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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2016-07-08 10:08: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共6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党内监督条例全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文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第一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第三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五条 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 监督职责

第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二)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三)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五)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常委、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常委会、同级纪委常委会提出或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

(四)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八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十条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监督制度

第一节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

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的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二节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十五条 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第十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向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

第十七条 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同时,地方各级党委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政府和有关方面独立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

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另行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第三节 述职述廉

第十九条 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中央纪委常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设常委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第二十条 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第四节 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

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文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第二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第三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五条 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 监督职责

第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二)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五)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常委、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常委会、同级纪委常委会提出或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

(四)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八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十条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监督制度

第一节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的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二节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十五条 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第十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向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

第十七条 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同时,地方各级党委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政府和有关方面独立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第三节 述职述廉

第十九条 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中央纪委常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设常委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第二十条 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第四节 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201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引发的思考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第三篇

中国共产党在风雨中走过了83周年。83年来,谱写了辉煌历史,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抗击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保卫祖国领土的完整,捍卫了华夏儿女的尊严;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解决了全球近1/4的人口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个别地方的少数官员,不能廉洁自律,一心为民,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一心为己,为家人谋私利,出现了腐败,严重影响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制度体系上构建了一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网络平台,详尽规定了六大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任务,并明确规定了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内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条例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强调加强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强党员对党的组织、党员对党的干部、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真正体现出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以及同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这样就避免了一级领导班子由某一个领导人说了算,从另一角度上讲,也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人的防腐能力,提高了整个领导班子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一把手”因腐败落马。党政大权一把抓,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肆无忌惮地任用亲信,干部任免“一锤定音”的原沈阳市物价局局长王秀珍,就是监督没有落到实处,“造就”了这样一批贪官。虽然最终他们受到严惩,但是党和人民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失。以前各级机关单位,都有自己的一套规章制度,但都由“一把手”审批执行,对“一把手”没有有效的监督,很多情况下靠个人自觉。而班子成员、下级和党员群众拥有的权力和权威不足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当前对“一把手”权力监督上严重缺位,对他们是“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监督必须以权力、权威为后盾,否则对权力监督就是一句空话。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丽曼认为,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监督机制不顺畅,纪委权力来源、依附于同级党委,很难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监督制约;监督重点不明确,多为对下级监督,没有形成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监督机制;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能坚持,没有形成有效的上下结合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 制定党内监督条例,使党内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把上到纪委,下到每一位党员同志凝聚成一股绳。加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在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责任和权利同时要求党员在今年的工作中要发挥堡垒作用与党员先锋垂范作用。 现在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内的监督制度化,顺畅了党内民主监督机制,明确了监督对象和内容,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机关。这将有效的防止权力过滥,加强监督,增强党内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将意味着,在强调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党外监督。 一方面要在党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切实建立一个有效完备的自我监督系统;另一方面要重视外部监督的作用,把强化党组织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等多种形式的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有力地促进党的建设健康发展。 作为我们基层党组织,一方面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实施,另一方面要在群众中树立党员干部新形象,要求第一位党员立足本职为医院献计献策,以自己出色的工作表现带领全院职工,在职工中树立威信,以自己的言行取得职工的信任和支持,作为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贯穿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中。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这将有效的防止权力过滥,加强监督,增强党内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无疑是党内监督历史上又一辉煌篇章。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引发的思考一文由

2016个人廉政承诺书范本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第四篇

个人廉政承诺书范本

根据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本人承诺如下:

一、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以身作则作,廉洁从政,秉公办事,不怕得罪人,不做老好人。

二、 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

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不接受基层和服务单位的宴请和招待。

三、 不利用职权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礼卡和礼品,报销属

于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 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的处事形象。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五、 不违反规定,不为本人、亲友及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对服务对象

态度执情,言行礼貌,办事到位,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的现象。

六、 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不用公-款吃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不接受单位或其他企业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承诺人:张化民 2016年4月14日

地税系统干部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保持干部“平安”,特签订此廉政承诺书。

一、承诺内容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二)不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各种庆典、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三)不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卡、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不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六)不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七)不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八)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九)不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购房,不利用职权用公-款装修住房。

(十) 不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十一)不违反有关规定,利用工作关系非法获取有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十二)不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十三)不经商办企业及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

(十四)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十五)不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

(十六)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十七)除公务接待外,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十八)不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

(十九)不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或纳税人“吃、拿、卡、要、报、占、借”。

(二十)在任何时候都不参与境内外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接受色-情-服-务。

(二十一)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周围同志、社会各方面和纳税户的监督,绝不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十二)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岗位任务。

二、承诺考核

(一)本人对以上承诺条款自觉遵守,并接受区纪委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人签订和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检查监督。

(二)本人同意将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考评与考核。

三、承诺追究

本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和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愿意按照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责任追究。

廉政承诺书范本

承诺内容: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禁令。

二、严格遵守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

三、工作上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参与打牌赌博。

四、不违反规定购买和乘坐超标超编小汽车。

五、不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不搞个人审批;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六、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使用干部,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

八、不包庇、袒护违纪违法现象和人员。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八条承诺,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承诺人:刘xx

个人廉政责任承诺书

根据管理局纪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具体要求,为保证在 安全管理、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中,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进一步依法行政,促进 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在此郑重承诺,保证做到以下四项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管理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会议精神,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在我处的行政许可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不违规、不徇私,不收受不正当利益。

三、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恪尽职守,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坚决制止不正当交易行为。

四、按管理局和****建立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监管制度、廉政等方面去做,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以上诸条,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法律的制裁。

部门负责人 : 承诺人:

个人廉政承诺书

根据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本人承诺如下:

一、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以身作则作,廉洁从政,秉公办事,不怕得罪人,不做老好人。

二、 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

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不接受基层和服务单位的宴请和招待。

三、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他人强行推销经营的

产品及书报杂志等

四、 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的处事形象

五、 不违反规定检修工程和设备招投标活动,不为本人、亲友及他人

谋取非法利益。对服务对象态度执情,言行礼貌,办事到位,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的现象。

六、 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不用公-款吃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七、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不接受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承诺人: 杨 涛 2016年4月14日

关于个人廉政承诺书2016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处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向处党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生产经营承包指标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物资,不擅自处理废旧生产物资。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质量检验、物资配送、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7、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二0xx年三月十日

个人廉政承诺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的实施,促进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员工,执行好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民-主作风,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

六、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重一大”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及集团公司 “九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

七、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和“两个务必”,谦虚、谨慎、不骄、不燥,正确处理好职务与责任、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八、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不贪图享受、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九、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操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姓名:

最新个人廉政承诺书范本

作为一名xx-x员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按党章要求去做,自己不断的增强廉政意识,拒腐防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特制定个人廉政建设承诺如下:

一、 自觉地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积极参加重要思想的学习,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xx-x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严格遵守《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中国xx-x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严的“六项规定”。始终保持xx-x人的政治本色。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能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使他们也能够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做到勤政廉政。

三、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各种规章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切实做到拒吃、拒请、拒贿。不用公-款搞个人消费。不在公务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四、加强党内监督,积极的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自觉的主动经常检查自己,克服自己的不足,自觉的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自律建设,是我党一贯提倡得号召,作为一名xx-x员,首先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现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制定个人廉政承诺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认真加强党风党纪学习,掌握新的政策,坚定信心,从我做起,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用xx-x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要做到廉洁奉公,扎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政清廉。做到“自重”“自警”“自励”。保持党员应有的先进性。

加强党内监督,积极的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自觉的主动经常检查自己,克服自己的不足,自觉的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

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组织安排,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同时还必须做到不行贿、受贿。

二、工作生活方面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利用手中权利为个人谋私利。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切实做到拒吃、拒请、拒贿。不用公-款搞个人消费。开拓进取,把握机遇,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解决好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中,要勇于创新,为集团发展献计献策,同时要热情为基层服务,为基层降低成本,争创效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6党风廉政建设 承诺书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第五篇

党风廉政建设 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

校长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凉教党组201615号文件和宁廉办[2016]1号文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现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落实县教育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当好第一责任人。

3、领导并参加县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加强监督检查,从“权、钱、人”三个方面着手进行治理,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群众和病患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和病患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5、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6、自觉带头抵制公-款吃喝,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和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宴请。

7、严格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不用公-款新购和安装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不违规报销话费;不用公-款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

8、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等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

9、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贤。

10、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听取工作汇报。

11、负责组织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述职述廉。

以上承诺,请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对我监督评议。如有违诺行为,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单位:宁南中学

承诺人姓名:

承诺人职务:

承诺时间: 2016年3月18日

2016年党风廉政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校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全面履行职责,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北票市委“十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落实《廉政准则》、《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

四、自觉做到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学校党支部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六、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优良作风,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八、坚决纠正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

(1)杜绝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教辅材料;(2)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3)不在工作时间睡觉、打麻将、玩扑克、上网打游戏、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规范从教行为,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6)在教师评先选优中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在教师考核晋级中不打人情分。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承诺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书

一、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管敢抓,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真正做到廉洁从政。

三、不参与赌博,不跑官要官,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

四、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的相关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其打着自己的旗号到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私事。

五、不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建设项目立项、授意和内定项目中标对象,不利用职权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六、不利用婚丧嫁娶及迁新居、过生日等名义大操大办,敛取财物。

七、严格遵守金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不到部门或企业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八、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自己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不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领导审核意见:(签字)承诺人:(签字)

20xx年9月8日

党风廉政承诺书

根据党风廉政工作考核要求,我本人作为第七项目部项目副经理及党员特向组织承诺如下:

一、在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我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对本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树立廉洁道德意识。

二、在廉洁自律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使本人以无私奉献的实际行动,为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政纪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自觉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在行使工作职权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做到虚心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批评意见和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权力运作,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在工作作风方面。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廉政勤政有关规定,勤奋务实、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切实把转作风抓落实工作落到实处。

五、在完成工作任务方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工作现场查找问题,作好月度工作总结和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务实提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坚定不移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在遵守规定制度方面。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工作精神。结合公司党政在全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引导和教育职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定信心。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
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第六篇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中心,大力倡导“全面、全员、全程”的“三全”学习理念,把学习内化为组织发展、党员进步的基本需求和必要手段,引导党员干部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有效整合组织智慧,使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决策力、执行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学习内容

学校党支部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以提高执政、执教能力为目标,广泛开展“教育理论、理想信念、政策法规”三个教育学习活动,定期组织读书论坛、科研论坛、教育论坛。通过党员自学与支部研讨相结合、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相结合、学习研讨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凝聚集体力量,实现学习成果共享。

一是教育理论教育。系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全面提高党员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增强遵循规律、理性发展意识,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二是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全市“魅力班主任”评选活动,学习身边的先进、模范教师事迹,引导党员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政策法规教育。学习并掌握教育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提升办学品位和管理水平。

三、学习要求

(一)坚持学习与思考、学习与运用、学习与创新相结合,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关键在于立足实际,务求实效。要同我市教育实际相结合,重点解决以下五个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党的根本宗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不讲原则、不负责任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二是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视野不宽,标准不高,措施不实,力度不够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破解难题、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形成思想共识,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形成强大合力。三是着力解决管理能力和执教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知识危机”、“本领恐慌”,政治理论素养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业务能力水平不能完全胜任工作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推动教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存在的软弱涣散,活力不足,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缺乏改革发展意识,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作用不突出,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学校党组织成为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五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员意识淡化、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缺乏干事创业热情;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大力倡导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的作风,引导党员教职工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当先锋、做表率。

(二)深化“三全”学习机制,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一要建立健全集体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保证集体学习每个月不少于1次。学校党组织将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实施方案,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认真进行学习点评,切实提高学习质量。二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党员干部的业务培训、理论培训等,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远程教育,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三要健全个人自学制度。党组织每年都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学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学习笔记档案。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党员干部个人要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制定自学计划和学习目标,少应酬、多学习,戒空谈、深思考。四要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要将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年终工作总结

(三)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学习途径,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一要组织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宣讲。认真总结推广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重大主题活动的成功经验,广泛开展体现教育特色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宣讲展评,发挥专家学者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宣讲展评活动,积极搭建平台,用广大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手段,深化学习教育。二要开展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和重要人物学习纪念活动。围绕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围绕纪念革命领袖、革命先烈、杰出历史人物等活动,组织学习英烈英模和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思想。三要组织专题调研和讲座、报告会。通过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专题的研讨会,分析形势,研讨问题,寻求对策,深入研究探讨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和报告会,深入浅出,解疑释惑。四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学习活动。组织知识竞赛、技能比赛以及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等,继续开展“教师读书成长计划”和建设“书香型”、“学习型”校园活动,寓学习教育于各种校园活动之中,实现由传统的灌输式向互动式转变,突出党员学习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提高学习实效。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范文二:

转眼,20xx年在不知不觉之间过去,20xx年新的学期已经到来。为了更好的做好新学期的工作,为了更好的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我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章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中不断得到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党性修养与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年度党员学习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当今的世界是知识更新的时代,作为一个教师党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起好表率作用。为此,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二是要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学习社会、科学、文学、哲学、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提高人文素养。三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不断创新,真正做到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使自己的思想不断走向成熟。

继续认真全面地学习《党章》,以《党章》的要求对照自己,督促自己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不断进步。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习今年的两会精神。坚持每天关心国家大事,通过各种渠道来了解国家以及全球大事,学习优秀党员、先进模范的事迹,保持较高的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党员活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学习工作所需要的教育学、心理学、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知识,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存,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教育教学方面:积极学习新课标,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将新课标的理念融入到自己的教学中去。以主人教育办学理念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着力深化学生德育工作,不断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使每个学生意识到自己是班级、学校、社会的主人,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了更好的教育好学生,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学水平,争取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多读专业书籍,积极参加校内外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扬长避短,更新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坚持每天读书,除了多读书外多做读书笔记,勤思考,勤总结,认真写好博客。同时,认真研究教材文本,深入细致地备课,上好每一节课,落实每一节课,用耐心爱心细心对待孩子。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力争通过各种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及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创造性思维等能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营造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

当然,还要加强教研工作,积极参加学校校本活动。加强对教育、教学论文的研读,努力将这种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思考,同时希望能对实际的教学产生一定的启示和指导。

三、发挥表率作用,保持党员形象。在工作中,要时时刻刻注意表率示范作用的发挥,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以身作则,要时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把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与自觉地维护单位党组织的形象结合起来,努力增强集体荣誉感,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为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在生活中时时刻刻保持模范的行为,团结同事,热心帮助同志,与其他老师协调合作,做有利于发展和团结的事,在群众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向身边的优秀党员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向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好人好事学习。

在新的学期里,我会按照我的学习计划,努力踏实地走好每一步,争取在新的学期里做出新的成绩。总之,本人将不断发一个党员一面旗,永葆先进为人民,这是党的先进性教育对每个共产党人提出的要求。作为一个党员,不仅要做一个合格党员,而且要做一个优秀党员。通过先进性教育,深深认识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而且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问题。因此,争创优秀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范文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局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单位为目标,切实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深化“一人一课”特色教育活动和“两率先”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

二、具体内容:

1、结合“两率先”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化“一人一课”特色教育活动。采取个人讲课课题事先申报的办法,重新修订每月一次的活动安排,同时有重点地由支部从本馆实际出发,确定课题指定党员研讨授课。对重点课题,支部将发动全体党员进行研讨,找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的办法,真正抓出实效,为馆中心工作服务。在“一人一课”的教育范围上今年要有所突破,可以扩展到全体中层、全体积极分子、全体职工进行集中授课。 2、进一步建章立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今年要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验室奠定基础。主要有《党支部议事规则》、《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离退休党员管理制度》、《党费交纳制度》等,将下发到每个党员,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测试。 3、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支部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团员青年座谈会,进行集中谈心。同时,结合“三知三及时”党员责任区活动,由每位党员对联系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和发动。适时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公推公选活动。 4、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根据局党委统一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率先中作表率,在奋进中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廉政理论、勤政廉政形象和案例警示三项教育,认真组织学习《xx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上级党委的统一要求下,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勤廉风”人物写生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开展自学,积极参加局、馆举办的思想政治学习和活动,制定学习计划,撰写学习笔记。 2、在学习中要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活动,切实解决问题。 3、党员个人学习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底党员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重要内容。

2015年党员学习计划范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学党章、守党规、做合格好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凝聚力量、履职尽责,完成使命,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于3月1日至3月7日举办2015年度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安排

一、培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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