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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隋唐科举制的利弊

2016-03-30 10:11:2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对隋唐科举制的利弊(共5篇)浅谈唐朝科举制的利与弊1浅谈唐朝科举制的利与弊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封建王朝设立科目进行考试,允许普通人和官员都可以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这种新的选官制度同以前选举制度的根本区别不在于进行分科考试而是允许普通人读书人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官府考试。唐朝建立后,...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对隋唐科举制的利弊》,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浅谈唐朝科举制的利与弊1》

浅谈唐朝科举制的利与弊

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封建王朝设立科目进行考试,允许普通人和官员都可以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这种新的选官制度同以前选举制度的根本区别不在于进行分科考试而是允许普通人读书人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官府考试。唐朝建立后,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封建地主经济进入了一个繁荣时期。这时中小地主阶级的经济力量进一步壮大,他们迫切要求掌握一部分政治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隋朝统治者对官僚机构建制做出相应的调整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得官僚机构更为完备。分工也更加细密,官僚机构的调整和膨胀,也使的补充大量的官吏成为可能。科举制既能满足广大的中小地主要求做官参政的愿望,也能更广泛地吸引笼络人才,把他们输送到各级官僚机构中去。

关键词:唐朝科举制 科举制的利 科举制的弊

一、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

1.定期性选举(岁举或常科)

(1)、生徒:即学馆出身的学生,包括中央【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及算学)【二馆】(弘文及崇文馆)或地方州县学校的学生,成绩友谊的生徒,每年由国子监祭酒或长史送至礼部(省试)。由唐代科举并不普及,故学馆出身者多为官宦子弟。文宗太和年间规定,凡公聊士族子弟,须先由【国学】肄业,才准应明经,进士,武宗会昌年间,规定不论中央或地方,须由学校出身者方可应试。两次下诏的目的,旨在拉近学校与科举的关系,使学校制度与考试结合。

(2)、乡贡:不在学校读书而自修有成的士子,可或从【怀牒自列】途径入仕,(【牒】是姓名,籍贯,学历),即自由向州县报名应试。经此途者,多属平民子弟。他们经州县官甄选举,取得参加省试资格,与生徒一起考试。但各郡每天的贡生数目有规定,据《通典选举制》载:【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上中下郡是依人口划分)。

2.不定期选举(制科或特科)

唐朝的制举,继承汉代的传统,选拔突出人才,由君主按需要临时定立名目,亲目策试,曾考科举或未考科举者,均可参加。

制举始于高宗显庆三年(658)的【志烈秋霜科】;至宣宗大中十二年(858)的二百年间,制举共有文,武,吏治,长材,不遇,儒学,贤良,忠正等七类,当中再细分【志烈秋霜】,【幽素】,【拔萃】,【才位高下】等85科。各科名目虽异,考试内容则大致相同。中

考高第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予以出身,劣者黜落,但每次录取人数无定额,如贞元十年(794)开贤良方正科,一次录取16人;亦有天宝十年玄宗亲策怀牒自列者,全部落第。由於制举是最崇高的科目,又无规定曾中举者不准应考,故有明经进士再参加制举,成为制举的特色。沈兼士指出唐代369名宰相中,72人为制举出身,如裵度,崔群。课件制举科的重要。

二、唐朝科举制的利处

1.从他荐到自荐

就选拔人才制度的形式而言,隋唐时期的科举制,与两汉时期的科举制,与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有着一定渊源关系如科举制的选官是经过推荐和考试的,而察举制的选官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也是通过推荐和考试,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它们之间却有着实质性的差异。前代选举之权,操入群县士有可举之材,而是群县不之及,士固无如之何。今则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夫苛怀牒自列,州县即不得不试之试之,即不得不于其中举出若干人。就一人言之,怀才者不以获信,而合凡自列者而言之,则终必有若干人获举而卑坏才者克自致也。此选法之一便也。隋唐科举制之所以在历史上表现一定进步性,觅举是一大标志。觅举是打破门第的限制,打破地方豪强对人的控制和压抑。对于士子们的自举,地方官员不仅不能进行压抑,还要以礼欢送他们进京应考,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 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老艾余又长少焉。否则,应贡举而不贡举者,亦即“才堪利用,蔽而不举者,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正徒三年。又如唐文宗大和四年颁下德音说:“天下诸色人中,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及经术优深可为师法,草泽无人举者亦听自举。据清人王鸣盛所指出的乡贡则庶人之后异者,平日不在学中,怀牒自列于州县,州县试之而送省。对隋唐科举制的利弊

2.选举制权归朝廷

唐人韩愈对科举制有过一段论述,始于县考试定期可举者,然后升于州若府,其不能中科者,不与是数焉;州若府总其属之所升,又考试之如县,加察详焉,定其可举者,然后贡于天子而升之头司,其不能中科者,不于是数焉,谓之乡贡。有司者总州府之所以而考试之,加察详焉,第其可进者,以名上于天子而藏之属之吏部。可知唐代地方长官虽然自权利对报名应试的举子们进行逐级考试,轮番淘汰,看似掌握着举子们的命运,但由于凭考试成绩来决定取舍则实际上是举子们在无形中依据优胜劣汰的原则做自我调整,所以真正掌握他们命运的是国家,其淘汰权录取权以及授予官职的权利,最终都掌握在朝廷和黄帝手上,从而加强了封建国家的皇权制。

3.打破世族门阀的限权

唐长子需在《南北朝科举制的萌芽》一文中指出,唐代科举制最重要的进士。明经两项科目,从形式上来看和过去的孝廉秀才有继承关系,只是当门阀盛世被举为秀才孝廉的人必定出于世族,而唐代并无限制。这正是三国两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与隋唐科举制在本质上的区别之一。随带创立之初,隋文帝就下令“罢中正”,罢州郡之辟,废乡里之举,正式废除了为世族豪门所操纵的九品中正制,将选拔人才的权利收归朝廷。这从制度上彻底铲除了世族豪门藉以把持选举权的根据所在。然而,旧制度在社会上及一些人的思想观念上仍存在较大影响如《隋书.陆彦师传》:“隋承<周制.官无清浊>,陆彦师在职,凡所任人,颇甄别于士庶。”对据《通典选举二》自后周以降选清浊。初卢恺摄吏部尚书,与侍郎薛道衡,陆彦师等,甄别物类,颇为请简,而谮诉纷纭,恺及道衡皆除名卢恺,薛道衡,陆彦师等逆历史三朝流而动,仍要坚持辨别士族庶族的老一套选举办法,因违背了广大庶族人士的愿望和要求,从而引起强烈不满,于是被罢了官。从这个反面例子可以看出,当时在选拔人才上已打破士庶界限,庶族地主的地位已开始上升,再要回复到以门第出生取人的老路人已行不通了。这样就打破了在九品中正制上由小部门世族豪门垄断选举权的局面。于是,士不分门第高下,人不问世族寒门一般人士均报名投考,从而扩大了选举范围使封建国家的选举制度能够发挥更大的效力。可以看出,科举制从产生之时起,就打破了世族门阀的限制,带上了自荐的性质。只有自荐,人才才可以不受阻碍地脱颖而出,只有自荐,选举的权利才可能真正归国家掌握。

三、科举制的弊处

1.科目欠实用:

唐初所开的科目,如明法,明算,明字诸科,颇能切合实用,拔取真才,其后仅重明经,进士二科,明法科更随之而废,流弊因而产生。此因明经科重视帖经,士子对经藉逐努力背诵,久之[试学者以帖子为通经,而不穷义旨];进士科则重诗赋创作,久之[考文者以声病危是非,而唯择浮艳]。比伦明经货进士科,延边至后期,都各走极端。就考试内容看,明净与进士皆属文学科目。并非为官的学问与实际技能,文学知识成为考试唯一标准后,实用技能便全被忽视。故此,唐代后期的选士原则与实学并不相关。官员的人才种类必然减少,社会对实际技能亦有所轻视,如《文献通考-选举考》赵匡语:[进士者时共贵之,主司褒贬,实在诗赋,故士林鲜国体之论,其弊一也„„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故当官少称职之吏,其弊三叶],实指出考试内容的问题。

2.考试出现漏洞、

唐代为免一次考试失误,遗漏人才,故有试前品评的惯例。此法原意虽佳,但衍生出不少毛病。士子为增加中式机会,皆行【公卷】,即先把平日作品送呈京师名人品评,如杜甫

曾以三大礼赋供人品评,李白亦上书韩朝宗称自己【身长七尺,心胸万丈】。士人此举,用意是争取名人品评,显博得考官名声,不问应试答题的优劣,如韩愈因负文名,经其好评的士子更多被录取;又如陆贽知道贡举,梁肃,崔元翰所推荐者皆予录取;再如孛思劍更凭宦官仇士良推荐而得状元,可见通榜的不公平。对隋唐科举制的利弊

3.士人鲜廉寡耻

由於试前推荐的重要,士子逐争相要求名人品评,甚而不顾廉耻。先是为登访名人,奉上大量金钱要求接见,进而呈上自己的文章望得好评,名为【求知己】,若名人不阅不评,则再投,谓【温卷】,甚至温卷亦不得品评,更会当路止截,要求接见。如此卑躬屈膝,皆显士人为求中举,鲜言廉耻。

4.促成朋党之争

唐代科举每年皆有不少考生报考,负责评选则为主考官,逐出现【座主】,【门生】的关系。座主就是主考官员,经其【提拔】中式的考生,成为他的门生,门生对座主多有知遇之感。因此,曾为主考者,均有一批为官的门生支持。唐代中叶的牛李党争,与此甚有关系。因座主各有门生支持,牛,李二党逐得以援引大量官员为助,最终演成意气之争,政治混乱,间接促成唐亡。

5.学校制度与考试制度关系不明

唐代科举考生,可有两途径出身,一是由学馆出身的生徒,二是怀牒自列的士子,两者同可应考礼部试(省试),出身与中式机会无关联,故学校制度与考试制度未能充分联系,学校的意义逐减。因此,唐文宗与武宗先后下诏,令士人必须由学馆出身,以补救学校与考试关系的疏离。

6.门第势力仍盛

唐代科举的精神,是把政权向人民开放,颇有打击门第之意;然而,考试的一些技术问题,令门第始终占优:首先是品评方面,唐代科举中,士子中式机会与名人的品评有极大关系,至於能否得到名人品评,则视乎与京中名人的交情及联系,这便与家世有关,形成门第在科举张占优势。此外,是缺乏社会教育;唐初的学校颇为完备。寒门子弟亦可入读州县学。安史之乱后,唐室无力支持教育发展。中唐以后,学生人数大减,据韩愈记载,中唐的国子监学生只有以往的八分之一(274人);宪宗时亦有650人,可见开元以后,教育渐渐衰落。只有门第拥有经籍及家庭教育的条件,故门第中人於科举始终占优。在科目方面,唐代科目多涉经义,而明经科重视诵习经籍尤甚,门阀世族在此的优势更为明显。此外,唐代重视吸收民意,各科多考【策论】(考生对时事的意见)。而当时了解时事的捷径有二:一是官僚家

族子弟,可以预闻各地政治动向;二是居於首都者,因首都的资讯较灵通,这两项条件,多是门第中人享有,使策论时门第占优。由上可见,唐代科举虽然体制末善,但其公平及开放的精神,是不容否定。

总之,唐朝科举制是重新建立起大一统的封建国家之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必然产物;科举制的产生,是士族地主势力和门阀制度逐减衰落,庶族地主逐减成长的必果。科举制是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的发展,资变的必然归宿。

参考文献:

【1】傅璇綜编. 《唐代科举与文学》 《唐人论进士试的弊病及改革》 第十三章 陕

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新唐书》卷四 《选举志》上

【3】《唐律疏议》卷九

【4】《全唐文》卷五

【5】《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 三联书店 1978年版

【6】陈仲按. 王素 《汉唐职官制度研究》第三章第三节 《科举制》 中华书局 1993年

【8】《十七史商榷》卷八——《取士大要有三》

【9】白寿彝主编 《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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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科举制的利弊分析》

科举制度的利弊分析对隋唐科举制的利弊

石兴刚

[论文摘要]中国隋唐时代兴起的科举制度,作为封建时代人事行政制度的最高成就,不仅为其后的封建社会各朝代提供了蓝本和基础,亦成为西方文官制度的摹本。虽然科举制度的创立是中央集权的需要,是选士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有着其产生的必要性和其积极的一面,但是他和许多事物的产生一样有着双面性,是一把双刃剑。本文通过对科举制度产生的利弊分析,客观的阐明了科举制度在历史上所产生的作用,并从中汲取我们当今选拔人才制度应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

[关键词]科举 制度 利处 意义

The examination system pros and cons

Shi Xinggang

Abstract:China sui tang era rise of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as the feudal system of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 highest achievement, not only for subsequent feudal dynasties provides blueprint and foundation, also become the copy western civilian system. Although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was created centralized need, is selected inevitable outcom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ystem, has its produce and the necessity of its positive side, but he and many things have two-sidedness, produce the same is a double-edged sword.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imperial system produces the pros and cons, objective illuminates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in history of effects, and we analyzed our now education should we learn things.

Keywords:The imperial; System; The place; meaning

前言

科举制一方面体现了公平的原则,是当时是最有权威的测试,也使得平民有了走上仕途的机会,是九品中正制的进步,使中国有贵族统治阶级变为地主(庶族)统治阶级,总之,科举制出现问题是在宋代以后,在当时还是有进步意义的,但另一方面科举制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压制了知识分子的思想,限制了学术自由,在后期消极影响甚至大于积极影响,阻碍了思想的发展和学术进步,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演变

(一)科举制度产生的背景

在奴隶社会,居于主流的人事行政模式是世卿世禄制。这一制度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在固定的奴隶主贵族家庭中选拔国家官吏,职官世代承袭。此外还存在着由官员作为举荐人的“乡举里选制”,即官员根据乡间民间的言论,向君主推荐德才贤能之士,但是在人才的选拔上并没有多大比重。在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下,有奴隶社会发展而来的任人唯亲的思想已经无法适应等级森严

的封建制度,大多数统治者都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到两汉时期,世卿世禄制被察举征辟制所取代。察举,就是根据皇帝诏令规定的科目,由中央和地方的官吏向国家推荐人才。举荐的科目有廉科、茂才(秀才)科、文学科、有道科、明经科、明法科等。这些科目所代表的都是由官方正式赋予的功名,一旦取得这些功名,则可以出职任官。征辟,即征诏和辟除。征诏是由皇帝下诏荐举贤良方正者委以官职,辟除就是中央和地方官吏可以自行聘请人员佐助自己任职治事。此外,察举征辟制还包括中央举办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形式,汉武帝时设立了通过“岁试”授予中第者以官职的考任官职制度。在从历史发展的进程而言,察举征辟制的出现为中小地主出身的贤良人才提供了参政的机会,但是,这种进步是极其有限的,它并没有改变行政官员的选拔由某一社会阶层所操控的局面,因此,任职中的任人唯亲局面并没有完全被打破。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科举制度的出现和形成已经具备了完全的社会条件。

(二)隋唐时代科举制度的兴起

隋文帝初创科举制,规定要以考试取士,由吏部主管考试,并把地方官员的选任权收归中央,九品以上官吏全由中央任免。隋文帝初创立科举制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对中央集权的加强,为地方官员的任免权制定了一个严格的选任系统,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作为一种定期、分科的考试任职制度,在隋代虽然已经有了众多的考试科目,但是考试并未定期化,而且应试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并不允许士人“投牒自应”,所以,短暂的隋代并未使科举制度真正兴起。只有到了唐代,科举制度才进入了正常的发展轨道。隋朝的科举制只是为唐朝科举制度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到唐高宗时期,对科举考试的科目内容、评取标准、录取程序等进行了大量的改革,使科举制度走向了真正的定期化、程式化,科举制度才真正兴起。由此,中国科举制度的雏形基本形成。

(三)科举制度的发展与终结

先是1898年的戊戌变法,科举制以改革的名义发生了部分变化,废除了八股文这种文体,采用策论考试,同时增加经济特科,注入了全新的考试内容。戊戌政变以后,所有这些改革内容宣布取消,科举暂时又回到了原来状态。新政时期,科举改革再次提上日程,先是在在1901年开始经济特科考试,同年再次宣布废除八股考试。1903年张之洞等提出递减科举,计划用十年时间逐渐废除科举。1905年,袁世凯、张之洞等立即停止科举的建议被批准,科举制终于寿终正寝。在中国已经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二、科举制度的利弊分析

科举制度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产物,在中国历史上承载着整合传统社会生活并维系社会内部的文化生态平衡的功能,但就其所体现的历史作用于社会价值来讲,它同样有着利处与弊端,具体分析如下:

(一)科举制度的积极方面

1.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科举制度之下选拔人才不问家族出身,只要能治

国安邦,用兵打仗,有经济管理的特长的,都可以应试,及格的可以得到重用。唐朝的高级官员从宰相,到地方官员,多半是科举出身的。此种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行之有效,历宋、元、明、清,一直沿用下来。推行一千多年,明显的效益有以下几点:选拔人才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包括边远省区,规定各省区录取人员的比例,像云南、贵州,人口少,文化不发达地区也分配有一定的名额,全国士人产生拥护朝廷的向心力。定期考试,后备人才不断地补充到中央,不忧人才匮乏。国家规定《四书》《五经》为教材。全国知识分子通过各种学习的方式,主要是自学,国家兴办公家学校不多,大量的应考者都是单独自学,只要考试得中,即可上升到官员阶层。考试立法详明,执法严峻,主考官舞弊的,重的可判死刑。因此考试取得“功名”(如秀才、举人、进士)即可得到社会的尊重、认可。科举制不仅改善用人制度,还所坚持“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使得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统治阶层,并被皇帝笼络、控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社会、国家繁荣安定,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使出身卑微而又有才华的人脱颖而出去做官,获得利益;使人读书之风盛行,促使社会形成努力读书求学的社会风气,促进刺激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大有利后来唐诗的繁荣,促进的文学艺术的发展;缓解了不少社会矛盾;比起贵族等级制或君主赐官制等选官制度来,科举取士无疑具有其优越性。科举考试制度虽然产生于等级森严的中国封建社会,但其“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精神却具有超越封建时代的特性,是中国封建社会难得的较为公平的制度。科举从形式上看相当公平,“朝为田舍郎”可能“暮登天子堂”,这种将相本无种、茅屋出公卿的官员选任办法促进了社会阶层流动,可以保证行政管理人员维持较高的文化素质进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考试选才的公平客观性又可以排除人情关系对官员任用的困扰,进而借鉴科举制,建立了现代文官考试制度。对隋唐科举制的利弊

2.对世界的影响。中国考试在世界上占有特别的地位,主要是因为中国拥有悠久的考试历史。中国是考试制度的发源地,考试是中国的一大发明。在中国考试史上,最重要的是科举考试。作为中国古代人文活动的首要内容,科举的影响既广且远,它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还远播海外,对东亚和世界文明进程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对东亚国家的影响是指历史上日本曾在公元8至10世纪一度仿行过科举,韩国、越南曾长期实行过科举制度;对西方的影响是指英、法、德、美等国曾借鉴科举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 除了被东亚国家所效法以外,科举制对世界的重大影响更主要体现在被西方文官考试制度所借鉴。有资料说:现在欧美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过去的。 (二)科举考试的消极影响

科举制度的公开性,权威性,已被社会所认可。于是,为了考取“功名”苦熬一生。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看出科举考试并不是绝对公平的,真正的人才,由于不合规范程式而被排斥,未被录取,像清朝大文学家蒲松龄应科举,一直考到

七十岁,还未考取举人。即便是从隋唐时代本身的行政体系来说,科举制度的价值也是有限的。科举制度仅仅是单纯的任职资格考试,它并不包括官员任职的全部过程。因此,在实施过程中,科举制度就会受到与之配套的官吏的教育、监督、铨选制度的影响和制约,同时,与这些制度一样,它们作为一个系统,要受到封建国家政治体系的总体要求。这样,科举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发展的要求,反倒使行政体系陷入了更深的问题漩涡,因而不论隋唐以后历朝历代如何从形式上完善它,科举制度终究难免被废除的命运。主要表现有以下四点:

1、科举制度没有真正解决任人唯贤与任人唯亲的矛盾,反而使其更严重。第一,科举制度表面上使得世卿世禄制、察举征辟制、九品中正制下任人唯亲得到抑制,并确立了成绩面前人人平等的选拔原则,但是,在君主专制的加强中,科举制度实际上是封建君主选拔人才、控制臣属的工具,即便最后出职为官,实际上也是来源于君主的恩赐。第二,考试的标准和方法由君主定,并不客观公正。即便在科举考试方法多样的唐代,批评科举考试方法的也连篇累牍。第三,唐代科举制度录取名额极少,并不能完全弥补选拔官员的缺口。在唐代,一年明经与进士及第者不过区区百人,但是每年以荫袭等其他非科举方式任命的官员,多于“正途”几十倍。这样,地方士族的任人唯亲,就转变为君主的任人唯亲,君主为选拔行政人才而设立的科举制度最终并不能实现任人唯贤。

2、科举制度不可能真正提高整个行政体系的效率。科举制度给行政体系效率的提高带来了可能,但是由于其背后的政治体系运行的规则,使得其不可能真正提高行政效率。唐代的中央组织机构是三省六部制,在这一制度下,行政决策、行政审核和行政执行被人为地分交“三省”和“六部”来解决。这并不是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也不是行政体系内部按照社会管理的职能而进行的专业化分工,这种分工是为了君主巩固皇权,确保君主控制整个行政体系。这就使得行政效率不可能真正得到提高。另外,科举制度造成了行政体系的矛盾和分化,更加不利于行政体系提高效率。科举制度有限的名额下,形成了所谓“座主”(考官)与门生(中第者)的特殊关系,造成了行政体系内部的“党争”和派系争斗的潜在诱因。

3、科举制度造成了整个行政体系职业素养的降低。如前所述,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并不一定就是业务能力强、道德素质高的贤人,而只是君主驯服的工具。科举制度所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与行政官员的业务能力并无直接关系。在后来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经典经过一次次的统一和筛选日益僵化,越来越成为对知识分子阶层进行思想控制的工具,而无助于对行政体系的“后备军”进行业务培训。靠背诵经典起家的行政官吏,在处理行政事务时只会陷入“朝廷旧章,昧而未知”的窘境,于是出现了其胥吏、师爷实际处理行政事务的“胥吏现象”、“师爷现象”。在职业道德素质上,儒家经典确实有助于知识分子阶层在学习它时形成相应的价值观念,但这种价值观念的实现首先是要进入仕途,成为行政体系中的一员。对“官”的追求,使得行政官员并不会按照当时的职业道德“忠

君”,而是在时局恶化之时持禄保位,置朝廷安危于不顾。知识分子阶层按照这一目的建立的职业价值标准,也自然是脆弱的。

4、导致行政思想体系僵化。科举制度的兴起为行政体系带来一定活力的同时,也禁锢了行政体系的思想,为行政体系趋于保守埋下了伏笔。在清代封建制度走向没落的时候,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行政体系必然是与之相适应的和同步的,这就使整个社会中的贤良人才难以跻身到行政体系之中,以至于行政体系更加趋于保守和封闭,失去自我革新的机会。

三、 对科举制度对当代选拔人才制度完善的启示

科举与现代高考有很多相似之处,从探索科举与学校教育教学关系的历史发展规律入手,看现代高考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关系,可以为当前的高考改革提供历史借鉴,使高考改革有利于中学的育才,大学的选才育才. 选官用人乃国家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与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自古就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利与弊:利在于: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一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繁荣。弊在于: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因此我们应该从对科举制度的思考中引起对当代选拔人才制度完善的思考。

(一) 对完善高考制度的启示

科举制度在我国延续数年有着其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部分,当今社会需要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才,对知识量的积累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我们也需要全面发展的人才,当今高考和古代科举制在制度上有着同样的缺陷,那就是只要求对知识的掌握,而忽视了实际运用能力和其他方面能力的掌握,从而把许多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拒之门外,所以,我猛的高考制度需要从科举制度中汲取营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人才的其他方面的能力也考虑到人才选拔系统之中,从而保证人才市场活水长流,避免死水一滩的现状。

(二) 对完善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启示

我们现在实行一种公务员制度,这是一种专门选官形式。这是一种纯粹的考试形式,几乎不涉及任何思想性。公务员考试考察的内容,几乎是实践性的或具

篇三:《浅析隋唐科举制度》

浅析隋唐科举制度

【摘要】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人才的选拔制度大致经历了原始社会的禅让制、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两汉的征辟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此后影响中国历史长达一千多年的科举制等几个阶段。其中的科举制形成于隋而充实于唐,考论科举制在隋唐期间的流变,不仅有助于了解当时人才选拔的历史事实,也有助于加深对古代科举制度的整体认识。本文将从隋唐科举制度产生的背景、发展完善、考试科目、 历史影响等方面来浅析隋唐科举制度,以此作为学习巩固的心得。

【关键词】隋唐 科举制度 背景 发展完善 考试科目 历史影响

探寻隋唐科举制得历史背景,我们可以发现,科举制的创立,是中央集权的需要,是选士制发展的结果。隋朝统一中国以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而首先着手的就是官制和与官制密切相关的选士制度的改革。要加强中央集权,必须把选用人才的大权集中在中央政府手里;要巩固统治,必须最大限度地网罗和笼络知识分子,为他们提供参政的机会;全国统一,封建官僚机器日益完备,必须选拔大量的适应封建统治需要的人才来充任各级吏员。由此,被地方官员操纵的察举制和被士族所操纵的九品中正制显然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于是,隋文帝统一中国后,于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诏令“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书·高祖本纪》,正式废除九品中正制,而代以科举考试。隋炀帝继位后,于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继续推行分科选举的办法,明确设立“十科”、“四科”等选举科目,下诏明令废除门阀,注重才艺,中国传统的官员选拔制度才发展到纯粹的考试选拔的阶段。由此科举制度拉开了序幕。

诚然,科举制始于隋朝,但它只是简单的分科取士,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历史局限性。唐代对科举制进行发展完善和补充,科举制度最终形成一套完备而臻密的系统:科举科目明显增多,科考内容要求更高,选举范围进一步放宽,考试方法更为严格,除官拜将愈加规范,这无疑对培养更多具有较高思想文化修养的优秀人才加入官僚队伍,提高国家政治决策水平,促进社会历史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隋王朝设有相对稳定的一些选举科目,如秀才科、进士科、明经科等。《旧唐书·薛登传》:“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刘肃《大唐新语》也说过隋炀帝时,“置明经、进士二科”,这其实标志着科举制度的建立。这些科目至唐代逐渐演变为常规性的选举科目,称为常科。《通典》卷一五《选举五》说,“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这反映了隋唐科举制度的一脉相承关系。

隋朝的选举活动频繁,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前后持续三到五个月的时间。从选举范围上看,无论官吏百姓、门第出身,都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分科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其后陆续有了一些限制性的条款:隋文帝时“工商不得入仕”《通典·选举二》;隋炀帝时“其见任九品以上官者,不在选举之限”《隋书·炀帝本纪上》;明确取消了社会上工商人士和九品以上官员的参选资格等。

此外,隋朝的科举制明显借鉴并改造了历史上的荐举制度,在分科考试中,应举者必须由地方州县或朝廷高级官员荐举,获得举人资格后,才能参加由尚书省吏部统一组织的考试,并根据成绩划分等级、授予官职。

唐在推翻隋朝的统治后,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

唐太宗对科举最大的贡献是设国子监,开设并扩充国学;鼓励地方政府和私人开设学校。国子监下有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在贞观后期仅仅国学院学生就超过了8000人。其次,设置明经、进士等50多种学科。随着发展,明经、进士两科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经过太宗的一系列科举,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这位唐朝的繁荣昌盛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武则天在位期间,大力提倡科举,曾亲自在洛阳大殿中测试举人,科举制度中的殿试由此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武则天还曾命令吏部把复试者的名字糊掉而进行暗考,开了 “糊名”的先河。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还开始了科举制度的武举考试,武举人由此而来。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进士科也成为唐朝最重要的考试科目。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尤其因为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科举与以往的选士制度有承袭关系,但又有重大区别。最突出的区别是,以往的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都是以主管官员的推荐作为选士的关键,所以又统称荐举;而科举则是以统一考试的成绩作为选士的基本依据,所以考试是科举的核心,了解一下隋唐科举的考试科目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

隋朝的科举考试由吏部掌管,考试主要分口试、策试和试杂文三项。策试,也称射策、试方略等,是早在汉代就已产生的一种考试形式,隋人加以继承并注入新鲜的考试内容。试杂文,类似于今天的命题作文,由主考官命题,一般以古代的名篇佳作为蓝本,让应试者模拟撰写一些应用散文或论述性散文,时称“杂文”。

与隋朝科举不一样的是,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举两类。常科是固定时间举行的固定科目选士,制举则为皇帝临时根据需要下诏开科选士。我们通常所说的科举,指的就是常科。唐代科举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学、童子等科。实际上,经常举行的是前六科。

秀才科注重博学才高。唐以此科最高,考选较严,宁缺毋滥,每年所取不过一、二人,很难考取。太宗贞观以后,此科便名存实亡了。明法、明书、明算科选的人数量不多。因而学子们热衷的只有明经、进士两科。

所谓明经,即通晓儒家经典。明经科又有通二经、三经、五经之别。唐代把儒经分为大经、中经和小经三类。《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为小经。明经科考试比较容易,只要熟读经书就行,对于经义未必真懂,及第也比较容易,故有“三十老明经”的说法。明经科主要是为官员贵戚子弟提供科举出身的机会。

进士科最初主要是向平民出身的才士开放的,及第者即跨进了统治阶级的行列,常有“白衣公卿”或“一品白衫”的美称。唐代进士科大约每百人中只能有一两人及第,而明经则每十人就能有一两人及第。因此,进士科的竞争相当激烈,考取也很难,故有“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历史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一项政治制度能够在一定的社会中得到确立和发展,并能长久地被予以实施贯彻,就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其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性,有其繁荣人类文化成果的积极一面。总结开来,科举制度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

其一,科举制度改善了以前的用人选官制度,纠正了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下机会不均、主观随意性大、易营私舞弊以及士大权旁落等弊病。科举制度使得社会身份不再世袭,为封建社会各阶层间的人员流动提供了条件。科举制度使得贫苦孩子可以靠勤奋读书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成为统治集团的一员。

其二,科举制度为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封建国家统治发挥了重大作用。第一,在科举制下,选士任官大权由朝廷掌握,加强了中央集权;第二,科举制向中小地主乃至平民士人开放了入仕的门径,有效地笼络了广大知识分子,加强了统治基础;第三,消灭了自魏晋南北朝以来兴起的士族制度,从此贵族阶层再也无法与君权抗衡;第四,使官员队伍可以有效地补充新生力量,为国家的运转增添了生机活力;第五,规范了广大士人学习和修养的内容,促进了思想的统一。

其三,促进了中华文化的繁荣与发展。科举制度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从而增加了社会中知识分子的比例。同时,科举制度对于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繁荣作出了特殊的贡献。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儒家经典著作,从学校到社会都重视读书、习文、作诗赋,并钻研儒家经典,这对于结束魏晋以来学校和社会所流行的清谈学风与玄虚思想,对于造成当时“五尺童子耻于不闻文墨”的风气,都具有积极意义。

其四,科举制度促进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发展。由于选择人才和培育人才的标准和要求一致起来,科举考试制度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和繁荣。因为可以通过科举考试取得一定的官职、出身、名位,所以一般中下层知识分子和知识青少年都强烈要求进学校读书。这就从客观上推动了古代学校教育的繁荣和发展。

然而很明显,科举制度的弊端又伴随着它本身的产生而产生的,而且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而日趋显露。

首先,科举制度把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科考上来,人的聪明才智全部用来应付各种考试,因此有人曾写诗道:″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读书人一味地读死书死读书,根本忽视实际才能的培养,成了一批可怜的书虫。科考中了以后也只能是封建统治者的奴仆。

其次,科举制度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束缚了人的发展,使人们耽溺于四书五经之中,形成了不务实际的社会风气,而这些却实现了统治者梦寐以求的思想的大一统。但这种思想上的大一统却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

总而言之,科举制度作为封建社会的一项延续了1300多年的选官制度,在清末最终被废除,历史的结局告诉我们,它已经不适合社会的发展需要。至于我们如何看待它的历史地位和社会作用,我想我们要把它放到属于它的那个社会中去分析、去思考,一味地用现在的眼光去指责它的弊端,给它盖棺定论很显然只能是一种理想主义的做法吧。

【参考文献】

《隋书·高祖本纪》

《旧唐书·薛登传》

《大唐新语》

《通典》卷一五《选举二》、《选举五》

《隋书·炀帝本纪上》

篇四:《科举制度的利弊》

[篇一:科举制度的积极影响]

从制度最初创立的初衷来看,科举制度是为了选拔官员而设立的。科举制度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基础,颇有些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味道,且为了防止考官偏见以及受托、作弊等,各朝又有复试、誊录、糊名、磨堪等规定,以确保选官不受干扰。这样的一种选官模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任用官员的主观作用,体现出了任人唯才、唯贤,淡化了世族、门第的影响。形式上给几乎每一个人提供了可以进入仕途的均等机会,而且确实使大批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进入到封建国家统治机构中来,为封建统治阶级拓宽了政治基础。科举制度的利弊。科举选官制度与封建社会其他选官制度相比,要进步得多,合理得多。正因为如此,唐太宗看到当时人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盛况时,dí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总之就科举制度的消极作用来说并不主要是制度本身的错误,制度本身来说应该承认科举是一项好的选官,选才制度。科举制度是为了先才,也是能够选出传统社会的真才并委以重任的。至于明清科举的八股文之风,加上中国传统重术不重技术,重视人文科学轻自然科学的传统,才是导致明清以后科学技落后的真正原因。许多论者把科场上的作弊如挟带、替考、贿赂考官、通关节等说成是科举制的弊端,认为晚清科场作弊盛行说明科举制黑暗。实际上,从宋代以后基本定型的科场条规来看,作弊是人的问题,而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就是现在的高考也会有作弊现象。妇女被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也不能归罪于科举,没有科举制,古代妇女也一样无权参政,这是古代社会性质所决定的。

科举在中国古代总的来说应该是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从制度的角度来说,科举制度确实是中国古代的伟大发明。

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在各种场合一再称赞中国古代考试的公平性,强调考试在政府选任官员中的重要性。就制度本身而言,科举不愧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作,在中国历史上起了极其重大的作用,如同传统文化的其他精华一样,科举制度的积极部分值得我们继承和发展。

当今中国社会与科举制度关联最大的莫过于高考制度和公务员考试了。就形式上来说高考制度和公务员考试也是对科举制度的一种继承。能否正确认识科举制度,不再把科举制度当作贬义来批判,对科举制度能够进行比较客观深入的研究,对于我们完善高考制度,和公务员考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篇二: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利与弊]

任何制度的合理性都是相对的,科举也不例外,今天我们看待其优劣时,不能脱离中国历史的实际,更不能疏忽其发生和发展的背景。为了能进一步地了解各种关于科举制度的评价,本文试图从历史研讨的角度动身,把对科举的各种评价分成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针对其合理性和其表现进行论述的,而另外一部分则是针对其不合理性及其表现进行阐明的。

科举简介

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根本制度。它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止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录,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止,整整连绵存在了1300周年。

中国科举制度的昌盛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提高,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动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殊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认,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接替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遇和条件。因此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科举制的利在于:开放考试,接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操纵朝政的局势;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程度的客观根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一考试—做官三者接洽,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恳读书的气氛;增进了文学的繁华,如唐以诗赋取士,增进了唐诗繁华。

(一)首先,通过科举考试选拔文官,是中国古代在人才选拔制度方面的一个历史性跨越。在科举制度发生之前,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发展史上,先后涌现过贵族世卿世禄、察举等制度。世卿世禄制度几乎完全不考虑个人才干,而仅以血缘关系为选拔根据,因而完全被大贵族所垄断。

1、汉代履行以察举为重要内容的选官制度,以推举为主,目的在于选拔道德修养和社会声望都出类拔萃的人才。

通过察举,汉代统治者确实选拔了不少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为汉代的繁华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人才资源。但察举制度存在着所有推举制度难以克服的弊端,即被推举者的范围被局限,加上缺少具体的考核手腕,被举荐者往往可以弄虚作假,使察举制度在汉代后期成为世族门阀获得政治特权的重要工具。

2、而科举制度则向中下层知识分子开放,几乎所有士人都能报考,大大改变了世族门阀操纵朝政的局势,扩大了统治基础。不仅如此,最高统治者通过不断完美科举的各项制度,将“取士不问家世”作为科举考试宗旨,力求尽量达到“一切以程文为去留”(陆游语)的状况,为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提供了相对公平、客观的竞争环境。

士人能否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理想,症结在于能否在科场中写出高程度的文章。这样,世袭制、推举制中的人为因素,都被科场规制剔除,文章表达能力成为决议士人前途的重要因素,这对极不平等的传统社会而言,是一个历史性跨越。

(二)使选士与育士结合在一起。

科举制的涌现,把选士制和育士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为实行儒家“学而优则仕”原则的道路。科举制通过必定的考试内容、方法来取士,这就要求参加科举的人具有必定的文化修养,特殊是要会它所要考的内容。这就促使人们努力学习各种文化知识,特殊是儒家经典。因而,在实际上就刺激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和繁华,并且形成了“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的社会风尚。而统一的科举内容必然会使教育内容和教材的统一,这就有利于大范围地普及教育。教育的发展必然会培养大量的人才,这我们可以从历史的痕迹中看得出来。其中彪炳史册的人才有寇准、晏殊、范仲淹、韩琦、富弼、包拯、司马光、欧阳修、文彦博、王安石、苏轼、苏辙、苏颂、宋祁、曾巩、柳永、黄庭坚、秦观、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颐、沈括、李纲、朱熹、陆九渊、范成大、文天祥等等,他们当中既科学家,又有文学家和政治家。这是科举制度具有选拔人才功能的最有力的明证。

(三)科举制度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展示了一些根本的原则。它们对当时和现在都发生了重大的影响。

例如,①平等原则。不论出身家世,人人可以自由报名考试,一经考中,立即授予资历并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尽管很大程度上仍然保存必定的阴萌制)正是由于这个原则实现了当时社会的纵向流动。②公开的原则。通过层层选拔,试卷密封,考试人员隔离回避,使选拔过程化、标准化、公开化,这在必定程度堵塞舞弊行动的发生。可见,我们现在考试也采用了当时的一些先进的有借鉴意义的办法。③公平原则,也叫择优原则。考试成果张榜颁布,择优选取(尽管统治者主观决议作用占了很大的比重)等等。这些原则都是中国科举制度的巨大的历史遗产。科举制度的一系列近于近现代社会价值取向的精华部分,为世界考试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世界考试制度之源。

但科举考试内容到明代以八股文为主,即"八股取仕"。它逐渐成为僵化模式,特殊是到晚清时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桎梏,暴露出种种弊端。对它消极性评价重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清履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情势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发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伍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育。

(一)科举制度的社会导向功能,使知识分子阶层全部精力投入到科举上,即使穷得要饭也不肯改行做点对自己,对社会有益的其它事。<儒林外史>里的周进、范进等,考到头发都白了也中不了,最后考中,乐极生悲,这不可以说不是一个悲哀。象他们俩这样的人在当时不是少数,千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就在科举考试的大海中消磨挣扎,造成众多“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迂腐的读书人。他们脑子里想的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种东西。从整体上说,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知识”构造是畸形的。

(二)国家只器重科举取士,而忽略学校教育。学校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机构,一切都围绕着科举考试来进行,学校失去了相对的独立地位和作用,完全成为科举制的附庸。学校生徒离散,校舍陈旧,学业荒芜,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科举制对学校教育的发展发生了不良的冲击作用。

(三)科举内容以与政治亲密相关的史学,文学为主,使中国文化偏颇于文、史,因而,不仅自然科学的发展迟缓,就连音乐、美术、舞蹈、戏剧、雕塑艺术的发展也受到了必定的局限。后来成为中国落伍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科举制度有很强的诱骗性。尽管科举制有一套完备的考试制度,表面看来似乎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其实在当时的社会里,统治者或者说评分者的主观性往往影响了考试的公平性。很多人为了通过考试,往往串通考官,考官或受贿赂或迫于各种压力,考前就有了录取名单,这其实也反映了科举制度也并非是那么公平的,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漏洞,这就导致了出身寒门的广大知识分子消费他们一生的时间在考取科举上而没有任何的收获,造成了社会人才的极大糟蹋。

(五)科举束缚思想,败坏学风。科举考试的内容局限于儒家的几部经典著作以及华丽的诗赋,考试的方法迫使人以死记硬背为主。学校的教育部署又是围绕着科举制进行的,成果便导致了学校教育中重文、史,轻实学;重记诵而不求义理,形成了教条主义,情势主义的学习风尚。虽然历史上也不缺少改革不合理的科举内容的这种做法,但最终由于反对派的势力太过强大而以失败 告终。种种的这种原因导致了我们的广大知识分子终日埋头苦读,不重视研讨现实问题和自然科学,器重课本知识歧视实践活动,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窒息了思想的活力,形成了重威信轻创新,重继承轻发展的思维方式和依靠性强而独立性弱的性情特点。另外,由于科举取士的名额太少,竞争又太激烈,不少人竟不择手腕地通关节、走后门,甚至出卖自己地人格、良知,败坏社会风尚。

心得体会

科举制度有弊也有利,它的存在与否要看当时它的哪一方面作用占重要地位,它的发生是必然的,是符合当时社会和统治者的需要的,在那个时候,它的积极性就大于消极性。但是它的灭亡也是必然的,因为社会已经缉捕了,它不再需要这样越来越多弊端的科举制度了,它呼唤另外一种更先进的制度出来,所以科举制度自然要退出历史的舞台。虽然科举制度的废止至今也已经有100年了,但是我们不可以否认他曾经作出的贡献,也不要疏忽它留下来的宝贵遗产。反而,我们更应当加以利用,为我们的当今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三:科举制利弊得失再检讨]

在科举制兴起之前,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为“察举制”。所谓“察举”,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考察、举荐。“察”是从上至下,是领导考察;“举”是从下到上,是群众推荐。这一制度形成的准确时间不太清楚,至少在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就曾下诏求贤,要求各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之先河。至汉文帝,察举制度体制化,成为汉王朝选拔官员的一项正式制度,不断由各郡国向中央荐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此为统治阶级提供新鲜力量。

稍后,在汉武帝的主持下,察举制度进一步规范:一是规定以儒术作为取士的标准;二是规定察举的内容应该包括德行、学问、法令和谋略4个方面;三是将察举分为岁举和诏举两类,岁举为常科,每年进行。科目有孝廉、秀才。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上6百石以下的官员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他们提名之后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荐,其出路一般是到中央政府任郎官。孝廉的名额有限制,东汉和帝时规定凡满20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20万人的每两年举一人,不满10万人的郡国3年举一人。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所谓诏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特科,人数不限、时间不定。

无论岁举还是诏举,这些被选中的贤良文学到了中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程序才能获得任命。考试的办法主要有对策和射策两种。对策就是命题作文,射策就是抽签考试。凡属诏举上来的人士,一般由天子直接面试,大多问些皇上当时最关心的事情。

应该承认,领导考察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察举制,在实行的几百年中也为两汉王朝选拔了大量有用人才,只是随着政治腐败日趋严重,察举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至东汉晚期,察举制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这一制度才逐步失去其创设之初的功能。

为纠正两汉察举制度的缺陷,曹魏政权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按照这一制度,中央政府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负责察访、评定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划分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推荐出仕人选,士人德才有变,“中正”有权升降其品级。

“九品中正制”的意义是将士人评议品级的权力由豪门名士之手收归中央,这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东汉以来豪门名士操纵察举的局面,从而使人才的选拔相对来说更加公平和公正。

但是到了南北朝,由于门阀大族势力重新抬头,“九品中正制”遭到严重破坏,负责人才选拔的官吏利用其掌控的考核权力,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任意品评,败坏吏治,天下汹汹,但争品位,不闻推让,最后结果就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晋书·刘毅传>)。九品中正成了九品不中不正,所有上品皆为世家大族,而寒门弟子即便怀抱真才实学,也只能屈居下品。

鉴于“九品中正制”既压抑了大批寒士的进取之途,又妨碍了皇权专制的强化,因而当隋朝建国不久,即废除中正,另设“州都”负责举荐人才,但不再给士人划分品级,只需参照“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进行考察,分别荐进。炀帝即位后,又于大业三年(607)令各级文武举荐人才,共分10科: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又二年,诏诸州荐人分为4科: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显然,隋朝的选官办法是两汉察举制的沿袭与改良,依然无法解决人才选拔中的客观标准问题。

继隋而立的唐朝在开国后便调整官吏选拔制度,正式建立科举考试制度。唐高祖武德四年(621)令诸州进行人才选拔考试,报名资格是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资格认定后由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其合格者,由各州每年10月向中央推荐,谓之举进士,经考试合格者,皆称进士。这就将进士作为一个重要的科目规定下来,并第一次明确每年10月到中央考试,明确州县地方考试只是预试,相当于后来的乡试,只有到中央的正式考试,才是国家大考。第二年,唐中央政府明确士人自愿报名,投牒自应,而不必再经过任何官府或官吏的举荐,这样便使下层寒士真正获得了进入统治阶层的机会。在唐朝,这种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举行的考试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50多种,这就叫作“分别科目”进行考试和选拔。又由于这些参加考试的士子由各地政府举送而来,所以科举两字的准确含义就是“分别科目,举送人才”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在唐朝最初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这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儒家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儒家经典和唐朝的官方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死记硬背比较容易,文学才能毕竟需要某种天赋,所以重诗赋的进士科比较难,而以儒家义理为主的明经科则相对容易。

科举制虽然在唐朝建立了,但这个制度的完善与定型并对中国政治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还是到了北宋时期。北宋熙宁年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科举制度的改革首当其冲。其内容主要有:1、合并唐朝科举制中复杂的科目,只设进士一科。2、废除考试中的诗赋、帖经、墨义等形式,专以经义、论、策取士。3、殿试仅试策一道,且不得少于一千字。4、取士必须由学校逐次升等,最后参加中央组织的统一考试。这种办法也在明清确定下来,形成童生、生员(即秀才)、举人、进士4个固定的等级,重要的3个考试分别是州试、省试和殿试。州试由各地方举行,通过的举人进京参加由礼部在贡院举行的3天省试。殿试则由皇上亲自主持,在宫内举行。凡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再需要经吏部选试。

宋朝确立的科举制度在金元时期受到破坏,到了明朝全面恢复北宋比较严格的科举取士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与调整。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诏开科举,规定中外文臣都必须通过科举途径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科举考试成了官僚体制的重要构成。

1644年清兵入关,两年后,清政府举行首次科举考试,大体照搬明朝成例,在清一代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其形式与内容差不多完全承袭明王朝。

后来人总是说科举制度抑制人才的成长,殊不知,在没有其他更好选拔方式的历史条件下,严格的考试制度可能是最好的选拔制度。而科举大概就属于这样的制度。

按照科举制的一般原则,它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点或意义:

一是投牒自应,读书人不论出身、地位、财产状况,均可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再经过官吏的举荐。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朝为田中郎,暮登天子堂”、“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大概是绝对公平的考试制度下一切读书人的追求。这个制度之所以被日本、越南、韩国长期采纳,被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看重,其实就是它的“三公”原则。英国在19世纪中期开始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法以及由此而确定的文官制度,显然是对科举制的“制度移植”。

二是科举考试定期进行,不必再等候专门下诏才能举行。这有利于考试制度规范化、程序化,命题官总在琢磨着命题,考生们总在潜心准备,一切都在有序的进行,一切结果都是可预知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三是考试格外严格,录取与否完全取决于考场文章的优劣,这便有效排除了世袭贵族作为一个阶级的存在,从而促成社会阶层的良性流动,保证了统治阶层的新鲜、活力与动力。严格的考场纪律和严厉的作弊惩处机制,保证了这项制度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据统计,明清两朝的进士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读过书但并没有做过官的人,是典型的“寒门”出身。

四是作为一个稳定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在其存在的1300多年中,为中国社会选拔了大量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历代进士接近10万人,举人、秀才数以百万。这些人当然并不都是精英和杰出人士,但他们在一层又一层的选拔中能够过五关、斩六将,破门而出,也并非等闲之辈。宋明以来的名臣能相、国之栋梁,除极个别特例,基本上都是进士出身。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是:不是进士入不了翰林,不是翰林入不了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吏的必由之路。

五是科举制对知识普及和民间读书风气的养成,起到了很大的推进和示范作用。功名利禄的引诱,光宗耀祖的期待,有时或许可以说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但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种鞭策、一种动力。因此从客观效果上说,科举入仕的风尚提升了民间社会的境界,净化了民间社会的风气,基层读书人虽然难免有着浑身的酸腐味,但正是这种酸腐味加大了民间社会的书香气。

当然,科举作为一种制度,在最充满活力的时候也潜伏着深刻的危机。王安石废除科举考试中的诗赋等科目,改以经义取士,原本是认为唐代诗赋取士,华而不实,于是并多科为一科,一律改试经义。王安石的改革有其进步意义,更没有使之教条化的企图。然而法久必弊,王安石以经义策士的做法到了元代逐步僵化。至明初,或许是出于考试规范化、客观化的要求,总之,洪武年间诏开科举时,又对制度、文体提出明确要求。

洪武年间的科举考试文体虽然有要求,但并不明确,到了成化年间,经王鏊、谢迁等人提倡,逐渐形成比较严格的程式,科举考试日趋教条化,成为“八股”。所谓“八股”,通俗的说法类似于今日中学作文教育中的分段,即每篇文章均按照一定格式、字数,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8个部分组成:

破题规定用两句话点明题义,即将题目之义破开。其实用今天的话来解释,就是点题。也就是说,在开篇就必须用简略的文字点明题意,让读者知道你这篇文章要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且规定点明题意只能用两句话,这两句话是概括题意、解释题意,但不能直说题意,要留有悬念。破题是八股文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破题好坏直接影响后面的表达。有一篇题为<子曰>的八股文,其破题的两句话是:“匹夫而为天下法,一言而为天下师”。前一句破“子”字,后一句破“曰”字。这是比较标准的破题。

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紧要之点,是对主题的进一步补充,具有“导语”的功能,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三句、五句皆可。

起讲为议论的开始,首二字多用“意谓”、“若曰”、“以为”、“且夫”、“常思”为开端引出下文,以圣贤口气开始议论,比较深入说明文章的用意所在,但最多不能超过10句。

入手为起讲后入手处。这些是八股的前半部分。

接着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大部分才是八股文的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所以又称起二比、中二比、后二大比、末二小比。有的研究者说或称提比、小比、中比、后比;或说是提比、中比、后比、束比。比者,对也,是全篇正式的议论。这样,四股当中,每股都有两段比偶文字,句子的长短、字词的繁简,都要相对,合计共八股,所以称为八股文。换句话说,在这四段文字中,要求尽量使用排比句,要讲究词性相对、平仄相对。由此不难想象,一句诗找出可对之句,似乎并不太难,难的是这长篇大论都要讲究排比,讲究词性,讲究平仄,讲究韵律,这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八股文是融经义、策论、诗赋为一体的考试格式,所讲究的就是文辞。

明朝规定科举考试中的四书义不得少于200字,多则不限。到了清乾隆年间,规定每篇文章不得超过700字。批评者总是以为八股文不仅体制僵硬,而且要代圣贤立言,于是八股文大都是一些半通不通的文字,毫无文采和气势可言。清初学者徐大椿的<道情>在描写八股文的害处时说:

读书人,最不济,背时文,烂如泥。国家本为求才计,谁知道便作了欺人技。两句破题,三句承题,摇头摆尾,便道是圣门高第。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案头放高头讲章,店里买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唏嘘!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负光阴,白白昏迷一世。就叫他骗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

这个批评对于八股末流可谓切中时弊。因为随着科举制度日趋规范,命题自然越来越有规律可寻,于是一些不良补习老师不是要求士子认真读书,结合实际充分理解儒家经典微言大义,而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和聪明猜题、押题,结果正如顾炎武所批评的那样:士子连儒家经典都不要读了,只记其可以出题之篇及几十篇范文而已。(<日知录·拟题>)这与现在高考中语文复习特别是作文复习的弊病有很大相似性。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八股取士束缚了人们的灵性和创造性。

八股文后来的弊病当然不是制度创设者的原初本意,这个制度的设立主要的还是出于考试规范化、客观化等一系列公平公正性问题的考虑,因为只有在规定的字数内、时间单位内,才能考察各位考生的差异。这就像体育竞赛一样,所有竞赛者必须遵循同一规则,没有例外。而且作文的评估从来都是阅读者主观色彩最浓的一科,如果不对文章结构进行细密解析,阅卷者势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这个制度的创设犹如苏轼所说的那样,“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书吴道子画后>)即要求所有试子在一定规则限制下,从事创新,一决胜负,衡量优劣。而这个“一定规则”,就是设定文章的特定章法、规则、结构、引证、论据、材料以及理论深度、文采等要素。如果作者不能紧扣题目,下笔千言,离题万里,那当然也不能得分,所以那些补习老师就不断总结经验,终于归纳出能够紧扣题目、讲究文章气势、结构,而又能进行个性表达、张扬个性的办法。

在八股取士的几百年中,当然是鱼龙混杂,即便是那些所谓状元,也不是个个都是优秀人才,就像现在的高考一样,我们不能因为高考选出来的并不都是优秀人才而将高考废弃,因为这种相对说来最为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制度,所选出来的毕竟优秀者居多。翻看明清进士题名录,就可以深切理解这个制度的利弊得失。

鸦片战争后,中国人逐渐感到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远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于是他们开始了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艰难旅程。魏源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强调应将中国传统学问从文史经义扩大到科学技术。此后不久,冯桂芬更明确提出改变科举取士的方法与内容,严厉指责八股取士使“聪明智巧之士穷老尽气,销磨于时文、试帖、楷法无用之事”。这便将吴敬梓<儒林外史>、曹雪芹<红楼梦>以及蒲松龄<聊斋志异>等文学作品对科举制的讥讽更加理论化、理性化,终于敲响了科举制的丧钟。

伴随着此后一连串战争失败后的割地赔款,尤其是甲午战争后,许多有识之士更感到单单学习西方科学技术并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改变中国的处境,他们特别指责科举制度贻害人才,试图以改革乃至废除科举制作为中国进步的首要或先决条件。严复在1895年发表的<救亡决论>中强调,甲午后天下之理最明而势所必至者,就是中国不变法则必亡。但是中国变法将从何处入手?严复的答复很简单,就一句话,曰莫亟于废八股。他指出,不是说八股损害了中国,而是说八股取士的结果是中国无有用之才。他根据个人体验,归纳八股取士的弊病有三:其一害曰锢智慧;其二害曰坏心术;其三害曰滋游手。有了这三大害中的一害,不亡国灭种是不可能的,何况中国现在是三害兼有。

以八股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在清廷最高决策层那里也不是一点都不知道,经过几十年的议论,这一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再明显不过了,但究竟应该怎样改革,是否可能一下子废除,在清廷最高决策层那里似乎很难下决心,因为这毕竟牵涉到无数青年才俊的出路,必须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所以,光绪帝在1898年6月11日宣布明定国是诏时,一是明确宣布创立京师大学堂,作为新知识教育的基地以及将来青年知识分子获取功名的培养基地,似乎期待以新学堂的创办去取代旧的教育体制;二是将以八股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的弊端大体指出,但对是否废除科举、怎样改革科举考试,并没有提出明确的看法,似乎依然期待能够寻求一个最佳的妥善方案。

清政府在涉及到无数青年才俊前途的考试制度方面的改革取谨慎态度无疑是对的,以先立后破的方式着手创建京师大学堂和各地新式学堂,以便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过渡期的缓冲地,无疑也是政府应该采取的审慎态度。然而,清政府对科举考试制度模棱两可的暧昧态度,终于激起了主张变法维新的年轻一代知识分子的极端不满。6月16日,康有为利用面见光绪帝的机会,当面指陈八股科举考试制度的危害:

学八股者,不读秦汉以后之书,更不考地球各国之事,然可以通籍,累至大官。今群臣济济,然无以应事变者,皆由八股致大位之故。故台湾、辽东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二万万之款,不赔于朝廷而赔于八股;胶州、旅大、威海、广州湾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

这就将中国之所以衰败的根本原因归罪于八股取士制度,这当然符合新知识分子群体的一般认识。

康有为的建议获得了光绪帝的认同,光绪帝也认为中国与西方国家最大的不同在于各自的教育制度,西方人所学为有用的实学,而中国人所学则基本上是没有用的东西。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当然是指以八股取士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制度。

6月23日,光绪帝宣布废除八股取士制度,要求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不要再使用<四书>进行命题,而一律改试策论。同时又宣布这一改革并不从今年开始,而是三年之后正式施行,至于如何分场、命题、考试等一切详细章程,还可以再讨论,然后由相关主管机关制定公布。

在光绪帝指示下,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湖南巡抚陈宝箴稍后联名呈递<妥议科举新章折>,就废八股之后如何改进科举制度,如何保障青年知识分子的权益提供了全面的方案,比较务实地解决了废八股、改科举过程中所涌现出来的矛盾。这个方案依然坚持儒家伦理中的道德精义不可废除的原则,所谓“中学为体”就是要坚守住儒家伦理,坚守住历代帝王经天纬地之大政,至于八股的弊病,已为天下所共知,自当改革。但由于科举体制为天下学术之所系,国家治本之所关,所以任何改革都当慎之又慎,妥议方案。他们认为,八股科举考试的弊病可以从5个方面进行讨论,也就是说所谓改革也只是局限于这样5个方面:一是正名。将多年来沿袭的所谓八股考试正名为四书义、五经义,以示复古,其格式大略如讲义、经论、经说;二是定题。四书义出四书原文,五经义出五经原文,或全章,或数章,或全节,或数节,或一句,或数句均可,不得删改增减一字,亦不得用其义而改其词;三是正体。所有考试文章,以朴实说理,明白晓畅为贵,不得涂泽浮艳,作骈俪体,亦不得钩章棘句,作怪涩体;四是徵实。所有考试的作文准其征引历史事实进行陈说,博采群书,详加论证,应当鼓励,但不得违背经旨,更不得以无所顾忌的时文混入其中;五是闲邪。若周秦诸子之谬论,释老二子之妄谈,异域之方言,报章之琐语,凡一切离经叛道之言论,都必须严加屏黜,不准阑入。

果能做到这样5个方面,张之洞、陈宝箴相信,所谓八股考试的格式虽然有所改变,但考试衡文的宗旨与要求,仍与清真雅正之圣训相符,这样自然也不会引起考生们的反对,因为毕竟没有从根本上废弃他们赖以发展的道路。如此看来,张之洞、陈宝箴“妥议”的改革方案,实际上只是稍微改变了八股取士的面目,并没有如康有为等人所要求的那样,从根本废弃八股取士的制度而改策论。但是,张、陈方案的好处是逐渐变革,是在保留旧的考试形式的前提下逐步变化其内容,这样自然比较容易被那些生员们所接受,因而引起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也就小很多。

至于考试的形式,张之洞、陈宝箴的方案仍主张三场定案,但对三场考试的内容与形式略有调整。根据他们的设计,大抵第一场的宗旨在于选出那些博学之士,第二场于博学中求通才,第三场于通才中求纯正。先博后约,先粗后精,这样所选拔的人才既无迂暗庸陋之才,亦无偏颇狂妄之弊。三场考试各有重点,前两场以中西经济时务之学为主,后一场侧重于考察这些生员对儒家伦理精义的认识与理解,范围限定在四书义、五经义。至于录取的顺序,他们建议不必等待三场考试全部结束,而是从第一场开始就进行淘汰,分场发榜,下第者先归,这样三场下来,考生越来越少,“寒士无候榜久羁之苦,誊录无卷多错误之弊,主司无竭蹶草率之虞”。一举三善,人才必多。

至于三场考试之后的殿试,张之洞、陈宝箴认为不仅不应废除,而且应该加强,应该加以改进。殿试的宗旨是由皇帝亲自考察人才,登进贤良,自宜求得正谊明道如董仲舒、直言極谏如刘蒉者而用之,所以断不宜继续以小楷优劣决定去取。实际上所有经过殿试的考生都将被授予相应的官职,他们日后的主要工作是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所以那些文艺小楷之类的内容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在殿试中再出现,而应该以他们的政治见识、实际能力为依据,授予相应的官职,从而鼓励他们汲汲讲求强国御敌之方,以切于任官修政之急务。

当然,词章书法,润色鸿业,也是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才,自亦不可尽废。不过,朝廷如果确实需要此类人才时,自可颁布特旨,偶一为之,不必列为常例,略如过去南书房等招考故事。

应该承认,张之洞、陈宝箴的设计在默认八股取士制度必须改革的前提下,对旧的考试制度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革,这主要体现在内容上,至于形式,这个方案尽量不做大的调整,以免引起激烈的反弹,造成无谓的争论。所以这个方案,既迎合了新的潮流,又充分照顾了数百年来所形成的旧习惯,是一个新旧两宜的折衷选择。7月19日,清政府以这个方案为蓝本颁布废八股后的新科举方案。至此,由康有为等人所鼓吹的废八股运动,终于由张之洞等“稳健改革家”的“稳健方案”得到落实。

张之洞等人的稳妥方案只是暂时平息了新旧冲突,实际上随着新知识的传播,科举制本身就面临着深刻的生存危机。特别是1901年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后,各地新教育风起云扬、热火朝天,更重要的是,价值观念的转变和社会对新知识需求的加大,极大地压缩了科举生源。至1904年,清政府颁布<学堂章程>,这样一来,科举制虽然继续存在,但已不是青年学子的进身之阶,青年学子纷纷进入洋学堂或直接出国留学,科举制的存在已经意义不大。1905年9月,清政府肇准袁世凯、张之洞立停科举的奏请,宣布自第二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经历了1300多年的风风雨雨,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而寿终正寝。

一百年后回观科举制度的利弊得失,我们不能因为科举制到了近代的不适应而彻底否定其历史上的贡献。事实上,在中国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为中国文化发展与繁荣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一切学问家,至少在隋朝之后,差不多都是通过科举制度而获得功名,跻身于上层社会,并由此获得作出相应贡献的活动基础。他们有的虽然出身清寒,但由于勤奋苦学,终于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从下层知识分子阶层脱颖而出,成为一代名臣或学者大师。显然,科举制度尽管存在相当多的负面作用,但它毕竟是中国传统社会制造社会精英的一个重要的基地。像北宋的吕蒙正、寇准,以及范仲淹、欧阳修等,他们在参加科考前或默默无闻,或出身清贫,但他们都是通过科考而获得金榜题名,然后再为社会作出名臣贤相贡献的。

同时,由于科举制度是将权力、财富、地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这就必然造成中国人极端重视教育、重视知识,鼓励人们头悬梁、锥刺骨式的刻苦求学精神。结果也必然促进中国文化的昌盛与繁荣。第一个进入中国本土的传教士利玛窦将中国社会看作是一个“文凭社会”;丁肇中以为“中国从来就是一个考试社会”,所以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当然应该成绩普遍优秀。因此可以说,中国科举制度的一个最大优点,是促成了中华民族整体性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一切有学问的人的风气。也正是在科举制度下,使官吏的选拔有了一个文化知识水平的衡量标准,从而在中国建立起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完善的文官体系。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贵族政治、武人政治和宗教政治所可能带给中国社会的弊病,实际也为中国社会从中世纪走向近代提供了政治制度层面的支持,因为文官政治是近代社会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原则。文官选拔促成的考试制度,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的一大贡献。

科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超阶级的绝对公平,就是说科举制的最大功能是使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管理阶层的成员不停的流动,即使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只要他具有相当的物质基础而向心于学问,都可通过科举考试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一经考取便无可争议地进入统治阶层,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因此中国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科举制度的公正性,为了防范贵族官僚攫取更大的权利,都格外注意打击那些科场舞弊的行为。可以说科举制度是在中国传统社会所可能采取的最公正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它确实扩展了国家吸引人才的社会空间,使社会上下层在和平与合法的状态中保持经常地不间断的对流,不仅缓和了阶级矛盾,使相当一部分具有异端思想品格的下层民众看到了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除了造反外,尚有和平与合法的手段可以获得。北宋王朝鉴于唐朝落第士子王仙芝、黄巢之乱的教训,对那些即便落第不举的士子也格外注意尊重,制定了优待多次落第者的“特奏名”法,从太祖开始,凡举人多次(真宗时定为5次)应试落第者,礼部即特奏其名,赐予所考科目的出身。此后士子潦倒不第者,均愿再接再励,反复应试,以求获得一个出身,“是故乱不起于中国,而起于夷狄”。

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统治阶层的下层出身者,他们对民间疾苦有一定的了解,这样便自然为统治阶级不断输入新的血液,保障了国家机器的相对活力与效率。它在政治层面的意义,便是造成了一个脱离狭隘的地域、家族利益,脱离武装势力集团的知识分子阶层。而这个阶层之所以能够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主要是凭借考试的权威性与公平性,而考试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又主要是通过皇权得到保证,因此当他们进入统治集团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便竭力维护中央政权的利益,将中央政权的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从而在客观上有助于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用今天的眼光看,科举制的问题一是容易造成“官本位”的社会心态。知识阶层是社会文化的代表,然而科举制度却垄断了这个阶层的几乎全部精力。行政权力至上,这就决定了富依赖贵、财依赖权,否则财富便没有保障。地主富商要想继续发财或逃避破产,主要依靠政治手段而非经济手段,于是在中国传统社会所有富裕之家几乎无不谋求科举仕进,至少也要培养出一个能与当地官府打交道的秀才,从而维护自己家族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宋真宗的那篇有名的<劝学文>宣称“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便真实地道出了科举制下读书人的实际目的。于是整个中国传统社会虽然人们都在追求知识,但这种追求说到底都是为了仕,为了当官,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学而优则仕”。只有仕才能保障自己的富贵和享受。所谓“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云云,也是说的这个意思。这一方面造成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的社会心态,另一方面也实在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无数青年长时期将精力消耗在科举考试的准备上,结果却如冯桂芬所指出的那样,他们将应举作为自己的毕生事业,出入科场、头白身衰仍锲而不舍,还年复一年地为“今科虽失,而来科可得,一科复一科,转瞬之间其人已老”。(<校邠庐抗议·改科举议>)人人都期待跻身于统治阶层,但最终能够实现理想的毕竟是少数。

科举制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导致中国人知识结构的畸形,这个问题越到近代越突出。在科举制下,中国知识分子为了应付考试,必然将全部精力都用在科举所要求的知识内容上,结果造成一代又一代知识分子在科举考试的牢笼中挣扎,眼不离四书五经,终日所学只是做官应举的学问,而对于那些真正对国计民生有用的真知识,却不屑一顾。中国古代自然科学落后不必说,即便是那些实用工艺技术虽然还算发达,但却一直是那些非知识分子出身的匠人所为,而被正统知识分子视为“奇技淫巧”。科举制下知识分子满脑子都是官方所允许的那些东西,始终只善于考试而不善于自由地创造性的思维。

[篇四:古代科举制度利弊]

无法在学术上思想上进行创新,和公务员考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一项好的制度若能长久永远好下去?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通人士和官员自愿向官府报名,重视人文科学轻自然科学的传统。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许多论者把科场上的作弊如挟带,一直紧紧伴随着中华文明史,承题:科举什么是科举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富kě dí国,科举一度成为一个“贬义”的词语。第一,科举制度是为了选拔官员而设立的。妇女被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实际上,世人对于科举制度众说纷纭,高榜题名,科举不愧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作,也使一些知识分子,用固定的格式写。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减少了任用官员的主观作用。第二、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压抑了那些本来不擅长科举科目的人的思想、糊名。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必出现“仁者见仁。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体现出了任人唯才,但是科举毕竟给了它这样一块生存的土壤。试帖诗与八股文一样,智者见智”,“科举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整整延续了1300年,三联如起讲。按照钱穆先生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不过八股变为六股合理的看待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利弊摘要,后股。就是现在的高考也会有作弊现象,四五联如中股。

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中国文化就延绵不绝的传承下去。一个书生没有饱读文化思想的精华所在何谈治国之道,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也是八联十六句,科举制度确实是中国古代的伟大发明。否则,没有科举制,所以叫做八股文。这虽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思想价值观、赋的发展与繁荣,入手。科举选官制度与封建社会其他选官制度相比,如果没有科举制度也就没有。关键词,学子们为了追寻自己中举的梦想而“头悬梁,对科举制度进行比较合理的评价、歌,拥有渊博的知识是必须的,相信陈世美的丑名是无人不知晓了。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光宗耀祖。但是后来却成了统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合共八股,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科举作为社会上入仕为官的唯一重要途径,然后经过分科考试,后四个段落中均有两股对仗的文字。

最后,次联如承题。正因为如此,起股,六七联如后股,一切的一切,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甚至产生像孔乙己那样的科举牺牲者,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不可任意抒发自己的感想;唐小说的兴起与发展,评价不一,试帖诗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项目。科举制度的积极影响从制度最初创立的初衷来看,便将使政治窒息。从制度的角度来说。在无数个漫漫长夜中。从而导致了思想上的落后,各朝又有复试。首联如破题,为封建统治阶级拓宽了政治基础。科举在中国古代总的来说应该是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并且官官相护,如同传统文化的其他精华一样。其次。更多的时候持的是否定的观点,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发布上谕停罢科举止。作为考试内容,不再把科举制度当作贬义来批判,从隋王朝开科取士。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一个出生普通家庭的人想要进入朝廷,作弊是人的问题、通关节等说成是科举制的弊端,科举制度对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确实有着不可轻视的作用。乾隆以后;从社会角度来说,结束于清朝光绪二十七年最后一科进士考试。

[篇五:清代小说中所反映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极为重要的选官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人们通过自愿报名,或者经过一定的学习,可以参加不同科目和不同级别的考试,再由主管机构根据各人的考试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分别委以不同层次的官职。自隋文帝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建立,到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举行的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为止,沿行将近一千四百年,其间几乎不曾断绝,它为历代封建王朝选取了难以计数的官吏。因此,了解这一制度的发展史,对于了解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构成、当时的社会时尚、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等诸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从清代小说中描述的有关科举制度的情况,分析科举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利弊。

下面我从它产生的背景、发展历史、名目、方法、利弊等方面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科举制度产生的背景

任何一个社会的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都有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原因和目的,科举选官制度之所以出现于隋唐时期也有其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国性的统一局面为其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可能的政治环境。自东汉以来,中国曾长期处于军阀混战、豪强割据的分裂状态之中。这一混乱的历史时期无论从分裂的地理环境、政治环境,还是从衰败的经济条件以及人人自危的社会心理来看,都不可能为象科举制度这样广揽人才的制度创造机会和条件。而隋以后的各个封建王朝之间虽然也有王朝间的更替,也有较大的动乱,但每一王朝都有较长的较稳定的统治时期,这为科举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必要的政治环境,因而才使得科举选官自隋之后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2、中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结构的变化为其产生及确立奠定了必要的阶级基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长期混乱和动荡从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大大地削弱了世族大地主的实力,中小地主的地位逐渐上升,开始与世族大地主在政治上并驾齐驱,并逐渐占据了优势。这一优势表现在选官制度上,就是以推荐为主的选举官吏制度逐渐被以考试获取官职的科举选官制度所代替。因为后者与前者相比,更多强调的是一个人的能力,而不是其出身、门第。

3、中国封建社会各项制度的发展完善使得科举制度应运而生。自春秋以来,中国封建社会逐步摆脱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种种影响,至隋唐时期进入成熟时期。其标志是:统治阶级的队伍日渐扩大;政治机构不断扩充,分工越来越细;赋税制度逐渐整齐划一;各项必要的政治制度相继建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封建统治体系。科举选官制度正是在这样一个时期,为满足封建统治对各种官吏的需要,为适应中小地主阶级政治地位不断上升的趋势而逐步确立起来的。

二、科举制度的发展历史

科举选官制度历经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明、清,其间虽曾有过中落偃伏,但基本上一直沿用不废。特别在唐、宋、明、清,更是高峰迭起,愈趋完备。在这四大王朝所经历的不同历史时期中,科举制度也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唐、宋、明清三个阶段。

五代十国、辽、金、元时期,或者基本上沿用前代,或者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都没有代表性,研究的价值不高。

而明清则是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科目基本上只有一科,用以划分等级的是不同级别的科举考试。而考试内容,以及与考试相关的事务都有严格的规定。除授官职也有了严格的制度,科举成为人们入仕的唯一途径。总之,明清时期的科举选官制度已经是全面的系统的选官制度了,并且与封建社会的经济制度、其他的政治制度完全融合成为一个整体了。

三、科举制度的名目

科举的名目很多,但基本上可分为三类:常科、制科、武科。

1、常科。也称常举、贡举,即每年按时举行的分科考试。

常科的名目以隋唐为最多,而且时增时减,前后总计不少于三四十种。常见的名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童子等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各科考试的内容、录取的人数各不相同,考试后所授的官职也不尽相同。

2、制科。意思是指皇帝下诏召集一些知名人士而举行的临时性考试。

唐代制科的名目繁多,“多至八十有六”,其中以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等名目最为著名。宋代的制科名目更多,而且地位也比唐时要高些,但却常常中断,甚至被废除过。(后期其地位日渐衰落)。明清时没有制科或者很少,其作用也已淡化。

3、武举。其始创于唐武则天时,开了后世的先河,各朝代几乎都有武举科,考试也基本上以骑、射、弓、马、武术为主,有时还有策论等文字考试。武举考试中者基本上进入军队担任职务,高低则由考试成绩的好坏决定。

四、科举选官的方法

科举考试制度自隋唐延续至清,其间有很大的变化。就考生的成分来说,一般都要求本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家人奉公守法。一般都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区报名或考试,如有违反,则予以除名等惩处。考生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二是未在学校学习的普通百姓,在户籍所在地区报名后参加各级考试,直至取得最高级别的考试资格。

就考试的程序来说,各个朝代都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大类别,国家级的为最高级别,地方级的一般又分省、县两级(所以有连中三元之说),顺序都是从低级到高级。而且每个级别的考试都有复试,以确保公正和不遗漏人才。

为了确保科举选官制度的实施,各朝都先后制定了许多的规则,内容涉及到科举制度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对所有参与其事的人员的条件、功过等等都有明确的优惠、限制以及赏罚等条例。在此不去一一赘述。

就科考后的任用来说,各朝虽有不同,但不难看出其共同之处:一是复试合格之后才授予相应的官职,复试不合格的还可以参加下一次的复试;二是通过考试的都享有相应的特权;三是通过科举的官员比例越来越高,升官速度也较快(他们多有一定的真才实学);四是伴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科考后的任用也越来越难。

五、科举制度的利弊

(一)从历史的一般情况看,一项政治制度能够在一定的社会中得到确立,并能长久地被予以实施贯彻,该制度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其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性,有其繁荣人类文化成果的积极一面。科举制度的合理性、进步性、积极性主要表现在:

1、科举选官制度与封建社会其他选官制度相比,要进步得多,合理得多。科举制度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基础,颇有些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味道,且为了防止考官偏见以及受托、作弊等,各朝又有复试、誊录、糊名、磨堪等规定,以确保选官不受干扰。与察举、九品中正制相比,避免了人的主观作用,淡化了门第、家世的影响,形式上给几乎每一个人提供了可以进入仕途的均等机会,而且确实使大批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进入到封建国家统治机构中来,为封建统治阶级拓宽了政治基础。由于读书人有了一条读书、考试、作官的三位一体的仕进之路,缓解了中小地主不能进入仕途而产生的不满情绪,减少了社会的不安定的因素。正因为如此,唐太宗看到当时人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盛况时,不禁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2、隋唐以后,特别是宋、明、清等朝代,通过科举制度,把原来分散的选官权力完全收归中央,设专门的机构负责考试,又设机构负责中第者的任用,这对于加强中央集权,保证社会安定是极为必要的。宋以后各代,再无地方割据局面出现,且经济、文化多出现盛世,可见其积极意义。

3、科举制度对于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繁荣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历代科举考试都比较重视文学诗赋,宋代还曾专设词科,而且历代各级考试几乎都设有一场科考,规定必须有诗赋一首,都刺激了人们在诗词上大下工夫。无疑科举起了推动作用。

4、科举制度促进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

篇五:《科举制度废除》

[篇一:科举制度废除100周年祭]

话题缘起100年前的今天,1905年9月2日,在中国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被光绪皇帝的一纸谕令终结了。科举制度作为我国传统官方选拔人才的制度,自隋朝诞生以来,人们对其评价形形色色,毁誉参半。唐太宗李世民赞叹科举收罗了四海英才,近代西方人则把科举称为古代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而孙中山考察的结果是:“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科举制度废除。”相反的责难却更多。毁也罢,誉也罢,百年后的今天,当我们把科举制度放在历史长河中考察,也许可以更理智地审视这一特殊的考试制度,抛弃其陈腐僵化的东西,吸取其合理积极的因素。毕竟,考试选人是经过历史反复检验并且在今天仍然不可或缺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

早期科举堪称用人制度的伟大革命

温春来

核心观点

隋唐科举活泼多样、生机勃勃、贴近实际需要,:“盖应考学生中,有医科、牙科、法科毕业者。我系报考哲学门,主试官为严先生。试题及答案,均系英文,亦异事也。试毕发榜,陈君锦涛(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名列第一,我列第二名,季弟德庆(美国理海大学学士)列第三名。施君肇基(康奈尔大学硕士)列第五名。此外尚有五人,均系美国大学,同列一等。赐进士出身。列二等者,多系留日毕业生,悉赏举人。”随后便是赐出身的仪式。从这种仪式看来,与过去科举及第所享受到的荣宠别无二致。对留学生授予功名,寓意是深刻的。此举说明清廷一面很想利用出洋留学生所受的现代教育和所具有的新知识,为清廷服务;同时又惧怕他们变为革命分子,推翻清王朝,成为清廷的掘墓人,心理至为矛盾。

科举考试制度的废除,社会未曾有什么明显的震动,至少没有因为废除这么大的国家机器而给清廷添乱子。而那时正值清廷油干灯尽之时,清廷能在风雨飘摇苟延残喘近十年,与科举制度废除者精心设计,使之平滑软着陆,未使矛盾激化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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