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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制度

2016-03-19 08:48: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公开制度(共5篇)站务公开制度湘乡水文站站务公开制度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企业管理和监督机制,调动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热情,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纪发[○○○○] ○号...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公开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站务公开制度》

湘乡水文站站务公开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企业管理和监督机制,调动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热情,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纪发[○○○○] ○号文件精神,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站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站务公开是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在我站建立和实现站务公开制度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有利益民主科学决策,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企业领导干部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站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站务公开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有序的原则。

站务公开的中心内容是:水文站的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关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容易引发矛盾和产生管理漏洞的问题(但涉及水文站商业、技术机密,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不予公开)。

站务公开的内容有:

1、 站内重大决策情况公开。包括水文站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职工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内部重大改革方案等。

2、 重大物资采购供应公开。包括设备、办公用品、备品、备件等物资采购数量、质量、价格、供应商等。

3、 废旧物资和国有资产处理公开(价值1万元以上)。

4、 工程项目公开。包括项目负责人、质量标准、工期、招投标及结算情况。

5、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干部聘免公开。包括民主评议的标准、评议程序、评议结果等,干部聘用程序、聘免结果等。

6、 劳动用工情况公开。包括招工、招聘政策、数量条件;职工转岗、待岗、下岗分流的政策及人员名单;使用临时工和外委劳务情况。

7、 工资、奖金分配公开。包括奖金分配的政策、标准、分配结果,职工工资晋升政策、条件及批准晋升工资人员名单,职工奖惩情况(包含违纪违章扣款)。

8、 职称评聘公开。包括职称评聘政策、指标、评聘程序,评聘结果。

9、 福利费提取、使用情况公开。

10、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公开。公开制度

11、 住房分配公开。包括建房和买房的方案、数量、分配。出售住房的政策条件、住房标准、处理结果等情况。

12、 业务招待费勇士情况公开。包括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数额、各部门的实际支出金额及招待标准等内容。

13、 附属产业租赁、承包方案公布。

14、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领导干部工资收入、医疗情况、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及话费补贴等事项。

15、 除搞好上述内容公开外,站部和各科室还应根据实际和职工的要求,及时公开其他需要和可以公开的内容。

三、站务公开的形式和公开的时间

站务公开的形式有:

1、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站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后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审议程序、方式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情况通报会。对专业性较强,群众关心的涉及职工利益的,且必须向职工公开的事项,可以采取召开情况通报会,邀请职工代表参加的形式予以公开。具体会议形式有:站务会、党政工联席会、专业工作会。

3、 公开栏。公开栏主要公开职代会、情况通报会对有关事项的审议结果、民主评干结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奖惩办法和重要的规章制度。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开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其它重要事项。

站务公开根据公开的内容分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两种。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施行公开;属于常规性的工作通过公开栏等形式按年度、半年、

季、月的规定时间实行定期公开,属于长期性、阶段性的工作分阶段公开,属于短期性、一事一议的工作随时公开。

四、站务公开的程序

1、提出。由站属各职能部门整理出需要公开的内容。

2、审定。经站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审核。交站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审核。公开制度

4、公开。

职工要求公开的其它项目必须要由本人书面或口头向站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经站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开。

职工对公开结果或内容持有疑义时,可向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提出意见。但在决定未被依程序变更前,必须执行原有关决定。

五、站务公开的组织、实施、管理

推行站务公开是党政工的共同任务。要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工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具体承办,职工参与支持”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1、建立站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制度

站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站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党办(人劳科)主任、站办主任、行政科、财统科科长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站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任副组长。

站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站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审定站务公开事项;负责站务公开的考核和评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站工会,由工会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要求公开项目的提出,整理汇总公开内容交领导小组审定。

2、建立站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站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纪检、监察、审计员,运行、水船、检修三个车间各推选出的一名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站纪委,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站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程序是否符合本决定及有关制度规定,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负责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或领导督促落实。

3、实行部门责任制。根据公开的内容,各职能部门负责有关专项公开内容的整理、汇总,提交站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监督小组审核后,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站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要作为考核各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站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站务公开工作档案。每次站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承办部门及责任人,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或意见及答复、处理都要有记载,并由工会、纪委、站办存档备查。

5、为适应站务公开的需要,各车间、科室、公司内部事务也要公开并参照站务公开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公开制度。

篇二:《行政公开制度的完善》

我国行政公开制度问题研究

马亚玲

行政公开制度对于抑制腐败、提高工作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必备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的完善,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逐步建立。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中,行政公开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争议,如理论界对于行政公开制度的内涵、范围存在不同认识等等。为了确保行政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有必要对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必要地分析研究。

三、 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行政公开立法,实现行政公开的法制化。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行政应该是法治行政,要逐步使法律法规成为行政机关行为的主要合法性依据。如前所述,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有政策性强的不足之处,政策作为行政公开制度建立初期的主要依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全国推行行政公开制度并使之更加深入,有必要制定和颁布行政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主体、机构设置、程序、救济途径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二)加强对于行政公开制度内涵的研究。行政公开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企事业组织和公务员依法主动或者依申请将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其他事项予以公开的制度。行政公开制度不同于政务公开制度(21),政务公开除了包括行政公开制度以外,还包括其他诸如院务公开、检务公开等公开制度。行政公开制度

不同于村务公开制度,因为村务公开制度属于村民自治权范围内的事情。因此, 我国公开制度是由不同层级的制度组成。参见表1。 政务公开制度、 厂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居委会公开制度、 行政公开制度 、检务公开制度、 院务公开制度 、人大公开制度 、军务公开制度 等。

(三)逐步扩大行政公开的义务主体范围。目前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主要集中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基层行政机关。而实际上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而且应该包括行政机关之外的其他行政主体,如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22)在实际推行中,对于行政主体的行政公开,可以采用先以行政机关的行政公开为龙头,取得一定经验后再行扩大到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的方法。

(四) 深入研究行政公开的公开方式。根据公开方式的不同,行政公开可以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根据公开对象的不同,可行政公开以分为对所有人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的公开;根据公开的地点不同,可以将之分为公报的公开、阅览室的公开、复制的公开;根据收费与否,可以分为免费的公开和收费的公开。在我国,行政公开的主要形式是行政主体主动公开,缺乏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详细规定和深入研究,从而影响了行政公开的效果,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行政公开方式的多样化,增加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规定。

(五)扩大行政公开的范围。行政公开的范围是行政公开中一个最基本

的问题。世界各国对于行政公开范围的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种是列举行政公开的事项;一种是采用概括式加排除式的规定。首先概括规定行政主体的信息应该予以公开,然后再采用排除式的规定例外事项,例外事项一般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相比之下,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地方有待改进。如我们在国家秘密问题上一直缺乏统一、科学的认识,在实践中很容易将国家秘密扩大化,使得在具体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往往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向公众提供信息。

公开制度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救济制度。根据有权利有救济的法律原理,行政公开制度应该有救济程序的保障。我国现行的行政公开制度中对于权利主体的救济权利规定的比较粗糙,在大多数的关于行政公开制度的规定中没有规定权利主体有获得救济的权利。因此,在以后的制度中,不仅要赋予当事人查阅卷宗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布有关资料的义务,而且要赋予当事人就行政公开享有的行政救济权,直到请求司法审查权。

(26) 如可以通过扩大解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开的行为纳入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根据此项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即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因此,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论证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起公开行政机

关掌握的资料、情报的请求时遭到的拒绝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公开行政机关资料、情报的请求,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行政机关的义务,行政机关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相对人的请求予以回应。行政机关的拒绝是影响相对人的权利的一种具体措施,该具体措施针对的对象是请求公开行政机关情报的申请人,拒绝的后果直接影响到相对人自身的合法权利或者利益。因此,相对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该项规定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同样道理,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或者相对人对于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或者相对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③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15大报告中指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1997年,国务院在部署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任务时,朱镕基总理明确指出:“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基层站所及‘窗口’行业,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属于国家保密的事项以外,都应该采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和社会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在全国乡镇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政务公开不是一项简单的业务工作,它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政府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相联。 ④ 行政公开制度作为政务公

开制度的一种,政务公开制度的现状也反映了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 ⑤ 公开制度的建设从80年代初期就已经开始了,其中最早推行的是全国农村基层组织的村务公开制度。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村务公开全面推行。与此同时,各地进行了乡镇镇务公开的试点和推广工作。随后,一些县市、地级市、省级机关、国家职能部门相继进行了政务公开以及相关制度的探讨,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9月9日举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是共和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在该立法听证会上,公众可以旁听,媒体可以公开报道。公安系统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⑥ 2000年10月24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在天津召开了“政府政务公开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各地学者在会议上提交了论文和调查报告100多篇,其中不乏真知灼见,限于篇幅,不能一一列出。 ⑦ 关于我国法律公告体系的不足之处和完善的方法,可以参见马怀德主编:《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1月北京第1版,第217--220页。 ⑧其中关于法律、法规发布的规定有:最早的关于法律法规发布工作的规定是《政务院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发表公报及公告性文件的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公告全国人民周知的重要法令,经政务院核定交新华通讯社发布后,人民日报按其内容和重要性分别在各版发表。②《行政法规制订程序暂行条例》第16

篇三:《三务公开制度》

***三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是指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政策、法规及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公开。 村务公开是指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大事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要予以公开。具体一是村务决策;二是办理过程;三是办理结果。 财务公开要逐笔逐项地对村级财务收支、货币资金、招待费开支、干部报酬、对外投资、集体债权债务、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财产物资、资产负债及收益分配等财务事项实行全方位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详细、规范。

二、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任期目标、班子成员等);

2、基础党务工作情况(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活动制度,党员党费收缴及使用、培养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党员年度评议情况等);

3、日常活动情况(民情恳谈、结对帮扶等);

4、重大事项通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本级党组织的重大活动等);

5、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两委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处理等。

(二)村务公开内容

1、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3、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及实施情况;

4、村级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情况;

5、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情况;

6、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7、集体资产、“四荒地”发包情况;

8、宅基地批建情况;

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奖惩情况;

10、各种农业补贴(种粮直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2、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

13、村民的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14、农产品供求信息、培育农村经济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农村灌溉、机耕植保、农村劳动就业培训信息等;

15、扶贫济困、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烈军属优待、残疾人及托老托幼、计生困难群众政策落实等;

16、农村治安、外来人口管理,人民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及社区安置帮教、矫正人员等;公开制度

17、农村村容村貌整治、乡村道路修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禁“黄”、禁赌、禁毒,抵制封建迷信,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等。

(三)财务公开内容

1、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及审计结果;

2、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财务收支情况:出售和出租集体所有资产收入、集资款、土地补偿费、救急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捐赠款物、其他收支等;

4、各级投入的扶贫、农业开发等资金使用情况;

5、农村低保、分散供养“五保”、优抚、救灾救济、农村征地补助、退耕还林还草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6、村集体经济债权债务;

7、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

8、村组干部误工报酬;

9、各级对村集体资产、资金审计情况;

10、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11、村级企业的年度财务计划;资产负债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重大事项收支情况;集体资产的购置兴建及处置情况;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等。

三、公开要求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具体要做到“六有四统一”:

“六有”: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有形式、有档案。

“四统一”的公开要求: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统一

公开方式、统一立卷归档。

统一公开时间:

(一)党务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重大决策、目标任务等,及党组织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

3、逐段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

4、临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

(二)村务公开时限

村务公开至少每个季度全面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社区)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其他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随时、及时的公开。

(三)财务公开时限

财务公开做到每月公开一次,其他应当及时公开的财务随时公开。

统一公开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可采用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会议、为民服务代理站、民情专递反馈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统一立卷归档:所有公开内容都要纸质档案,分类立卷归档,便于随时查阅。

篇四:《政务公开制度》

[篇一:政务公开十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务公开制度”,是指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或者机关内部公开相关政务事项,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政务公开单位)。

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做好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各下属单位应当接受主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制度

第四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

(二)真实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效原则;

(四)利于监督原则。

第五条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并将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工作责任目标和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事项和办事公开事项。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

篇五:《校务公开制度》

[篇一:校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领导体制

全面建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三、校务公开监督机制

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制度。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不能搞假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突出民主监督的重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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