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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

2015-09-21 09:58:5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一《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借据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1、借款人的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供大家学习参考。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一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据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

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债权到期2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也很难胜诉。

不写还款期限:利: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弊: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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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二
《怎样写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

借条范本与书写借条注意事项

亲戚朋友之间,金钱借贷常有。如书写条款详细、一式两份的借款合同,则更能防范法律风险;但日常生活中,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简短的借条更为常见,因此,如何书写借条就非常重要。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及法院案例,下面提供《借条》范本,并通过详细注释的方式提示相关的法律风险点。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民间借贷的新司解,以取代 1991 年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请相关人士密切关注该司解公布后对民间借贷的法律影响。

【借条范本】

借 条[1]

为购买房屋[2],现收到[3]王娟[4](身份证号:234567…0808)[5]以现金[6]出借的¥80000.00 元(人民币捌万元整)[7],借期陆个月[8],月利率 7‰(仟分之柒)[9],贰零壹叁年拾贰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 10‰(仟分之拾)[10]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11]

借款人:李磊[12]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三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来源:法斗士网律师

作者:袁帅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四
《怎样写欠条才有法律效力》

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五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法律效力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在日常生活、商业往来或经济活动中经常会使用到,这些字据相当于一纸合同,不能不慎重对待。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不过,因为人们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和“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条据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6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二)“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三)“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协议不同于借条。就是说,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了协议,但是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还需要有借据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而借条则是借款已经发生的证明,因此,千万不要将借款协议作为借据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为2年。出借人可以自约定清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超过2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诉讼请求;如出借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则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自出借人追讨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也应受法律保护。在追讨债权时,出借人有必要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楚:某年某月某日谁向谁追讨借款,并让借款人签名确认追讨事实;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六
《民间借贷借据及其法律效力》

民间借贷借据及其法律效力

【案例】

李祥向朋友小张借款10万元,并签订一张借据,约定1年后归还借款及利息。但是李祥在借据署名时故意耍花招,将“李祥”写成“李样”,小张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小张找到李祥催要借款,谁知李祥却以借据名字不是“李祥‘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小张将李祥告到法院,法院最终支持了小张的主张。

什么是借据?借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知识点】

借据,也称借条,是借贷关系发生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载有借款金额等内容的书面凭证,是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

借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一,属于书证,只要借据符合法律规定,虽然没有公正,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评析】

首先,在小张和李祥的借款关系中,双方签订的借据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借据本身是有效的。本案的争议在于这10万元欠款是否应由李祥归还。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笔迹鉴定判断此借据是否由李祥本人出具,如果是本人出具,其要承担还款义务。

其次,依据借据是否写明还款日期,其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现实生活中的借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七
《什么样的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约定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范文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8年2月9日至2008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3%,利息共计人民币壹百捌拾元整,即¥1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8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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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八
《律师提醒民间借款写借条应注意什么?》

律师提醒民间借款写借条应注意什么? ­

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

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篇九
《个人借款合同及借条》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于沿河路八组旧城改造,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

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肆拾万零捌仟元整(小写:¥408000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一次性主动以现金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允诺条款

甲方自愿用其承租的飞扬超市租金来实现乙方合法权利,到期不能归还乙

方的贷款,乙方有权处理租金。

七、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照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乙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按借款总额的30%赔偿违约金;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法定程序处分甲方承租的飞扬超市租金;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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