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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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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共6篇)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2005年1月17日 深府[2005]11号)《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业主大会、业...

篇一: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2005年1月17日 深府[2005]11号)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其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业主是指物业所有权人,即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

物业的合法买受人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实际占有使用的,享有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业主大会由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行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是市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依法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各区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及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并处理好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相互关系。

第六条 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的指导工作应接受所属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应确定一名副主任分管该项工作。

街道办事处应把所辖区域内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体系。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可以建立由区主管部门、各区政法委、维稳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和主持。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联席会议:

(一)有新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颁布施行需要贯彻执行的;

(二)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但不主持换届选举工作的;

(三)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但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召集的;

(四)发生其他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稳定的情况。

街道办事处应整理并保管联席会议的记录。

第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所在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建议其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区主管部门。拒绝改正的,物业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即时解散,由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业主委员会有越权、不积极履行职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行为,侵害多数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二)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严重影响社区安定和社会稳定的。

第二章 业主大会

第一节 业主大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十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较少的,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应考虑城市规划、共用设施设备、建筑规模、社区建设、历史条件等因素,具体划分方法由市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二)制订、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审议、批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四)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五)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维修、更新、增设等所需费用的分摊;

(六)决定专项维修基(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成立的法定条件成就后60日内,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区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区主管部门。 前款“法定条件”指物业的入住(用)率达到50%以上或自第一个业主入伙之日起满两年。

第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应在收到书面告知后14日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一般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3名。筹备组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产生。

区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筹备组开展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配合筹备组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筹备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拟定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二)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

(三)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四)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五)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并在业主中推选表决票、选票的发放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由5至17人的单数组成,具体人数由筹备组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不得低于20%。 第十八条 筹备组应当依法确认业主身份,并发放业主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等基本内容。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投票权数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特区内各类物业按每十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5平方米以下且有房地产权证的非住宅类物业,每证为一个投票权。

宝安、龙岗两区以每一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推荐一名候选人。筹备组应该审查候选人的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的无效。

第二十一条 筹备组应当将下列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一)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大会会议议程。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二条 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业主:

(一)当面递交书面通知;

(二)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

(三)邮寄。

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第三节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

第二十三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内容包括:

(一)表决通过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三)其他需要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业主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投票权。业主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投票权。

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投票。书面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投票权数。 业主投票时应出示选举证,代理人除应出具业主的选举证外,还应出示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 单个物业登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的,应自行确定一名投票人。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得票多少排序,按预定委员人数得票多者依次当选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采用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应当在公示期满3日内组织人员根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发放与回收表决票和选票,并做好签收与登记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回收时限届满后,如与会业主的总票权数未达到业主大会总票权数法定比例的,由筹备组告知全体业主延长投票时间,组织人员催收表决票、选票,直至与会业主总票权数达到业主大会总票权数法定比例。

前款“与会”指收到业主或其委托人的表决票或选票。

前款“与会业主总票权数”指与会的业主所持票权数的累计之和。

第二十九条 筹备组负责开箱验票,统计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选举结果。 第三十条 筹备组应当自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

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筹备组自行解散。

第四节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三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除首次会议以外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三十二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有关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召集,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

经业主提议,且提议业主达到法定数额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前款“法定数额”在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1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业主提议。

提议应附上提议业主本人的签名、联系电话、物业名称、投票权数。

业主委员会有权核实提议业主的业主身份,无法核实业主身份的业主的提议无效。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逾期不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区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集;仍不召集的,由提议业主提请该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召集。 第三十四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会务准备、召开、表决等参照首次业主大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可以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参加。 第三十五条 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的,业主大会仍应依法履行职责,其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召集。

第三十六条 除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召集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三)代表业主大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管理工作;

(六)公布业主委员会及委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成立情况向物业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

(二)业主公约;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

(五)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及委员分工情况。

区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后10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九条 前条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情况向区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纪守法;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社会公信力;

篇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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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127号,以下简称中办发2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 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 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 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 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 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3.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利益的重要维护者,要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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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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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2016年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实施社区共建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创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进一步巩固党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划定、规模调整等工作。至2016年,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至2020年,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新型现代化社区,文明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面达90%。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城市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城市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城市社区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完成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指导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党务公开。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

(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动社区开展互动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推进居务公开;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统计调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教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对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社区辖区内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一)科学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我县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县城辖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800—2500户左右规模设置;对地域相对独立的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或商住小区,其建成投入使用后户数在800—2500户,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可单独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一区域相邻的若干个居民小区连片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乡结合部,入住户数不足以单独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设置居民小组,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二)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提倡和支持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居民委员会主任,党组织成员依法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党员的,可通过法定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成员;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上述下属委员会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相应业务对接,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

(四)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的设置,可按街、巷、居住片区、驻辖区单位、小型居民小区等为基本单元,按一定的户数划定。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居民楼,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负责本小区或居民楼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所属居民积极参加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县人民政府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任成员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推荐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推进社区基层组织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完善社区自治章程,拓展社区自治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探索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凡具备选民资格、有固定居所和正当职业,在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过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社区居民会议;推进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常态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创新居务公开形式,对社区政务、居务、财务及时进行公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率。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社区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建立健全社区维稳工作制度,准确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做好居民思想工作,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服刑、刑释解教、吸毒、社会闲散人员等社会高危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五、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劲舞、文化教育、体育、养老、信息化等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二)规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县城市社区统一规范配套“三室、三中心、三栏、一厅、一场所”。“三室”即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三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含综治调解服务站、民政事务服务站、综合事务服务站、市容卫生服务站、人口计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三栏”即社区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综合宣传栏。“一厅”即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一场所”即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工作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事项;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辖区人口在10000人以下的社区服务中心,按4—6名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社会组织招聘、择优录用。

(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构建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和行政事务服务,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促进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助残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三是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服务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六、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履行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络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就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二)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落实保障资金。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适度安排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每年安排3—5万元,并建立工作运行经费增长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并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身份、待遇和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依法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退休干部、职工,其生活补贴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确定和安排;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通过参加招聘并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其他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为2500元/月,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涵盖在其工资待遇中。

篇四: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2015党支部工作职责

第1篇: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和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为支部工作服务,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教育新形象。

五、认真做好党员评议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党支部的的先进事迹,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按时向上级党委交纳党费。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和先例党员的权利,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十不准,努力抓好清政廉洁工作。

七、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八、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把工、青、妇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并放手支持他们独立地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2篇: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围绕税收征管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建立一支适应现代化税收收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改革和求实精神,不断探索现代税收征管制度条件下党支部工作的新路子。

六、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做好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机关和所属单位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负责审查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九、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3篇: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企业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组织党员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建议。

4、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

5、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7、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党员(),在开展创建“五个好”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8、做好党费缴纳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日常培养教育工作,讨论表决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制度、***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建制度。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党组织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0、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要问题及上级组织交办的相关事宜。【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第4篇: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和下达的各项任务在本村的落实和完成。

2、在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安排党支部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带领和帮助农民奔康致富,积极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的凝聚力。

4、及时了解掌握并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搞好党员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5、注意抓好全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订立村规民约,培养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

6、经常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研究及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7、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主任、股份社理事会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注意抓好村委会、股份社、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建设,协调好相互关系,指导他们围绕总体目标积极主动的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强对其它民间组织的指导。

8、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不断提高班子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素质,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督促支委会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一班人的自我督促,注意搞好一班人团结、协调,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5篇: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

四、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6篇:学校党支部工作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对学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把好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2、负责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保证办学的正确方向。

4、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尊重、支持和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

5、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

6、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

7、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对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

8、领导学校教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篇五: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2015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党建现场会发言

第一篇: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党建现场会发言

×××××地处×××××城区商业繁华区。所辖151个省、市、区单位,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总人口5.4万人,其中常住人口3.7万人,流动暂住人口1.7万人。街道党工委下设党总支1个,党支部11个,共有党员360名。近年来,街道党工委从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出发,以社区党建为龙头,以社区建设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核心,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形成了“班子过硬、队伍得力、设施齐全、载体丰富、服务到位”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一、夯实基础,努力构建社区服务体系。一是创新组织设置,健全社区组织体系。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社区发展、有利于社区自治的原则,在实现“一社区一支部”的基础上,针对社区党员日益增多的实际,街道党工委按照“党总支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楼院、党小组建在楼栋”的目标要求,共建立社区党总支部1个、家属楼院党支部2个、党小组31个,形成了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党支部)、楼院党支部为主的组织网络,扩大了党在城市社区的覆盖面。二是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先后制定了《社区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暂行规定》、《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方案》、《社区干部退职休养制度》等政策性文件,采取从原居委会干部中留用一批,从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一批等办法,先后选配了10名事业心、责任感强,熟悉社区建设,热爱社区工作,年富力强的青年到社区居委会工作,使社区干部的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8岁下降到4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5%,40岁以下的占61.9%,干部总数由原来的11名增加到现在的21名,并将社区干部月工资由150元增加到300元,还为4名退休干部每月落实补助130元,从整体上改善了社区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报酬低、数量不足的现状。同时,采取党校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赴外培训和社区间相互观摩学习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先后组织社区干部到兰州、青海等地参观学习,并经常性地聘请专业人员举办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劳动保障等业务培训班,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狠抓阵地建设,构建社区服务平台。阵地建设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针对社区办公场所紧张、办公条件差的实际情况,街道党工委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采取“向上争取一点、财政支持一点、辖区单位帮扶一点、社区居委会自筹一点、动员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先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80多万元,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配套”的原则,新建社区阵地4个,老年活动中心4个,社区文化活动室6个。同时,健全完善了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等20多项规章制度,规范了社区工作各种卡、册、簿、帐,使6个社区全部实现了组织设置规范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工作机制规范化,软件建设规范化、硬件配套规范化、服务程序规范化。

二、完善领域,着力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一是健全服务网络。坚持社区党支部牵头抓总,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组建了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6个社区服务工作站和12支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义务巡逻、义务劳动、义务监督等各项工作,形成了多类型、多层次、全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二是突出服务重点。我们把服务重点放在面向特殊困难及弱势群体的救助和社会服务上,放在面向社会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上,采取居委会领办,居民、企业、个人、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联办的形式,逐步实现社区服务产业化、实体化、社会化和规范化,使社区服务业真正成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先后兴办服务实体21个,并开展家政服务、职业介绍等8个服务项目,年纯收入约达11万元。三是拓展服务领域。在强化社区治安工作方面,实行“一区一警”、“一区多警”和警务公开、联系方式公示、社区居民监督、兑现实绩奖罚等工作制度,共与家属楼院、住宅小区各单元住户签订《治安联保责任书》6932份,与巷道、院落、平房内居民、租房户签订《治安联保责任书》875份,安装110智能报警系统146个,为维护社区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整治社区环境方面,突出共驻共建,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五包”责任制,并制定了“日检查,周通报,月评比,年考核”制度,对“4050”人员进行划段包片,专人专段负责保洁。先后组织社区单位和群众投入资金200多万元,硬化城区人行道4.2万平方米、背街小巷36条,彻底解决了行路难的问题,杜绝了脏乱差现象,使辖区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在繁荣社区文化方面,先后依托街道党员活动中心、社区阵地、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等,与辖区有关单位联合,开展了广场之夜、公园文化、街头文化、老年人联欢会、社区文体比赛、读书演讲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17场次,为社区营造出了健康向上、崇尚科学、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同时,深入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先后评选表彰文明楼院67个,文明家庭152户,文明市民163个,“好婆婆”16人,“好媳妇”15人。

三、搭建载体,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我们把社区居民的需求与社区职能有机融合到一起,注重拓展“双培双带”工程的实施领域,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台铺路,深入开展了以“三联四包五到户”(街道每个副科级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2户,一般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贫困户1户,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脱贫致富信念的树立,包最佳脱贫路子的确定,包生活水平和思想水平的提高;政策宣传到户,帮贫扶困措施到户,实用技术服务到户,计划生育落实到户,普法教育到户)为主要内容的党员联系贫困户活动。 全街道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居委会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的党员62名联系75户党员、居民和残疾人贫困户。并建立了党员联系卡,每次联系扶贫活动的情况都作详细记录,并由户主签名,年终作为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在开展这一党性实践活动中,先后为贫困户捐资捐物折合人民币17900元,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153件,为47名贫困户找到了稳定的就业门路。同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学十六大精神议发展、学党建知识议党建、学职业技能议致富”的“三学”“三议”党员教育活动,并吸收离退休职工中的106名党员组建了治安环卫义务服务队,使党员成为社区政策的宣传员、环境卫生的督查员、社会治安的巡逻员,成为社区最鲜艳的旗帜。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一方面,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新时期党的新形象;另一方面,通过社区单位党组织及其党员参与社区扶贫济困活动,整合了社区资源,也让党员在帮扶困难群众中受到了教育。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篇:街道办事处在全区城管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完善体系知难而进创模不懈积极作为

——xxx区xx街道办事处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刚才副区长xxx同志就2015年城管工作作了回顾,并就去年城管工作经验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今年沈阳“工业年”及城市管理“创模年”提出了新的部署和安排。显而易见,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绩,整个城区发生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变化,但作为基层办事处城管工作人员,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在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不断面临新的课题,工作阻力仍然很大,困难还很多。鉴于此,在街道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在我们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居民、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群策群力下,我们确立了2015年xx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新的思路和目标:

我们决心要加大城管工作力度,借城管“创模”之机,明确城市建管并举的工作思路。以集中治乱为重点,完善软、硬件建设为基础,完善区域管理体系、责任体系、保洁体系这“三大体系”。

(一)加强区域管理体系的建设。今年我们要把工作重心向社区下移,初步设计是把每个社区划定为一个管理区域,这样就把区委、区政府规定给我们街道办事处的一个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划分为14个小的管理区域,为千斤重担千人挑、开展“精细化管理”打好了基础。明确社区主任为区域环境管理主要责任人,规定驻街单位、临街门点的一把手,以及社区居民在市容环境管理中承担的“三包”责任区和相应的责任。每个管理区域都在街道办事处下设的城市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在行政执法勤务区主管人员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城管工作。我们初步划定了辖区内14个管理区域的大小范围,制定并细化街路容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市场摊区、住宅小区、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同时引入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强化监督考核,以便形成全面覆盖、各司其职,街道与社区上下衔接、社区管理与执法管理有机联动的市容环境区域管理体系。今年要在这些区域管理单元里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突出防病灭“四害”,重点解决“十二乱”的问题,使城市管理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二是集中解决小区内房屋产权责任不清、存在“三不管”地段的问题,消灭城管工作的“死角和盲区”。由社区主管责任人负责,逐个街区、逐栋房屋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城管工作档案,做到所辖管理区域内无一处失管失控,根治责任不清的问题。三是加强对不够行政处罚的违规违纪现象的管理教育,建立区域预防监控制度,加强警示和预防性宣传教育,将违章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减小行政执法的难度;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全员全程监控管理,对重建轻管或者是只建不管的问题坚决查处。

(二)加强责任制体系的建设。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我们继续实行四级责任管理制,为依法管理城市提供机制上的保证。四级责任制的第一级是街道城管领导小组,常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考虑设在勤务区楼内,人员由街道领导、派出所所长、执法局勤务区负责人组成,负责街道全面城管工作的指挥调度,对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协调解决,对全街和社区市容环境整治进行检查评比。第二级是执法局的勤务区和街道机动队。他们要针对重点、难点地段和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并随时支援各街路长工作,同时对城管协勤人员进行考勤、考核。第三级是街路长和临街单位门市点的一把手,实行一把手全权负责制,由他们对所管街路和门前“三包”的区域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奖惩制度,对社区书记、卫生主任实行风险抵押制度,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要求他们对流动商贩、小招帖、喷涂广告、落地牌匾等随时进行管理和整治,最起码要保证“各扫门前雪”,他们遇到难点、棘手问题要在2小时内上报街道执法机动队,并由其予以解决,如力量不够,上报区执法局,由区执法局调度其他勤务区协作共同解决。如有隐情不报,追究机关一把手的责任。第四级是社区环境义务监督员,每个社区要有15至20名社区环境义务监督员,这些监督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担任,给他们开通城管热线电话,有问题能够随时反映,依靠群众自治和自我管理,加强对社区内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绿地树木等进行监督管理,对进入社区的流动商贩进行劝阻,对棘手问题及时上报社区和勤务区办公室共同解决。义务监督员将情况反馈给勤务区办公室,有关部门要用制式表格,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物业小区,一份送达勤务区相关人员。

(三)保洁养护体系的建设。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提高保洁员队伍素质,用好收上来的保洁卫生费,目前仍然是经常性保持城市管理水平的主渠道。今年我们要重点加强保洁员队伍管理,把他们纳入城管队伍的监督管理之下,在目前的编制体制下,大体上保持1名城管人员管10名保洁员的比例,使每名保洁员干多干少、干好干差都有人监督考评,都与工资效益和上岗下岗挂钩。我们今年要开展“精细化保养”活动,具体要把每一块方砖、每一块条石、每一段栏杆、每一棵树、每一寸草坪、每一袋垃圾的清洁保养标准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一名城管人员的头上,落实到每一名保洁员的头上。通过对城管队伍、保洁员队伍的量化考评,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提高。今年的“精细化保养”活动,我们准备突出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抓好“楼道革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楼道内杂物,灰吊、小招帖、喷涂广告等,全面粉刷楼道,保持楼道日日整洁干净。二是清除白色垃圾,全面按照垃圾定点袋装运输和无害化处理标准,消灭城市垃圾和死角。三是加强卫生费收缴与使用的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科学合理使用,不得挪用,并定期报告和公开收缴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和建议。四是设立城管公告,每个社区都要设立“文明视窗”展示板,在街道办事处设立每个社区城管工作的评比专栏,公布爱护美好家园的好人好事,同时对破坏公共设施、花草树要、乱摆乱放等现象公开曝光。五是延伸保洁范围,把保洁养护工作向新建住宅楼延伸和覆盖,边建、边管、边护,建好一个小区、形成一个“窗口”、亮起一道风景。

总之,街道的全体城管工作人员都决心集中精力,一鼓作气把城管工作、创模活动搞好,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事。要积极作为,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城管形象,为全区的城管工作取得实效性进展作出贡献。

第三篇: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现场会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

全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现场会精神

一、胡春华同志讲话精神

第一、我区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凸显了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要准确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清醒认识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站在巩固党在城市基层执政基础的高度,从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富民强区的大局出发,倾注更多精力、付诸更大努力,切实把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必须重点抓社区。新形势下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社区在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抓住了社区,就抓住了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主动权。 第三、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是党在城市的执政根基,这块阵地我们必须牢牢占领;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充分发挥。各级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政权意识,更加重视抓好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社区党组织搞坚强,把社区这块阵地紧紧抓在手上。

第四、要切实把社区建设成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要深入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加强 - 1 -

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促进城市基层和谐稳定。发挥好社区作用必须强化基础保障。各地要认真抓好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三有一化”要求,切实解决好社区建设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李佳同志讲话精神

鄂尔多斯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有四个鲜明特点:

一是在思路上突出“两手抓两手硬”,体现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性。二是在投入上做到充分保障,体现了街道社区党建的重要性。三是在机制上实现“四个同步”,体现了制度体系的协调性。四是在服务上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了党建工作的时效性。

李佳对我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重点抓什么”和“怎么抓”两个问题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要强化基础保障、解决好能够发挥作用的问题;强化职能转变,解决好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强化领导核心,解决好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强化队伍建设,解决好靠谁发挥作用的问题。要注重研究和形成领导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机制、工作运行四个体系,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提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三、李鹏新同志讲话精神

今年上半年以来,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调研。二是集中进行基层党组织调查摸底、分类定级。三是全面推动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

为扎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一步推进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提出三点意见:

一、认真研究分析,进一步增强做好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责任感。一要深入研究分析基础党组织建设情况。二要深入研究分析分类定级结果。三要深入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现状。

二、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取得实效。一要抓引领,在发挥先进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上下功夫。二要抓提高,在解决中间状态党组织突出问题上下工夫。一方面,要切实激发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要切实抓住突出问题。三要抓转化,在整顿帮扶后进党组织上下功夫。一是明确帮扶责任,二是强化帮扶措施,三是健全帮扶机制。

三、切实形成合力,全面推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通过提高认识来推动落实。二要通过加强保障来推动落实。三要通过改革创新来推动落实。在思路和方法上创新。四要通过强化责任来推动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和工作联系点制度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职责。

第四篇:党建工作现场会发言材料

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促进国税和谐发展

近年来,xx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文化人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辐射功能,把开展国税文化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国税的有效载体,为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和谐的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我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所属分局全部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其中,xx分局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xx局被命名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在连续多年开展的行风评议中多次获得第一或免评。

一、以文化引领思想行为,增强干部对国税文化的认同感,用理念塑造人。

抓好国税文化理念的整理、提炼、升华,以先进的文化理念提升价值观念,以共同的价值观念引领思想行为,以科学的文化管理提升税收管理水平,在全面总结薛城国税工作的基础上,寻求促进国税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源泉,形成了一系列共同理念:一是依法治税、和谐发展与时俱进、与税同行的薛城国税精神;二是依法治税、科技兴税、管理强税、文化聚税、服务塑税的国税宣言;三是公正执法是生命,真诚服务是天职,发展经济是己任,群众满意是标准的治税理念;四是言行事关国税形象点滴情系征纳和谐的服务理念;五是团结协作、支持配合、相互关爱、和合向上的团队理念;六是国家至上、事业至上、纳税人

至上的价值理念,充分体现了具有鲜明时代精神的国税部门特色,并化为每个干部的工作和行为准则,使广大干部在“团结、互助、共勉”的环境中不断进取、大胆创新。

二、构建学习型组织,营造学习氛围,用知识武装人。

在全体干部中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学以致用、学无止境、超越自我,提高学习力的新理念。通过建立完善《国税文化集中学习日活动制度》、“网上校园、网上远程教育系统”等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学习条件,为国税文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坚持理论灌输,提高干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税收实践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开展了以税收文化为主题的家庭读书活动,推荐《首席执行官》、《细节决定成败》、《谁动了我的奶酪》等优秀书籍,组织干部阅读学习并写出读书心得,同时,在读书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了专题讨论。如 “再攀新高的切入点在哪里”、“细节决定成败”、“工作没有任何借口”、“我们还缺少什么”的讨论。通过多种形式的理论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和进取意识。

二是抓干部培训教育,以过硬的素质造就人。进一步拓宽干部学历教育渠道,截至目前已有80多人通过了各类形式的专科以上学历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占全局人员的90%。建立全方位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干部自学成才,提倡终生学习永无止境。对通过各种学历教育获得学历的,按规定比例给予报销学费和往返路费。对取得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等资格的人员给予重奖。坚持开展多层次的“岗位练兵”和“练内功”活动,以考促学,

强化干部的业务技能,在全局形成一个钻业务、比技能的学习氛围。

近年在省、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考试中我局有5名同志获得省级“业务能手”称号,9人获得市级能手称号,3名同志进入省局稽查“人才库”。同时为加强培训效果,我们建立培训奖惩制度,为每个干部建立培训档案,将学习培训情况和考试情况进行记载,对考试成绩优异的予以奖励,考试不及格的按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扣发奖金。

三、建立和完善有效激励机制,大力激发干部队伍的创造力,用机制培育人。

在国税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本着“以人为本,尊重个体,强调协调,提供环境,自我超越”的原则,把组织管理与发挥干部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结合起来,形成了“制度+文化”的管理理念。不断创造机会,给干部提供展示自己平台,对工作努力,成绩显著,给予表彰奖励,让干部感受到个人价值得到实现的喜悦,使其在思想上产生成就感,并转化为进一步干好工作的动力。为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形成岗位竞争凭实力、考核看实绩、提职靠竞争、分配比贡献的良好氛围,我们极力倡导“用好帮助团队做事的人,重用帮助团队成功的人”的用人原则和“岗位竞争凭实力,职务升降看业绩”的竞争原则,实行了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强化了干部们“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奋发进取的干劲,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

的用人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地探索。

四、着眼人本管理,丰富载体建设,用环境凝聚人。

一方面,加强情感沟通和关心爱护,进行情感激励,注重人文关怀。区局党组建立了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干部职工中了解他们的需求,定期组织职工体检,认真落实年休假制度。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局领导亲自前去看望,特困家庭及时救助。关心离退休干部职工,逢年过节走访慰问,生日及时送上蛋糕鲜花,并举办茶话会,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在各类竞赛中获奖为局争光的同志给予奖励。我们从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培育人的角度出发,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谈心、交心活动,根据每个同志的思想境界、认识水平和心理症结等,采取逐个帮助的方式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了解,消除隔阂,化解矛盾,营造出和谐融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为构建和谐机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注重引导实践,促使文化理念行为化。全局经常开展多种文化活动,丰富文化建设载体,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救助活动,不断拓展国税文化建设的手段和内涵。一是建立文化阵地。设立了国税职工之家;设臵了楼道文化和文化长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文化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反映出来;二是建设税务书架。各基层分局都因地制宜地建起了学习园地,采取单位买一部分、干部捐一部分的办法,为干部提供了一个交流心得、切磋技能的学习环境。三是成立了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摄影、税收宣传等各类文化小组,定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了文化建设的吸引力。四

是编辑出版《国税文化报》,使之成为国税干部学习、沟通、交流的平台,成为国税干部心灵的沃土,精神的家园,成为展现薛城国税文化建设成果的窗口。

通过加强国税文化建设,我们在全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把思想灌输与行为养成结合起来,使文化理念内化于心、外显于形,促进了理念向行为的转化,激发了干部职工的争创一流、团结协作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对提升税收管理水平、强化税收队伍素质、完善税收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认识到,国税文化建设工作还刚刚起步,在许多方面还不尽完善,有待进一步深化。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虚心学习,认真借鉴,大胆创新,深入挖掘和充分发挥文化的潜力,通过文化管理来提高国税干部的自律能力,养成一种奋发向上、友好协作的团队意识,用理念来约束人,激励人,凝聚人,使文化管理成为一种无声无形的管理,并变成国税干部自觉的行为准则,以文化促管理,以文化促发展,推动国税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五篇: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基础地位的调查与思考

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基础地位的调查与思考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多,是城市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城市管理,既是发挥城市整体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现代化城市整体形象的集中体现。搞好城市管理,关键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199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就城市管理中的“责任与权利、事权与财权、管人与管事相统一”,以及实行市、区两级政府分工负责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一年多来,《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如何对此,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 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现状

(一) 管理体制情况

街道城管工作是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职责。在街道办事处领导成员的分工上,一般由一名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街道办事处内设城管科和城建监察总队,一般定编为5-6人。部分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聘请了一些义务城管人员,他们主要协助街道城管人员在一些重要地段进行监督管理。城管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口市、区级12个部门。而市、区级12个部门则分别对街道城管工作相对应的方面进行领导、管理、检查、验收。由于执法机构多,职能交叉,造成街道办事处很多时候工作上“撞车”的现象。在市、区级部门实行机构改革之后,这种状况有所好转,但多头指挥的管理体制基本未变,致使街道城管工作存在工作任务变化无常、工作安排无序、工作主动性不强的状况,基本上是在围绕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开展工作。

(二) 财政体制情况

我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收入基本上由包干经费(区财政承担)、税收分成和其他收入三方面构成。由于区情不同,各区街道办事处之间也存在一些具体差异。如有的街道办事处包干经费为零,有的街道办事处税收超收部分全返(因国税的75%要上缴中央财政,所以国税的全返指上缴后余下的25%)。例如,某区街道办事处包干经费为在职人员每人每年5800元,含人头经费、公用经费、公医经费、增资及其他经费,人均每月不足500元,仅占工资支出的50%左右。税收返还分别确定地税、国税的任务数、奋斗数。完成任务数按3%分成,奋斗数按10%分成,超奋斗数部分全返。其他收入除财政划拨的包干经费和税收分成外,街道办事处自己还有市场管理、“出摊占道”、罚没返还等收入,共同构成街道办事处财政收入的总和。而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支出包括不断增长的工资、福利、业务经费等基本支出,公益事业支出以及招商引资和税收引进奖励等其他支出。总的情况是,由于财政体制将街道办事处税收任务与财政收入挂钩,我市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街道办事处肩负着与企业一样的创收任务,必须为维持生计和发展做出种种努力,尽可能多地获得税收分成、引税返还和其他收入,满足支出需求。所以,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精力都用在创收上。

(三)城管工作的成效

近几年,我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治街,依法施治,提出了“建管并重,建管同步”的思路,制定了一系列城管工作的法规和配套政策,如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使城管工作逐步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获得并保持了“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并先后进入了“全国城市投资环境40优”、“全国环境整治优秀城市”、“中

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最基层部门,具有管界划分清晰,管理人员对辖区情况熟悉,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群众基础雄厚等优势,所以在治理城市脏乱差,强化日常管理等方面,协助政府解决好“渣子、摊子、车子”几大顽症起了较大作用。特别是在《决定》下发不久,市、区政府就打响了拆除一环路以内以及东西南北四条主要入城通道占道亭棚摊点即整顿市容秩序战役,各城区街道办事处都及时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加大投入;并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同时,积极行动,从全局利益出发,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清理各类出摊占道违章行为,做到座商归店、车辆归点、农贸归市,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二、当前街道城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市委、市政府《决定》颁发后,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增强了信心,加强了对城市管理的领导,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也得到了初步治理。但是,从依法治市、依法治街的高度看,我市贯彻落实《决定》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城管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缺乏配套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决定》仍只停在文件上。

市委、市政府《决定》已经下发一年多了,但至今没有一个具体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市政府曾经拟了一个60条的实施意见,由于在征求意见时,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分歧较大,认为要等机构改革以后才能出台,从而造成《决定》中要求的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并未真正下移,以致各街道办事处在城管工作中仍如以前一样处于“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状态中。

(二)街道城管工作责、权、利分离,缺少动力。街道办事处在城市工作中承担着大量的管理职能和治理任务。但是,其执法权限极为有限,这样就形成了责任与权限的不匹配,使管理工作乏力。城市管理工作是大量具体繁杂的工作,如治理环境脏乱差、禁止和拆除违章搭建、制止破墙开店、取缔占道经营、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等,没有相应的权和利作保障,缺少行政手段,使街道办事处对城管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目前,不少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由于注重办证、审证的收费,因而多采用罚款方式来处理违规现象,结果使一些违规人员以罚款单充当“合法手续”继续违规,形成违规—罚款—再违规—再罚款的恶性循环,不但增加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量,而且使问题日积月累,成为顽症。虽然市委、市政府《决定》中明确在城市管理中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以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但在具体落实中,由于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以致条块责权分离、脱节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

(三)街道城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形象欠佳。街道办事处城管工作人员素质高低,是直接关系《决定》能否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之一。就目前街道办事处城管人员的组成来看,不适应任务需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部分城管监察队员文化层次较低,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受到局限;二是一些城管监察队员的业务素质不适应工作需要,其中有一部分人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甚至出现为一些违法违规人员充当“保护伞”、“守门神”的现象,这在群众中微辞不少;三是城管监察队员多数为事业编制,没有纳入行政编制系列,在《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潜伏着较大的危机和不稳定因素。

(四)街道城管工作保障措施不到位,缺乏活力。一是经费无保障。街道城管工作所需经费由街道办事处自身财力解决,每年要为此付出数万元甚至更多的资金。比如聘请的城管协管员,他们的月工资待遇由区城管监察部门负责每人50元,其余由街道办事处补贴至最低界限以上(200元以上)。城管工作的某些政策性收费,如破墙开店、占道经营等收费以及罚没收入,均由市、区级有关部门收取。因此,街道城管工作在经济

收支上入不敷出,从而把城管视为包袱,缺乏搞好城管工作的主动和热情。二是办公条件差,人员待遇低。部分街道城管工作缺乏交通工具,无正规着装,无佩带标志,管理、执法有失严肃性,在公众面前形象差,难于得到社会认同。部分街道办事处由于给城管工作人员下达有创收任务,而城管工作人员由于在城管中花费时间多,相对完成经济任务差,从而待遇普遍较低,造成街道城管工作无人愿干,城管队伍不稳定。部分街道办事处为追求自身利益,靠罚款“以收代支”,因此对城管工作是“重利轻管,以罚代管”。

三、关于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基础地位的建议

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的稳固基石和中坚力量,城市管理能否上台阶、见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街道办事处能否正常发挥作用。要使街道办事处真正在城市管理中起到基石作用,只有加强街道办事处的建设,界定其位臵,完善其功能,调动其潜能,彻底解决街道办事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才能保证城市管理运转通畅、见效显著。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认识,解决问题,加强工作:

(一)加快立法,建章立制,解决“位”的问题

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经济发展,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本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对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参与或行使分级管理、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等职权,指导居委会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街道办事处在城管方面的法律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首先,通过对我市已实施的有关城管法规的修订或制定新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城市管理的内容、范围、执法主体,执法体系中的职责分工、执法程序、处罚条款等,明确赋予街道城管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同时,将街道城管队伍纳入公务员系列,使其具有真正的执法权。比如北京市已出台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其中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辖区城市管理的行政主体,搞好城市管理是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职责。因此,街道办事处有权有责,依法参与和主持辖区的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也有权有责,依法协调辖区内所有单位在本辖区内的相互关系,督促辖区内各单位服从并完成城市管理各项任务。

其次,市政府应尽快出台《决定》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保证“三级管理”尽早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真正下移。

(二)理顺体制,下放权力,解决“权”的问题

加强城市管理,关键是体制。城市管理体制是否科学,关系到城市管理的效能,关系到城市功能的发挥。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主要是条块分割,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未能有机结合,存在着管理职责不清,有利的都去管,无利的无人管的状况。“块”过多地承揽了本就由“条”、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的任务,而“条”则过多地集中了城市综合管理和资源配臵的权力,形成了有权的因为力量有限等原因而无法管到底,有力量管得过来的又无权去管的状况。街道办事处能否享有相应的事权,是发挥其作用,强化其城市管理基础地位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是健全街道*作层,使街道职能“五脏俱全”。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理顺条块关系,相应明确各“条”在“块”里的机构归属,按照属地、高效的原则,原则上能归街道管的尽可能归街道管,将各“条”的职能迁移到街道之中。

二是条块联动,共同加强对第三级的管理,使街道的责任和权利统一起来。要赋予街道办事处必要的城市管理事权,如城市规划监督管理权、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权、卫生管理权、城市管理执法权、文明单位一票否决权等,以发挥和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暂时不能下放、授权或委托执行的权力,应设立条、块责任制和工作协调配合制度,

以减少管理漏洞和死角。

只有通过健全体制,事权下放,增强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区域管理、社区服务、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综合协调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街道办事处“无权办事”的状况。

(三)费随事转,财力下沉,解决“钱”的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项需要财力支撑的工作。而街道办事处缺乏管理经费是一个普遍存在,带有共性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切实做到“条随块转”、“费随事转”。建议取消现行财政经费包干的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的收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还街道经济管理职能给政府经济及税务等部门,密切街道办事处与税务部门在税务征收方面的配合,扩大税收征管面,调整条块的收费分配比例,以块为主。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城市管理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同时可采取政府财政拔一些专项经费,对街道办事处服务性行业给予政策上的免税,街道办事处坚持实行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等渠道,确保街道办事处进行城市管理“有钱办事”。另外,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通过搞好社区有偿服务、低偿服务、无偿服务抓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强化管理,建好队伍,解决“人”的问题

目前,街道办事处存在机构设臵不尽合理,年龄结构老化,招聘的城管协管人员大多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业务素质低、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活动不规范、不文明执法,甚至野蛮执法现象也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居委会的干部也大多是一些老年人,且待遇偏低,不能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更不可能协助街道办事处完成大量的、繁杂的城市管理工作。

要解决这些问题,街道办事处必须引入竞争机制,以事定岗,优化人员配臵,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用人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城建监察队伍和招聘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完善管理制度,狠抓城市管理队伍的建设。街道办事处还要加大对居委会的领导和指导,直接委派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优秀干部到居委会任职,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唯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城市管理的基础。

调查者:彭新爱、涂丽丽、郭建波、余大常

篇六: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职权
2016居委会保证书

居委会保证书

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民-主议事,加强服务,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认真接受市民监督;

二、加强社区居民政治思想工作,及时调处家庭矛盾和民事纠纷,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争创无“黄、赌、毒、零家庭暴-力”社区;

三、及时办理职责内的居民事务,凡符合条件,手续齐全者,均当日办完;

四、公开、公平、公正办理困难居民户最低生活保障手续;

五、重要节日与平时相结合,走访烈军属、残疾人、孤老、特困户;

六、采取积极措施为居民的各类健康文明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七、积极开辟社区服务项目,为特困户、下岗职工寻找再就业机会,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方便;

八、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安民、便民、乐民、康民服务,开设健身及按摩设施、便民工具箱、计划生育用品、绿色网吧、免费网络电话、放心粮油、图书借阅、棋类游戏、居家养老等服务;

九、管理好社区内的卫生,加强治安巡逻防范,落实“四防”措施,创造良好的卫生治安环境;

十、积极开展“文明楼、门、院”、“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评比表彰活动,及时宣传推介社区新人新事,倡导文明新风。

以上是社区居委会对您的承诺!

居委会支委竞职承诺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党员同志们:你们好!

我叫____________,现任居委会主任.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年一届的居委员会换届工开始了,根据我居委会实际情况,围绕《《新一届村居班子任期目标》》要求,在上级党委和我全体党员居民的大力支持下,我要是再次当选,我会加倍珍惜这个工作机会,和两委班子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坚决服从上级党支部的领导,以身作则,做好表帅,团结带领两委班子,服务奉献,争当一流,努力营造一个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心情舒畅的工作氛围。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认真负责。为人正直无私,做事光明正大、公道正派,不会假公济私。

3、紧抓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积极宣传党的计生政策,协助配合计生主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制度,做好计生重点户的教育和转化工作,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稳固成长

4、我一定不负众望,努力学习,开拓进取,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群众利益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决不以权谋私,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5、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积极建议居委会,拟定切合我居实际的经济发展目标,并且踏踏实实地予以实施和执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社区的工作更加规范和系统,居委会也获得很多荣誉.但荣誉代表着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提醒着我如何走好下一步,我的成长和进步,离不开领导、居民代表和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我也清醒地知道,社区工作还有很多有待完善和解决的地方,随着创建和-谐社区工作地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的道路任重道远,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充实自己,以居民需求为工作出发点,带好班子,抓好团队建设,使每一位同志能在工作岗位上一展所长,使社区成为和-谐建设的基地,为建设兰陵社区美好和-谐的明天尽职尽责!

承诺人:

2016年7月1日

居委会干部承诺书

作为一名街道社区工作者,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向党和人民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承担并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任务;

3、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4、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5、不利用职权批报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用公-款组织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不违反规定接受超标准接待;

7、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8、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街道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承诺人: 单位: 职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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