其实不是不多,只是我能够帮的上忙的事不多。

总觉得这样自己没有派的上实际性的用处实在不好。虽然他们是说不用帮忙,也许是不熟的缘故吧。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更主动些,哪怕是打水、扫地、整理办公室都可以增强和交流。

无所事事的时间有些难熬,希望尽快融入这个团体,让

每一天充实起来。

2011年05月09号星期一

经过一个星期的是实习,我对律师的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这几天通过翻阅大量刑事与民事案件,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在我看了一个聚众斗殴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刘律师在询问了我案件的相关问题,以及案件的定性后,准备教我写一份李某的诉讼代理词。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了解案情,为辩护意见书做准备工作。 2011年05月10号星期二

今天,我开始撰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在刘律师的修改下,一份论证十分充分的辩护词诞生了。接下来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在我写了几个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后,我初步掌握了各类诉讼文书的写作,我非常的高兴。

2011年05月11号星期三

下午两点半有一个“物权法与房地产”的讲座,我们几个实习生蹭着刘律师的车到了会场,还真是有感于那个大场面呢!心想该不会市里的律所都派员出席了吧?讲师还挺风趣,但是和在学校听讲座不同的是,时时能在讲座中听到身边的律师对讲师的观点低声讨论,发表不同意见。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们随时对外界的信息保持怀疑态度,但也能理性地从别人的观点中接受启发,和我们的海绵吸收法差很多呢,看来这也是社会磨练的结果吧!

其实会上关于不动产的法律问题的探讨还是给我很深的印象的,特别是区分所有权的问题,开始的时候听得有些无措,但在向刘律师询问解答后,突然让我有想深入研究的冲动呢!

2011年05月12号星期四

今天是周四,经过一个多星期的研究,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刘律师开始让我们开始接触实务操作。今天刘律师让他的助理带我去宁乡了解一宗关于离婚协议的起草案件。经过了解得知,当事人王小姐与张先生由于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王小姐的要求为其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王小姐的要求基本如下:1.女儿抚养权归她2.婚姻期间张先生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继续由张先生支付3.每个月给付1500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用

4.婚后所购婚房更名归王小姐个人所有5.婚姻存续期间的

夫妻双方存款各分一半等。了解完相关的情况之后,我根据《婚姻法》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作为作业提交于刘律师批阅。 2011年05月13号星期五

在这两周的时间里,对基本性的工作我都比较上手,也可能是和所里的同事更加熟悉的缘故,大家都会叫我帮忙,虽然有点忙碌,不过还是很充实,也增长了不少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也很喜欢这样忙碌的生活。

2011年05月16号星期一

经过两周的的实习和自我总结,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刘律师正要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在旁听庭审过程中,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此外,也让学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真实的了解到相关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领略到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与风采,怎样组织证据与运用法律知识辩论,是我受益颇丰。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清晰的认识自己法律知识和能力的欠缺,从而为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篇五
《律师实习日志(45篇)》

2011年4月10日

今天终于拿到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结束了很长一段无证的时间。以前没有实习证的时候,只能处理一些非诉讼案件,比如审查或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于诉讼案件,整个一窍不通。虽然在律所呆了很久了,但是我知道从今天起我真正从事律师这个行业了。律师行业是一个充满魅力和挑战的行业,它戴着光芒、梦想和受人尊重的光环,随时面对的是严峻的现实,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能力。无论是出于对正义公平的追求,还是为了尊严和成功的人生,你都有理由为成为这个行业中的一员感到骄傲。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加油!

2011年4月16日

我始终相信,你经历了什么,就会对什么进行思考;经历得越多,思考得越深入,获益自然就越匪浅。思想会随着行走的踪迹而变得深远,这就是所谓“思随行远”。近一年的实习经历告诉我,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经常办公的地方,拥有丰富翔实的案例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法律氛围。通过阅读案件卷宗,能了解律师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以及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据,还可以检验所学知识是否掌握牢固和理解准确。从今天开始,我不仅要看指导律师办过的全部案子,更要看各级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以及相关的点评意见,从而提升自己的各方面能力。

2011年4月20日

今天接触到了一个新案子,是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纠纷的,当事人为他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为被保证人承担了债务,被保证人确不愿意返还当事人所支付的款项。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依据我国担保法第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在本质上是一种代位请求权,也就是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代替原债权人的地位,在其与债务人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这个案子的标的仅有两万多元,但是给了我们一个提醒,哪怕对方是十分可靠的亲人或者朋友,在被请求成为保证人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

慎,对所要承担保证责任要仔细明确,这样才能避免自己身陷诉讼。

2011年4月22日

花了两天的时间,完成了前天接到的那个追偿权纠纷的起诉书。虽然这份起诉书感觉还是很稚嫩,但是写完后,还是会有一种自豪感与满足感,也许经验是需要一点一滴的去积累的。很小心谨慎地查询了相关的法条,自认为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和同事们聊天的时候发现,其实无论有多大把握的案子都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不小心,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出现意外。所以,谨慎应该会是所有律师的座右铭吧!一定要谨慎!这也是对我初入律师职业的忠告!

2011年4月24日

为了更好地让我们实习生熟悉关于货款纠纷的业务处理,主任今天让我负责查阅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一整个上午我都在整理民事代理案件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权债务的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但是60%以上的案件均属货款纠纷。由此可见,在社会上关于货款纠纷的事情发生最多,主任告诉我们,处理这些债权债务纠纷首先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有没有中止中断情况发生,其次再去深入了解案件的证据保存和相关情况。由此我才发现,诉讼时效在实务操作中的重要性。

2011年4月28日

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了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发现律师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2011年5月6日

今天因为我马虎的性格,所以我又犯错了。下午的时候为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办理了委托手续,但是由于今天是星期五了,主任周末刚好要去这个案子的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出差,所以这个案子的起诉材料早在几天前已经准备好了。可是马虎的我,居然只与当事人办理了委托手续等材料,起诉状什么的都没有让当事人签字。因为时间紧急,只好又厚着脸皮给当事人打电话,麻烦他过来签字。好在当事人十分的宽容,很及时地来所里签字了。很感谢他没有因为我的失误耽误他时间而责备我。感谢那些在我实习路上教育我,对我所犯错误给予宽容的人们,谢谢你们!

2011年5月9日

前几天提交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得到了批准,得知该离婚案件转交到长乐市法院了。事情的缘由是原告提请诉讼的时候将作为被告的我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写成是仙游县的。但是由于当事人并结婚后并未在仙游县长期居住,且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都应为长乐市。所以我们认定该案应为长乐市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院管辖权的认识又更进一步了。现在发现,法律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到那里应诉,使用何种法律的问题。虽然这个案子不存在那么深远的影响。但是毕竟这个案子并不属于仙游县法院管辖。也算是一个小进步吧。

2011年5月12日

这几天都在给市检察院的公诉科打电话,想问问一个案子的进展情况,是否到案,是否退补,是否起诉,什么时候起诉。可惜,我一连几天基本上每隔1个小时左右都会给市检的办公室打电话,但是一直都是响到最后一声以后自动占线。刑事诉讼对于时间的要求比较严格,所以很害怕会因为自己的失误而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获得保障。我想这是每个律师都会遇到的问题,也是每个律师的职业操守中最基本的要素。同时,因为这样,会觉得自己是在从事着一件意义重大的职业,因为我们的每一个行动都与当事人的权益息息相关。每个律师都是兢兢业业地执着着自己的职业,或许这不仅仅是职业,更

是一种事业,是一种使命吧。

2011年5月14日

今天需要处理的是一个离婚案件的相关材料。发现现如今好多80后的夫妻都很容易离婚,而离婚的理由千奇百怪。就说今天处理的这个离婚案件吧,儿子才一岁多,夫妻两人就要闹离婚,而且似乎男方有对女方及小孩有遗弃的嫌疑。遂在女方当事人的唠唠叨叨当中我们对于这个离婚案件的事实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但是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情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也不能完全偏听当事人的陈述。

2011年6月13日

今天起了一大早,终于没有迟到,和周围的几个同学在下课的时候都认识了一下,果然都是学习法律的,大家很有共同语言呐。今天上午上的是劳动法相关的,张照东老师很幽默,课堂气氛很活跃,在他幽默的授课中,对于劳动法有了更深刻的一些认识。在以后的执业中,劳动法会和我们的职业息息相关的吧?下午的是律师公益活动,上课的是个女老师。上了她的课,我突然觉得律师这个职业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生活上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利用我们熟悉的法律知识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而求助无门的人。投身公益事业,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些想法怕是每个有志青年都会有的理想吧。好好努力吧,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2011年6月14日

今天上午的是合同业务基本技能。一开始以为发的那些书都是课本,结果发现原来这些书是发给我们,让我们自己去阅读的。认真地做着笔记。合同业务对一个执业律师来说是最基本的,却也最难完全掌握的业务技能。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执业律师,掌握这项技能是必须的。

下午上的是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这个课,我听得很认真,因为在实习以来接触的很多都是民事诉讼方面的案子。这块业务很有可能成为执业以后相对来

说较为依赖的一个职业技能。也是律师执业技能中较为基础的,得打好基础呀!

2011年6月15日

通过几天的培训,发现自己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认识。也通过培训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大家加入了一个QQ群。希望以后如果有什么法律上的困扰,对于案子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有一个可以加以讨论的地方,互相学习的机会。

今天上午上的是公司法律业务执业基本技能的执业方法以及法律咨询与法律顾问业务技能。这块内容,由于实习期较短,接触得不多,也不是特别的了解,但是还是非常有兴趣的。希望在以后的实习及执业时间里可以有幸遇到这方面的实务。

2011年6月16日

今天的课程内容是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方面的法律实务。上课的是福建警察学院的胡宝珍老师,她从各个方面分析了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方式,再加上一些实际案例的点拨,让我受益匪浅。

下午的是知识产权新型业务解读,这个课程由于从来没有接触过,所以接受与理解起来有些吃力,但是不能否认徐军老师的课还是很精彩的,看来回去以后要好好地学习下这方面的知识,弥补自己对于这方面知识的空白。

2011年6月17日

今天是岗前培训的最后一天了。上了七天的课,觉得还是很有收获的,收获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律师这一职业的相关信息。更重要的是认识了很多朋友。

下午是结业仪式,还给我们分配了任务,让我们以后要去网络上上完余下的课程。提早下课了。因为培训认识的一群朋友们决定一起去吃个饭,唱歌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于是岗前培训在很愉快的气氛中结束了。而明天开始要好好调整好状态,马上要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了哦!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篇六
《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22篇》

xx年1月14日 星期四

今天上午�到达律师事务所后�帮马老师打了份公函�剩余的时间�我在网上看了看新闻�看了看最新的法律动态。

下午的时间�我整理了一下律师事务所过去的卷宗�顺便看一下卷宗里的案件。结果我看到了一个离婚的案子�比较有意思�涉及的是民法总论中的知识。

经过这些天整理资料、看卷宗的同时�我真是了解到了很多在学校从来没有听过的案例�尤其这些案例还是真实的事件�这让我收获颇大。因此我也就不再郁闷整理资料这件工作�反而有些喜欢了。

xx年1月15日 星期五

今天的工作量不是很大�闲暇时间�那些律师在一起闲聊�谈到每人的历程�他们都有一番感慨。一位稍年轻的律师告诉我�实习时应该多学习别人的社会经验�要主动�不要部时间浪费在看书上�他说如果要学书本上的知识�学校才是最佳场所�在律师事务所�要学会问�不懂就要问�不会就要问�人们都喜欢上进的学生。如果让他重新选择的话�他宁可去法院做个书记员�至少年老了有保障�做律师太辛苦�就像一个自由职业者。还劝我有机会一定要到法院实习�因为这方面的人际关系很复杂。每个人的话都有道理�也都没有道理。鞋大鞋小�只有自己试试才会知道。不同的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的经书�我们不能把别人的搬来念�想要有个好的修行�还是自己悟吧。

xx年1月18日 星期一

算算日子�如果加上休息日�我来事务所实习今天正好半个月了。时间真的是过的很快�原本已为一直要以文书方面的工作来结束我的实习了�没有想到马老师告诉我准备和他一起上庭�这让我着实的激动了一把。作为法学院的学生�相信大家基本上都见过开庭�我也看

过好多次。但这次观摩却让我有些特别的收获。相比之下�以往见到的都是事先准备的比较充分了�给我们表演一下罢了。而这次次开庭�显然对方是没有什么充分准备的。于是�我有幸见到了传说中的“法官训斥代理人”的一幕�那真叫一个凶呀。“你都准备什么了�整个法庭都围着你转吗�快点�快„„”类似的话充斥着庭审的整个过程�到后来�我看到对方的代理人已经有些懵了对我方提交的证据基本上全认了�真是一个“快”呀�整个庭审下来�我方明显处于非常的优势。回来的路上�我向马老师请教�“这种情况是否经常出现�”“不是很多�但也不少。法官的工作压力很大�如果律师在庭前不做好准备�要到开庭时忙这忙那�法官会很不满�训斥几句恐怕就是必然结果了„„”通过这次开庭�我有一个深刻的感受�就是作为代理人�要在开庭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否则�在法官和对方代理人的“攻击”之下�会手忙脚乱�处处被动�开庭的过程�更多的是在进行“汇报演出”�成败的关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庭前的准备�有了充分的庭前准备才能应付开庭时的种种变化。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一年功。”就是这个道理吧。

xx年1月19日 星期二

经过昨天的旁听�我感觉更加进入实习状态。干什么事情都很有精神�仿佛自己离真正的大律师已经很接近了。尤其今天马老师又带我去法院参与了一起案件的调解工作�颇有收获。这是两公司拖欠工程款的案子�案件的标的额为32万元左右�其中包括工程款29万余元和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利息3万余元�我们是原告的代理人。在上午的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下午三点在法院进行调解。下午两点四十左右�我们到了法院�并提前见到了法官。马老师和法官谈了一下我们一方的调解底线基本上是可以考虑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而要求先拿到一部分现金。大约在三点左右�被告方的代理人来到了法官的办公室�于是�法官又让我们先回避一下�他再和被告代理谈一下条件。

我们在走廊的时候�我向马老师请教�在调解中的一些技巧。孟律师很细心地给我讲了很多�总结一下。主要有一下四点�

第一�要向当事人说明案件发展的情况�清楚当事人的底线。第二�付款方式要慎重。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比较希望能拿到现金�因为�没人喜欢拿一个“空判决”。而且�如果分期付款的话�通常第一次付款额要在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左右。第三�所谓调解�就是要让双方互相让出一部分利益�在实务中放弃利息的较多。第四�要快。具体说就是当法官主持的调解的过程中�当可以满足本方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时�要尽量争取立刻拿到调解书�不要拖到第二天。因为�在调解中�变数很多�拖到第二天�可能意味着前一天达成的协议会被全盘否定。

下午的调解进行的很顺利�我们也拿到了比较理想的调解书�被告分三次支付原告28.7万元�首次支付8万(一周内)�第二次在十月底支付10万元�最后一次在12月底付清余款�如有一期延迟付款�则要求立即付清全部款项�否则将变卖被告被保全的两部汽车清偿。对此�当事人也很满意„„

xx年1月20日 星期三

连续两天都接触到了真实的案例�让我越来越又了工作的激情。实习的这期间我也明白到�事务所不可能每天都有接不完的案件。所以如何合理安排好自己其他的时间就很重要了。今天所里的一位律师接待了一位当事人�我在一旁听了这个当事人对律师说明情况的过程�这个案子的案情其实很简单�但其中所反映的问题却让我很有感触。来作咨询的是一位农村的妇女�大概有三十岁左右。她在说明案件情况的时候情绪一直很激动�甚至有几次还流出了眼泪。她说她与丈夫于八年前结婚�第二年便生下了小孩�然后她丈夫出外一直打工�她在家一边拉扯孩子�一边照顾年老体弱的公婆�十分辛苦。不料�她的丈夫在外与另一个女人又领了结婚证结婚了。这位受害妇女知情后�痛不欲生�一会想离婚�一会又觉得丧失颜面

拿不定主意�不知如何是好。而她的丈夫对于此事竟毫不在乎�声称他与另外那个女人也是领了结婚证的�所以是合法的。对于此案�律师对她说她的丈夫与另外那个女人已经犯了重婚罪�她可以把他们以重婚罪的罪名告上法庭�与丈夫离婚�或让另外那个女人与她的丈夫离婚。从这个案件中�我发现现在许多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们�由于贫困�由于缺乏教育�他们对法律的认识真是少之又少�本案中受害妇女的丈夫对于自己所作所为的解释如此的荒谬�正反映了这一严峻的社会现实。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犯了罪。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无知。我国这些年来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国民素质的提高、精神文明的建设、法制建设的发展仍然是任重道远的。尤其是我们作为法律人�更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我也看到了我国法制建设已有的成就�本案中那位农村妇女敢于向律师说出自己的事情�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而不是忍气吞声�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xx年1月21日 星期四

中午和大家一起去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在讨论股票的事情�说起炒股我还真不懂。想想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好像很少听有人在炒股�也几乎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信息�现在突然觉得全民在炒股。我觉得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开阔自己的视野�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应该学习一些会计、金融、法律英语及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从全方位提高自己的素质�也使自己的能力符合法律事务工作对于法律工作者的要求�从而使自己的出路更广更阔�而作为法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大学法学院�应该转变现存的教育模式�不要把学生的选修课还局限在法学专业范围内�而应该提供给学生更宽阔的选择范围�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去选择一些别的专业的课程�诸如法律英语、会计、金融、工商管理等等之类的课程�只要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照样可以拿到相应的学分。另外应该加强对学生法律实务知识的培养�从而真正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学人才。

通过实习我才发现社会对法律职业者的要求很高。不仅仅要求其懂得法律知识�还要求具备

相应的经济、英语、管理知识�要求其是一个具有综合能力的法律人。因此�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们�我们真的应该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也多去学习一些其他方面年的知识。xx年1月22日 星期五

今天刚好遇见一宗需要写医疗事故确认及赔偿申请的案子�我帮助马老师将其修改完成。亲自实践了如何写这一法律文书。首先�应写明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的简要情况。其次就直接简单明了的提出申请事项。再次�写明事实及理由。第四�指出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陈述申请人的认识。末尾按照一般文书注明礼貌用语和申请人姓名即可。

这看似很简单的文书在写的时候却花费了很多时间�因为医疗事故的认定很困难。医院有大量的治疗记录�我们这些不懂医的门外汉要从中发现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很困难的。所以这就需要很大的耐心�善于发现其中的问题。我们今天从写到和当事人一起最后定稿修改了不知多少遍。从这一份短短两三页的申请中我学到的不仅仅是写法�更多的是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耐心�以及发现问题的敏锐与细心。这些都是一名称职的律师不能缺少的。xx年1月25日 星期一

接触到真实案例后�生活方法又回归平静�我还是开始整理资料�卷宗今天整理了一关于业主诉物业公司的案件。这种纠纷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但其之间的法律关系却不是在理论学习中的典型�这样又增加了一个学习的机会。

业主王女士购买一处商品房并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王女士入住之前的房屋管理由房地产公司找的一家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履行�王女士与这一物业公司也签订了一份管理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008年元月�小区的另一位业主违反小区内规定和有关法律规定�将烟花爆竹带入小区内燃放�不小心引发火灾将王女士家的所有东西烧毁。因为当时王女士家里正在装潢为通风而把窗户打开透气且无人在家�火苗从窗户进

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篇七
《律所实习日志》

实习日志

班级:法0715 姓名:黄鹭媛 学号:0704001545

2010年7月6日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推门进到走廊,却已经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负责为我介绍工作的尚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

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尚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知道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这位律师助理姓刘,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姐姐,她和我谈起她当年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她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她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2010年7月7日

我十分幸运地发现律所里不只有我一个大三生在实习。今天来了一位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样希望到律所接受锻炼和挑战。刘师姐带我们到专门存放结案卷宗的办公室,让我们通过阅读并整理卷宗来尽快找到法律文书的感觉。

我出于对民法的兴趣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刘师姐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

2010年7月8日

今天继续翻阅卷宗。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刘师姐说准备教我写法律文书。于是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师曾经说过,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2010年7月9日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2010年7月12日

经过两天的休息和自我总结,星期一,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所里的李律师正要带上刘师姐去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如果这次不去中晟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话,估计这个错误的认

识很可能一直伴随着我。

2010年7月13日

昨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刘师姐,她带我到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2010年7月17日

这几天来,主要是跟随尚律师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劳动仲裁委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市里几个区来回奔波,我觉得有点疲劳。有些时候有些想偷懒,但想到这些对尚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作为年轻人的我却因体力而怯场,实在惭愧,于是我决定坚持下去。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色,相比于找个人取证,麻烦甚多。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很多纠纷宁可调节几回,也不愿走诉讼这条路的原因——耗时、耗力、耗材,结果还不定让双方满意。

2010年7月20

随着我渐渐熟悉了律所的基本工作,我开始跟随刘师姐以及其他助理律师处理一些纠纷相对简单的案件。

2010年7月21日

今天尚律师比较有空,跟我们实习生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

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的代理方谋利。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以三段论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该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

2010年7月23日

上周律所接了一个案子,这周案子快审结了,尚律师让我和另一位实习的同学一起讨论并发表意见。一位老大爷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大爷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赋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大爷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大爷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解除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本案代理律师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

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2010年7月24日

今天所里接到了一起关于家庭暴力的案件,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案件内容如下:

8月3日,当事人亲属到律所咨询上述由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长期经受家庭暴力,于最近一次惊动110,遂产生离婚决心。但是由于当事人已经38岁,学历低,一直没有工作经验,且因长期经受家庭暴力导致劳动能力受损,所以要求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归其丈夫。当事人在当地法院立案,法院也发出了传票,但是当事人丈夫躲避在外,传票无法送达。当事人姐姐前来咨询,并且希望自己的8000元债务(尚未到期)划归到其丈夫身上。

我和另一位同学经过讨论,并随同刘师姐和当事人谈话,得出的的初步意见是:当事人要搜集邻居的证人证言,证明当事人所受的外伤是由于长期经受家庭暴力造成的;主动向法官提出希望孩子的抚养权归丈夫所有,当事人积极给付孩子每月的抚养费;主动向法官提出关于其姐姐债务的分割问题,希望法庭能给明确答复,到债务到期之时再另起诉讼,要求男方返还。

2010年7月27日

今天,刘师姐跟随尚律所出外办公,我一时无所事事。磨了一会洋工,我决定到别的助理律师那里旁听他们接待委托人。虽然不能发表什么实质性意见,但学学他们与委托人交流的技巧还是很有收获。

2010年7月28日

今天还是蛮闲,于是跟助理律师聊天,向他们取经。他们听说我即将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都向我传授他们的经验和教训,让我充实了应试信心。

相关热词搜索:大学生毕业实习日记 毕业实习日记 土木工程毕业实习日记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大学毕业律所实习日记"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uowen/riji/242537.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