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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2016-06-01 11:34: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共5篇)诊所考勤制度(试行)1锦江德鑫诊所考勤制度(试行)第一条 考勤是诊所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提供重要依据, 特制定本制度。考勤员职责:一、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二、如实反映本科室考勤中的问题。三、妥善保管考勤簿和各种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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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考勤制度(试行)1》
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第一篇

锦江德鑫诊所考勤制度(试行)

第一条 考勤是诊所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提供重要依据, 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员职责:

一、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二、如实反映本科室考勤中的问题。

三、妥善保管考勤簿和各种休假凭证。

四、及时汇总与报告科室考勤结果。

第二条 诊所在岗的所有正式聘用职工和试用期职工一律为考勤对象。各科室应在 每月5 日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汇总,考勤管理人员对诊所考勤工作进行日抽查、 周巡查,月考核,每月8 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公布。

第三条 全诊所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 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得办私事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外出办理公务前,须通知管理人员。

第四条 工作时间规定:

中医科实行每月单双轮流上班工作制,上班时间:夏季(8:30--21:

30),冬季(8:30--21:00).口腔科实行每周单休,上班时间:夏季(8:30--21:30,早班5:30下班,晚班13:30上班), 冬季(8:30--21:00,早班5:00下班,晚班13:00上班),有医生休息上班时间:夏季(9:00--20:00), 冬季(9:00-19:30),休息时间由医生之间自行调配。注:日常依据正式通知的工作时间执行。

第五条 事假规定: 一、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邮件、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需超假期时,假满前也应提前办理续假。考勤员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 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 诊所业务者,诊所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请假人员事毕向批准人销假,不办理销

假者,视为旷工。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二、因加班、代班、顶班等原故积存下来的补休假应在当月补休完,不准累积,超过三天或当月无法补休者,须报管理人员备案,予以调休。特殊情况者,经管理人员批准,补薪销假,每日 40 元。需补休假者若无即时办理的备案手续,一般不给予认可。三、职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月累计不得超过 2 天。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管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四、每月凡请事假 5 天以下者,扣发事假日全部薪资。 凡请事假 5 天以上 15 天以下者,扣发事假日全部薪资,提成减少2%。 凡请事假 15 天 以上者,予以辞退。年度请事假 15 天以上或 4 次以上者,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请事假违反诊所规定外谋职业营利者,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直系亲属病危、逝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可请 3 天带薪事假,旁系亲属丧亡可请 1 天带薪事假,超过带薪事假规定时间,按本条第四款执行。

第六条 病假规定

一、请病假须诊所医生亲自诊断并出具建议休假通知书交于管理人员处,况准予假期时间。二、在诊所工作的人员,休病假者均须由考勤员负责备案,并由管理人员负责核实假期时间。 三、女职工人流、上环、引产等,视为病假处理。

四、职工休病假期间应找其他医生代班,3天以内工资待遇不变,4-7天提成减少1%,7天以上提成减少2%.年病假30 天以上职工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注: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第七条 婚假规定:

一、达到法定婚龄的职工(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 5 天。

二、 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职工 (男年满 25 周岁, 女年满 23 周岁) 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 7 天。

三、婚假须提前 半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八条 产假规定:

一、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享受产假。

二、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 1 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三、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 10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 15 天。

四、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怀孕 3 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 15 天,假期按 70%发放工资。

五、妻子分娩,夫妻不在一地的,男员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 护理假按70%发放工资。

六、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七、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八、产假期间不享受岗位工资。

第九条 迟到、早退、脱岗规定:

一、上班推迟到岗 10 分钟以上至 30 分钟以内为迟到;

二、提前离岗 5 分钟以上至 30 分钟以内为早退。

三、医务人员离职守 10 分钟以上至 30 分 钟以内,视为脱岗,按迟到、早退等同处罚。 四、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月 3 次、或年 12 次者,失去年度评秀资格。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月 8 次、或年 30 次者辞退。

第十条 旷工规定:

一、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二、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三、超过界定脱岗时限,视为旷工半天。

四、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五、旷工者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旷工 2 天以上,警告一次,提成减少1%;旷工3天以上,按 70%发放工资,提成减少2%;旷工 4天上者辞退。(迟到或早退:第一次罚10元、第二次罚50元、第三次罚100元,旷工:第一次5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辞退,以上所有罚款均有考勤员执行并寄存,用于诊所公共基金。月度为考勤单位。

第十一条 工作纪律:

一、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 下棋、 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半 天处理; 当月累计 2次的, 按旷工 1天处理; 并以此类推。

二、参加卫生局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 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考勤方式:

一、考勤采用《考勤登记簿》 模式。医护人员查验排班表,其他因公不能正常上、下班,及请假、出差、临时外出办事等工作人员查验《考勤登记簿》 。 因公提早下班,应在《考勤登记簿》 上说明事由, 不登记并说明事由的, 视为早退。 二、中医科、口腔科应在上月末将值班人员班次安排表报管理人员,发生人员班次变更时,必须在《考勤登记簿》上注明。各类人员请、休假应将批准后的请假条呈交考勤员登记;外出学习、出差、开会,由考勤员在《考勤登记簿》上标注备查。

三、考勤工作除采用《考勤登记簿》模式外, 每周进行 2-3 次不定时督查和一次核对。

四、根据考勤结果,按照《锦江德鑫诊所考勤制度(试行)》 规定的处罚标准,对违反者直接在本月工资中扣除罚款,同时记录在案,由考勤员寄存罚款。

五、考勤员不按要求考勤,或作弊考勤被查实 1 次者给予批评,2 次者扣罚科室当月工资 100 元,对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考勤员,月奖励考勤员 50 元。 六、职工的考勤情况,由科室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议决定, 由锦江德鑫诊所股东解释。

2014于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诊所劳动合同
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第二篇
【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诊所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地址:【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此合同。

一.劳动合同限期

第一条 本合同限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XXXXXXXXXX医院医疗服务(医生,护士) 工作.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 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平均周,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对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治疗和诊断器械,建立健全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 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月薪工资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第十条 甲方发薪日期为次月10-15日,确因资金困难需要延期支付工资的,可延期在 30日内支付.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加班费等.除加班费外其他综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按甲方有关工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同时下浮.在经济困难, 工作任务不足的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 生活费标准.(医疗机构也可有提成制等其他工资分配方式)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一个 月.患重病或绝症者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 过12个月.医疗期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以及死亡丧葬费,参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工伤经过医 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的,由甲方分配适当工作.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等有薪假期.婚假为7天,晚婚者15天,产假90

天,丧假3天.假期工资按甲方工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六.劳动纪律

《个体诊所聘用合同书》
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第三篇

聘用合同书

甲方: 诊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 年(自二0 日至二0 年 月 日), 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自二0 年月0 _ 年 _月_ 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诊所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 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 。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

(1)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2)乙方拥有有效资格(证件)

【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四、工作时间【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诊所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需要具体安排,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

2、甲方有权根据诊所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效益提成另计。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该工作;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八、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二零 年 月 日 二零 年 月 日

《门诊工作制度》
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第四篇

[篇一:门诊工作制度]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门诊工作制度。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

《药房工作制度》
国家劳动诊所工作时间 第五篇

[篇一: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药房工作制度。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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