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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2016-07-18 09:18: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共6篇)有关遗属补助的相关政策讲座三:有关遗属补助的相关政策 1、 1、 遗属补助的补助对象,主要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亲属:文件依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苏人四[1982]54号)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

有关遗属补助的相关政策
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第一篇

讲座三:有关遗属补助的相关政策 1、 1、 遗属补助的补助对象,主要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亲属:

文件依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苏人四[1982]54号)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 ,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津贴(活工资)两部分组成。(苏人四[1996]21号、苏财行[1996]184号)

3、关于遗属补助的其他规定:

(1)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去世后,其遗属生活困难问题,不能按在职去世人员遗属补助的规定办理。(苏人四[1982]127号)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的当时,其配偶没有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如果现在符合遗属补助条件,可以按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苏人四[81]63号)

(3)非正常死亡的人员除犯有严重罪行畏罪自杀的以外,其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按正常死亡对待。(中发[1982]9号)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执行劳动保险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补助问题,应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办理。(苏人四[1982]54号) (5)补助对象原由死者与其他亲属共同供养的,补助标准可视情适当降低。(苏人四[1982]54号)

(6)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年审核一次。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单位,应及时了解受补助的遗属生活变化情况。享受补助的遗属死亡或就业,应减发或者停发其生活困难补助费。(苏人四[1982]54号)

(7)享受遗属补助的对象,不包括岳父母和公婆等非直系亲属。(苏人四[1982]132号)

(8)死者原在学校学习的年满18岁的子女、弟妹毕业离校后,无论就业与否,均不得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苏人四[1984]43号) (9)“年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中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苏人四[1984]43号) (10)死者遗属补助金额确定后,其配偶因升级而增加的工资部分,不抵消遗属生活补助费。(苏人四[1984]43号)

(11)工作人员死亡时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后来原单位改为企业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以继续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人员死亡时在企业,后来单位改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则不能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规定办理。(苏人四[84]43号)

(12)遗属上大学毕业后又考取研究生的,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国家已有了安排,一般不再享受遗属补助。(苏人四[1989]18号)

(13)符合劳人险[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参照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遗属补助标准执行。(苏人通[1999]216号)

(14)2004年1月1日执行新标准后,离退休、工作人员遗属原领取的其他各种单项补贴等均不再保留。(徐政人发[2004]24号)

〈完〉

2016年所有农业补贴
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第二篇

2016年所有农业补贴【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 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 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 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 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

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

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

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

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购买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

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

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

25、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

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

2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3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安排11亿农民培训经费,在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

3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33、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3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15个,中西部补贴40%,对东部补贴35%。

35、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

36、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37、发展规模经营政策

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

3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

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

39、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2016遗属补助申请书
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第三篇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xx是职工的家属,老公xx因患肝癌去世。老公xx住院期间,花费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外债。本人目前没有固定工作及收入,加之身体不太好,经常生病。现与儿子相依为命,儿子开始读高中正是属于用钱的关键时期,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整个家庭的经济压力都落在我一人身上。希望支队领导酌情考虑本人的困难情况,望予以批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2016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划
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第四篇

一、组织领导

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实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制度,工商、公安、国土、安监、卫生、人劳、民政、房管、建设、城管、电力、发改、商务、交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文体、广电、农业、烟草、通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查处取缔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已经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未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已被本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或批准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镇(处)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各市场主体的管理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得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村民委员会每年6月和12月份将本村辖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经镇(处)汇总后,报县政府。

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者提供水、电、互联网接入服务等经营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与“三年大变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查处无证无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部门查处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查处取缔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有效进行;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信息员,设置投诉举报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责任管理,实施属地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人。对于相关部门的抄告事项,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

(三)把握政策,分类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遵循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应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免于登记的经营行为,要依法规范管理,不视为无证无照经营行动进行查处取缔。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查处取缔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坚持依法行政;要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拒绝、阻碍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需要公安机关配合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请求协助,公安机关在接到协同执法请求后,要积极支持并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行为。

三、责任追究

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管辖区范围长时间存在多个无证无照经营户的,要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包庇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镇(处)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履行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及不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任何组织和个人,凡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水、电、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接到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及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仍然为其提供服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部门要为举报人保密,并及时对举报对象予以调查处理。

以上这篇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6客运站服务承诺书
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第五篇

客运站服务承诺书

一、 车辆档次

客运班车均投入符合交通部及省、市、区运管部门要求的车辆。

二、 设备设施

中标班线车辆配置:对250公里以上的班线配备车内vcd或录像设施;对250公里以下的班线提供有益的读物和环保清洁袋。对所有中标班线配备卫生设备、座椅网袋、座套、头套、钟表和禁烟标志、班次时刻及票价等。承诺:若违诺,按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处理。

三、 车辆清洁卫生

对中标班线实施环保策略,营造绿色车厢,确保车辆清洁。车厢外部每天清洗,内部每趟次清扫,头套每2天更换,座套窗帘每月一清洗、每年一更换,卧铺车卧具每趟次换洗。到站后,及时开启前后车门,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车内空气清新无异味,车厢内不放置杂物,保持整洁。建立清洗台帐。承诺:若违诺,按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处理。

四、 准点发车

按照时刻表公布时间准点发车(因不可抗力导致发车延误的除外)。班车正班率达到99.9%,正点率达到98%以上。承诺:车辆因故途中抛锚、空调失效、未准时发车。发车时间延误10至30分种,赔偿票价的20%,延误30分钟以上,赔偿票价的50%。

为保证准点发车,遇特殊情况调整运输工具、降低车辆档次的,向旅客退还差价;以普通车辆顶替的,除退还差价外,还需补偿票价的50%;提高车辆档次的,不加收票款。

五、 公开信息

车厢内公布发车、到达站点;公布服务承诺和违诺赔偿数量。公布途中运行大约时间以及违诺赔偿数目,4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公布途中停靠(休息、吃饭)点。

六、 遵章运行

1、班车严格按车辆核定人数载客,规范行车。发现超载运行,赔偿旅客票价的100%。不驻点站外组客、组货,途中不兜客。承诺:若驻点站外组客、组货、兜客的,赔偿旅客票价的50%。

2、按照核定线路正常运行。承诺:未按核定线路经营,擅自延伸、缩短、变更营运线路经营的,赔偿旅客票价的50%。

3、及时运送旅客,不甩客、卖客、不无故拖延途中时间。承诺:如有甩客、卖客以及延误旅客时间的,赔偿旅客票价的200%。

七、安全管理

1、 确保运输定全,不超载运行,并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单程400公里以上的,配备2名驾驶员)。 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车辆维修、保养、检测制度,保持车辆达到一级车况。为保证旅客安全,保全企业财产,将严格按有关保险条款投保旅客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人员人身安全险,车辆损失险。做到无漏保、失保现象。

2、我公司目前在所有跨省、跨地、旅游包车上安装gps,在县际、区境内班车安装行车记录仪。

八、其它基本服务要求

1、 实行首问负责制,百问不厌,首帮负责,一帮到底。

2、开展电话订票,城区内团体10人以上免费送票上门和接客服务。

3、设立旅客意见投诉电话和合理化建议意见簿,对举报者和提出有价值合理化建议者,视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4、 车内放置饮水机,一次性纸杯,供旅客自取。

5、 特殊服务要求 对特殊旅客:老、弱、病、残、孕、幼进行特殊照顾和服务。

6、司乘人员衣着整洁、佩戴上岗服务标志,语言文明,服务周到,服务质量达到中级以上客运班线要求,保证旅客满意率达98%以上。

7、行包一律叠放在班车的行包仓内,按规定使用行包票,保证交接手续齐备。行包正运率达99.9%,商务事故处理率达100%。

九、违诺补救措施

为确保服务质量,制定以下服务质量投诉及违诺补救措施:

1、 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投诉电话:0571-86226327

设立监督电话:0571-86224880

邮编:311100

投诉通讯及来信来访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临博路口杭州余杭

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输管理科

2、 管理原则:

(1) 管理投诉能认真听取意见,核实情况。

(2)实行首问负责制,虚心接受旅客的投诉和批评

(3)不推委责任、不搪塞、不欺骗旅客。

3、受理程序:

(1)来信来访来电投诉,热情耐心倾听。

(2)认真做好投诉人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和投诉事由的记录,填好《服务质量投诉登记表》。

(3)对一般质量投诉能当场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现场投诉由受理方及时登记受理,当场核实处理。

(4)对无法当场解决的及时汇报经理室,并礼貌、明确告诉投诉者待核查后在三天内向投诉方反馈意见,由分管经理按违诺事实,遵照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负责解决。

(5)非现场投诉由受理方登记,调查核实,三天内采用适当方法将处理结果告诉投诉方;对行业管理部门转诉的“违约投诉件”及其他重大违诺投诉由经理室直接负责处理。

4、 处理期限

凡接到旅客投诉,一般投诉在24小时内明确答复,较大投诉在三天内明确答复,发生外宾、华侨投诉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妥善处理完毕。

杭州余杭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二00六年

浙江省客运班线经营承诺书

一、经营资质

具备交通部规定的与线路类型相一致的经营条件与资质。

二、车辆设备与档次

1、必须已经安装行车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

2、新投入车辆高速快速客运必须是高级客车,其它线路保证中级以上客车,利用原经营车辆的车况必须达到一级。

3、定期参加检测使车况保持在二级以上。防止车况不适可能导致途中多次维修的车辆参与旅客运输。

三、经营行为

1、不超载、不站外组客、兜客,不甩客卖客。

2、不买卖、转租线路,不自行转户经营。

3、不挂靠经营。

四、服务质量

1、达到jt/t3142--90《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服务质量标准》规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2、250公里以上班线配备车内vcd或放像设施。250公里以下班线需提供读物和清洁袋

3、车厢外部每天清洗,内部每趟次清扫,头套每2天更换、窗帘每月一清洗每年一更换,卧铺车卧具每趟次换洗。

4、准时发车,途中不得定点组客带货,并保证在正常时间内到达。200公里以内的班线不得安排途中就餐,长途班车有必要途中就餐的班线则必须提前在车内公布就餐地点。公布主要站点运价。

5、按照时刻表公布时间准点发车。

五、农村客运

积极开拓农村客运班线,根据企业经营线路数量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每车每年自愿为农村客运发展提供赞助。

六、其他

1、经营权使用年限到期或因考核原因退出经营后,所经营线路的车辆、员工、设备等均自行妥善解决。

2、按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经营情况的基础数据。

3、达到行业管理部门对班车客运其他方面的要求。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时间:

双池客运站公开承诺书

为了认真落实《交口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确保广大城乡旅客安全顺利地返乡探亲、度假旅游,我作为本站一员,决心全力以赴做好旅客安全运输工作,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优质、和-谐、温馨的汽车客运服务,确保广大旅客能够走得及时、安全、有序、满意,特郑重承诺:

一、强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参加客运工作,严堵各类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防超员车辆出站上路,让广大旅客放心乘车。

二、科学组织运力,有序疏导客流。针对今年客运工作特点,在深入调研、科学预测基础上,制定周密的客运方案,合理调配班次,完善应对高峰客流、突发客流、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加强与运业公司的联系沟通,确保有效应对、疏导有序。

三、文明诚信服务,营造友好环境。坚持服务第一、旅客至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措施,做到热情周到,规范服务,诚信守诺,便民利民,严禁粗暴待客。进一步美化站容站貌,优化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努力营造温馨、便捷、友好、和-谐的购票、候车、乘车环境。

四、扶弱济困便民,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便民惠民措施,根据客流状况及时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通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兄弟、特困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质优惠服务。

五、遵守运价政策,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有关汽车客运价格的规定和相关收费标准,绝不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努力维护旅客利益和行业形象。坚持依法经营,严禁无证和未经行业管理机构批准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六、加强业内合作,维护客运大局。要从搞好旅客运输、构建和-谐交通的大局出发,围绕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根本目标,加强区域间的信息交流与业务合作,根据旅客客流特点和客流状况,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共同完成好客运任务。

承诺单位:双池客运站

领导签字:

电话:03585494697

2016年6月5日

客运服务质量承诺书

为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大力营造旅客至上,宾至如归的服务氛围,切实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争创文明线路、文明服务车、文明乘务员,我们庄重向社会各界和广大旅客承诺如下:

一、立足本职,从我做起。自觉使用文明用语,想旅客之所想,急旅客之所急,以维护企业形象、遵守岗位职责、关心旅客出行为主题,实行“五心服务”:一是态度温馨,仪表大方、举止文明,让旅客感觉顺心;二是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让旅客感觉热心;三是提醒服务,安全行车,让旅客感觉放心,四是换位思考,认真细致,让旅客感觉真心;五是车容车貌干净整洁、保持车况良好,让旅客感觉舒心。

二、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在经营中严格做到“六不”,即:不倒客、不欺客、不私自窜线经营、不无礼待客、不强超强会、不无礼待客;按规定线路运营、按规定站点停靠、不站外揽客、沿街揽客;途中因故障或事故,无法继续行驶,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旅客换乘;在工作期间,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微笑服务,在服务过程中热情大方,礼貌待客,尊重乘客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不与乘客发生争吵,耐心解答旅客的询问;车站检票结束时,乘务员按照结算单清点旅客人数,避免漏乘。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我们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源头”,抓“苗头”,做到预防在先,确保管理超前,严格做好途中上下旅客的“三品”查堵工作,全方位消除事故隐患;在车辆运行中严禁与驾驶员、乘客闲谈,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对驾驶员的违章操作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确保行车安全。

我们坚持“满意从我做起”,把“热爱企业,热爱交通和我为交通添光彩”的服务举措,落实到具体的服务岗位中,落实到文明创建中,力求创造安全、整洁、美观、文明、卫生、舒适的工作和乘车环境。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旅客进行监督,恳请你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把今后的服务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实际、更周到,为构建和-谐富裕新中卫、创建文明和-谐新交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及公司的处理意见。

投诉举报电话:0955-7011916

所属公司: 车 号:

承诺人: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承诺书模板

承 诺 人:

承诺班线:

承诺内容:承诺人在该班线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下列承诺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依法处理。

1、在经营中严格做到“六不”,即:不倒卖旅客、不强拉强运、不绕圈揽客、不涂改标识、不欺骗旅客、不无礼待客;

2、按规定悬挂线路标识牌,不私制线路牌;

3、按规定线路运营、按规定站点停靠、不站外揽客、沿街揽客。

4、严格做好途中上下旅客的“三品”查堵工作;

5、途中因故障或事故,无法继续行驶,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旅客换乘;

6、驾驶员和乘务员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

7、自觉服从交通、运政管理,自觉接受运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

8、在紧急情况下,听从调度,按时完成外事、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2016社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
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第六篇

社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现在各地政府对于基层的社区工作都是十分重视的,第一公文网网为您带来一篇社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遵循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以促进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以行政管理体制和国土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以建立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科学发展机制为核心,以金融创新为支撑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突出综合性,注重操作性,力求示范性,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16年取得明显成效。

(二)基本原则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胆突破的原则;

2、在服从全市整体布局的前提下,先行先试的原则;

3、在坚持综合配套的前提下,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改革内容

重点推进行政管理、国土管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金融五大领域的体制改革创新。

(一)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重推动行政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流畅、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转变。

1、建立与“五统一”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先导区管委会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权限,争取市委市政府授予先导区管委会统筹组织先导区范围内“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职责,建立起相应制度措施保障“五统一”及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的实施与落实;完善组织机构设置,设立先导区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长沙农村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国土分局、长沙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和乡镇国土规划环保所等机构;探索“两型社会”考核评价新模式,由市委组织部和先导区管委会,在先导区范围内“两区两县”、乡镇(街道)和产业园区试行“两型社会”考核评价新机制,改革现行以考核GDp增长为核心的传统模式,改革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干部的政绩评价方式。

2、再造政府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审批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设计审批流程,实行接(卷)审(批)分离,网上审批,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改柔性审批为刚性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实行限时办理制、责任追究制、效益社会评价制等制度,为企业和投资者精简流程,提高效率;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制定代建制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凡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符合代建条件的均实行代建制。

3、建立新型劳动人事分配制度体系。在先导区管委会机关推行“全员聘用”制度,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争取在先导区管委会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探索建立现行公务员制度与市场用工制相结合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创新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实行绩效薪酬制度,实行以岗定薪、以绩定薪、以效定薪。

(二)改革国土管理体制

国土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相结合、依法依规与大胆创新相结合、加强行政管理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保障农民利益与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探索7大机制。

1、探索土地征收供应新机制。先导区所有用地均由先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征转、统一储备、统一安置补偿、统一供应土地,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土地不论划拨还是出让,均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宗地开发进度,由政府主导供应熟地;所有出让土地由先导区管委会根据先导区总体规划做好宗地规划,科学提供规划要点,出让成交后不再变更;在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时,科学测算土地出让金及供地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税费,一并纳入土地成本,在土地出让成交后同时收取,项目用地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再向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任何费用。

2、探索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新机制。编制先导区专项土地利用规划,报请省人民政府根据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一次性审批给先导区管委会,由其在规划期内统筹安排,在总指标不变的前提下赋予先导区农用地转用数量调整权,即根据“一次审批,规划期内平衡”的原则审批用地计划;对专项规划确定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由储备中心按照“先征收后转用”的原则,合理确定范围,以村为单元,分期分批先行予以征收;争取省人民政府将先导区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单列。

3、探索农村土地管理新机制。积极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工作;以先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为基础,创设长沙农村土地交易中心,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先导区农用地转用需补充的耕地在充分利用本区域土地综合整理新增耕地的前提下,不足部分实行异地补充。

4、探索土地综合整理新模式。编制先导区土地综合整理规划,把土地综合治理与土地管理综合配套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结合起来;整合涉农资金,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投资体系,分片有序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积极探索土地综合整理市场化,将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引入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培育多种形式的土地开发整理公司,加快土地整理进度,加大土地整理规模。

5、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出台《长沙市各主要地类用地控制指标》,在先导区先行先试,严格控制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达不到控制指标的项目禁止进入先导区用地;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对城镇用地实行共享集中方式和内涵挖潜方式,提高城镇居民点用地的集约水平,盘活城市内部低效用地;对工业用地实行园区集中制、准入控制方式、零增地技改方式节约用地;对农村居民点用地实行社区集中方式、中心村集聚方式、农村特色居民点方式集约用地;对综合性项目用地,整合地下、地面与地上空间资源,优化建筑、道路、绿化等土地空间布局;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避免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

6、探索拆迁安置补偿新机制。取消征收土地留地安置模式,采取转变土地性质、转变农民身份、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两转变一纳入”的安置办法;拆迁安置方式由零星拆迁向板块拆迁转变,由分散安置向集中安置转变,由实物补偿向货币补偿转变,由临时保障向制度保障转变;推行农民以宅基地换住宅,以承包地换社保;推行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7、探索执法管理新机制。建立相应综合执法机构,做到对建设项目从土地的征转、拆迁、供应、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直至联合竣工验收的全程跟踪监管,保障监管到位。制定规范的综合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三)改革环境保护体制

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围绕建设生态城区、生态园区和生态农村,突出建立和完善6大机制,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1、完善管理和考核机制。在先导区26个乡镇及城郊街道国土所现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环境保护工作职能;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将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机制。明晰环境准入标准政策,制订和发布《先导区产业发展环境准入目录》、《先导区产业发展环境禁入目录》、《鼓励工业企业入园发展管理办法》、《招商引资环境管理办法》,组建先导区产业发展环境准入专家库,确保项目准入有章可循。落实环保前置审批,贯彻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制,把好片区土地规划环保关,合理布局用地类别,强化功能分区,实行厂居分离;把好工业项目用地预审环保关,确保选址符合环保要求;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把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保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建立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机制。制定先导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划分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制定相应的生态控制要求。先导区范围内面积大于2公顷的湿地,风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相对高差大于30米的山林地,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生态廊道等属于禁建区,除市政公用设施外禁止非生态项目建设。

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保护者接受补贴,受益者给予补偿,损害者支付赔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生态资源效益化使用。建立禁止开发区生态补偿机制。弱化对禁止开发区的经济考核,并按照同类区域发展水平、全市人均收入、人均财政收入等制定补偿标准,对其予以经济补偿。建立跨境河流水环境资源补偿机制,制定先导区五大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实施流域交接断面水质负责制和生态补偿制。

5、建立环境保护项目化机制。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项目化,开展先导区战略环评、建设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实施龙王港水系综合整治、实施坪塘老工业基地退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提质改造和洋湖垸湿地公园建设等重点项目。

6、探索环境资源交易机制。运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手段,通过限量使用和交易将排污权产权化和市场化,使其成为一种生产要素进入企业的生产过程,达到全社会总的污染治理成本的最小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成立长沙市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在先导区进行试点。

(四)改革资源节约体制

资源节约体制改革以保证和促进先导区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以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为重点,通过最低的环境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考核体系。

1、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形成总体低密度、局部高强度的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确定高强度开发利用土地的总面积和比例,划定高强度利用开发土地的具体区域,并分类确定高强度利用开发区域单位土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面积;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建立投入产出关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奖罚制度,明确先导区内各主要经济开发区的土地投资强度标准、单位面积土地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标准,并建立相应奖罚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的惩罚、回收处理力度,确定先导区范围内闲置土地的总体处理标准,制定新批土地的闲置预防范方案,从源头上减少、杜绝土地闲置的可能。

2、全面开展节约用水。加强工业节水,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非居民用水实行定额计划管理,超定额计划累计加价;推进城市节水,完善生活节水法规及管理,建立合理水价体系,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加强城市节水器具普及、供水管网完善和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促进农业节水,淘汰落后机械,改革农业灌溉方式,加速推进大中型节水改造和配套,结合土地整理,建立农田排灌分离设施。

3、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突出抓好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逐步强制推广能评制度,通过重点企业节能示范作用,有步骤地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抓好民用和商业节能,开发利用城市供热和制冷技术、民用能源优质化技术、风光互补照明技术、家用节能电器、农村沼气等新能源技术产品;推进建筑节能降耗,优化建筑结构设计,实行建筑工程节能降耗准入制,制定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及超定额梯级加价电费制度,建立废弃物管理监督体制,对先导区范围内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度;推进原材料节约,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开发利用节约材料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4、着力降低商务成本。大力推进道路、水、电、气、信和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先导区完善的企业商务硬环境,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先进制造及配套产业、现代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五大产业的配套功能,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与高新技术相配套的产业园区建设,发挥规模集中优势,降低商务硬成本;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流程,建立与省市经济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信用服务体系,降低商务软成本。

5、大力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在先导区范围内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生物质能源技术推广示范工程,雨水利用示范工程,商品混凝土、砂浆推广示范工程,循环经济园区(企业)示范工程等重点示范工程,以示范效应促进节能降耗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五)改革金融体制

金融体制改革围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着力构建相对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风险防范体系、金融服务体系和投融资体系。

1、推动金融组织和产品创新,构建新型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做优先导投资公司。聚合优质资产,组建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此作为大河西先导区改革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和推动金融创新的主体。综合利用“城市资源综合运营商”的强大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打造主营业务突出,经营现金流充沛,经营业绩持续稳定的大型优质上市公司;支持长沙银行全面提升业务,快速发展成为优质区域性银行并实现上市;整合相关壳资源,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成功增发新股,扩大再融资能力;盘活湖南机场公司股权、土地房产和市政收费项目及大河西先导区旅游资源,实现先导区旅游产业借壳上市。争取3年内把先导投资公司初步建成以“长沙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产业基金”为主体的金融资本集团,控股2至3家上市公司。

创设金融机构。以先导投资公司为主体,联合其他大机构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先导产业基金公司,以发起人身份做好“长沙市产权交易市场、长沙稻米期货交易所”等机构的筹建工作,参股在省内注册的人寿保险公司,争取创立科技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工具。以大项目为载体,引进国内外一流城市运营商为战略投资者或信托资金,同时与银行总部合作,争取巨额项目贷款或银团(社团)贷款。以优化建设项目的财务安排为目的,进行包括银行汇票、银行信用、租赁、短中长期贷款等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内需的契机,创造条件发行企业债券或其他固定收益债券。

2、创新产业发展思路,构建两型产业支持平台。以先导投资公司和先导产业基金为主体,通过参股或帮助拓展市场网络等方式扶持“两型产业”优势企业、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并补充企业商业信用及金融资源。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担保和集合融资等手段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先导投资公司或先导产业基金牵头组成若干优势企业联合体与金融机构对接,实现产融结合,双方共赢。充分发挥先导投资公司和产业基金的资本运作能力,引导“两型”优势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直接上市融资。

3、创新资本运营手段,构建新型交易平台。健全长沙市产权交易市场,开辟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整合长沙现有产权交易机构,在先导区设立统一产权交易平台,并不断扩大和增强产权交易平台的服务范围和功能。积极引进全国性产权交易机构在先导区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授权开展辖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托管。夯实基础工作,在市场容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成立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农产品期货品种。加快以“长沙稻米期货交易所”为主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进程,建立健全促进农产品期货市场顺利运转的各项机制,逐步扩展农产品期货品种,扩大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种类。

4、创新金融发展模式,建立金融后援服务基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争取上级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组织专项招商活动,吸引金融机构后援部门入驻先导区,把先导区建设成为中部地区乃至中南地区最大的金融后援服务基地,着力建设“三个基地,五个中心”:即金融机构后台服务部门集聚基地、外包企业集聚基地、人才集聚基地和区域票据结算中心、金融创新产品研发中心、信息资料备份处理中心、后台服务新技术开发中心、高级人才培训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全市开展综合配套改革宣传活动,把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改革决定上来,加强全市干部群众对具体改革方案的认知和认同。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改革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先导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高新区、岳麓区、望城县、宁乡县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参与改革,市直有关部门要承担起相关的任务。

(三)进一步完善“五统一分”工作机制。完善改革必须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强化先导区管委会在“五统一”方面的领导权和管理权,树立先导区管委会在推进先导区综合配套改革中的权威性。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沙大河西先导区资源节约联席会议制度、先导区“两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与考核机制。

以上这篇社区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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