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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2016-04-23 14:11:3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商铺出租装修条款(共4篇)商业城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商业城商铺装修管理规定一、施工时间为:22:00-次日9:00;商场开业后施工时间以管理公司通知为准。二、基本原则1、租户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制定的装修规则完成其商户的装修工程,如管理处发现该租户聘用的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违反装修规定,管理处有权拒绝该等人士进入商场或在管理处认为有...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商铺出租装修条款》,希望能帮助到你。

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篇一:《商业城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商业城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一、施工时间为:22:00-次日9:00;商场开业后施工时间以管理公司通知为准。

二、基本原则

1、租户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制定的装修规则完成其商户的装修工程,如管理处发现该租户聘用的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违反装修规定,管理处有权拒绝该等人士进入商场或在管理处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其逐出商场。

2、装修期间,商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正装修的单元,以检查并确定装修规则是否得到遵守。

3、所有直接或间接因装修工程而引起的诉讼、索赔、要求及费用完全由该租户单独负责,与其他租户及商业管理公司无涉。

4、装修单元的租户在装修时不得改变商户主要结构(如支柱、结构墙、楼面、天花及外墙),不得损坏单元设施,包括商场所有上、下水管道,电路线路,消防报警装置等,亦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动;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5、施工人员及其车辆于相关商户的装修施工期间须按规定使用电梯和进出商场。施工人员应向管理处办理商场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未经申报批准的装修业务,其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本商场施工。

6、施工建筑垃圾必须按管理处规定方式处理,不得擅自投入垃圾箱或任意投放,违反规定者物业有权责令清理或委托其他人员进行清理,租户及施工单位必须支付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7、施工前及施工期间,租户必须在商户外张贴施工许可证及由商业管理公司发出的装修申请批复,以便管理人员检查。施工许可证过期无效,未能按时完工,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8、租户所雇的施工人员应与商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

三、消防安全管理

1、租户应在施工前必须先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批准,特别是该商铺二次装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于确保能于施工完成后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租户自行承担,造成出租人损失的,租户应当赔偿。

2、消防安全管理

3、在施工开始前及整个施工过程中,须在施工场地内自行配置足够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每100平方米设置2个4公斤灭火器,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设置1个4公斤灭火器),并放在明显及容易取用的地方。如发现没有配置灭火器,商业管理公司将有权责令停工。

4、未获商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明火。如需动火,必须事先至管理处办理“动火证”,并严格按消防管理规定操作执行,动火作业严禁与油漆工序同时进行施工。

5、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的油漆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或存放于商场或商户内,只准存放当天所需的用量,且必须将其存放在密闭金属容器中。

6、严禁更改任何消防卷帘,所有装修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7、不可阻挡消防通道、消防门、紧急出路灯、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

8、不能随意改变防火门的功能、位置及尺寸。

四、成品保护

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相关部位的成品保护(如公共通道地面、墙面、天花、玻璃幕墙及其他设备设施)。商铺防火门和通道墙面须采用薄木板临时封贴保护、地面须采用9mm以上薄木板或废地毯保护。

2、所做成品保护未能符合商业管理公司要求,严禁开工及搬运材料。

五、临时用电管理

1、不得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注:施工单位必须自行按商业管理公司要求配置临时配电箱,用电必须要经过漏电开关。)

2、所有拖地线都必须用护套线或电缆线。

六、货梯使用管理

1、所有的装修运送材料及搬运余泥必须使用指定的入口和货用电梯,请租户、施工单位遵守管理处的安排进行。

2、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时,不得损坏、刮花、污染电梯,否则管理处有权停止施工单位使用,并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赔偿,电梯在运行中如有专人负责看管,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其指令。

3、如果超长、超重材料(设施)不能使用货用电梯,应使用物业指定楼梯将货物运到需要的地方。

4、通过货用电梯或楼梯运输的材料或垃圾必须包装完好,包扎紧固(尤其是水泥、沙、石子等颗粒材料),严禁由于包装不当,导致人员受伤、场地污染、损坏电梯及地板应承担相应责任。

5、运输过程中不得令货梯至商户范围之间的天花、地板、墙壁、结构、通道等设施有任何损坏或刮花,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商业管理公司将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缮,而修缮费用直接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6、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任何客用电梯和自动扶梯作运送物料之用。在商场指定通道及路线只允许橡胶轮的手推车进入(带有损坏商场公共设施的手推车全面禁止使用),使用手推车时必须尽量小心避免损坏公共墙面、门框及其他公共设施。物料或垃圾运输所经地方,租户或施工单位必须铺设适当厚度的木板作保护,并随后立即清洁所经路线。

七、施工现场管理

1、租户必须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行走路线出入,并且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或进入其他区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嬉戏,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等,绝对禁止赌博饮酒。

2、所有涉及给排水部位的地面必须作足防水防渗漏措施,闭水试验时间不小于48小时,并由商业管理公司工程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租户承担。

3、每日装修结束,必须及时清理场地装修垃圾,盘好临时地拖线。关闭所有门窗、水、电闸方可离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均由租户及施工单位承担。

4、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都必须放置在所属单元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地方,租户必须在施工范围内妥善保管有关施工工具及材料,以免失窃。

5、所有垃圾、废品应装袋处理,自行运送至物业指定垃圾存放处。垃圾清运的

过程中不得造成对公共区域的二次污染。

八、共用设施与环境管理

1、施工单位严禁将余泥或油漆烂布等类的物品倒入公共洗手间(清洁间)或施工范围内的排水渠、马桶、地漏等排水排污通道内,若造成厕所淤塞或影响到公共排水管,租户及施工单位须负责所有修理费。禁止施工人员携带施工物品在公共洗手间清洗。

2、不得损坏公共洗手间(清洁间)内任何清洁设施,若有损坏应全额赔偿。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污染公共洗手间(清洁间)等公共区域。

3、租户应确保自身商户施工队伍不会造成本商场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因租户的装修工程及其后之使用所造成的破坏、损坏及影响等(包括商场以内及以外),无论意外与否,将由商业管理公司安排处理,维修费用由租户负责支付。

4、若因施工人员装修原因使商场的水、强、弱电系统及设备等受损或中断工作,并影响到其他商户或导致本商场的正常使用,其整改、维修所需一切费用由引发事故相关租户及施工单位负责。

九、商场开业后新装修、重新装修

1、商场开业后须对商户进行装修或重新装修的,除按照上述规定外,须对装修商户外围进行围挡,噪声作业应于并于非正常营业时间内进行。

2、围挡要求(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2.1、围挡应密封到顶避免灰尘异味影响营业区域,并不得影响消防卷帘的正常使用。

2.2、围挡须根据现场情况搭接固定、牢固,不得破坏现有公共位置成品;围板内侧相应大理石地面,应采用夹板作好成品保护。

2.3、不得在围挡画面上粘贴任何附属物,围挡在整个装修期内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须及时修复;若无法修复,则须重新制作。

2.4、装修期间,所有人员、物料均须从消防门出入,如有大型物料进场则需另行申请开门,且营业时间内,严禁开关商铺正门。

2.5、装修完毕且未正式营业前,须通知商业管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物业指定的非营业时间内完成围挡的拆卸并清洁现场。(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2.6、围挡制作详细要求详见《围挡设计制作要求》

本人已详阅上述条款,对上述条款无存在异议,同意遵守! 承租人签字:

本人已详阅上述条款,对上述条款无存在异议,同意遵守! 装修负责人签字:

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篇二:《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Xxxx项目商铺

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人:

类别

租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Xxx项目商铺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法定代表人: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四川省及xxx市等颁布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租赁 “xxxx”项目的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下简称“本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对本协议之所有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权利义务。对违约责任的承担,乙方亦有足够预见。双方均认为本协议已反映其真实意思。

第一条 释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xxxxx项目:是指由甲方在xxxx市开发的地产项目,四至分别为:东临xx街(路)xx号,南临东临xx街(路)xx号,西临东临xx街(路)xx号,北临东临xx街(路)xx号。包括:大型商场(以下简称“购物中心”)、酒店、办公写字楼等

1.3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场地。该租赁场地并非具备独立的产权证明文件,仅由甲方参考乙方的需求及xxxx项目的各项特性而向乙方指定的特定面积和位置之场地。

1.4租金:指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时,按约定金额向乙方收取的款项。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纳的款项,它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交纳的其他费用,而是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物业管理费:是指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方为维护购物中心的正常运作,而对xxxx项目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绿化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空调费(店

铺内空调费,由乙方按本合同或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承担)等费用。

1.7水电费押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纳的款项,它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交纳的其他费用,而是仅作为乙方按时交纳水电费的保证。

1.8装修押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的或者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的用于装修保证的款项,以确保乙方按照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装修。

1.10制度与规定: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并通告乙方知晓的包括但不限于租户手册、管理规约等在内的与xxxx项目(包括本合同项下商铺)使用、运营、管理、服务、收费等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同意甲方及/或商场物业管理方有权根据xxxx项目的实际管理需要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并以修订后的xxxx项目制度规定为准。

1.11公用事业费:指商铺因经营需要使用公用设施如水、电、气(如有)、电话(如有)而产生的等费用。

1.12其他费用:指乙方应支付给政府的各项费用(如垃圾清运费等)以及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的除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外的费用。

1.13 开业:指乙方按照其提交并经甲方和/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完成商铺装修(如须消防验收的,需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和外观展示,对租赁场地的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对外开门营业。

1.14起租日: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的开始日,租金计算的起始日。

1.15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系指违约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追偿赔偿而发生的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但不包括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损失)。

1.16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正常工作之日,即扣除了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包括经政府调休后应正常工作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以及政府规定的固定和经调休的节假日之后的日历日。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甲方将位于在xxxx市开发的地产项目自编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实际面积约为 平方米(自相邻店铺分隔墙中心线为界计算承租面积,该面积含店铺内建筑结构柱体),承租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该商铺建筑面积含xxxx项目公共部分区域等面积的分摊),按照房地产面积测绘规范以最终实际测量的为准;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予以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4面积误差:上述建筑面积与最终测量面积存在误差的,以最终测量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租金、管理费以及其他费。

2.5该商铺最终测量的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由双方另行以补充协议确定。甲乙最后确定的该商铺建筑面积,在任何情况下作为双方履行本合同及其他与租赁相关协议的唯一面积数据及计

算基准,双方不再就该商铺实际交付的建筑面积、分摊面积及/或套内建筑面积作任何调整。

第三条 商业用途

3.1该商铺作为乙方的 品牌 经营之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商铺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或者改变经确定的商号/名称、品牌、类别、经营项目。如乙方擅自更改该商铺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并对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不得就该商铺的投入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索赔。

3.2乙方明确该商铺的用途,且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该商铺用途变更的报批(如有)和二次消防申报手续,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提供其法定义务范围内的协助义务(包括提供相关资料)。

3.3 乙方经营商品须取得合法授权,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商标、专利使用的合法性负责,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

3.4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5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如法律、法规要求)等,甲方可提供其法定义务范围内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条 租赁期限及装修免租

4.1租期:本合同的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租赁期限包含装修免租期。

4.2装修免租期共 天,自甲方交房之日开始计算,乙方应进场装修。在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租金,但仍须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免租期物业管理费为 元/平方米·月)、相关公用事业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的装修免租期仅只一次。

4.3 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届满仍未能完成装修的,装修免租期不作顺延。从装修免租期届满的次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内提前完成装修开业的,则乙方从开业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4若甲方商场整体统一开业日晚于装修免租期届满日的,乙方在甲方商场统一开业日未完成装修的,每迟延一日须向甲方支付2倍日租金直至该商铺开业为止;若乙方在甲方商场整体统一开业日后60日仍未完成装修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对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不得就该商铺的装修投入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索赔。

4.5续约:本合同在租期届满时自动终止。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须在租期届满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在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就承租条件达成一致时可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续约。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暂定交付日),具体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于暂定交付日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双方书面确认该交付日期,并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交付日期的一周内接受交付。如通知内没有特殊载明,则交付地点为xxxx项目现场。

5.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中交付标准之约定,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租赁场地。

5.3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该商铺之状况;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4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期为商铺交付日。

5.5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商场的公共部分。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6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7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8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 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9若乙方原因,乙方没有在通知载明的交付日期一周内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通知载明的交付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通知载明的交付日期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该日起计算装修免租期。

5.10若乙方原因,乙方超过通知载明的交付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和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1 商铺交付日迟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租赁起始日的,则第四条约定的租赁期限作相应顺延。

5.12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十八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 租金及费用

6.1 租金

6.1.1 固定租金。

6.1.1.1首个租赁年度固定租金为按该商铺承租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 元,月固定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

6.1.1.2固定租金递增:固定租金递增率为 %,具体固定租金递增如下:(首年固定租金自起租日起计算,具体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时间为准)

首个年度固定(不满12个日历月)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含 天装修免租期),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 元,月固定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年固定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已剔除 天装修免租期租金;

第二个年固定度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 元,月固定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年固定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

第三个年度固定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固定租金每平方米¥ 元,

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篇三:《未装修铺面租赁合同》

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铺面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书面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铺面:甲方将位于区小区 区层西起第号共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

1、租金:第一年度租金2/m×12= m2元/m×12m2元/m×12

2、租金在每个租赁年度的第日前一次性付清。

3、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纳铺面押金人民币铺面依约完整交给甲方后,甲方将押金依约退给乙方。(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四、铺面维修、改造、装修和退房要求

1、甲方按现状将铺面交付给乙方,如乙方对铺面改造或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安委、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且不得影响房屋的承重和整体结构,并将方案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222

2、铺面改造、装修和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退房前和退房时,对铺面维修、改造、装修等形成的财产、设施(不包括单独且可移动的物件)不得损坏。且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对该铺面维修、改造、装修等形成的财产、设施(不包括单独且可移动的物件)无偿归甲方所有。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利用铺面从事非法活动。

2、甲方使水到进户水表,单相电到梯间。水、电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增设水、电设施和设备包括开户,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无偿归甲方所有,且乙方不得拆走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因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认为不构成违约。租金按日按价计算,多退少补,其余按有关约定执行。

4、租期内铺面的物业管理费、门前三包、铺面租赁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承担安全保卫、城管、城建、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环保、房管等有关部门的费用,并服从其管理。

(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5、乙方必须对经营的财产(含承租铺面)到保险公司投保,交纳并承担保险费。如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铺面擅自转让或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铺面,其押金不退并转作违约金给甲方。承租期内,如果乙方要将承租的铺面转让或转租,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只

能就其装修、改造等添附的财产转让并与第三方谈价,其余方面必须由第三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否则转让或转租无效,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7、本合同到期或终止,甲方有权收回该铺面。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中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之外:

1、甲方要提前收回门面,或乙方要提前退租,均应经甲、乙双方同意且应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20%计算,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如约支付租金,按当年度租金总额的日万分之八计算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合同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诉讼。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书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经办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二O一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装修条款 篇四:《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篇一: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店面租赁合同范本。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zhèng fǔ 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__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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