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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2016-07-11 11:54:4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共6篇)公安民警执法考试(中级)案例分析1、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呛喝声,不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追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

公安民警执法考试(中级)案例分析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第一篇

1、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呛喝声,不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追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问题一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罪?(3分)为什么?(2分)问题二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3分)为什么?(2分)问题三在量刑时,对黄某和赵某应分别作什么考虑?(3分)为什么?(2分)

问题一:

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未遂)。

黄某与赵某合伙实施盗窃行为,黄某在门外望风,但由于赵某弄出响声被发现,二人盗窃未成功,是盗窃的未遂。

问题二:

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转化)。

赵某在实施盗窃行为被发现,为了逃跑用水果刀捅了王某一刀,转化为抢劫。

问题三:

黄某和赵某在盗窃罪方面构成共同犯罪,赵某对转化的抢劫罪行为单独承担责任。 黄某成立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出罚。赵某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某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的钱某及其妻子范某执行拘留时搜查了他们的住处。在搜查时,因情况紧急未用搜查证,但钱某夫妇一直在场。由于没有女工作人员在场,所以由男工作人员对钱某、范某的身体进行了搜查。搜查结束时,侦查人员要求被搜查人在搜查笔录上签名时遭到拒绝,侦查人员就此结束搜查活动。问题该案搜查活动中有哪些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8分)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7分)

本案搜查活动违法的有:

由男侦查人员对范某的身体进行了搜查;

侦查人员要求被搜查人在笔录上签名遭到拒绝后就此结束了搜查活动。

正确做法: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3、2006年3月17日夜,罗某驾驶东风卡车正常行驶,通过某交叉路口时,发现申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遂紧急制动,申某驾车撞上东风卡车,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申某系酒后无证驾驶。3月20日,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某负全部责任。申某的妻子杨某不服,认为罗某将人撞死,应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多次到交警大队办公场所吵闹,严重影响办公秩序。3月22日上午8时,杨某携子申某某(1992年4月1日生)将申某的尸体抬至交警大队门口,要求交警大队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经处警民警教育劝阻,仍不同意将尸体抬走,致数十人围观。3月25日,杨某找到罗某,要求其支付部分赔偿金,遭罗某拒绝。4月3日,杨某与申某某再次到罗某家中吵闹,罗某之妻肖某见状,驱使自家的狗将申某某咬成轻微伤。群众报警后,民警到现场依法处置,查明申某某随身携带了匕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杨某、申某某、肖某应如何定性和适用处罚?(15分)

(1)杨某多次在交警大队办公场所吵闹,扰乱交警大队工作秩序,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

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此外,杨某在上班时间与其子一起将申某的尸体抬至交警大队门口,且不听劝阻,造成数十人围观,影响交警大队工作秩序,已构成“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秩序,不听劝阻”,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杨某上述两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如决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申某某与其母杨某将申某的尸体抬至交警大队门口,造成数十人围观,影响交警大队工作秩序,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当时申某某尚不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予处罚。申某某随身携带匕首,已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鉴于其刚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匕首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收缴。

(3)肖某驱使自家的狗将申某某咬成轻微伤,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并依法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4、纺纱女工董某在某纺织公司做工期间,因偷盗公司的色纱而被开除。事后不久,公司总经理发现董某被开除后仍滞留公司并住在公司宿舍,于是训斥和驱赶董某,董某便怀恨在心,欲行报复。次日凌晨,董某拿了1盒火柴离开留宿的宿舍,走到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纱料。但董某怕被发现,点燃纱料后就跑了。由于纱料受了潮,燃烧慢,被守仓库的职工及时发现并扑灭。问题一: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分)构成何罪?(3分)问题二:董某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形态?(3分)为什么?(2分)问题三:如果该案中董某犯罪时未满14岁,是否追究董某的刑事责任?(2分)为什么?(3分)

问题一:

构成犯罪,构成放火罪。

问题二:

构成放火罪既遂,因为放火罪是危险犯,放火行为只要致使对象物能够独立燃烧就可以认为足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一危险状态,从而属于既遂。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关于放火罪的既遂是采取“独立燃烧说”,即行为人只要用引燃物使燃烧物独立燃烧便构成既遂。而不以发生重大损失为必要。本案中董某已引燃了纱料,因而其行为应属于既遂。

问题三:

如果该案中董某犯罪时未满14岁,不追究董某的刑事责任。因为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董某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5、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忍受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某鼻骨受伤(轻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以刘某侮辱、诽谤罪提出反诉。问题一: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否可以进行调解?(5分)问题二:刘某能否撤回自诉?(3分)如果撤回,应在什么期限内撤回?(3分)问题三: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是否继续审理邓某提出的反诉?(4分)【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问题一: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问题二:【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

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准许 。

问题三:

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6、某日晚6时,妇女刘某因在其帮忙的某宾馆3楼与一熟人打招呼,突然被该镇派出所几名民警带回,以涉嫌卖淫对其进行盘问。到晚上9时,在没有做笔录也没有查出任何事实后,警察用手铐将其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轻度灼伤。这期间刘某多次要求通知其家人,均遭拒绝。直至次日晚9时警察再未进行任何调查就口头向刘某宣布对其“卖淫”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并让其找家属来交钱才放人。刘某在绝望下,吞食了重达5.5克的金戒指,想以此证明自身清白,后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问题:本案中,公安机关有哪些做法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请予以列明。(15分)

(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本案中,民警将刘某带回进行询问,可视为传唤行为,既没有出示传唤证,也没有制作询问笔录。

(2)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本案中,公安机关从当晚6时传唤刘某直至次日9时还未放人,询问时间已长达27小时,明显超过了法定询问时间。

(3)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同志被传唤人家属。本案中在刘某多次要求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民警未予通知。

(4)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本案中,公安机关将刘某的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轻度灼伤,违反了上述规定。

(5)公安机关作出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本案中,公安机关对违法事实未调查清楚,处3000元罚款未对刘某履行法定告知程序。

(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调查时,应当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未进行调查的的情况下,就对刘某作出处罚是错误的。

(7)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或者送达被处罚人。本案中,公安机关未制作处罚决定书,只是向刘某口头宣布了处罚决定,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处罚程序的规定。

(8)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民警向刘某宣布罚款3000元不符合上述规定。

(9)本案中,民警提出让其家属交钱放人,严重违法。

7、赵某(男,17岁)游手好闲,讲究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一些钱用而费尽心机。某日,赵某让钱某(男,18岁)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被警察抓走了。钱某问为什么要撒谎,赵某说:“这不关你的事。”钱某给赵某的父亲打了电话。第二天早晨,赵某沾

着鸡血写了一封“血书”求救信让孙某(男,17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委托店主交给赵的父亲。中午,孙某按赵某的旨意给赵某的父亲打电话:“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50万元来赎人,否则你儿子便没命了。”赵某的父亲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钱某、孙某抓获。赵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交待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另一犯罪事实:赵某于二年前盗窃了李某家5000元现金后,为了毁灭罪证而放火烧李某家(李某家在市中心,附近有大量的平房)的行为。钱某在被拘留期间也主动交待自己曾于三年前参与一起绑架案,分得赎金3000元。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有重大立功表现。问题一:本案中的赵某、钱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请简述理由。问题二:上述犯罪嫌疑人各具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

答:

问题一:

赵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放火罪。

赵某向自己父亲谎称遭到绑架,索要财物的行为,属于使用威胁的方式勒索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在犯罪时,赵某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赵某在实施盗窃和放火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成立盗窃罪;但依法对放火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成立放火罪。

钱某不构成犯罪。钱某按照赵某的指使向赵某父亲谎称赵某被警察抓了,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主观上没有敲诈的故意,客观上声称被警察抓住,本身不是敲诈的威胁行为。钱某交代参与绑架一事,因其行为时不满16周岁,未达到绑架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不构成绑架罪。

孙某帮助赵某谎称绑架,勒索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赵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问题二:

赵某的法定量刑情节:①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②特种自首。赵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未掌握的与敲诈勒索不同种的放火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孙某的法定量刑情节:①从犯。孙某作为赵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②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③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2012年10月20日,某市居民王某向该市某区一派出所报案,称有人抢夺他的钱财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派出所依照法定程序呈请立案后立即展开侦查, 10月22日,在犯罪嫌疑人再次作案时,民警当场将其抓获并先行拘留。返回派出所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于当晚22时对此人签发了拘留证,并进行了讯问。经查嫌疑人李某,系该区待业青年,整日游荡街头,已作案两起。办案单位于10月24日10时,将李某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一同送看守所羁押,同时通知了其家属。为查清案情,民警将李某从看守所提审到派出所再次进行讯问。派出所认为李某属于多次作案,于是报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批准,延长李某拘留期限至30日。问题一:本案中,公安机关及办案民警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问题二:如在侦查期间,李某在看守所癫痫病发作,经医生诊断,有随时犯病的危险。李某家属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可否对李某取保候审?应由谁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如批准,应责令李某提供何种方式的保证?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何?请说明理由。问题三:请简述保证人的条件和义务。问题四:如李某在侦查期间委托了律师赵某作为辩护人,赵某以派出所所长与受害人王某是同学为由,申请回避,其请求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问题五:如果办理李某案件的公安机关认为赵某伪造证据,涉嫌犯罪,法律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问题一:

(1)派出所所长无权签发拘留证,拘留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超过24小时。并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10月24日10时将犯罪嫌疑人送达看守所错误,同时通知家属错误。

(3)《刑事诉讼法》84条及116条规定,应该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同时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进行。4、《刑事诉讼法》89条规定,对多次作案可以延长至30日。其中多次作案为3次以上。呈请延长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问题二:

可以取保候审,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如果得到批准,犯罪嫌疑人应当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根据《刑事诉讼法》77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问题三:

《刑事诉讼法》第67条保证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收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刑事诉讼法》68条规定保证人的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69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违反本法69条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问题四:

合法。

《刑事诉讼法》28条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回避。派出所所长的回避应由公安局负责人决定。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问题五:

《刑事诉讼法》42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有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律师协会。

9、钟某窜至某停车场,窃得自行车一辆(价值300元)。钟某骑车准备离开时,被车主王某发现,遂弃车逃跑,王某骑车追赶,在其他群众帮助下,将钟某扭送至派出所。民警刘某、赵某接警进行登记后,立即办理了传唤手续,开始调查案件。刘某、赵某扣押了涉案的自行车,并对钟某进行询问。钟某陈述了违法经过,并交代自己此次因吃摇头丸后感觉恍惚,所以盗窃自行车。钟某还交代了另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案件。刘某、赵某即持警官证赶往钟某的住所检查,检查中发现了钟某在家尚未吸食完的摇头丸,但未找到交代的盗窃的自行车,刘某即结束检查。经吸毒检测和调查,证实了刘某吸毒的事实。王某多次索要自己的自行车,赵某称自行车是证据已经扣押,案件办结才能发还。经查,钟某2个月前因嫖娼被拘留10日。派出所对钟某作出15日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扣押的自行车退还王某。钟某表示接受处罚,但提出由一同来此地打工的老乡陈某作为担保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同意陈某作为担保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问题一:钟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何处罚情节?问题二:请指出本案在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问题三:请简述哪些盗窃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一:

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例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第二篇

1、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受贿百万一审判14年

隋亚刚,1955年生,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科研所所长,信通处处长,交管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13年6月5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据法院审理查明,隋亚刚在历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管局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通科研所副所长、所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多家企业承揽交管局工程项目,收受款物价值共计118万元。

2、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一审被判无期

2013年9月26日下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何靖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款项中赃款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其余部分作为何靖的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靖在先后担任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和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单独及伙同其妻黄某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

3、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被撤职

2013年1月13日,山西省纪委对外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因子犯下渎职错误,并发

现其违反廉洁自律及组织人事纪律错误,被给予留党察看1年处分,并建议撤销其公职。

2012年10月,网曝李亚力之子李正源涉嫌酒驾并殴打交警,李亚力为包庇儿子涉嫌删除执法记录仪里内容等。据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察厅调查,李亚力在处理其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其行为已构渎职错误。

2012年12月6日,李亚力被‚双规‛之后,有媒体曝出‚李亚力父子被指1年内卖官上百人,一个派出所所长职位‘优惠价’达百万‛的消息。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察厅表示,此次调查,还发现李亚力有违反廉洁自律错误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

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山西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亚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其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3年2月1日,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亚力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4、云南易门公安局副局长酒驾公车肇事逃逸被免职

2013年8月29日,玉溪市易门县发生一起小车祸,因肇事者‚身份特殊‛,于半个月后在网上引起强烈关注。9月11日,记者从易门县公安局获悉,肇事者为该局副局长吕坤,事后已被免职、辞退。

网友‚查无此人‛在网上爆料,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吕坤驾驶警用公车,撞到一名60多岁的老人。‚但该副局长并未下车查看老人伤情,驾车扬长而去。‛网帖发出后,网友纷纷追问事件的真实性,以及公安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记者从易门县公安局证实,8月29日21时许,易门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龙泉派出所所长、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吕坤在吃晚饭饮酒后,驾驶云OF0308号帕萨特轿车在龙泉路附近与田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擦碰,导致电动车及驾乘人员倒地,造成田某、唐某局部软组织挫伤、电动车部分损坏。经抽取吕坤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70毫克/100毫升。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后,认定吕坤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规定,对其肇事逃逸的行为给予罚款1100元的处罚,记12分;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100元,记12分。

事发次日,吕坤即被免去了易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龙泉派出所所长、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职务。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对其予以辞退。

5、河南平舆县公安局原局长因受贿获刑13年6个月

2013年11月11日,河南省新蔡县法院对平舆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二鲁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郑二鲁在2006年至2012年6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平舆县公安局政委、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总计人民币253.5万元、英镑1万元、价值8.5万元人民币手表一块和价值11.26万元住房一套。其中,郑二鲁先后收受下属35人次贿赂,共计人民币172.5万元、英镑1万元,在人事调整、晋级晋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4个房产、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1万元、住房一套及手表一块,为其在工程建设、项目改造等方面提供帮助。

6、云南丽江公安局原纪委书记因赌博被辞退

2013年1月21日21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秦朝富在丽江古城区一茶室打麻将赌博时,被公安部‚五条禁令‛专项检查组会同古城公安分局西安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收缴赌资共7200元。丽江市委决定辞退秦朝富,丽江市纪委给予秦朝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给予秦朝富罚款500元的处罚。

7、广西平南一民警酒后枪杀孕妇被逮捕6名领导被停职 2013年10月31日,广西贵港市公安局向新华社记者独家通报称,平南县民警酒后开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平南县公安局长、政委等6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10月28日22时许,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争执,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丈夫无生命危险。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市、县相关部门依法从速办案,并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10月31日下午,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6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河南林州公安民警郭增喜酒后‚摔婴‛被依法逮捕

2013年7月18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这一举动导致婴儿当场昏迷,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女婴颅骨3处骨折,颅内有淤血,极有可能留下后遗症。此后,林州市公安局仅对涉事民警郭增喜处以关禁闭15天的内部警务纪律处理。

一月后,此事被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被摔伤孩子虽然已出院,但其父母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仍担忧孩子会否留下后遗症。在各方舆论关注下,8月17日晚,涉案民警郭增喜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8日上午实行异地关押,于22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8月23日,因对‚摔婴‛事件处理措施不力,河南林州市委、市政府当日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书平撤销局长职务、留党查看;对政委杨承栋撤销党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职务;副书记苏祥顺也被撤销职务。

9、四川内江一警察醉打7旬菜农被刑拘

2013年9月26日凌晨,内江一七旬菜农驾驶三轮车进城卖菜,不料在逆向行驶时与一轿车发生擦挂,并遭到喝了酒的轿车司机——内江市公安局民警肖国裕‚醉打‛。轿车司机一把将姜德元拖下车,一记拳头便向他的头部挥来,打得对方眼冒金星。‚我就跟他说该赔咋赔,怎么可以打人,欺负我一个老年人。‛姜德元说,这个中年男子满嘴酒气地说,‚我是公安,打你咋了‛。 一位出租车司机看到情况出来劝架,也被肖国裕打了十几拳,两位伤者双双住院。

2015对公安民警违法案件的反思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第三篇

对XX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反思

(案例,略)

XX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执法伤民、执法害民案件,暴露出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思想、工作方法、处置突发案件的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后果极其严重,也给公安队伍建设敲响了沉重警钟。

一、民警执法理念的偏差,是导致案件发生的思想根源。执法思想是执法行为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执法思想,就不可能产生正确的执法行为。应该说,民警在凌晨接到群众举报后,快速反应,严格执法,其工作责任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执法过程中遭遇当事人的极力阻挠和反抗后,以管人者自居、强制执法的思想在民警思想意识中占据了主导。在过分关注执法任务的同时,淡化了群众意识,淡漠了群众感情,忽视了群众安危。这一非人性化的执法,最终不慎造成当事人死亡,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二、民警执法行为的粗糙,是导致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公安工作中每一个细微的失误和差错,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XX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虽然是民警执法中意外,但纵观整个执法过程,不规范、不文明、不成熟的执法方式使惨案的发生成为一种必然。在查获非法林木后,执法民警对案件的预见粗疏大意;在遭遇强行阻挠后,执法民警的工作方式粗糙简单,特别是当事人之妻在警车前面拼命阻拦时,民警对事件的后果缺乏敏感性,对当事人的安危缺乏预见性。执法细节上的粗糙,为惨案的发生埋下了伏笔。"细节决定成败"。可以说,在依法行政日益完善的今天,如果执法民警头脑不清醒,行为不谨慎,执法不文明,就很容易给党和人民的事业、给执法民警个人,带来沉重的代价。

三、民警执法能力的欠缺,是导致案件发生的关键因素。遭受群众阻挠、面临执法困境,这是在公安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事,这就要求我们的公安民警必须具备静的头脑、敏锐的思维、准确的判断和灵活的处置措施。但在XX案件中,由于执法民警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善于化解矛盾,不善于控制自己情绪,而是一味采取以硬碰硬的强制措施,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导致与执法双方的冲突愈演愈烈,最终演变成过失致人死亡的重大惨案。可以说,XX案件是民警执法能力欠缺的一个生动标本。

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机制上究根由。XX案件虽是个案,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直面当前公安民警执法环节中存在的诸多漏洞,深刻反思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教育失误、管理失当、监督失范等诸多问题。一是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教育有所淡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近年来,虽然相继开展了"大讨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两台戏"的问题还未真正解决,执法队伍建设仍然缺乏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致使执法为民思想在少数民警中还树立不牢,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较为淡薄,一些民警甚至摆错了人民群众的位置,模糊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认识,偏离了"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二是对规范化执法的要求有所软化。近来年公安机关狠抓不懈大力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切实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但"XX"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还存在许多漏洞,充分说明就考评抓考评的现实弊端。特别是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只注重具体案件的规范化建设,忽视了公安民警整体执法水平的实质性提升,执法质量意识还没有真正落实到民警的具体执法行为中。三是民警综合能力的培养有所弱化。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权益意识在不断提高,特别是一些群众"有理就告,无理就赖"的现象增多,这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这样一种新形势,许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适应,执法简单粗暴、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还不同程度上存在,因而大大削弱了队伍战斗力,影响了公安机关整体形象。四是公安执法监督的力度有所减化。对民警的执法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从严治警的制度和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民警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中。

做任何工作,人的因素是最重要、最能动的。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在深刻剖析XX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同时,我们必须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狠抓整改,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一是要牢牢把握执法为民这一核心,切实抓好政治建警。要建立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将思想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反馈控制,同步评价效益,在增强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教育的渗透力、影响力、带动力上下功夫。特别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警民相约警务室"、"警营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在公安民警头脑中打牢执法为民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依法治国的理念、让广大民警把亲民、爱民、为民、便民、助民、安民的思想贯穿于工作实践中。当前,还要在公安机关内部深入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正确客观地看待XX"案件,绝不能因此产生不想作为、不敢执法的消极风气,

二是要牢牢把握民警执法能力培养这一重点,切实抓好素质强警。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不仅要有执法为民的意识,更要有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好以政治练兵、业务练兵、技能练兵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和苦练基本功活动。组织广大民警立足本职岗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抓好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的训练,不断提高广大民警在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的判断能力、在困难和问题面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确保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熟悉本职,人人胜任职责。

三是要牢牢把握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关键,切实抓好法制立警。针对易产生问题的执法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重点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落实领导、各个执法部门、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制度。要结合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细化执法标准,明确规范要求,把民警执法行为全程纳入执法规范化建设范围。要重点加强民警执法细节建设,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把握政策, 注意工作方式,讲究工作艺术,切实防止执法过程中的意外、过失伤害等问题发生。要格外强调文明执法、文明执勤,树立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

四是要牢牢把握加强执法监督这一环节,切实抓好从严治警。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工作是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民警执法,努力把监督的触角渗透到各个执法环节。要按照《人民警察法》、公安部《执法监督规定》和《执法过错追究规定》,进一步完善以严格公正执法为目的、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各种监督手段为保障的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广大民警不想、不敢、不能碰"高压线"。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始终狠抓从严治警不放松,绝不能因为本地一时没有发现问题就盲目乐观,绝不能因为队伍建设小有成绩就放松警惕,绝不能借口业务工作繁忙而忽视队伍的监督管理。

五是要牢牢把握公安宣传这一主题,切实抓好正面扬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公正执法的主旋律。要着眼大局,内外有别,妥善处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公安负面报道,防止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进一步规范涉法宣传的范围、程序和纪律,加强对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对易于造成负面影响的报道,要协调有关部门,把住关口,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2016民警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第四篇

民警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

曾几何时,岚县交警大队是公路三乱的重灾区,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被“一指行为”所击跨,从此大队步入沼泽地,被千夫所指,形象一落千丈。

2016年新一届大队领导班子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有利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旗帜鲜明地反腐倡廉,大张旗鼓地查处“四风”,仅两年的铁腕治警,全队起死回生,走出沼泽地,走向辉煌,强有力的队伍建设推动了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2016年精准扶贫受到县委政府的表彰,黄标老旧车的淘汰工作全市夺魁。2016年好事连台,“查违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大会战受到省市交管部门的表彰奖励,1-8月份整体工作一跃跨入全市前三名,无一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媒体曝光。面对全队上下卧薪尝胆背水一战所取得的成绩,大队领导班子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党风廉政建设会会讲,经常讲,反复讲,时刻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队民警常在河边站,保证不湿鞋。这次“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工作不等不靠,早安排、早部署、早启动,走在了全县前头。

首先,大队成立了领导组,组建了强有力的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收集一系列的学习资料和警示教育片,开办了活动专栏,制定了活动流程图,并于10月14日召集股室负责人及内勤召开了安排部署会。会上,教导员刘爱生传达了县局党委会精神,以及县长助理、公安局长王文奇的讲话,大队长吕小唐宣读了“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并作了动员讲话,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完善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会后全队19个单位立即行动抓落实,活动有条不紊全面铺开。

民警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

自9月底法院开展“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专项活动以来,文水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在院党组和专项活动领导组的领导下,紧扣执纪执法和监督的职责以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围绕市纪委通报的25起典型案例和我县近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按照本院方案要求,结合活动总体要求和本院实际,纪检组监察室主要组织本院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庭室负责人开展反思剖析整改,重点剖析发生在我县开栅镇派出所原所长武志刚违纪违法案、交城县公安局临时干警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和临县林家坪镇派出所干警违规案以及汾阳市杏花村镇上堡村村干部共同贪污案等案件,从中受启示、受教育、受警醒。通过了解案情,剖析案件,干警受到了警醒,明白了底线,知道了敬畏,找准了这些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源、原因,认识到了违纪违法给党的领导、党的形象、党群关系带来的危害性,从而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坚定了人生信仰,增强了党性意识和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戒律意识。

干警们表示,今后在执法办案和执法执纪中,一定要明底线、知敬畏,用好人民给的权利,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一心一意谋工作,聚精会神搞审判,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诠释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反腐败工作由惩到治的转变。

民警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不断适应新常态发展,根据全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安排,全市各地交警迅速召开“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纪律作风整顿动员会,对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进行部署安排。。

离石: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权志高局长和张弘局长的讲话内容,层层传达动员,全面组织发动,确保整顿不漏人、不漏项、不留死角,用新常态的思维深入推进纪律作风整顿。二是集中时间对全体民警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着力整顿队伍管理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始终保持紧抓严管队伍的态势。三是对排查整改出来的问题,逐一立项,限期整改,对排查出有违法违纪苗头的人,落实教育挽救措施;对排查出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立案调查。四是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坚持时间服从效果,努力实现“守纪律、讲规矩、听指挥、严执法、树形象、保稳定”的目标。

交口:11月26日,大队组织开展“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一是大队长多次了解情况并指示,把隐患找准,找实,把方向理清,把措施明确落实,努力提高成效,加强信息反馈,同时要注重抓好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提高民警的工作激情。二是全队民警人人参与,从自觉参与各项教育活动到传达本系统触目惊心的案例通报,组织学习党内法规规章和上级转变作风的有关文件。三是联系实际,结合自身,查摆隐患,深刻反思个人在思想及工作上廉政风险,时刻警醒自己,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四是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边查边改,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严肃认真落实整改,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五是通过学习和教育,全员素质得到提升,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为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奠定了基础。

文水:11月26日上午,大队组织全体参会民警召开了“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活动警示教育大会。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变质”的公安局长》警示教育片,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编写的《警示与借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例剖析》,要求大队全体人员要以市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2015派出所民警年终总结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第五篇

第1篇:派出所民警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过的很快,在送走了不平凡的xx年之后,xx年也已过半。xx年注定也将是不平凡的,因为今年是祖国60周年华诞。在这不平凡的xx年上半年里,在建国60周年精神鼓舞下,在单位领导正确决策下,在单位同事的团结协作下,本人紧紧围绕隆岗村和城东派出所党政工作要点,认真学习理论,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服务,强化管理,协调各方,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它直接和一线群众打交道,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将会酿成大错,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影响基层干群关系,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它要求我们必须熟悉和了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并且能够用群众耳熟能详和能够接受的语言进行宣传,同时,还要求我们必须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把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传达给决策部门。

半年来,我注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正确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领会、消化并尽可能把它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实践,把科学发展观运用于基层工作实践,很多工作困境和发展难题便迎刃而解,受益匪浅;同时,通过学习,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特别是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约束自己言行举止,注意用自已的一言一行,维护领导的威信,维护村及派出所的整体形象。

在努力学习实践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同时,本人还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加强各方面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国家、服务群众。一是紧密了解实时动态,把握国际国内大环境。作为一名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工作人员,必须能够清楚地帮群众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基本局势,以正视听、振人心、鼓干劲。因此本人坚持每天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了解国际国内大事,并找机会和群众交流,实践证明这是一个不错的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二是利用各种机会不断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交流经验。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村级单位70多万个,这么多村级单位必然有许多独特和成熟成功的治理经验,在发展过程中当遇到类似难题的时候,其他地方成功的经验便是很好的榜样,可以直接拿过来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三是努力学习新的办公技能和手段,适应新的行政环境。随着电脑和网络的普及以及国家电子政务的不断推进,电脑及其应用技能成为国家工作任用必备的基本技能。因此本人购买了很多关于计算机及其办公应用软件的书籍以便学习,同时本人还自费购置电脑一台,经过不断摸索与学习,本人在应用电脑办公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

二、恪尽职守,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村治安联防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服务上,为村领导服务、为各部门服务、为全村群众服务。针对工作特点,我注意在工作中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学习意识、形象意识、危急意识和保密意识,要求自己要当好参谋员、信息员、宣传员和服务员,做到眼勤、耳勤、脑勤、手勤、腿勤,力争使子按联防工作做到更高、更强、更优。比如我们要协助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而城市流动人口分布复杂、工作差别大、活动规律性不强、流动性大等特征要求我们必须经常到村各家及各经营场所走访摸底,造册登记。有时我们到居民家中走访摸底会遭到不理解和抵制,对此我和其他同志都能做到热情积极,并力所能及地做好劝导工作,决不将矛盾上推。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人难见、话难听、事难办”和指手划脚、只说不干、办事拖拉的现象。半年来处理这种事可以说不计其数,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最大限度地做好了流动人口档案管理,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发挥协调职能,做好主要工作

协调上下、左右及各方面的工作关系是治安联防的重要工作之一,更是我们的职责。半年来,我注意配合、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各系部处室的工作关系,尽已所能消除因工作沟通协调不够造成的工作阻力。具体来说,半年来我们联防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几项:一是社会治安维稳工作,这也是我们最主要的职责。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村社会治安工作变得相当重要,尤其是xx金融危机使得很多外出人员返乡,形成很大的社会群体,对社会治安稳定带来新的挑战。半年来,我们协同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建档管理,注重教育群众防偷防盗,社会治安整体良好,群众安居乐业,社区关系和谐。二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排查、统计、登记造册工作。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我们隆岗村由以前的小村庄变成了现在的繁华市镇,由此出现了很多前来淘金寻找工作机会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的到来为隆岗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由于流动人口复杂、分布分散、活动规律不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是一个复杂艰巨的工作。半年来我们走巷穿户,历经不解和辛苦,终于对我村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有了明确的认识。三是在对流动人口登记造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四是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等突发事件管理工作。人类社会在任何时候都会面临一些无法预知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xx年初的冰冻雪灾是对我们治安联防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的一次很好的考验。实践证明我们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且成效显著。

3.以身作则,坚持原则

联防工作事无巨细、千头万绪,作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我始终以身作则,任劳任怨,以群众利益要求为最大的原则,不会因为工作的辛苦而抱怨,也不会因群众的不理解、不配合而消极气馁。为此本人在工作中注意时时处处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勤奋敬业,勇挑重担,并注意以自己的言行影响身边的同志。凡是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自己也主动承担下来,而且对每一项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不论大小,本人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办、马上办、认真办、办得好。对各部门需要配合的工作,不管是份内还是份外的工作,也从不讲任何客观理由和条件,总是默默无闻地努力完成。为此,虽然牺牲了不知多少个节假日,度过了多少个不眠夜,但我的心情始终是舒畅的。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半年来,本人在联防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工作,从主观上讲,我认为自己做到了尽职尽责,但是由于本人水平所限,工作中也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工作中有时为了完成任务而过于急躁,有时的工作重点不够突出;此外,在发挥村级联防工作的时候与派出所沟通联系还不够紧密。所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第2篇:派出所民警年终工作总结

一、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它直接和一线群众打交道,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将会酿成大错,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影响基层干群关系,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它要求我们必须熟悉和了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并且能够用群众耳熟能详和能够接受的语言进行宣传,同时,还要求我们必须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把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传达给决策部门。

半年来,我注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正确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加强对党的xx大精神的领会、消化并尽可能把它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实践,把科学发展观运用于基层工作实践,很多工作困境和发展难题便迎刃而解,受益匪浅;同时,通过学习,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特别是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约束自己言行举止,注意用自已的一言一行,维护领导的威信,维护村及派出所的整体形象。

在努力学习实践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同时,本人还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加强各方面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国家、服务群众。一是紧密了解实时动态,把握国际国内大环境。作为一名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工作人员,必须能够清楚地帮群众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基本局势,以正视听、振人心、鼓干劲。因此本人坚持每天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了解国际国内大事,并找机会和群众交流,实践证明这是一个不错的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二是利用各种机会不断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交流经验。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村级单位70多万个,这么多村级单位必然有许多独特和成熟成功的治理经验,在发展过程中当遇到类似难题的时候,其他地方成功的经验便是很好的榜样,可以直接拿过来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三是努力学习新的办公技能和手段,适应新的行政环境。随着电脑和网络的普及以及国家电子政务的不断推进,电脑及其应用技能成为国家工作任用必备的基本技能。因此本人购买了很多关于计算机及其办公应用软件的书籍以便学习,同时本人还自费购置电脑一台,经过不断摸索与学习,本人在应用电脑办公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

二、恪尽职守,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村治安联防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服务上,为村领导服务、为各部门服务、为全村群众服务。针对工作特点,我注意在工作中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学习意识、形象意识、危急意识和保密意识,要求自己要当好参谋员、信息员、宣传员和服务员,做到眼勤、耳勤、脑勤、手勤、腿勤,力争使子按联防工作做到更高、更强、更优。比如我们要协助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而城市流动人口分布复杂、工作差别大、活动规律性不强、流动性大等特征要求我们必须经常到村各家及各经营场所走访摸底,造册登记。有时我们到居民家中走访摸底会遭到不理解和抵制,对此我和其他同志都能做到热情积极,并力所能及地做好劝导工作,决不将矛盾上推。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人难见、话难听、事难办”和指手划脚、只说不干、办事拖拉的现象。半年来处理这种事可以说不计其数,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最大限度地做好了流动人口档案管理,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第3篇:公安民警2015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5年,在县公安局的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为民警负责、为群众负责、为法律负责”,在法制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

一、加强案件审核,确保案件质量。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自从我从事公安法制工作以来,始终牢记着这个宗旨,今年以来,我继续狠抓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对于每一起报送回来的案件,都逐一的进行审核,认真查找案件办理当中的问题,在审核工作中,我坚持做到案卷不看完不放手,问题不找准不放过,事情不解决不放下。在案件审核当中,共发现各类问题/处,对于这些问题,我都逐一列出清单反馈回案件办理单位。今年,共审核各类案件/案,按照案件审核标准,评查合格案件/案,依照规定退查/案,通过我审核的案件,没有被相关机关退查的问题发生。在案件的研究中,我认真履行法制审核部门的职权,及时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当前,随着对公安执法工作要求的越来越严格,有一些办案民警还有些不适应的地方,个别民警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还有不理解的地方,认为法制部门是在挑刺、找毛病,对此,我总是认真的进行解释,结合现状,在案件的审核过程中,我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能通过弥补解决的坚决不退查,能现场解决的坚决不发评查通知书,对于一些不大的问题,我多次亲自找到办案人员,进行耐心的讲解,帮助办案人员解决问题,还多次会同办案人员一同进行调查取证,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又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办案民警对案件审核评查的抵触情绪。5月份,我还组织各办案单位,进行了案件交*评比活动,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目的。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刑事案件现场勘察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暂行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工作,先后进行了3次测试,并举办了知识竞赛活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把培训和案件审核工作结合起来,在评查案件中以案说法,加深了民警的印象。在6月份开办的警察夜校上,我就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讲解,帮助民警正确的处理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每周三的法制学习日,我都是精心准备,采取多种方法,强化学习效果,对一些典型案例,积极引导民警进行讨论,一年来,共组织学习40多次,学习各类篇目100余篇。对一些存在典型过错的案件,我认真进行剖析,在对交警大队违规处罚违章一案进行剖析以后,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讨论活动,深刻分析民警思想深处的原因,完善了一批执法制度,推动了全局规范执法建设的步伐。【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三、坚持执法检查制度,及时查纠执法当中存在的问题。

继续严格执行县局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制度,检查中,我注意与办案民警深入交流,边检查边讨论,共同学习提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纠。结合今年开展的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我与其他民警一道,对各单位2015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彻底复查,纠正了一批问题。为了找准我们在执法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我与其他民警一道,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包括曾经受到打击处理的人员1000多人,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条,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类和分析,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意见。积极参与到违规案件的清理活动当中,对近年来办案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清收违规收取的费用/元。

四、适时提前介入,为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根据领导安排,我积极地介入,为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在办理***诉民警违法办案一案中,局领导安排我介入此案协助调查,帮助案件的把关,经过半个月的努力,终于查清了案情,还民警了清白。“12.**”故意杀人案件发生以后,我再次领命提前介入,负责各材料的整理把关,使案件得到了顺利起诉。今年/月,***地发生一起涉及200多人的群体性事件,外地200多民工围攻打砸当地乡政府,案件的处理政策性很强,一旦处置不慎,即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冲突,在案件的调查中,我认真查阅调查回来的各类材料,提出很多调查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终于将案件查清,使肇事者得到了严惩,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当然,在今年的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一是自己的学习还不够,对有些问题把握的还不够准。二是在工作中又怕得罪人的现象;三是由于自己水平有限,对一些案件当中存在的问题还不能发现,致使有些案件的质量不够高。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进一步坚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己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局规范执法建设不断跨上新的台阶。

第4篇:派出所内勤民警工作年终总结

2015年一年工作以来,在县局和派出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国公安中心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政治理论学习部分(略)

二、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二代征换发前的各项基础工作今年,二代征换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派出所的一项中心工作。面对任务重、战线长、头绪多、工作量大的情况,我与派出所民警一道,积极投入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人口信息的核对工作。多年来,由于历史积淀的原因,。在人口信息方面有许多问题,为了完成人口信息核对工作任务,我与其他民警一道,按照“乡不漏村、村补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逐户逐人核对人口信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我们长期扎根辖区,上门核对信息,做到了人人见面,对于错等、漏等项目,逐一进行核查纠正,全年共纠错/项,纠错率达到了/%。二是完成了人口信息录入扫尾工作。对核对后的人口信息,进行了微机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完成了辖区/户/人的信息录入工作。并建立了全所人口信息库,上报了人口信息软件,坚持经常性的对数据库进行维护,积极为群众和相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充分发挥了人口信息库的作用。三是开展了人像采集和扫描工作。对于收集回来的人像照片,我认真编号,加班加点地进行人像扫描,同时,我还挤出时间,与其他民警一道参与到人像信息的收集工作当中。全年,共扫瞄录入人像/份。四是与其他民警一道,大力开展二代征的宣传工作,先后/次深入辖区,采取组装宣传车、发放挂图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方法,向群众宣传二代征的有关知识,为二代征的换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办理证照,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户籍内勤,我同时负责各类证照的审核和办理工作,在工作中,我坚持做到领导和群众一样、工部职工和居民一样,城市和农村一样,耐心前来办事的群众,始终坚持“四个一”和“三个声”,即对待办事群众,始终做到“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声问候,一样对待”,始终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带办事的群众,凡是手续齐全的,一次办到位,凡是手续不全的,一次告知到位,决不让群众跑冤枉路。为了解决一些边远地区群众办证难的问题,我还经常带上手续上门为群众服务。并推出了流动户籍室,巡回到辖区为群众办理证照,得到群众的好评。

四、熟悉人口,夯实基础工作。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人员的管理工作,作为户籍内勤,更是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为了熟悉辖区的人口,我经常深入到片区了解情况,同时积极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深得群众的信任,对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基本情况,。我都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不断夯实人口管理基础工作,今年,为外勤民警提供案件线索/起,从中破案/起。

五、加强派出所内务管理工作,不断改变所容所貌作为一名内勤民警,我始终按照周永康部长四句话严格要求自己,每天按时上下班,自觉主动的整理所容所貌,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推进完成了派出所外观标示更换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派出所内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民警考勤制度、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坚持按原则办事。

做为一名内勤,我主动开展调查研究,为所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对经费、装备的管理,严格内部各项制度的监督,不断强化水、电、公物和机关办公秩序、各类资料、台帐等的管理,积极为民警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保证了派出所的正常运转。

六、不断完善派出所各类台帐,推动派出所等级化建设步伐。先后建立完善了派出所人口管理、行业管理、场所管理、特种物品管理等/类/项台帐,始终做到眼勤、脑勤、手勤、腿勤,规范管理和填写各类台帐,还结合派出所实际,进一步完善派出所实绩量化考核台帐、日工作实绩台帐等一批台帐。按时填报各类业务报表,认真开展统计数据分析、警情社情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民警服务。按照领导要求,及时起草上报各类材料,结合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研,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派出所的档案、保密、文秘工作,认真做好上传下达,保证了所领导决策在实际工作当中的落实。

七、积极参与管理防范和侦查破案工作当中。作为一名内勤,我经常积极地参加到管理防范和侦查破案工作当中,在工作当中锻炼自己。今年,我先后参与了“***”、“***”等一批案件的侦破当中,全年共参与办理案件/起,从未叫苦叫累。同时,热心为群众提供服务,有力的维护了派出所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当然,在工作中,我还有一些不足:一是由于身处内勤岗位,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重视;二是在户证管理工作中还有墨守陈规的现象,工作的创新意识不强。三是在内务管理中有时候存在怕得罪人的现象;四是后勤保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改正自己的不足,不断强化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更好的为保一方平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5篇:公安民警社区警务工作总结

公安民警社区警务工作总结我叫,今年33岁,现任分局社区警务五队民警。去年警务改革后,我割舍不下多年来与群众结下的深厚感情,主动要求留在社区工作。新机制、新形势极大地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我围绕着“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社区居民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此,把我的做法和体会向大家作以汇报:

一、做好社区工作,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当警察一直是我儿时的梦想。未参加公安工作前,十分向往刑警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羡慕交警威风八面、英姿飒爽,期待有一天把这一身使不完的劲用在打击犯罪上。参加工作后,我被分配到了派出所,当上了一名背户口的管片民警,心理落差很大。记得1995年12月的一天,刑警队来所抓捕一名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刚巧这人就住在我负责的社区,我一问三不知,错过了抓捕的最佳时机,让犯罪分子一跑就是3年。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暗下决心一定把社区工作做实做透,让犯罪分子插翅难逃。说下社区谈何容易,我这些年的体会是,如果你有畏难情绪,见硬就回,就永远也下不去;如果你有恒心,不怕吃苦,经得起个别群众的冷嘲热讽和吃得下闭门羹,就能有一番作为。我刚下社区时,吃闭门羹是常有的事,走访10户一般能敲开1户,就是1户我也主动推介自己,与群众唠家常,熟悉楼区的情况,形成感性认识。晚上回家以后,我把走访过的再熟悉一遍,防止出现遇到走访过的群众认识我,而我不认识或叫不准对方的尴尬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群众逐渐接受了我,在闲暇纳凉时群众相互推介我,在邻里交流时经常提起我,在遇到困难时常常想到我。在以后的入户工作中,我的进度明显加快,最后入户成功率达到了100%。多年来,为了社区工作我换了7辆自行车,鞋子更是不计其数,练就了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见人知名、提名知情的基本功。社区发案逐年下降,民事纠纷逐年减少,人口“双熟率”达到了100%。XX年我被评为“一级社区民警”。

二、做好社区工作,要贴近群众、融入群众

我常自勉的一句话就是“你心里装着群众,群众心里才能有你”。为方便社区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我准备了一本日记,群众亲切地称之为《联心日记》,工作中我随身携带,寸步不离,在日记中记载群众的点滴要求。大到办理户口、招工入学,小到婆媳不和、邻里纠纷、甚至路灯不亮、下水道堵塞、抽水马桶损坏等一些小事,我都一一记在本上,并把小事当成大事来办,想尽一切办法加以解决。解决完的我在日记中进行标注,记清是哪些义务工作的好人、不图名利的群众,在每季度群众汇报会上进行讲评,增进邻里互信;对一时解决不了的,我就重点标注,时时琢磨如何解决。爱人常埋怨说“家里的事你一个也记不住,老百姓的事你比谁都记得清楚”。为了解决群众下水道堵塞问题,我曾请物业维修队工人吃过饭;为解决家用电器的小毛病,专门联络两名有电器修理经验的老乡,随叫随到。多年来,工作日记我写了满满9本,记载大事小情3000余件,累计帮助、协调解决了2400多件。同时,我还建立了11户以五保户、特困户、军烈属、低保户、残疾人为主的联系户,坚持每周去一次,寒来暑往,风雨不误。社区有一名叫于永会的残疾人,爱人车祸去世,孩子正在读书,生活很拮据,我协调物业给他办了一个修鞋点,每月有个稳定

2015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公安民警违规执法案例 第六篇

第1篇: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为我街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

一、夯实组织机构,完善组织网络,明确职责任务

调整和完善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由政法委员顾建明同志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杨生根、派出所所长周其海、派出所副所长徐小夯、司法所所长朱菊根任副组长,并担任法制副校长。成员包括街道综治办、宣传办、民政、社保、妇联、团委、派出所、各村党支部、居委会、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治办杨生根同志任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犯罪、遵守法纪创造出良好的环境。

二、以学校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阵地,开展各种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1、发挥法制校长作用,以各种形式警示学生,提高法律意识,以“远离危险、远离犯罪”为主要内容,深入各中小学定期举行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副校长结合学生、学校、家庭、社会的现状,对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重点讲解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增加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由街道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同志不定期向师生汇报近期街道区域内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并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举办法制报告会。向师生们介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维权法》等相关的法制法规,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的意识及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2、充分发挥教师、学校、家长联合作用,构建预防网络。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通过加强师德,增强广大教师监督、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宣礼讲法,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是关注问题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将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教育方法,利用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堂,耳濡目染宣传守法意识,营造出家庭和睦、遵纪守法的环境。教师、学校、家长加强联系,努力合作,为青少年创造出遵纪守法的典范和环境。

3、提高自我保护、安全自救的意识及抵御侵害的能力。通过青春教育、心理生理辅导、避险救护演习,引导他们克服成长期综合症状,抵御不良思想侵蚀,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邀请消防中队在中学举行实地灭火演练,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邀请交通民警为师生上交通安全课,培养学生遵守交通法的良好习惯。通过种种措施让学生掌握必要必备的自我自救方法,提高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在社区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

1、开展社区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为依托,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对是非的辨别能力,增强依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技能。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

2、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开展各种家庭教育培训班、讲座、咨询等活动,帮助家长特种是年轻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提高家庭文明程度,杜绝家庭暴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强化社区青少年管理、服务,帮助、教育社会闲散青少年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创建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社区管理,教育和服务功能。社区居委会要因地制宜,建立青少年活动场所,争取设立法制教育阅报栏、宣传栏、图书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继续对残疾、下岗以及因父母服刑、吸毒而无法获得正常家庭监护的困难青少年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困服务,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对有不良好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制定社区结合帮教措施,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利用社区各种活动阵地和宣传阵地,开展多种生动活泼的活动,向青少年介绍有关毒品的知识,使广大青少年了解毒品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

4、净化社区环境,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加大社区环境整治力度。街道、社区要联合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部门,根据社区中青少年成长环境的突出问题,密切合作,各抓共管,特别是对毒品、不健康音像制品、违规经营网吧、违规经营歌舞厅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整顿力度。重点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组织青少年开展“告别网吧”、“拒绝毒品”、“远离赌博”活动,增强青少年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

四、争对日益增多的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信息渠道,掌握情况,重视并切实抓好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外来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文化素质,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教育有不良行为的外来青少年,做到企业内、各村及街道社区中外来青少年群体的生活有人问,思想工作有人做,发生问题有人管,遇到困难有人帮。

五、建立预防长效机制,建立了由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沟通信息,协调、督促、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宜。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基础上,通过预防、挽救、教育感化等方式妥善解决各种问题。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工作,我们要不断努力,开拓创新,勇于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规范预防办组织机构,加强预防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在继续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继续增加教育宣传活动次数,大力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创造性的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工作,不断提高我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犯罪。为创建“平安太平”打好扎实的基础。

第2篇: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为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订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关方针、政策、原则,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保护及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协助配合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消除社会丑恶现象和青少年犯罪的滋生地,减少或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2、工作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以未成年人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教育,完善青少年管理,服务青少年发展需求,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在全镇街道、村、社区建立较为完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网络,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队伍,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采取法律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制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创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普遍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便于青少年参与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

3、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衔接和整合。帮助家长,特别是履行教育义务和监护职责存在问题的家长明确法定的监护责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监护能力;学校的教育资源要向街道、村、社区延伸,通过开放教育阵地,提供师资力量等方式,服务青少年的成长成才需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类教育资源面向街道、村、社区,使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内容有机结合,教育情况沟通畅通,教育工作衔接良好的有利局面。

4、建立青少年管理档案。要经常性地开展调查,掌握青少年的状况,建立全面准确的青少年管理档案。对履行教育义务或监护职责存在问题家庭的青少年、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建立详细档案。

5、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对残疾、下岗及因父母离异、服刑、劳教、吸毒而无法获得正常家庭监护的困难青少年,要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的结对服务,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制定综合帮教措施,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教。

6、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深入实施“读书计划”,定期向青少年推荐或赠阅健康向上的图书;广泛开展体育竞赛、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青少年的休闲娱乐要求;要积极开展各类文化评比、表彰活动,调动青少年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推动文化建设。

7、积极帮助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围绕青少年学习、成长、就业等多方面的需求,街道、村、社区要联合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扶持下岗青工和待业青年积极开展家政服务,帮助他们拓宽就业渠道,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8、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定期聘请专家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加强青春期心理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要创造条件设立心理辅导室和心理咨询电话,对存在心理障碍的青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服务。

9、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建立青少年维权网络和维权电话,推行青少年维权工作例会制作,及时有效地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动员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单位,为社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联系和依托公检法司等执法单位和青少年教育管理职能部门,举办自护培训班,帮助青少年掌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律援助等必要的自护知识和技能。

10、加大环境整治力度。街道、村、社区要协同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部门,针对辖区中影响青少年成长环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毒品、不健康音像品、图片、违规经营“网吧”、违规经营歌舞厅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问题,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广泛动员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成立村、社区、小区志愿者巡逻队,消除安全隐患。

11、建立青少年成长环境的预警机制。街道、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经常性地调查青少年成长环境,分析并发现青少年成长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要吸收热心居民作为监督员,及时发现并举报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环境问题,抓住苗头,适时预警和控制。

三、工作保障措施

1、成立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党政领导下,由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派出所、教育、文化、司法、团委、妇联和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规则,协调有关单位参与预青工作,为预青计划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2、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在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的领导下,以团干部、社区民警、司法干部、妇联干部为核心,吸收单位代表、青年志愿者、中小学负责人、教师和兼职法制副校长以及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组成联席会议,做好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区环境、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各项工作。

3、建立实施预防计划的基本工作队伍。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纳入到街道、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社区民警、妇联干部、街道司法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有条件的街道和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促进青少年工作队伍的专业化。

4、不断扩大实施预防计划的志愿者队伍。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公检法司等执法单位、学校、与青少年工作相关的社会团体、青少年工作专家、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以及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帮教助困、心理辅导等活动,做到用其所长,尽其所能,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充足的队伍保障。

5、建立实施预防计划的社会监督队伍。以人大代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同志,群众代表为主体,动员协调网吧、书店、歌舞厅、音像店、健身房等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的负责人参与,及时发现解决社区中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利因素和青少年中的不良行为。

6、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预防计划纳入到各预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街道、村、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中,做到街道、村、社区预青工作、综治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通过明确工作任务、完善考核指标和定期考核评比,促进预防计划的实施。

7、建立青少年信息调查机制。通过定期家访和开展经常性的青少年热点问题调研,掌握青少年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履行教育义务或监护职责有问题的家庭和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家庭要建立档案卡。

8、建立青少年事务协调处理机制。在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定期的联席会议,交流社区青少年的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向相关的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并制定相应措施。

9、建立青少年的跟踪帮教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关心生活上处于弱势、思想上有错误倾向和出现了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帮助他们在生活上解困、思想上解惑、行为上纠偏。

10、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普遍建立青少年互助、娱乐、健身和交往的场所,有效利用学校的活动阵地,安排好青少年的课外活动和节假日生活。

11、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积极性作用。不断扩大团队组织对青少年的覆盖面,依托街道、村、社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做好经常性的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预防计划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镇各级党政组织和预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层层抓落实,把预防计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基层单位参与预防计划的督促与检查。

2、统筹安排,务求实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协调,切实抓好预防计划的实施,从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具体事务做起,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切实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3、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在实施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更多的街道、村、社区迈入先进行列。要加强对预防计划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要使街道、村、社区居民认识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切身利益的关系,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第3篇: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XX年,xx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成立了“预防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和活动,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

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XX上半年组织召开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组会议,研究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特点,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了各单位的联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从街道团委到各基层团支部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针对各社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正确辨别事物的能力不够,非常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街道团委曾次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非常重要。XX年,我们通过各级团支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学校报刊、社区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因素。

三、以学校为重点,加大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渠道,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为此,我们特别重视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今年,我们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托学校,积极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自身的特点,营造符合他们认知规律的学习环境。继续大力推行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做法,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街道内七十五中学在今年上半年邀请镇派出所民警到学校给学生进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自我防护知识及交通知识讲座,本校600多名学生受到了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以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1、为提高全镇青少年的文明素质,营造文明、祥和的生活氛围。提升农村青年的文明礼仪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xx街道团委在广大团员青年中举行了迎五四暨“文明礼仪伴我行”文艺汇演,主要的形式有相声、舞蹈、三句半、诗朗诵等十五个节目。通过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使团员青年这一群体成为良好文明的象征,成为该街道文明建设的名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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