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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2016-07-16 14:31: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共6篇)危险品运输2015年新规定交通运输部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危险品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近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严格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2017年底前,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无紧急切断装...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供大家学习参考。

危险品运输2015年新规定
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第一篇

交通运输部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危险品运输企业

交通运输部

近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严格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2017年底前,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

自2015年1月1日起,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自2016年1月1日起,长江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

法制网北京10月14日讯 记者梁士斌 交通运输部今天公布了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指出,严格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

若干意见指出,要做好“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责任不落实车辆的清理,实现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车辆公司化经营。

2017年底前,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险品码头和输送管线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凡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工;未通过项目验收、取得危险品码头作业附证的,一律不得运营生产。

危险品运输企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不得新增运力和扩大经营范围。

若干意见指出,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准入前材料审核和年度审验,禁止不合格车辆准入。自2015年1月1日起,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自2016年1月1日起,长江

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危险品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

对从业人员准入管理,若干意见规定,严把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关。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从事水路危险品运输的船员、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于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来源法制日报——法制

2016道路安全生产承诺书
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第二篇

2016道路安全生产承诺书

道路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我公司对所属车辆相关道路运输活动作出慎重承诺:

一、车辆类型

车辆车型结构:

核定载质量(吨):

罐体容积(立方米):

二、承运的危险品类别、项别及品名

(一)毒性和腐蚀性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类别、项别及品名:( )“危险性”属(囗 有毒、囗 剧毒 或者 囗 腐蚀性、囗 强腐蚀性。在“囗”内打“√”)。

是否属i类包装危险品:囗 是、囗 否

(二)其他危险品(不包括爆炸品)

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类别、项别及品名:( )

是否属i类包装危险品:囗 是、囗 否

(三)爆炸品

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项别:( )。

三、随车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及安全防护设备

根据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著“防护措施”、“灭火方法”、“泄漏处理”等要求,随车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能有效使用。

四、规范开展道路运输活动

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9号令)、《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等规定、规则、规程的要求,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另外配备押运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运输全过程中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情况发生。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及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要求,聘用有效《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岗位技术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切实有效,并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专职安全员签订真实有效的安全责任书。

六、认真落实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要求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按时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按期进行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罐体检测)且符合国家标准。

(二)为危货车辆安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6)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并实施有效监控。

【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三)严格按企业《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车辆、设施、设备的

安全管理。

七、保障公众安全

不在人口密集区进行危货车辆维修、危险品转运等工作,若属特殊情况确需维修、危险品转运的,首先向公安、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货运输车辆牌号:

承诺企业(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道路交通与我们息息相关,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千家万户的幸福。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为了本人以及社会大众的平安、幸福,我承诺做到:

一、 做到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福建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时刻牢记交通安全,确保出行安全。

二、 做到安全走路,不在机动车道任意横穿,过马路时走人行道,不翻越和横跨护栏,没有人行横道时,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闪赶快行”,确保自身安全。

三、 做到不搭乘无牌无证的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搭乘超载、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酒后、疲劳驾驶人的车,对自己生命负责。

四、 做到驾驶非机动车时走非机动车道,没有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

五、 做到不违章载客载货,不驾驶改装拼装车辆,不疲劳驾车,不

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盲目高速,不开斗气车,不乱停乱放,不违章超车。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守则,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愿意与全社会一起,共建交通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厢。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名称(甲方): 承诺人(乙方):

2016年2月13日

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货运 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定期召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开展隐患排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

三、与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 情况。规范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 安装、管理、使用,推进公路客运车辆分段限速管理工作, 履行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禁客运车辆、危险 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加强对客货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 不具备安全驾驶资格的驾驶入,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货运车 辆。

四、建立客货运驾驶入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及考核制度。 定期对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 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至少每月查询一次客货运驾驶 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五、建立客货运输驾驶入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 对客货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货运输驾驶 入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货运驾驶人酒后、 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 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会车、违法超车等行为。【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六、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 状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 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 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严禁逾期未检验 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 超限超载车辆等上路行驶。

七、因不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较大以 上道路交通事故,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相应的行政处 罚、刑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

道路运输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驾驶员及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做如下承诺:

一、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车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公司制定了相关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公司所属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结算,不挂靠经营,不承包经营。

五、严格按照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范围规范经营。

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发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不超速超载运行,驾驶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驶,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配双班驾驶员。

七、遵章守纪,依法经营。营运车辆各种证、牌齐全有效。经营等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公司逐级反映,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八、自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旅游主

管部门和运管机构的管理,按时缴纳各种费用。

如违反以上内容及有关规定,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方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2016年1 月 1 日

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四都坪乡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四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愿意为四都的道路交通安全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公民职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公开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持证驾驶,所拥有的车辆上户后上路行驶。

2、绝不违章载人、非法载客营运。

3、绝不带病作业,不驾驶报废的车辆上路行驶。

4、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驾驶无牌无证、未保险、未年检的车辆。不疲劳驾驶机动车和超载超员。

5、按时年检、年审,不低照高驾,不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

6、遵守交通规则,绝不酒后驾车,超速行驶。

7、坚决服从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遵纪守法文明驾驶,严格遵守《农用拖拉机及驾驶人员安全监理规定》、《湖南省农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加强安全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水平,积极参加乡办交通安全学习活动。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守则,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本人愿与全社会一起,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2016年 月 日 承诺人:

2016货物运输安全保证书
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第三篇

货物运输安全保证书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危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道 路运输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道路危运企业安全 生产责任状和市运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我公 司特向******运输管理站作出如下道路危货运输安全保证:

一、保证按照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责任状的要求,认真落实,做到不留死角,强化责任,杜绝 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保证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等;

三、保证根据本单位的经营许可范围,按照核定吨位及 相关规定,坚决不改装、不超载、不超越经营范围;

四、保证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 全危运车辆台帐、 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危运车辆的技术档案、 危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档案等;

五、保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 严格落实;

六、保证严格执行 gps 监控平台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 责,确保对危运车辆 24 小时动态监控,及时制止各类道路 违规违章行为,并做好记录;

七、保证聘用持有效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危运车 辆;

八、保证所属危运车辆按斯进行强制二级维护,技术等 级评定检验、年审,确保车况良好,杜绝“带病”上路;

九、保证定期对危运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 出来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处理,确保车辆达到安全技术 标准;

十、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精 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xx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运输单位应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

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建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基础管理台帐.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预案;.

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应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和货物险;按月向其管辖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月统计报表.【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将严格按照"车辆资产、劳动关系、经营调度、财务结算"统一管理的标准执行,保证无挂靠车辆经营.

6、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本市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

7、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9、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10、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11、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12、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13、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14、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5、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1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17、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xx)规定的技术要求.

18、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jt618—xx)《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9、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20、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1、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22、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23、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617—xx)《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xx《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2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其隶属运管机构,一份报市级运管机构.

运输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运输单位(盖章)

二年月日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xx号法令第9号“道路运输危险品条例”“部,以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运输安全单位应承诺并保证如下:

首先,交通运输安全目标

危险的道路货运企业的标准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改善设施和设备,聘用证书,标准作业程序,安全的音响系统,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确保安全道路危险货物的化学品,运输有序。

二,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到单位的工作计划中的国-家-安-全指导方针,政策,运输安全。

2,建立兼容与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建立一个安全基础设施的管理会计的标准范围。

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程序,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以及员工,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处理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4,道路运输危险品的单位,应要求,为运输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其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部门的公路运输每月提交月度统计报告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将严格按照“车辆资产,劳动关系,运营调度,财务结算”统一管理标准,确保非关联的车辆运营。

6,所有直接参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护送,装卸,,维护,运营和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的城市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岗位。

7,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须有相关的文件;了解运输危险货物有关法律,法规等;了解危险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运营商,保护,应急措施;不熟悉的危险品,能主动向托运人或制造商,商家要求为“安全数据表”;熟悉相关的工作程序培训,以取得经营许可证,。

每一个排气管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的技术评估车况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车厢地板持平状况良好;铁板运输易燃,易爆货物班轮采取防护措施;高效热和关闭火星设备安装;切断主电源电路系统和火花隔离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危险货物运输下的商标。

9,配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性质适合;

10,运输剧毒,易爆,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该有坦克车或面包车车辆,特种集装箱,应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11坦克的罐式专用车辆应当由运输爆炸性,腐蚀性的危险品车辆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坦克的特殊油箱容积应不超过20立方米有毒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罐容积罐不得超过10立方米米,罐式集装箱除外;

12,运输剧毒,易爆,腐蚀性专用非危险品车辆的油箱,允许重量不得超过10吨。

13,各种装卸机械的,工作是一个足够的安全因素,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工业机械和工具,有设施,以消除火花。

14,运输危险货物的存储单元或存储空间,在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良好的通风,清洁和干燥指定的禁区周围,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图书馆市场与专职人员照顾。

15,在符合安全要求,适合停车的业务范围和规模。随着运输剧毒,爆炸和我一样的危险品车辆的特殊包装,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建立明确的警示标志;

1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务的条件。

17,危险品和工业机械的装载和卸载,是一个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jt617 - xx)提供的技术要求。

18日,根据(jt618 - xx)“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危险品条例的经营”规定的包装包装要求,严格检查,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出厂时严禁危险性的商品,或火法冲突的混合品。

19,高度重视安全运行。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车辆,机械和设备是太易燃,没有用火,没有空,修理消除危险处理,不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容易击中;危险品操作的装载和卸载,穿适当的防护设备,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个人的身体肌肤;剧毒,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防护装备的气味项目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设备,检查程度出货量放射性污染,污染超过允许的水平时,不要继续使用。

20,运输应按规定使用危险的操作,并填写危险货物运输的一个名称,大小,单件重量,件数,包装,装运日期,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完整的地址和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1,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严格按照规定的规则和运作,轻装,轻放电。

22日,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火灾,爆炸,污染,中毒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住户必须基于对运载危险品的的性质,按照规定,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以防止恶化的局面;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应及时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23日,上面没有提供安全的条件下,应符合部(jt617 - xx)“汽车运输危险品法规”和国家标准gb13392 - xx“道路运输危险品车辆的标记”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

24,道路运输危险品的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和管理必须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一式三份的保证,一个单位保留,在运输管理机构,在城市交通管理机构报告的报告。

运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运输单位(盖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我公司对所属车辆相关道路运输活动作出慎重承诺:

一、车辆类型

车辆车型结构:

核定载质量(吨):

罐体容积(立方米):

二、承运的危险品类别、项别及品名

(一)毒性和腐蚀性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类别、项别及品名:( )“危险性”属(囗 有毒、囗 剧毒 或者 囗 腐蚀性、囗 强腐蚀性。在“囗”内打“√”)。

是否属i类包装危险品:囗 是、囗 否

(二)其他危险品(不包括爆炸品)

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类别、项别及品名:( )

是否属i类包装危险品:囗 是、囗 否

(三)爆炸品

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项别:( )。

三、随车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及安全防护设备

根据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著“防护措施”、“灭火方法”、“泄漏处理”等要求,随车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能有效使用。

四、规范开展道路运输活动

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9号令)、《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等规定、规则、规程的要求,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另外配备押运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运输全过程中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情况发生。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及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要求,聘用有效《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岗位技术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切实有效,并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专职安全员签订真实有效的安全责任书。

六、认真落实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要求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按时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按期进行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罐体检测)且符合国家标准。

(二)为危货车辆安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6)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并实施有效监控。

(三)严格按企业《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七、保障公众安全

不在人口密集区进行危货车辆维修、危险品转运等工作,若属特殊情况确需维修、危险品转运的,首先向公安、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货运输车辆牌号:

承诺企业(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货运驾驶员安全营运保证书98

为确保运输安全,不违章行车,不开病车上路,杜绝交通事故,我保证做到: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城市文明交通规定,不争道枪行、不闯红灯、不违反标志标线,确保无事故,无违章,无投诉。

二、出车前认真检查所驾驶车辆,保证车辆制动、转向、灯光、轮胎、灭火器等设施合格,车辆标志标识齐全有效,集装箱锁扣牢固有效,不开套牌车、拼装车、无证车。

三、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证驾驶、严禁超员超限、严禁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带病车上路、严禁客货混装、严禁危险品上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滥用驾驶员、严禁违章操作。

四、自觉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会议和大车联检,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服从公司安排和调度。

五、自觉按时限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保证行车安全,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进行现场处理和人员施救。

六、单程400公里(高速600公里)以上车辆须配备双班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夜间行车注意保持规定车速,观察路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以上措施保证做到,如有违反愿停车整顿、接受公司处理,造成社会重大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所属单位:(公章) 车号: 驾驶员:

委 托 书

李沧运管处:

兹因我公司需办理 营运业务事宜,现特委托 同志(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负责办理,我公司承诺办理业务期间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请接洽。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电话:

2016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承诺书
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第四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我公司对所属车辆相关道路运输活动作出慎重承诺:

一、车辆类型

车辆车型结构:

核定载质量(吨):

罐体容积(立方米):

二、承运的危险品类别、项别及品名

(一)毒性和腐蚀性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类别、项别及品名:( )“危险性”属(囗 有毒、囗 剧毒 或者 囗 腐蚀性、囗 强腐蚀性。在“囗”内打“√”)。

是否属i类包装危险品:囗 是、囗 否

(二)其他危险品(不包括爆炸品)

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类别、项别及品名:( )

是否属i类包装危险品:囗 是、囗 否

(三)爆炸品

根据车辆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示,车辆所运危险品所属项别:( )。

三、随车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及安全防护设备

根据所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著“防护措施”、“灭火方法”、“泄漏处理”等要求,随车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能有效使用。

四、规范开展道路运输活动

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9号令)、《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等规定、规则、规程的要求,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另外配备押运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运输全过程中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情况发生。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及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要求,聘用有效《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岗位技术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切实有效,并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危货驾驶、押运、装卸管理)、专职安全员签订真实有效的安全责任书。

六、认真落实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要求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按时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按期进行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罐体检测)且符合国家标准。

(二)为危货车辆安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6)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并实施有效监控。

(三)严格按企业《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七、保障公众安全

不在人口密集区进行危货车辆维修、危险品转运等工作,若属特殊情况确需维修、危险品转运的,首先向公安、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货运输车辆牌号:

承诺企业(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货运 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定期召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开展隐患排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

三、与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 情况。规范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 安装、管理、使用,推进公路客运车辆分段限速管理工作, 履行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禁客运车辆、危险 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加强对客货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 不具备安全驾驶资格的驾驶入,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货运车 辆。

四、建立客货运驾驶入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及考核制度。 定期对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 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至少每月查询一次客货运驾驶 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五、建立客货运输驾驶入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 对客货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货运输驾驶 入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货运驾驶人酒后、 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 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会车、违法超车等行为。

六、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 状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 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 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严禁逾期未检验 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 超限超载车辆等上路行驶。

七、因不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较大以 上道路交通事故,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相应的行政处 罚、刑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

道路运输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驾驶员及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做如下承诺:

一、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车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公司制定了相关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公司所属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结算,不挂靠经营,不承包经营。

五、严格按照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范围规范经营。

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发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不超速超载运行,驾驶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驶,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配双班驾驶员。

七、遵章守纪,依法经营。营运车辆各种证、牌齐全有效。经营等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公司逐级反映,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八、自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旅游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的管理,按时缴纳各种费用。

如违反以上内容及有关规定,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方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2016年1 月 1 日

道路运输安全承诺书

根据市局和乡政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我作为本单位的一名驾驶人员,对本职工作负有直接监管责任,职责如下:

一、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车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医院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发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不超速超载运行,驾驶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驶。

五、遵章守纪,依法经营。救护车辆各种证、牌齐全有效。

六、经营等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医院逐级反映,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0一四年四月

最新办理道路运输证安全承诺书57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的宗旨。本单位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运输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

将运输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聘用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法人代表总负责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制,并层层落实责任。

二、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1、不擅自改装车辆,不使用报废车。

2、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及安全设施的技术性能完好,发现车辆存在隐患要及时维修。

3、经常查看各类车辆证件,确保车辆证件有效性。按规定审验证件。

4、不乱停放车辆,不对车辆超装超载,不装运超长超宽货物,不装运危险物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货物扬撒,滴漏。

三、 运输从业人员管理

1、规范用工行为,不使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驾驶员驾驶运输车辆。对驾驶员实施必要的奖惩制度。

2、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开展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分析案例等方式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按规定审验驾驶员各类证件。

4、杜绝疲劳驾驶,禁止超速行驶、违章行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2015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第五篇

方案一: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深刻吸取瓜州县9.9事故和敦煌市大漠风旅游汽车公司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发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镇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三、工作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行业、非煤矿山企业、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农机、道路交通;中小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成员:XXXXXX

各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许金龙兼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及安全隐患备案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组织、督促本部门、本行业相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的日常联系。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村、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属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各村:重点负责本辖区内各组居民点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

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对全镇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农用车辆、农用机械、进行检查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区:负责组织对各中小学校教室、宿舍、危房的安全检查。

镇文化站: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宣传,对公共娱乐场所、大型集体会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

镇安监站:负责对我镇棉花收购加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别是在棉花收购期间,加大对棉花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检查棉花企业消防安全设施,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消防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确保棉花企业收购生产安全。

【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五、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

镇政府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动员会,传达市上会议精神。各村、各部门、各企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对本辖区本企业的排查治理和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深刻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亲自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和自查自改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

(三)排查整治督查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

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监管工作职责,认真组织相关企业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应及时总结上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办公室。

(四)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专项行动进行再检查、再督查,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同时,对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做到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与部门和行业专项指导、分块督促相结合;政府统一督查与部门和行业检查相结合;部门和行业监管与企业自查自改相结合。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活动的要求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不留死角。

(二)强化督查,重在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与棉花企业收购加工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正常工作监管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自查自改的核心重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尽快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密切配合,强化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责令其停产停业;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并酿成事故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重从严进行追究,严肃处理。(四)强化安全,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调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的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参与隐患治理。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板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各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及机构人员名单,请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证全园教职员工及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在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园内及周边环境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教室、办公室、师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索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园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6、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构是否健全。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防护设施、门卫人员年龄、身体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限的人,如离异父母中有神智不清的、扬言要报复单位的人员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责任体系。努力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师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畅通信息,及时统计报告。全园内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五)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致力于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六)具体规定

1.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一为固定的安全隐患检查自查日。主要内容是进行对教室、办公室、食堂、运动场、宿舍、电器设备、线路(插座)、水管、灭火器、课桌椅、门、窗、电风扇、日光灯、运动场、校园的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一为固定的安全隐患检查自查日。各负责人必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填写有关纪录,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以及需要整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在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一下午5:00时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在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三下午5:00时前向园长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3.园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要进行跟踪、纪录、结论、建档。

4.幼儿园每月要出版一期"安全简报",内容包括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通报;安全知识教育、疾病防控、安全漫画、安全讲座、安全文明文章、图片等。

5.分管责任人名单

方案三: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认识和部署再检查、隐患和漏洞再排查、措施和落实再督查的“三个再查”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整治工作,严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一)交通安全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生乘坐非客运营运车辆、“三无”车辆及超载车辆的排查工作,做好学校附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要通过张贴图片、观看录像、开设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努力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防范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校园防雷装置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防雷装置和防雷知识教育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教学楼、办公场所、学生宿舍等建(构)筑物、计算机机房、电教设备、通信系统、金属旗杆等设施,是否按照防雷规范的要求安装防雷装置;是否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并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取得防雷装置合格证后投入使用;学校对师生员工尤其是广大学生的雷电防护知识教育是否到位。

(三)消防火灾隐患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消防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校园用电布线是否规范合理,电线是否老化,用电用火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值班管理情况等。

(四)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排查工作。检查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是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情况。重点对食堂的卫生设施、食物原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和采购验收登记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持证及个人卫生知识、加工环境、饮用水卫生、食堂餐饮具清洗和消毒、防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校舍安全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的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建设年代久远的破旧校舍、土木结构校舍、大跨度的老礼堂、老食堂、简易搭建和历年受台风、暴雨严重影响的校舍。对实验室、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也要做重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会同房屋鉴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六)校园建筑施工安全排查

要认真做好校园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工地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等情况的检查工作。重点抓好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和大型建筑机械事故的防范工作,检查校园内建设工程的封闭隔离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高温季节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学校师生安全教育情况等。

(七)校园特种设备安全排查

要认真做好校园内特种设备安装和使用情况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体育器材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监管部门审批手续、作业人员资格、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等情况。

(八)校园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内放射物质、易燃易爆、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储存、使用、处置等情况的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厨房内液化天然气、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制度、储存环境和使用情况,严防实验室内剧毒化学品被盗和丢失。

(九)校园周边环境状况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情况的排查工作。对可能受到小流域山洪、滑坡、塌方、泥石流、水库垮坝等灾害袭击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密切监控地质灾害点的动态,积极主动与国土资源部门联系,抓紧治理。要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及摊点、网吧等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早日消除隐患。

(十)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排查

要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的排查工作。如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如防溺水、防火防电、防诱骗、防敲诈勒索教育等)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地方病、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方案四: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开展全市安全隐患治理专项方案》(安办 [2015]号)文件和安办[2015]号文件要求和镇党委政府安排,自3月起至4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 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5]4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2015]14号)和全国、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 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至4月,共两个月时间。

三、排查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单位和近年来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步骤方法

(一)动员部署。各村委会、机关单位、厂矿企业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切实营造专项行动氛围,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重点范围和内容并组织实施。

(二) 全面排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组织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 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个治理档案。

(三)挂牌督办。各村委会、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或行业

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青岛有毒危险品是否需要道路安全许可证?2016 第六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发现一人、严惩一人。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遇异常天气要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一是要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继续推行A、B、C、D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对安全管理、设备状况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对安全管理薄弱、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活动。二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活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直接作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批和过程管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第4篇:开发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雨季的防汛工作,根据邹汛旱办字【2016】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防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杜绝内涝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防汛应急领导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分别为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通讯网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灾,负责现场紧急抢险,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成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王文、王斌、王传晋、赵京文负责汛期日常巡查检修工作,若遇大暴雨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开发区高层地下停车场处参加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队的组织与协调。本着就近组织的原则,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护机构有序开展救护和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救援物资的调运、管理及合理使用;安排救援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三、应急预案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对地下停车场内道路排水管、散水沟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

2、储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防汛抢险物资。

3、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期间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防汛期间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5、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发出暴雨通告,抢险队及时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对易涝地段进行巡视检查。

6、如出现雷击天气,要立即切断相应电源,避免雷击损失。

7、汛期期间,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防汛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铁锨、编织袋、沙袋、竹竿、抽水泵等物资的储备。

第5篇: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以下简称《规定》)等为重点,以全县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开发区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集中实施。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活动周安排(共二项):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9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冶金有色、危化品、热电、纺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重点活动事项安排(共五项)

1、组织举办以“强化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三星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件、40号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6号《规定》及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为主,参赛人员为一线职工,经比赛后决出优胜代表队,进行表彰奖励。

(3)组织形式:开发区推荐企业参加比赛。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2、组织参加“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2)协办单位:团县委

(3)活动内容:组织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发动大家讲述自己经历(或发生在周边人员身上)的安全故事。5月上旬下发征文通知,每单位上报一篇优秀文章交县评审组。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3、组织参加全县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1)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2)活动内容:组织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学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人员讲授安全班组建设知识。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等安全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等建设活动。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公共场合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协调单位:公安分局、安监站。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安排(共七项)

1、深入开展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一是对照《规定》的内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组织员工参加全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奖知识竞赛为契机,组织从业人员按照有奖竞赛规则参加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竞赛试题将在5月份的《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

2、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组织全员、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细则>的通知》(邹安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班前讲、班中查、班后评”活动,落实“一班三检”制,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班组间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传、帮、带作用,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5、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7、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思路,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惠民”的良好氛围。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2016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邹安发〔2016〕28号)的部署,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规定》的实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改善开发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工商贸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的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

2、全面建立较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和审批审核制为核心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制度,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检测)、确认,作业过程的现场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动火、进如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盲目施工和作业,要在奖惩制度中明确规定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做到安全制度全,执行严。

3、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预控和管理能力。同时,督促有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从理论、实际操作、事故案例等方面,全面开展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真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规操作的自觉性,防止窒息、爆炸、中毒、烧烫等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培训严,能防控。

4、全面完善设备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完善煤气区域、粉爆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必须在煤气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高温金属液体生产场所及运输线路、粉爆场所和有限空间周围,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做到安全设施齐,功能全。

5、全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订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特别是涉及较大危险作业的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安全意识强,会施救。

(二)事故控制指标。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热电、食品、商贸等工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这类行业中存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

煤气区域是指涉及生产、输送、储存与使用煤气可能产生煤气泄露、聚集的场所。

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高温液态金属是指处于液相状态的黑色、有色金属及其液态炉渣。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是指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粉尘爆炸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且易引发粉尘燃烧、爆炸的危险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1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6)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通风机械等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2、煤气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机构,定专人,需报批,携器具,明标识,常检测,设报警,有预案。生产、使用、输送、储存煤气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T50195-201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环境状况等实际,制订并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岗位应有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煤气发生量、使用量的规模,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班或专职防护人员,并配置相应的煤气防护、救护装备和仪器。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3、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专,要可靠,防喷溅,需远离。冶金、有色、机械等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依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环境条件等,制订并完善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及其机械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喷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区间环境良好,通道畅通,人流、物流分道有序,避免交叉;企业的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与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路径保持安全距离。

冶金炉窑(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厂房内金属液体与液渣运输线、金属液体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包罐的使用、烘烤、检查、检测、报修或报废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记录,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所有与金属液体与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吊运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必须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铸造起重机,按照《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58—199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健全起重机械与工具(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等)使用、维护、检查、检测、报废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起重机各种连锁装置、安全装置、声响与灯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指挥。

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高温金属液体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时间必须进行审批,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运输高温金属液体时,运行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并严格按公安部门审批同意的路线行驶。高温金属液体运输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监控,杜绝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时间的行为。要加强对押运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要加强道路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运输高温金属液体车辆超速行驶、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并通报运输企业以加强管理。

4、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上设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告知卡;相关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6),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16)、《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6)等相关安全规定。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任务阶段安排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将方案传达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30日)。所有工商贸企业都要结合实际,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重点,制定方案,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危险程度确定和划分隐患等级,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安监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商贸企业,重点是对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督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对重点镇办、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重点,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中的“三违”现象,促进较大安全风险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县政府及安委会确定今年把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安办发〔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生命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县政府及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一)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和高温金属液体等危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GB18564-2016)强制性标准要求,逐台进行核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要责令运输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对于“大罐小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要严格按照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对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报上级发改部门从《公告》中撤销。

(三)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要严格从业人员的条件,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人员和车辆要相对固定;对没有从业资格或者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办法。对申领在道路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一律到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每次启运前,托运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格证件和运输通行证到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承办签注手续的公安机关,必须当场核对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和运输路线、装载质量、启运时间,确认后在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意见,发还申请签注人;要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掌握所运载的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有关常识、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自防自救方法;签注后,把批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时间按规定程序向途经地公安机关通报。运输活动结束后,托运人(或委托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槽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储和销售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要查验告示牌和“毒”“爆”文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同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使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对重点仓储、销售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和监督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

(七)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要组织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警和处置网络。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篇: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三、重点内容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安全资质专项检查;突出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安装使用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监控检测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填报更新等情况。

(四)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破土、吊装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每年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开展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备案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其他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厂区应急设施、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

(4)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定期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向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6)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露报警等安全措施。

(4)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或开展化工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6)是否按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4)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4、其他

(1)是否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完成许可证延期,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3)是否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高温、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局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危化股、监察大队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小组,聘请专家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环节,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攻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安监部门;二是结合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创建、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资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上报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不留情面,确保实效。

(三)突出事故预防,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事故预防为目标,坚决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职责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篇: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全县所有涉及焦化炉、高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以及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企业(以下均简称涉煤气企业)。

二、整治的目的

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督促涉煤气企业深入开展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质量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一)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4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本《方案》传达到各涉煤气企业,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6〕141号)以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制定自查方案,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涉煤气装置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监管(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经整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相关许可手续,直至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全面调查统计本辖区内涉煤气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填写《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企业档案,切实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

(三)现场抽查检查,做好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在企业自查整改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抽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彻底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按照规定逐项检查。特别是对涉煤气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设备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目,问题整改要有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填报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重点突出明晰,方法步骤合理准确,效果显著良好。

第十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任成员(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职责:负责每月汇总、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通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安全生产简报》及有关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

(二)宣传组职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工作不得力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督导组职责:做好县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组、巡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联络员情况调度会,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典型宣传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信息交流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各类媒体,及时刊登、播报各级各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和做法。

(四)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和查处,典型的举报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五)跟踪督办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跟踪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调度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工作,每月20日前,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

(七)总结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报送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是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及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促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和重大隐患查处工作。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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