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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2016-07-20 12:36: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共6篇)2012 10 23地下消火栓检查通报生产消防设备整改通报生产消防设备整改通报完成闭环情况:2011年基层单位现场建设考核问题通报2011-2012年基层现场建设考核问题通报2011年11月22-26日,生产安全科结合《基层HSE基础管理考核标准》,按照公司安排对4个基层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中发...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篇一: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2012.10.23地下消火栓检查通报

生产消防设备整改通报

生产消防设备整改通报完成闭环情况:

篇二: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2011年基层单位现场建设考核问题通报

2011-2012年基层现场建设考核问题通报

2011年11月22-26日,生产安全科结合《基层HSE基础管理考核标准》,按照公司安排对4个基层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中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一、铸造车间

管理问题:

1、HSE责任状、承诺书缺2名新员工;

2、岗位职责

3、安全述职

4、员工能力评价表未在现场;

5、未对工程承包人员进行培训;

6、导师带徒未进行考核奖惩;

7、培训不全面;

8、班组活动记录未见工程承包人员签名;

9、无职工查体报告;

10、设备运转记录填写不规范;

1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过期;

12、吊索具检查表未更新;

13、无重要危险场所台账;

14、未更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15、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不全;

16、危险化学品台账未更新;

17、隐患管理台账未更新;

18、三违台账未更新;

19、作业项目清单未更新;

20、无危险作业许可;

21、安全员检查记录不全;

22、无专项检查记录;

23、安全观察与沟通不全;

24、车间HSE会议记录不全;

25、班前班后会无工程承包人员签名;

26、信息交流台账不全;

27、班组活动记录不全;

28、无相关方管理台账;

29、无自考核记录。

现场问题:

1、压铸间东门处一压力容器上有灰尘、油污,防护栏损坏; 2、500T高压机地坑盖未盖上,无防范措施;

3、车间一铝制梯子无梯脚,且多出出现变形;

4、500t粉尘处理设备灰尘大,吸风口有油烟灰;

5、500t转子预热炉后电源线较乱,炉门紧固螺栓松动,炉后小配电箱灰尘大;

6、500t高压机暖气后有杂物;

7、除尘系统配电柜里灰尘大,内有油污;

8、车间维修工作台杂物多,台面物品杂乱;

9、车间压铸间焊点有可燃物、油壶;

10、焊点处有一个废弃电风扇电源线杂乱;

11、轴热处理炉接地线松动;

12、A型机后暖气后脏,地面有废弃胶管;

13、A型机配电柜前绝缘胶板破损;

14、A型机液压站油箱上有油污,灰尘多,阀体上灰尘较多;

15、C型机配电柜内线乱,无线号;【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16、车间配电柜上标识卷边、油污、破损;

17、C型机附近天窗开关标识破损,开关损坏。

二、电工车间

管理问题:

1、HSE责任状、承诺书不全,少三人;

2、缺少主任半年安全述职;

3、缺少员工能力评价;

4、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试卷不规范;

5、缺少夏季安全教育;

6、特种作业人员台帐不符合程序文件要求;

7、未提供废气净化器运转记录、检查记录;

8、现场未提供安全阀检测报告;

9、有毒有害场所台帐未及时更新;

10、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帐未及时更新;

11、隐患管理台帐未及时更新;

12、第一负责人检查记录不全,检查表无审核人签字;

13、无夏季专项检查;

14、安全行为观察与沟通未按时进行。

现场问题:

1、车间冲压间安全通道地面有油污;

2、工具箱物品杂乱,表面有灰尘;

3、窗户有灰尘、有杂物;

4、洗手间有异味;

5、工具是物品摆放杂乱,无标识;

6、现场工件摆放不齐,有超高;

7、车间大门口有杂物;

8、配电柜未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保;

9、车间电焊点现场杂乱;

10、冲压间天车防脱钩未起到防脱作用;

11、维修工作现场脏、乱;

12、车间防护栏乱放;

13、相关方作业检查不到位,存在隐患;

14、车间新烘干炉仪表未检测;

15、新烘干炉无可燃气体监测探头。

三、机装车间

管理问题:

1、目标指标10月份未考核,考核人未签字

2、未提供巡回检查表

3、班前班后会记录不及时,有代签

4、班组HSE活动记录简单,无工程承包人员签字,有代签

5、HSE职责审批不规范无目录

6、未提供领导个人行动计划和安全述职材料

7、未提供员工能力评价资料

8、人员台账未更新(工程承包人员写为外雇员工)

9、未提供矩阵培训材料,培训试卷分数有问题,无培训大纲

10、无车间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台账

11、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表格不规范

12、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人员台账(有毒有害作业)

13、设备运转记录不全,填写不完整,未提供喷漆烘干装置运转记录,检查记录

14、未提供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15、未提供吊索具检查记录

16、危险化学品台账未更新

17、无隐患管理台账

18、违章管理台账未更新

19、无应急物资台账

20、作业项目清单不规范

21、立车HSE作业指导书未修订

22、危险作业清单未更新

23、未提供安全员检查记录

24、第一负责人检查记录不规范不全

25、无专项检查记录

26、未提供班组检查记录

27、未提供安全行为观察与沟通

28、未提供工作例会记录,应每周一次

现场问题

1、车间大门(喷漆、机加工)门外有烟头

2、车间机加工跨北大门对面水池地面有积水,附近有杂物、废棉纱

3、配电箱后有铝屑,有杂物

4、车间窗台有灰尘,有杂物

5、车间地面灰尘多

6、数控机床处端盖摆放不整齐,有超高

7、机加工轴类区轴架摆放混乱,不同型号轴混放

8、工具箱摆放杂乱,有私人物品,工具箱后灰尘多,有杂物或棉纱手套

9、图纸架乱

10、配电箱标识不全、卷边、有破损

篇三: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2015企业消防演练方案

方案一:企业消防演练方案

消防演习目的

检验公司员工及义务消防应急组织应对火灾的能力,考核日常消防训练,教育的技能和成效,提高员工灭火、疏散、自救能力和管理者火场组织、协调、指挥能力,使员工在演习中受到锻炼和教育,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使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的方针在公司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一、消防演练内容:

1、初期火灾的扑救、控制、火场协调指挥、物资转移演练;

2、火场人员疏散引导和伤员救护演练;

3、火场警戒及配合消防中队演练;

4、灭火器材现场灭火演练;

5、火灾事故处理教育及演习总结。

二、火灾模拟设置

二0XX年三月十一日上午8点10分,公司二楼包装部骑钉某某工人在包装部作业时因操作不当电路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引燃车间违章堆放的易燃品,成品违章堵塞,消防通道,火场被困人员3人。公司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灭火自救并报119,将火扑灭。

三、演习的组织指挥分工及参演人员

1、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XXX

2、演习技术指导:青松傲骨

3、参演组织及其成员

A、灭火行动组(即公司一级义方消防队)

组长:XXX

组员:牛XX、普XX、杨XXX、匡XXX、张XX、彭XXX、肖XXX、朱XXX

B、疏散引导组

组长:杜XX

组员:张XXX、

C、通讯联络组

组长:张XXX

组员:朱XX、夏XX

D、医疗救护组

组长:邓XX

组员:温XX、胡XX、程XX、

E、水电保障组

组长:王XX

组员:王XX

F、警戒保卫组

组长:李XX(保安班长担任)

组员:朱XX

G、摄像人员:陈XX、刘XX、杨XX

4、参演人员:公司、车间全体当班员工约1500人

5、扮演人员

1、伤员2人

2、潜入2人

四、演习起止时间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8点05分以广播警铃或口哨信号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开始,以总指挥张XX总结发言结束。历时计划50分钟。

五、演习准备

1、召集会议修改并确认本演习方案,明确各自责任分工。

2、器材准备:喊话器1部、各部门集合点标示牌、大铁桶二个、柴油、木料、点火把一个、干粉灭火器10罐、消防水带一盘、消防水枪一个。

3、根据本次模拟火灾事故的原因、责任和教训作员工安全教育发言准备。

4、演习总结发言准备。

六、演习程序及演练要点

1、火灾初期信息通报及火情控制演练/

2、包装部发生火情、火势蔓延,引燃车间违章堆放物品。

⑴按响警铃【广播警铃】;⑵向上级报告(总指挥);⑶通报相关负责人。

3、总指挥到现场察看火情

⑴向全厂通报灭火情况;

⑵通知公司一级灭火行动组火速赶赴现场,实施初期火灾扑救;

⑶组织抢运重要物资,打通疏散通道;

4、安全主任到场后:

⑴联通水电保障组决定停电范围,完成水电保障;

⑵检查并决定关闭相关窗户或门;

⑶了解起火原因,为事故调查处理掌握原始人证物证。

5、总指挥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⑴下达员工疏散指令;

⑵决定并下达报119火警指令;

⑶下达有关车间义务消防队员携消防器材增援火场指令。

6、保安班长

⑴接指示后向龙岗消防中队模拟报警;

⑵向保安队下达加强厂区及厂大门警戒指令;

要求:通讯畅通、及时、指令传达明确,人员到达现场紧张、迅速、演习态度严肃、逼真。

七、初期火灾扑救演练

1、灭火行动组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赶到现场,同时将本车间灭火器材带到现场,接通水带水枪,作模拟救火,注意不能开水阀,不要拔灭火器铅封和保险销,不要开启手轮,仅作模拟动作。

2、起火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火场扑救,抢救转移物资。

3、其余车间级义务消防队员:携带本车间消防器材增援救火战斗,参与抢救转移物资。

4、水电保障组:检查火场电源,作分区断电,应急发电机启动、保障现场供水,同时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是否正常。

要求:齐装全员迅速赶到现场,水枪、水带连接动作迅速规范,接通水带2条以上,灭火器运送安全无损,人员无碰伤撞伤,抢运物资紧张有序高效,现场动作逼真,态度严肃,听从指挥。演习结束后器材完整恢复原位。

八、火场人员疏散引导和伤员救护演练

1、疏散引导组长杜XX指挥组员分别负责包装部二楼两边安全出口处的人员疏散,按规定路线,从指定安全出口引导人员有序逃生,避免拥挤,摔倒现象的发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人员引导到指定安全地带;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2、员工按指令疏散至公司大院集中列队清点人数

3、火场所在单位留20人在员工疏散完后10人模拟火场浓烟状态下疏散,低姿撤出;10人用布毛巾、纸巾等物品湿水捂住口鼻低姿从火场撤出,再列队回归原单位。要求:让全体员工观摩疏散自救过程。

4、火场救护演习(2名伤员现场临时设置):演习开始五分钟后,医疗救护组按疏散组长指定的位置将2名伤员带到安全地点,进行紧急抢救处理(创口止血、烧伤护理等),

5、演练要点:

⑴员工疏散前要随手关闭本岗位设备电源;

⑵距窗户边的员工疏散前就近关闭窗户;

⑶要保证防火门的关闭;

⑷总指挥组织现场干部对疏散出来的员工分单位列队清点,确保人员全部到齐,并能查出何人被困火场等待救助。

九、火场警戒

1、火灾现场警戒演练

保安队班长在接到指令后立即加强火场及厂区的安全警戒,防止有人趁火打劫,人员倒流。同时派员沿厂区围墙巡逻,严格控制厂大门的进出人员及车辆,对厂内重点目标,部位加强警力。(火情发生后模拟潜入潜出不法活动的人员和车辆开始动作,检验保安员能否发现并抓获)

2、重新模拟119报警

在员工疏散集合完毕后,先由总指挥向灭火行动组长再次下达向119报警指令,再由保安队员用喊话器向员工模拟报警内容,目的是让员工掌握报警方法及要点。

报警要点:单位、地点、位置,提出紧急救援要求,起火的时间、楼层、燃烧物、火势及控制情况;有无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疏散、伤亡、被困情况,有人在何处接应消防车,联系电话,报告人。

可安排不同人员重复报警内容2-3次,让参演者加深印象。

十、灭火器材现场灭火演练:人员集合完毕,宣布灭火实战演习开始。

1.布置火场,在各部门清点人数的同时,完成准备工作。

2.先讲解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分解动作及注意事项。

3.灭火行动:当听到指挥人员下达灭火命令后开始灭火演习。

⑴义务消防队员用干粉灭火器轮流扑灭大火。

⑵消火栓灭火:义务消防队员用室外消火栓接水带水枪将火扑灭。

要求:

⑴先作模拟动作,再作实战动作,动作正确果断。

⑵让普通员工上来感受灭火器操作,并作讲解。

⑶掌握风向,控制现场的烟、雾、水流。

⑷使用快到期灭火器,开启后的灭火器要反复使用使药剂耗尽,以节约器材。

十一、火灾事故教育及演习总结

1、火灾事故教育:由总指挥向全体员工宣讲。

⑴本次火灾的起因,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⑵本次火灾的教训,违章违纪造成的后果。

⑶火灾得以控制、扑灭的原因、表扬各行动组的努力协作。

⑷宣布组成事故调查组,进一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处理相关责任性,进一步作好消防工作。

要求:

以上讲话均属模拟,目的使员工从演习及火灾事故中知道火灾的危害性,明白火灾事故处理程序,增加日常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中吸取教训,受到教育。

2、演习总结:由张副总经理对本次演习全过程、各环节、各行动组的反应速度、技能进行讲评;对救火组织协调、指挥与消防义务队的配合进行总结,肯定优点,指出不足,进一步提高演习水平,使平日训练、演习接近实战,提高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的实战能力。同时安排演习结束后器材、物质的保养、复原、归位等有关工作。

3、演习结束后召开会议,对照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和演习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分析总结,并对预案作必要的调整修订。

方案二:企业消防演练方案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检验公司消防设施的功能,增强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使每个员工都懂消防知识,遇到火警、火灾时知道怎样报警,怎样扑救,怎样疏散人员,怎样抢救伤员物资,故公司安监室计划进行消防演习,实施方案如下:

一、人员安排

(1)总指挥:

副总指挥:

(2)组员:

(3)参加人员:

(4)摄影:

二、演习项目:

(1)应急疏散

(2)火灾扑救

三、疏散集中地:空旷场地

四、前期准备:

(1)消防知识及逃生小常识橱窗宣传。(行政办负责)

(2)消防大队警官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安监室负责)

(3)消防大队警官对公司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办公室、安监室负责)

五、各部门紧急疏散具体行动安排:

1、指挥小组成员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到达指挥中心,指挥小组由公司安监室主任负责,火警现场由安监室负责。

2、通过事故广播发出紧急疏散通知:

1)根据演习楼层每层分为三个防火区域情况,首先进行水平疏散,把物资和人员转移到同一楼层其它安全的防火区域。广播内容:“请注意,该层发生紧急情况,请遵从公司安监室人员的指挥,疏散到安全区域”。

2)根据火警现场情况,下达演习区域全部疏散命令,疏散次序为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和着火层下一层,着火层以下各层,广播内容:“请注意,该区域内发生了紧急情况,请遵从公司安监室工作人员的指挥,从最近的疏散通道立即撤出大楼

3.通过电话、对讲机随时了解火灾现场及各区域人员疏散情况、检查报警系统、消防加压水泵和送排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4.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相应的行动。

5.确认全部人员疏散完毕后发出演习结束通知。

6.指挥小组领导到疏散集合地点进行演习总结。

六、火灾扑救具体安排:

1、由单位坐车出发到达消防演习地点××××。

2、根据地形清理现场,准备好引火物。

3、发放工作服、消防器材

4、听安全员的讲解

5、开始演习

6、1灭油火

第一组:l拉燃烟雾弹,使场冒出浓烟

地面烟雾生气,紧急疏散人群。

第二组:点燃油火;使用5kg灭火器灭火

油盆起火,使用5kg干粉灭火器时,先将灭火器倒置摇晃几下,再将保险销子拨掉,将喷头对准火的根部,按下开关进行灭火。5、2灭柴火

第三组:点燃柴火;5kg灭火器灭火

使用5kg干粉灭火器先将灭火器倒置摇晃几下,再将保险销子拨掉,将喷头对准火的根部,按下开关进行灭火。

6、结束演习(宣布)

7、清理现场。

方案三:企业消防演练方案

一、目的:

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处理能力,更好地了解公司的防火制度及消防逃生路径,提高自救能力。

二、参加消防演习的人员:

1、总指挥:

2、副总指挥:

3、公司各部门的消防负责人、义务消防员、全体保安员

三、演习场地设置

时间:2015年1月6日上午7:30时

地点:仓库外广场

参加演习部门:所有上班人员约600人

组织单位: 人力资源部

四、现场布置

1.主席台设在仓库门口,放置麦克风,并放置一个灭火器和一把水枪;

2.在仓库大门口外约5米放置一敞口铁桶,桶里放置一些可燃烧的废木材,作为表演灭火场 ;

3.整个广场在演习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4.保安组全部待命于保安室,在演习前负责现场的交通秩序。

五、消防演习过程:

(1) 报警演习(保安队负责)。

①发生火警,首先把火警地点报告保安值班室,值班人员立即到现场确认。

②经确认火警属实,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经理,按计划迅速召集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尽快到火灾现场。

③人力资源部经理指挥到场人员进行灭火和救人工作。

④根据火情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

⑤拨打“119”详细说明起火的性质、火情大小、公司所处位置。

⑥报警后派一人到路口接消防车。

(2) 疏散抢救(生管中心负责)。

①各车间的消防疏散组负责引导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为不便者撤离险境,然后检查人员是否有人留在火房内;安置好从着火层疏散出来的人员,并安抚稳定其情绪。

②疏散次序:先从着火部位开始,由内到外,由上到下逐步疏散。并安抚人员,使其不到处乱跑。

③引导自救。组织义务消防员引导员工沿着走火撤离。派人带领不能从预定消防通道撤离的人员利用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从其他地方撤离。

(3)灭火演习(行政科长及义务消防队员负责)。

①启动消防水泵和备好灭火器,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②点燃铁桶内的木材。

③携带灭火工具对准火焰灭火。

④讲解针对不同的燃烧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

(4)医疗救护(人力资源部负责)。

①由部分人员组成医疗救护小组,配备所需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设立临时救护站。 ②模拟一个人受伤进行急救。

③讲解普通急救的方法。

六、演习结束

主持人宣布演习结束,要求各部门按顺序排队返回车间。

方案四:企业消防演练方案

一、演习目的

(一)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本厂《重大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控制理程序》要求,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确保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指挥得当,把损失降低到最少。

(二) 检验我厂《重大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控制程序》以及有关应急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二、方针与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高效协调;常备不懈,持续改进。

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三、应急策划

本次演习是本公司实行“一本手册、两间公司、三个体系”以来的首次消防演习,为达到持续改进要求,依据公司《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控制程序》和《重大事故应急指引》文件内容编制完成本预案。

为使事故更加逼真,真正检验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本次消防演习的启动时间由总经理随时宣布。

(一) 危险分析:

公司是生产五金、塑料配件的大型企业,场内存有大量的纸箱等包装物,木卡板,塑料制品、塑料原料,易燃化学品等,上述物质在人员疏忽、操作失误,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很大。

由于艺研新工厂全部投产以来,塑料厂的消防等级在危险程度上比五金厂要高一级。环境的改变,加上全厂员工的大幅增加,急需一次应急演练。否则,危险来临时,不免会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以及严重的经济损失。

综合管理体系的编写在人员安排上不尽合理,而一旦塑料车间出现紧急情况后的人员安排和行动响应上是否有效,急需在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验证。

(二 )资源分析:

我公司新厂房按照有关消防法规设计施工,安装有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全厂按照灭火器配置标准配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设施齐备。

公司多年以来每年都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有组织,义务消防队,建立有应急响应制度,在运作上,有一定经验。

公司配备有部分消防应急工具设备,比如防火服、防毒面具、消防头盔等消防应急必备物资。

设有医疗救护室及有关应急药品等,配备专职厂医。

(三)过程控制

本次演习确定为综合消防演习,主要就人员疏散、灭火战斗、救护伤员、后勤保障四个场景。演习时,为验证预案应急响应的有效性,现场将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同时在全厂进行人员疏散、救护伤员、后勤供应演练,二是在行政楼前面做灭火战斗演练。

本次演习在方法上与以往不同。本次演习依据公司文件确定全公司所有生产性部门,包括:注塑/生产部、工程部、装配部、仓务部、总务部、车床部八个部门。演习前5分钟,由公司高层决定模拟事故发生的部门,并通知其部门主管。上述部门主管依据公司文件及部门应急行动方案进行指挥和控制。

四、应急准备

为确保本次消防演习的成功,系统管理部应在前期做如下准备工作,包括:

(一) 对《重大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控制程序》予以培训;已实施。

人员:副主任以上全体人员。

要求:明确实施流程。

(二) 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就应急进行桌面演练。

人员:安委会主要成员。

时间:11月12日

要求:全面介绍、了解演习的整个流程,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对本次演习的方式方法应特别给予详细说明。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三) 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公司文件及本组织人员制定相关应急行动方案,内容包括:参加人员名单、组织结构、人员职责、物资准备、行动方法、注意事项等,安全组协助。方案编制完成后可以实施预演加以验证。生产/注塑部、工程部、装配部、仓务部、总务部、车床部的应急方案应在系统管理部备案。

例如:XX部门应急行动方案

1.部门应急组织架构图及人员名单、职责。(略)

2.根据公司演习检验要求应准备如下物资。(略)

3.应急行动指南。(参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引》)

(四) 主要生产部门预演。

由于生产部、注塑部、装配部、仓务部、总务部、车床部、工程部等部门人员较多,范围较大,在演习中可能会出现异常情况,建议上述部门提前进行预演准备,以保证全厂演习时的顺利进行。

五、应急响应

在经过应急策划和培训、编制部门应急方案等准备工作后,为检验其效果,按照本要求,将于11月某日进行本年度综合消防演习。

模拟现场:

某员工发现XX部门(X栋X楼)发生火情,火势正迅速蔓延,伴随着浓烟,现场人员立即按下警铃发出警报,立即报告部门经理,并通知相关人员支持救火。火势逐渐扩大,部门经理(即部门总指挥)决定紧急启动部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接警与通知

任何人发现火情,立即按下附近消防警铃。

立即电话通报公司前台。

公司前台接到报警,迅速报告公司主要领导。

立即全厂电话通报。

2. 指挥与控制

公司总指挥接报,确认火情严重,宣布紧急启动公司应急。

各小组奔赴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并听候现场指挥部指挥。

总指挥按照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拨打火警电话119向市消防局报警。

指挥部根据现场紧急情况调用一切人员和物资做好疏散转移工作。

3. 人员疏散

目标:全厂员工5—7分钟全部撤离,疏散到行政楼前中心广场上。

10分钟内集中清点人数,上报总指挥。

一旦发现有人受伤,立即通知救护组准备救人。

检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撤离、疏散到指定位置;

是否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人数;

是否有人失踪;

是否关闭车间动力和照明电源。

4. 灭火作战【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目标:义务消防队员分批次参与现场抢救,转移重要物资。

检验:是否熟练操作消防器材(消防工具和消火栓);

是否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是否分为多个抢救梯队有组织的救火;

是否进行自我保护。

5. 伤员救护

模拟如下需要救护人员,检验是否有人对应:

有1人被严重烧伤,需要用担架紧急撤离火场;

有1员工窒息,无呼吸无心跳。

本环节检验时位置确定在主席台侧面。

6. 后勤保障

过程中,预计可能会发生其它状况,演习时应检验发生以下情况是否有人对应:

由于火势较大,可能发生电线短路等二次事故,急需关闭部分电路供电;

出现断水情况,消防用水需要保证;

为防止火情蔓延,需要大量沙石建筑防火堤。

7. 现场恢复

演习结束后,总务部负责全厂清洁工作,并注意做到以下两点:

现场恢复过程存在大量危险因素,如余烬复燃、受损建筑物倒塌等。

维护现场,协助调查。

六、演练结果评价

(一)确定演习评价人员:本次演习,经理级人员必须对整个演习进行评价。特别邀请客户作为观摩贵宾对演习进行评价,提出宝贵意见。

(二)评价人员应按照工作及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把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为三项填写:(1)不足项 ,(2)整改项 , (3)改进项。

演练结束,评价人员应当填写《演习评价报告》于演习翌日交系统管理部,以便综合评价演习的效果。

七、演习总结

应急演练结束后一周内系统管理部对演练效果作出客观评估,提交演习报告。详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总经理选择适当时间在安全委员会会议上进行演习总结。

篇四: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2015安全生产检查通报

第1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15】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15】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第2篇: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明电[2015]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组织专班,扎实地有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的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检查工作。一是拟定方案,精心安排。10月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5]9号)。同时结合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5]12号),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各镇(处)及相关部门(玉阳、玉泉、王店、河溶、半月、育溪、安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供销社)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专人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召开会议,周密部署。11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许晓荣同志通报了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秭归县“11.15”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和公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智华出席了情况,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智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当前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各镇(处)、市直各部门换届调整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迅速到岗履职,不能缺岗失位;2、强化责任,扎实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强化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监管;3、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企业自查、专家协查、政府督查“三结合”。市委常委叶永清出席了会议。三是宣传深入,氛围浓厚。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1、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市安监局11月1日、12月22日、12月23日先后组织60余人次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2、利用宣传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活动期间,育溪、庙前、两河、安监局、卫生局、药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中燃公司等镇(处)及部门开辟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栏目,通过橱窗、挂图、墙报、横幅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二、突出监管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5]9号)要求,组织专班,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镇(处)、市直各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73家,排查隐患864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3份,停产停工通知书8份,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2起,立案2起,实施行政处罚41起3.79万元,拘留2人。

(一)镇(处)检查情况(9个):

玉阳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并对隐患突出的6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玉泉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查处隐患2处,现场整改到位。坝陵办事处:检查34家企业及单位,查处隐患2处。整改2处。两河镇:检查23家单位和6家渡口船舶,查处隐患4处,限期整改到位。河溶镇:组织11个专班,检查84家单位,排查隐患15处,均现场整改到位。育溪镇:检查10家矿山企业、2个轮渡、6个渡口、18艘客运船舶,查处隐患12处,均整改到位。庙前镇:检查11家煤矿企业、并对镇内加油站、化工企业、学校、社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督办。王店镇:检查6家加油站、4家超市、6家工矿企业。草埠湖镇:组织专班对全镇工业企业、学校、超市、网吧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市直部门检查情况(20个):

市安监局:检查矿山企业33家、危化品企业6家、烟花爆竹企业2家,共查处隐患56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2份。市质监局:检查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62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起,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立案2起。市民政局:对机关及各二级单位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市国土局: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市农业局:立足六个“新突破”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市住建局:检查在建工程46个,查处隐患226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告知书3份,督办通知书1份。市经信局:检查6家企业。市教育局:检查各类学校及幼儿园93所,查处隐患30处,提出整改意见45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市文体局:检查全市娱乐场所和文物安全,重点检查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查处无证经营网吧点和未成年人上网现象4起,并下达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书。市交通运输局:检查了交通运输业、客运站场、水运码头、沮漳河流域、施工现场、船舶候造厂,对各交通路段及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市交警大队:对我市辖区内汉宜、江富、窖枝、皂当、荷当、烟运省道和县道进行重点检查,查处重点隐患1处。同时加大校车检查力度,共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8台次。市治安大队:检查30家涉爆单位,查出不合格单位10家,并进行限期整改。消防大队:开展了“清剿火患”行动,共检查单位520家,发现隐患543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份,责令“三停”单位7家,罚款3.79万元,拘留2人。市卫生局:检查3家医疗卫生单位,查处隐患4处,现场整改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检查2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查处隐患2处。市林业局:组织6个组对全市10个镇(处)、1个风景区、6个国有林进行检查。市水利局:检查了各大中小型水库及旅游景点防汛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所属重点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市房管局:对3个拆除施工现场2.5万平米拆除地块进行了检查。当阳中燃公司:对全市燃气管网进行了检查。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生产经营单位对此项大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开展的力度不够扎实,对隐患的认定不够准确,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二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未真正履行各自职责,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应急队伍和演练工作开展较少。三是监管力度还需加强,少数部门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不及时、工作不够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跟踪督查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抓生产和抓安全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四是部分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较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各镇(处)、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并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到位。一是制定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控措施,确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对能现场整改的则现场整改,短期内能解决的则短期内解决,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订防控措施,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所在镇(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着重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三会”“两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为201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3篇:关于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4篇: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局《“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连事【2015】12号)、《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连事【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局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年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2015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相关要求,6月29日—7月2日,局安全生产检查组一行6人对行政中心、革命纪念馆工地、局属9家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一行通过听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实地检查、现场点评等形式,检查各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推进、“安全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二季度履职报告、基础台帐资料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设备运行、应急预案演练、隐患排查及整改等情况,全面掌握了局属各单位半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1+3”安全监控体系推进情况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活动中,局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和“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现场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二、主要特点

1、安全生产氛围浓厚。按照“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活动主题,局属各单位面向职工进行了宣传发动。一是学习5月31日市政府领导在我市主流媒体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明确活动重点、任务、目标。二是革命纪念馆工地、凯瑞液化气站、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关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等单位悬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等相关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良好氛围。

2、安全知识全员培训。凯瑞液化气站、机关幼儿园、机关第二幼儿园、机关物管中心、机关生活服务中心等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用安全理念凝聚人心,强化安全意识,努力打造本质型安全单位。

3、安全重点突出一线。凯瑞液化气站、机关印刷厂、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以落实班组一线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为主题,充分利用班前会,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讲评的安全活动,增强活动知识性和有效性,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

4、安全建设日趋标准。机关印刷厂、凯瑞液化气站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我市安全标准化创建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5、安全隐患集中查治。一是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单位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具体岗位,严查细找在日常管理、生产操作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二是围绕生产场所、机械设备、安全用电、消防设施配备等方面,开展事故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消除了安全死角和隐患,完善危险源监控手段。三是从高标准严要求的角度出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消防、用电、安保等方面人员对各单位事故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对查出的5个一般性隐患责令有关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

6、安全防范演练预案。各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开展了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演练,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7、安全监控全面推进。凯瑞液化气站、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健全完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为载体,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凯瑞液化气站已初步建立了“三图五卡”,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其他各单位都能积极构筑“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网络,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认识不高,活动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1+3”安全监控体系推进工作较为缓慢;三是部分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台帐记录、履职报告不及时。

四、下步要求

1、突出预防为主,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在前期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认真总结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在推介精品项目的创新、营造活动气氛等工作上再下功夫。

2、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结合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明确安全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开展夏季安全宣传教育;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

3、突出责任落实,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实施和完善“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坚持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4、突出推进力度,提升安全监控水平。今年全市推行“1+3”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年底局属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覆盖率要达到100%。这一体系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促进单位安全发展,本质是群防群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参与、全员排查、全员监控、全员整改”,有效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每位职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积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网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第5篇: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5月9日市政府安委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安委会组成10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1日,副市长张祖保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会,并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淮安〔2015〕12号)要求,重点检查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总体较好,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协调2015年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对汛期安全生产抓得较早,安全度汛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行动、有分工、有落实。汛期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队伍,物资器材等准备工作逐步到位。各有关企业能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认真负责,部门密切配合,工作落实到位,查出了隐患,提出了意见,检查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部分小煤矿防汛工作不到位。如:八区四矿混合斜井封井材料数量不足,堆放不齐,未做到挂牌管理,标明用途、材料类型、数量;大通三矿地面排涝泵站只安装1台排水泵,未配备同等能力备用泵等。

(二)部分行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如我市部分渔船集生产、居家为一体,船龄长,船体破旧,缺乏救生设备,安全隐患多,但国家出台的渔船报废政策难以执行。

(三)部分县区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如谢家集区和八公山区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越界开采、放大炮等现象。

(四)部分企业没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如:森都国际大酒店改造后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安徽淮化集团年产10万吨硝酸技改项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即进行生产等。

(五)部分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距离不足。如:泉山化工公司发生器车间电石吊装护栏周围未设踢脚挡板;宏阳工贸公司可燃有毒报警仪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安徽淮化集团二硝厂450装置硝酸提浓工段与西南方向的黑泥村居民房防火间距不足等。

(六)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淮南首创水务西城分公司平山水厂剧毒物品储存库视频监控系统毁坏,储存库大门处于敞开状态,无专人看护;安理大新校区项目塔吊机座有积水、塔吊升到位后主电缆线不能及时固定、扫地杆水平杆局部缺少,安全管理人员不是本公司人员,公司级检查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毛集何台轮渡营运渡船皖淮南车渡10未开启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进一步抓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重点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期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强化小煤矿汛前检查,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坚决打击越界开采、盗采行为,切实做好小煤矿关闭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抓好淮化集团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千方百计遏制交通事故,抓好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要打击非煤矿山越层越界及非法开采行为,抓好午收期间渡运安全。要加大建筑工地、公共场所等安全整治力度。采取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要在“细、实、基础、检查、督办”上下功夫,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要抓“细”,就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安排,一定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并且细化到专人负责。安全无小事,细节是关键。安全生产要抓“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地去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安全生产要抓“基础”,就是督促企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要抓“检查”,就是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予以防范。对查出问题定人、定责、定时间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要抓“督办”,就是坚持强化督办、保证政令畅通,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良好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口把守,切实负起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零容忍”的态度实行严格的倒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凡因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篇五: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2015消防管理制度

第1篇: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篇: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3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内旅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值班负责人、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统计好值班经理安全消防巡查记录。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酒店内所有区域,包括停车厂、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酒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酒店内部门开关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冰箱开关等统一由专人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部门下班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

13、前台、餐厅吧台、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度过高引起火灾。

14、吧台酒水及装饰物的摆放要与照明灯、射灯、装饰灯、警报器、消防喷淋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值班经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同时酒店经常组织小组不定时的检查线路及电源,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整改。

2、部门经理、主管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口头或书面材料)。

3、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检查酒店员工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仓库、厨房特别注意事项

仓库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6、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厨房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3、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5、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6、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7、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9、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第4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XXXX店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XX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XXX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4)根据店内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吸烟需到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消防安全设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

4、13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人员给予奖励。

4、14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

篇六: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201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宾客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宾客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

、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关于消防栓堵塞的考核通报】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须经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宾客,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宾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宾客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撤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出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须经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宜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条库房防火制度: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并关好门窗。

第十八条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宾客,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宾客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负责。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同时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形式,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宾客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宾客情况,认真清点旅宾客数并致歉安慰好宾客。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与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先疏散。

第三十二条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2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4篇: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二、施工现场的平面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明确防火重点区、仓库、配电室、要配备灭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有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临时用电管理要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五、车间每周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制定措施,有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定期进行消防器材检查的内容要点:最新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a、消防箱:qiāng、带、箱体是否完好无缺,栓阀无严重生锈。

b、灭火器:无缺损、无过期,压力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格内为压力正常。

六、经常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查消防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消防管理规定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清除火险隐患。

七、施工现场应设立吸烟室,现场、仓库、集体宿舍,配电室等地严禁吸烟。

八、增强防火意识,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车间内灭火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

九、保护消防标识、消防器材完好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5篇: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饭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单位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利元胜总经理

副组长:彭小艳经理、贺强保安队长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第四章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第6篇: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和施工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等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国家相关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应当全面落实业主和使用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防范统一服务体系,坚持以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

第四条业主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高层建筑(或者其部分)由使用人实际使用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内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由使用人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相关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享有高层建筑(或者其部分)所有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以承租、承包、受委托经营等方式实际使用高层建筑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相关制度,加强高层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个人及其家庭应当了解所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学习消防常识和必要的灭火逃生技能。倡导家庭配备手电筒、灭火器、防烟面具等应急逃生消防器材。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行为:

(一)超负荷用电;

(二)违反规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四)制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六)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层(间)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七)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

(八)拒绝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义务,或者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九)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违法使用爆炸性物质的规定给予处罚。

(三)违反第四项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违法制造、储存爆炸性物质的规定给予处罚。

(四)违反第五项至第九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单位、个人因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引起火灾或者造成火灾危害扩大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行为人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同一高层建筑有2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业主、使用人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统一管理机构),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承担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作。

第八条统一管理机构(含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下同)应当在管理区域内做好下列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填写和张贴巡查记录表;

(二)按照规定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组织维修保养、检测,对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测,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书;

(三)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及器材标志,标示使用方法;

(四)对临时停车进行管理、疏导,根据需要标示禁停警告;

(五)根据业主、使用人的授权,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并加强管理;

(六)其他依法或者依照相关约定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巡查记录表及填写、张贴的具体要求,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制订。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统一管理机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统一管理机构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督促改正;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等情况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应当支持、监督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作。

统一管理机构对不听劝阻、制止的行为和不能及时消除的消防隐患,除依法采取相关火灾预防措施外,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条高层建筑保修期满后,其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更新、改造等费用,依法或者依照业主的约定从物业服务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经营性收益中支出;经费不足的,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依法分摊。

第十一条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统一管理机构应当立即组织制订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资金支出方案,并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征求业主意见,经符合规定人数的业主同意后及时组织实施。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标准和委托合同的规定,向委托人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完成相关服务后,应当向委托人提交维修保养报告书或者检测报告书,其内容应当包括单位名称、操作人员姓名、消防设施状况、维修保养或者检测的时间等事项。

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的,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应当自出具检测报告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书的副本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受委托人等指使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书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对指使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从事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和消防设施检测等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者委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和检测等业务。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鼓励建设和运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高层建筑按规定建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当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高层建筑,应当督促和指导有关业主、使用人确定统一管理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对相关工作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

本规定实施前高层建筑经批准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外墙保温材料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有关部门、机构,组织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高层建筑主入口及周边相关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标识,标示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

(二)限期拆除外墙上已安装的广告灯箱等易产生高温的设施;

(三)按照现行规定对燃烧性能等级偏低、隐患较大的部位实施改造。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管理和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执法活动予以协助、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层建筑内设立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管理,对未取得消防批准文件的有关申请,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不予发放经营许可证,依法不予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

第十八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订和实施高层建筑年度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由公安机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年度抽查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及时登记、核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业主、使用人、统一管理机构限期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整改火灾隐患通知书应当抄送业主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抄送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

对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予以通告或者公告;必要时,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管理需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有关处罚决定书,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罚的,视情将处罚情况抄告物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实际,加强对统一管理机构、有关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并通过本机构网站等途径向社会提供消防服务行业的有关信息。

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从事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机构,结合本省实际,按照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标准。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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