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2016-07-11 13:38: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共6篇)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由列宁最早提出,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希望能帮助到你。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第一篇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由列宁最早提出,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1)“四个服从”的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最基本的原则)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它的含义和基本原则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第二篇

为什么说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形成了党在组织建设上的鲜明特征。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把这种制度运用于政权建设,在国家机构中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实行这种制度,就是要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成功经验。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它有利于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发生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的纠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正在进行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更要求我们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而决不能削弱和放弃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需要统筹规划、协调配套、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需要以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和国家按照民主集中制实行的正确领导。

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和基本原则是什么?【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把它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之一,从理论上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并对当前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几个突出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这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申这一原则,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其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目标。第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确保我国长治久安的需要。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1)“四个服从”的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最基本的原则)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2015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第三篇

我们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第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第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第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第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个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2015民主集中制的四大关系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第四篇

党内的组织关系主要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目的是在党的各级组织政治生活中,把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保持党的高度集中统一结合起来,使每一个党组织成为一个既有战斗力又有活力的统一整体。对于我们山西来说,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既是各级党组织处理党内关系的有力武器,也是实现弊革风清,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武器。

正确处理党员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个人与党组织的正确关系是,个人服从组织,党组织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个人的作用。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一方面要尊重并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另一方面,要坚持党委集体领导的原则,反对“一 言堂”,凡属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交党委进行集体讨论,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明确的决定;书记当好“班长”,是要求书记要善于集中集体的智慧,使一班人做到思想一致、行动一致。

正确处理少数和多数的关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但是,在要求少数服从多数时,应注意保障少数人坚持自己观点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党章》指出:“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这是党章对党的组织制度做出的组织规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这个法制体系包括:一要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二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范畴就显得尤其引人注目。要加强这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下,注重保护少数人意见,对提高这一党内法规的执行力,也显得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可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束缚,又是保护。“关”不是要让权力沉睡于笼子,而是要让权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正确处理下级组织同上级组织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专门管理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的根本制度。民主集中制根据上下级地位的不同,对如何把民主制和集中制结合起来实行,分别规定了不同要求。对上级组织要求,实行集中制要以实行民主制为前提,集中是在民主基础上集中;对下级组织要求,实行民主制要以实行集中制为前提,民主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民主基础上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民主”,这就是民主集中制的权力运行机制,全体党员授予的权力就是按照这一机制运行的,一旦这一机制遭到破坏,民主就会异化变质。民主集中制执行的好不好,对上级就是看它是否做到了在民主基础上集中,要求下级服从上级,就是要看上级是否首先实行了民主制,是否实行了民主制的制约性要求。而对下级就是看它是否做到了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它按照民主制的制约性要求进行决策的时候,是否做到了以上级的决定为指导,在行动上同上级保持一致。可见,执行好这一根本管理制度,是使党的权力能够规范运行的根本保证。

正确处理党的各个组织、全体党员和党中央的关系。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对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在这“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应该是全党服从中央,这是维护党的领导权威的集中体现。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最高最根本的表现就在这里。如果没有中央权威,全党就不会有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只有把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保证党对党员实行监督和领导。把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要有铁的纪律,这主要是指组织纪律。严明的组织纪律是我们治党管党的重要法宝。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绝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听党的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绝不允许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

省委书记王儒林在省委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上强调,全省上下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贯彻落实中央对山西工作的指示要求,把精神提起来、作风正起来、干劲鼓起来,把“先走一步”贯彻落实到全省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在这次会议上,王儒林书记提出了“九项”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把这“九项”要求统一到中央对山西的政治判断上来,深刻领会中央对山西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让党中央放心。(彭肃轶)

2016学习民主集中制思想汇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第五篇

7

学习民主集中制思想汇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敬爱的党组织: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近期与金书记的一次谈话中,我认识到自己对党章党史还是很不了解,政治理论知识有待加强。于是我在课余时间学习了民主集中制的相关知识,增加了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与坚持民主集中制意义的了解。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党内民主是党内集中的前提和基础,党内集中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从党的历史上看,民主集中制关系着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党在历史上挫折后的奋起与恢复同坚持民主集中制息息相关。在党的历史上,有较长一段时间,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遭到严重破坏,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灾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恢复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恢复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事业生机勃勃,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可见,民主集中制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

新时期,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正在进行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特别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这种体制,既是民主的,又是法制的,需要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民主经济,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需要走群众路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智慧和力量,民主集中制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需要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这种法制既要规范参与市场竞争的行为,又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体现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志,保证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这种法制体系,只有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才能建立和完善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是一种前无古人的事业,需要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以防止和减少重大决策的失误,这也离不开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

以上是我学习民主集中制后的收获。今后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党章党史、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能力。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汇报人:

7

2015盘点历次党代会党章的重大修改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第六篇

【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至党的十七大先后制定、修正过十七次党章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党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起到了党章的作用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同时,讨论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对今后党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大: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三大: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大:规定党员三人以上可成立支部 第一次将党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五大: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 闭幕后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 》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 》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 》。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并规定“青年团中央,应派代表出席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各级团部亦应派代表参加各级党部机关之常务委员会议,此等团部之出席代表应有表决权。”

六大:突出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在第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在第二章规定“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这是按照列宁建党思想对党员资格作了更为完整的表述。在关于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方面,规定党员及地方组织要无条件地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并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

七大:共产国际解散后我党独立自主制订党章 标志着党在政治的成熟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是每一个党员“一切活动的准则”。总纲总结了党成立二十四年来的斗争经验,以简洁的文字阐明了党的性质与理论,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八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提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针对党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情况,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此外,八大党章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如中央委员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党的监察委员会增加了要积极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规、法令的状况;明确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等。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 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有
  • 1、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包括(2016-07-07)
  • 2、当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2016-07-15)
  • 3、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2016-08-01)
  • 4、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2016-08-01)
  • 5、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包括:((2016-08-02)
  •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tuijian/475310.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