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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

2016-05-31 10:34: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共4篇)职责分工和处罚条例职责分工和处罚条例一、前 言机器的运转靠的是组成它的零件,每一个零件都起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我们有幸能成为可大发型美容有限公司的员工,就正象机器的一个个零件,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能够将每个人的职责划分清楚,人人能充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的团队就能发挥更大的效率,我们团队...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供大家学习参考。

职责分工和处罚条例
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一)

职责分工和处罚条例

一、前 言

机器的运转靠的是组成它的零件,每一个零件都起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我们有幸能成为可大发型美容有限公司的员工,就正象机器的一个个零件,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能够将每个人的职责划分清楚,人人能充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的团队就能发挥更大的效率,我们团队的发展就更迅速。

二、岗位职责

(一)店长(经理)的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店长(经理)

直接上级:区域经理

直接下级:收银员、技术总监、助理主管、发型师、后勤人员(包括厨师、洗洁员、

保洁员以及晚间值班学徒)。

①店长(经理)的职责范围

1.全面负责本店的总体事务,协调分店内部一切事务,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2.负责贯彻实施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本店的实际情况制订和实施分店管理条

例。

3.处理顾客投诉,接待来访者,接待各级管理部门,协助配合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

4.本店员工平时的培训、考核与奖惩条例的组织实施以及非管理人员的任免申请等

日常行政工作。

5.分析各种财务报表,检查和分析每日、每周和每月的营业情况,进行财务收入与

开支的监控。

6.根据管理部的精神以及员工的业绩指数报表拟订本店员工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实

施。

7.定期巡视公共场所及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检查本店员工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8.监督和检查店内直属人员(收银员、助理主管、技术总监、厨师、清洗员和后勤

值班人员)的本职工作。

9.加强本店的产品管理事务、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核查店内员工每日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分店日志》。

11.每个星期天晚上主持召开分店周末例会。

12.完成上级临时交待的事情。

13.在休假、外出或下班时安排专人行使其职责。

②工作的明细事项:

1.每日上班后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出勤、休假、病事假予以确认。

2.每日上班后对员工仪表仪容和胸牌的佩戴情况的进行检查。

3.每日上班后对店内营业场所的卫生情况、工作秩序以及人员的工作状况的检查,

规范分店各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本店营业正常有效地开展。

4.工作中处罚或督促其他管理人员处理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

5.工作中督促收银员、助理主管、技术总监完成各自分内的管理工作。

6.工作中督促厨师、洗洁员、夜间值班人员和保洁员完成后勤、安保工作。

7.负责处理顾客投诉事件以及其它外联事宜。

8.每日上班后核查分店营业收入,平时审核与控制分店的日常开支。

9.每周星期天晚上召集并主持分店的每周例会,进行上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布

臵以及管理部文件精神的宣传与贯彻,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向管理部反映。

10.每日检查《主管日志》,和正副主管协商解决助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每日填写《分店日志》,记载本店发生的突发事件、对其的处理意见和处理结【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

果,以及店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每月1日到管理部报销上月尚未报销的开支。

13.每月2日之前在本店所有员工的《工资明细单》上签字确认工资额。

14.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列席管理部召集的会议。

15.了解竞争对手的商业信息,向管理部提供营销决策所需的信息。

16.本店员工的培训安排以及培训申请的初审。

17.在休假或外出时安排特定人员临时代理自己的职务,在工作交接完毕后方能离开

工作岗位。

18.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对上级的工作如有异议,先服从后投诉。

③店长(经理)的惩罚条件

1.不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按相应条款受到处罚。

2.和员工拉帮结派,处理问题严重偏袒而被发现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

者予以撤职处理。

3.隐瞒分店情况拒不上报的,每次处以20元罚款。

4.长时间不能完成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的,通报批评。

5.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发现所属人员违反纪律、违背操作流程而不纠正、不处罚的,每次处以与违纪员工

相同金额的罚款。

7.顾客投诉超标的,受到通报批评。

8.损害公司利益(如为顾客在外购买产品)的,除补偿损失之外另处以200元罚款。

(二)收银员的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收银员

直接上级:店长(经理) 财务部会计、出纳

①收银员职责范围:

1.严格按照财务流程为客人结账,收取现金或面值卡、代金券、信用卡等支付方式

的美容、美发或产品等费用。

2.核实流程单上的消费金额和信用卡、面值卡、代金券与会员卡的有效性。

3.对发型师与美发助理的业绩进行登记备查。

4.及时配合公司的财务核对,按时填写并上交财务报表和业绩报表。

5.按员工的要求计算其每日业绩提成。

6.在工作时间内安全保管本店营业现金和其它收款转账票据。

7.依照财务工作制度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期限内将营业款项存入指定的银行。

8.监督全体工作人员作息制度的执行,每日统计考勤记录,并作考勤记载。

9.接转收银台电话,监督《电话接听管理规定》的执行。

10.每月初按公司的规定填写业绩报表、工资表以及其它报表。

11.在所有助理处于繁忙状况时,同时承担接待顾客、调配助理和发型师的责任。【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

12.在店长(经理)休假、下班或外出时配合技术总监、助理主管对店内事务进行管

理。

1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事情。

②收银员工作明细事项:

1.每日上班后核对前一天的服务流程单的张数、金额以及营业款项,完成单据和营

业款接手工作。

2.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收取客人的服务费用并保留相应单据。

3.确认现金钞票的真伪,核实顾客的面值卡、代金券、信用卡以及会员卡的有效性。

4.与专门的财务核对人员进行业绩和营业款的核对,填写《现金结账单》。

5.根据核对后的单据计算发型师与助理业绩提成。

6.填写发型师与美发助理的业绩登记表。

7.依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期限内将营业款项存入指定的银行。

8.监督全体工作人员作息制度的执行,每日统计考勤记录,并作考勤记载。

9.接转收银台电话,监督《电话接听管理规定》的执行。

10.监督产品使用登记规定的执行。

11.配合公司的财务核对,每月初按公司的规定填写业绩报表、工资表以及其它报表

12.在店长(经理)休假、下班或外出时配合技术总监、助理主管对店内事务进行管

理。

13.当店长(经理)和技术总监同时不在店内或主管和副主管同时不在店内时,其有

权行使店长(经理)或主管的职责。

14.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对上级的工作如有异议,先服从后投诉。

③收银员的惩罚条件

1.上班时间内擅自离岗和串岗,每次处以2元罚款。

2.对待顾客态度恶劣或与顾客发生争执,每次处以10元罚款。

3.工作时间内会客、吃东西、大声喧哗、坐姿不正者,每次处以1元罚款。

4.工作时间内非收银人员(店长或经理除外)进入收银台,每次处以5元罚款。

5.工作时间内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每次处以2元罚款。

6.向顾客索要回扣、抽单、改单做假帐者,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开除。

7.泄漏公司营业资料者,处以50元罚款。

8.流程单未按规定填写或者单据保管不善有破损者,按1元/张予以处罚。

9.流程单缺页且没有旁人作证原本缺页,按30元/张予以处罚。

10.结账单、报表上的项目与金额不符,除补足金额外,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有少收、多收等差错导致客人不满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2.账单与报表不符,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3.出现差错或丢失营业款,由收银员承担全部责任。

14.贪污,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开除。

15.擅自挪用营业款或营业备用金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

16.未在规定的时间上交报表按相应规定受到处罚。

17.违反分店规章管理制度受到处罚。

18.当面顶撞上级或拒不执行上级安排,每次处以20元罚款。

19.发现所属人员违反纪律、违背操作流程而不纠正、不处罚,处以与违纪人员相同

的处罚。

(三)技术总监的岗位职责(店长可以兼任)

职位名称:技术总监

直接上级:店长(经理)

直接下级:发型师

①技术总监的职责范围

1.协助店长做好店面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2.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并解决之。

3.负责对店内发型师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4.对发型师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和监察。

5.对发型师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指导和管理。

6.制定和提交季度性技术培训方案,保证店内技术的稳定和进步(尖端)。

7.和助理主管进行沟通与协作,共同搭建发型师和美发助理技术交流和人际关系协

调的桥梁。

8.在店长(经理)下班、休假或外出时行使其职责。

9.上级安排的其它事情。

②技术总监工作的明细事项:

1.多在店内举行各种技术探讨,培养员工的学习兴趣,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2.细致观察店内员工的技术操作过程,发现技术薄弱问题应向店长(经理)汇报,

并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3.在工作中细致观察本店员工的服务流程、服务心态和服务水平,发现其中存在的

问题和漏洞,并与店长(经理)、助理主管共同提出方案予以解决。

4.安排人员或自己亲自对店内助理与发型师进行技术辅导。

【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

5.对助理与发型师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监督执行与改进。

6.根据助理与发型师的技术知识状况安排其参加相应专业知识的培训、指导和管理。

7.拟订和提交本店季度性技术培训方案,保证店内技术的稳定和进步(尖端)。

8.当店长(经理)休假、下班或外出时主动承担店长(经理)的工作。

9.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对上级的工作如有异议,先服从后投诉。

③技术总监的惩罚条件

1.顾客投诉超标的,受到通报批评。

2.不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按相应条款予以处罚。

3.和员工拉帮结派,处理问题严重偏袒而被发现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

者予以撤职处理。

4.隐瞒分店情况拒不上报的,每次处以20元罚款。

5.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发现所属人员违反纪律、违背操作流程而不纠正、不处罚,受到与违规人员相同的

处罚。。

7.损害公司利益(如为顾客在外购买产品)的,除补偿损失之外另处以200元罚款。

(四)发型师的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发型师

直接上级:店长(经理) 技术总监

①发型师的职责范围:

1.自觉遵守本店内各项管理制度,协助分店经理和发型总监共同维护店

面形象。

2.以真诚、耐心、认真、追求完美的敬业态度给每一位顾客提供优质满

意的服务。

3.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接受公司安排的规范化培训,建立顾客网络,

完成销售计划。

4.严格按照发型师的待客服务流程作业,对与自己配合的助理要进行技术上的指导,

在技术和服务上与助理实行相互监督。

5.在烫染中协助和指导助理完成自己客人的发型设计(染发必须开配方单)。

6.监督和控制烫染护中产品的用量,减少甚至杜绝产品无谓的浪费。

7.监督检查助理的产品使用登记,认真核对,认可后当日签字。

8.引导顾客到收银台交费。

【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

9.在管理、技术和服务上向公司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10.上级安排的其它事情。

②发型师工作明细事项:

1.上班前打理好个人形象,调整工作心态。

2.佩戴胸牌,检查个人工具是否齐全整洁。

3.按公司轮牌制度接待顾客。

4.礼貌、认真、细致、耐心地回答顾客咨询的问题并给顾客以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5.在为顾客做烫染时协助并指导烫染操作人员的技术操作,监督操作人员产品的用

量,并在用量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若染发则还需开配方单)。

6.维护好镜台附近的清洁卫生。

7.服务完顾客后,持服务流程单将顾客引导至收银台,在流程单上填写收费金额后交

收银员收款。

8.若服务流程单上项目或金额需要改动时必须在单据上签字并交店长(经理)签字确

认。

9.折叠好自己的围布,清走所用的毛巾和水杯,整理好自己的用具,随时作好迎接

下一位顾客的准备。

10.将管理、技术和服务上好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上级。

11.工作中出现轮牌错误时,应找上级主管(一般指技术总监、店长或经理)说明

情况后,由上级主管处理。

12.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对上级的工作如有异议,先服从后投诉。

③发型师的惩罚条件

1.不按正常的服务流程进行工作,不按规定的礼节、沟通程序进行工作的按相关条

款规定受到处罚。

2.带情绪工作影响其他人员工作的,受到批评。

3.个人不清洁、不卫生或健康不能达标的,每次罚款5元。

4.没有作好个人工作岗位的卫生,个人工具不齐备不清洁的,受到处罚。

5.工作中由于轮牌出错安生争执而影响整体店面工作的,每次罚款10元。

6.在店内拉帮结派、嬉笑打骂的,每次罚款10元。

7.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按有关规定受到处罚。

8.不按实开单(如虚填服务项目、收费金额)、擅自打折超过自身的权限范围的,除补足差额外另处以50元罚款;达到两次者予以开除。

9.损害他人形象、破坏公司形象、和顾客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情节和后果严重者予以开除。

10.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按规定受到处罚。

11.损害公司利益(如为顾客在外购买产品)的,除补偿损失之外另处以200元罚款。

12.拒不接受上级安排顶撞上级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3.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助理主管的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助理主管

直接上级:店长(经理)

直接下级:助理副主管 美发助理

①助理主管职责范围:

1.协助店长(经理)搞好本店美发助理的行政、技术和服务工作。

2.负责美发助理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贯彻公司与美发助理有关的规章管理制度的宣传与执行。

4.组织实施店长(经理)交待的计划任务。

5.负责本店美发助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6.对美发助理服务流程进行监督和规范。

7.制订和提交本店美发助理季度性的技术培训方案,保证店内技术的稳定 和进步。

8.和技术总监进行沟通与协作,共同搭建发型师和美发助理技术交流和人际关系协调的桥梁。

9.监督和检查副主管的产品管理工作。

10.店长(经理)休假、外出或下班,协助技术总监、收银员分担店长(经理)的部分工作。

11.和副主管轮流主持助理晨会并共同填写分店《主管日志》。

12.和副主管共同对美发助理寝室进行日常管理。

13.上级临时安排的其它事情。

②助理主管工作明细事项:

1.上班后检查所有美发助理的仪表仪容是否整洁整齐,胸牌是否佩戴在正确的位臵。

2.助理的休假、勾假以及请假事务的处理。

3.处罚违反规章管理制度以及分店管理条例的美发助理。

4.和助理副主管轮流主持本店的助理晨会。

5.检查店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不清洁的地方安排责任人清扫。

6.和助理副主管轮流与收银员进行上日的流程单金额和营业款的核对。

7.对公司下达的与美发助理有关的规章管理制度进行宣传与执行。

8.经常对本店美发助理的技术进行指导。

9.经常仔细观察美发助理服务流程,对不规范的操作予以规范。

10.在规定的时间内制订和提交本店美发助理季度性的技术培训方案。

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二)

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建议去掉)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一)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规范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相关纪律要求。

三、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若有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 人员定义

一、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二、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

部,如员工的组长、组长的队长、队长的主任等。

三、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队长、组长的主任等。

四、首席负责人: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违法违纪行为

一、违法行为

(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违纪行为

(一)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其它岗位人员做不该做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代他人考勤,到

别的岗位上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

5.旷工:没有履行请假程序不在工作岗位的、私自让他人替岗的、没有按时销假的、或没有履行审批程序脱岗30分钟及以上、迟到30分钟及以上、或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行为。

【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

6.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在上班工作期间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书籍资料、干私活、闲谈、睡觉、玩耍、上网游戏聊天等。

7.在员工集体宿舍聚众闹事,喝酒赌博,打架漫骂,影响其它员工正常休息的。

8.违反会议、培训纪律的行为。

9.经公司认定的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不作为的行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职责或义务,应该履行的行为而不履行,致使公司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的或给公司和他人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因工作不主动,处理不及时,正常工作不能及时完成。

2.因工作失职、工作开展不力、管理不力,给公司造成损失。

3.对上级指示、有期限命令或下发的管理制度,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执行,导致工作延误。

4.发现或知悉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隐情不报。

5.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及时阻止、检举,不积极配合违规违纪调查,拒不提供证据或拒不作证的。

6.不按时反馈信息,没有如实填写记录和报告,或由他人代填,敷衍了事的。

7.没有履行职责,或没有按制度的规定,开展工序点控制、设备点巡检和班组建设等工作。

8.执法不明,管理不严,袒护、包庇、纵容违纪违规。

9.仪器设备保管、保养不当,遗失公司重要资料、物品,或造成资料、物品非正常的浪费、变质、损坏。

10.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不按规定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影响工作管理秩序。

11.没有妥善保管责任区内的物资,导致发生物资失窃、变质、混杂、雨淋等损失现象。

12.对所辖部门或员工缺乏指导,疏于管理,造成的管理混乱,执行力低下现象。

13.经公司认定的其它不作为行为。

(三)违反工作秩序的行为: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和员工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在公司工作区域内嬉戏、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酗酒、漫骂、滋事,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

2.违规操作的行为。

3.不服从领导、管理部门的管理、调派,威胁、恐吓上级或同事,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或纪律检查人员,打击报复他人的。

4.为实施报复行为而指使他人或变相指使他人对公司员工施加暴力或实施其它违规违纪,违反公民基本道德的行为。

5.因失职造成管理工作安排期混乱的。

6.不参加岗位培训或应参加的会议,不遵守培训课堂、考试和会议纪律的。

7.不遵守物品放行规定,未经检查、许可,私自带出工具物品。

8.在工作时间私自会客或妨碍他人(部门)工作。

9.不按规定或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的。

10.私自启动或关闭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11.经公司认定的其它违反工作秩序的行为。

(四)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不符合公民道德标准和公司干部员工行为准则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提供、传播虚假信息,制造谣言,扰乱正常工作开展,造谣惑众者。

2.对公司领导、员工实施恐吓、暴力威胁或造谣诬陷、讽刺诽谤、恶意中伤、严重侮辱,毁人名誉的。

3.煽动或参与恶意怠工、闹事、集体上访的。

4.组织参加非法组织,或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5.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6.影响公司作业、办公,损害公用设施,破坏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7.冒用部门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笔迹签发、伪造文件、资料的。

8.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不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9.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10.利用公司管理漏洞或借其他机会投机取巧获取利益者。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三)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 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 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其它岗位人员作不该作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代他人考勤,到别的岗位上作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

5 旷工:没有履行请假程序不在工作岗位的、私自让他人替岗的、没有按时销假的、或没有履行审批程序脱岗20 min及以上、迟到30min及以上、或早退20min及以上的行为。

6 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在上班工作期间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书籍资料、干私活、闲谈、睡觉、玩耍、洗浴、上网游戏聊天等。 7 未经批准擅自带领非本公司员工出入厂区的。

8 在员工集体宿舍聚众闹事,喝酒赌博,打架漫骂,影响其它员工正常休息的。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着工装,不戴胸牌的。

10 违反会议、培训纪律。

11 经公司认定的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不作为的行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职责或义务,应该履行的行为而不履行,致使公司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的或给公司和他人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因工作不主动,处理不及时,正常工作不能及时完成。

2 工作失职、工作开展不力、管理不力,造成生产、品质、安全、

设备等损失。

3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和下发的管理制度,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执行,导致工作延误。

4 发现或知悉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而隐情不报。

5 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及时阻止、检举,不积极配合违规违纪调查,拒不提供证据或拒不作证的。

6 不按时反馈信息,没有认真如实填写记录和报告,或他人代填的,敷衍了事的。

7 没有履行职责,或没有按制度的规定,开展工序点控制、设备点巡检和班组建设等工作。

8 执法不明,管理不严,袒护、包庇、纵容违纪违规。

9 保管、保养不当,遗失公司重要资料、物品,或造成资料、物品非正常的浪费、变质或损坏。

10 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不按规定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影响工作管理秩序。

11 没有妥善保管责任区内的物资而发生失窃、变质、混杂、雨淋等损失现象。

12 对所辖部门或员工缺乏指导,疏于管理,而造成的管理混乱,

执行力低下现象。

13 经公司认定的其它不作为行为。

3、违反工作秩序的行为: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和员工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在公司工作区域内嬉戏、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酗酒、漫骂、滋事,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

2 违规操作的行为。

3 不服从领导、管理部门的管理、调派,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或纪律检查人员,打击报复他人的。 4 为实施报复行为而指使他人或变相指使他人对公司员工施加暴力或实施其它违规违纪和公民基本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 5 因失职造成生产经常管理工作安排期混乱的。

6 玩忽职守,隐瞒工作过失的。

7 不参加岗位培训或应参加的会议,不遵守培训课堂、考试和会议纪律的。

8 不遵守物品放行规定,未经许可或检查,私自带出工具物品。 9 在工作时间私自会客或妨碍他人(部门)工作。

工作纪律制度
工作不在岗位的处罚(四)

[篇一:工作纪律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工作纪律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反大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篇三:机关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jú长批准。凡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良好形象。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坚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bàn zhèng、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加油或维修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须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实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查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屡教不改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担。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

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机关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干部职工的中心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打游戏、看视频、听歌、上购物网站等。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3、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时间外出者,应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告知牌写明去向,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凡参加自学、函授等各种形式学习请假的,应有学校出具的学习通知单。

5、全局(中心)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以上报科室负责人知晓,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将请假条报办公室存档备查;科长因事请假或出差,半天以上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副jú长请假或出差,向jú长报告批准;假期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病假须以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医院证明为依据,否则视为事假。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以国家规定为准,书面请假并经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

6、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承诺践诺工作制度。对于前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在充分了解其真实诉求的基础上,对办理事项作出办结时限的承诺。视具体事务,承诺在规定工作日之内办结回复,并将承诺书现场交由办事群众本人手中。

二、工作纪律督查要求

1、办公室负责督查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各科室、“中心”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一般情况下,每月督查二次。

2、各分管领导为分管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首要责任人,在检查督查中如发现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问责。

3、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对具体办事人员开展帮助教育谈话。

4、每次纪律督查结果以<督查通报>形式印发,作为考核评比依据之一,并与年终绩效考核、个人评优等挂钩。

[篇五: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办理各项业务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二、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管好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三、自学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须告知负责人并上报办公室。

四、工作时间要高度集中精力,切忌三心二意,没有责任心,行走、坐立要讲究仪表风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工作时间穿戴要整洁,切忌衣冠不正,邋遢散曼,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化妆轻淡相宜,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穿戴装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六、接待来客,办事人员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许在楼道内长时间停留,大声商议交谈;不许在楼前台阶闲坐、相聚闲聊,影响机关形象及办公。

七、接待来客,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如遇有咨询者应诚恳做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不甭,无法做答时,也应领咨询者到有关部门,尽力做到使咨询者满意。

八、咨询问话要诚恳耐心,要根据部门职能及业务分管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答,不得以个意见代替部门意见或领导意见,禁止对他人做出自己职务、业务不相称的承诺,注意内外有别。

九、大力提倡干部职工团结互助、互尊互谅,积极参与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禁止使用粗俗污秽言语,禁止嘲弄、侮辱以及损害他人,禁止酗酒、赌博、吵架,维护好公务员良好形象。

十、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禁止聚众聊天,禁止在办公时间内下象棋、打扑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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