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016-03-17 11:58:5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共5篇)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工程施工安全 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 5‰以下。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由丰富安全施工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施工管理。3、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

篇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

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由丰富安全施工管理经验的专

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施工管理。

3、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冷却塔施工防火制度、等

高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等,指导施工生产按要求进行。并经常性地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电焊工、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均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6、施工现场要设立各种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7、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经检修保养合格,严禁带故障和隐患

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对吊装机具须经安全检查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机械设备设专人管理,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并定期维护检修。

传动部位和危险部位须防护装置,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完好。

9、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业场所或交叉作业场所

要设有防护遮板。

10、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中严禁吸烟。

1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严格按批准后临时施工方案进行,遵循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

13、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评比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争创安全生

产标准化工地。

第二章 用电安全制度

1.

2. 不要随便乱动甲方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现了故障,不能带故障运行,

应立即请电工检修,不得私自修理。

3. 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及导

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 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排)风扇、照明灯、电焊机

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动,

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5. 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临时线应按安全规定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使用完后应按规

定时间拆除。

6. 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的周围,以免雷击时

电流入地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7. 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人员入

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米之内,为防跨步电

压触电,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8.

在打扫卫生严禁用水去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1. 严格遵守动火证审批制度,必须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2. 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准动火操作。

3.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台塔内必须有水压足够的常备消防水带

1条。夜场施工有照明设备。

4. 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并设专人看护。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

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消除应采取设接火盘、遮隔浇湿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作业时,要清理或避开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 施焊前,必须先检查机具的安全可靠。如电缆、焊钳的绝缘,电焊机外壳接

零等良好。

6. 进行高处施焊作业、除应做好脚步手板,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外,还必须要有

监护人或轮换施焊。

7. 动火终结时、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检查是否遗留有火种,电

源线是否已拉闸断电,氧气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规定关闭气阀,并分别存放处理等。

8.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

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准进行

焊、割作业。

3)

4)

5)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各种装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队

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 用呆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

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

8) 用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

准焊、割。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角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

效的施工之前,不准焊、割。

第四章 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 患有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和年老体弱、疲劳

过度、视力较差、精神不振、酒后等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准登高。

2. 作业时衣着要尽量灵便,穿着硬底、带钉、易滑鞋或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

高。

3. 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无登高作业

证不准登高。

4. 脚手架、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板等安全设施不可靠时、不

准登高。为了避免意外发生,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5. 梯子不准垫高使用。

6. 梯子接长使用时,无可靠的连接措施不准登高。

7. 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8. 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悬空作业,必须建立牢靠

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蓝等,否则不准施工。

9. 梯子无防滑措施不准登高。

10. 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否则不准登高。

11. 高压线旁无特殊情况不准登高。

12. 不准采用其重机吊云、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等方式登高。

13. 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14. 不准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15. 登高作业时,不准随意向下抛投杂物,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6. 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应挂好再作业,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17. 遇有六级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准露天登高。

18.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9. 脚手架上不准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20. 登高作业时,传递物件不准抛投。

21. 洞口作业时,没有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的不准作业。

22. 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准登高。

23.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24. 夜间照明不足、无警示灯不准登高。

25. 石棉瓦和玻璃钢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准登高。

26. 不准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及时将工具、零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第五章 施工设备操作安全规程

一、电焊机操作安全规程

1. 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

切易燃易爆物品。

2. 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

绝缘可靠。

3.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 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 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 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二、乙炔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 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 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

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 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

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 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

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 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

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篇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体部署

1、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筹建处主任担任组长,筹建处各岗位职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2、 在基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重点抓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 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谁办理谁负责,要把安全工作列入评比内容。

二、 日常安全管理

(一)、日常巡视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认真整改

1、以每天巡检的形式,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尽快整改。

2、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1)、安全用电:对各施工单位办公室及住房的电源、电线、用电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防止电线乱拉、乱接或用电设施漏电、用电负荷过大而引起的漏电、火灾等险情。

(2)、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防范措施,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及人身安全。并要求各施工单位利用悬挂横幅、书写安全标语等形式警示大家对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视。

(3)、卫生检查,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施工现场由于人员密集,生活环境条件有限,要求其对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整改,同时对工地住房和

饮食等生活环境加强检查,预防因天气转变引起的病毒滋生或传播,防止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检查、验收

除每天巡视检查外,安排定期检查时间,针对以上检查项目,组织煤矿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对施工现场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者,予以经济处罚。

三、 安全施工具体要求

1、 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 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周例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鼻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4、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或撤换施工队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设立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看护;

(2)、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带施工证,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防止发生物体撞击、高空坠物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施工机械进出场或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需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设专人指引,施工用料或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和个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应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

(7)、施工单位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传染疾病的防范措施,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施工单位在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施工应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应采取冬施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并保证工程质量。

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架设电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钢筋上或金属材料上。

7、建筑物施工未出地面时做好周边的护栏设施,出地面后随着高度增加必须进行全封闭外脚手架维护,满挂密眼安全网,经常检查随时补修,直至工程结束。

8、以项目工程为单位,施工中必须实行现场全封闭、现场安全管理等,均实行安全责任制度,谁施工、谁管理、谁负责。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凡因用车单位的车辆在矿区内造成的事故,其事故的一切责任由用车单位负责处理。

红岩煤矿 筹建处

2011年11月5日

篇三:《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各分包队伍全员安全素质,加强自身保护能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因此,各分包队伍必须对所属操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①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由劳动人事或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②二级(项目)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指定专人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③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考核结果,应存档备查。安全教育后应将教育的内容及受教育人的的结果填入《安全责任表》存档备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否则发生事故由各分包单位领导负责。

2、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全过程,采取各层次、各渠道和多种方式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时间最好是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记录,有过程。

3、特殊作业工种(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动驾驶、驾子工、建筑登高作业等)必须按国家劳动部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进行上岗作业。

4、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应识别现场安全因素,并与技术人员一起制定安全措施。

5、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6、节前节后、季节变化时,专职安全员应根据节日特点、气候特点和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对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教育。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各分包单位每周组织一次由分包项目经理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于检

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限定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到期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责任人,要按照相关条例严肃惩处。

2、安全检查和整改结果要用书面形式报机电总包。

3、各分包单位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要坚持每天的安全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随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每逢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后,机电总包及安全员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塔吊施工电梯等施工机械,脚手架,施工电线电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安全交底制度:

1、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必须与机电总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共同搞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2、分包单位进场后,机电总包工程技术部门应对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要依照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图,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作详细书面交底,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3、各分包单位在向下属施工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同时,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方和接方签字,交底应有交底一式三份,机电总包一份,分包单位一份,施工班组一份。

4、各分包单位特殊作业工种(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动驾驶、驾子工、建筑登高作业等)必须持证上岗,方可作业。

四、安全例会制度

1、机电总包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施工安全控制进行讲评,以利纠正,直至消灭安全隐患,确保整个施工过程安全生产。

2、各分包单位应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将会议内容用书面形式上报机电总包。

五、安全奖罚制度

1、奖励规定

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安装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的有关规定给与表扬和奖励。

2、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罚款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赤脚、高处作业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每人罚款50元。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罚款100元。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4)洞口,临边作业不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每处罚款100—300元。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架设下符合安全要求,罚款200元。

(6)每发现一个电闸无箱、无锁、无漏电保护器、无防雨措施,罚款200元。

(7)每发现一个电闸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罚款300元。

(8)每发现一台移动式机具或手持电动工具不装设漏电保护器,罚款200元。

(9)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无操作证者,罚款100元,并驱逐出场。

(10)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总包专职安全员视情况可执行100-200元的罚款。专职安全员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后,不按期进行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并根据情节可令停工整顿。

(11)凡因违章违纪作业,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发生经济损失的,其全部责任应由肇事单位承担。造成较大影响的,总包单位给以5000-2000元罚款。

(12)安全生产违章罚款有项目专职安全员以一式三份《安全生产违章罚款通知书》下达,一份发至违章本人或单位,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安全员自存。罚款额由财务部代扣代存,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一部分。

(13)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100元。

(14)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违者罚款200-500元。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为了加强各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北京市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北京城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SOHO项目部

乙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在SOHO施工过程中,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北京市建委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第二条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应负监督、教育、指导、检查的责任。

3、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4、甲方应监督乙方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5、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等)应完整、安全,符合安全要求。

6、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独立作业不拴安全带或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者,勒令停工,并按甲方规定给予罚款。

7、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队伍和人员令其退场或终止施工合同。

第三条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人是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必须根据自身人数及工程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履行安全员职责,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控。

3、乙方必须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的特点,安排身体素质、工艺技术、安全专业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不准将有残疾人员及儿童带到工地安排工作或玩耍。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乙方应及时提出或拒绝施工。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令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太长,并按照规定搞好女工保护及防寒、防冻、防暑、防止食物中毒等工作。

6、乙方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好安全活动(每星期最少一晚上),学习安全生产方面专业知识,并坚持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三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7、乙方对特殊作业人员(如:机、电、操、架工等)必须经培训、考核、持有劳动部门发给的操作许可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8、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冒险违章作业,更不能进入指定禁区,必须遵守施工安全制度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

9、乙方施工人员对违章指挥和危及人身安全、无措施保证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

10、乙方施工人员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不准开玩笑及打闹,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11、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规定,每日班前开展安全喊话活动,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12、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做好防火工作,特别是电焊、气割等工作,必须做好预防工作,随时参加扑灭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的经济处罚

1、乙方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照签订的合同和安全协议办理)。

篇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篇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全体参施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地墙、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设备、各种管线及其它成品,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6、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煮饭炒菜,卧床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17、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8、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9、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或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0、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并没收其电器用具。

21、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出入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2、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3、家属及未成年儿童,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否则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4、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入场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7、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8、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或开除出场。

2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监控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奖励100元或视情奖励。

(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全管理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00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篇四: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

篇五:《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三、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控制室抽烟、会客、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中途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状态,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八、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九、对消防控制室通讯器材、监控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

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场商户在重新装修门市、仓库之前,由门市负责人提前一周向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设计好的装修方案。

二、经物业部审批合格后,才可动工,同时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并且保证在不破坏房屋建筑设施的基础下装修。交纳装修押金300元,如需动用明火,则需交纳动用明火押金300元,两项共计交纳6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部验收合格退还全部押金。

三、需要审核的方面有:用电情况,用电线路,装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电气设备,装修的位置是否对房屋的主体结构有影响,承重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商户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户自行清理,否则扣除相应的垃圾处理费(所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门市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填写“动明火审批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且自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物业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电工和物业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五、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市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铺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应对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出入库进行登记。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分项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应分库存放。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篇五: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3、3、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关热词搜索: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tuijian/305275.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