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

2016-01-12 09:05:0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一:2014年度汇结算纳税服务手册(新) ...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一:2014年度汇结算纳税服务手册(新)

目 录

关于做好2014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辅导工作的通知 ............................... 1

一、申报方式 ........................................................... 1

二、申报时间 ........................................................... 1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征缴方式认定 ......................................... 1

四、申报要求 ........................................................... 1

五、操作途径 ........................................................... 2

六、纳税服务 ........................................................... 2

附件二:汇结算涉税优惠备案要求 ......................................... 3

附件一:汇结算企业应报送的汇算资料 ........................................ 3

1、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的企业 ............................................ 3

2、汇总纳税管理的分支机构 .............................................. 4

3、企业所得税非地税管辖的企业 .......................................... 4

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 ............................................ 4

5、查帐征收的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 ........................................ 4

6、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 ........................................ 4

附件二:汇结算涉税优惠备案要求 ............................................ 5

1、小型微利企业备案。 .................................................. 5

2、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 5

3、涉税优惠备案附报资料 ................................................ 5

附表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 .............................. 7

关于做好2014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辅导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为了能更好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社保费结算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汇算清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4年度汇算清缴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为主)、直接申报(上门申报)、代理申报(包括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等。

二、申报时间

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自纳税年度终了后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2、独资、合伙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后开始,至3月31日结束。

3、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年度社保费结算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一致。

4、无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年度社保费结算时间自纳税年度终了后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5、企业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办理所得税补、退库手续。

6、纳税人涉及“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的,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需要附报财产损失相关材料。

7、2014年度汇算清缴资料及附报纸质资料由纳税人按规定上报办税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时间为汇结算网上申报后,纸质资料于10个工作日内报主管税务机关,最终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征缴方式认定

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申报征缴方式未认定或需要变更,需办理征缴方式认定手续,由缴费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地税机关审批。

四、申报要求

纳税人负有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规定要求报送资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如有虚假内容,须承担法律责任。税务部门将对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分析审核,发现纳税申报存在异常情况的,将被列入纳税辅导评估对象或移送稽查部门查处。

做好为纳税人服务,梳理涉及纳税人的税务风险项目,深化汇算清缴税收政策宣传,帮助辅导纳税人正确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整、及时报送汇算涉税资料,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申报风险,提高年度汇算清缴工作质量。

五、操作途径

1、数据查询

(1)税费入库记录:纳税人可通过“网税系统—纳税查询—入库查询”,选择“税费所属时间”查询产生。

(2)违章查询:纳税人可通过“网税系统—纳税查询—违章查询” 查询是否存在违章记录。

2、申报途径

纳税人通过 “网税系统—纳税申报”, 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

六、纳税服务

1、鹿城地税纳税服务网(中文网站)提供电子文件、表证单书下载,【网址:

或通过百度“鹿城地税纳税服务网”】;

路径:“鹿城地税纳税服务网”——“汇算清缴”专栏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培训课件、汇结算《纳税申报服务手册》、《2014年度税收相关政策文件汇编》、表证单书、申报相关指标数据以供参考。

2、电话纳税咨询 (纳税咨询电话“12366”)

管理二科咨询电话:88666730 88666703 88666713 88666712

管理三科咨询电话:88666759 88666763 88665607 88666795

88666796 88665543

管理四科咨询电话:88661186 88665579 88666927 88665622

88665569

管理五科咨询电话:88665561 88668191 88669603

管理六科咨询电话:88760968 88760768 88777918 88777638

管理七科咨询电话:88777138

管理八科咨询电话:86488997 86480996

鹿城分局咨询电话:88665655

3、网上纳税咨询

在汇算清缴过程中,纳税人遇到问题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税系统”)进行纳税咨询。

操作途径:【网税系统—咨询服务】进行纳税咨询;【网税系统—常见问题】查询地税部门对纳税人相关问题的答复。

附件一:汇结算企业应报送的汇算资料

附件二:汇结算涉税优惠备案要求

附件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鹿城税务分局

二0一五年二月五日

附件一:汇结算企业应报送的汇算资料

1、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的企业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4年版)》:一式一本;如企业采用网上打印非订本式申报表,在申报表骑缝处需加盖企业印章(建议企业采用该方式申报纸质资料);

2)《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和《温州市区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信息采集表》各一式一份;

3)涉及房产租赁的,需提供房产租赁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

表》:一式一份;

6)如企业属汇总纳税总机构的,还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2、汇总纳税管理的分支机构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4年版)》:一式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一式一份;

3)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一式一份;

4)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一式一份;

5)涉及房产租赁的,需提供房产租赁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所得税非地税管辖的企业

1)《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和《温州市区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信息采集表》各一式一份;

2)涉及房产租赁的,需提供房产租赁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2014年版)》:一式一份;

2)《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和《温州市区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信息采集表》各一式一份;

3)涉及房产租赁的,需提供房产租赁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查帐征收的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

1)《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式一份;

2)《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和《温州市区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信息采集表》各一式一份;

3)涉及房产租赁的,需提供房产租赁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

1)《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式一份;

2)《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和《温州市区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信息采集表》各一式一份;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二: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解答

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解答

目 录

1.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哪些法律依据? ····················· 2

2.依法应缴纳残保金的有那些单位? ··································· 2

3.残保金的计费依据和应缴费款计算公式是什么? ············ 3

4.用人单位应如何办理职工人数申报和认证手续? ·········· 2

5.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职工人数的申报时间? ·· 4

6.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征缴方式? ··········································· 3

7.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征缴期限? ··········································· 3

8.2011年市区企业单位人均年缴费额为多少 ····················· 5

9.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应如何申报和缴纳? ························· 4

10.用人单位如何向地税填报缴费申报表 ··························· 4

1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 5

12.残保金有无减免规定,如何申请减免? ······················· 5

13.残保金在财务上如何列支? ··········································· 5

14.征收的残保金用于哪些方面? ······································· 5

15.残保金征缴业务查询网址? ··········································· 8

1.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哪些法律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一点五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该比例的,给予适当奖励;未达到该比例的,应当按其差额人数和上年度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代为征收,具体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依法应缴纳残保金的有那些单位?

答: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外地驻市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征收标准缴纳残保金。

3.残保金的计费依据和应缴费款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2011年市区残保金的计费标准为职工年平均工资:市级机关单位(含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为37000元,企业单位(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非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为13000元。

应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应缴残保金=(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5%-已安置残疾人数)×上年度市区职工平均工资。

4.用人单位应如何办理职工人数申报和认证手续?

答:(1)用人单位应于每年征缴期限前,向主管残联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人数和提供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等相关资料,办理本单位上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认证手续。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事

项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办理残疾人就业认证手续的单位,视作上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2)残联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在职职工总人数和已安置残疾职工人数进行逐户复核、确认。实行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的在职职工总人数,不得低于其向残联经办机构申报,并经残联经办机构核实的应缴残保金人数。

咨询电话、地址

温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地址:学院中路305弄1号,电话:88376616 88328405

鹿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地址:学院中路307号,电话:88362769 88150177

瓯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地址:瓯海区政府审批中心110室,电话:88533437 88534729 龙湾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地址:状元镇耐宝路14号,电话:86356035 85600028

5.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职工人数的申报时间?

答: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主管残联经办机构申报上年度的本单位职工总人数和安置残疾职工的人数。2011年申报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起至8月25日。

6.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征缴方式?

答:按照“简便、效率”的原则,残保金实行按年征缴。

㈠机关、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由残联部门核定其年度应缴费额,地税部门代为征收;主管地税部门根据残联就业服务部(所)核定应缴人数、残保金应缴费额,通过“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扣款入库。

㈡除机关、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外的其它单位均按实行“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残联部门认证核定,地税部门代为征收”的征缴方式。

7.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征缴期限?

答:用人单位按年缴纳上年度的残保金。2010年度残保金(费款所属期)征缴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8.2011年市区企业单位人均年缴费额为多少?

答:为简便缴费人计算和申报,根据温州市区企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3000元的标准,经推算,2011年(征收期)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人均年缴费额为(1.5%×13000)=195元。

9.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应如何申报和缴纳?

答:㈠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或到主管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例一:2010年某单位80名职工,未安置残疾人,则2011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195=15600元。

㈡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经残联经办机构认证的本单位上年度应缴残保金人数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或到主管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例二:2010年某单位80名职工,全年已安置一名残疾人,则应缴残保金人数=80-67=13人(注:全年安置一名残疾人可抵扣67人),2011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13×195=2535元。

㈢经残联经办机构确认,已安置残疾人就业已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实行零申报。

㈣上年度新办的用人单位按实际用人月份起(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成立证件时间为准)计算应缴残保金。

例三:某单位系2010年8月新办,有80名职工,未安置残疾人,应缴残保金人数=80×5÷12=33.33人,2011年应缴纳残保金=33.33×195=6499.35元。

10.用人单位如何向地税填报缴费申报表

市区残保金实行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比照申报缴纳税款的相关办法,采用《浙江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浙江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网上申报填写方法:

㈠未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将职工总人数填入“应税收入”栏。

㈡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将残联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残保金人数填入“应税收入”栏。

㈢已安置残疾人就业并已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税收入”栏填写“零”。

1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在征缴期限后,用人单位仍未申报、少申报、申报不缴纳或申报未足额缴纳的,地税部门将相关情况反馈残联经办机构,由残联经办机构进行确认和催缴。逾期不缴纳残保金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近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但加收的滞纳金不得超过本金数额;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对缴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缴纳决定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残保金有无减免规定,如何申请减免?

答:因严重自然灾害、政策性亏损等原因缴纳残保金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2011年10月31日前,凭书面申请和上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向主管残联经办机构提出减免申请,经市残联、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酌情予以减免。

13.残保金在财务上如何列支?

答:《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95〕第5号)规定,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残保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残保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14.征收的残保金用于哪些方面?

答:残保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残保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助城镇残疾人就业前职业培训费用;

(二)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三)为农村残疾人提供生产劳动技能培训的费用。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三:温州财政地税关于财税支持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意见(温政办[2012]131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财税支持我市

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温政办[2012]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财税支持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关于财税支持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为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5号)精神,现就财税支持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扶持的对象和范围

自2008年10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实行(工商注册登记)独立核算的一、

二、三产企业中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经济实体,以及外地来温州开设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业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性企业)。

二、财政扶持政策

(一)自2008年10月1日起,对市区企业分离创办的服务性企业当年实际上缴营业税中,其地方留成部分的财政收入,市财政在第一年给予企业80%扶持,第二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企业70%扶持,第三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企业60%扶持。

(二)建立市区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财政补助挂钩机制。对各区每年企业分离后新设立服务性企业的营业税地方财政分成后留市级部分,自各区实施分离工作起3年内,按30%比例由市级财政给予各区项目补助,并建立健全该项工作的考核机制。

上述财政扶持政策,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三、税收扶持政策

(一)企业分离后设立的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服务性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企业分离后设立的动漫企业,其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四)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服务性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服务性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和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服务性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服务性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八)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服务性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九)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服务性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十)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服务性企业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

认条件的,可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十一)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过程中,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的,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二)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服务性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权限规定报批减免税。

(十三)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十四)对分离后企业属于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内鼓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1-3年内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

(十五)企业分离后设立的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服务性企业,对新设立的服务性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十六)企业分离后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七)对企业分离后设立的企业从事符合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八)对企业分离后设立的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九)对企业分离后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十)对企业分离后设立的企业,向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企业之间借款和其它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并已取得合法凭证),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我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十一)对企业分离后设立的企业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重点高校、海外知名大学、世界500强企业,并与其共建的各类创新载体为引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十二)对企业分离后设立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二十三)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过程中,对符合特殊性重组规定条件的企业重组行为,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降低企业重组成本。

上述税收扶持政策同时也适用于所有服务性企业。

四、其他

(一)建立工商、地税部门对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认证制度,确保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得到更好落实。

(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财税支持我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09〕45号)同时停止执行,以后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本意见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四:2015年温州社保缴费基数终于出来了(2015.6发布)

2015年温州社保缴费基数终于出来了(2015.6发布)2015-06-09

人力资源服务专家

微信公众号:wz-0577zph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公布,2014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31元。省平工资和去年3710相比,今年增加了321,提高了8.65%。按照最低月缴费基数2418.6水平测算。

2015年度,企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月缴费基数统一按本单位申报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规定口径为准,指单位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工资性收入)。

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在上年度全省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31元的60%-300%之间确定(即2418.6元-12093元之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31确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其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同养老保险。

目前,温州市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五费合征”办法,执行企业分别向地税和社保部门双向申报、分别核定、地税征收,社保系统将会对2015年4月以来需调整的缴费基数也进行相应的调整。

ps:2015年6月28日(周日全天)在温州金茂皇冠大酒店举办中高级人才招聘会。

中高级人才简历投递处:hr@0577zph.com。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五:2010年温州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实施意见(温农〔2010〕132号)

温州市农业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农„2010‟132号 2010年温州市促进农业机械化 发展项目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农业机械在农业主导产业的应用水平,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和《温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0年我市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组织实施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农机化服务中心建设。

以农机合作社或种粮大户为依托,建立统一育供秧、烘干、维修等农机化服务中心。

育供秧中心必须引进高性能水稻插秧机和育秧设备,拥有

浸种池、育秧工作间、育秧温室、大棚或秧地(小弓棚)等设施,季育秧能力3000亩以上,连片秧地30亩以上,且沟、渠、机耕路配套。

粮食机械烘干分中心必须引进先进的粮食烘干设备,拥有机库及粮食储备室,批处理能力不小于30吨。

农机维修中心必须拥有先进的维修设备、专业维修人员、维修车间,有统一维修、统一保养能力,区域内拥有高性能农业机械不小于200台。

2、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涉及粮食、果蔬、茶叶、畜牧、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药材、水产品养殖加工等农业主导产业。具有推广应用、试验示范、经营服务“三位一体”的功能,拥有一定数量的新型、特色农业机械及配套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化技术,示范面积在300亩以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3、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建设。

证照齐全,制定健全的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水稻生产、农产品加工、保鲜等农业机械化经营和服务,全年总服务面积在3000亩以上,有开展水稻机插服务。能有效地整合农机资源,解放农业劳动力,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模式的转变。

4、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建设。

镇(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辖区内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及有一定能力的农机维修网点,能满足辖区内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的需要。全镇水稻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机耕率达95%,

机收率达95%,机械栽植率达40%,机械植保率达95%,机械排灌率达95%,机械运输率达90%。积极引进推广谷物烘干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加强农机装备,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提升农机服务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5、农机安全示范单位建设。

组织机构、制度完善,人、机档案齐全,有活动室,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每年农机安全活动日不少于4天,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学习到课率95%以上,农业机械挂牌率95%以上,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挂牌率95%以上,驾驶员持证率95%以上,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年度检审率95%以上,农机事故千台率低于全市平均数,全年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

6、水稻机械化插秧推广。

水稻机械化插秧环节在省补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大力促进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的推广。

二、项目实施计划

1、建设农机化服务中心26个。

2、建设农机科技示范基地10个。

3、建设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10个。

4、建设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7个,其中新建2个,续建5个。

5、建设农机安全示范单位64个,其中乡镇级4个、村级60个。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照《温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育供秧中心、粮食机械烘干分中心、农机维修中心补助标准每个控制在5万元以内;农机科技示范基地

每个补助2-10万元;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每个补助2万元;新建的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补助标准每个控制在10万元以内,续建的每个补助3万元;乡镇级农机安全示范单位每个补助2万元、村级补助1万元;水稻机械化插秧环节在省补的基础上每亩补助10元。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和网上申报双轨并行方式,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地址:(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上支农项目资金管理系统链接),没有网上申报项目,不予安排补助资金。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项目要求的各项指标,且当年购置农机具及配套设施的总价达补助标准的3倍以上(凭购置发票复印件证明)。

各县(市、区)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组织推荐和申报,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市农业机械管理处。经审核评定达标的,根据《温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给予适当补助,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联合下拨补助资金。

五、组织领导

对农机化示范镇、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和农机科技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实行补助政策,是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根据当地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参照本实施意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加快我市农机化发展。

(此页无正文)

附件:1、温州市农机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温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申报表

3、温州市农机化服务中心申报表

4、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镇(乡)申报表

5、温州市农机安全示范单位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农业机械化 项目 意见

抄送:省农业厅 省财政厅 黄德康副市长 王蛟虎副秘书长 温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18日印发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六:2013届温州市政府成员

温州市市政府领导简介

(2014年度)

市 长

工作分工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财政、税务、审

计等工作。分管监察局、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联

系国税局。

工作简历

陈金彪,男,汉族,1963年4月生,浙江诸暨人,

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团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

常委、副书记、党组成员,东阳市委常委、副书记、宣

传部长(挂职),省农办副主任,新疆和田地委副书记(援

疆),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正厅长级)等职。

常务副市长

工作分工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

公安、国安、司法、统计、法制、信访、安全生产、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新居民服务管理、

人民武装、重点工程建设、产业集聚区规划布局等方面

的工作。分管市府办(应急办)、发改委(物价局、服务

业发展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司法局、统计局、法

制办、信访局、安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审管办(公

共资源管委办)、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各驻外办事(联络)

处。联系温州军分区、驻温部队、法院、检察院、编委

办、国家安全局。

工作简历

陈作荣,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浙江温州人,浙江农业大学农机系毕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1990年4月瓯海团县委书记、党组书记;1990年5月-1992年3月瓯海县梧埏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保留原职级);1992年3月-1995年1月共青团温州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95年1月-1997年10月共青团温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97年10月-2000年7月苍南县委副书记;2000年7月-2001年3

月文成县委副书记、代

县长;2001年3月-2001年12月文成县委副书记、县长;2001年12月-2003年3月文成县委书记(其中1999年9月-2002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年3月-2006年11月文成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6年11月-2007年3月温州市委副秘书长;2007年3月-2009年2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9年2月-2010年2月中共温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统战部部长;2010年2月-2013年11月中共温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3年11月-2014年1月中共温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统战部部长;2014年1月至今,中共温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国内经济合作、瓯江口

新区开发管理、打私与海防口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金

融办、国资委、经合办(招商局)、瓯江口新区管委会、

金投集团。联系海关、检验检疫局、工商联、各金融机

构。

工作简历

朱忠明,男,汉族,1972年4月生,浙江海宁人,

1996年3月入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财

政与审计学系审计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

士,高级会计师。1989年9月-1993年8月武汉大学财

政与审计学系审计学专业学生。1993年8月-2005年4月省财政厅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4月-2008年11月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省财税科研所所长(兼)。2008年11月-2012年1月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10年3月-2011年1月中央党校第10期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12年1月-2012年8月温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2年8月至今,中共温州市委常委、温州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交通、旅游、电力建设、铁路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交通运输局(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局)、旅游局、

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

交运集团、交投集团、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铁投

集团。联系海事局、电力局、邮政局、民航温州安监局、

航标处、船级社办事处、温州火车站、温州高速交警支队、

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公司、温州电厂、海运公司。

工作简历

陈浩,男,1964年10

月出生,浙江永嘉人,研究生

学历。1984年7月—1986年11月,浙江粮食职工中专学校教师;1986年11月—1990年9月,浙江粮食职工中专学校团委书记、学生科科长;1990年9月—1994年3月,温州粮食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1994年3月—1998年7月,温州粮食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兼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1997年3月—1998年12月,在浙江省委党校领导干部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脱产学习);1998年7月—1999年2月,温州经济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1999年2月—1999年4月,温州市委党校校务委员、副校长;1999年4月—2000年8月,温州市委党校校务委员、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副院长;2000年8月—2005年3月,温州市委党校校务委员、常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副院长(正县级)(期间2001年4月—11月参加浙江省第三期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究班,在浙江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学习);2005年3月—2006年7月,苍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正县级);2006年7月—2010年6月,中共泰顺县委书记;2010年6月至今,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防汛抗旱、环境保护、林

业、海洋与渔业、粮食、供销、扶贫等方面的工作。分

管农办(农业局)、水利局(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防

汛办、环保局(温瑞塘河管委会)、林业局、海洋与渔

业局、粮食局、供销社、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乌岩岭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麂列岛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农科

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农投集团。联系气象局、海

洋水产研究所、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站。

工作简历

任玉明,男,汉族,浙江温州人,1962年3月出生, 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入党,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农艺师。现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78年9月—1982年8月浙江农业大学农学专业学习;1982年8月—1983年8月瑞安市塘下区农技站工作;1983年8月—1986年10月瑞安市农业局技术股副股长;1986年10月—1987年3月温州市农业局农业站工作;1987年3月—1991年5月温州市农业局农业站副站长;1991年5月—1993年11月龙湾区状元镇镇长助理(下派);1993年11月—1994年3月温州市农业局农业站副站长;1994年3月—1995年2月温州市农业局农业站站长;1995年2月—2000年1月温州农业学校党委委员、校长;2000年1月—2000年2月洞头县委常委,副县长(保留正县级);2000年2月—2001年12月洞头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保留正县级)(其间:2000年4月—2000年7月参加浙江大学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究班学习;2000年8月—2000年12月参加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领导干部研修班学习);2001年12月—2002年1月洞头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成员、代理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保留正县级);2002年1月—2002年3月洞头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2

年3月—2005年5月洞头县委副书记、县长;2005年5月—2007年2月洞头县委书记;2007年2月—2008年12月洞头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12月永嘉县委书记;2011年1月至今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市政公用事业、

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

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住建委(房

管局)、城管与执法局(园林局)、人防办(民防局)、

生态园管委会(高教园区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城投集团、名城集团、公用集团、温州建设集团。

联系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工作简历

王祖焕,男,回族,1961年6月生,浙江洞头人,

1988年6月入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

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医

师。1978年9月—1981年8月温州卫生学校学生。1981年8月—1988年10月洞头县人民医院中医师。1988年10月—1991年7月洞头县监察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1991年7月—1993年7月洞头县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1989年7月—1992年8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大专班学习)。1993年7月—1995年11月洞头县元觉乡党委书记。1995年11月—2001年6月温州市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1998年8月—2000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2001年6月—2004年7月温州市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正县级),西藏嘉黎县委书记。2004年7月—2006年10月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6年10月—2007年2月温州市龙湾区委书记。2007年2月—2008年2月温州市龙湾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兼)。2008年2月—2010年2月温州市龙湾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兼)。2010年2月—2010年12月温州市龙湾区委书记(副厅长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兼)。2010年12月—2011年1月平阳县委书记(副厅长级),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兼),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兼)。2011年1月—2011年11月平阳县委书(副厅长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兼)。2011年11月—2012年2月温州市委副秘书长(保留副厅长级)。2012年2月至今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市委委员。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工业、科技、内外贸易、企业改革、信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信委、科技局(地

震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高新区管委会、贸促会、现代集团、工业集团。联系科

协、工商局、质监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无线电管

理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渔械公

司、明矾石研究所、工科院。

工作简历

胡纲高,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浙江宁波人,1993年5月入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9月—1995年8月在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流体传动与控制专业学习;1995年8月—1997年8月在浙江宝安实业公司(宁波电梯厂)工作;1997年8月—1999年9月鄞县县委组织部干部;1999年9月—2002年11月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委办公室秘书;2002年11月—2004年1月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主持工作);2004年1月—2004年10月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4年10月—2005年1月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党委书记,兼区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2005年1月—2010年9月宁波市贸促会副会长、党组成员(2004年9月—2007年7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毕业);2010年9月—2012年8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分会副会长、党组成员(2010年5月—2012年5月,在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学习毕业);2012年8月起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民族宗教、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外事、

侨务、对台事务、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民宗局、文

广新局(文物局)、体育局、外办、侨办、文投集团、体投

集团。联系台办、文明办(创建办)、档案局、社科联、文

联、侨联。

工作简历

郑朝阳,女,汉族,浙江苍南人,无党派,1981年参

加工作,大专学历,正高职称。曾任中学语文老师,教研

员,专业编剧,温州市文化局副局长,温州市文联主席,

浙江省文联副主席(兼职)等,2012年2月起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七:关于编报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的通知

关于编报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以下简称决算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汇总工作,根据财政部财建〔2011〕901号、省财政厅浙财建〔2011〕444号文件要求,现将编报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报表的编制范围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投企业和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非国有单位均要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具体见浙财建〔2011〕444号)。

二、决算报表的编制、汇总和上报

决算报表按单位财务隶属关系编制、汇总和上报。

(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决算报表编制后先报主管部门,统一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级国有及国有控投企业,完成决算报表编制后先报国资营运公司,统一由国资营运公司汇总上报。其它单位和企业完成编制后直接上报。

(二)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投企业和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非国有单位决算报表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上报。

三、决算报表上报时间

(一)市级各主管部门、单位和企业于2012年2月28日前将决算报表、报表编制说明及电子数据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于2012年3月12日前将本地区的汇总决算报表、报表编制说明及电子数据上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四、软件下载和联系方式

决算报表数据处理软件2012年1月上旬可通过网络下载安装,具体下载见: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报表报送(网址:

联系人:任金弟,89508812,13587870205。邮箱:Renjd@wztax.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1: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的通知 附件2: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的通知 附件3: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 附件4: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八:会计网站集锦

会计网站集锦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九:范文一

范文一:知之、好之、乐之

——大学生村官的新三字经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老夫子的这句话,应该说给每个大学生听,特别是大学生村官。我们兼具大学生和村官双重身份,总给人“高不成、低不就”的漂浮感。习总书记鼓励我们扎根农村,但如何真正在农村沉下来、走出来?我认为要学好“知之、好之、乐之”这新三字经。(开篇不错,建议孔子的话可以论据或者过渡段,效果更好) 知之,需要“知身份、知村情、知村民”。

一是知身份,这是走进农村的前提。我们是农村工作的宣传者、执行者、服务者。总书记说,农村全面建成小康,需要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因此,对上级的方针政策,我们要多宣传不怠慢,多研究不照本宣科;对村干部的工作部署,要多执行不争功,多跑腿不推诿;对村民的大小事情,多服务不指挥,多承担不包办,始终明确自己的身份。

二是知村情,这是立足农村的重点。农村的事情多而杂,社会关系盘根错杂。我们要了解经济民生、民族宗教、家族风俗;要熟知空巢老人基本生活、社保、健康;要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所谓手里有粮,心里不慌。握有这些粮食,开展工作就事半功倍。

三是知村民,这是扎根农村的关键。只有知道村民心里想什么,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刚开始他们也许很难讲真心话,我们要学当地方言,用他们的方式表达;要多参加劳动,共享村民丰收的喜悦;要多拉家常,共话儿孙绕膝的愿景。只要真心为他们服务,就可以了解他们,为工作打好群众基础。

(非常漂亮,并且有层次感,可以加分。但作为一个观点,稍微长了点)

“知之”而后“好之”。我们要发挥特长,用自己的“好”推动村民的“好”。 如果我们掌握种养技术,可以指导种养;如果精通电脑,可以办好远程教育站点,提供信息服务;如果有艺术特长,可以组织文艺活动,丰富村民精神生活。总之,我们要在“知之”的基础上,向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学习,帮助村民发家致富,这才是“好之”。

“好之”更要“乐之”,这是做好农村工作的持久动力。农村工作很辛苦,“五加二”、“白加黑”是最真实的写照。有时候,村民的不理解甚至指责,会让我们备感委屈。没有热爱,何以维系?只有发自内心的热爱,才能迸发无穷的激情。

(后面两个观点论述不足,乐之可以写乐于思考,乐于行动,乐于创新„„)

学好新三字经,服务好新农村,是总书记对我们的殷切期望。当一幢幢新楼拔地而起,当一条条马路通向远方,当一张张笑脸在那淳朴的脸上绽放,我们骄傲,我们自豪,我们是大学生村官。

范文二:一、热点:企业税负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要缴纳、承受6种税费或“隐性”负担:

——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

——费,包括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社会保险费等,据估算,通常交1元税,就要交0.5—0.7元的费。 ——有关部门提供有偿服务收取的费用,比如集贸市场收的卫生费,这类收费有些定价不合理,但还不能不交; ——一些执法部门为了创收进行的罚款和摊派;

——一些执法部门吃拿卡要等****成本;

——为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而付出的人员、时间成本等,即遵从成本。

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日前对媒体表示,中小企业的实际税负已超过30%。

按说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适用税率基本相同,这些税费大企业也同样要交,为什么中小企业的负担更重?

首先,大企业多处于煤水电、“铁公基”等垄断行业,利润相对丰厚,而中小企业多处于竞争性领域,利润较为微薄。 其次,不少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备的账册体系,税务部门难以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往往实行核定征收,将实际销售收入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连销售收入都搞不清楚,就干脆采用直接核定所得税额的定额征收方式,比如集贸市场往往按柜台的延米数定额收税。

再次,中小企业的遵从成本与利润之比要高于大企业。

在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有5项相关的政策措施颇具亮色:

——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11年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将此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2009年1月1日起,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

——2011年10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2011年11月1日起,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不过,专家也认为,当前中小企业税费负担仍然偏重,减税费还有空间。

应当完善税制结构,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

当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时,应及时下调其核定税率或定额。

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降低遵从成本。

此外,还应合理设计税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最大多数的中小企业。

有专家指出,中小企业是创新的重要力量、就业的重要载体,要多放水养鱼,千万不要竭泽而渔。(节自《人民日报》)

二、考点:申论材料与模拟考题

1、2011年10月10日,从温州市财政局获悉,温州市财政地税系统刚刚出台17条“新政”,为中小企业减税。此外,温州银行业也被要求,提高对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信贷规模上,各金融机构保证不抽资不压贷,切实向小微企业倾斜。而正是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温州90多名负债出走的老板已有3人返回国内。其中,负债20多亿元“跑路”美国的浙江温州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也回国了。而据称,胡福林此次回国是谈判企业重组事宜。

10月9日,温州市财政地税系统“企业服务季”活动正式启动。而伴随而来的17条含有“不征”、“免征”、“暂免征收”字眼的温州财税“新政”,让温州当地中小企业感觉暖心。

按照“新政”的规定,有多种情况企业可以减免税负。帮扶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中,对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企业产权转让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内部股权重组,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过户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注销、破产后,债权人(包括注销、破产企业职工)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等。

2、“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发展的头号难题。不过,在昨日开馆的第八届中小企业博览会上,记者走访多家参展企业发现,“融资难”已非一个“一刀切”的难题,而是出现了结构性调整苗头,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行业的中小企业开始觉得融资并没有那么难了,甚至还会得到银行长期支持。

记者走访多家中小企业发现,此前仅仅依靠银行贷款的单一融资模式已开始出现多元化发展,譬如借助风投、内部融资、政策性融资等,改变过去“等靠要”的被动局面。

深圳市和平卧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海水淡化系统”系列研发和生产的公司,员工只有15个。该公司总经理助理邱显国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由于他们从事的是战略新兴产业,属国家重点扶持领域,所以“融资也不难”。最近 ,广州一个专门从事科技企业孵化的国家级风投企业看中了他们,准备向公司投资数千万。

广东绿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污泥处理及相应设备研发、生产、营运的民营环保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目前拥有员工近300人。该公司董事谢智勇告诉记者:“我们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环保科技类企业,由于有政策和银行扶持,今年的经营环境反而还变好了一些。”他表示,公司从发展初期就开始与广州农商行展开长期合作,现在也属银行优质客户,基本上在融资这块不算太难。

还有一些企业靠内部解决资金问题。在广东民企转型升级展区,佛山一家生产卫浴产品的公司也说“不愁钱”。该公司员工称,目前卫浴行业市场供远远大于求,今年来已有不少不出名的品牌“悄悄死掉”,而该公司不但没死掉,还在韶关大建新厂房。据了解,该公司老板的投资领域涉及多个行业,包括房地产、陶瓷等,现金流并没有问题,就算某个产业出了资金问题,也可以从其他行业抽钱来辅助。

我事先派人来温州调查了一段时间,不然这次那么短的时间我不会知道那么多情况。民间借贷之所以阻挡不住,就是因为民营企业有需求,而金融机构又不能满足。正门开得不大,那旁门就要开。民间借贷要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其目的是使它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近日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同时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贷化倾向。

一要认真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小企业贷款进行专项考核,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

二要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督促各类银行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改进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强化银行特别是大中型银行的社会责任。明确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比例和增速要求,并加强统计和最终用户监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清理银行不合理收费和保证金存款要求。

三要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研究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

四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要遵循市场原则,减少行政干预,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大力整顿金融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妥善处理企业之间担保、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蔓延,防范区域性风险。对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要妥善处置。

作答要求:

(1)联系给定资料,结合社会实际,分析温州老板外逃除了企业负担重之外还有那些原因。(20分)

要求:分析深入,准确全面,字数在300字左右。

【参考答案】

企业负担重只是温州老板外逃的直接原因,更深层原因主要是:

1.中国制造业本身力量过于薄弱。中国制造业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缺乏自主品牌,导致利润相对过低。

2.温州企业受到国家信贷政策的影响。信贷政策调整过快导致信贷环境短期内变化过大,企业无法适时调整。中小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环境和金融扶持。

3.我国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尤其是金融服务市场未开放。就导致了温州部分企业需要贷款来缓解危机时,不能及时得到资金支持,企业本身大受影响。

4.温州老板对产业发展现状的认识不全面,盲目进行投资造成资金链断裂。

(2)你认为减轻企业税负能够在根本上解决温州问题吗?为什么?(20分)

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论述合理,字数在500字左右。

【参考答案】

不能。因为税赋重只是原因之一,且仅仅是外因。外因是条件、内因才起关键作用。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温州企业外逃问题,最主要的是要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首先,核心技术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我国大多数企业缺乏科研开发经费,加之生产经营机制不灵活,导致不少企业无法形成核心技术能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大量外国企业和产品进入中国,要和这些高科技产业竞争,需要我们树立创新意识,注意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立技术。

其次,优质品牌是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的条件。如今的商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广,能为消费者提供高于竞争对手的、不可替代的产品和服务就尤为重要。即应努力树立品牌意识,将企业文化渗透进产品和服务中,让消费者乐于选择自己的品牌,在竞争中才占有优势。

最后,人才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灵魂。我国不少企业不但缺乏高新技术研发的专业人员、也缺乏战略决策和营销策划等企业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因此要引进相关人才、特别是加大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

(3)你如何理解材料2中的划线部分的句子:“该公司老板的投资领域涉及多个行业,包括房地产、陶瓷等,现金流并没有问题,就算某个产业出了资金问题,也可以从其他行业抽钱来辅助”。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合理,字数在400字左右。

【参考答案】

这句话的主要讲公司投资的多元化问题。投资多元化有很多益处:

1.能规避风险,避免企业全线倒闭、资本断流;

2.能带动相关系列产业发展。

在为企业规避风险的同时,投资多元化也有一定弊端:

1.造成企业资金分散,影响企业做大做强,而所涉行业均因专业不扎实、竞争力不强。

2.拆借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并且在管理工作上造成一定影响。

所以,企业是否进行多元化投资主要取决于企业家的个人能力和企业的实际情况。

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可以在保证企业能正常运营、为后续技术研发和创新留足资金的前提下,并且对所涉其他行业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和研究之后,可以适度地将部分资金投入到其他行业。这样不仅可以为企业创造其他收入,还拓展了经营项目,避免了单一投资的风险,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但运营情况相对较差或企业家对所涉行业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多元化投资就必须慎之又慎。企业本身经营现状就遇到困难,这时将资金分散无疑更影响企业的运转;盲目投资不会带来效益,只会增加发展难题。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4)材料3中温总理强调要“强化银行特别是大中型银行的社会责任”,参考给定资料,联系社会实际,谈谈大中银行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有那些优势。

【参考答案】

1. 大中银行有人力物力资源和资金优势;

2. 大中银行的服务网点分布广泛,存贷渠道通畅;

3. 大中银行受政府扶持较多,市场压力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篇十:温州市人民政府令

温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15号

《温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赵一德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 1 —

受吟脐拇┽耶沂稻傅ж巫洁Ы孙

窟耀巫洁赏矮Ж陈

第一条 为完善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保障在职、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门诊医疗,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区范围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以下简称住院统筹)的下列单位和个人:

(一)各类企业、事业(不含全额拨款)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

(二)市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第三条 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门诊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下列规定共同缴纳:

(一)用人单位以当月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3.5%,按月缴纳,缴费基数按住院统筹缴费基数执行。

(二)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由参保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第四条 法定劳动年龄段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门诊统筹,门诊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按 — 2 —

月缴纳。

第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市区住院统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门诊统筹。

本办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职工、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参加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

第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用人单位已退休、退职人员,不再缴纳门诊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后,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第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门诊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一次性缴纳(其中财政补助50%),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一次性缴费年限计算标准为:70周岁(含)以下的,按实际年龄计算至75周岁;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按20年计算。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后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所在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一次性补足20年,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第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改制企(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不再缴纳门诊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待遇。门诊医疗包干费不再发放。

本办法实施后改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办法实施前 — 3 —

已退休、退职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改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办法实施后退休、退职的,由用人单位按上一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的9.5%(其中门诊统筹3.5%,住院统筹6%)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方可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一次性补足20年。门诊医疗包干费不再计提发放。

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后改制的事业单位“两保”人员,由用人单位按上一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的11.5%(其中门诊统筹

5.5%,住院统筹6%)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方可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待遇。按实际年龄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一次性补足20年。门诊医疗包干费、门诊医疗费不再计提发放。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后企(事)业单位改制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相应工龄,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5%(其中门诊统筹5.5%,住院统筹6%)一次性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和门诊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年限的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待遇。门诊医疗费不再计提发放。

享受待遇期满后,应按规定继续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和门诊医疗保险费,方可继续享受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一次性补足20年,终身享受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待遇。

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后改制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 — 4 —

充医疗保险费的提取发放、离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提取,按照本市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门诊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门诊医疗保险费征缴办法,由市地税部门另行制定。

门诊医疗保险费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单独列帐、单独核算、统筹使用管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解决,由市财政统一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第十五条 个人帐户按照下列规定划建:

(一)在职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段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2%缴纳的门诊医疗保险费全部按实计入个人帐户。

(二)根据不同年龄段,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从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按缴费基数3.5%缴纳的门诊医疗保险费中划入个人帐户。具体比例为:

1.45周岁以下的,按1%划入;

2.45周岁(含)以上至退休(退职)前的,按1.3%划入;

3.退休(退职)后至70周岁以下的,按2%划入;

4.70周岁(含)以上的,按2.3%划入。

第十六条 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应由门诊统筹基金负担部分的门诊医疗费用。

第十七条 个人帐户用于下列门诊医疗费:

(一)个人帐户当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 5 —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温州财政地税信息网 温州市财税信息网 温州市财政局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tuijian/127433.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