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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2016-04-07 09:13: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深圳市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共5篇)《深圳市建筑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文件收集归档与流向管理工作,统一建筑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真实、准确的建筑工程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市工程档案管理规定》,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深圳市建筑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筑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文件收集归档与流向管理工作,统一建筑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真实、准确的建筑工程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续建、二次装修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线路管道、公用设施、人防设施、名胜古迹建筑等建筑工程文件的归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文件(以下简称工程文件),是指在建筑工程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声像照片等。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档案(以下简称工程档案),是指经过整理、立卷、归档的工程文件。

本办法所称流向管理,是指根据工程档案的凭证价值和利用价值对工程档案进行分类和分别保存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四条 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文件收集归档和工程档案的流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市城建档案馆和区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工程文件收集归档的日常业务工作,包括业务指导、工程档案预验收、工程档案的接收等。

第五条 参与建筑工程活动的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具备专业知识的档案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工程文件的收集、移交、保管和借阅制度。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配置安全保存工程档案必需的设施和设备。

第六条 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文件的收集和归档立卷工作,并按照规定期限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

建设单位在与工程招标代理、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可以对工程文件归档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监理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监理文件进行归档立卷,并及时移交给建设单位。

分包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所分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文件归档立卷,并及时向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移交。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文件归档立卷,并对各分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收集归档工作进行检查、审核和汇总,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七条 反映建设工程的重要活动、主要过程和工程场地原貌及现状的各种形式记录,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建筑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见附件一,另发);市政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另行规定。

第八条 归档工程文件应当是原件。即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而生成的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复写件、复制件不属于文件原件。

工程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签章齐全,签字人资格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纸质工程文件整理立卷、竣工蓝图折叠、电子文件归档、声像照片归档参照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规范执行。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可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预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档案人员参加。

第十条 建筑工程文件档案,按照管理流向的不同,分为“A类档案”和“B类档案”。深圳市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A类档案”原件统一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管,“B类档案”原件由建设单位保管。建设单位暂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应当完善保管条件,或可委托有保存工程档案资格的中介机构代为保管。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或进行备案。

建设单位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移交工程档案时,必须提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出延期移交申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批准后可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限移交工程案。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A类档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整理立卷的“A类档案”原件一套;

(二)《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原件,组织建筑工程档案预验收的提供);

(三)工程档案移交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二,另发)。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备案“B类档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二)《深圳市分流管理工程档案备案信息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三,另发);

(三)委托保存工程档案中介单位的资格文件(复印件);

(四)工程档案委托保存合同(复印件)。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不真实、不准确工程档案,造成利用者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工程档案原件丢失和损毁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处罚。

涂改、伪造工程档案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处罚。

未按照法定时限或约定时限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或备案分流工程档案信息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篇二:《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草案稿)》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草案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建设及其相关活动中直 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包括工程档案、城市勘测档案、城市规划档案、房产权属档案、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

本办法所称文件,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作为证据和信息的记录。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和公用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城建档案管理,保证城建档案工作和城市发展相适应。

凡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城市建设及其相关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同一标准、集中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城建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 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有关单位要为本单位城建档案工作人员接收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未经城建档案专业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第六条 对在城建档案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者向国家捐赠有重要价值城建档案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市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市城建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本市城建档案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业务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组织城建档案执法检查,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三)对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监督工程档案验收;

(四)协调、规划全市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

(五)组织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是收集、保管、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市级城建

档案管理机构,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城建档案归属与流向,接收城建档案;

(二)摄录和征集反映城市建设及其相关活动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等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音像、照片;

(三)保管馆藏城建档案;深圳市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四)汇总地下管线档案信息;

(五)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

第九条 各区城建档案室是收集、保管、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区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受市、区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与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城建档案归属与流向,接收城建档案;

(二)对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监督工程档案验收;

(三)摄录和征集反映本区城市建设及其相关活动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等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音像、照片;

(四)保管室藏城建档案;

(五)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

区城建档案室应当于每年的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室藏城建档案目录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未设城建档案室的区,由区档案馆履行上述职责。

第十条 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区城建档案信息中心,通过网络实现档案信息的共享。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当设立机构或者配置人员,负责本单位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文件和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加强工程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的同步管理,保证工程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 城建档案归属与流向

第十二条 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开工报建地、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形成单位的行政关系属地等划分城建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第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

(一)市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档案;

(二)全市新建和变更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三)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档案;

(四)在市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工报建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

(五)市属单位在从事城市建设及其相关活动中形成的其它业务管 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档案,城市建设管理档案,城市历史、地理、自然和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六)其它属于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

第十四条 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

(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工报建、不属于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

(二)区属单位在从事城市建设及其相关活动中形成的业务管理和 业务技术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档案,城市建设管理档案,城市历

史、地理、自然和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十五条 按照工程档案的保存价值,将工程档案划分为A类、B类和C类档案,A类档案由有关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保存,B类档案由建设单位接收或者归档保存,C类档案由档案形成单位归档保存。

不同类别工程档案的具体内容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地下管线信息查询与工程档案验收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有关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信息。无资料或者资料不能反映现状的,应当进行探测,探测资料与工程档案一并归档。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信息查询结果。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建设单位查询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信息时,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要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位签署《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工程档案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共同签署《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报告》。

凡工程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工程档案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建设项目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篇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深圳市神州通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项目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神州通投资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时,结合地产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的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建设项目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相关政府部门送来的与本公司关系密切的各类文件材料及建设工程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包括公文、书信、会议、合同、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影像音资料等)都属收集归档范围。主要有:

一、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二、设计基础材料;

三、设计文件;

四、项目(工程)管理文件;

五、施工文件;

六、竣工文件;

七、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文件材料;

八、工艺、设备文件材料;

九、财物、器材管理计划帐目材料;

十、工程建设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十一、经批复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材料;

十二、自合作开始后,合同方发过来的传真材料;

十三、其它应归档文件材料包括:

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含与合同方召开会议

时形成的会议记录)等。

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4、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5、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6、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7、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8、 宣传或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影像音资料。

第二章 各级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第三条 地产公司总部总裁办机要秘书职责

1、 落实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及操作指南。

2、及时了解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员的异动情况。

3、对地产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宣传。

4、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四条 项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 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 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归档案卷做到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公司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能应要求快速、 准确地查询所需档案。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

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第六条 档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相关人员定期协同专职档案管理员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第七条 立卷归档的时间

日常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档案员立卷归楼。

第八条 立卷归档的要求

1、各项目部门档案员及项目兼职应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立卷归档。

2、一项工程项目完成时,项目档案管理员应将该项项目工程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在一个月内主动送交总公司档案管员归档。

3、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进行。从项目申请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项目档案管理员应在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中所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随时进行积累、整理、立档和保管,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档案资料的损毁和遗失。

4、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项目档案,可采用装订和文字材料装订而图纸不装订两种形式。装订的案卷卷内文字材料可统一裁叠为16开或A4纸幅面;图样统一折叠为A4(297 X210mm)幅面;案卷不装订时,其卷内文件材料须按卷内目录排列并在每份材料上加盖档号章。

深圳市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5、竣工验收时,档案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深圳市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一)项目档案资料概况;

(二)项目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三)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情况;

(四)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

(五)项目档案资料的接收、整理、管理工作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七)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及在施工、试生产中的作用;

(八)附表。附表中包括的条目:单项、单位工程名称、文字材料(卷、页)、竣工图(卷、页)。

6、所有档案移交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7、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8、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9、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10、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11、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12、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13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14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15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16、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第九条 档案的借阅深圳市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1 、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2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3 、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

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档案保密要求

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2 、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 、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在职员工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管理员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管理员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部门领导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第十一条 超期档案的销毁

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第十二条 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未尽之处请参照《深圳市神州通投资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篇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

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完整、系统的现行有效版本。

范围

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职责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程完工后,负责把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对移交总裁办的档案进行审核。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内容

4、1项目资料的控制

4、1、1收集、进库和保管

4、1、1、1做好收文发文登记

4、1、1、2工程项目过程中,总裁办统一收集的所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文、政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包括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以及各类证书在产生后,及时把复印件送至项目档案管理员保管,工程竣工前,再把相关资料的原件移交项目部,准备办理竣工验收。

4、1、1、3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电子文档,归纳、整理、附上移交文件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

2归档

工程项目过程中,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应按不同专业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装盒标识,fǔ 部门所要求专项工程项目均应做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条件

工程竣工档案应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4、2、2、1建设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及其它工程验收进行完毕;

4、2、2、2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4、2、3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程序

4、2、3、1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检,填报<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报送项目经理部。

4、2、3、2项目经理部汇总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和<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后,由项目经理部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公司的甲方竣工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主管城建档案部门填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

4、2、3、3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本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由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小组主持。

验收工作进行完毕,由验收小组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各单位应根据正式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认真进行整改,并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4、2、3、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经整改后的工程竣工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送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复核审查。

4、2、4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

4、2、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

4、2、4、2项目档案管理员在接收承建方的竣工资料时,应检查所移交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确保与原件一致的前提下,向各单位出具<接收工程项目档案登记单>。承建方均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一式两份。

4、2、5归档

项目档案管理员对于所接收的竣工资料,应按项目进行分类、编号和装盒标识。

4、2、6移交

竣工资料一式两份,一份由项目档案管理员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且在移交清单上签收,一份移交给公司总裁办统一管理。同时移交所有的移交目录清单。

4、2、7借阅

4、2、7、1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借阅竣工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

4、2、7、2公司之外的单位借阅档案,需经总裁办负责人的批准。

4、2、8销毁

对凡需销毁的资料、图纸,必须先进行造册列出清单,经项目经理部确认,方可销毁,销毁清单应予以保存。

4、3档案立卷的要求

4、3、1文字资料立卷要求

4、3、1、1档案材料归档时,以a4(即210mmx297mm)规格为标准,不足a4规格的应用a4白纸粘贴,过大的要折叠为a4规格。

4、3、1、2档案材料中的金属物应去掉,对因复写而透底材料,应垫上白纸,以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4、3、1、3文字材料组卷时,厚度不得超过2cm,一卷内有多种材料时,应用彩色薄纸隔开。

4、3、1、4装订时,用棉绳三孔一线方式装订成册。

4、3、2图纸的立卷要求

纸质竣工图(或其它归档的纸质图),归档组卷时以手风琴式折叠为4#图幅,连同图纸目录,散装入统一的卷盒。

4、3、3立卷档案必须装订整齐,以相关流水号打印页码。

4、3、4立卷档案每卷必须有独立的页号和卷内目录。

4、3、5立卷档案必须统一使用现行的封面、卷盒和目录。

[篇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详附件一)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

(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

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六)工程档案的归档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七)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未及时办理移交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待讨论工程代号、档号)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如:第1卷1、1、1-1

专业号如:基建类1为1、1、1

工程代号如xx花园首期为1、1

楼盘代号如xx花园代号为1

(九)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十)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篇三: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所有的工程设备档案由工程组文员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强电、弱电、空调、机管,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

3、档案及图纸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需销毁的资料应由总工程师及系统工程师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4、借阅档案须经相应系统的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文员登记并指定归还日期,由文员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二、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分,由工程组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空调、装修分类。

3、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组的维修单,当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考|试大|案记录表、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作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总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篇四: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1、集体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学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集体宿舍是施工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每个住宿人员应遵守文明宿舍公约。

3、住宿职工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设、叠放整齐,地面不乱扔杂物、烟头。

4、每个宿舍房间要编号并选室长,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和清扫工作,住宿人员名单要上墙,每日卫生值日人员要自觉负责门前和室内卫生的打扫,督促同室人员不乱扔垃圾,不乱倒脏水,不随地便溺。

5、工地管理人员每周一次组织人员检查,如宿舍内发现脏、乱、臭现象应责令整改,屡违者经教育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宿舍内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和家属子女。

6、宿舍无人时关好窗户,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7、宿舍内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斗殴,严禁人楼上向下倒水。

8、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

[篇五: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 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五:《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财务工作行为、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品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工作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财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员根据所担任的职务承担相应工作责任。

第四条财务总监根据总经理授权组织、领导公司财务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简称财务负责人)一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开展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公司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开展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八条财务人员根据财务部门负责人安排,在部门工作职责内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负责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具体责任。

第九条财务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体系。

2、向公司委派财务人员,制定并优化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组织财务人员日常考核工作,定期组织财务人员专业培训。

3、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并编制报送财务报告,负责检查、指导、考核各财务部门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4、审核监督公司总部财务收支,参与审核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拟定重要财务事项实施方案、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过程。

5、参与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对投资实施过程进行财务监控,向公司管理层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

6、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公司资金结算管理要求统筹调配公司资金;拟定公司融资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建立和完善公司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8、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检查内控手册执行情况,根据管理要求和业务发展变化定期更新内控手册内容。

9、指导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审核集团成员公司重大财务事项。

10、推进并完善集团财务it管理平台,实现集团范围内财务信息化管理。

11、组织财务部门配合审计监管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

12、配合公司经营业绩指标的拟定和考核工作,组织做好档案管理、依法申报纳税等其他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财务部,属公司派出机构,工作直接对财务部负责,在财务部的领导下,同时接受所在公司经营班子日常工作方面的领导和管理,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所在公司管理需要在公司管理制度框架内建立完善财务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2、完善所在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协助财务人员日常考核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专业知识和公司管理制度。

3、组织所在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并编制财务报告,按照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和所在公司管理层要求提供各类财务信息,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4、负责审核所在公司财务收支,依据公司授权对所在公司经营活动实施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对超越审批权限的事项,须取得公司书面批准文件后方可办理财务手续。

5、协助参与审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拟定重大财务事项实施方案、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过程。

6、配合公司总部做好所在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工作,对投资实施过程进行财务监控。

7、负责组织编制所在公司的财务预算,按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执行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8、负责组织所在公司的实物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不定期盘点现金,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9、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内控手册管理要求,负责完善所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协助财务部定期更新内控手册内容。

10、配合公司总部和外部审计监管机构的审计、检查工作。

11、做好会计档案管理、纳税申报工作,配合财务部做好所在公司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对财务人员实行定岗定编管理,除会计机构负责人外,其他岗位可以按“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且不相容职位分离的原则安排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在财务部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财务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对深圳区域内全部财务人员、深圳区域外财务部经理和副经理实行委派管理,集团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深圳区域外成员公司委派其他财务人员。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制定<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具体规定财务人员管理要求,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业务和管理需要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的设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等会计核算工作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大会计差错判断标准等涉及变更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后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统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的资产按以下分工确定管理责任部门,由财务部进行统一核算并对其他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其他流动资产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2、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由战略运营中心负责管理。

3、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管理。

4、商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由证券法务中心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总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资产的管理制度,经总经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成员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和经营特点建立健全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章负债管理

第十九条负债包括对外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预计负债等,负债管理同样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财务部制定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的管理要求,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根据本行业的经营特点,制定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管理规定,报公司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按税法规定计提应交税金,并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缴纳事项。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或有事项合理预计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债务,不得遗漏重大或有债务;成员公司根据财务部要求反映预计负债。具体执行公司<预计负债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清理各项债务,合理调配资金偿还债务,避免形成债务纠纷。

第六章成本费用控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通过预算管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财务部门根据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数据以及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合理编制成本费用开支预算,通过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实现成本费用控制目标。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制定本公司成本控制制度,明确成本控制要求和审批支付程序;各成员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总部<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明确主要费用项目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流程。

第二十七条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中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财务部要重点控制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开支的成本费用,严格按照成本费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捐赠性支出必须根据授权经公司总经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应实时监控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对可能偏离预算的开支项目提出警示;并将成本费用开支情况作为财务分析报告的重点内容进行分析。

第三十条公司应根据考核目标将成本费用开支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通过建立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促进各责任部门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开支。

第七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在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方可按审计结果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拟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保证实施利润分配后的留存现金能够满足本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已经占用或因或有事项导致很可能占用公司资金时,应当暂缓支付该股东金额相当的应分配利润。

第八章预算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逐步推行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等各种预算管理,并最终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首先推进年度经营计划、资金计划的预算管理,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行包括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在内的全面预算管理。

第三十六条财务预算以销售预算为起点编制生产预算、人工预算、原材料消耗及采购预算、经营及管理费用预算、投资预算及资金预算等,形成预算财务报表。

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部在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组织下,在每年12月份开始启动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公司拟下达的经营计划和目标,组织所在公司相关部门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年底前完成合并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作报财务部。

第三十八条财务预算是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成员公司应将预算分层级分解为相关部门的量化考核指标,督促各部门完成层级预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财务部是财务预算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月度预算分解、执行、预算调整和执行分析工作。

第九章财务报告

第四十条财务部是编制财务报告的责任部门,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和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一条财务报告分为法定财务报告和内部财务管理报告。法定财务报告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编制并对外报送、披露,具体要求统一执行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报告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编制并对内报送。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外信息披露的法定财务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过由股东大会同意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对外披露或报送的法定财务报告须经公司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签章,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保证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十三条财务部协助证券法务中心做好定期财务报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在正式对外公告之前,财务人员应严格保密有关信息。

第四十四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规定内部财务管理报告编制、报送要求,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并按规定报送所在公司总经理、公司职能部门;财务部同时应根据所在公司管理要求编制内部财务报表,经总经理审阅后报送相关经营部门。

第四十五条财务部在<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中规定财务人员的财务报告编制职责和权限、报送时间和报送对象。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负责人对其报送的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十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采用统一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须由公司统筹安排。

第四十七条财务部指定专人作为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工作需要时可聘请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为所在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员,在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负责所在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财务部须根据会计电算化规范工作要求,制定<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经公司总经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光盘、重大合同或协议、纳税申报书面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务软件安装程序、网络报税安装软件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第五十一条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须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并指定财务人员负责保管会计档案。

第五十二条核算会计应根据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打印装订记账凭证等纸质会计资料,整理保管会计档案,在次年5月底前编制上年度会计档案清册,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员。

企业合并时,会计应将会计档案移交并入单位保管;企业分立时,会计应将会计档案移交财务部指定单位保管;企业撤销时,会计将会计档案移交财务部保管。

第五十三条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外借;除外部监管检查以及内外部审计需要外,未经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公司内部人员及外单位人员不得查阅会计档案。

第五十四条会计档案保管年限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保管期满后需要销毁时,由所在公司财务部提出销毁申请、公司负责人同意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五十五条公司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机制,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五十六条内部监督包括监事会、审计监察中心及公司总部其他职能部门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外部监督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监管、税务等机构对公司的审核、检查和指导。

第五十七条监事会可根据章程规定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工作,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也可委托审计监察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审计检查。

第五十八条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财务部负责督促集团成员公司财务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协同审计监察中心和战略运营中心定期、不定期检查集团成员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十九条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外部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对待外部监督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六十条财务部结合内部及外部监督检查结果,加强公司财务人员的日常考核,并将内外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核定财务人员薪酬调整和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篇三:集团公司集中式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方案简介]

一、某集团公司信息化现状

某集团公司是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制造型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集中在制药、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企业领导高瞻远瞩,对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及时提出了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问题,并予以高度重视。对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改善企业的管理基础,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寄予很大的期望 。对于集团公司而言,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某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比较多,地理位置分布比较分散,大部份下属分子公司并未建立起自己的管理信息化系统,还依赖于手工核算、统计,集团对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不能及时有效的管理控制,为了能统一规范,使整个集团的管理高效运行,要求在充分考虑到集团现状,从集团的角度出发对各企业的应用软件系统统一平台;而不至于因企业多、地域分布分散的原因失于控制,下属企业财务信息上报迟缓,数据提供困难,实时监控无法实现。集团如果不能及时的解决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问题,对于体制创新的落实和集团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

目前,该公司正处于一个快速的发展时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装备企业管理是解决许多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引进基于信息处理技术及先进的管理思想为一体的erp系统成为公司管理层的共识和当务之急。同时,这也是客观环境对企业的要求。

二、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问题诊断

1、资金管理松散

经调查发现,该集团企业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着方式落后、手段欠缺的问题。下属企业多头开户的现象比较普遍,资金管理不严,体外循环现象无法避免,投资随意性大、有沉淀现象、周转慢、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日益显露。例如:集团各下属企业中有的账面可能存在多余的资金,而有的却急需资金;还有的甚至并不存在明显的资金不足或完全有能力从银行贷款,但出于其他目的,一味向集团要钱,而集团只凭定期的报告或报表,很难准确、及时的掌握下属企业实际的资金存量、占用状况、周转效率、流动比、速动比、应收应付帐款等信息,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使资金不能统筹使用,无形中增加了集团的资金运作负担和经营风险,影响集团整体利益的发挥,同时也易使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理粗放化,对集团整体利益的发挥和快速的发展都是极大的障碍。

资金管理方面需要从下属企业类型和手段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在集团核心层企业内部建立、健全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模式(强化结算中心职能),在集团半紧密和松散层企业内部建立资金计划和资金预算体系;另一方面“硬化”资金管理手段(使用过程中的控制及事后考核与分析)。

2、预算管理困难

从调查结果来看,某集团公司由于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整体的预算还处于简单化的“拍脑袋”方式。财务预算工作对每个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把没有预算或预算失控的财务管理看成是粗放的、低效的财务管理。但对于大多数单位在手工方式下预算管理有很多问题是无法解决的,特别是对于集团这样多元化、

进行预算管理,首先要解决多行业预算体系的融合问题。由于是集团属于在主业经营为主下的综合业务型集团,所以“如何解决不同行业的预算差异同集团统一预算体系之间的矛盾?”成为首要问题。

其次,要解决财务预算自上而下的贯彻执行和实时监控(重点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控制)问题。

1)集团同下属企业的预算关注点不同

集团关心和需要控制的投资项目和财务数据同下属企业是不同的,作为某个具体的下属企业常常出于局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的预算管理数据难以被集团所使用,因此集团预算体系的建立必须是在从上而下层层分解和逐步细化的基础上。

2)集团同下属企业的预算控制的力度和范围不同

下属企业需要根据集团下达的预算数据层层的进行细化和分解,例如:集团想控制某下属企业销售费用的总额,而该下属企业则需要将费用总额分解到具体的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等费用项目上,然后细化到每个销售部门、每项费用、每个月的预算是多少。

3)数据提供困难,实时监控无法实现

由于在手工管理方式下提供每个预算项目的完成数据都是十分困难的,实效性不高而且无法避免存在误差,即使分析出来也是滞后的,无法做到实时的控制。在现行的预算控制上很大程度上要靠人治,人为参与使预算管理随意性大,难以使管理“硬化”。

再者,预算数据的汇总分析问题。进行预算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在于服务于管理,只有所有下属企业的各种预算数据只有汇总在一起,进行预算数同完成数、预算的同比和环比、各下属企业预算差异对比等各种分析才是有价值的。对于某集团而言,如何将所有下属企业的数据在统一的标准下方便快捷的汇总起来,进行各种的预算分析也是手工方式下无法实现的,必须依赖一套信息系统的支持,建立标准的预算指标体系和控制体系。

3、集团监管力度及时效性不足

调查还发现,某集团在资金流向和资金控制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脱节情况,集团难以及时掌握各下属企业的财务资金变动情况,单纯的资产监管模式或报表利润指标考核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管理的需要,资金管理有章无序,存在体外循环现象。在无法建立有效的集团预算体系下,事前缺乏计划性和预算编制,事中缺乏实时监控,事后审计监督也难免有走过场的问题,这将给集团财务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除了资金使用监管的问题之外,该集团对于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往往采用“黑箱”方式,即只能看到年初和年末、月初和月末、初期的投入和末期的产出,无法综观全过程,很难实时的掌握下属企业的财务状况(例如其下属某子公司收入仅700万,但是现在要支出735万,对这种情况缺乏控制手段,无法实现事中预警),审计再严,也只是事后管理的方式,采取经营指标和利润考核的管理方式也是一种事后的管理方式。经营考核、任期考核和与此相关的干部任免,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不可能代替财务管理。在市场经济下,某集团企业将拓展国际市场,也越来越迫切要求财务管理系统为企业管理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

4、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不高

调查表明,目前条件下,集团各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受到内部的控制、部门利益和业务能力局限等的影响,常会造成会计核算不准,报表不真实,有时合并的会计报表掩盖了下属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账物不符、造假账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由于该集团常常不能及时解决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问题,对于体制创新的落实和集团发展十分不利的。作为集团,不能单看下属企业账面利润的状况,还要看应收应付账款的状况,不良资产的状况,折旧提取和费用分摊的状况,期初期末的库存状况等。

5、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虽然某集团公司所属的个别子公司的信息化工作(特别是会计电算化)起步比较早,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使用的财务软件各不相同,集团难以通过汇总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管理,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另一方面很多的财务软件主要的功能和定位是帮助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以代替手工核算为目的,不能适应财务工作从核算到管理再到决策的需要,更无法适应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随着集团企业规模的扩展和管理级别的提升,集团企业对信息管理系统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同软件功能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另外,在该集团的各下属企业内部,也同样存在着信息孤岛。业务处理系统中的数据无法流入到财务软件中进行核算,即系统间不能无缝联接,财务核算人员需要根据大量的业务单据整理后的结果制作凭证,一方面加重了财务人员的手工工作,另一方面业务处理核算过程延缓也降低了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也常出现不同部门从不同角度采集的同类数据存在差距的问题。

再有,有些企业领导看不懂财务报表,不知道各类财务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影响,仍然习惯于粗放式、宏观式的管理和决策方式。使财务信息从作用和意义上变成了“孤岛”。其实,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和庞大的财务基础数据库的重要意义,不是要求企业领导非要看懂财务报表,而是为企业领导管理、决策提供最大限度的财务信息支撑。领导决策的信息需求是多样化、时效化的,要调整工资,光看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是没有用的;要投资或融资,只知帐面的资金状况也是片面的;不进行专门的数据处理,是很难知道当月实际资金到帐状况的。

6、对内对外的信息披露迟缓

某集团公司作为拥有多家企业、多元化发展的较大型集团,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是相当严格和及时的。在集团内部各下属企业之间的往来业务频繁、内部交易量大,由于地域分散、入账不及时等问题难以及时的对账,信息不能及时的汇总核销,极大的影响了对外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合并报表的抵消工作。

目前,该集团每个下属企业的报表编制需要一两周,汇总到集团进行合并处理后往往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信息披露迟缓。在子公司同集团之间、子公司同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需要披露,年终各种会计报表需要审计和披露。这些都是集团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必须借助财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披露和合并报表的质量和速度。

信息披露的另一方面在内部信息的披露上,对于集团内部而言,对于财务工作的要求已经不单纯是进行核算和对外提供报表,更多的是希望通过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及时披露对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和帮助。例如:在一个集团老总想查阅某些数据,财务总会动员了所有财务人员忙碌的三天才整理出来,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报到老总面前的时候,老总已经不需要了。

三、集团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解决方案

1、某集团公司信息化立足点

集团层次的信息化是有别于单体企业的。关键的原因在于两者之间的运作对象和关注点的不同。

1)运作对象的不同:

单体企业运作的是“产品”;而集团企业运作的是“企业”;

2)关注点的不同:

单体企业关注具体业务的信息自动生产和集成、业务的自动控制和管理、价值链上的物流、资金流情况等;

集团企业关注支持决策信息提取和模型设计,各种业务系统信息的方便提取与集成、关键的预算控制及报表汇总合并等。当一个集团公司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时,尤其是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集团公司,集团管理(为股东的最大经济利益)必须,也不得不从管实物转向管理信息,管资金流向和控制资金的运作成本。

2、集团管理模式的转变—战略导向型

应用中常常根据集团客户的不同,把集团企业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财务导向型、战略导向型、操作导向型和资产导向型。

集团总部可根据下属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管理能力、和战略重要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在不同类型的集团中管理的目标和总部职能又各有侧重互不相同。

某集团企业正在向战略导向型进行转换,伴随着金融资本的运作,集团越发成为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在战略导向型集团内本身没有具体的业务,实现了集团公司的战略决策权同子公司经营决策权分离。分权将有利于集团高层管理者集中精力于集团未来长期发展的战略性决策,集团将战略决策权、投资融资权、人事权、资金调度权、资产管理权等进行集中管理。在战略导向型集团企业内,集团总部面对下级单位是服务角色,这种服务的范围包括:资金的运筹、资产盘活、日常管理指导、技术指导、行政管理、和创立品牌、维护品牌。

图1集团企业的四种类型及其特点

3、管理的整体规划

1)避免信息孤岛

由于集团站在全局的角度来看待信息化,所以整体规划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整体规划首要解决的就是信息孤岛问题。不同单位选择软件不同会造成信息孤岛;在股份公司内部不同的软件(财务核算同物流管理)之间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数据共享和交互就会造成信息孤岛。

2)打好信息化基础

正如“万丈高楼起于基础”一样,进行整体规划时要特别注意信息化“地基”的搭建,要在股份公司内部建设统一的硬件和网络平台,以及上面的数据库系统和操作系统。而这一部分容易忽略的就是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如果忽略该环节或敷衍了事的话,相信您的“信息化大厦”不是“爱菲尔铁塔”就是“豆腐渣”工程。

3)信息化的实现

在“地基”的基础上建设应用系统,面向该集团公司主要有财务核算、报表分析、报表汇总合并、物流管理、销售及分销、信息情报管理。

4)信息化的决策支持

集团财务管理就是让集团管理层能准确地掌握集团所处的财务状态或地位,同时满足对市场反应速度和降低运行成本的要求。管理软件是用来帮助实现上述目标的二大种工具。国内较通行的集团财务管理信息化erp软件主要有浪潮通软、用友、金蝶等产品,市场反映较好。

[篇四: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各企业的财务管理,按预算控制费用开支,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和有利工作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开支包括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所需的开支(如:租赁费用,办公费用,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薪资奖金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成本项下的开支(如:广告费用,材料采购和工程费用等开支,成本开支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xx集团的费用开支从小帐户列支并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各公司的费用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授权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的,由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xx集团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必须做出年度费用开支的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费用开支计划;各公司应于每个月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下个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见附表一、二);

2、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部门经理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经理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集团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批准;

5、费用的事项与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各公司被授权人审批,授权范围外的除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要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已审批过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转到各公司财务主管签阅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如公司没有另设财务主管,则直接返回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7、出纳付款前核对各原始票据,并复核付款金额,正确无误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经办人,同时将已付款的原始票据加盖付讫章,并将已编号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存档保管;

第六条: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未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核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

2、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总经理鉴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集团总部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八条: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向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把经审批的办公购物申请表(见附表三)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的办公费用计划抄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

各部门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应事先填制<礼品/业务招待申请表>(见附表四),详细填写招待对象、预计金额及时间,一事一单,不得与其他费用项目混合报销。按金额范围报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并严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况外出联系业务临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应电话口头申请,于次日补办手续(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三、市内交通

1、公司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工作一般以公交车、中巴为主,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

2、在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五),所有的车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点和原因,以便审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经为其配备专用车辆的部门经理或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

2、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申请单向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手续,填写<暂借款申请单>,预借金额由财务部根据路程远近,时间长短核定,呈送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归为外勤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

4、凡出差到异地超过半个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补贴标准的80%报销,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长期外派人员待遇报支。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实行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乘坐往返机场或火车站等的交通费用不属包干范围,凭据另外报销。

6、出差人员如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不予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

7、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其它补贴取消。

8、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人员按公司规定标准,认真审核报销单,超过标准的支出,个人自理。暂借款如有剩余,必须于结算时返还给公司,否则下月工资中扣除。

9、因公出差发的邮资、电话费(因业务而发生的)、行李寄存费,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原因一同报销。

10、长期外派人员或驻外机构人员,其住宿原则上应租房解决。每月补贴生活费(视具体情况定)。当地招收的员工,不享受生活补贴。

1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及补贴标准依各地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篇五:总公司全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

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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