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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医疗保险

2016-07-13 11:46:4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退役医疗保险(共6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医疗保险相关事宜的处理事关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为方便2014年即将转业的军转干部对自身医疗保险相关事宜处理办法的了解,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辅导专家现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转述如下:一、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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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退役医疗保险 第一篇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医疗保险相关事宜的处理事关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为方便2014年即将转业的军转干部对自身医疗保险相关事宜处理办法的了解,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辅导专家现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转述如下:

一、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激励军人安心服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国家实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对军人退出现役后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军人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三、师职以下现役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依照本办法参加军人退役医疗保险。

四、各级后勤(联勤)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

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军人退役后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财政拨款和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组成。

七、师职以下现役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和士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工资收入1%的数额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按照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的同等数额,给予军人退役医疗补助。

八、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和国家给予的军人退役医疗补助,由其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逐月计入本人的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九、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的利息每年计算一次,计入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的利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利率确定。

十、军官、文职干部晋升为军职或者享受军职待遇的,不再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连同利息一并退还本人。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后致残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退还个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及利息。

十一、师职以下现役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士官退出现役时,其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和利息,由本人所在单位 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结清。

十二、义务兵、供给制学员不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服役期间不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义务兵退出现役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1.6%乘以服役年数的计算公式计付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医疗保险】

十三、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发给本人;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入军人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劳动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

【退役医疗保险】

十四、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入伍时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结余部分转入接收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计入本人的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并逐级上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十五、军人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可以依法继承。

十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实行集中统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退役医疗保险】

十七、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的存储、划拨、运营、预决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基金利息等收益全部纳入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

十八、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审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十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 出具假证明,伪造公文、证件骗取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的;

(二) 不按照规定转移和接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的;

(三) 贪污挪用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的;

(四) 虚报冒领、不按照规定计发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的;

(五) 其他违反本办法,妨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工作的。

二十、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人员和退出现役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士官的医疗待遇政策,由军队有关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二十二、本办法由劳动保障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原题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来源:中国国防动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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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模式的探讨
退役医疗保险 第二篇

关于改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模式的探讨

摘要:自国家建立并实施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较好的解决了军人退役医疗保障问题,得到了广大部队官兵的支持与拥护,对于促进部队稳定、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退役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日益凸显。本文就当前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两种改革模式,旨在弥补现行制度的缺陷。提高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水平。

一、引言【退役医疗保险】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国家设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为军人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保障其退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地方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与军人退役安置政策相配套,与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相适应的军人保险制度。该制度自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退役军人与地方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该制度存在的不足日益明显,退役军人不能很好的享受地方医疗保险。因此,有必要对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继续加以改革和完善,从而使其更好地服务部队。

二、现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水平低于地方单位

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方式主要为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70%左右建立统筹基金,因此,个人账户中基金积累率为个人收入的

3.8%,剩余的4.2%为社会统筹基金。

为解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与地方医疗保险的衔接问题,我国于2000年1月1日为现役军人建立了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月可积累个人工资收入的2%,其中包括个人缴纳工资收入的1%和国家补贴部分的1%。后经几次调整,现行标准为:正师职的月标准为50元,以下按职务等级依次递减,排职为20元;六级士官的月标准为35元,以下按军衔等级依次递减,一级士官为15元。国家按

2016运动员保障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退役医疗保险 第三篇

在体育界,运动员是体育事业发展特别是竞技体育发展不可缺少的特殊人才群体,直接承担着完成“为国争光”这一艰巨任务,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运动员的保障工作不仅是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基本保证之一。我们的运动员刻苦训练、为国争光,为了祖国和人民的荣誉,长期从事着挑战人体极限的竞技体育运动,顽强拼搏,奉献了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退役后由于运动伤残困扰、受教育时间不足等原因导致他们在社会竞争中面临不少的困难,理应得到国家、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对于运动员,我们必须要从制度上保障他们在役期间和退役后的基本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此,我们对省乃至我国运动员保障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国运动员保障工作体系建设的现状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优秀运动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曾就退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做出过重要的批示。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委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运动员保障方面的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竞技体育水平的迅速提升和体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在做好就业安置工作方面,针对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不畅的问题,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首次明确对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实行经济补偿,还扩大了运动员免试上大学的范围,并提出建立和完善运动员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制度,为退役运动员政策性安置与自主择业相结合奠定了基础,在实践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退役运动员就业的新途径。

在加强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今年3月30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该指导意见分别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阶段的文化教育工作;拓宽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发挥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示范作用,抓好运动队的文化学习;完善并落实各项激励和保障政策;构建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实现了若干政策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一是突出解决理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体制机制问题;二是突出解决运动员保障政策系统化问题;三是突出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政策的落实问题。该指导意见的出台,更好地实现和维护了广大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广大运动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文化教育和保障的利益问题,是推进建设体育强国,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有利于不断改革和完善举国体制、促进体育事业科学发展,也将成为备战伦敦奥运会的激励因素。

在规范运动员的聘用管理方面,针对运动员聘用工作中存在的政策不统一、审批部门不一致、操作不规范等问题,2016年,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体育总局与原人事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制度层面明确了运动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同年,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了《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运动员的试训、招聘、在训、停训以及退役等运动生涯的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运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运动员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并由各级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在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方面,印发了《体育运动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调整了与运动员成绩津贴相对应的比赛层次,将世界青年锦标赛纳入与成绩津贴挂钩的比赛范畴,将世界运动会纳入国家奖励比赛层次,提高了世界杯赛的奖励标准,将国家奖励的比赛层次由7个调整为5个,大幅度提高了运动员的津贴和奖金标准,解决了运动员与其他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大体相当的问题。

在拓宽经费渠道方面,2001年以来,运动员保障经费渠道不断拓宽,建立了多个解决特殊问题的专项经费或基金项目。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从2016年到2016年上半年,财政部拨付专款近11400万元,突出解决了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医疗照顾、运动员重大伤残医疗补助金、运动员特殊困难补助金、运动员教育资助金以及运动员职业辅导、运动员创业扶持等工作所需经费。各省、区、市体育局也多方筹措资金用于运动员保障工作。此外,我们还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用于补充保障经费。

在重点加强运动员保障制度的同时,提出了构建运动员保障体系的整体思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为工作原则,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照顾、伤残抚恤、就业指导、退役安置、困难帮扶、学习资助、创业支持”等为主要内容,整合资源,开拓创新,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内容全方位、权利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运动员保障制度,努力构建国家、社会、行业、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分级负责的运动员保障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多年来,围绕着服从和服务于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我国坚持从伤残抚恤、医疗照顾、文化教育、退役安置、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不断推进运动员保障工作,基本满足了不同时期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于激发运动员刻苦训练、奋力拼搏,不断提高运动成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保证了体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在一定范围内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然而,在肯定我们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保障工作还远远满足不了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运动员保障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地运动员参加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进展不一致。从国家层面而言,我国将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并将其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之一。目前,在城镇,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但各地运动员参加社会保障体系的进展不一致。其中,只有少数省区市为运动员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地方养老保险工作尚未开展;失业保险方面,多数省区市的运动员参加了失业保险,但仍有个别省、市的运动员尚未参加;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个别省市没有给运动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或仅为部分项目的运动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出现以上情况,既有当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整体推进速度不一致的问题,也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运动队特点不协调的问题。以医疗保险为例,我们知道,运动员更多的是运动损伤,而医疗保险的原则是“保病不保伤”。运动员交了医疗保险,由于治疗运动伤病所需要的药品很多不在医保用药范围等原因,且医保要求必须到定点医院就诊,排队时间较长、手续繁杂,致使很多运动员在加入医保后反而出现了“小病不愿看,大病看不起”的现象,影响了运动员参保的积极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反而使运动员伤残问题进一步加重。另外,工伤保险过去只针对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运动员受伤后又无法纳入优抚对象,造成“真空”。

二是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体育界“科教兴体”战略的实施,科学训练的理念深入人心,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也逐年加大了对体育科研的投入,训练和科研的结合日益紧密,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有些训练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训练单位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不高,师傅带徒弟、凭老经验训练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有的管理人员和教练员片面理解“三从一大”的训练指导思想,为了尽早出成绩,拔苗助长,盲目加大训练难度,训练量过大、搞疲劳战等问题始终存在,加上训练条件简陋,机能评定、技术分析、伤病防治、疲劳恢复、心理调控、营养补充、信息咨询等方面跟不上,导致运动员运动伤病问题比较突出。这既对运动员的运动寿命带来消极影响,也给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和未来的职业转型带来隐患。

三是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相对滞后。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我们要培养的运动员应该是既有较高的专项运动技术水平,又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专门型人才。与我国的三级训练管理体制相适应,我国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形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主要由少体校或依托当地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中专、大专主要由当地体育运动技术学校(院)负责,本科以上学历教育主要通过免试入学、函授、体育单招、与高等院校联办高水平运动队等方式完成这样一个基本架构。但是,长期以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训练管理部门对运动员文化教育重视不够,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简陋、师资配置不健全等情况仍然存在。运动队“重训练、轻教育”的现象普遍存在,忽视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致使运动员正常的文化教育时间难以得到保证。不少地方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每周只有两个半天或三个半天,而且由于训练任务重,导致学习效果较差。加上多数运动员从小就进入专项训练,在生理及心理上逐渐适应了紧张、大强度和单调、枯燥的训练生活,对文化学习的关注程度逐渐降低。因此,运动员文凭与水平、学历与能力不相符的情况仍然存在。另外,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运动员职业技能、增强他们再次就业能力的有益途径,但同样由于学训矛盾突出等原因而在各地难以开展。以上现象导致的后果就是运动员的文化水平、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难以适应未来再次就业对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一些运动员由于缺乏基本的劳动技能,再次就业时竞争能力不足,加上国家用人制度的改革,组织安置的渠道逐步萎缩,安置矛盾日显突出。目前,运动员的退役安置问题已成为制约各运动队发展的一个“瓶颈”。

四是运动员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来,总局构建的以“伤残互助、医疗照顾、退役安置、学习资助、人文关怀”为主要内容的优秀运动员保障政策与经费支持平台虽然已经初步建成并初显成效,但我们也必须承认,这一政策体系还有待完善。一是体育界内部对运动员保障工作认识不一,协作不力;二是项目协会的力量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没有充分挖掘和利用;三是各地在政策跟进上不平衡,这几年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今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但有些地方在制定配套政策上反应不够迅速;四是运动员自我保障意识淡薄,自主性不强,自我保障能力普遍较弱,等等。科学认识现状,勇于面对矛盾,是正确行动的前提。深刻认清我国运动员保障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是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清思路,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运动员保障工作体系构建的路径选择

在运动员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国家、社会、行业、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运动员保障体系,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运动员保障工作的主要思路。我国运动员保障工作的目标是:坚持实事求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为工作原则,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以社会保障为基础、以事业保障为激励、以自我保障和商业保险为补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内容全方位、权利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运动员保障制度,努力构建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照顾、伤残抚恤、就业指导、退役安置、困难帮扶、学习资助、创业支持”等为主要内容,国家、社会、行业、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分级负责的多层面、全方位的运动员保障体系。

一要进一步健全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体系。就是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保障政策,依法维护运动员权益,切实将运动员保障工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运动员的权益保护意识。依法为运动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证运动员能够享有与当地同类事业单位职工同等的“国民待遇”,退役时要按规定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转移衔接手续。要进一步加强运动员在役期间的文化教育工作。运动员文化教育情况是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提高运动水平的基础,运动员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退役后的就学和再就业问题。只有加强在役期间的文化教育,提高综合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运动员退役后再就业等实际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运动员文化教育的投入,不断改善运动员文化教育条件,坚持科学训练,合理安排训练时间,妥善解决训学矛盾。努力做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尤其是要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任务的完成,从根本上全面提高运动员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要进一步规范运动员招录程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研究探索按照聘用制方式规范新录用运动员的招录程序、招录方式及管理模式,研究制定运动员聘用合同范本,明确单位和运动员个人的权益和义务,从源头上将运动员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要进一步扩大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的覆盖范围。只有广泛覆盖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必须把让更多的优秀运动员享有全方位的保障,作为推进运动员保障工作的重要目标。特别要关心基层运动员、非优势项目运动员以及试训运动员的权益,使他们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得到充分的保障。

四要进一步拓宽运动员保障资金的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募集运动员保障资金,逐步扩大保障资金规模,并切实加强专用资金的管理。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尝试建立专门的保障机构或设立专门的保障基金,加强本地运动员的保障工作。

五要进一步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正在逐步深化,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策性安置方式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我们不可能断然地从过去单一的组织安置一步迈到完全的市场安置。因此,我们要把组织的因素和市场的因素结合起来,把组织安置与自主择业结合起来,并逐步加大面向市场自主择业的安置力度,妥善做好新形势下的退役安置工作。要充分挖掘运动员的优势、长处,培养运动员的自信,引导运动员充分发扬自身长处参与社会竞争,提高运动员的社会竞争力,增强运动员的再就业能力,使运动员在退役后能够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四、具体面临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省积极贯彻总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省体育发展实际,十分重视运动员保障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社会保险、文化教育、科研医疗、退役安置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涉及运动员切身利益的五大类保障基本建立。目前,我省共有运动员人(包括优秀运动员和试训运动员),体校生和重点体校生名。2016年至今,我省已获得世界冠军个、亚洲冠军个、全国冠军个。究其原因,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扎实开展是重要因素之一。

一是以完善政策为抓手,建立运动员保障的长效机制。我省从实际出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总局各项政策文件为依据,联合财政、人事等部门,制定出台运动员综合保障、选招聘用、收入分配、在役管理、退役安置、职业鉴定、困难关怀等方面政策性文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推进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建立顺畅的运行机制。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省体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暨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列编名,重点承担优秀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指导、运动员档案管理及各项保险工作等,形成了局机关人事处牵头、人才服务中心承办、各训练单位和各省辖市体育局协助的运动员保障工作运行模式。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一方面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将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体育基金会的作用,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设立运动员关怀基金、创业扶持基金,加大运动员保障经费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我省2016年至今用于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的经费支出约为万元。建立多样的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优势,开展运动员综合素质培训、通用技能培训和体育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职业辅导、技能鉴定,帮助运动员把运动专项技能转化为再就业的优势,提高运动员退役再就业的能力。

二是以社会保障为基础,切实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我省严格按照总局要求,认真做好优秀运动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建户和缴费工作,完善运动员“托底”机制。全面理顺优秀运动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所有运动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按照特事特办和退役运动员先办的原则,2016年以来,先后为名退役运动员,办理和补办了了养老保险信息录入、申报审核和个人账户建户工作,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我省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的难点问题。依照《失业保险条例》为优秀运动员办理失业保险,履行规定的缴费义务,为退役运动员及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并落实省辖市以外训练单位运动员失业保险费用缴纳事宜,确保退役运动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三是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大力推进运动员的职业转换。在运动员就业安置方面,我们按照“重点安置依靠组织解决,面上安置依靠政策解决”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积极争取组织安排,另一方面拓宽安置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各类用人单位招录退役运动员,积极探索双向选择、自主创业、政策性安置等多种就业渠道。在组织安置方面,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省通过组织渠道安置了一批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进入省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已有人走上处级岗位。在自主择业方面,一是提高退役补助标准,以本省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3倍确定基础安置费,实现了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的动态增长机制,增强了自主择业对运动员的吸引力;二是组织职业转换过渡期培训,对退役转换过渡期内的运动员,以提升运动员综合素质为根本,以增强运动员就业能力为关键,以实现再就业、扶持引导自主创业为目标,采用为期三个月左右的封闭式集中培训方式,加强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开展退役运动员就业推荐,邀请企事业单位参与,举办退役运动员就业双向选择交流会,直接为运动员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四是以关怀基金为补充,继续抓好运动员教练员的困难扶助。在加强运动员保障工作中,我省还多方筹集资金,设立了运动员关怀基金,作为总局关怀基金的补充,对有突出困难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进行资助。在资助过程中,我们严格把握四个原则:一是覆盖面宽,面向所有运动员、教练员,不论在役退役,不设成绩要求;二是资助的困难全,生活、就医、求学、培训等方面都包含在内;三是资助标准级差小,从5000元到3万元分为四等,扩大普惠面;四是手续简化,流程减少,急困难人员之所急。2016年至今共资助了人次,资助资金万元,为解决运动员困难和开展教育培训、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是,我省运动员社会保障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运动员社会保障的制度体系不完善。《体育法》已颁布实施十多年时间,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缺乏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产业化、职业化考虑,对现阶段体育实践的规范和调整存在明显的滞后现象。作为地方性法规的《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修正)》,仅为省优秀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依据,对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的实践指导过于宽泛和笼统。二是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存在不足。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的一些文件虽然把运动员看作事业单位人员对待,运动员的待遇水平与其竞技成绩挂钩,但某些保障措施具有强烈的身份等级色彩,不获得某种身份或达到某个等级,就没有资格享受这种保障,对运动员权益的保护很不完善。三是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不到位。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还未能满足新形势下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有的退役运动员在体育部门试用多年,因编制问题迟迟不能正式调入,一定程度上给一些运动员造成心理压力,影响到体育队伍的稳定发展。四是运动员社会保障救助机制不健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体育社会化进程的推进,一些从事社会化程度较高的运动项目,如足球、篮球、网球、棋类的优秀运动员在退役后再就业的渠道要畅通些。但另一类如田径、跳水、体操等社会化程度较低的运动项目,它们有的虽是我国的传统优势项目,是实现奥运争光战略的有力保证,但对优秀运动员的社会保障措施并没有有所倚重。在这种情况下,以同一标准来确定运动员的福利和优抚措施等社会保障措施,分配有限资源,将导致保障的效率难以达到最优标准。

五、对策及建议

在全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上走出了一条集训练、科研、教学为一体的院校化管理之新路,如何使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这是在走向体育强省过程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备战全运年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人文关怀的凸显,更是保持竞技体育向更快、更高、更强发展之必需,也是解决退役运动员后顾之忧的关键措施之一。

一要健全运动员社会保障机制。要建立运动员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规范运动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运营和统筹管理。运动员的优抚安置制度应实行国家、社会和个人相结合的制度,保障运动员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使优抚安置工作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推进优抚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二要尽快出台省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应围绕国家体育总局的总体框架相应的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要在认真领会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竞技体育人才院校化管理模式的具体情况,全面落实,突出重点,研究制定关于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从而对展开具体的运动员保障工作予以政策性的指导。应明确各级体育部门、各训练单位和省体育局机关各部门在运动员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对于运动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有一个明确规定,规范运动员录用,保障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实施退役补偿和安置,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做好职业转换过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特殊困难保障工作。

三要尽快制定适应我省具体情况的运动员聘用管理制度。2016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将运动员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管理体系和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对运动员的试训、招聘、在训、停训以及退役等运动生涯的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源头上为保障运动员权益提供了一定的法律规范依据,但在实践中仍缺乏一种客观有效的标准来给予运动员最合适的社会保障。为此,应根据我省运动员培养模式的特殊性,依据《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精神制定符合我省具体情况的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我省运动员的招聘原则和程序、岗位性质和编制、职业转换和退役安置、社会保障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的问题,目的是有效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四要尽快建立运动员社会保障求助机制。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应充分考虑竞技体育高风险、高投入这一特殊性和运动员所从事项目的社会认可度,建立分层次的有别于普通的意外伤害、医疗、养老等保障机制和保险措施,并使这些保障机制和保险措施贯穿整个运动员从事竞技体育活动过程中,变退役救济为在役保障。同时社会福利事业也应支持这一群体,对慈善机构及民间救助团体政府亦应大力宣传、积极提倡,激励这一事业发展,完善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运动员自身在役期间应主动积蓄参与社会竞争的后发优势。一方面要将退役运动员培训制度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安置前对运动员针对性地提供职业培训、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要根据民营经济发达,且地域体育品牌较有特色的优势确定培训的专业课程,鼓励运动员参加相关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使运动员尽可能在学、在役期间及退役后获得多种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一技多能”。另一方面为优秀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提供优惠政策并纳入法律规范体系。安置退役运动员仅靠体育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广泛开展调研基础上,并借鉴相关兄弟省市的经验基础上尽快制订《省退役运动员再就业办法》,成立“省体育人才中心”机构,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场职业推介活动。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运动员,通过“财政统筹、社会捐助、提取体育彩票公益金”等途径,给付一定数额的安置费用,尽力实现货币化安置,为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提供一定的创业基金,为退役后的生活提供保障。

总之,构建运动员的保障工作体系是运动员的“安全网”、“减震器”。在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机制时,要积极利用经济发展的优势,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发挥集体、社会和个人的积极性,制定符合省竞技体育行业特点的运动员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政府各部门和行业内部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在实现运动员保障中的权利和义务,使运动员的社会保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15费用报销申请书范文
退役医疗保险 第四篇

第一篇:住院费用报销申请书

住院费用报销申请书

一、门诊(普通疾病、特殊疾病、意外伤害门诊)、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地点、时间为:

赭山校区

地点:赭山校区医院二楼215室

时间:每月15日(门诊报销)、每月21日(门诊慢性病及住院报销)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花津校区

地点:花津校区医院二楼保险理赔办公室

时间:每月16日(门诊报销)、每月22日(门诊慢性病及住院报销)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说明:

1、如遇节假日,报销日期自动往后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第二工作日;

2、上述时间,寒暑假除外。

二、申报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助的材料受理地点、时间为:

地点:赭山校区医院医管办;

时间: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

三、报销、申请补助需携带下列相关材料:

(一)门诊

1、门诊病历与发票;

2、身份证复印件;

3、检查费在200元以上的(即大型检查),需提供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属于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需提供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明(如学院证明等);

5、本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6、其他的相关材料。

(二)门诊慢性病及住院

1、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2、加盖住院部印章的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及化验报告单(门诊慢性病需提供);

5、属于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的,需提供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明(如学院证明等);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助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书;

2、本人当年的参保凭证;

3、医疗费用发票、清单的复印件;

4、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市镜湖区医保中心、新农合报销后的理赔单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单等);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安徽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温馨提示:参保学生因病就医需注意:

1、只有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才能给予报销;

2、凡药房购药一律不予报销。

四、可登陆校医院网页/site/hospital/,查看相关医保政策: 《安徽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

《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参保政策宣传》

《关于部分调整2015年度芜湖市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规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审核有关工作办法》

《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

平安保险公司为我校参保学生(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及提供的服务》

第二篇:报销培训费用申请书

关于记录员、编录员培训及相关

费用申请书

公司领导:

陈某、陈某、李某、蔡某4人已于2015年7年23日完成编录员、记录员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成绩及格。本次培训及食宿交通费用共计人民币陆仟零陆拾陆元整(¥:6066.00),特申请公司予以报销此费用,请领导审批为荷。

特此申请!

申请人:陈某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三篇: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三、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借支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辅助材料费、办公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3—5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员工在财务部有借款余额或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或核销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费用报销时,应先归还借款,当年12月31前的借款尚未核销的,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从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第二条:借支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条:报销的要求

一、发票的基本要求

② 票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发票背面或单据背面必须有经办人签名。

②发票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字迹清楚。发现发票有误,应当退回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③ 票用胶水分类、整齐地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防止原始凭证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④ 票抬头与公司名称应一致,并具有规定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 ⑤ 财务部门有权拒收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应当扣留虚假票据,并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二、报销凭证的填写要求

①必须按费用报销单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②报销事项的内容、用途说明必须清晰准确,并注明费用归属(属于哪个单位或项目,便于分类核算或转账),必要时附清单详细说明,另报销业务招待费(如送红包,购烟,好处费之类)需事先征得单位经理的批准,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将自行承担费用,如无法取得发票,经办人应填写招待费事项证明单,并归属哪个工程项目,签字证明后交单位经理审核后交财务部方能取得报销款。

③凡是费用需要在公司和各单位之间分摊或工程项目之间分摊的,报销人应该根据原始凭证抬头与费用归属关系,分别归集后,填写相应的报销凭证,确不能归集应给予适当分配比例。

④施工或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辅助材料,需事先按实际需要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递交《材料申请单》交采购部核实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可自行先垫资购买,但自行购买无报告无申请单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购买后的材料申请单应留底一份财务部,以便核实。

⑤原则上不允许报销项目负责人与工人的就餐费用,需经得总经理批准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⑥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填写。

⑦财务在审核时按相关制度规定有权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如白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可以核小报销金额;但审核金额超过原报销金额时,应退回经办人重填或按申报金额报销。

⑧费用报销单分差旅费报销单、招待费用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填差旅费报销单,其他所有费用填费用报销单;

三、其他报销附件要求

①除发票外,其他附件、报表必须合法、合规,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审批,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报销人对应说明的事项根据管理需要要求填写费用说明清单,但费用说明清单不做为原始入帐凭证。

②差旅费报销除当天往返等特殊情况外应当附出差审批单,汽车费用报销应当附派车单。

四、报销的时效要求

①当月费用必须当月25日前报销处理完毕。

②当年费用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处理完毕。部分费用的发票如当年无法取得,只能在次年1月取得的,应在1月取得时立即办理报销;财务部门如果账务处理允许,应进入当年费用。

③申请先由公司预付支票的,经办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拿回相应发票按此报销流程办理签字核销手续,否则视同个人借款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报销审批付款流程

一、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在费用事项发生后,按照报销流程管理要求分类粘贴原始凭证,

填写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任审核。经办人对其发生费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假公济私。

二、部门负责人: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费用是否符

合部门计划、预算承担责任;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事项、金额的重要性,让部门业务主管先行审核签字,并落实责任。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三、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办会计)对报销凭证的相关内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

标准进行审核;并复核报销的金额、是否有备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从报销款中扣回相关借款;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审核签字,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四、单位经理、公司总经理:对授权范围内所有费用予以审批,并对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责任;对

审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经理、总经理的费用,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交由董事长审批。

五、董事长公司相关规定或授权,对费用具有最终审批权,并以法人代表身份对所有费用的真实、合理、

合法合规性承担责任。董事长的费用由财务负责人审核。

六、出纳:审核报销单是否完成上述签字流程,是否本人签字,对审批签字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退回。对

报销金额再次复核,复核金额(付款金额)只能小于等于报销人申报金额,对复核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予以退回给经办人重新办理(或按申报金额办理)。报销费用冲抵借款的部份,出纳应开具收据;收回多余的现金,收据中的一联应作为凭证附件。

第五条: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第六条 代办及其它

一、若员工为本单位其他职员代为办理报销或借款手续,报销人应填被代办人,并按被代办人的职别进行

审批,同时在报销单上注明由代办人代办。员工借款在领款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确认领款。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及总公司采购人员。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

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必须在本月内结清,

不允许跨月借支,特殊情况下经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以跨月,但必须说明跨月报销的原因。

(三) 各项借款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副

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五) 借款本着“前款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

人借款从工资中一次性扣回。特殊情况由副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 审批流程:部门主管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1000元以上(含)副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

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固定资产购置、维修保养费用支出适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银行支出款项适用《款项支付制度》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详见2015年6月14日财务部通知),且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

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

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可另附费用内容说明。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

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1000元以上(含)副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 费用报销时间:每周二、周五。借支及银行支出款项不受此限制。

第五条 费用报销单据填写要求:

(一) 报销人填单:报销人应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项目栏填写费用类别,摘要栏填写报销费用的详细

内容。公司秉持“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经办人即为报销人。

(二) 对原始凭证粘贴的要求:1.报销人应按费用性质分类后将正式发票粘贴在“费用粘贴单”上,且“费

用粘贴单”须注明附件张数及金额,报销人不得将不同种类的费用粘贴在同一张费用粘贴单上;2.费用单据粘贴时应折叠整齐,错落有序,便于单据的审核和装订、保管。

(三) 对原始凭证合规性的要求:1.原始凭证上的各要素必须填列齐全、正确。包含客户全称、开票日期、

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且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2.发票应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3.报销人在取得原始凭证时,一定要对该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查,包含该原始凭证各素填列是否齐全、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开票单位是否盖章等。如因客户名称写错、金额写错(含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及过期发票、假发票及未盖章发票导致不能报销等,后果一律由报销人负责。

(四) 报销所需凭证:

(1) 基建项目:1.项目审批表; 2.施工合同; 3.材料发票及施工劳务发票; 4.收、领料单(自建项目);

5.项目竣工决算表

(2) 修理费:1.维修申请单(经签批);2.维修合同(1000元以上须提供);3.修理费发票;4.维修项

目清单(须经维修班确认旧零件已收回)。

(3) 汽车费用(含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1.发票; 2.出车记录(行驶路线:起点终点):货车司

机复印工厂货车行驶记录表作为凭据。

(4)业务招待费:1.外出就餐申请单(须审批且必须费用预算);2.发票;3.说明:招待客户名称、人数、

事由、金额及陪同人员姓名、人数。

(5)差旅费(须填写专门的差旅费报销单):1.出差申请单(须审批);2.发票(限住宿费、交通费票,【退役医疗保险】

如在出差期间有招待费发生,须单独报销);3.说明:其他事由请说明。

(6)运输费:1.运输合同(1000元以上须提供);2.运输费发票;3.收款人收据;4.说明:所运输物品名

称、对应的收料单、请购单号、运输路线。

(7)物料用品采购:1.请购单;2.收料单;3.发票;4.送货单。5.收款收据。

(8)食堂费用:1.原始小票(报销人须保证小票金额真实无误,如发现小票金额有弄虚作假及错误等情形,

将追究经手人的直接责任);2.统计表。

(9)租赁费:1.租赁合同;2. 租赁费发票;3.收款人收据。

第五条 差旅费

(一) 费用标准:

【退役医疗保险】

(1)交通工具(最高标准)

职 务交通工具

一般员工火车硬卧

部门负责人火车软卧或高铁

总经理助理飞机

副总经理及以上飞机

(2)差旅费标准: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实行“总额包干、节约归已、超支不

补”的原则;

出差地点标准

经济特区及北上广300元/人/天

外省省会250元/人/天

外省地级市、县、镇200元/人/天

本省地级市、县、镇200元/人/天

(二) 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差旅费中交通费(不含市内交通)与住宿费必须提供实际发票。

(2) 特殊情况下要超过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须通过副总经理的审批,否则只能按标准规定的交通工具价

格报销。

(3) 包干报销天数以出差之日至到达之日为依据,算头不算尾。

(4) 出差人员由对方单位接待的补助标准50元/人/天;出差外省当天能返回的100元/人/天;出差省内(长

沙地区除外)当天能返回的50元/人/天;

(5)到长沙地区办事不享受补助,只享受误餐补贴,且发生的交通费必须提供发票实报实销。

(6)差旅费报销必须附带经审批的出差申请表复印件。

(7)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

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8)出差人员如未经审批自行安排差旅行程、无充分理由延长出差时间或无差旅报告可作为佐证说明当次

出差情况的、当次所发生的差旅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7)所有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遇有节假日的,一律不另发节假日加班费。

(8)员工利用出差之机绕道回家办事的,事先须经领导同意,其绕道回家办事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其

回家时间应按交通票据上所列时间从出差时间中扣除;

(9)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带车出差的,其行车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应收费用可凭票据实报

销。由个人违章所造成的罚款以及个人开支费用等一律不得报销。

(1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征得副总经理同意,并经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财务部

方可审核报销。

第六条 电话费

(一) 费用标准

(1)移动通讯费:公司暂不提供移动通讯费报销。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但禁止员工在上班期间

打私人电话。

(二) 报销流程

(1)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

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副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七条 市内交通费报销

(一) 费用标准:据真实发票实报实销。

(二) 报销说明:

(1) 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人事部文部长同意后

可以乘坐公交或出租车;

(2) 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和出租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实报实销。

(3)员工应尽量选择公交,确因没有公交、公交时段已过或者事务紧急情况下才可选择出租车。

第八条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

专人负责。

(二) 报销说明:

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发票、仓库人员填写的入库单、领料单、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采购申请单等原始单据,1000元以上(含)须附采购合同),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第九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费用报销

(一) 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招待费应预先填写外出就餐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下可

先电话审批,事后再补单。

(2) 培训费: 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

时报送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副总经理审批。

(3) 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应书面呈副

总经理批准。报销时须提供副总经理审批的呈批件。

(4)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第五篇: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深圳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二条 公司授予总经办、部门经理对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费用开支项目及限额内的审批权限。有审批权限的部门经理的签名字样须在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条 凡公司规定项目和限额内的费用开支,审批程序为:

(一) 费用当事人申请。

(二) 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三) 总经办根据《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等的记录核对签字确认。

(四) 财务部门审核、结算。

(五) 审核未通过的费用,由财务部列明未通过的费用项目和原因,退回部门经理处。

(六) 各部门对财务部退回的费用单据如有异议,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凡本制度规定的费用项目以外及超限额的费用,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行政及营运费用管理

第五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报销手续:

(一)由办公用品使用人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并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核,财务部复核,总经办核准后方可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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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采购完成当天连同发票、入库单、使用人签收的附件三天内报销。

第六条员工市外出差费用报销手续

(一)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如需借支差旅费,同时填写“借款凭证”,一并由各部门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一联交行政部记录考勤,出差回来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以此为附件。预支差旅借款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

(二)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3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金额或3天内不办理报帐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差旅费应每出差一次报销一次,不允许把几次出差汇总报销,也不允许把市内出差与外地出差汇总报销。几个人一起出差的,由指定负责人一起报销,并列明消费明细及名单。

(四)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相关费用标准参见附件二)。

第七条员工市内出差的交通费报销手续:

(一)所有市内出差的员工,出差的市内交通费除出租车费外实报实销;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如因工作需要或客观原因确需乘坐出租车的,在出租车发票背面写清原因,需经总经办批准后方予报销。

(二)市内出差填写《费用报销单》,按天(次)填单,一单一审,并由总经办根据《外出登记表》确认;所有车票必须真实、合理、合法,凡查出属不实的,一律不得报销。超出标准的,报总经理批准。

(三)员工市内出差的,返回后可于1-2个工作日内报销。

(四)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五)财务部有权对有异议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等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第八条 应酬招待开支报销手续

(一)所有送礼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必须事先计划上报,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如果是超标的,由总经办批谁,在财务部设置的有关登记本上逐项登记,对在外因公事务需要未能提前登记的,应以电话方式

请示有关负责人,待批准后执行。但在回来后必须补补填《业务招待申请单》,否则,不得报销。

(二)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注明招待的客户姓名、事由、电话等信息,将相关票据粘贴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复核,总经办核谁后予以报销。对于超标的,由报销人自负。借支的交回多余现金,否则,财务部有权从其工资中扣回。

(三)报销时,送礼费、招待费不允许和其他费用混报,应单独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票必须是真实、合理、合法的,凡查出属不实的,一律不得报销。 业务招待费标准按:接待一般来客的标准每人每餐约30元,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接待高层次来客的标准由总经办另定;

第九条车辆使用费用的报销手续

(一 )此项费用包括汽油费、维修费、停车费、路桥费。

(二)报销时列明起始地,停车地,总经办根据里程数及用车记录等进行复核,并据此在报销单签字确认。

(三)车辆维修前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列明详细维修项目清单,总经办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货运及邮寄资料费用报销:

(一)货物运输费用采用本公司和货运单位月结的,员工本人不得报销该项费用;平时零星发货的运输费用,由员工本人代垫的,在办完托运手续,取得正式合法报销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后,由本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复核后报销。应由对方公司(如供应商)承担的运费或因对方公司原因造成的运费,公司不予报销。

(二)文件、发票等邮寄费由部门指定专人每月统一报送财务部审核后报销。需取得正式邮寄报销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实报实销。

(三)需办理备用金手续的,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1、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注:现,采购部文件快递备用金500元,仓库货物运费备用金2015元);

2 、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 或支票进行零

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 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3 、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4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第四章内部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一)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完整、审批手续齐全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二)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第十二条 财务部加强对原始费用凭证的审核

(一)所有费用支出均需取得真实、有效的发票,杜绝用白条、收据代替发票的情况。

(二)费用的报销程序上由报销人所属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其真实性,财务部负责审核其票据的合法性及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报销;将不符合真实性和超标超限的票据报送总经理批准。

(三)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 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四)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英泰格电子科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从2015年7月14日起执行。

附件一:报销费用表单

《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业务招待申请单》

《外出登记表》

〈办公用品申请单〉

附件二、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出差地点区分为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港澳地区三种。

一类区:一线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二类区:二,三线城市(其他城市)。

3、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二类区一类区港澳台地区

普通人员80/天150/天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级130/天200/天400hkd /天

部门经理级200/天280/天500hkd/天

总经理级250/天350/天600hkd/天

4、出差补助标准

员工本市内出差、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总经理级:100元/天

部门经理:60元/天

主管级别:40元/天

普通员工:30元/天

5、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长途出差:由公里数来定(如>1000公里可乘坐飞机,<1000乘坐火车或长途

巴士,轮船) , 并由部门经理批示,如果达不到乘坐飞机的标准,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事先经过部门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员工在出差地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地铁),正常情况下,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如因工作需要或客观原因确需乘坐出租车的,在出租车发票背面写清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予报销。

6 、短途(300公里以内)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7、长途(省外)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

50%领住宿补

2015部队复员军人如何接续养老保险?
退役医疗保险 第五篇

近些年,我国开始给在役士兵办理养老保险,那么他们退役的时候就要把在部队上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来,具体可以按以下方法来办理。

首先,离开部队前、部队会提前向士兵原籍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电话或者函件的形式索取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向地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基金。

其次,复员时,部队会给士兵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带回来,具体包括,缴费凭证、个人账户信息表、银行转账存单等。

接下来,士兵将这些资料带回原籍,有工作单位的交由单位到单位所属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去办理后续的转移手续,没接收单位的,可暂时以个人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地方的养老保险,将转移手续交由就近的职业介绍中心进行后续的转移手续办理。

最后,待手续和基金转账到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会按照有关规定为复转军人完成个人账户的上账录入工作。

2015民政工作计划
退役医疗保险 第六篇

第1篇: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第2篇: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

2015年,全镇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市民政局有关布署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察民情、维民权、排民忧、谋民利、保民安”的工作宗旨,努力做到整体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出亮点,难点工作抓突破,争先创优。具体抓好如下工作:

一、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1、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开展“一次清查”活动;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对新增低保户实行镇村两级民主评议听证公示制,加大民主评议和公示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建立信息比对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特别困难低保户调整保障标准,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申请低保情况实行回避制,做到认真调查核实上报备案。

2、及时落实医疗救助。对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和定额门诊救助相结合,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可及性。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全镇重度精神病实施免费治疗和免费服药。

3、规范敬老院院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工作,2015年我镇以“服务提高、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对敬老院实行提档升级活动,力争创“四星级”敬老院。

4、提升救灾应急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报灾、核灾、救灾程序,妥善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5、推进专项社会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帮助解决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继续实施慈善助学、慈善扶老、慈善济困三大工程,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覆盖率。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发放,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二是在“八一”建军节及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是做好义务兵优待工作,帮助解决其家属实际困难。

三、推进社区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1、以盛源村老年协会,双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成功试点,增加老年服务站点建设。

2、强化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村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指导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

、程序和形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四、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1、深化殡葬改革。大力宣传殡葬惠民政策。

2、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便捷办理老年优待证,落实高龄津贴。

3、解决农村“两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五、加强自身建设,充分树立民政队伍良好形象

坚持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学习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做到热情为民服务,诚心为民解困。

第3篇:社区民政工作计划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第4篇:2015民政年度工作计划

xxxx年,我局将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构建和谐、服务社会”这一主线,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突出一项活动。即,突出深入开展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要求,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去,切实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一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坚定发展信念、理清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新的思路、确立新的目标、找准新的突破口,切实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切实将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人民群众得实惠上。三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完善民政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努力解决束缚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机制、政府负责和社会参与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四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学习培训、更加注重深入调研、更加注重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改革创新等能力。

(二)强化三项管理。

1、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分类指导,继续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力争在今年内成立市、县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全面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xxxx活动管理工作。

2、强化殡葬管理。做好清明节祭祀活动管理,加强安全保障,提高殡仪服务水平;继续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积极推行绿色生态葬法,推动生态公墓建设,今年要完成23个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任务;继续强化殡葬管理,抓好火化率的巩固和提高;积极开展创建等级殡仪馆工作。

3、强化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加快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地名查询问路系统,今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地名数据库建设,推动市县区地名编制工作和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市、县新建街道的命名和维护工作。二是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及时调处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区域稳定和谐。四是加快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工作,5月前完成市级行政区划图编印工作,年底前完成县级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工作。

(三)巩固三项成果。

1、巩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成果。

一是着力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低保对象收入核实机制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全面实现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今年上半年,仍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县要全面实行;落实分类施保措施,借鉴珠三角发达地区和兄弟

市实行分类施保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着手制定城乡低保分类施保的政策,今年争取在市直和源城区实行,明年在全市全面铺开。

二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要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城镇低保对象等特困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确保特困群众有病得到及时治疗;切实做好二次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人员等特困群众因患大病住院按制度报销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过重,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继续开展贫困家庭18岁以下儿童的心脏病患者救治活动,使他们能得到及时医治。

三是着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规范和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体制,加强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五保供养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提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要提高到200元/人·月以上,分散供养标准要提高到150元/人·月以上;提高集中供养率,今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30%以上。

四是着力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把救灾应急资金列入预算,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切实提高灾害应急能力;认真做好查灾核灾工作,严格执行全倒户的认定标准核准全倒户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规范救灾款物的使用,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尽快出台《xx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灾综合协调机制、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管理机制、灾民生活保障机制、灾害应急避灾动员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灾应急预案管理网络,使其在应急救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优抚对象管理,开展优抚对象核发新证工作,全面实现抚恤补助社会化发放;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全面调整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特别是重点提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和生活补贴,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积极争取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完善优待金社会化发放制度;加大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修保护力度,努力把市烈士陵园打造成为国家级保护单位;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创建光荣院“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供养水平。

二是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组织实施好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新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落实到位;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两个待遇”。

三是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认真落实《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制定《xxxx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双拥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新路子;推进机制创新,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制度化、法制化、经常化、社会化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协调处理军民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探索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拥军的有效形式,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双拥的群众基础。

四是继续抓好复退军人的稳定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复退军人解决生活、医疗、住房及再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排查,健全情报信息通报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巩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成果。

一是继续搞好“六好”社区创建工作。加大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创建工作力度,今年要创建20个“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市剩余26个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任务,且实用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启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工程,推动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探索建立政务服务进社区准入制;探索“居站合一”模式,规范社区工作站建设,开展社区各项事务。

二是搞好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在东源县柳城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区抓一个村的试点工作,下半年全面辅开;今年全市要有38个农村社区达到省的“六好”标准要求。

三是继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借鉴外地经验,建立健全村务公决、村民代表联系户两项制度,促进民主管理更加科学。

(四)加大三个力度。

1、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今年全市福彩的销售任务是6500万元,销售目标是6900万元。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完成今年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2、加大社会福利服务工作力度。一是加大老龄事业发展力度。突出做好老龄基层协会的巩固和发展工作;在重阳节期间开展一系列老年活动;对《xxxx市老龄事业发展“xxx”规划》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二是继续推进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加快市儿童福利院建设进度;抓好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筹建工作;继续实施“星光计划”;加强对“星光老年之家”的日常管理。四是积极开展助残服务活动。继续开展“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协助开展好为特困家庭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活动;继续组织“重生行动”,为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进行手术康复;继续实施“明天计划”,为福利机构中新增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所有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继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3、加大慈善事业发展力度。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加大捐赠款物管理,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积极打造“慈善一日捐”品牌,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使社会捐助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此外,要推进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继续强化收养登记管理;继续抓好老区建设工作,全面完成老区村庄搬迁任务;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推动民政业务软件的应用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第5篇:民政办全年工作计划

1、确实加强城乡低保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的思想,把解决基本民生问题这条主线贯穿在民政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农村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扩大低保救助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救助工作的规范化。2、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广泛实行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最大效益。3、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争取将冯口福利院纳入窗口计划,为了解决我镇社会养老压力,申请在我镇部分村实行社会化养老试点。4、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建立双拥共建工作机制、优抚对象权益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优抚对象待遇,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就医情况的逐户调查核实,归类建档,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住房、就医等方面出现的困难。并强化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积极完善以医疗减免、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制度和各种医疗优惠制度。5、推进全镇殡葬管理和改革。一是加强对殡葬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转变群众丧葬意识,营造自觉遵守和执行殡葬法规,强化殡葬管理的浓厚氛围;二是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优化殡葬服务,严格殡葬执法,提高火化率,并积极筹建殡葬服务站;三是认真实行殡葬改革目标考核制度,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年终结硬帐;四是积极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切实解决套棺重葬,乱埋滥葬问题。6、健全灾害救助救援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全镇“防、减、救、助”的高效运行灾害救助救援机制,加强灾害预防工作,完善救灾应急措施,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决策科学、反应迅速、及时到位,全面提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积极实施安居工程,保证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第6篇: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1、加大招商力度,改进招商措施,强化招商责任,落实招商任务,力争完成区内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项目1个,城建项目1个。

2、强化教育手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推进行风建设,在软环境建设“百日行动”中努力提升民政工作队伍形象。

3、做好优抚经费兑现工作,保证自然增长机制政策到位;做好走访慰问工作,促进优抚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努力缓解在乡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问题。

4、搞好政策宣传,积极扩大推行货币安置全面化,做好2015年度退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举办2015年度退役士兵转岗再就业培训;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继续做好涉军人员稳定工作。

5、继续争取“关爱工程”项目,重点培植3-5所标志性、示范性敬老院;加强乡镇民政和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培训,落实低保工作微机化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救灾预案及时查灾报灾,继续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灾培训,确保县乡救灾网络畅通;保质保量完成灾民建房任务,灾民生活得到及时救助;尽快争取县政府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办法等文件,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尽快争取县政府出台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办法文件,力争将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6、适时举办全县村委会主任培训班,积极准备组织缓选的村和选举未成功的村进行选举,全面完成换届任务;扎实有效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7、强化民间组织管理,由重登记向重管理转变,提高社会服务效能,为社会建设出力。

8、加强和规范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扶持、加快民办福利机构的发展,积极发展推进民办的老年人收养所。

9、建立救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探索主动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工作方式,积极解决救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0、采取有效措施,争取火化率不低于99%,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做到丧户零投诉;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督查力度,让丧户葬有去处,争取全县入墓率60%以上;

11、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召开全县老龄工作会议。

12、认真细致搞好年初预算、年终决算,争取经费比上年增加15%以上;进一步做好全局增收节支工作,协助领导及有关科室合理利用政策向上争取资金,用好本局创收资源,及时收取承包上交经费。继续完善对车辆、招待、办公、电话等四项包干经费的使用管理;及时请拨财政资金,按时下拨乡镇经费;做好民政台账、统一报表更新及上报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法规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继续做好“四统一”工作;乡镇民政及局属单位账务定期审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举办一次民政会计、敬老院会计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账务管理、提高会计业务水平。

13、做好“平安创建”、“法治创建”、“十城同创”的各项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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