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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2016-07-19 09:44: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共6篇)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和法律-法规政策与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和法律 法规的政策研究与探讨摘要: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与之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也呈现出连年增长的趋势,一方面说明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建设工程造价的违法操作问题日渐严重。在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日渐完善的今天,遵守法律、利用...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和法律-法规政策与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和法律\法规的政策研究与探讨

摘要: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与之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也呈现出连年增长的趋势,一方面说明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建设工程造价的违法操作问题日渐严重。在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日渐完善的今天,遵守法律、利用法律才是公司获得长远发展的保证。在本文中,笔者首先着重分析了建设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希望能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有益的借鉴,并提出关于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法律体系的若干建议,期望通过健全的法律体制促进我国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造价;法律;法规;政策

目前的建设工程领域,多方利益纠结在一起,内部问题较多,导致我国的建设工程在法律法规的遵守方面存在着较多的不足。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程度不断扩散,许多素质不高、没有任何资质的包工队也涌入到其中,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让许多企业漠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违规交易;同时,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法律环境的改进和完善等因素要求对建设工程中的存在的若干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格地监督管理和惩处。近年来,工程造价纠纷案例不断增加,从纠纷案例发生性质看,其实大部分是可以避免的,为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鼓励企业重视合同签订,减少合同纠纷。

一、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分析

篇二: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2015河池市住建局法规科、建设科选调2人公告

2015河池市住建局法规科、建设科选调2人公告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局政策法规科和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一)局机关政策法规科科员1名(行政机关编制);

(二)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选调范围

(一)法规科科员: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初始登记身份为公务员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共性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5.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工作能力较强,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科员条件

大学本科,法学专业(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可不限专业)。【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三)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条件

1.大学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或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2.能完成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管理,做好网站维护工作。

(四)不得参加报名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调动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1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办公楼五楼)。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河池人才网下载),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含入职后工作设想);

(3)身份证、学历证(含第一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确定行政、事业单位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6)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面试(笔试)

初审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笔试)。由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适岗比选,按1:3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七)调动和任职

按照《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咨询。联系电话:0778-2303263,邮箱:1009816727@163.com。

原文: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选调局政策法规科和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此处下载以下附件>>>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4日

篇三: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2016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落实好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不断拓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途径和方法,深入基层,面向群众,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切实提高群众学法用法意识。

二、主要内容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为创建治法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的理念,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丰富审计法律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审计工作职能,让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法规走进被审计单位,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审计项目,要认真倾听意见,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满足基层群众的学法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丰富活动载体,做到“四个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是结合科长讲业务活动,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二是结合干部下基层活动,到联系的包扶点进行普法宣传;三是结合机关党员两地双向管理工作,送法宣传进社区;四是结合项目审计,对被审单位宣传审计、财经法律法规。

(二)、深入基层、紧贴民生。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主题活动向基层延伸,尤其是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使主题活动覆盖基层社会的各个方面。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民牵头负责,综合法制科具体抓落实。实行各科科长周一例会领学与领导辅学相结合,局机关干部学与向社会广泛宣传相结合,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四、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时间为一年。

(一)启动阶段(6月)。认真学习市审计局和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评估迎验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安排部署我局相关工作。

(二)实施阶段(7-10月)。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做到“四个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社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总结阶段(11-12月)。认真对活动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篇四: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201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教育和引导市民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社区、村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2、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安全生产参与率、知晓率达到80%。

三、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组织领导。

区局宣教法制科、办公室、监督管理一科具体负责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区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宣讲队伍,乡镇(街道)选定安全生产宣传员,社区、村征集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常识,采取举案说法、现场说法的形式,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安全意识。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安全培训机构、规模企业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积极推广社区、村与企业安全共建模式;每个社区、村设立不少于1处固定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开展家居防火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常识的宣传。同时,每年组织对村、居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积极作用。在《大众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栏,刊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通报和生产、生活的安全常识等,经常性组织新闻媒体下社区、下农村,通过专题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制作专题节目,以案说法,警醒教育群众;同时,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收视(收听)率较高的节目中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滚动播放安全警示标语。

4、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各镇区(园)要不断创新对村、居民宣传教育的方式,丰富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区安监局办好区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每个栏目动态;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定期发送手机短信,向社会公众群发公益性安全生产常识或安全温馨提示短信;编印以生产、生活安全常识和事故灾害应对为主要内容的《市民安全常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向社区、农村和群众发放;借助区法制、科普、文艺汇演等有关宣传资源,向市民发放有关生活、生产安全知识读本,因地制宜组织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园)要把做好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社会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增加宣传教育投入,改进宣传方式与方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2、拓宽安全宣传途径。各镇区(园)要结合社会管理创新,整合优化安全宣传资源。要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警示教育室创建等形式,加强与社会机构合作,做好社区、村的安全宣传工作。特别要利用社会的宣传资源和阵地,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各镇区(园)要量化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各项目标顺利完成。区安委会将对各地落实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

请各镇区(园)将本辖区社区、村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区局宣教法制科。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法制建设,继续推进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正常化,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执法环境。

二、工作重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2、积极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组织开展第四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

5、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6、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1、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重点做到“四个围绕”,即: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卓有成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围绕安全知识的普及,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围绕事故调查和查处,广泛开展宣教工作,加大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的宣传力度,用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围绕生产企业、一线职工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自身,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2、创新内容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创新;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文化“六进”等主题活动,重点培育安全文化活动知名品牌,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3、依靠主流媒体,营造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的联系,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提高《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生产》杂志等报刊的订阅数量,逐步扩大阅读人群。

4、典型示范引路,不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安全文化

建设的载体,指导各镇区园大力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宣传栏,扩大安全文化建设的覆盖面。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5、强化工作考核,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各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参加的安全生产宣传会议,通报和部署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建立与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指导,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继续完善充实宣传信息员队伍,加大对基层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提高宣传报道质量。今年我们将各镇区园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道纳入目标考核范围,每季度各单位至少要有2篇信息报道。

6、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工伤事故预防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拓展工伤事故预防联动项目,深化内容和形式,构筑工伤保险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的平台,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预防工作。

(二)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7、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培训。按照通政办〔2016〕37号文的要求,强势推进第二轮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完成4万名职工培训任务,依托远程网络安全培训,提高职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劳动保护、现场作业“三违”行为防范等知识水平,促进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

8、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员工“三级安全培训”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大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及农民工和外包工上岗、转岗的安全应知应会培训。按照“分级、分类、从严、不重复”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树立企业开展班组长培训样板,广泛督促企业认真组织班组长培训工作;拟在全区20家大中型船舶修造企业,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整治活动,力争通过抓重点企业提升全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覆盖率、持证上岗率。

9、强化安全培训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坚持以检查促培训、以执法促培训、以考核促培训、以许可促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计划申报、教培备案和培训考核三个环节。严格执行考官考核员制度,实施考培分离,做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化管理工作。

10、继续推进安全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推进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考核等方面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创新培训方法,严格培训程序,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11、举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联合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在全区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区第四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拓宽竞赛选拔的面和范围,扩大技能竞赛活动的参与率和影响力,以竞赛促培训。

12、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基地)。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挑选在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的企业,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基地),以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3、加强法制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的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不断提高执法计划执行的实效;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4、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权工作。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法制监督工作,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的程序管理,推进移动执法的实施和运行,保障权力运行的质量和绩效;及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和管理。

【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15、加强法制监督工作。提高法制审核工作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100%的案件核审率,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无败诉、行政复议无撤销、信访检查无错案、复查无违法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对及时纠正备案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案件初审、疑难案件跟踪等形式,不断完善预防机制。

1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坚持政务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从制度上预防、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不作为的发生。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按程序、时效、事实,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听证等工作;切实落实行政应诉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7、完善委托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委托镇(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安监执法队伍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18、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结合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水平;组织开展镇区分管领导、安监人员集训;组织村居安全生产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第3篇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全区广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安委会主任王克华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区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专项检查组。大检查期间区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由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杭维民担任,负责与各综合、专项检查组联络协调相关事宜,掌握检查动态。各综合、专项检查组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工作。

三、检查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0日。8月20日前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为检查督查阶段,9月初为总结汇报阶段。

(二)检查范围:全区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要把地下管道、化工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火灾、船舶修造(钢结构)、特种设备(重点承压容器、管道等)、海洋渔业、水上交通(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参照《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通安委〔2016〕4号)以及通安委办〔2016〕19号、20号有关开展对涉危行业安全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还要特别注意如下几方面检查内容。

地下管道方面:要针对城镇地下水、电、风、油(气)、化学品运输管道分布密集、危及管道安全的违规地面开挖施工现象增多的特点,以及违章搭建压占管道突出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安全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措施。各镇区园要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清理违章建筑,严防管道挤压破裂引发泄漏、爆燃等事故。管道业主单位要全面开展检测,加强日常巡线,完善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运行。施工项目管理单位要全面准确摸清施工区域地下管道的分布、走向,制订可靠的保护措施,配备专业施工人员,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施工区域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化工企业方面:当前极端天气增多,夏季又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季节,必须立即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企业全面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和整治,特别要突出对城区及周边人口密集地区化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要针对夏季高温、雨季汛期的特点,重点开展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化学品、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化工企业较多的地区要立即采取针对性整顿措施,开展集中突击整治,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关闭。【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建筑施工方面:要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以及在建非报监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对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严查严管,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以铁的手腕、过硬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坚决制止建筑施工中长期存在的层层转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痼疾,采取严厉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等。

水上交通(施工)及渔业船舶方面:交通运输、水利、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水域及船舶安全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非法营运、违章航行、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水上交通事故。

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烟花爆竹、电力、船舶修造(钢结构)等行业(领域)要扎实认真、从严过细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在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上见到实实在在成效。

四、行业(领域)检查分工安排

1、交通运输检查组(包括检查水上交通;道路、内河运输企业):由区公安局组织实施,区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

2、建筑施工检查组: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建管局、安监局和其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配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检查组:由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公安(治安、消防)、工商、质监、环保、住建等部门配合。

4、消防安全检查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区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配合。

5、船舶修造(钢结构)、非煤矿山企业检查组:由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区质监局、建管局、卫生局、人社局、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

6、城市燃气检查组: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7、特种设备检查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8、渔业捕捞、滩涂养殖检查组:由区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

9、学校检查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0、电力检查组:由区发改委组织实施。

11、水利检查组:由区水利局组织实施。

12、农业机械检查组:由区农机局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之一,对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镇区园、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松懈情绪,协调整合力量,对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凡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肃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依法彻查严处,绝不姑息,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镇区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研究和落实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各镇区园、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近期和往年同期所发生事故的特点,着重组织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要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广泛发动,形成声势。各镇区园、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与经验,对存在严重问题及检查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区园、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情况,同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汇报材料签名存档工作,以此作为督查和责任追究依据。区安委办将在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镇区园、各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六)加强协调,及时反馈。8月30日前,各镇区园、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整改隐患数等具体数据)进行总结,并将由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报告报送区安委办。

篇五: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2015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升绩效管理,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局信息宣传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城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更好地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推进工作创新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信息宣传内容

各科室(大队)要注意挖掘信息,捕捉信息,切实拓宽信息报送范围,内容可涉及日常业务、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主要有:

(一)、要求定期报送的信息:

1、各大队每周的工作情况;

2、各大队每月工作情况;

3、各大队在网络上发帖、跟帖情况。

(二)、不定期报送的信息:

1、本科室(大队)工作新动态;

2、中央及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政策及重大措施出台后的贯彻落实情况;

3、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特别是“五大战役”有关项目的进展情况;

4、工作推进中的典型示范经验;

5、在重点工作一线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模人物;

6、专题调研、评论文章。

二、信息宣传方式

1、办好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要做到及时、适时更新。各科室(大队)将需要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开的内容及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至局办公室,邮箱,并注明链接板块。

2、办好《城市管理执法简报》。由办公室负责编发,各科室(大队)及时将周、月工作情况及工作动态向督查科、办公室报送,其中工作动态以大队简报或其他形式报送办公室,《周(月)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督查室及办公室,《南平市规划区内违建情况汇总表》及《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督查科。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电视、网络等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宣传。积极在闽北互动论坛、大武夷新闻网等在南平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论坛、网站上发帖、跟帖,让城市管理工作深入人心。

4、结合信息内容及业务关联性,向《闽北快讯》、《闽北要讯》、《南平市机关效能建设简报》等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综合部门信息简报刊物报送信息稿件。

5、向国家、省、市专业刊物及公共传媒投稿。

三、基本要求

(一)、审核要求。各科室(大队)报送的信息必须准确,所涉及内容口径必须是已确定的,并由局执法督查科审核通过。对内容口径尚不明确的,必须由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报督查科审核通过;上报到市委市政府的,必须由有关分管领导审核;对重大信息,由局长审核把关。

(二)、时效要求。为体现信息的时效性、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快”。

1、《周工作情况统计表》、《南平市规划区内违建情况汇总表》及《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要在每周早会的当日内报送,《月工作情况统计表》、《网络信息宣传统计表》要在每月最后一日内报送。

2、新情况、新内容、新成就、新动态等要在当日内报送;重、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送。各大队每月至少出一期简报或以其他方式报送一条信息。

3、市委、市政府约稿类信息按时限报送,不得延迟上报或不报。

(三)、网络信息要求。各大队需安排3-5名人员在闽北互动论坛及大武夷新闻网等在南平当地有重大影响力的网络、论坛上发帖、留言,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各大队每月至少跟帖10条,并按月向局办公室报送《网络宣传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四)、格式要求。

1、周、月的工作情况由办公室、执法督查科提供统一制式的《XX大队周(月)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2)、《南平市规划区内违建情况汇总表》(附件5)、《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6)。

2、各大队简报格式参照附件4。

(五)、信息质量。各科室(大队)报送的信息要内容真实、主题明确、文字精炼、条理分明、格式规范,并注明报送大队、日期和作者。各科室(大队)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信息质量把关的重任,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

四、考核措施

为了保证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落实,局里将实行考核奖惩制度。一是在每季度末对各科室(大队)的信息报送情况、采用情况、排名情况及网络宣传情况等进行通报并酌情给予经济奖励;二是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各科室(大队)年终考核内容,并把信息宣传工作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周(月)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不及时的科室(大队),在早会上进行通报,通报次数达3次以上的则取消该科室(大队)负责人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五、经济奖励办法

为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报送各类信息,对优秀的信息将被推荐给《南平建设》刊物,如被采用将获得每条10元的奖励;对在市、省、国家级刊物上以市执法局名义发表信息和文章的分别奖励20元、30元、80元,市、省级头版头条分别奖励200元、300元;对在闽北互动论坛等网络媒体上发表具有良好导向性的文章、帖子的每帖奖励2元。【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第2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关注饮食用药安全,营造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经党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格局,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

强化《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增强食品药品企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遵章守法、规范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二)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

在继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宣传的同时,突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现状,努力消除社会对食药监部门职责的误解。

(三)着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使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举措与新成效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举措及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以及形成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和新面貌。

(五)着力宣传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做法

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重点宣传帮扶医药产业项目和餐饮服务业进展情况,结合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要求,努力推进本市新医药产业的宣传和引导。

(六)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风行风建设成果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关党建、文明行业创建、队伍建设、扶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措施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市局机关各处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履其职,协同配合,有序推进五大类十五项宣传措施,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一)强化政务信息宣传

【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⒈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积极主动向省局汇报,力争将市局列入国家局政务信息报送直报点,在扬中局基础上扩大省局政务信息报送点范围,争取再有1~2家辖市(区)局或直属单位成为省局政务信息直报点。

⒉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继续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保持领先地位,确保完成2015年度全市党政信息工作指标、“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目标。

(二)注重媒体舆论引导

⒊积极向《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江苏食品药品监管》、《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投稿,全方位宣传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成就、新形象。

⒋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适时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联谊会,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集聚媒体智慧,共商宣传大计。

⒌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采访,主动向媒体通报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强化法制宣传,震慑违法行为。

⒍继续开展电视台“滚动字幕”、广播电台“食药监之声”、主流报刊“食品药品专栏”、走进“行风热线”和“中国镇江”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宣传工作,正确发挥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三)开展“走进农村、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

⒎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通报近年来监督管理、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⒏开展和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活动,由局领导带队,邀请市委研究室等领导参加,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帮扶,形成调研报告,促进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

⒐设计、编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组织编印包含职能介绍、“四品一械”安全知识、举报投诉方式等有关内容的读本等,开展结对扶贫、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积极参加“3.15”、“12.4”等宣传日活动,进一步丰富市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与维权意识。

(四)用好网络、短信等平台

⒑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维护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公示公告等。

⒒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假劣药械信息、虚假药品广告监测情况等,发布消费警示。

⒓借助移动、电信等通讯网络,及时、快捷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讯息,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⒔认真做好“12345”服务热线、“市长信箱”、“镇江论坛”、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咨询等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五)增强宣传工作合力

⒕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宣传员,在此基础上成立局对外宣传工作小组。对外宣传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扎口,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

⒖加强考核检查。树立“对外宣传,人人有责”的观念,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处室宣传工作负总责,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工作情况列为月度行政办公会各处室必须汇报的内容之一。由局办公室每月通报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强化考核,将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工作情况与各处室和干部职工创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并于年底表彰一批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

第3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宣传工作,根据《濉溪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濉发[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主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引导和推动学习实践的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关精神,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宣传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 宣传内容

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快项目建设”学习实践活动主题,根据三个阶段不同内容,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宣传:

1、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2、认真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阶段安排;

3、及时宣传县委和县委学习实践领导小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要活动;

4、及时宣传县领导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学习实践活动情况;

5、做好宣传县四大班子和各参学单位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情况;

6、深入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主题、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

7、精心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三、 宣传安排

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分为三个阶段,强势启动,稳步推进,形成声势,掀起热潮。

第一阶段(20XX年3月—5月):强势启动,营造氛围。

1、精心报道动员大会。在县电台、电视台《濉溪新闻》头条播出3月20日全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报道,并协调市级媒体发稿;县政务网站配发动员大会照片、有关领导在动员会上的讲话照片和文字报道;《淮北日报濉溪专刊》及时做好会议动态报道;

2、报道县四大家单位及其他各参学单位动员会情况;

3.报道县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活动情况;

4、报道县四大家领导到联系点指导学习实践调研活动情况;

5、报道四大家及参学单位开展思想大讨论情况;

6、报道我县举行的各类报告团、辅导会情况;

7、播发有关学习实践活动公益宣传标语、短片。

第二阶段(20XX年5月—7月):形成声势,掀起热潮。

1、及时做好县四大班子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组织群众评议的动态报道;

2、做好各部门各单位找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检查、征求意见、认真评议的动态报道;

3、刊播评论;

4、组织专题报道。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主题。组织新闻采访报道组,推出一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濉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系列、深度和典型报道。

第三阶段(20XX年7月—8月):总结成果,展示成效。

1、宣传报道县四大班子及参学单位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分析评议,制定措施,开展整改情况;

2、报道各参学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改善民生民计,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科学发展的情况;

3、报道各参学单位紧紧围绕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增强落实科学发展的执行力,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情况;

4、全县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精心组织报道县电台、县电视台等策划选题,深入采访,推出全县学习实践活动综述。同时组织精干力量,制作全县学习实践活动电视专题片。

第4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关注饮食用药安全,营造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经党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格局,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

强化《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增强食品药品企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遵章守法、规范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二)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

在继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宣传的同时,突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现状,努力消除社会对食药监部门职责的误解。

(三)着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动员各方力量,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使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得到提高,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举措与新成效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举措及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以及形成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和新面貌。

(五)着力宣传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做法

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创业型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重点宣传帮扶医药产业项目和餐饮服务业进展情况,结合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强市富民”的要求,努力推进本市新医药产业的宣传和引导。

(六)着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风行风建设成果

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关党建、文明行业创建、队伍建设、扶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措施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市局机关各处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各履其职,协同配合,有序推进五大类十五项宣传措施,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一)强化政务信息宣传

⒈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积极主动向省局汇报,力争将市局列入国家局政务信息报送直报点,在扬中局基础上扩大省局政务信息报送点范围,争取再有1~2家辖市(区)局或直属单位成为省局政务信息直报点。

⒉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继续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保持领先地位,确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党政信息工作指标、“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目标。

(二)注重媒体舆-论引导

⒊积极向《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江苏食品药品监管》、《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投稿,全方位宣传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成就、新形象。

⒋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适时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联谊会,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集聚媒体智慧,共商宣传大计。

⒌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采访,主动向媒体通报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强化法制宣传,震慑违法行为。

⒍继续开展电视台“滚动字幕”、广播电台“食药监之声”、主流报刊“食品药品专栏”、走进“行风热线”和“中国镇江”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宣传工作,正确发挥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三)开展“走进农村、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主题实践活动

篇六:住建局,政策法规科,法制培训
2016计生委百日攻坚活动方案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的开局之年。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一个重要前提。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平安建设的主体任务已经由过去以治安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矛盾纠纷化解转变,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巩固全市社会持续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计生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疏导群众情绪,把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全面深化维稳责任制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三大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为建设桥港时代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要求,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调处以下7种类型的矛盾纠纷:

1.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纠纷;

2.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

3.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的矛盾纠纷;

4.辖区内比较突出的、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

5.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或反复性大的矛盾纠纷;

6.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经营环节和企业、工地生产环节发生的涉众矛盾纠纷;

7.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型矛盾纠纷。

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就地稳控等综合措施,确保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重大矛盾纠纷发现预警率保持98%以上、积案化解率90%以上,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工作步骤

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从5月20日起至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市人口计生委于5月24日印发活动方案,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发动,领会“百日攻坚”活动的意义和做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根据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百日攻坚”活动的重点,认真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此次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梳理排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善于调查研究,围绕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潜在苗头、深层次隐患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深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要广泛动员并组织各级计生干部深入镇、村、社区、企业,全方位排查矛盾纠纷,全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和社情民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分类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积压时间、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按类型、诱因、事件、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处置预案,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和责任领导,明确调处时限。

(三)调处攻坚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

完善分级调处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村居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排摸准确,报告及时,并及时调处化解一般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对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进行调处化解,力争使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整合力量集中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涉法涉诉缠诉等问题,通过调解难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的,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对一些法度之外、情理之中、政策之隙的问题,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公平负责、立足长远的前提下,合理参照解决,确保能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对一些家庭矛盾激化有报警记录、企业恶意欠薪逃债、民间非法集资、房地产建设质量和销售等领域的潜在性隐患,要建立专门排查调解档案,逐个制定调处方案,确保不蔓延、不激化。总之,要注重创新调处的方式方法,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该类矛盾纠纷。

(四)总结完善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认真检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健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制度,落实长效机制,巩固“百日攻坚”活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成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口计生委相关科室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百日攻坚”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自5月27日起至9月10日,实行每日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即时报告制度。所有报表报至市人口计生委法制科,法制科负责汇总并于每天下午4:00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送至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信息科施春飞邮箱。

(二)强化领导责任。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配足配强镇、村(居)两级调处专业力量。要把此次“百日攻坚”活动与“三解三促”活动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诚心开展走访活动,与基层群众广泛交流交心,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形式,推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运用“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碰头叠加、交叉感染、蔓延升级,真正实现“三全三确保”,即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积案领导全包案、群众合理诉求全解决,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非正常越级上访。

(三)坚持法治理念。要坚持矛盾化解和法治引导相结合,深入宣传人口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群众思想和行为引导到法律政策的轨道上来,把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着力解决“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减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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