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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2016-05-21 11:10:3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共5篇)办理农村合作社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史博芳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2013 年 月 日至2013年...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办理农村合作社手续》
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第一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史博芳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

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2013 年 月 日至

2013

年 月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 □ 法定代表人 □ 清算组全体成员 □ )签名或盖章:

2013年 月 日

注: 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 □中打√。

2. 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 □ 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4. 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 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河间市绿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 月 日召开社员会议,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史博芳为合作社理事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长为该社法定代表人,代表本社参与民事诉讼,负责履行本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社员签字:

2013年

月 日

大会记录

时间:2013年 月 日 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全体社员 内容如下 :

一、讨论成立河间市绿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经全体社员举手表决,一致同意成立河间市绿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讨论合作社章程

经讨论,各社员一致通过合作社章程,均表示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义务,为发展壮大合作社而努力。

三、选举产生合作社理事长,监事等职位,大会通过讨论,通过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史博芳为理事长,史金海为执行监事。

四、讨论合作社其它事项

决定史博芳委托代理人,办理合作社成立前所有事宜。

全体成员签字:

2013年 月 日

《如何成立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第二篇

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的步骤

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不用验资。涉及部门有工商、公安、税务、质监、

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

立人(最少5个人,80%是农业户口)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

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

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合作社名

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第二:公安局制定刻章 ,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400元上下。

第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

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第四: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

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

件;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第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

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5、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及其复印件;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不收费 。

第六: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

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税务

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局免收登记费用。这是按照已经施行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精神,为更好地为农民发家致富提供优惠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新规。 一下是给你一些相关的资料。要仔细看清楚,希

望能对你有所帮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意见,组建农村专业合

作经济组织(主要是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各类专业经济协会两大类别,其中包括各

类专业联合社和各类专业技术协会、技术研究会、专业联合会等),要经过一定

的法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才能参与民事和经济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确

立民事义务。组建的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一、首先要明确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人

发起人就是发起并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始人。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

织组建的整个过程中,主要工作要由发起人出面组织进行和办理,发起人对外代

表组建中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发起人最低限额不得少于3人,并要组成筹备小组,选举组长一人。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较好;

2、自身综合素质较高,组织能力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

3、从事的业务活动在本行业或本地区内有较大的影响力,一般为从事同类或相

关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或综合生产经营大户)与经纪能人;

4、没有受刑事处罚和剥夺政法权利;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二、进行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可行性分析论证是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性工作,它是必须进行的一

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发起人要对本地区、本行业农民群众及其经济组织对组

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程度与合作需求状况、合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专业

生产经营的现状、市场前景与发展形势、竞争能力与竞争对手等多方面的情况进

行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然后确定组建何种类别、性质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两大类别:专业合作社和专业经济协会;专业合作社又分两种性质:一是负有

限责任性质的公司型专业合作社,二是负无限责任性质的合伙企业型专业合作

社)和所要组建的本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和经营范围。根据有关示范章程(合

伙协议)和我省农村经济、社会资源状况,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根据自己

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项或几项作为本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范围:

1、提供本组织成员在生产、加工、销售方面所需的资金;

2、对组织成员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培训、

技术示范;

3、组织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开展技术交流;

4、采购和供应组织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5、收购和推销组织成员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从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等业务;

7、对外签订合同(在现行法律法规许可内)、开展与经济部门、科研单位及其

他经济组织的合作;

8、向组织成员提供有关经济、技术信息;

9、本组织需要的其他业务。

三、进行工商(民政)登记事项咨询,领取工商(民政)登记表格

发起人在进行分析论证并确定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后,首先要去当地工商

(民政)登记部门进行工商(民政)注册登记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

登记事项的咨询并领取工商(民政)注册登记规定必须填报的各种表格。

四、起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目前有专业合作社章程、合伙协议和专

业协会章程等几种形式),是为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统一开展

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则和办事程序而制定的规程,章程(合伙协议)的制定是一项

非常重要的工作。章程(合伙协议)的起草由发起人负责,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可参照农业部颁发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范

本(专业协会还要参考结合社团组织有关章程内容),并结合本组织和当地的实际

情况制定,要充分体现合作制的基本原则。章程(合伙协议)内容包括:

1、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性质目的、办公(经营)场所地点;

2、合作(经营)活动的内容范围;

3、注册资本(出资额);

4、成为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的条件及加入、退出的规定;

5、社(会)员的姓名(名称)与住所;

6、社(会)员的权力和义务;

7、出资的方式、数额和交付出资的期限(协会会员为交纳会费);

8、组织机构(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职务设定、

领导人员任免方法和职责权限规定以及活动的开展等议事规则;

9、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10、社(会)员、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设定;

11、各种活动费用的负担方法;

12、经营结果的公告;

13、利润的分配方法和亏损的处理方法;

14、违约责任;

15、终止(解散)事由与清算处理办法;

16、章程的修改程序与解释;

17、社(会)员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注1:合伙协议中还有合伙事务的执行等。

注2: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实行的是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社员(股

东)退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后,其交纳的股金要在退出后按规定退回。这是有限

责任公司性质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性质的有限

责任公司的根本区别。但是,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的出资是只能转

让不能抽回的,为符合《公司法》的要求,社员退社后,应采取变通退股的办法

退股。即:将退社社员的股金转让给未退社的社员,由未退社的社员给合作社打

欠条,合作社将其股金退给退社社员,在合作社到工商部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

变更手续后,再将其欠条退给有关社员。

五、做好吸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工作

坚持自愿的愿则,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凡是承认本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合伙

协议),个人提出申请并交纳组织的股金或会费的,符合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

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湖北省农民专业合

作社登记注册暂行意见》(鄂工商个[2005]136号)规定充许的生产经营农户、

经纪人和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组织与企业都可以成为本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

员(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做好入社(会)

登记有关手续,收取股金或会费,发放社(会)员证。

六、办理和备齐工商(民政)注册登记必须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1、申办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和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根据《湖北省农民专

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暂行意见》规定,按照当地工商登记管理部门规定要求,填写

表格,完备登记材料。

2、申办专业经济协会,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

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填写表格,完备登记材料。

七、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和备案【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由各级民政部门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

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行登记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按

照《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暂行意见》(鄂工商个[2005]136号)通知

精神,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准许其围绕成员的生产或加工、

销售从事经营活动。

为便于农经(农业)指导部门及时做好跟踪指导、协调服务和扶持,农村专业合

作经济组织在注册登记领取执照后,要及时报农经(农业)指导部门备案。

八、召开成立大会,宣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

社(会)员人数和入社(会)股金(会费)达到章程(合伙协议)规定的数额,

完备了组建的各项条件后,由发起人筹备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本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成立大会,宣布本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

《关于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第三篇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合作社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1844年成立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组织——公平先锋社以来,全球范围内的合作社总体上是不断壮大的,尽管合作社的原则、合作社宗旨以及合作社的组织体系、经营管理模式不断地随时代变迁而不断地加以修正,但合作社组织还是在艰难地前进,并业已成为人类和社会进步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态。随着市场经济的纵向深入,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面临着困境与挑战。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要化解两大矛盾

作为为农业、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农信社在支持农业经济发展上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截至2003年,全国农信社法人机构3.49万个,各项存款余额2.2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11.5%。特别是近几年来,各地信用社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信用社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

1997年以来,信用社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存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不明晰,从而导致治理结构缺陷,农村信用社“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徒有虚名,“一人说了算”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十分严重;行政干预现象严重,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由于事实上所有者缺位,导致健全、完善信用社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缺乏产权基础,经营管理责任也难以落实;二是管理体制不顺。人民银行在加强对信用社金融监管的同时,暂时承担了过渡时期对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能,这种体制不利于监管机构依法监管和真正落实管理责任。而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对信用社相应的管理职权和责任不明确;三是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许多信用社经营困难,潜在风险很大;此外,信用社在服务方式、融资渠道和服务手段等方面还不适应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在不少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要解决好两大矛盾。

一是合作性质与商业化性质的矛盾。信用合作社是19世纪以后欧美国家最早得到发展的合作社类型之一。我国20世纪50年代起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最初的资本金源于农民的入股金,具有合作金融的性质,但是,后来却被演变为官办的农村金融组织,失去了合作制的本意。近些年来,全国多数地区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务工经商、劳务输出、跨地区就业、农业创业等现象不断增多,从而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在现实中我们却发现:(1)信用社名义上是入股社员所有,但由于社员股金数量较少甚至越来越少,占资产总额比重偏低,难以体现出社员对信用社的所有权关系,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权主体虚化或缺位。(2)农民群众在信用社办理存款较多,虽然,目前在农村中实行小额信贷取得了一些好的效果,但总体上农民获得贷款的机会是较少的。因为信贷资金运动是以金融机构为出发点和归流点的货币资金的运动,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发放信贷资金的第一原则是偿还性,即确保借出的资金能及时归还,偿还性是信贷资金运动赖以存在和持续进行的本质要求。但是,在金融机构的借贷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借款人违约不偿还债务,造成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和利息收入经常发生损失,即金融机构要面临信贷风险的影响。而且长期以来,在农户申请贷款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博弈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农户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的问题。农户难以向农村信用社借款,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的贷款业务也难以进行,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大部分向城市和乡镇企业转移,部分农村存款负债以上交

存款准备和在中央银行存款形式停止了在农村的流动。(3)1998年以后成立的乡(镇)级合作经济组织数量不少,但集农村政治、经济、社会责任于一身,同样难以发挥为“三农”发展服务的要求。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也是一个十分堪忧的现实问题。全国多数信用社的历史性亏损挂账较多。在严重的经营困境中,一方面,信用社认为农业经营风险大、农民收入水平低,不愿意为入股农民社员提供贷款,而是设法通过向农户以外的客户(包括城市工商企业等)提供金融服务来达到化解金融风险的效果;另一方面,入股农民社员深感信用社“合作”名不副实,转而构建并不规范的农村合作基金会。

为了走出困境,农村信用社也在积极摸索以产权制度变革为主线的经营管理模式。目前比较流行的有三种模式:农村信用社两级法人经营管理模式、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级法人经营管理模式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行业管理模式。我们认为,无论采用哪一种变革模式,关键在于正确处理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和其经营上商业化行为的矛盾。

二是非营利性行为与商业化行为的矛盾。目前,国际上非盈利性组织的商业化行为倾向与国内合作社组织的非营利性的主导动机之间存在矛盾。虽然说合作社组织并不是纯粹的非营利性组织,但它可以被视为处在“社会性企业光谱”中的某一点。所以,国际上有关非营利性组织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也值得合作社系统借鉴。国内的合作社应当从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的管理实践中得到启发,向一种复杂的商业企业的运作方式靠拢。j.格雷戈里·迪斯对这种倾向产生的原因作过以下分析:重商的时代精神使营利行为在非营利世界中容易被接受;许多非营利组织和领导人都在寻找以新的方式提供社会产品和服务,而不使收益人产生依赖心理;非营利组织的领导人正在寻找解决财务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钥匙;非营利组织可利用的资金来源向更商业化的渠道倾斜;竞争对手也促使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考虑将商业性融资作为传统资金来源的替代品。事实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合作社组织作为并非彻底意义上的非营利性组织,理应比纯粹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更懂得如何利用商业化运作方式,使合作社组织更具竞争力,从而也能更好地为社员服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增强服务功能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重要的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增强服务功能。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差异较大。按照改革方案,遵循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完善合作制的试点。把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的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银行机构;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可以以县为单位将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县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其它地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农信社、县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要加大对高风险农信社的兼并重组,对少数严重资不低债的,可考虑予以撤销。

【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要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即使是实行了股份制改造的机构,也

要根据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状况,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农,其信贷资金大部分要用于支持本地区农业和农民。

地方政府怎么办

国家公布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信用社依法管理,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这实际上给地方政府出了个难题。很明显,金融与一般的经济工作有明显区别,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后,很难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一是如何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特别是如何“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辖内信用社金融风险”。二是如何妥善处理政策性业务(支农)与商业性业务(盈利)的冲突。现行政策要求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服务“三农”、不以盈利为目的,实际上是对农信社的刚性约束,同时也等于把本应由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的社会职能,强加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十分隐晦地将本属独立企业法人的农信社,人为地定位在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层次上。三是如何找到支农与盈利的结合点,求得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均衡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毕竟是企业,生存第一的本质属性永远无法回避。如果抛开效益一味讲服务、讲奉献,必然导致农信社经营亏损,久而久之,终将危及其自身生存,怎么谈得上更好地服务“三农”?

地方政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要引导农村信用社坚持服务“三农”。同时,设法激活农村地区有效信贷需求,为农信社履行支农职责提供舞台。近几年,农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既是当前农村经济运行偏冷的产物,又是造成农村经济运行更冷的诱因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应制订、实施切合当地实际的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激活“三农”对信贷资金的有效需求。

二是按照“政企分开”的政府职能改革要求,地方政府对金融企业的管理只能是间接的宏观管理,而不能直接干预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活动。省级政府负责管理农信社,当务之急在于督促市(地)、县、乡各级政府摆正位置,转变职能,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宏观上制定实施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法规,引导和激励社会投资,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武器促进国民经济适时实现战略性调整;微观上当好“守夜人”、“服务员”角色,打击包括逃废债者在内的所有违法违规、扰乱社会和经济秩序的“肇事者”,维护“三公”原则,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给社会经济活动的所有参与者以足够的信心。

三是深化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村经济一体化的认识。

四是深化对防范、化解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风险是政府份内事的认识。

五是深化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企业法人地位的认识,充分尊重其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其贷款投放的具体操作。

六是配好省级管理机构和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准“一把手”。试点方案明确规定,试点地区可“成立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对

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赋予省级管理机构独立管理权,支持其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按照上述原则,慎重选配县级联社领导班子。

七是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构建新的产权关系,并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把农信社真正办成有着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高度独立性的市场主导型企业法人,增强其规避不合理行政干预的能力,从根本上防止省级以下政府将财政风险转嫁给农信社。

八是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逃废金融机构债务行为,切实解决胜诉案件执行难问题。地方政府应以大局为重,以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为己任,不能以个别企业的所谓“稳定”为由,破坏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既定的游戏规则。

改革方案存在缺陷:模式与配套措施

尽管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方案已经尘埃落定,并且已在部分省市正式启动,但是改革仍然还有很多缺陷。我们认为主要在改革的模式及其与之配套措施。

首先,改革的模式需要进一步探讨。

如何有效地深化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依然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理论上有三种典型的思路:一是坚持合作制;二是实行股份制改造;三是办成股份合作制农村金融企业。此外,理论界还一度流行“再国有化说”,即将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再合并。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农村信用社领域进行了三种模式的试点:原有农村信用社框架内的重组模式,即2000~2001年进行的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组建省联社为标志的江苏模式;股份制模式,即2001年在信用社基础上改组成立的常熟、张家港、江阴三市农村商业银行模式;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即2003年4月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组的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试点模式。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何广文指出,现有三种试点模式各自仍有不同的问题。实行县一级法人体制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仍然沿袭的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原有产权结构。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是依靠政府的隐形担保而生存,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实施的监管,现实地演变成为一种行政干预,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蜕变成准国有银行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主导下的对作为“准国有”组织的农村信用社的改组,实际上仅是准国有组织内部的改组。这种结构内的修修补补,不是一种有利于产权明晰的重组过程,也不是一种把现行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的合作制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实现,没有完成对农村信用社准国有金融机构性质的改变。因此,向县一级法人的过渡,只能算是一种次优选择。

苏南三市农村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在明晰产权、强化约束机制和增进绩效等方面的制度绩效明显,但是也有一定缺陷。因为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传统农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必将产生农村金融抑制,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和

农村中小型企业,在信贷的效益选择机制面前,必然受到歧视,金融支持不足。同时这种模式并没有解决农村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多元目标的冲突问题,中央要支农,地方要发展,监管部门要防范风险,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要生存。这些目标在实现过程中难以保持一致,缺乏单一经营目标造成农村信用社经营思维混乱和经营者的机会主义问题。在这种多重目标的冲突中,地方政府常常通过行政干预获得地方利益,同时向农村信用社转移成本,然后是农村信用社通过问题暴露把成本汇总,形成不良资产和经营亏损,再把这个风险包袱转移给中央,中央监管当局通过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或某种形式的补贴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从而增加了改制成本。

有的学者认为,对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合作制模式,尽管能够实现追求一定盈利和为社员服务并举,对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是一种可行的金融制度安排,但是实行股份合作制后,由于自然人股东众多,股权分散,他们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所有权难以体现,这表明农村信用社所有者缺位的旧病仍不能有效避免。

南京农业大学财政金融研究所褚保金指出,从江苏省的实践看,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未得到实质性解决,由此便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与此相关的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受到质疑。目前的产权安排不能有效解决所有人缺位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因此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受到质疑,“三会制度”难保不会重蹈覆辙,无论信用社经营状况如何,社员存在“搭便车”心理,认为不会对自身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另外这种产权制度的安排,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也不存在为社员服务的内在动力,通过外部监管来推动支农目标的实现其监管成本可能较高。

其次,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

目前国家推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只是一个目标有限的试点。首先从改革方案的实施过程来看,它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如银监会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有着较高的资本金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而由于过去许多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了过重的农业政策性负担,没有外界的支持,自身难以改造。目前,央行已表态,将利用发放专项再贷款或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等方式帮助试点地区农信社化解部分历史包袱。同时,地方财政也应尽快制定出另外50%存量不良资产的“埋单办法”;再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划归省政府管理,如果没有相关的金融配套措施,也很难实施到位。譬如没有农业保险、农村存款保险机制,一旦发生大面积的系统风险,地方政府很难承担救助责任。其次,即使方案得到实施,要想达到最终期望的目的,也还有进一步改良的余地。

如方案重点解决了中央政府和省政府之间的权力与责任的划分,但问题的实质是如何使改制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真正有积极性按商业条件运作,为此需要尽量减少政府的股权,积极引入多元化负责的股东,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本决策权交还给所有者、董事会和由其任命的管理层。再如,如何保证股份合作制银行为了盈利,将资金运作非农化?将来有无必要更进一步下降管理层次,建立地市级管理的农业合作制银行以更好地满足基层农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另外,我国目前尚未有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取而代之以中国人民银行制度并负责实施的一些规定,以及各级信用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拟订的范本制订的章程,而这些规定和章程的法律效力比较低。按照法律经济学的理论逻辑,法律在经济运行中的基本功能是为市场交易提供了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使参与交易的各经济主体形成稳定的收益预期,从而减少

《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第四篇

[篇一:林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合作社管理制度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社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社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合作社管理制度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__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___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

《离任审计报告》
农村合作社法人的职责 第五篇

[篇一:离任审计报告]

根据x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批示的人字(2004)第3号,按照的有关内容要求,县联社组成*人审计组,于2004年3月22日至3月27日,对xxx社主任x同志进行了离任审计。自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近3年多来的工作业绩,采取问、听、谈、查的方式进行了审计。问:即于2004年3月22日向被审计对象发送了审计调查问卷;听:即于2004年3月22日下午召集审计组全体人员一同听取了369同志的述职报告;谈:即与部分业务人员及该社负责人进行座谈,对该同志述职报告的真实性及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等谈自己的看法和评价;查:即对x同志自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期间,所负责的存款、信贷、财务及经营管理等情况,查阅了自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有关登记簿、会议记录和稽核部门历次对该社的有关内控制度检查记录等,并将查阅的有关记录底稿、座谈情况与x同志交换了意见。现将审计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审计范围

***同志的基本情况

***同志,男,197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人签名;2002年11月12日列支购电源等费用4890元,发票无数量、单价内容要素。

三、内控管理方面

一是查库制度坚持不到位。20xx年全年漏查辖属网点库存现金共欠9次,其中大社营业部3次、777储蓄所3次、77分社3次,20xx年全年漏查辖属网点库存现金共欠5次,20xx年1至9月份对辖属网点库存现金检查共漏查3次;二是辖属原779分社于2001年发生了业务人员盗支有关账户资金的案件,为此,县联社对其追究领导责任。

审计结论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同志业务熟悉,处事稳妥,思路清晰,工作扎实,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虽存在上述两种不足之处,但不影响岗位变动。

**县农村信用联社审计组

组长:***

成员:******

二00*年*月

[篇二:银行副行长离任审计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

受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市分行的委托,驻广元审计办事处于20xx年11月1至11日,对你行副行长xxx同志任职期间(20xx年11月至20xx年9月)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范围

一、抽查机构

本次审计严格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行长责任稽核操作规程>进行。审计小组抽查了支行资金财务部、信贷管理部、客户经理部、人事监保部、资产风险经营部等业务部门,并依据该行所辖经营机构的具体状况抽查了支行营业部、xxx分理处、xxx、xxx营业所四个营业机构。

二、业务范围

审计时限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9月,本次重点审计了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该行在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审计内容和要求,采取召开支行机关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会议、发出审计问卷调查、进行部分员工座谈、开展现场审计等方式,对有关账、表、簿、传票、信贷档案资料和贷审会记录、执行授权等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和审计认定。

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xxx,男,1969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经济师,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至1992年12月在xxxxx营业所、xxx支行工作;1992年12月至1999年5月在xxxxxx工作;1999年5月至20xx年10月在xxxx工作;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任xxx;20xx年11月至今任xxx。

二、人员机构情况

该行机关下设办公室、资金财务部、信贷管理部、客户经理部、人事监保部、资产风险经营部等业务经营管理部门。

截止20xx年9月末,全行现有对外营业网点10个;现有职工126人,其中:长期合同工97人、储蓄合同工29人;中层以上干部27人。

三、主要经营业绩

(一)树立存款是“第一要务”的理念,促进筹资工作跨越式发展。20xx年11月xxx农行各项存款余额为53433万元,其中储蓄余额45849万元,截至2005年9月末,全行各项存款余额已达85069万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达77729万元。分别增加了31636万元,增长59、2;增加31880万元,增长69、53、实现了筹资工作跨越式大发展,县支行多次被评省市分行组织资金工作的先进单位。

(二)求真务实,狠抓风险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两年来,全行共清收不良贷款1314万元,其中本金1020万元,利息295万元;盘活不良贷款213万元,保全不良贷款882万元,处置抵贷资产57万元,执行未结案件18件,金额523万元。全面完成了市分行下达的各项风险资产经营指标,有效的提高了全行的信贷资产质量。20xx年度xxx支行被市分行评为清收不良贷款先进集体。

(三)大力开展中间业务,有效拓展财务收入来源。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中间业务的增收作用。努力拓展全行的业务增收来源。加大中间业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客户对金穗系列卡的市场认知度,以银行卡收费新规定为契机,逐步提高卡质量,努力营造更良好的用卡环境。几年来,全行累计发卡134914张,卡存款余额15035万元,新增发卡63823张,新增卡存款6267万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340万元,增加285万元。

四、主要管理措施

(一)找准工作切入点,全力宣传和营销农行金融产品。一是狠抓形象工程,采取“定期宣传与常年宣传,门柜阵地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各类客户听得懂、看得懂的宣传资料和标语以及提升改造部份营业网点等方式,大力提升农业银行品牌。二是充分利用农行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所需。今年,还开办了银证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业务产品,极大地满足了客户需求。三是由被动营销变主动营销,全县12个营业网点,纷纷走出柜台,抓住时节,深入乡村、集镇、车站码头等地方,去营销我们的产品,极大方便了客户。

(二)努力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一是落实责任,全员参与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推行三个清收责任制,即:领导“1n”清收责任制,科室、所部分清收责任制,清收任务到人责任制,做到了中层干部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实效。二是依法维权,打击制止逃、废银行债务。加大了法人客户的清收力度,在获悉xxx县种子公司、高观乡农技站、植物油厂等企业逃废我行债务时,通

过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申请,查封财产585余万元,收回贷款203万元,保全资产170余万元,三是加大处置资产力度,千方百计盘活不良贷款,活化农行信贷资产。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公开进行拍卖等形式有效的对抵债资产进行了处置,达到盘活和提升目的。

(三)紧紧依托银行品牌效应,加强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和发展。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全行对发展代理保险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二是紧紧依托信贷资源,切实搞好信贷客户保险代理工作。三是调整代理品种,提高寿险代理质量。几年来全行实现保费收入501万元,手续费收入25万元。

(四)强化信贷管理,防范业务风险。为了有效的促进业务发展,切实防范信贷风险。一是进一步明确信贷新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了信贷决策程序。二是组织实施“三个一”工程。三是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明确环节和要点。四是确保在上级行业务检查中不出问题。采取“二个集中”,“四个统一”和“五个一样的办法”,整理完善了信贷档案,并得到市分行好评。五是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在几年的自律监管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并罚10人次。有力地促进了信贷工作健康发展。先后收回各项贷款3100余万元,潜在风险贷款1600余万元,收回利息300余万元。

(五)加强后勤管理,切实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在分管办室工作的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加强了文秘信息调研工作,公文的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在金融科研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财务费用管理方面出台一系列管理,节约各项费用支出30余万元,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三是规范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使车辆使用有序;四是建立了大宗物品 集中采购制度,减少了不必要浪费;五是改变文印方式,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质量。

审计结果

一、主要问题

1、未严格落实支行审查、审批要求2笔,金额170万元。分别是:20xx年12月28日,xxx营业所向xxx中学校发放流动资金一笔,期限3年,金额170万元。未按支行审查、审批要求落实开立三个账户(基本账户、收费权质押专用账户和偿债资金专户);20xx年4月4日xxx营业所向杨玉军发放住房装修贷款1笔,金额3万元,期限3年。支行审查、审批客户应按月还款,但营业所与客户制定的还款计划为按年还款。

2、抵押登记不规范9笔,金额56、65万元。一是xxx营业所20xx年12月14日,向那天俊发放生产经营贷款15万元,期限3年,用途为转债承接。抵押担保物为张啟良房屋两套,但土地他项权证仅一个,未注明以两套房屋土地做抵押登记。二是营业所20xx年6月10日,向袁国超发放最高额生产经营贷款1笔,金额6万元;20xx年5月29日,向高小军发放最高额生产经营贷款1笔,金额6、65万元;20xx年6月15日,向李庭禄发放最高额生产经营贷款1笔,金额5万元;。20xx年6月11日,向张继雄发放最高额生产经营贷款1笔,金额5万元;20xx年8月30日,向邓六生发放最高额生产经营贷款1笔,金额5万元;20xx年6月20日,向高新文发放最高额生产经营贷款1笔,金额6万元;20xx年6月16日,向王玉雄发放住房装修贷款1笔,金额2万元,土地性质为划拨;20xx年6月16日,向高勇生发放住房装修贷款1笔,金额6万元,土地性质为划拨。以上借款共计8笔,抵押物土地均未办理抵押登记。

3、合同填写不规范4笔,金额17万元。分别是:20xx年6月16日,xxx营业所向王玉雄发放住房装修贷款1笔,金额2万元,向高勇生发放住房装修贷款1笔,金额6万元。借款合同未编号,合同无贷款负责人印章;20xx年6月20日xxx营业所向扈春华发放生产经营贷款1笔,金额7万元,期限1年,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20xx年4月4日xxx营业所向帖东阁发放住房装修贷款1笔,金额2万元,期限3年,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

4、借款人资料不全8笔,金额45、9万元。分别是:20xx年4月5日,xxx营业所向徐光友发放住房装修贷款4、5万元,2005年4月4日,xxx营业所向帖东阁发放住房装修贷款2万元,无配偶个人情况证明、户籍证明,无担保人个人情况证明;20xx年6月16日,xxx营业所向李碧海发放住房装修贷款5万元,抵押物清单中抵押权人未盖章;20xx年4月4日,xxx营业所向杨玉军发放住房装修贷款3万元,划款扣款委托书未加盖支行印章;20xx年6月16日,xxx营业所向王玉雄发放住房装修贷款金额2万元;20xx年6月16日,xxx营业所向高勇生发放住房装修贷款6万元。上6笔借款资料中住房装修合同无装修总造价;2004年12月14日,xxx营业所向那天俊发放生产经营贷款15万元。抵押担保人张启良和房屋所有权人张啟良无有权证明机关证明为同一人;20xx年4月14日,xxx营业所向何菊芳发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8、4万元,期限1年。其划款扣款账户为借款人配偶黄海泉,划款扣款账户为黄海泉签字,无借款人签字。

5、贷后管理不规范7户,金额13738万元。分别是:20xx年12月28日,xxx营业所向xxx白龙中学校发放流动资金一笔,期限3年,金额170万元,现余额167万元。3季度贷后管理报告无管户经理签字;20xx年营业部向xxx县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借新还旧贷款1笔,期限1年,金额23万元无3季度贷后检查报告;20xx年向xxx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1、2亿,现余额10640万元。20xx年10月、11月、12月无贷后定期检查表。xxx县交通局贷款375万元无20xx年3季度定期检查表;20xx年向xxx县人民医院发放借新还旧贷款115万元,期限1年。xxx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笔,余额1818万元;20xx-20xx年,分3笔共向xxx县星王巾被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3笔,共计金额600万元。以上7户贷后管理均未按期进行信用等级测评

6、未按规定对不良贷款及时进行催收。支行资产经营部未按规定对xxx星王巾被有限责任公司、王大国、陶伟、何波海的不良贷款及时发出催收通知进行催收。

三、成因及责任认定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现根据问题存在的不同情况,经审计工作组的审计、调查和分析后认为:其客观原因主要是:经办人员的在业务水平不高,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够造成的。主观原因是:各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处罚不到位,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形成的,xxx同志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

四、总体评价

本次审计共发出审计调查问卷16份,收回16份。其中认为xxx同志履行副行长职责为优秀的14人,称职的2人。通过调查问卷和与部分员工座谈,总体评价情况是:xxx支行副行长xxx同志在任职期间组织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xxx支行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支行不良贷款控制办法>、、<贷后管理责任制>、<资产部绩效考核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业务经营、防范风险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员工关心的热点是资产质量差、员工收入低、不良贷款占比高的问题等;职工对行长最满意的是:具有开拓精神,业务能力较强,工作踏实,平易近人。

综合职工评价和现场审计的情况,审计组总体评价是:xxx同志任现职以来,在市分行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党委一班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并将其作为行动指南。积极配合支持“一把手”工作,扎实工作,辛勤耕耘,以压控不良为己任,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以提高效益为最终目标,竭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促进了业务发展,为xxx农行形象的打造,为农行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升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历史原因,资产质量尚待进一步提高,待消化的包袱还很沉重。但xxx同志为xxx农行的发展还是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履行副行长职责是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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