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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三专

2016-04-26 11:23: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专项资金三专(共5篇)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是中央、省、州拨给各地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民生保障、项目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的资金,具有明确的指定用途,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专项资金的高效使用是推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催化剂”,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解...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专项资金三专》,供大家学习参考。

专项资金三专 篇一:《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是中央、省、州拨给各地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民生保障、项目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的资金,具有明确的指定用途,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专项资金的高效使用是推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催化剂”,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民生问题的重要物质基础。来源多、数额大、是当前财政专项资金的主要特点。

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执行“据实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专款专用、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认真落实专家评审制、工程招投标制、大宗物资政府采购制、资金管理“三专(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制、资金使用公示制等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发挥最大效益;国家涉农补贴专项资金,必须严格遵循“调查核实、张榜公示、专款专用、据实补贴、集中发放”的程序;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符合其使用规定和用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擅自分配、拨付、使用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用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并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进行计划、调控、监督等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专项资金按其形成来源主要可分为专用基金、专用拨款和专项借款三类。

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1.各种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性开支的界限,不能互相占用;

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

3.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为建立科学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订立本制度。

一、专项资金的内容。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和上级拨付给本单位的项目资金、扶贫资金、贴息资金、补助资金等。

二、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凡属国家或上级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变用途性质。

三、资金使用审批。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由局长亲自审批支出项目,由班子集体决定使用方向和数额。如果是上级指定使用的必须按要求使用。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专项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储存,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五、专项资金的支付。专项资金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开支后方可支付,支付程序为:开支内容——凭证——经办人签字——审核——审批——支出。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扣减年终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本制度从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三专)

对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体制。按照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管理要求,将专项资金全面纳入“报账制”管理,并结合资金性质、规模和使用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

行县、乡两级“报账制”,对专项资金做到管好管活。

二是“报账制”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项目实施单位在第一次申请预拨资金时,必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合同等有关资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财政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交专项资金核算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以后申请拨付资金时,必须将前次预拨资金全部报账,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技术人员和有关监理人员签证后,按工程完工进度申请拨付,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承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实施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扣除质量保证金;专项资金实行封闭运行,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

单位,大大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

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体制,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分工协作、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改变过去项目主管部门既管项目又管资金的现象,在资金管理上理顺了财政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有效地遏制了随意挤占、挪用、调整项目资金的现象,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健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门积极参与项目立项申报,变过去只由项目主管部门立项为财政部门参与立项,避免了盲目争项、重复立项的现象;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实行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改变了过去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责权不明的现象,使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共同把关、相互制约,规范了资金运行,强化了资金管理;同时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把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贯穿于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大大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三专 篇二:《关于专项资金审计的四个基本方法》

关于专项资金审计的四个基本方法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国家财政实力的不断提升,为了更好更快的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国家安排越来越多的专项资金投入促进和扶持各项事业的发展,这类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在实际中管理如何、使用情况及其效益状况怎样,理所当然成了专司经济监督之责的国家审计机关一项重要职责,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已经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的一项经常性重要的任务,笔者在多年的审计专项资金实践工作中,总结出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的一些基本方法,通过采用这些基本方法不仅可以及时发现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诸如截留、挤占、挪用、设置小金库等违规违纪问题,还能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提供审计同行参考。(专项资金三专)

一、资金来源汇总审计法

一般来说,一个专项资金总是由国家财政投入资金、各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项目建设或使用单位配套资金几块组成的,且任何一个专项资金项目都会有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的专门文件,文件中对资金的组成有明确的规定,那一块按比例出多少资金,什么时候出资金可以说十分精准,要求也十分严格,这表明专项资金具有政策性强和时间性强的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在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时,审计人员只要根据帐面上对各块资金的记录情况加以汇总,然后将汇总的结果与对应的专门文件相对照,就能很快发现各块资金方面存在的资金不落实、不到位、拨付不及时或虚假配套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问题。采用资金来源汇总方法简便高效,能及时监督专项资金落实情况,从而督促各块资金按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到位。

二、采用资金运动跟踪审计法(专项资金三专)

任何一项专项资金最终目的就是要运用到该专门的项目建设上才能发挥作用,所以采用资金运动跟踪法,就是以资金运动作为主线,资金流向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到哪里。审计过程中,有必要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整个流程进行追踪审查。要对照项目审批文件中规定的资金额度、用途、到位、管理、使用每个环节进行核对。用顺查法一步一步,一笔一笔,一项一项按照资金运行轨迹进行跟踪审查。这样做虽然工作繁琐,但只有这样才可以全面、有效地判断资金运动的各个方面,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专门文件的规定,从而查清项目资金在整个运行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固有的审计风险,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项目资金在专门文件规定的时间(还包括资金数量)仍然停留在项目之前的任何部门都表明专项资金存在违规,至少证明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没有按预算安排、按项目进度、按专门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量要求及时进行拨款,客观上就存在因拨款不及时、不足额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由此审计人员还可以联想到资金拨付渠道不流畅,有可能是专项资金途中渗漏,造成专项资金被截留、挪用甚至出现私分、贪污等恶意侵吞的行为。采用资金运动跟踪审计法,可以确保专项资金完整及时足额的流向具体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或单位,监督专项资金按照投资人的意向流向规定的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或单位这个终端。

三、采用资金支付管理审计法

专项资金在时间和数量上按照规定的要求到达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或单位,只是专项资金使用的开始,采用资金支付管理审计法,就是监督资金真正完整的用到该项目上,为此采用这一审计方法要重点关注以下四点。第一、审计时要看专项资金到达部门或单位后是不是实行“三专”(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如果达到这一点,就说明资金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建立并有效,资金是安全的。因为专项资金最突出的特点是在“专”字上,“专”字表示了专项资金特定的对象,它要求资金管理方式与之相适应,“三专”管理方式正好满足了这一要求。第二、专项资金支出是不是全部属于该项目,如果不是,那可能存在该专项资金被其他项目挤占挪用,以往财会界常说的买油的钱不能买盐,讲的就是专项资金只能属于特定的项目,此项目的资金就不能用在彼项目上,用了就是违规。第三、项目资金支出取得的各类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出现内容虚假的支出凭证,就可能存在套取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所以对各类项目支付凭证加鉴别很有必要。第四、确定项目支出总额并与项目计划相对照,这点很重要,如果实际支出额度与计划额度差距太大,就要查明原因,是预算计划制定不准还是其他原因,这样才能发现在专项资金使用上是否合规合法。

四、采用项目实施过程审计法(专项资金三专)

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时还应该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审查,因为项目实施过程和专项资金运行过程是一致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采用项目实施过程审计法要掌握两个重点。第一是进行程序审查。包括项目建设工程的设计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是否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等级;供货单位是否经过招(投)标和实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中有无重大损失浪费及质量隐患等问题均在程序之列。第二是进行效益考察。包括检查项目计划制定是否合理,项目完工验收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问题,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达到的程度如何,根据审计掌握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结合实际提出改进意见或促进措施,确保国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专项资金三专 篇三:《示范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总结报告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2月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

况总结报告

我院1979年建校,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2002年移交河北省管理,1991年承担高职教育改革试点任务,2005年通过教育部“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试点遴选,2006年12月入选教育部、财政部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07年4月我院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获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复后,随即进入建设期,开展“5+1+1”重点专业和项目建设,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设计与加工、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5个专业,地方财政重点支持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以及开放共享型公共教学条件建设,到2009年底完成建设任务,到2010年底完成资金支付业务。

一、资金预算及到位情况

我院示范校建设资金预算总计投入9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投入3400万元,地方财政专项投入3500万元,自筹资金投入2350万元。

我院示范校建设资金已超额到位,全部到位资金10698.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到位3400万元,到位率100%;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到位3761.83万元,到位率107.48%;学校自筹资金到位3536.82万元,到位率150.50%。

二、项目预算的编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我院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建设任务书》中的资金总预算,结合各子项目的建设进程,分别编制了2007年度项目资金投入预算表和2008年度项目资金投入预算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运作并提高其使用效益,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2007〕院财字第057号)及其补充规定(〔2007〕院财字第173号),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从而为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严格、高效奠定了基础。

为规范学院基建修缮工程和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标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关于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管理暂行规定》(〔2008〕院纪字第051号),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招标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凡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均按规定实施了政府采购。

项目资金中用于设备购置的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纳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范畴,按制定的《设备管理办法(暂行)》(〔2007〕院后字第227号)严格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

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根据各建设项目的预算,分别设立明细科目,做到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日常工作中,对资金的支出严格把

关,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事项及时纠正,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拒绝报销,严格执行不同支出额度的签字程序。

我院示范校建设资金总计支出10698.65万元,预算完成115.66%,具体执行情况分别见表1及表2。

表1 示范校建设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表(单位:万元)

表2 示范校建设具体建设项目支出明细表(单位:万元)

3600.741万元,包括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设计与加工、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艺术等6个专业及校园公共体系建设所需设备;涉及汽车工程、服装工程、机电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艺术与传媒、外语、信息工程等8个系和信息技术中心共9个单位。在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采购品种多数量大、采购时间集中、政府采购周期长等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示范校建设设备采购任务。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建立政府采购的“绿色通道”。 为规范采购程序,确保所采购设备的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

四、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的招投标、集中采购等情况 示范性院校建设设备采购工作历时两年,共完成采购计划

专项资金三专 篇四:《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篇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专项资金三专 篇五:《资金管理制度》

[篇一: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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