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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责任制度

2016-02-16 09:31:0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篇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篇一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保护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方针的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单位进入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员。

三、安全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小组。

①安全委员会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主管组成,其中总经理担任主任,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安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审查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能部门监督、贯彻、执行。发生事故后,安委会须及时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②安全生产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主管、各车间主任组成,总经理任组长。 领导小组每个成员都是安全检查员,应接受本地劳动保护知识的培训并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知识宣传和教育,负责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及其他区域的安全状况检查,督促安全设施的管理;参加年度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制定措施,确保及时处理。

2.总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部门主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安全管理制度

1.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经理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②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③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④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⑤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⑥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2.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①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②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③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④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⑤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3.部门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部门主管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在总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①在总经理和分管领导的领导,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②保证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令、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并教育和督促职工认真遵章守纪。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④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保证本部门的生产符合安全生产规程,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坚决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并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处分。

⑤组织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

⑥坚持每天交接班时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⑦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应负责保护现场,及时织现场急救伤员和控制事故蔓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告和处理。

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①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②组织组员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③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④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⑤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⑥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①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②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

③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④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⑤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⑥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⑦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7.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①职工是生产劳动者,对其所在工作岗位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

②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③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④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⑤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⑦对强令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应当予以拒绝。

⑧做好事故救援和配合对事故的调查。

8.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

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③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④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9.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②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③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④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0.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③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④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⑤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⑥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⑦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篇二
《小型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邹平县金源塑料有限公司

目 录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主要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组成人员及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车间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安全法规,并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和检查。

2、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便发生事故后能根据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4、有计划、有检查、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地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和审查本单位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负责审查生产组织设计,并检查生产现场执行情况。

6、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奖惩兑现。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对公司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所需要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支付;

3、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专款专用,定期核算,并督促合理使用;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台帐,并按规定要求核算管理;

5、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6、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经费能正常开支;

7、用经济手段协助安全科,做好安全督促工作。.

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把安全教育计划纳入公司全年指标,并负责监督实施,积极配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对新入公司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项目。会同安全科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参与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能保证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车辆的需求;

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6、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7、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8、负责处理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对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的职工妥善安排好工作;

9、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资料的归档工作。

公司主要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此,要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及时、如实汇报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8、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并落实和审批使用;

9、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10、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建立救援小组和人员安排、救援器材及设备和救援方案及演练;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法规;

2、作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

4、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与有关部门共同作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对违反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生产车间组成人员及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班组长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组人员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手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后行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3、组织全班组工人学习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并组织每日班前安全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篇三
《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画,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画。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叁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急救器材等处於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後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叁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後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叁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叁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叁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叁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 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叁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画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叁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叁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後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叁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篇四
《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机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车间主任

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本车间为化工生产车间,本车间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是防火、防爆、防中毒、灼伤及职业病的发生。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4.组织制、修订并实施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及计划。

5.负责建立、健全本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落实到工段、班组和个人。

6.搞好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车间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安全生产经验。

8.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本车间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车间职工对现场处置方案进行演练。

9.对本车间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给予监督、指导,督促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0.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1.对本车间的事故及时如实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事故处理“四

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2. 加强对进入车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

13. 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并做好安全检查纪录。

14. 经常深入到班组督促员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事故的发生。

15.加强对员工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的检查,及时掌握职工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可对有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防止事故的发生。

16.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本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7.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例会要有记录。

第二条 工艺技术人员

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检查监督。

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

织安全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车间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生产事故,及时向车间领导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7.负责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设备技术人员

1.负责设备安全管理。

2.负责编制车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检查监督。

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车间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现设备事故隐患,及时向车间领导报告,参加设备事故的调

查、分析。

7.负责装置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 值班长

1.服从车间的安全指令,落实车间各项安全工作。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协调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

3.发现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领导汇报,同时通知车间安全员共同处理。

4.协助车间主任对车间安全生产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对车间关键部位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安全措施,对隐患及时安排整改,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6.协助车间主任抓好本车间的劳动纪律,掌握职工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向车间主任建议,对人员进行调整,防止在人员的方面出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7.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必须立即加以制止。

8.负责对本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并及时准确地向车间领导报告。

9.生产中发现重大情况时,要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要求认真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汇报。

10.参加车间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 工段长

一、生产、回收工段

1.工段长是本工段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工段职工学习厂部、车间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每月一课”学习活动,对本工段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4.组织检查本工段定置管理情况,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督促检查本工段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管理情况,确保安全储存和使用(特别是丙酮、过氧化苯甲酰、氯磺酸等)。

6.组织检查本工段所属通排风设施的运行情况,使之处于完好状态,特别是有明火作业的岗位。

7.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静电安全检查(设备、管道接地,法兰跨接,放料软管导静电措施等),重点岗位 (场所) 要增加检查次数,对不符合防静电要求的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9.督促检查本工段范围内入罐、入池、动火、登高等作业项目《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情况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本工段无“三违”现象发生。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篇五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套)》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规范,主编制公司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防事故隐患,消除粉尘毒害,负责督促安全和措施计划的落实。

二、 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各种安全。对各级干部和有关人员,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教育。

三、 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四、 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分析事故规律,制订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中的问题。

五、 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随时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

二、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三、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五、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

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七、组织重大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八、审批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九、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 ,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

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査、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 组织编制、审査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合格者及时发证,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篇六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企业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职能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领导、各部门、项目部和全体员工必须执行本责任制。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技术安全部监督执行,各部门和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

1、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

3、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赋予安全生产部门管理权力,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第五条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目标。对公司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4、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管理力量,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和对策,确定阶段性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

6、每月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主持所属各部门和项目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7、在参与编制和审核重大工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审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计划。

8、企业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第六条 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

3、督促职能部门抓好对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抓好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抓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项目部提出需公司解决的安全文明施工上的问题。

5、督促检查职能部门每月对公司各项目工程,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定期安全工作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违规作业,定时、定人、定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认真开展公司月度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反复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七条 公司总工程师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总经理认真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作为公司技术负责人,对本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根据国家 省市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组织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规范。

3、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职业安全科研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对公司研究、开发和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施工技术,负责组织审查研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能,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组织编制或审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5、参与三级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八条 质安管理部

1、负责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总体实施责任工作,审批安全施工管理和文明施工的防范部署措施。

2、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3、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条例、标准、规定。

4、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向项目部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对整改不力或未整改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通知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公司处理。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8、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落实防暑降温工作。

9、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理论学习、考核。

第九条 材料设备部

1、按时按计划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

2、采购时要把好技术关,特种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必须有合格证,同时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3、对一切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

4、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行制度。

5、参加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机电专业检查;

6、负责机电设备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第十条 技术管理部

1、负责公司所属工程技术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与工程技术有关的规范和标准。

2、负责制定公司全年的技术目标和技术工作计划,考核和评比与项目部工程技术工作,总结公司全年技术工作。

3、负责做好工程技术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交流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做好技术培训工作。

4、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技术工作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有权对工程技术不合格,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

5、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有权对工程技术的优劣进行奖罚。

6、熟悉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对工程质量通病提出相应的防治和保证措施,并参与项目部各阶段的工程验收。

7、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和督促项目部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工程竣工后,要做好工程技术回访工作,业主对工程质量的投诉,属于施工方的责任,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维修和处理。

9、负责全公司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提出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行政人力资源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上传下达生产文件,不得漏办延误。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教育;

4、参加公司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督促整改回函;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章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组织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必须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在施面积和参与施工的人员数量,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明确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4、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不少于羽学时,并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6、每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定人、定时间、定经费、定措施予以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7、领导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贯彻落实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公司CI标准和国家 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项目生产副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实施的具体指挥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3、组织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交底内容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4、具体组织本项目每月二次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申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

5、支持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得阻挠和妨碍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6、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协助项目经理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2、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监督。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参加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申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篇七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经理

第一条 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三条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 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 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 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第八条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公司副经理

第一条 在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第三条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

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第五条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 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第七条 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八条 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第九条 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

实施。

公司总工程师

第一条 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工作上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 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贯彻执行。

第四条 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第六条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经理

第一条 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理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 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 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第四条 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的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 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

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条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第五条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第六条 参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 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工 长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第三条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第四条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第五条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班 组 长

第一条 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 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条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四条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第五条 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七条 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生产工人

第一条 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第二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三条 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

问题。

第六条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部经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第四条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第七条 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九条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第十条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条 参与对一级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技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四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五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协助部门经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第三条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第四条 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厂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第五条 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 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一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条 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 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检查部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篇八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

1. 计划依据

(1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

全生产制度。

(2 )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 )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 议。

2 . 计划编制

(1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 )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3 )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 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3 . 资金来源

(1 )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2 )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 )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 物资供应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 )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5. 检查和报告

(1) 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 )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 长办公会议汇报。

6. 设备安装验收

(1) 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 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2 )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

告主管厂长,

(3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 安全检查

(1) 任务与要求

7.1.1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 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 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 安全检查时间。

7.2.1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 季节性检查。

7.2.3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 安全检查人员

7.3.1 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 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 生产科负责人;

7.3.4 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 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 检查的内容

7.4.1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 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 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 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 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 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 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 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 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 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 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 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 事故管理

8.1 事故分类

8.1.1 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

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8.1.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

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8.1.3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

的经济损失。

8.1.4 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

救费用。

8.1.5 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

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8.1.6 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女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

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8.1.7 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8.1.8 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违章

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8.2 管理部门

8.2.1 工艺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经营供应科负责。

8.2.2 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厂办公室负责。

8.2.3 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厂办公室负责。

8.2.4 各职能部门按管理范围,协助调查处理。

8.3 事故处理

8.3.1 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工厂《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2 火灾事故,依照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

款规定执行。

8.3.3 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4 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和工厂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5 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6 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7 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3.8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3.9 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

大事故。

8.4 事故抢救

8.4.1 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8.4.2 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8.4.3 重大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

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厂长报告。

8.4.4 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生产技术科。

8.4.5 凡因公受伤,从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不再按重伤上报。

8.5 责任划分

8.5.1 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

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 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5.2 工厂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

厂长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厂长负责。

8.5.3 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

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者 的,由违反者负责。

8.5.4 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委派

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8.5.5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

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5.6 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8.5.7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8.5.8 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 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8.5.9 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

意见提交厂长办公会议研究。

8.5.10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8.5.11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 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9 . 奖励与惩罚

9.1 奖励

9.1.1 全年车间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职工工伤休息不超过100天,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

人一次性奖励各50元,主管厂长奖励100元。

9.1.2 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3 敢于向违反工厂制度的行为做斗争和检举他人偷拿产品或盗窃工厂物资者,给予精神和

物质奖励;

9.1.4 对防火或救火有功和保护公共财产及职工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5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上级部门表彰。

9.1.6 机台、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机台、班组不同情况,给予一次奖励50~100元。

9.2 惩罚

9.2.1 职工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在车间吸烟者,每一

次罚款100元。职工在车间吸烟,厂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现场不制止者,加罚款50. 元。

9.2.2 在车间发现一个烟头,每个人罚款10元,车间主任罚总额20%;

9.2.3 机台不按规定保管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及各种擦洗设备的油布乱堆乱放 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9.2.4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责任人全部赔偿;

9.2.5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80%,不得低于500元;

9.2.6 因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60%,不得低于800元;

9.2.7 因事故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40%,不得低于1000元。

9.2.8 职工偷拿产品被检举者,按该产品价值的10倍处罚;盗窃工厂物资者,按材料原价的10

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9.2.9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各种费用自理。

9.2.10 门卫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严禁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车间,发现一次,给门卫值班人员 罚款10元。

9.2.11 门卫值班人员有责任,禁止职工为他人带刷卡行为,发现一次,除惩罚当事人外,给 予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2 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对事故责任者赔 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2.13 事故的调查处罚和行政处分经生产技术科研究讨论,报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9.2.14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多少,给

车间主任和部门责任人赔偿损失的5%;主管厂长赔偿损失的3%厂长赔偿损失的1%。

9.2.15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的工

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休息时间30天以上,按休息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车间或部 门责任人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5%;主管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 享受待遇的3%;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1%。

10 . 工伤工资

10.1 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在15天以内,享受本人全额档案工资;一个月以 内,享受本人档案工资90%;一个月以上,享受本人档案工资的70%,直至上班;集 体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5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400 元;临时工在工伤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4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300 元。

10.2 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非生产因素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除赔偿造成 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其治疗费报70%,因工伤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种待遇,

11. 附加说明

本标准提全厂职工大会讨论同意。 东莞市昶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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