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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消防安全制度

2016-02-29 09:24:1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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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消防安全制度(篇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

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

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方针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在厂消防委员会领导下,分厂各级生产车间人员按安全、消防职责,厂安全主管和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统一协调下,在管理范围和工作程序,全面系统地开展厂各部门、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公司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并根据企业生产有关特点、现状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年度计划、保证消防工作按工作要求和计划内容进行实施,各级部门、车间全面落实、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的各项计划管理。

3、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门根据公司消防工作计划进行分解,要未各部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和健立部门、车间消防管理构机构、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包括全体员工、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培训计划、重点危险部位消防操作控制要求,并向公司上报存档备案,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

4、部门、车间根据安全要求和各级管理部门下发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结合车间实际工作,制定相应实施要求和对策计划,在各个阶段中分别执行。以保证部门、车间生产计划与消防安全同步实施。

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1、公司范围内、各部门、车间、班组消防栓、自动喷淋、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由生产部设备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保养如一般小修、维修(资金少于300元)由设备科组织维修工实施完成;大修、维修由生产部设备人员委外实施完成。消防管理工作由区域所在部门进行跟踪实施。

2、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和各车间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等,定点配置到所在部门、车间生产位置,由区域所在部门和车间进行管理和维护。

3、各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由各部门、车间、班组指定器材维护、保养负责人进行每周维护、保养一次;具体内容有:清洁消防器材表面尘灰;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完整;消防箱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完好。并在检查表上确认,签上检查日期。

4、办公大楼、办公室等公共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由公司保安人员按消防管理要求进行周检和日常维护、保养。

四、消防箱、消防器材、消防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1、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部门主管专、兼职安全、环保人员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检查、各种专项检查、日常抽查。各部门、车间主管专、兼职安技人员进行综合检查和月度检查,科室、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班组进行自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消防箱、移动式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控制状态。

2、消防箱、移动式消防器材检查考核由公司安全主管、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兼职安全\环保、消防员对所在部门、车间、班组进行考核管理。

制订消防安全制度(篇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订范本》

制订消防安全制度(篇三)
《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指南 141

第八部分

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消防演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防知识竞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 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五条 消防安全培训

142 第八部分 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2.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

5.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 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听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 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 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 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 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组织一次;

(六) 单位应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指南 143 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落实。

第六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七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 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月笫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笫五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 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144

(三) 消防水源情况; 第八部分 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 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八) 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

(—)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待工作状态.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 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指南 145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管理人签字确认。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设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求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三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 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 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 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单责令相关部门或责任人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制订消防安全制度(篇四)
《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制度

目 录

(1)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2) 消防安全责任制„„„„„„„„„„„„„„„„„„„„„„„„„„„„„„„„„5

(3) 消防安全管理制„„„„„„„„„„„„„„„„„„„„„„„„„„„„„„„„„7

(4)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8

(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

(6) 安全建档制度„„„„„„„„„„„„„„„„„„„„„„„„„„„„„„„„„„12

(7) 安全检查制度„„„„„„„„„„„„„„„„„„„„„„„„„„„„„„„„„„13

(8) 设备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14

(9) 隐患整改制度„„„„„„„„„„„„„„„„„„„„„„„„„„„„„„„„„„15

(10)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6

(11) 事故管理制度„„„„„„„„„„„„„„„„„„„„„„„„„„„„„„„„„„17

(12)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9

(13) 自查自改制度„„„„„„„„„„„„„„„„„„„„„„„„„„„„„„„„„„23

(14) 附件: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15) 附件:义务消防队组织架构图

(16) 附件: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记录表

(17) 附件: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企业负责人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1.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1.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1.5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朮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朮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

1.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报告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

件﹔

1.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 安全主任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朮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各车间安全员、各部门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朮指导﹔

2.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朮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3协助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2.4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各部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2.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2.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评比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2.7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2.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2.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2.10负责对公司的设备、仪表、管道、通风排风设施、生产性建筑物以及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管理。

3、 行政部主管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3.1协助企业负责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4与安全主任共同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各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朮操作规程、安全技朮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5与安全主任共同组织厂区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6与安全主任共同组织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3.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3.8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4、 生产部主管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1对车间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朮工作全面负责;

4.2编制、修订工艺技朮指标、工艺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工艺技朮指标和工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3负责在生产技朮革新、厂房或设备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同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朮措施﹔

4.4制订车间生产和老化、测试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方法﹔

4.5负责因工艺和工艺操作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并制订防范措施﹔

4.6负责定期组织工艺技朮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订整改方案﹔

4.7负责车间安全技朮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4.8保证工作现场的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4.9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但严禁违章指挥。

5、 品质部主管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5.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产品品质检测系统的安全技朮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5.2负责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报告,验证产品在各环节使用过程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可靠性﹔

5.3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统计分析、调查、处理,并提供反馈报表,协同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彻查,提出原因分析和改善方案,并对改善后的方案进行测试,监督和反馈改善结果;

5.4负责对部门人员的仪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的教育培训。

6、 研发部主管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6.1确保公司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技术标准,并对产品的安全可靠性从设计开发的源头进行管控,并反复实验验证;

6.2制订和监督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及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6.3负责对全体研发人员、新进人员的仪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的教育培训;

6.4负责公司各项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技术协议的编写、修订;

6.5对生产部、资材部、品质部、售后部等部门反馈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之质量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作出分析报告,并制订改善方案,并组织实验验证。

7、 售后部主管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7.1负责对客户进行产品安全操作的培训;

7.2对客户报修设备进行及时快捷的维修服务,并对设备故障或引发的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研发部、品质部、生产部进行问题彻查和改善。

8、 仓库主管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1参与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8.2负责仓库安全技朮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8.3检查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8.4负责仓库管理员和采购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9、 采购主管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9.1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要供货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并负责要求供应商对所送货物附化学品安全技朮说明书和化学安全标签﹔

9.2 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9.3负责向供货商详细了解第一次采购的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同时负责向运输部门、技朮部门、使用部门说明﹔

9.4负责采购日常生产中所涉及安全问题所需的物资﹔

9.5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10、员工之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0.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朮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10.2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10.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10.4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朮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10.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10.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10.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10.8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10.9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制订消防安全制度(篇五)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2、防火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5、防火检查发现的违反消防法规、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或火灾隐患应当责令有关人员或车间、部门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通知限期改正,车间部门无力改正的单位负责人应当研究改正。

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2、单位明确专人开展每日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6、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每月不宜少于一次。

2、消防管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3、例会任务是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4、例会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的工程或机电维修部门应为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和日常维修。

2、单位消防工作职责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负责维护保养的部门维修。

3、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将消防设施委托专业单位维护保养,明确维保责任范围。

4、消防设施所在部位的部门、车间、岗位是对应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

5、单位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7、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自动消防消防设施除有人值班的控制室联动控制器可设于手动外,其余的未端设备必须处于自动位置;

(6)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归口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

2、将具体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管理和使用状态要求。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制订消防安全制度(篇六)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次

前 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防火组织机构„„„„„„„„„„„„„„„„„„„„„„„„„„„„„„„„„„„„1 5 各级防火责任制„„„„„„„„„„„„„„„„„„„„„„„„„„„„„„„„„„„2 6 各工种岗位防火责任制„„„„„„„„„„„„„„„„„„„„„„„„„„„„„„„„5 7 防火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和措施„„„„„„„„„„„„„„„„„„„„„„„„„„„„„7 8 防火重点部位的动火管理„„„„„„„„„„„„„„„„„„„„„„„„„„„„„„„9 9 一般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9 附录A(规范性附录)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13

前 言

本公司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在公司原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天然气发电生产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的。

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由杭州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起草单位:杭州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

本制度起草人:

本制度审定人:

本制度批准人: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消防安全组织、各级防火责任制、重点防火部位管理规定、一般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划、消防设施管理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含综合产业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进公司学习、工作的其他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9-199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设计规范

DL 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2年5月1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

四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没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3.2

消防法规

即“基本消防法规,消防行政法规,消防技术法规”。

3.3

三懂三会

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火警”。

3.4

三同时、三同步

即“新建、扩建项目的消防规范坚持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的原则”。

4 防火组织机构

4.1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公司办公室、安全保卫部、生技部、物资公司、后勤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其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网络,并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公

司、部门、班组)。各级人员应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消防工作。

4.3 安全保卫部是公司消防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公安保卫部门和地方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指导职能,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提出考核意见。

4.4 有关各部门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人数不应少于职工总数的10%,防火重点部位不应少于70%),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5 各级防火责任制

5.1 公司行政领导防火职责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1.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5.1.2 建立健全三级消防管理网络,各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每年分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划分各部门防火责任区,指定各责任区防火责任人。

5.1.3 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防止火灾发生。

5.1.4 部署和落实本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防自救能力。

5.1.5 及时审批有关部门编制的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修、保养及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5.1.6 组织和指挥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调查处理火险火灾事故原因,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制订反事故对策,督促落实执行。

5.1.7 按照“三同时”规定,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坚持“三同步”,否则有权拒绝验收投用。

5.1.8 及时总结表彰先进,处罚违章者。

5.2 部门防火职责

部门行政一把手是部门第一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2.1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的内容之一。

5.2.2 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检查总结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5.2.3 划分责任段,确定责任人,监督责任区范围内防火制度的执行,积极组织落实公司布置的防火工作。

5.2.4 组织建立重点岗位防火责任制和义务消防组织,制订落实重点部位防火、灭火措施。

5.2.5 教育职工遵守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表扬消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5.2.6 指定本部门安全员负责经常性的防火工作,建立防火工作台帐,及时与安全保卫部取得工作联系。

5.2.7 落实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养、维护工作,保证灭火器材清洁、完整、正常、完好。

5.2.8 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义务消防活动和防火检查,组织落实火险隐患整改。

5.2.9 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火险、火灾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3 班组防火职责

班组长是本班组第一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3.1 负责带领班内员工遵守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好本班组管辖区的防火措施。

5.3.2 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制止违章作业,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及时上报。

5.3.3 积极支持义务消防队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其它消防活动。

5.3.4 发生火险、火灾事故时,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人员,配合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及扑救。

5.3.5 在扑救火灾的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并积极配合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与分析工作。

5.3.6 每天上下班前对现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消除,并将处理情况汇报部门防火负责人,保持消防设备完好。

5.3.7 在安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和技术防范措施。

5.3.8 结合利用安全活动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学习消防法规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消防安全信息。

5.4 公司员工防火职责

公司职工全员防火意识的提高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只有人人重视消防,才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其主要责任是:

5.4.1 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各项防火管理规定。阻止违章作业,发现火险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5.4.2 结合本岗位职责,做好工作前后的防火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4.3 公司每个职工应掌握“三懂三会”,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活动,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灭火措施,熟练掌握灭火器材使用。非火险时禁止动用消防设施。

5.4.4 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5.4.5 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消除火种,确保安全。

5.5 安全保卫部防火职责:

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消防管理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5.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以及本管理制度,使公司消防工作符合消防法规规范的要求。

5.5.2 负责领导消防专职干部组织制订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落实重点防火部位技术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5.5.3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突击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和消防演练以及其它消防活动。

5.5.4 组织做好公司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5.5.5 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的扑救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

5.5.6 负责抓好移动式灭火器材和固定式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

5.5.7 做好消防工作计划、奖惩上报工作。

5.5.8 完成上级及地方公安消防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5.6 消防专职职责

在安全保卫部部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5.6.1 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法规和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做好公司的消防管理和防火工作,制订各项防火制度,拟订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5.6.2 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消防法规以及公司颁发的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5.6.3 负责制订消防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5.6.4 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防火,灭火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公司职工的消防知识普及培训,使消防知识普及率达规范要求。

5.6.5 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公司消防系统运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对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消缺

制订消防安全制度(篇七)
《消防管理制度文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2.消防安全责任组织管理制度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7.燃气、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9.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8.

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2.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时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

全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 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宾馆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

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

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

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

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沙依巴克区黄河路晶鑫快捷宾馆

负责人:

二、消防组织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1.宾馆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组织管理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宾馆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3.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 消防安全责任人:

宾馆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

b)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d)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e)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5.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

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d) 组织整改火灾隐患;

e)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 演练;

f) 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6.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 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8. 其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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