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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的条件

2016-01-24 08:14: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一《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 ...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申请商标的条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一
《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

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

《商标法》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活动和提供服务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照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和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都可以通过本所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和条件

根据不同商标类型的法律法规的注册和管理办法,各类型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范围和条件为:

1、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

(1)根据《商标法》 第四条 、 第五条 的规定,国内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

(2)其中须具备的条件为:

法人 ——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同时必须具备我国 《民法通则》第37条 所规定的下列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组织 ——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个人合伙;②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性联营企业;③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④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⑤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⑥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⑧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成立,法律认可的组织;二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即有能够保证该组织正常活动的机构;三必须具有一定的财产,即必须具有能够单独支配的、与其规模和活动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的财产;四不具有法人资格。例如: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村民委员会,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宗教组织等等。

(3)共同申请同一商标问题:

A、根据《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主体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同一商标专用权。(注:这是我国根据《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 的规定,在第二次修订《商标法》所增加的新内容)。

B、共同申请同一商标的大致有以下情形:①一个公司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公司,而其中一些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使用同一商标的;②总公司下属的一些子公司之间或与总公司之间需要使用同一商标的;③有些家族性的私营公司或者企业之间,要求使用或继承同一商标的;④父子、母女、夫妻、兄弟姐妹等自然人家庭成员;⑤生意合作伙伴;⑥自然人与企业合作共同经营的。等等

2、申请集体商标的

(1)根据《商标法》 第三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最新版) 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

“ 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

(2)应具备的条件为:

A、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B、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C、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D、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F、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3、申请证明商标的

(1)根据《商标法》 第三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最新版) 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

“ 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

(2)应具备的条件:

A、该组织必须是依法登记成立的;

B、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C、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D、必须制定所申请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4、申请特殊标志的

(1)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7月13日发布) 的规定,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

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和筹备者

(2)应具备的条件:

A、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并拥有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文件;

B、制定准许他人使用该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申请的商标类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管理及受理注册商标审定的商标类型5种,即: (注:点击下列商标类型即可链接入相应介绍说明)

1、 商品商标

2、 服务商标

3、 集体商标

4、 证明商标

5、 特殊标志

其中,

商品商标 和 服务商标 ,依照 《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最新修订版) 和 《 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最新版) 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和管理。

集体商标 和 证明商标 ,依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 4月17日国家工商局最新版) 的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和管理。

特殊标志 依照《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 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和管理。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

一、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事宜,也可自愿选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可的任何一家值得信赖的商标代理组织委托办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其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大陆境外的中国其他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经常居住地或营业场所)的商标申请人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申请商标注册和其他商标事宜。

二、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的

可以赴北京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事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大楼一楼商标注册大厅。

公交车:13,21,23,37,57,65,68,204,715路三里河或三里河东口下车。

地铁一号线:①木樨圆站下车,沿复兴门外大街向东走半站地(约200米),到“燕京饭店”三里河东路路口转向北行约500米,路东侧即到;②南礼士路站下车,沿复兴门外大街向西走半站地(约300米),到“燕京饭店”三里河东路路口转向北行约500米,路东侧即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一楼商标注册大厅内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提供了一切便利,有各种类型的商标申请表格可以直接免费领取,有数本最新版本的《类似商品和服务类别》免费供查阅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项目,有申请表格的填写样张供申请人参照填写,有专门的窗口提供复印证件资料、打印申请表格、查询商标(限文字商标)……,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不懂的或错误的问题会得到工作人员耐性的指点。

三、 选择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

一个理想商标的能否顺利的申请注册成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时间长,环节多,连续性强。对于缺乏商标知识的绝大多数申请人很难靠自身的能力去顺利的完成这些工作,而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正是专门从事商标代理的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因此,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去办理商标申请注册事宜是绝大数申请人的明智选择。

截止2002年底之前,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已达一百四十八家。

但自2003年2月27日之后,国务院取消了对商标代理人资格及商标代理组织的国家行政审批项目,开放了商标代理市场,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数量将成倍增长,原有的旧体制下隶属于工商局的商标代理组织也被要求必须于2003年底前脱钩,商标代理市场主体的增加,必将给商标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便利和充分的选择自由。

任何一家商标代理组织的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完全可以跨地区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如何选择一家信誉好、能力强、服务佳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委托,是任何一位商标注册申请人所首先要面临的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必备的书件和资料

(说明:1、书件和资料的数量以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一类商品的所需为例。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因各商标代理组织的管理方式有所不同,将在前者的基础上略有变化,此处暂不一一例举,若有需要,可咨询相应商标代理组织了解。2、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所有书件和有关文件资料,都必须是打字填写或者印刷品。)

一、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1、 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注册的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该证明文件可以是:依正当的审批手续,依法设立、依法登记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员法人登记证,上级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机构或组织的证明文件。

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的,需要前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原件和相应的复印件一份,或者加盖有登记地主管部门证明印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同一商标的,应按前述要求,出据每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应复印件一份,或者加盖有登记地主管部门证明印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按要求注明: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是否是共同申请、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共有5种,根据所申请商标的特点在一般、立体、颜色中选择其中一种)、商标说明、(申请商标所在的)类别、(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最后必须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中加盖商标申请人的章戳(章戳名义必须与商标申请人营业执照中所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同一商标的,均须同时加盖商标申请人的章戳;

▲商标申请人出据给直接经办人的委托书或介绍信一份(即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证明直接经办人身份与其有关之所用);

▲直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如果是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如果是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用人物肖像及姓名作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由肖像姓名权人签署的授权书一份,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申请注册报纸杂志名称为商标的,必须是经过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署,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宣传部正式批准创办的报纸杂志。商标申请人需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署(局)发给的有全国统一刊号“CN”的报刊登记证。同时,注册人名义应以领取报纸杂志登记证的单位名称为准;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 优先权 的,应出据书面声明一份,并且提交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认证的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

二、 集体商标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即,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并在该证明文件中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同时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一份;

▲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按要求注明: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是否是共同申请、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共有5种,根据所申请商标的特点选择“集体”)、商标说明、(申请商标所在的)类别、(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最后必

须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中加盖商标申请人的章戳(章戳名义必须与商标申请人营业执照中所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还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商标申请人出据给直接经办人的委托书或介绍信一份(即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证明直接经办人身份与其有关之所用);

▲直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全文文件一份。该管理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1)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项目)等;

(2)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该商标(标志)的含义;

(4)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

(5)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提供服务项目的品质或质量标准;

(6)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7)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8)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9)管理费用收取的数额和用途;

(10)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三、 证明商标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即,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并在该证明文件中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按要求注明: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是否是共同申请、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共有5种,根据所申请商标的特点选择“证明”)、商标说明、(申请商标所在的)类别、(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最后必须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中加盖商标申请人的章戳(章戳名义必须与商标申请人营业执照中所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二
《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与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与程序

我国对商标权的取得采取注册原则,即只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产生专用权。要使商标获得注册,首先要当事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然后由商标局进行审查,在商标局确认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予以核准注册后,注册人对该商标就享有专用权了。因此,当事人要获得商标权利就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正确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二是要保证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律的要求。

(一)按要求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有关文件,并缴纳费用,这一程序称“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也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因此当事人必须使申请符合《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否则商标局将不予受理。大致说来,商标注册申请应满足下列条件。

1.商标注册申请人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

我国目前对商标主体资格的限制较少,按照《商标法》第四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外国企业根据我国法律或有关的国际协议及条约也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

2.按规定的途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一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二是商标申请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事宜,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3.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完备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其它文件,具体要求是:

(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工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准确。

(3)每件申请应附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4)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5)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8)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章程及主体资格证明。

4.按规定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缴纳费用。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在指定10种以下商品时收费1000元人民币,超过10种后,超过的部分每种加收100元。如果不缴纳费用,商标局将不受理其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认为符合上述要件的,即申请手续齐备并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将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的申请日期,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由于我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因此,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对申请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二)选择可以注册的商标

目前商标局每年收到20多万件商标注册申请,但并非全部核准注册,其中大约有10%左右的申请由于商标不符合注册的要求被驳回。所以,申请人若希望提高注册的成功率,就应该尽可能地了解法律对注册商标的要求,并在申请前进行必要的检索查询。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使用禁用的文字、图形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要求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是由商标的识别作用决定的。商标在市场上使用时应能很明显地让消费者辨别其为商标而非装潢或说明之类。因此,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是商标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除了具有显著性,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

为商标。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或者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禁用为本商品的商标,一方面是因为其不能区别不同经营者,不具备显著性;另一方面是防止通用名称和图形不公平地为独家所垄断。

但是,此类名称或图形如果与具有显著性的标志组合为一体申请注册则可以获得核准。

(7)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或图形,是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的文字或图形,属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商标的文字或图形如果是间接描述或仅仅暗示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的,或者商标的其他部分具有显著性的则可以获准注册。

(8)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9)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夸大宣传其使用商品、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并带有欺骗性的,禁用为商标。但夸张而不带有欺骗性的,不受此限。

(10)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均属本条款禁用范围。

(1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地名作商标易被认为表示商品、服务来源于某地,缺乏区别不同经营者的作用,也不宜一家独占。因此地名禁用为商标是国际惯例之一。

除了以上内容外,《商标法》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也不得抄袭摹仿他人驰名商标。

2.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应当进行在先权利的检索

除了显著性的要求和禁用条款的要求外,《商标法》第十七条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否则由商标局驳回申请。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同在先的商标权利发生冲突。而是否构成冲突要看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具有在先权的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并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义去判断两个商标是否相同、近似。

相同商标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在视觉上无差别或者差别细微的商标。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三
《商标注册的条件》

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商标构成的条件

第一,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

第三,用作注册的商标标志不得侵害他人在先的权利和利益。

(1)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2)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3)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四,关于地理标志作为商标的特殊规定

所谓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商标法》第10、12条和第16条主要从以下两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一,依照《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二,依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标志: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4)缺乏显著特征的。前述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四
《商标注册的条件》

商标注册的条件

在中国,并非任何标志都可以被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和注册,法律设有绝对条件和相对条件予以规制。如果一个标志与他人的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或有悖公序良俗,则既不被允许注册,也禁止进行使用。如果标志本身不具备识别功能,则无法通过注册获得专用权,但不影响使用。

一、绝对禁止条件

1、合法性

在中国,不具有合法性的商标不仅不能注册,也不能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列举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同时,1993年商标法第一次修改,规定不得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另外,不得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弄虚作假的手段欺骗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取得商标注册,也不得基于进行不正当竞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恶意进行注册。

2、显著性

显著性是指商标应当具有的足以使相关公众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征。对于显著性,2013年修改后的《商标法》禁止将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

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以及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同时规定,对于本身不具有显著性的标记通过使用实际获得了显著性,即“第二含义”,则允许其进行注册,这样就具有了灵活性。同时,为防止含有“第二含义”的词汇注册可能带来的权利滥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特别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即必须允许其他竞争企业或个人在词汇本身所具有的叙述性含义上合理使用该词汇。

3、非功能性

非功能性主要是针对立体商标和颜色商标而言的,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能仅仅由商品的性质、用途或目的决定而成。2013年修改后的《商标法》对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规定了三项限制条件:即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构成的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二、相对禁止条件

1、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商标法》规定了注册原则与申请在先原则作为商标确权的基本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同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

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类似商品是指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存在特定联系、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类似服务是指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存在特定联系、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提供的服务。

认定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实践中,判定类似商品和服务一般首先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2、不与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

2001年商标法的第二次修改,增加了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的规定,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为了便于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商标法》第十四条还特别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即: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驰名商标的保护程序,分别在第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涉及了驰名商标在注册阶段、查处阶段的保护以及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的处理。

3、不构成代理人或代表人抢注的情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现象不断发生,甚至愈演愈烈。这种现象在商标代理人或代表人中时有发生。为落实《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2001年商标法修改时增加了对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商标权益保护的规定,即“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该条所述的代理人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代理人,也包括基于商事业务往来而可以知悉被代理人商标的经销商。 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还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不得含有误导公众的商品的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

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特别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5、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是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1982年制定的《商标法》规定了注册原则与申请在先原则作为商标确权的基本原则,但是,受当时的历史局限,立法中缺乏对商标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以及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的条款。为落实TRIPS协议的规定,2001年商标法修改时从利益衡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的角度出发,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使得绝对奉行注册原则与申请在先原则可能导致的利益失衡得到了有效的弥补。

“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比如说姓名权、肖像权、企业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以及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五
《申请商标注册条件》

申请商标注册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那么申请商标注册条件是什么呢?

申请商标注册材料:

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申请商标注册条件

1申请商标注册条件之一:商标是否具显著性。

2申请商标注册条件之二:商标是否相同和近似。

3申请商标注册条件之三: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

4申请商标注册条件之四:商标是否有其他在先申请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而且其申请材料均符合有关的规定,由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或其代理机构补送使用证明通知书。申请人应在30日内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明,以使用在先者作为申请在先。

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对于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给予初步审定注册,并对初步审定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编号,建立审查检索卡片,填写初步审定底稿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布。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六
《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与程序》

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编《保护知识产权干部读本》

我国对商标权的取得采取注册原则,即只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产生专用权。要使商标获得注册,首先要当事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然后由商标局进行审查,在商标局确认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予以核准注册后,注册人对该商标就享有专用权了。因此,当事人要获得商标权利就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正确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二是要保证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律的要求。

一、按要求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有关文件,并缴纳费用,这一程序称“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也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因此当事人必须使申请符合《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否则商标局将不予受理。大致说来,商标注册申请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

我国目前对商标主体资格的限制较少,按照《商标法》第四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外国企业根据我国法律或有关的国际协议及条约也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

(二)按规定的途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一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二是商标申请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事宜,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三)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完备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其它文件,具体要求是:

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工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准确。

3、每件申请应附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4、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5、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8、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章程及主体资格证明。

(四)按规定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缴纳费用。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在指定10种以下商品时收费1000元人民币,超过10种后,超过的部分每种加收100元。如果不缴纳费用,商标局将不受理其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认为符合上述要件的,即申请手续齐备并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将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的申请日期,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由于我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因此,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对申请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二、选择可以注册的商标

目前商标局每年收到20多万件商标注册申请,但并非全部核准注册,其中大约有10%左右的申请由于商标不符合注册的要求被驳回。所以,申请人若希望提高注册的成功率,就

应该尽可能地了解法律对注册商标的要求,并在申请前进行必要的检索查询。

(一)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使用禁用的文字、图形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要求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是由商标的识别作用决定的。商标在市场上使用时应能很明显地让消费者辨别其为商标而非装潢或说明之类。因此,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是商标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除了具有显著性,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或者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禁用为本商品的商标,一方面是因为其不能区别不同经营者,不具备显著性;另一方面是防止通用名称和图形不公平地为独家所垄断。

但是,此类名称或图形如果与具有显著性的标志组合为一体申请注册则可以获得核准。

7、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或图形,是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的文字或图形,属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商标的文字或图形如果是间接描述或仅仅暗示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的,或者商标的其他部分具有显著性的则可以获准注册。

8、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9、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夸大宣传其使用商品、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并带有欺骗性的,禁用为商标。但夸张而不带有欺骗性的,不受此限。

10、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均属本条款禁用范围。

1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地名作商标易被认为表示商品、服务来源于某地,缺乏区别不同经营者的作用,也不宜一家独占。因此地名禁用为商标是国际惯例之一。

除了以上内容外,《商标法》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也不得抄袭摹仿他人驰名商标。

(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应当进行在先权利的检索

除了显著性的要求和禁用条款的要求外,《商标法》第十七条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否则由商标局驳回申请。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同在先的商标权利发生冲突。而是否构成冲突要看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具有在先权的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并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义去判断两个商标是否相同、近似。

相同商标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在视觉上无差别或者差别细微的商标。

近似商标是指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在读音、含义或者整体结构上有一定差别,但又难以使人区分,易使消费者造成误认的商标。

是否为同一种商品,是按商品的功能、用途、性能、原料等的相同程度来进行判断的。一般来说,名称相同或者名称虽然不同,但所指的商品相同的自然是同一种商品。商品的原料、外观不同,但从销售用途等情况看,两者本质上具有同一性的,也视为同一种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的共同性,

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引起消费的误认误购,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需要说明的是,商品的类似与否是不断发生变化的。随着产品的不断更新,商品用途、销售渠道的不断变化,原不判为类似的商品,现在有可能判为类似商品。

为了避免因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而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最好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在先商标权利检索。目前各商标代理组织都代理此项业务,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进行检索。经过检索没有发现在先权利,申请人就可以比较放心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了。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七
《个人商标申请条件》

个人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流程

第一步:商标查询。提交商标以及商品或者服务的使用范围,文字商标30分钟内出查询结果;图形商标24小时内出查询结果。

第二步:申请注册。

①申请阶段:提交文件(上午12点之前) 当天上报商标局 当天返回商标局报送清单;

②正式受理、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 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实质审查;

③公告、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 初审公告 注册公告 商标局发出注册证。

在手续文件齐备,上午12点之前提交,我们将当天上报国家商标局,当天以传真的形式返国家商标局盖章的注明注册申请日期的报送清单给您。因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请及早办理商标申请并注意保密,以免被他人抢注),申请日期的确立对于商标注册能否成功非常重要。

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的:需要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图样。

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个人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自然人(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复印件,(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持有护照的,需护照复印件。 (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有固定书式),并在指定位置签名。

(3)商标黑白图样6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在5x5厘米至10x10厘米之间。若指定颜色,交着色图样6张,附黑白图样1张。

(4)个体工商户可以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字号名义申请注册商标。

(5)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具备了相应的条件之后,可以顺利的申请商标注册。将商标注册下来之后,就能够享有商标权了。

申请商标注册条件

1申请商标注册条件之一:商标是否具显著性。

2申请商标注册条件之二:商标是否相同和近似。

4申请商标注册条件之四:商标是否有其他在先申请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而且其申请材料均符合有关的规定,由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或其代理机构补送使用证明通知书。申请人应在30日内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明,以使用在先者作为申请在先。

商标注册流程期限:

商标设计----商标查询----商标申请----商标受理----商标公告----商标取证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八
《商标注册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商标注册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商标注册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首先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第二,必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第三,必须不与他人注册的商标混同;第四,必须不是禁用的标志。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九
《商标注册的必要性及条件》

商标注册的必要性及条件

一、 商标的概念

商标,俗称牌子,它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附注在商品、商品包装、服务设施或者相关的广告宣传品上,显著而醒目,其本质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

二、商标的分类

1. 根据识别对象的不同,商标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2. 根据构成要素不同,商标可划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不久的将来,商标法修改后声音、气味也可能可以注册商标。

3. 根据商标是否注册,商标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4. 根据商标的用途,商标可划分为证明商标、等级商标、防卫商标和集体商标。

三、商标的作用

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专用标记,对于鼓励生产或经营企业开展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商标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商标可以帮助人们识别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

2. 商标客观上可以起到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作用

3. 商标具有广告宣传作用

所以,商标作为经营者识别自己的商品的标记,本质上应当是专有的,即如果某一经营者已经在某种商品上使用了一个商标,那么他人就不能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否则就会发生混淆,这样商标的识别功能就不能发挥。

四、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所以,企业经营者若想稳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个商标最好将其注册。

近期社会反响很大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和ipad商标案更是向社会大众普及了注册商标对现代企业的意义非常重大:

1、注册商标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2、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依据。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好的商标,不论是美国的可口可乐,还是中国的海尔都是因为注册了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可口可乐、海尔即使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财产,也可以迅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标形成的巨大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已远远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价值。

3、注册商标能使企业形象得到提升,也能使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商标就是企业最大的资产,企业的商标如同储蓄的户头,当你不断用产品累计其价值,便可尽享其利息。

五、商标注册时对商标本身的考虑因素

商标具有标识和承载商品质量承诺和企业良好信誉的作用,是广大消费者识别和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认牌子购物成了人们消费的普遍规律。正因为如此,商标也成为企业参与竞争的工具,凝聚了企业的经营成果,是企业财富的化身。

所以商标注册人选择和正确使用商标至关重要。选择商标应该考虑这个商标是否美观,是否能体现企业文化,是否利于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使用商标应该突出商标,让商标处于商品或其包装的醒目位置,消费者不仅一目了然,而且能留下深刻印象。

商标法对商标注册提出了下列条件要求: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这是注册商标的基本条件,因为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有区别性,只有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才能使人们借助于商标识别商品的来源,在千种百种同类商品中一望而知该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要求商标有显著特征,就决定了商标不是其他的标志,同时又决定了与他人相同的商标,或者与他人近似的容易混同的商标不能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就是通过商标注册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依法在先取得的权利相冲突。比如他人已经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先于商标注册的时间里取得了专利方面的外观设计权利,商标注册时就不得与此项权利相冲突。这项规定是为了协调不同的但是又会有冲突的法定权利而确立的。在专利法中就有相关条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是,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是,缺乏显著特征的。上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就是因为不具有显著特征;但也不是绝对的,

如果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也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这项规则在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也有相似的内容,在其第十五条中规定,“如标记无固有的区别有关货物或服务的特征,则各成员可以由通过使用而获得的显著性作为注册的条件”。总之,商标的显著特征是其注册条件,没有显著特征不能成为商标,但是显著特征可以在使用中获得。

(4)关于立体商标的注册条件,商标法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6、商标注册的申请

根据自愿注册原则,凡需要在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上,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依照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均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

一个理想商标的能否顺利的申请注册成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时间长,环节多,连续性强。对于缺乏商标知识的绝大多数申请人很难靠自身的能力去顺利的完成这些工作,而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正是专门从事商标代理的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因此,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去办理商标申请注册事宜是绝大数申请人的明智选择。

委托商标事务代理组织时,推荐上海诺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是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由行业内资深人士领衔创立。

诺为团队由拥有丰富执业经验的资深涉外商标代理人、律师、专利代理人、专业顾问等组成。公司创始合伙人均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律、工科硕士,有律师资格。在国内排名前5的大所有多年工作经验,曾为美孚石油、澳洲航空、瑞士银行、巴克莱银行等世界知名公司的案件实际撰稿人,尤为擅长商标争议、复审、异议、撤销等疑难案件。

7、注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然人可以以个人名义提交申请,需要提交个体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商标图样:商标图样文件格式应为jpg,图形应清晰,图样文件大小应小于200KB且图形像素介于“400×400”-“1500×1500”之间。

申请商标的条件篇十
《商标注册的标准流程和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的标准化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 什么是商标

商标,我们大家俗称的“牌子”、“品牌”。用法律的术语来说,就是一种由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我们大家常说的“LOGO”,指的也是商标。

二、 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我自己创建一个品牌,使用一个“LOGO”,必须要注册才能使用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商标,但是有可能会产生很多法律上的风险,并且可能性极大。

比如,你使用的这个商标已有人注册,那么你再擅自使用,就会构成侵权;再比如你使用的这个商标虽未注册,但其为驰名商标,你再擅自使用,也会侵权;但如果你使用的这个商标目前无任何人注册,OK你使用非常安全,但这个安全却不是永久的,一旦哪天它被人注册了,你就不能再安全使用了。

在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因此,仅仅使用而未申请注册的商标,一般来说无法对抗他人的使用和注册;换言之,没有注册就没有保护。这也就是说,商标只有注册成功了,才能得到商标法的保护。

所以这里就引出了注册商标的必要性,从商业发展品牌建设的长远打算,注册商标是很有必要的,在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之后,这个商标将会成为公司的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

关于注册商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可以说,现在的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大都有着极强的意识和高度的重视,但是这种意识与重视的养成的背后,却是无数个血的教训换来的!

我们来看看以下几个例子:

1. 上海“南极人”保暖衣为了扩大市场影响力,花重金请了葛优等明星做广告代言,在它做得相当成功,市场份额节节攀升的时候以为高枕无忧了,可是却忽视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一个四川人抢先注册,从而南极人公司只得花重金才将其“南极人”商标买回,

2.辉瑞公同同威尔曼公司打了10年的官司终于结案。辉瑞“VIAGRA”进入中国多年,一直只能叫“万可艾”,不能使用大名鼎鼎的“伟哥”,就是因为威尔曼这样的公司抢先注册了“伟哥”商标,虽然辉瑞是最先使用“伟哥”这个名字, 失去了脍计人口的商标带来的影响显而易见,虽然“万可艾”已经使用多年,但是至今难成气候,不信你可以随便调查一下消费者,问他知道万可艾还是更知道伟哥呢?!

辉瑞事件再次说明抢先注册商标的重要性,无论你是什么行业的公司。规模大小都应先把商标搞定,否则后悔忘矣!

三、 怎么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直接向中国商标总局申请,一种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下面我着重讲下自己如何申请。

注册程序大致是这样的:

先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将材料直接邮寄到国家商标总局(在北京),缴费(1000元一个),然后耐心地等待结果。商标总局在收到你的材料后呢,会先发一个受理通知书给你,表示材料已收到,我们会进行审查。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就是看你的申请材料齐不齐全,不齐全的会告诉你要补充;实质审查就是看你这个商标是否可以被注册,关键点就是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及有没有和已注册的商标相近似。这两个审查完毕了之后,商标局会进行初审公告(三个月),之后是核准注册公告,再然后就是发商标注册证了,到此为止,你的商标等于是注册成功了。首次注册有效期为10年。 由于目前我国商标注册量非常大,所以注册一个商标的时间也很长,一般为2-3年。既然时间那么长,而现在的市场经济又是瞬息万变,因此每一个申请人都希望申请上去的商标能够一次性成功,那么为了提高注册的成功率,在这中间还是动一番脑筋的。

我们一步一步来分解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直接决定着你申请的商标能否成功。这就是准备申请材料。

1、考虑类别

一个公司创建了一个品牌,希望去注册商标,那么首先要考虑是注册哪一个类别

根据国家商标总局的分类,我们商标注册总共有45个大类,前34类为商品分类,后11类为服务分类。45个大类中又有许多小类别。这45个大类涵盖了市

场上的所有商品与服务,比如家具类、服装类、电器类、乐器类、酒类、汽车类等等。申请人就根据自己产品的特性来选择注册的类别。通常,我们说的一个商标,是指属于某个类别的一个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其未注册的类别上,其他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注册。比如说著名的“腾讯QQ”商标,它在注册的时候就注册了30多个类别,基本上把这45个大类的大部分都涵盖了,但是在“汽车”这个大类上,它就没有涵盖,结果就被奇瑞QQ拿走了。他们双方还打了一场官司,最后是和解了。而有的老板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呢,干脆一口气把45个大类全注册了,免得有后顾之忧。

所以注册商标的时候,首先考虑类别。

2、商标查询

类别考虑好了以后,要进行查询,你所希望注册的这个商标,在该类别中是否已被人注册。这个查询就得一个类别一个类别进行。

怎么查询呢?进入

很多人在查询的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不和别人一模一样就是可以了?

其实不然,关于这一点,就得研究商标总局“实质审查”的方法,他们的标准是近似,而不是相同。也就是说,当他们认为这两个商标是相近似的,那么后申请的人就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好,那我们接下来,来看看什么情况下会是相近似以及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这里大致的意思就是说,我们普通人一眼看过去,有点像!

那么怎么来判断像不像呢?

1、应首先考虑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似情况 2、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3、应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相结合的方法

3、材料准备

查询工作做好了,大致确定有注册的可能性,那么就开始准备材料了。

材料需要三大类,一个商标的图样及设计理念,一个注册商标申请书(有固定格式),还有一个是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法人的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

4、材料递交

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邮寄给国家商标总局。等待结果

5、商标总局收到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最少3-4个月)和实质审查(最少12个月)

如果审查不通过的,商标局会发驳回通知书给申请人,并且会给他一个复审的权利。那么这时申请人就需要准备复审的材料,要求重新审核。等待复审的结果通常很漫长,需要2年以上。如果复审成功了,就会进入到下一个程序,公告。

6、初审公告(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若有其他人看到了,认为你申请的这个商标有侵害到他的权利了,那么他会向商标总局提异议,这时你就会被要求进行答辩,答辩的结果若你成功了,那么就能成功注册。若失败了,则不能注册,所有前面的努力将前功尽弃。

若在这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到此为止,商标注册的程序等于是走完了,注册也成功了。

小结:由于我国商标注册的程序漫长,加上中间还会有复审、异议等小插曲,要成功地拿到一张商标注册证,是一件需要漫长等待的事情,2-3年还是顺利的情况,不顺利的话时间会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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