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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管理制度

2016-02-21 09:46: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一《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场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一
《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动物养殖场防疫制度(一)

一、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养殖场(小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由场方兽医负责完成。使用的疫苗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的合格产品。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五、养殖场(小区)内动物的免疫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和程序进行,保持免疫密度达到100%。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对养殖场(小区)自定的免疫病种,要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七、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认真登记相关信息,动物免疫后要加施畜禽标识。

八、病畜要及时隔离、治疗,病死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二)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三)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或铺垫浸有消毒药液的草垫。进出车辆、人员等要进行消毒。

四、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及其周围环境等)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消毒。

动物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四)

一、严格按照有关兽药管理的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兽药。

二、禁止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违禁药品和其他禁用化合物。所用兽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休药期的时间,暂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蛋不少于28天、弃奶期不少于7天的规定。

四、建立并保存兽药购买、使用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购入单位、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用药时间、疗程、休药期等。

五、积极配合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的兽药质量抽检和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的抽检。

六、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兽医管理主管部门报告。

动物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五)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养殖过程中病死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对病死动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循“四不准一处理”的原则,即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应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四、无害化处理应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以焚烧、掩埋、化制、消毒和发酵处理式为主。

五、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做详细记载。

六、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七、采取掩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掩埋场所应在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对污染的饲养料、排泄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二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场(区)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区)主管领导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场(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区)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养殖场(区)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养殖场(区)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养殖场(区)和检验检疫部门。

三、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场(区)。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场(区)及检验检疫部门。

四、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场(区)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五、饲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六、养殖用具管理制度

为保障养殖场(区)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七、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八、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

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

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六、滴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

九、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1、对养殖场(区)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养殖场(区)重大损失的;

2、进行自主创新,节约成本,成效显著的;

3、进行立体综合养殖,效益明显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养殖场(区)连续12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1、弄虚作假的,如考勤、采购作假的;

2、经常迟到早退的(一个月累计≥3次);

3、无故旷工的(一个月累计≥18小时);

4、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处理;

5、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使养殖场(区)经受损失的,严重的交司法处置;

6、私自宰杀养殖场牲畜,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7、出现养殖场(区)无人看管时间超过35分钟的情况的等等。

上述具体奖惩规定另行订立。

本制度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三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养殖场的管理水平,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每天轮流值日海上巡查,检查贝类生长情况和水质情况,测量水温、盐度等,并认真填写养殖日志;发现赤潮等疫情应填写《疫情报告单》,及时报告给养殖场负责人。

5、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6、严格执行公司卫生质量规程;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遵守公司的其他规定

二、出入场管理制度

1、 离开生活区前往养殖海域前,检查养殖船状况、通信状况等,并登记做记录。

2、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其它危害安全的物品装载在养殖船上,不准将动物带入船上。

3、 不准吸烟,不准向海域吐痰,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向养殖海域乱丢果皮.果核等,所有污染物均倒入垃圾桶中。

4、 进入养殖海域严格遵守卫生质量手册规定,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作业。

5、 发现海上漂流污染物及时打捞,并装入垃圾桶中。

6、 在养殖场作业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使用GPS通信系统求救以及适时开展自救等。

三、科学用药制度

我公司养殖场主要养殖贻贝,养殖过程中不投放任何饵料和药物,贻贝人工

采苗后投放在吊笼中,生长一定时期人工分苗,直至成熟捕捞;贻贝不经菜苗,在吊笼中自然生长,所以养殖过程中人为因素很少。这两个种的水生动物与品种有关的流行疫病几乎没有,因此不需要做消毒、使用预防疫苗或药物等防疫工作。若有需要,许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许可后方可按照规定的药品、剂量、方法使用。对允许使用的药物,遵守药物使用和停药期的规定。

1、遵守国家有关药物管理规定,不存放和使用国家、输入国或地区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必须有标明有效成份,有用药记录,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2、依据中转场的需求,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3、具有独立分设的药物仓库,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4、各药品应建立账目,专人管理,定期做出消耗表,定期核查使用记录,并清点剩余药品。

5、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6、建立用药处方制度:有经过培训合格并在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处方由养殖技术员开出,药品由质量监督员保管发放

7、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8、购买试剂由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公司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四、养殖日志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保证养殖生产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以便于发现和纠正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实现养殖业高产高效,特制定养殖生产日志制度。

一、日志的范围

各类养殖、育苗品种的生产和技术环节都要用日志的形式记录下来。

二、日志的主要内容

日志的主要内容包括天气情况、水质情况、生长情况和管理情况等。

质量管理员对养殖场的质量管理和原料质量全面负责。

1、发现养殖区有赤潮、油品泄露、海水污染等疫情时,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2、产品检测发现贝毒、重金属、药残超标时,应及时上报检验检疫部门,在上级部门监督下作适当处理;不得销售给加工厂作出口加工用。

3、 一旦出现阳性结果,在公司养殖场负责人的领导下,各个部门协调启动阳性追溯程序:

阳性结果

化验室自查 → 化验室内部原因 →制定预防方案

提交养殖管理处

记录人员查找记录

查找原因

解决问题/提出预防方案

公司养殖场一旦出现贝毒、重金属等阳性结果,公司养殖场员工应该追求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私自修改记录推脱责任等。

七、种苗管理制度

我公司养殖场的种苗均是在渔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符合国家一类养殖水质的开放海区人工采集的野生幼苗。采集前根据采集的区域抽样做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其含量在可接受范围的方可采集,否则拒绝采集;对已经采集的种苗在净化设施净化6个月后,再加倍抽样检测,其含量在可接受范围的方可采用,否则做无害化处理。

如果从育苗场引进种苗,采购前应该联系检验检疫部门抽样做相关项目的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引进。

不得使用源头不明、检测不合格、未获得主管部门允许的等非法的种苗。

八、人员培训制度

确保公司人力资源满足岗位能力需求,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质量和食品安全业绩为目标。

1、 人员安排及能力确定

公司从人员的教育、培训、经历以及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方面考虑,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编制《岗位描述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公司人员安排、招聘、职位晋升及任免的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或行业规范等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具有相关的上岗资格证是必然的任职条件。

2、人员的招聘和试用:

当出现职位空缺时,由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需求申请,办公室根据该职位工作胜任所需的能力要求招聘适用的人员。经用人部门试用以证明其是否能胜任工作。

国家规定需要上岗证的特殊岗位,公司应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并填写《特殊岗位员工资格确认表》。对于与食品(包括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和终产品)直接接触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

3、培训与能力提升

公司通过培训,确保员工的能力得到不断的提升,以适应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需要。

4、新职员培训安排

a)办公室应安排新职员在上岗前接受入职培训,包括公司基础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b)基础知识培训:员工手册、公司简介、方针、目标、相关标准知识、及相关的基础规章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c)岗位技能培训:所在部门的业务运作流程及相关的程序/作业文件/安全规范/操作技能,由用人部门负责执行。

5、培训考核和记录

a) 所有培训,都必须进行考核评价,由培训组织者负责,可采取课堂考核、考试或上级主管确认等方式(送外培训获得培训机构证书可免考核)。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四
《养殖场管理制度》

奶牛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 人员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1、严禁闲杂人员入场,公物出场要有手续,出入车辆必须检查,未经养殖场负责人批准或陪同,谢绝一切对外参观。

2、严禁非工作人员在门房逗留、聊天,严禁其它家禽、家畜等动物进入场区。

3、搞好门口的内外卫生及防疫消毒工作。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场区,确需进入的必须严格消毒。

4、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接班后不擅离工作岗位,夜班不得高枕无忧睡大觉,要不定时察看责任区全部财产,因工作不负责任,丢失损坏财物,照价赔偿,损失重大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 职工管理守则

1、严格遵守奶牛场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尽责尽职,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做好出勤登记。

3、认真执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交接班手续。

4、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严禁喧哗打闹,不擅离职守。

5、严禁在养殖区吸烟及明火作业,安全文明生产,爱护牛只,爱护公物。

6、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增收节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7、树立集体主义观念,积极为奶牛场的发展和振兴献计献策。

(三)财务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财经制度,树立核算观念,建立核算制度,各生产单位、基层班组都要实行经济核算。

2、建立物资、产品进出、验收、保管、领发等制度。

3、年初年终向职代会公布全场财务预、决算,每季度汇报生产财务执行情况。

4、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四)技术人员职责;

1、制定牛场年、季、月生产计划和各类牛群的生产任务,包括产奶、产犊,选种、选配,草料消耗,牛群增重及药品计划。

2、协助场长改进工作,提出各阶段保证生产任务完成的技术措施和技术要求,实施技术指导并检查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并及时解决技术措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牛群疫病防治、饲养管理及育种工作,不断提高牛群品质,增进牛群健康。总结牛群配种、发病、检疫及不同个体牛只生产性能的提高和减产的原因,并提出技术改进意见。

4、负责制定饲料调配,定量和贮存技术、总结饲养技术经验,推广应用先进的饲养技术,实行科学养牛,准确填写牛群档案及各项生产计划资料记录。

5、准确称量和记载牛的产奶量、乳脂率,日增重等。

6、对养牛生产中出现的事故,及时向场领导提出报告,并承担应

负的责任。

7、培养提高牛场职工技术水平,及时向场长汇报工作,当好参谋。

(五)饲养人员职责

1、饲养员应熟悉所管牛群的基本情况,熟记牛号、年龄(月龄、胎次)、出生日期、膘情、发情配种和妊娠情况。

2、掌握一定的饲养管理知识、发情鉴定及疾病观察知识,严格按操作规程饲养管理牛群。

3、根据牛群膘情、采食量、体质状况等生理特点区别饲养。根据具体情况搞好分群饲养工作。

4、以先粗后精,勤添少喂为原则,不喂霉烂、变质、冰冻饲料。注意草料中异物,不空槽、不断草。

5、坚持刷拭牛体,保持圈面及周围环境卫生,注意观察奶牛的精神、食欲、二便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兽医,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检疫、配种、称重、体测及疾病治疗护理工作。

6、坚持每班次清理舍内牛槽,经常清理补饲槽,确保舍内牛槽清洁卫生、无杂物。

7、牛粪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整洁,不得乱倒。

(六)兽医职责

1、做好全场的卫生防检疫、疾病预防与治疗工作。

2、每天必须在上槽时巡视牛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坐等就医,做到以预防疾病为主。

3、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水平和聪明

才智,及时解决问题,并参加会诊。

4、必须做到诊断准确,用药及时,病历等记录完整。

5、配合生产场长,参与饲养管理,共同提高饲养管理水平。

6、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7、定期进行检疫、防疫、驱虫、修蹄等工作。

8、普及奶牛卫生保健知识,培训职工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知识,提高职工素质,掌握先进的饲养方法。

9、积极学习掌握最新科技信息,及时结合实际情况,用于生产实践。

10、不得有擅自对牛场以外的奶牛出诊就医。

11、积极配合领导和同事工作,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12、及时完成临时安排的工作。

二 卫生防疫与消毒制度

1、防疫规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净化奶牛主要动物疫病,防止疾病的传入或发生,控制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传播。

2、职工进入生产区要穿戴工作服,经过消毒间洗手消毒后方可入场。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

3、奶牛场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患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在场外治疗,痊愈后方可上岗。新员工必须持有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4、奶牛场不得饲养其他畜禽,特殊情况需要养狗,应加强管理,

并实施防疫和驱虫处理,禁止将畜禽及其产品带入场区。

5、定点堆放牛粪,定期喷洒杀虫剂,防止蚊蝇孳生。污水、粪尿、死亡牛只及产品要作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器具和环境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6、当奶牛发生疑似传染病或附近牧场出现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按规定采取隔离封锁和其他应急防控措施。

7、所用消毒剂应选择国家批准的对人、奶牛和环境安全没有危害以及在牛体内不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消毒方法可采用喷雾消毒、浸液消毒、紫外线消毒、喷洒消毒、热水消毒等。消毒范围包括养殖环境、牛舍、用具、外来人员、生产环节(挤奶、助产、配种、注射治疗及任何与奶牛进行接触)的器具和人员等。

8、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强制免疫病种和有选择的疫病进行预防接种,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必须经国家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9、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结核、布鲁氏菌病等动物传染性疾病进行定期检测及净化。

10、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法规、规范和质量标准使用兽药,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文禁用的和未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禁止使用禁用于泌乳期动物的兽药种类。

11、建立并保存奶牛的免疫程序记录及患病奶牛的治疗记录和用药记录。治疗记录应包括:患病奶牛的畜号或其他标志、发病时间及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五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绿色食品鸡蛋的质量,规范养殖场的日常管理,确保饲养过程的科学、规范,制定以下制度:

A、饲料管理:

1、公司所属的养殖场所需的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由公司统一供给。公司按养殖场要求将饲料原料、辅料、预混料送至各养殖场,由养殖场按公司提供的各阶段商品鸡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养殖场再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饲喂。

2、各养殖场不得私自在市场上购买其他饲料原料及辅料等,配制饲料时应接受技术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司提供的饲料配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对私自变更饲料配方、私自购买其他原料、辅料、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养殖场按退出合同处理。

B、 生产管理:

1、各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绿色食品、畜禽生产等)方可上岗。

2、所有养殖场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商品鸡饲养规程》进行生产。

3、公司向各养殖场派技术员一名,负责对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实际生产。

4、养殖场在日常生产中,必须认真填写蛋鸡生产记录表,以使公司对其生产过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鸡生产记录表每批次填写两份,两份必须一致,消群经公司核实后,公司留一份,养殖场留一份。同时每次收购鲜蛋时必须带

上两份资料。对两份资料不一致时,公司有权对其鸡蛋不进行收购,并查明原因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C、 疫病防治:

防疫:

1、严把疫苗关,正确使用疫苗,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各养殖场所用疫苗由公司统一购买,统一供给。

2、疫苗购入场后,由专人保管。疫苗配制在无菌室内,使用专用稀释液或经灭菌处理的生理盐水。

3、养殖场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疫病防治规程,鸡群接种应按规定方式、方法认真操作,严禁擅自随意操作。

疾病防治:

1、科学的管理方式、严格的防疫制度是控制各种疾病发生的基础。养殖场必须采取全进全出制,育雏、育成、产蛋鸡分区饲养,粪便由专人、专车、每日清扫,并集中在远离鸡舍的粪场,采取无害化措施处理。

2、各养殖场每日对环境清扫、消毒(消毒剂由公司统一供给)。

3、养殖场采用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帽后,方可进入。

4、鸡群发生疾病,各养殖场技术员应立即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和技术员对鸡病进行统一防治,疾病防治中用药须符合《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5、各养殖场对常见疾病应按公司编制的鸡疾病防治手册进行防

治。

D、 鸡蛋的管理:

1、公司对所属养殖场按要求生产的鸡蛋统一收回。

2、养殖场在鸡蛋的收回时应作到:饲养人员在收集鲜蛋时必须保证鲜蛋在鸡舍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收集蛋前要用洗手或带上一次手套;蛋托及其它用具要经过严格消毒;将带有沙壳、软皮、粪便、血迹、畸形的蛋单独存放。

养殖场动物消毒管理制度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控制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服务、污染场进行严格消毒。

六、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疫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各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处档案管理。

五、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GB16548-2006进行处理。

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场动物用药管理制度

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辣)、防腐药物。

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尽量减少用药。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

三、兽用生物制品购入、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四、场房建设有利于消毒隔离,统一生物安全措施不力与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一切生产工作要按计划执行,在生产过程中当计划发生变化时,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迅速合理的做出生产计划的调整。

3、要奖罚分明,对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4、落实对现场的监督协调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制定现场管理查核表)管理人员每日对现场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这是现场管理者的每日日课。

5、培训员工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人员的合理分工搭配。

6、充分做好生产前物料的领用备料工作,更换规格时做到快速换线。

7、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六
《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

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一切生产工作要按计划执行,在生产过程中当计划发生变化时,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迅速合理的做出生产计划的调整。

3、要奖罚分明,对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4、落实对现场的监督协调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制定现场管理查核表)管理人员每日对现场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这是现场管理者的每日日课。

5、培训员工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人员的合理分工搭配。

6、充分做好生产前物料的领用备料工作,更换规格时做到快速换线。

7、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8、加强来料品质管控,做到把下工序当成客户,不把不良品流到下工序,落实工序互检,加强信息的反馈。

9、时刻关注品质,重视品质问题的改善,针对异常问题的发生必须彻底找出问题发生的根源所在,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改善。

10、制定特种操作岗位制度,持证上岗,彻底排除一切危险隐患源,加强安全制度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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