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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b票年审

2016-07-18 09:30: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吉林省b票年审(共6篇)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一、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根据2013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吉林省b票年审》,希望能帮助到你。

篇一:吉林省b票年审
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一、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

根据2013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 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身体条件证明简化A、B照年审无需体检表

新规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营运司机可异地审验需提前一年备案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异地审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 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A、B照将降级

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 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 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二、2013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1、2013年起持AB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2013年1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多项交通违章的记分分值,其中光“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了。

4、根据2012年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篇二:吉林省b票年审
2014年吉林会计年检随堂练习答案

2013年最新财政政策解读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内容的是( )。 A.扩大了《规则》的适用范围至各级各类行政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 B.增加了行政单位决算管理内容 C.增加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的内容 D.将行政单位支出范围修改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正确答案:C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单位的净资产科目的是( )。 A.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B.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C.资产基金 D.财政应返还额度

A B C D

正确答案:D

与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比较,新《制度》主要的变化不包括( )。 A.新增了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规定,增设“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B.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C.明确了基建会计信息应独立于行政单位“大账” D.进一步完善净资产核算,增设“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

A B C D

新颁布的《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在“资产管理”中增加了( )的相关内容。 A.“文物藏品” B.“财政补助收入” C.“事业单位收入” D.“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A B C D

正确答案:A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财政改革不断深入以及社会事业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财政部对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财

务规则》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财务规则以财政部令的形式颁布,并于( )开始实施。 A.2012年1月1日 B.2012年4月1日 C.2013年1月1日 D.2013年4月1日

A B C D

正确答案:B

财政部会同人口计生委部门,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特点,在原有的《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对行业制度各项内容重新进行了梳理,修订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自( )起全面施行。 A.2011年1月1日 B.2012年1月1日 C.2012年4月1日 D.2013年1月1日

A B C D

正确答案:D

下列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重新界定会计核算基础与会计要素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B.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以“费用”替代“支出” C.允许在部分业务和行业运用权责发生制,对于核算行政成本,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D.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以“支出”替代“费用”

A B C D

正确答案:D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事业单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 )以内确定。 A.20%

B.40% C.25% D.10%

A B C D

正确答案:B

下列对《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号)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新《事业单位制度》中的会计科目考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而且大胆采用和企业相一致的会计科目,这使得企业、事业一致,让人易于理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B.新《事业单位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基本建设项目在期末时统一纳入大账、报表 C.新《事业单位制度》对于事业单位年终结余分配,明确专项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不能参与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的结余分配 D.新《事业单位制度》报表名称改为财务会计报告,与国际接轨,结构变化,期末在前,期初在后,体现重要性原则;但并未增加财政补助明细表

A B C D

正确答案:D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财政部提出的智库建设的是( )。 A.中介机构库 B.专家咨询库 C.专家学者库 D.监督指导库

A B C D

正确答案:B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英国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将绩效指标分解为3个维度测量中的维度是( )。 A.质量 B.效益 C.成本 D.时间

A B C D

正确答案:B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财政部制定发布的《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财建〔2013〕165号)中提出由财政部负责分配的项目资金的是( )。 A.秸秆能源化利用 B.燃料乙醇补贴 C.淘汰落后产能等与经济建设相关的事后一次性奖补类资金 D.中小河流治理【吉林省b票年审】

A B C D

正确答案:D

根据财政部要求,2013年各省应至少选择( )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A.10% B.20% C.30% D.50%

A B C D

正确答案:B

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 )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实际上也指明了当前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重点内容与突破方向。 A.“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B.“重塑政府” C.“电子中国” D.“管采分离”

A B C D

正确答案:A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等公共部门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使用( ),依照法定的程序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A.财政性资金 B.补助收入 C.财政税收 D.社会捐助

A B C D【吉林省b票年审】

正确答案:A

《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从( )年开始,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 A.2011

B.2012 C.2013 D.2014

A B C D

正确答案:C

( )年财政部先后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出了统一规定。

A.2009 B.2010 C.2012 D.2013

【吉林省b票年审】

A B C D

正确答案:B

选项中,不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的是( )。 A.压缩会期 B.改进会议形式 C.改善会议环境 D.限制会议地点

A B C D

正确答案:C

下列不属于政府对服务业的支持方式的是( )。 A.财政补助 B.无贷款额度限制 C.贷款贴息 D.以奖代补

A B C D

正确答案:B

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长的期限是(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篇三:吉林省b票年审
2016白酒代理委托书

白酒代理委托书

编号: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委托人(备案号/组织机构代码 )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所提供的委托报检事项真实、单货相符。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委托情况如下:

特委托 (代理报检注册登记号 ),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上述货物的下列出入境检验检疫事宜:

1. 办理报检手续;

2. 代缴纳检验检疫费;

3. 联系和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4. 领取检验检疫证单。

5. 其他与报检有关的相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确认声明

本企业完全接受本委托书。保证履行以下职责:

1.对委托人提供的货物情况和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

2.根据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上述货物的检验检疫事宜;

3.及时将办结检验检疫手续的有关委托内容的单证、文件移交委托人或其指定的人员;

4.如实告知委托人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的后续检验检疫及监管要求。

如在委托事项中发生违法或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关法律和行政责任。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26 —

【吉林省b票年审】 白酒代理委托书 [篇2]

编号:□□□□□□□□□□□□□

我单位现 (a逐票、b长期)委托贵公司代理 等通关事宜。(a、报关查验b、垫缴税款c、办理海关证明联d、审批手册e、核销手册f、申办减免税手续g、其他 )详见《委托报关协议》。

我单位保证遵守《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保证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完整、单货相符。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的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四:吉林省b票年审
2016工商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来,我局在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四个转变”、“四高目标”和云南工商“三个到位

”“六个好”工作目标及六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着力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努力提高科学监管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升市场信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继续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今年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检验所有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服务效能,全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现将半年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巩固、完善提升“法制、责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省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关文件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学习传达,并就相关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在抓好四项制度贯彻落实上,我局党组思想统一,认识一致,把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周江勇同志任组长,各位副职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工商所(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落实,真正做到工作机构落实、责任落实。

同时,我局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各股室、分局、所认真学习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执行,为抓好贯彻打下坚实基础。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忧患意识、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了文明执法、高效行政理念,转变了工作作风,找准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营造了鼓足信心、争先创优、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从而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

为继续巩固、完善提升“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我局制定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办法,并向社会公示了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行为监督承诺表及监督电话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做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登记和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以及监督防范措施。

二、深入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安排、扎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使得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进展顺利,氛围浓厚、主题突出、效果明显。

一是建立健全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考试制度,依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年终进行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二是开展公务员宣誓活动。为增强公务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我局于5月21日下午,开展了公务员宣誓活动,在鲜红的国旗下,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庄严宣誓,表明了自己恪尽职守、奉公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信心。

三是开展向刀会祥同志学习活动。6月13日下午,县工商局召开会议号召全局干部职工向刀会祥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的忠诚、淡泊名利的思想境界;学习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勤勤恳恳、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严格执纪、公正廉明的严谨作风;学习他热爱生活、甘于清贫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严于律己、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我局将以此为契机,把学习收获转化为工作动力,切实转变作风,为推动工商工作再迈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作出积极的努力。

四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6月22日下午,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参会人员59人。会议传达了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典型案例使全局干部职工接受了一次心灵洗礼、感受了一次强烈震撼,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它告诉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要防微杜渐,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利。

五是认真开展人民满意工商所创建活动。创建活动主要在联珠分局、通关分局、泗南江工商所三个基层分局(所)开展,主要以召开座谈会、发放民主测评表方式进行。经测评,满意率分别为95.7%、96%、92%,收集到建议12条。

三、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1、我们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进行了年检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换照、验照。具体情况如下:截止6月21日,全县应检各类企业362户,实检280户,年检率77%,其中网上年

检通过276户,传统年检通过4户,网上申报未通过9户,对剩余的82户企业,我们将进行扫尾工作,以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12月31日止全县应换验照的个体工商户有4892户。截止2016年6月12日止,已实际验照3469户,验照率为71%,办理注销登记157户,未参加验照1266户,其中查无下落231户,边远山区无法参加验照

674户,申请再就业国家给予贴息政策贷款而办理营业执照未参加验照206户,前置许可手续不全而无法参加验照155户。在此次换验照过程中,查处无照经营93户,查处超范围经营155户,限期变更登记63户。

2、发展个私经济,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引导、扶助个私经济健康发展,我们继续推行“四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负责人问责制。在登记注册服务窗口,实行了窗口部门负责人值班制,现场解决相关问题。针对下岗人员、大学生和退伍军人我们一律按政策优惠。半年来,县个私经济发展成绩喜人,截至6月底,全县共登记私营企业166户(新增25户),其中分支机构65户,注册资金19123万元;个体工商户5782户(新增1115户),个私经济从业人员13399人。

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今年,我们继续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的服务措施,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优化服务环境,在登记注册服务窗口,从接待咨询、登记注册、受理投诉方面全部实现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局长接待日”等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把办照办事步骤印成“明白纸”,让投资者一看就懂,力争做到“一次讲清、一趟办成”。二是优化执法环境,对外来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推行市场预警制,发现轻微违章行为及时给予警示,突出引导和教育,使外来投资者在宽松的执法环境中不断发展、不断规范。同时,服务不忘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四、市场监管突出巡查和办案,全力整顿市场秩序

1、加强市场巡查,整顿经营行为。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适时开展了节日市场整治、烟花爆竹市场整治、网吧整治、粮食市场整治、碘盐市场整治、低俗影像制品市场、饮水机市场、烟草市场等一系列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年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1人次,对全县5个市场及近两千余户个体户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2016年6月24日我局共办理一般程序处罚案件65件。

2、大力开展“七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一是我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完善“七农”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1月至6月,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19人(次),车辆56台(次),清理检查农资经营户1253户(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印发宣传材料500份,建立“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农资经营户322户,种子留样备查101户,留样品种82个,查处农资案件5件。

二是发挥广告管理职能,抓好“广告帮农”。通过加大对《广告法》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在农村的蔓延,特别是涉农广告的虚假宣传、不科学的用语和夸大宣传等广告,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广告宣传的效应扩大农副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广告效应,将农产品远销,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切实做好农村的消保维权工作。我局加大“两站”建设力度,畅通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农资安全防范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全县15个乡镇建立44个农资举报申诉联络站,并明确责任单位接农民消费投诉举报要在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切实做到有举报必查,有违法必处。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两站)的建立,将使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投诉举报。

四是加强商标注册知识的宣传力度,各分局(所)还主动到各农村场镇、村社宣传商标法,增强了农村干部、农村经营户的品牌意识。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引导、帮助、鼓励农户和涉农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目前,我县的农副产品商标达到7个,其中著名商标有3个。

3、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目前,我局对全县已登记的5个商品交易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登记档案进行整理,明确认定市场范围。分类情况如下:5个市场中,通关集贸市场、忠爱桥市场、新抚乡综合农贸市场现阶段不具备市场信用分类认定标准,不予认定。县联珠镇综合集贸市场、通关镇集贸市场认定为c类市场,市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已完成并上报。对认定为c类市场的2个市场将严格按c类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督促、帮助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尽快按照标准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力争达到a、b类市场信用等级。

4、深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截止2016年6月,我县证件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总数共2931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7户;生产加工个体工商户131户;流通环节经营企业90户;流通环节经营个体工商户1350户;餐饮经营企业26户;餐饮经营个体工商户1327户。食品安全示范店20个,其中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2个,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行政村数7个。整治城乡结合部的“六小”(指城乡结合部的各类小食品市场、小摊点、小食杂店、小商店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的小作坊、小餐馆)共12个。3个工商分局、所均建立了食品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预警与应急预案。

全县集贸市场共5个,其中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的市场5个;建立管理台帐制度的市场2个;建立食品自检制度的市场2个,建立食品质量员制度的市场2个;建立退市制度的市场2个。商场和超市总数5个,其中实行电子监管的商场4个;建立食品质量员制度的商场5个;建立退市制度的商场5个;建立对现场制作和内部加工熟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商场1个,我局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的经营户共1450户。

我局注重强化责任监督,确保食品监管工作到位。一是狠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深入落实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基础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大力推行以区域化监管为主要内容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管理人员对责任区的各类主体承担管理责任,工商分局、所负责人是辖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实行“分工包片”责任制。工商分局、所以辖区内“经济户口”为基础,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登记台帐,全面摸清食品经营单位底数,不间断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指导帮助食品经营户整改存在问题。成立督导组,在全县范围内不间断地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公开讲评,下发通报,督促整改。按照食品安全责任暨责任追究办法,对包干区域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从准入、巡查、监管等各个环节,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从而确保了责任落实、监管到位。二是强化食品经营户自律。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引导,与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加强诚信守法教育培训。根据信用状况,对食品经营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施分类监管,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我局于12月8日正式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截至2016年6月10日共接受个体工商户申请许可448户次,其中:准备受理222户,受理完成22户,审核办证202户。接受企业申请3户,审核办理3户,发放许可申请书3份。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30人次,其中下到农村市场463人次;共检查经营户共1970户,其中农村经营户1299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1个,其中农村市场17个;查处食品违法行为2件。

5、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上半年按时对广告业主进行了年检,并认真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对市场上的食品、药品和媒体广告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广告秩序、净化了市场竞争环境。上半年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62户。

6、在商标的监督管理中,上半年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了“一所一标”上。我县现在共有注册商标18件(“紫米”为证明商标),其中云南省著名商标3件,并积极动员酒江酒业有限公司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现申报工作正处于准备阶段。

今年上半年新申报注册商标5件。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我县的品牌效应得到了提升,资源优势得到了集中体现。

五、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宣传工商,让社会了解工商、支持工商。

(一)积极开展3.15年主题活动,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工作。

1、上半年,我局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12件,解决12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2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人次18人次。在受理的投诉中,质量类投诉11件,占91.67%;服务类投诉1件,占8.33%。从投诉情况来看,质量类的投诉仍然是热点和焦点。

2、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咨询服务活动。一是与县气象局协调,使用气象局安装在县城主要街道、景区和各乡镇行政村的172块露天电子显示屏,从3月5日起至3月15日,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10点,滚动宣传《消法》、《食品安全法》、“2016年消费年主题‘消费与服务’、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红盾护农”等消费维权内容12幅,扩大了宣传面,使广大农村消费者进一步提高消费意识、维权意识。二是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于2016年3月10日在县城商贸城前举行了大规模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食品药品监督局、烟草专卖局、卫生局、技术监督局、公安局等12家单位和3家企业代表参与了这项活动。针对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弱的情况,通关分会和泗南江分会也分别在当地的乡镇设立了“3·15”现场咨询和投诉台,向广大农村消费者朋友们提供宣传咨询服务。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出动人员67人次,车辆9台次,悬挂宣传布标12条,发放宣传材料28种共6800张,提供咨询服务94人次。宣传人员针对广大消费者较为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农业生产资料、非法传销、物价等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在现场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公开曝光,热情耐心地为消费者讲解识假知识,深入系统地贯彻《消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可持续消费,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

3、加快一会两站建设。

我县共有164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至上半年已建立一会两站共计72个(其中:行政村68个,社区4个),一会两站覆盖率为42.86%(其中社区100%,农村行政村41.46%)。

(二)个私协会工作开展情况。

1、以一支导师队伍带一批创业人员。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帮助创业者选项目,发挥个私协接触生产经营业主较多的优势,在创业者起步阶段就介入进行指导,当好创业人员的参谋。落实一支创业导师帮扶队伍,将我县14名在个私领域的经营成功人士选为创业导师,录入云南个私协会创业导师库。

2、认真开展贷免扶补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县各级工商分局、所、个私协分会要通过典型引路、媒体动员、协会组织、行政推进等手段,营造“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创业的有关方针政策;二是加强监管服务。对分配到各个私分会的创业名额定位进行全程跟踪调查指导工作;三是统一模式。县个私协会将统一的“创业计划书”下发各分会要求创业人员认真填写;四是统一帮扶。各个私分会及时为申请人提供了创业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各个私分会在申请人中确定了10名帮扶对象。其中:农民工创业2名、大学生创业3名、复员军人创业1名。通过帮扶申报后于2016年5月24日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了贷免扶补贷款。

六、抓好基础建设,树立工商新形象

今年上半年,我局采取“抓学习、促提高、换观念、有创新”等方式强化基础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政治理论和学习制度。今年,我局加强了对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大家树立大局的观念,树立管理就是更好地服务的意识,拓宽思维,把执法监管工作同支持改革开放、支持经济建设联系起来。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局领导非常重视干部思想观念的教育,在每月一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中,首先要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学习工商系统中拥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主动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将隐患排除在萌芽阶段,全局无一人上访和串访。另外,局领导做到积极主动地关心职工生活,只要职工或者家属中遇到难解问题,局领导都会及时关心问候,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今年有几位职工及家属住院,局领导都及时去看望,表达组织的关心。

2、加强廉政风险点管理工作,抓好队伍建设。结合省、市党风廉政会议的要求,我局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做到在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上“三落实”。同时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党组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大胆探索,把腐败的“篱笆”扎得更牢,通过排查,决定对具有队伍管理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收费权、基本建设、财务支出权等重点岗位和责任人员实行廉政风险点管理。

3、继续巩固、完善提升“法制、责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深入贯彻《行政处罚法》,我局对基层查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清理,清查所有案卷档案及经济户口档案,对手续材料不规范的重新规范,做到了案件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恰当。目前看来,执法状况较好,上半年办理一般程序处罚案件65件,未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所有案卷都归档齐全。在行政性收费清理上,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收取,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4、开展行政审批自查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我局对十三个行政许可项目认真进行认真的自查,完善了“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在行政审批的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中实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没有缺位和不到位现象发生,依据按照上级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收费事项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实行公开,严格规范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通过认真查找、对照、检查,我局无自行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现象出现。

七、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开展各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全县工商工作,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和提高执法水平,建立服务型、节约型和学习型工商;坚决按照“三个到位”、“六个好”的内容要求,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要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以“六个好”、“三个到位”为指导,努力实现“六项重点工作”目标。三是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拓宽案源,力保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尽力完成上级安排的计划指导数。四是继续加强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充分发挥教育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升我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自律能力,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五是做好本机关及其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的明确划分工作,抓好有关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等事项的公布,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努力建立落实的长效机制。六是将练兵比武活动与正常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大练兵活动作为“两提升年”活动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以岗位练兵活动促进执法能力的提高,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七是认真组织完成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篇五:吉林省b票年审
2015车队管理制度

第1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吉林省b票年审】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zhí shuì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zhí shuì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zhí shuì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吉林省b票年审】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第2篇: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建立车辆档案。对每台车辆的交付使用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等情况记载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每台车必须明确专人保管。

3、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保管好。

4、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在收车后或上班前将情况报告车队领导,以便及时排除。严禁派车后才报告。

5、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擅自交给外单位的其他人员驾驶;如将车辆交付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后果由本车驾驶员负责,并按车队目标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本车队驾驶员互用车辆必须征得车队领导同意方可用车。

6、车辆调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派的原则,车辆优先保证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务用车、政府外事接待活动用车,凡属公务用车,一律由车队负责人调派,严禁私人私自接洽动用车辆;驾驶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因公务外出城区以外及省内各地,驾驶员应向车队告识行车动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服从调派;在外执行任务,要服从用车领导的工作需要。相对固定的公务车,如领导不用车,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车辆听从车队的统一安排调度。

7、本车驾驶员如有事或生病,必须在上班前请假,便于车队领导调整调度车辆。

8、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的发动机及车身内外清洁,并保持车辆各零部件完好和发动机运转正常,有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视其情况按目标管理办法论处。

9、严禁车队的公用车辆参与私人婚丧嫁娶及公车上坟活动,违者将严肃处理。

10、驾驶人员不服从管理和调派,私自动车,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车队有权收回该车钥匙。

(二)油料管理

1、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在本车队指定油站加足汽油。

2、车队车辆严禁用汽油桶加油存放在车上或库房内。

3、车辆跑长途和在外执行任务确需加油时,先由驾驶员支付现金购油,回本车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登记,报分管主任签字报销(但必须是油站的正式发票)。

4、车队自购的IC加油卡,限于专车专用,以便核算。严禁互相挪用IC加油卡及将转送、转借他人(

5、积极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定期进行核对和核算,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做到油料不浪费、不流失,力争做到每台车辆都能节油。

(三)车辆维修管理

1、经常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对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擦试。

2、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经车队长检验、审核,并经分管主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

3、车辆维修和送修前必须先有检验、审核,并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维修,不得随意乱送修理。

4、维修经费必须控制在最低限度,维修经费在1000元至3000元以内,必须经车队队长检验、审核,报请分管主任同意;超出3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必须在车队队长检验、审核同意报请分管主任按程序报批后,方能修理。

5、驾驶员保管的车辆,如进厂修理,驾驶员必须在场配合修理工修理车辆。如遇有换件,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检验后,交旧领新,方能换件。

6、保养车辆所需材料,必须通过车队领导及主修技师鉴定后,如有确实不能使用的零件,方可交旧领新更换;未经车队领导同意,严禁在外擅自购买配件和更换配件。

7、如行车途中车辆零件损坏影响行车,确需更换的,可酌情购买,回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报告主管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8、汽车轮胎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行驶达4—5万公里以上,方能更换。

9、汽车电瓶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3—4年以上年限方可更换。

10、因公务出车在外修车和购买材料,要厉行节约、物美价廉。严禁利用修车和购买材料拿回扣、虚开发票报销,如有违反将从严处罚。

(四)责任制考核及奖励

按照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由车队拟定综合行车公里奖(其中包括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公里数奖)三项指标考核基数内容如下:

安全奖每月50元,全年600元;优质服务奖每月10元,全年120元。以上两项指标与行驶公里挂钩。每行驶壹公里包括安全奖、优质服务奖,12座以下面包车、越野吉普车及其它轿车计费每公里0、03元。车队负责人及中巴车驾驶员,按车队全年综合奖的平均数领取。年终以实际公里数核算

(五)处罚

1、事故处罚

(1)、5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500元)扣除本月安全奖;

(2)、1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1000元)扣除三个月安全奖;

(3)、2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2000元)扣除六个月安全奖;

(4)、3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事故(含5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

(5)、5000元至8000元的责任事故(含8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和全年优质服务奖。

(6)、8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扣除全年三项奖。

(7)、人为的机械责任事故,除经济损失按事故责任损失处罚外,应追究其原因;情节严重的,由车队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办及分管领导研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8)、私自动用车辆外出造成车辆及零部件被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优质服务奖10元,次数超当月者,往下类推处罚:

(1)、有事不请假,无故旷工一天;

(2)、不服从调派,无故误时一次;

(3)、违反值班制度,无故不值班一次;

(4)、违反油料管理规定一次。

3、其它处罚

(1)、超过加油实际数额提取现款的,根据情节轻重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所超出的加油数额折价,给予加油处罚。

(2)、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车辆,参照营运部门出租价格处以双倍罚款;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3)、违章扣证罚款一律由本人负责。

(4)、车辆私自送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5)、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责。

(6)、未经车队领导同意,私自购买配件(行车途中,无法请示,确需购置零件的除外)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负责。

(六)、值班制度

1、车队每天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车队负责人实行带班制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工作用车,负责车队办公室的卫生与安全,负责开水供应、电话的接收及传递。

2、值班人员因公事不能值班的,按顺序往下类推或由车队另行安排;因私事不能值班的,由本人自行调剂。

3、未经领导同意私人私事不得随意调动值班车辆。夜间及星期天有公务出车,要作好行车记录。

4、值班期间,如有重要电话或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车队值班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汇报。

5、凡无故不值班,或违反值班制度的,扣除当月优质奖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政纪处分。

第3篇: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篇六:吉林省b票年审
2016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5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政府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全区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做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防范和杜绝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食品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重点

根据辖区内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黄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使用添加剂单位为重点产品,以食品企业集中的镇为重点区域,以蜜饯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以滥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量使用添加剂行为为重点问题。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过加强宣传,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巩固深化去年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履责能力,将主体责任落实。

2、加强巡查的力度和宽度,全覆盖地开展日常巡检工作。日常巡查是监管工作的规定动作,按照要求,对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性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添加物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场区卫生状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企业,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同时积极指导乡镇质监站工作,充分利用乡镇质监站队伍,发挥他们的作用,将巡查任务分解到镇(开发区),使其尽快融入工作当中,增强监管力量,强化食品安全由部门和乡镇共同监管转型。

3、定期调整、完善、充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一是坚持每季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尤其是企业产品质量、对企业巡查等情况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记录档案。做到每开展一项工作都有完整记录可查,及时做好工作的小结、汇总和整理。

4、突出重点,实施专项检查。针对重点产品加大力度进行突击检查,对于重点区域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于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取证工作。继续积极配合市局做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申办和取证情况,帮扶企业规范生产加工过程,指导企业做好申报QS证的相关工作。

6、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完善诚信社会监督机制,从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身诚信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做好长效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途径。一要加快推进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二要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三要强化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防止事态蔓延,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第2篇

一、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

通过此次“百日行动”,在全区食品生产领域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拳重典、标本兼治、强化预防”的要求,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全面完成省政府“6个100%”目标和“非法使用工业硫磺、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二个突出隐患专项整治任务,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非食品原料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不安全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严重损害消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区食品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我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二、整治重点

确定乳制品、蜜饯、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用植物油、蜂蜜及干制蔬菜、饮料及饮用水、肉制品、酒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十大类产品为“百日整治”的重点产品。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是:

(一)乳制品:违法添加三聚氰胺、工业明胶、β-内酰胺酶、革皮水解物等非食用物质,以及阪崎氏杆菌、黄曲霉毒素M1、抗生素污染等问题。

(二)蜜饯:蜜饯中滥用着色剂、甜蜜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中违法使用塑化剂,变性淀粉生产中使用未经批准的辅料,食用明胶产品中铬含量超标等问题。

(四)调味品:辣椒制品等“有色”食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碱性橙等工业染料,以及酱油等调味品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解蛋白等问题。

(五)食用植物油:违法使用“地沟油”、以及产品中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超标、山茶油等掺杂掺假等问题。

(六)蜂蜜及干制蔬菜:蜂蜜中掺杂使假、以及产品中氯霉素超标等问题,干制蔬菜中使用工业硫磺熏制漂白、及铅和镉金属污染。

(七)饮料及饮用水: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微生和溴酸盐超标等问题。

(八)肉制品:使用病死畜禽肉和来历不明原料肉、以及原料肉中“瘦肉精”、抗生素、火腿肠中使用工业明胶等问题。

(九)酒类: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问题;葡萄酒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等问题。

(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使用废旧回收料生产加工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组员的组织机构,负责此次“百日行动”。2、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按照省市局有关要求,进行责任分解,组长全面总抓,副组长协助抓,组员具体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和“进村、进企、进户”等措施,形成“厂厂三人管、责任各落实”的格局。3、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要高度认识此次“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此次行动不仅仅是解决食品安全隐患的行动,更是保护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关乎国家大局的政治行动,要集全局之力,统一认识,打好这一仗。

(二)动员部署,全面排查。1、制定方案。根据辖区实际,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科学、细致、可行的行动方案。2、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乡镇质监站监管工作人员大会,布置此次行动任务。3、全面排查。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工作原则,全区食品生产领域按乡镇划分,各乡镇要进行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特别是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摸底,做到“两清”,底数清,情况清。为下一步开展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培训,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三个一”活动,对每家企业负责人组织一次约谈,开展一次培训、签订一份承诺书,以促使企业真正把好厂门,落实责任。召开辖区内各食品企业负责人培训会议,进一步对《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诚信经营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通过签订承诺书、企业代表发言等措施,提高业主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强化业主的主体责任。

(四)突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突出蜜饯、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单位,黄白酒三类产品为重点监管产品,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整治。采取增加巡查频次,日常检查结合突击检查,强化专项抽查等手段,以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回收食品为原料、食品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确保区域内食品安全。

(五)奖优惩劣,整顿秩序。对排查发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条件不符合、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坚决采取责令停产、暂扣许可证等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以及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借助媒体,树立正面典型,对于好的企业要进行支持保护。

(六)探索机制,长效管理。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的原则,划清监管边界,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责任不清等问题。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监管前移,注重发挥“三员”作用,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工作责任网。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站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结合监管需要,强化基层站所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分级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工作,提升基层站所人员食品监管业务素质。推进实施企业风险等级分级评价制度,增强发现潜在风险的能力,并做到早预防、早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第3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精神,按照省、市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黄白酒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二、整治目的

(一)确保人体健康。宣贯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宣贯黄白酒强制性卫生标准,制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生产、销售。

(二)提高产品质量。按计划对黄白酒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样。对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恶性低价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步骤

(一)对我区生产的黄白酒进行统一监督抽样,摸清产品质量状况。根据市局2016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任务,对我区生产的黄白酒实施监督检验。

(二)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获证企业必须严格检查所有原辅材料,严格检验出厂产品,严格执行QS标准,严格处理过期、回收食品。

(三)按计划进行巡查和监督抽样。制定定期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计划,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抽样,统一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四、整治工作标准

(一)全区黄白酒生产企业不存在制造假冒伪劣及无证、无照、无标准生产行为。

(二)企业生产必须满足QS食品市场准入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三)通过整治,黄白酒的合格率不低于85%。

(四)合格产品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和扩大“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特种设备区域性安全隐患治理,特种设备事故防范体系建设,配合市局集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行为,坚决消除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行为导致的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完善“打非治违”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行业领域特种设备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违法充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非法充装、检验和供应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

(二)起重机械非法安装、改造、非法使用、无证作业。

(三)锅炉非法安装、修理、无证作业。

(四)电梯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维保质量低下,应急响应不及时。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要把此次开展的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作为改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的契机。集中时间,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督导相结合,排查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对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消除到位,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到位。从2016年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企业自查自纠上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在各镇(开发区)质监站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进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该查封的特种设备一律查封整治。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持续保持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督促指导整改阶段(8月)。对各镇(开发区)质监站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堵塞漏洞,推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对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打非治违”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打非治违”工作进度慢、成效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分局相关科室,各镇(开发区)质监站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切实抓实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一)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各级政府的部署要求,把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分局成立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要切实发挥各镇(开发区)质监站人员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的“四定”工作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做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

(二)加强联合执法。配合市局,要加强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联合排查,对需查处特种设备事故、追究责任的,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追究到位,要强化合作监管,形成齐抓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合力。

(三)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要把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与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按照有关规定,注重企业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的运用,对诚信的企业给予激励,对诚信不达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制约。

(四)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进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媒体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中的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宣传推广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继续大力开展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切实提高特种设备持证上岗率。

(五)坚持标本兼治。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对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能上升为制度的要上升为制度,能转化为工作机制的要转化为工作机制,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六)确保信息畅通。每周四(从6月4日起)中午12:00前汇总报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见附件2)和(见附件3);6月29日、7月30日、8月30日前活动总结;重大活动、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对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活动材料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全面加强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区委、区政府“工业强区”战略实施的良好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关注产品

以细木工板、电线电缆产品为重点关注产品。

三、工作目标

(一)列入重点关注产品达到4个100%。

重点关注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挡案;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100%年检;获证产品100%全部实施监督抽查。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细木工板产品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

(二)推动“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

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乡镇质监站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由明显提高。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份开始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4月15日前)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并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至10月31日)

全面落实重点关注产品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关注产品区域整治,切实解决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31日—12月31日)。

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和验收。

五、内容和措施

(一)内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

根据省市局开展2016年度重点产品质量关注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两类生产许可证产品获证企业的检查力度,对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着重查处,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

(二)实施措施

1、对辖区内细木工板、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调查摸底,100%建档。

2、加大对辖区内细木工板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甲醛释放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

3、开展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加强标准法律法规的宣传。

4、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获证产品抽样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1、围绕区域块状经济特点,从规范着手,通过调查走访,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的数量、特点、重点区域,把握规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100%建档。

2、不断探索行业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使块状经济不断提升。

3、通过监管措施,细木工板合格率不低于85%,电线电缆合格率不低于95%。

六、积极构建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长效机制

(一)加强监测分析,确定监管重点,推动执法工作

通过对重点关注产品的抽检及日常监测结果、申诉举报数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确定辖区监管重点,及时对问题单位和重点区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加强行政指导,完善准入机制,强化自律建设

以细木工板、电线电缆等产品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市场准入中的普遍指导、经营中的特定指导、事发后的建议指导等措施,将服务中寓监管,监管中有服务,引导经营者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准入制度,完善产品进货查验、重要产品登记备案、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自律制度,促进企业间协议准入机制的规范化建设。

(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社会责任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学校、协会、学会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及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消费,让产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工地、进科技园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教育和引导经营者自律,鼓励群众参与,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不断揭露和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食品等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沟通信息,加强宣传

围绕重点关注产品工作目标和重点,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产品质量信息。对重大信息、取得的重大成果和工作亮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等也要注意及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对整治成果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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