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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财政厅网站

2016-01-12 08:38:3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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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一:苏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苏财会字[2012]7号

关于2012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苏州考区报名的

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免试条件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是指: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四、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时间、方法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 6月5日9:00—7月11日17:00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网址: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持《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当地身份证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1)现场确认时间:6月28日—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双休日不休息)。

(2)平江、金阊、沧浪、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考生报名确认地址: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中

华会计函授学校院内)。

(3)各市(县)、吴中区、相城区考生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各市(县)、区财政部门的公告通知。

五、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全市全部实行机考方式。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目均采取计算机考试。

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于10月11日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3.《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间为2012年8月中旬—9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于8月16日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4.平江、金阊、沧浪、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考生珠算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从8月23日—30日至乌鹊桥弄18号南楼102室苏州市珠算协会领取准考证(双休日休息)。

各市(县)、吴中区、相城区考生珠算考试时间及准

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各市(县)、区财政局公告通知。

六、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2年12月下旬,届时考生可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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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二:苏州市财政局文件

苏州市财政局文件

苏财外金[2009]2号

———————————— ★ ———————————

关于编报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 财务会计报告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区各外商投资企业:

为做好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意见。

一、 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一)凡在2008年底前已登记(新办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财政登记)独立核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筹建期企业、已投产(营业)企业以及清算期企业)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0、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5条之规定,编制和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第287号令)、《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2000]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年报编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办理年终结账工作。外商投资企业均不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

(三)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做好年终结账工作的基础上,真实、完整地编制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苏州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填报“非金融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若有关报表无相应数据,也应以空表的形式上报财政部门。

2008年利润表有关项目变动:

1.将“其他业务利润”改为“其它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支出”。

2.补充资料中,新增加“债务重组利得”。

其他具体说明详见附件。

(四) 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具体表式和编制说明由我局网站正式公布),由财政部

和江苏省财政厅统一制发,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统一的格式、内容、口径进行填报。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并注意报表之间的数据衔接。

(五)为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可以直接到我局网站下载《苏州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处企业填报系统(网络下载版)》,我局免费提供给苏州市(大市)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年报和季报时使用。已有《企业财务信息填报系统》的企业,也可以直接下载“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参数”安装后使用。具体使用方法请登录苏州市财政局网站“下载中心”查阅说明。企业报表软件参数将在2009年1月中下旬链接在我局网站,请各企业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密切注意我局网站动态情况。

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外商投资企业应就2008年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的全部报表(包括上述主表、附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附注)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独立审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上述所列的全部财务报表(包括空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上述所列全部财务报表均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内容。企业若聘请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也必须按此要求执行。

主管财政部门将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核查,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于在上年财政核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并提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予以关注。

三、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报送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其编制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市区(不含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上报上述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财政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相关责任。

今年,仍要求市区外商投资企业除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外,同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的数据软盘。并请市区各企业在上报联合年检资料前,将数据软盘报我局外经金融处预审(同上年)。报表参数及操作说明见我局网站,或向受托会计师事务所索取。企业在数据录入过程中,请注意参数格式与书面报表格式的差异,并做好相应的调整,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协助。上报的计算机软盘要求无病毒,数据审核正确,软盘数据与审计报告中所附报表数据要一致。各市(县)、区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报送时间、方法,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四、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汇编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认真做好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财政部门汇总参数的下发请各单位密切关注我局网站页面更新。各级财政部门应努力扩大汇编面,提高财务分析质量。

在年报数据分析方面有如下要求:

1.各地外资企业营运的整体情况,要结合国家的宏观政策进行分析;体现本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发展情况(有具体的案例分析);反映本地重点行业的发展趋势、状况分析。

2.企业偿债能力分析,包括短期、长期偿债能力分析;企业社会贡献情况,包括地区税收情况分析,养老保险、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

3.各地财政部门平时在对外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分析有所体现,供上级财政部门决策参考。

我局将按照有关考核办法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各市(县)、区财政局应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打印的汇总财务报告、计算机软盘(分户)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送我局外金处。

各相关单位可点击苏州市财政局网站

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三: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吴中区报名的通知

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吴中区报名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会[2010]1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区报名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③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免试条件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是指:(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四、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时间、方法

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 6月7日9:00—7月11日17:00点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网址:

zczkj.suzhou.gov.cn(下同)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网址:

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表。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须持《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

考生应根据上表地点,按照身份证或暂住证发证地点就近到报名点办理预确认手续。

各报名点于7月6日—7月15日(双休日办理),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集中到吴中区财政局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如果需要尽快(7月16日之前)拿回二代身份证,请多关注吴中区财政局网站“会计之家”中领取身份证的公告。 五、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目均采取计算机考试。 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于10月11日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3、《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间为9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于8月16日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4、珠算考试时间为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从8月10日—13日至吴中区财政局领取珠算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届时考生可通过16881666声讯台及本网站查询。 注:报名咨询电话--吴中区财政局监督管理科 65253761。

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四:会计

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苏州考区报名的通知 苏财会字[2010]5号各市(县)、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会[2010]1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三、免试条件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是指: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四、报名方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1.网上报名时间、方法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 6月7日9:00—7月11日17:00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网址: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持《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当地身份证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有效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证明或学生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信息表”说明栏中规定的确认地址办理确认手续。(1)现场确认时间:6月29日—7月2日、7月5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双休日不休息)。(2)平江、金阊、沧浪、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考生报名确认地址: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院内)。(3)各市(县)、吴中区、相城区考生的现场确认地点具体详见各市(县)、区财政部门的公告通知。五、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1.全市全部实行机考方式。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目均采取计算机考试。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于10月11日起

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3.《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间为8月—9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于8月16日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4.平江、金阊、沧浪、高新区(虎丘区)、工业园区考生珠算考试时间为9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从8月20日—30日至乌鹊桥弄18号南楼102室苏州市珠算协会领取准考证(双休日休息)。各市(县)、吴中区、相城区考生珠算考试时间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各市(县)、区财政局公告通知。六、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届时考生可通过16881666声讯台、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苏州市财政局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表1.报名信息表中的姓名栏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一致;姓名中如有生僻字无法输入的用“*”代替,同时必须在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上手工注明汉字和拼音。2.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名确认点。考生报名时应在苏州市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市、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七个确认点中选择一个。考生只能在报名时选择的审核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并在该确认点对应的考点参加考试。3.联系电话栏请考生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考试周期内不要更换号码并保持畅通,以便联系。4.最高学历栏填本人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栏填最高学历所学的专业,并填写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栏。5.会计类专业最高学历栏填本人已经取得的会计类专业的最高学历或学位,同时在会计类所学专业栏选择相应的专业,并填写会计类毕业时间栏。非会计类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填写上述内容。6.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成后,仔细检查页面显示的文字内容是否正确,如正确,按照页面提示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A4纸,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建议在IE6.0以下进行(IE7.0及以上版本打印字体偏小)],并务必记住报名序号,以便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及考试使用。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前,如果需要修改报名信息,到网上信息修改栏中进行修改,并打印正确的报名信息表。审核确认结束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二、现

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持《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当地身份证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有效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证明),在6月29日—7月2日、7月5日—15日(双休日不休息)期限内到“报名信息表”说明栏中规定的确认地址办理确认手续(未经审核确认的报名无效)。2010年6月1日

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五:2015江苏苏州吴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88人公告

2015江苏苏州吴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88人公告

更多请关注:江苏中公教育教师考试网

辅导简章:2015苏州教师招聘笔试辅导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小学、 幼儿园部分学科教师88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履行正常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报名之日)。

(三)符合上述(一)、(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可以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位。

(四)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到报名现场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5年吴中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2份,加贴照片(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户籍证明、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5毕业生 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⑦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普通话等级证 书、英语

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4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 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 照片2张。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验证处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复印件恕不退还)。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资格初审处登记备案。

《登记表》可自行至东吴人才热线和吴中教育信息网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3.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6.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2月9日(周一)下午13: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5年2月10日 (周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 2015年2月20日 (周五)起登录吴中教育信息网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

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15年2月27日(周五)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以备课、试讲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备课、试讲。

其中:小学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总分=试讲50+学科专业技能50。

注:音乐学科加试钢琴、声乐;体育学科加试田径、球类;信息技术学科加试计算机操作;幼教学科加试弹唱、舞蹈、图画。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 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 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 减免考试费。

五、招聘录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并在吴中教育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经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 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2015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4日

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六: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除省属事业单位一年两次统一招考之外,各地市及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方式一般为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而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或者提交指定材料发送至公告提及的报名邮箱。 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是笔试,二是面试。笔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有所差异,一般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测、或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具体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为了帮大家把握好每个事业单位考试招考资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持续为大家发布最新招聘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密切本网站。

吴中区委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6]4号)有关规定,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科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户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 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 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须在苏州 市(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1968年3月2日后出生),报名者的学历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为准。

(四)2014年7月1日将毕业的人员和2013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尚不能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

科学历报考,其他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夫妻另一方、父母户籍符合岗位户籍要求者),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3月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 间为2012年3月2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东吴人才热线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25日12:00— 2月28日1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核审确认及交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3月2日(星期日) 8:30—16: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审核分招聘单位初审和人社局复审二步进行。 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确认表一份,在报名确认表上相应位置张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2、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分二步进行,第一步:报名者先凭签字确认后的网上报名表、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至 相应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招聘单位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盖章。第二步:凭招聘单位盖章的报名确认表及应聘材料至人社局复审处进行资格复 审,复审通过的由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确认。资格审核中,专业要求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9月版)》为依据。

3、交费:经招聘单位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凭盖章签字的确认表至相应的交费处进行报名交费,交完费后将报名资料交至报名资料收缴处,并领取报名回执。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与参加考试等场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经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

3、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4、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6、 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需出示国 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和海外人才服务部出具的《留学人员 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审核人需出示代报名人身份证。

9、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区人社局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10、 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 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1、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 苏财综字

[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 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 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免交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4月2日上午9:00-3日下午16:00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 4月16日17:00。

笔试成绩公布网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

六、面试

(一)面试通知发放。 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具体通知。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

(二)缴费。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五)面试成绩的计算。 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

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九、聘用

各 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 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 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52789、 0512-65289101。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3721

附:

2014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条件.xls

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七:吴中会计培训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证

一、考试概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会计上岗证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证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苏州财政局通知:

会计培训报考每年6月左右,考生应先登陆地方财政局网站预报名,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在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财政部门确认及交费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所带材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当地身份证的考同时提供有效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证明或学生证),并交纳考试费 (未经审核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会计上岗证考试科目、题型:

考生必须同时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考试(免考除外),2010年起江苏省全部实行上机考试,往年的电算化为9月份考试,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为11月份,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试 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等。

四、会计上岗证颁发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财政部统一设计格式、统一制定编号,省财政厅负责证书的印制、编号、颁发和管理,全国通用。江苏省考试成绩管理为一次性通过三门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

五、免考规定:

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考生,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的毕业证书原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可以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六、会计上岗证培训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详细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培训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同底版)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培训师资简介:

从1998年开始一直从事业余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前培训辅导工作,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授课条理清晰,通俗易懂,对难点、重点、疑点的把握准确到位,讲解有针对性,实用性强,尤其擅长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生动有趣的教学方法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印象,寓教于乐,同时能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员以不同的教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责任心强。

八、会计上岗证培训收费标准:

学费三科共690元,包资料费,教材费实收 考试费每年以财政局通知为准。

九、培训时间:

5个月周末或晚上上课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318号老蔡面馆三楼

电话:0512-67072007 87666796 18014003221

公交路线:① 58、522、51、45、7、60 城西中学站下;

② 7、811、102、45、51 吴中西路南站下。

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八: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除省属事业单位一年两次统一招考之外,各地市及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方式一般为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而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或者提交指定材料发送至公告提及的报名邮箱。 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是笔试,二是面试。笔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有所差异,一般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测、或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具体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为了帮大家把握好每个事业单位考试招考资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持续为大家发布最新招聘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密切本网站。

吴中区委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6]4号)有关规定,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科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户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 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 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须在苏州 市(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1968年3月2日后出生),报名者的学历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为准。

(四)2014年7月1日将毕业的人员和2013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尚不能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

科学历报考,其他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夫妻另一方、父母户籍符合岗位户籍要求者),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3月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 间为2012年3月2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东吴人才热线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25日12:00— 2月28日1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核审确认及交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3月2日(星期日) 8:30—16: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审核分招聘单位初审和人社局复审二步进行。 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确认表一份,在报名确认表上相应位置张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2、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分二步进行,第一步:报名者先凭签字确认后的网上报名表、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至 相应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招聘单位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盖章。第二步:凭招聘单位盖章的报名确认表及应聘材料至人社局复审处进行资格复 审,复审通过的由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确认。资格审核中,专业要求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9月版)》为依据。

3、交费:经招聘单位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凭盖章签字的确认表至相应的交费处进行报名交费,交完费后将报名资料交至报名资料收缴处,并领取报名回执。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与参加考试等场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经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

3、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4、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6、 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需出示国 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和海外人才服务部出具的《留学人员 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审核人需出示代报名人身份证。

9、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区人社局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10、 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 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1、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 苏财综字

[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 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 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免交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4月2日上午9:00-3日下午16:00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 4月16日17:00。

笔试成绩公布网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

六、面试

(一)面试通知发放。 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具体通知。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

(二)缴费。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五)面试成绩的计算。 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

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九、聘用

各 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 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 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52789、 0512-65289101。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3721

附:

2014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条件.xls

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九:2015江苏苏州吴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88人公告

2015江苏苏州吴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88人公告

更多请关注:江苏中公教育教师考试网

辅导简章:2015苏州教师招聘笔试辅导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小学、 幼儿园部分学科教师88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履行正常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报名之日)。

(三)符合上述(一)、(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可以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位。

(四)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到报名现场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5年吴中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2份,加贴照片(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户籍证明、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5毕业生 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⑦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普通话等级证 书、英语

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4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 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 照片2张。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验证处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复印件恕不退还)。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资格初审处登记备案。

《登记表》可自行至东吴人才热线和吴中教育信息网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3.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6.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2月9日(周一)下午13: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5年2月10日 (周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 2015年2月20日 (周五)起登录吴中教育信息网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

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15年2月27日(周五)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以备课、试讲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备课、试讲。

其中:小学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总分=试讲50+学科专业技能50。

注:音乐学科加试钢琴、声乐;体育学科加试田径、球类;信息技术学科加试计算机操作;幼教学科加试弹唱、舞蹈、图画。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 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 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 减免考试费。

五、招聘录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并在吴中教育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经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 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2015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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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4日

吴中区财政厅网站篇十: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应持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六)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011年12月31日)。

(七) 如考试报名资格有弄虚作假的,将按全国考办[2005] 7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

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处理。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四、报名具体事项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5日——11月6日;补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12月14日 2、审核、采集照片、交费、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日——11月7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照常进行);补报名人员审核、采集照片、交费、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3日——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审核、采集照片、交费、确认地点:

市区考生(不包括吴中、相城)的审核、采集照片、交费、确认地点:苏州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西中市127号),咨询电话:68615836(11月1日前)、65113179(11月1日—11月7日、12月13日—12月15日);

各市(县)及吴中、相城区考生的审核、采集照片、交费、确认地点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考生可以向当地财政部门咨询。 报名方法:

所有苏州地区报名考生,必须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进行报名,具体网上注册报名操作步骤如下: 1、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

2、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登记考生信息,对登记信息负全部责任,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点名称:市区(不包括的吴中、相城区)考生选择“苏州市直”,各市(县)及吴中、相城区的考生分别按所在地区名称选择。

凡上年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单科合格的考生,在网络报名时必须输入上年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才能正确进行今年的报名(输入身份证后即自动显示个人资料)。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考生不可自行上传,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 考生必须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到报名点现场予以确认。

3、考生必须将自行打印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盖章(没有单位的考生由街道盖章证明)。

4、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已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IC卡(8月1日新会计管理系统上线以后外地调入人员可不带IC卡)”、二代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用于考试合格后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采集照片、交费,并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此步骤必须考生亲自进行,不得代报名)。 五、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选择,在网上进行考试用书的选购。报名审核通过后,在审核现场可办理考试用书征订手续。对补报名考生不提供考试用书征订。 六、准考证取得

2012年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采取考生自行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打印取得。考生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定为2012年4月15日至5月11日。

有关考试报名事项可查阅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 2011-10-24 苏州市财政局

网络报名信息表填写须知:

1、填写报名信息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项目请填写18位身份证号,今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登记的身份证号码就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2、目前暂无工作单位人员报名时单位名称项目请填写“所在地区名+无单位字样”。

3、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尚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报考初级资格填写报名信息表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填“0”,“开始工作时间”选“2011年”,“会计工作岗位”选“一般会计”。 4、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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