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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2016-07-21 10:36:4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共6篇)监察室工作职责监察室工作职责一、协助党组织和行政机关抓好党风、政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二、受理对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四、受理...

篇一: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组织和行政机关抓好党风、政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二、受理对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

四、受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党组织、行政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

五、指导、协调下级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六、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单位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燕燕工作职责:

1、协助抓好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2、负责受理对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3、负责调查处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4、负责受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党组织、行政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

5、参与招生、升学考试、收费及评先评优、干部选拔、教师招聘及学校基建(维修)、各类招投标及大宗(物品)、教材、图书采购等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校务、教务、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6、协调下级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单位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二: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监察室的全面工作;

2、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安排部署;

【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3、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草拟、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等工作;

4、围绕乡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廉洁等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接待、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投诉;

6、协助上级监察机关查办监察对象的违纪违规问题;

7、组织开展基层站所和所属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

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2015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第1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5篇: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6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四: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2016人事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查找和纠正本行业、本系统存在作风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树立人事部门良好形象。

二、选题内容

选题一:落实政策,强化服务,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暂行办法》,从政策推动、资金扶持、创业平台建立、宣传发动、创业指导、典型示范、组织保障等方面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选题二:加强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促进考试公平、公正。

三、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选题评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体系建设,强化政策扶持,主动服务,拓展就业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强化对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四、评议步骤

(一)围绕选题,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政风行风意见箱、完善网上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

(二)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选题评议发现及收集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类,逐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目标要求。

(三)集中整治,组织考评验收。

按照整改方案,组织集中整治。通过听取汇报、实地验收、查看整改材料等形式,组织民评代表对开展选题评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于问题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整改。

(四)认真总结,巩固评议成果。

选题评议工作结束后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巩固选题评议工作取得的成果,并将选题评议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局民评办。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选题评议的重要性,把选题评议提高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选题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明确工作责任。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把选题评议议题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开展选题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务求取得实效。选题评议能否取得实效,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关键环节。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选题评议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突出自查自纠、突出个案整改,突出建章立制,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查找和纠正本行业、本系统存在作风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树立人事部门良好形象。

二、工作内容【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一)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化建设,努力创建一批优质服务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二)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利民和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五)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责、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三、任务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市政府纠风办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年终评议结果将作为各级各部门落实城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实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围绕中心,注重实效。各级人事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热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等观摩和监督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要主动公布行评办、业务部门咨询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受理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征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纠建并举,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在提高办事效率和健全内控机制上下功夫。

(三)强化指导,上下联动。全系统要形成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加强对县(市、区)公务员局行评工作的检查指导,县(市、区)公务员局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要加强与政府纠风部门和行评代表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市局行评办将组织行评代表赴县(市、区)开展工作调研、检查督导。县(市、区)公务员局每月向市局报送一次动态工作信息,市局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

(四)运用载体,有效作为。

要充分运用各种活动载体,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形式多样,更加扎实有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摸清当前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选题评议;要积极参加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行风、效能视线”活动,广泛宣传政策,认真研究、解决社会关注的问题,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活动,推进窗口服务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五)形成合力,全面提高。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人事人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将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内容,以评促建,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要按时上报下列材料:

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6月20日前)。

2、行评机构成员名单和具体联系人电话,对外公布的行评办、业务咨询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电话(6月20日前)。

3、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特色与成效,存在问题与建议(11月20日前)。

4、本级政府纠风部门对本单位的评议情况,内容包括:同类参评单位数,本单位在同类参评单位评议结果排名,政府纠风部门反映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2016年1月10日前)。

5、与政风行风建设内容有关的动态工作信息材料(每月一份)。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改进窗口作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树立人社部门起好形象。

二、评议对象

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直属单位: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机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用工办等窗口单位,以及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

三、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要始终坚持评议对象由群众选择,评议内容与群众相关、评议过程请群众参与、评议成绩让群众做主、评议结果重综合运用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遵循实行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式。

四、评议内客

(一)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闻趣。

(四)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

(六)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七)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我局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八)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五、评议方法

(一)日常考评

1、动态监管。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本单位,本系统与考评内容有关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同时,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2、“面对面”评议。7月底召开一次“面对面”评议大会,部门领导、行评代表、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质询、点评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

3、整改评议。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重在纠“四风”,扎实整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于12月5日前,以表格列表形式上报本单位今年以来查找存在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取得实效的情况。

4、明察暗访。不定期组织民评代表或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暗访结果收集整理,转具体股室、直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办理并反馈。

5、群众信访。做好群众来信来电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要认真做好整改。

6、专项治理。作为社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协调协办单位做到规范资金征收、支付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安全。

以上具体评分标准详见《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1)。

(二)群众评议

通过短信回复、网上投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民主评议。

1、专家代表评议。从评议员库中抽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等,发放调查问卷或邀请上网评议,对参评单位进行评议。

2、群众代表评议。含两类评议对象:一是参评单位及其他单位代表,二是从群众评议员库中抽取评议代表。两类评议对象均运用网络评议平台,对参评单位进行评议。如有效样本不足,则通过电话调查或短信评议进行补充。

3、服务对象评议。利用短信平台,从服务对象评议员库中抽取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开展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员由各直属单位按半年度负责提供。其中企业社保中心提供20个,医保中心提供20个,劳动就业中心提供20个,用工办、城乡居民保、机关事业保、监察大队各提供10个,并认真填写《服务对象评议员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2),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1月10日前报送局监察室。

(三)下级评议

县纠风办根据参评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评议结果计算该项得分。

(四)县纠风办综合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3),各参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将评议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建立和完善民评工作规则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影响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诫、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二)注重解决问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开门纳谏、群众参与,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接访、评议检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走出办公室,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长效机制。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研究建立评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评议工作成果。要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在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篇五: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2016纪检监察履职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以及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履职水平的意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明确、方式方法科学、作风求真务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三转”是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党章、严肃纪律的必然选择,是找准定位、充分履职的现实需要。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不仅是为了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三转”的重要意义,而且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更切实地满足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盼,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监督和工作方式,逐步实现纪检机关定位明确、思路清晰、职责分明、精力集中的目标,适应不断提高的反腐倡廉新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廓清权责边界突出主责,理清工作职责,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把查办案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立体式监督预防体系,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责任,依照法定职责推进纪检职能瘦身改革。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转变方式。牢固树立“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建立三项制度创新督查方式,建立纪委开放日机制,用好“五书”严格执纪问责,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开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走转改活动,改进履职方式,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向结果监督的转变。

(三)加强“四度”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严格管理塑作风,狠抓执行强作风,解决问题正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强力推进“洪纪清风”行动,通过集中学习、分层次座谈交流会、写作能手竞赛活动、专题辅导讲座,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以过硬的作风打造铁军队伍。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24日—12月30日

参加对象:委局机关及基层工作室全体人员,各镇纪检监察干部,县直部门纪检监察专职干部。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讨论阶段(10月24日-11月1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县纪委常委会集中研读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关于“三转”要求的讲话和市纪委监察局印发的“三转”意见、大讨论方案。县纪委各室分组学习讨论,并在10月主任例会上专题围绕“三转”精神交流汇报2016年工作打算和创新项目。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组织座谈讨论,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三转”活动的宗旨,理清工作职能。

2、举行基层干部恳谈会。邀请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举行专题恳谈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阅读纪检监察业务书籍,学习“三转”文件精神,集中交流,加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活动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了解。

3、写作能手竞赛。以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开展“三改”活动为主题,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三甲”写作能手竞赛,精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写作骨干,参加市纪检监察“十佳”写作能手竞赛。通过竞赛锻炼提高全县纪检监察队伍写作水平,也进一步清晰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三转”活动的思路。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12月20日)

4、理清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按照中纪委“三转”部署要求,以党章党纪和行政监察法为依据,县纪委办公室牵头各室共同探讨出逐步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减少与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主业无关的工作职责,报县纪委常委会和上级纪委审核通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明确,精力集中,执纪有依。

5、清理规范议事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协同各室全面清理调整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逐步撤出“越界”越职工作,确保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6、筹建纪检监察网站。组织筹备建立纪检监察网站,将其建成一个集展示廉政文化建设、公布本地和全国典型案件、宣传廉政法纪法规、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的专业廉政建设网站。

7、制定“三重一大”监督实施细则。突出对各镇、各部门“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量化合理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实施细则,保证“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到位。

8、举办“三转”专题辅导讲座。根据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各类文件,编写出“三转”要求解析读本教材,通过开办专题辅导讲座的方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解读“三转”精神和内容,再由纪检监察干部将“三转”精神向身边的党员干部群众宣传,确保“三转”活动深入推广、成效久远。

9、持续开展“洪纪清风”行动。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切实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深入开展“洪纪清风”行动。建立常态化暗访巡查机制和节假日专项督查机制,创新巡查监督手段,严肃整治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作风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树立新风正气。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10、规范“五书”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学习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纪检监察“五书”使用和管理的办法(试行)》,掌握并敢用善用《纪律检查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等纪检监察“五书”,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文书使用和管理,增强执纪问责的严肃性。严格实行问题上查一级,责任倒追一级,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部门责任,而且要追究审核审批部门责任;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形成层层执纪问责的机制。

11、开展“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持续开展走进企业、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等“三走进”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与基层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开展领导干部结队帮扶、挂钩联系企业、“一助一”助学帮困、信访直通车等活动。

12、建立三项督查制度。转变监督方式理念,坚持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由责任同担向各负其责转变;建立执法事项定期报告制度,由事中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建立执法廉政风险动态巡查制度,由依赖职能部门向依靠多方力量转变。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立项,牵头抓总,发挥再监督作用,确保政令畅通。

13、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在政府网站和“阳光”设立曝光台,在报纸电视开设曝光专栏,定期发布纪检监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剖析原因,推动问题整改。

14、纪委开放日活动。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网友走进纪委开放日活动机制,拉近社会各界与纪检监察机关距离。开门纳谏,广闻兼听,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执纪执法更接近地气,赢得社会各界信任。

15、建立“三清”指数测评平台。结合地方特点,构建“三清”指数预警机制。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及各镇村居廉洁指数进行全面测评,并将“三清”指数测评结果运用到干部考察考核、选拔竞争上岗和违纪违规问责等工作中。

16、开展一次走基层大接访活动。信访室牵头汇总分析“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信访案件线索,制定走基层大接访活动方案和时间表,由各镇、各部门向干部群众宣传大走访活动,营造氛围。联合各镇纪委,县直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公布当地相关前期信访接待结果,解释纪检机关信访接待条例,接受新的涉纪人民来访,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贴近群众。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

县纪委各室、各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如何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出发,对“三转”活动开展实施情况、推进过程中的优秀创新作法、取得的成效以及需要改进的建议进行总结,总结材料报县纪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要迅速汇总,集中上报市纪委。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同级党委汇报沟通,获得本单位领导理解和支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三转”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活动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此项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分管书记主抓,县纪委办公室、教研室牵头,委局各相关室配合。各工作室、各镇纪委、县直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归纳总结,确保“三转”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活动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实把“三转”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确保各项活动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篇六:纪检监察室职责,政风行风建设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方案4篇

第1篇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中心网络等不间断宣传。通过与《日报》、《楚天声屏.版》、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媒体沟通与合作,采取专题、专版、专栏等形式,宣传政策、经验和动态,增加住房公积金在新闻媒体上的频度。二是参与电台《行风热线》活动,及时解答政风行风热线举报和政策咨询等问题。三是结合办理人大意见和政协提案,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四是组织集中宣传。利用《条例》颁布日、普法宣传日、房展会等,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率。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

这个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担保方式单一,主要实行公积金联保,导致贷款门槛过高。另一方面办理网点少,只在农业银行一家办理。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一是已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在公积金联保的基础上,增加按揭贷款业务。二是增加服务网点,已与市建行进行联系,在市建行增加一个委托贷款服务网点,目前委托事项和系统链接正在进行中。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难,受限条件太多的问题。

一是放宽提取条件。凡购房(含归还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只要资料齐全,手续完善,都可以提取。二是按照“分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放款”的工作流程,随时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每月集中审批拨款,拨款时间由原来的2天延长为4天,让每个提取职工都能一天内办结。

四、关于窗口服务质量不高,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窗口建设方面,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已拨付三楼一层,作为中心办公用房,含办公室17间,办事服务大厅1个104平方米,总面积300多平方米,目前正在装修。二是服务方面,将进一步梳理归集、提取、个贷、查询等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全面推行综合柜员、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三是试点银行网点或聘请代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解决公积金中心人员少、业务多、办理不及时的现实矛盾。

五、关于网上业务平台有待建立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公积金门户网站的作用,在网上建立健全政策咨询、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投诉受理、业务申请审批等平台,方便职工和单位办理业务。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服务方式。试点和完善银行专柜代办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代理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等业务。

六、关于12329服务热线投诉渠道不畅通,处理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在《日报》上向市民公示12329服务热线;二是实行党组成员带班接听制度;三是安排专室、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热线畅通,提高客服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效率。

七、关于非公企业建制推进缓慢、制度覆盖较低的问题。

一是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二是代拟《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目前文件正在按办文程序办理。三是建立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制度,组织骨干力量上门跟踪服务。四是充分发挥银行、工商联、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优势协同推进。五是探索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通过政策宣传、劳资培训、部门协同、挂点联系等方式方法,力争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有一个较大的推进。

八、关于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业务培训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二是开展学习交流,分批派送业务人员向先进县市学习交流业务心得,提高业务人员能力;三是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在学习政治理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并建立讨论、考试制度,保证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2篇

根据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经归类、梳理形成五条意见或建议。为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物价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物价部门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着力解决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物价队伍,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有错就改、雷厉风行的原则。牢固树立控物价、安民生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虚心接受,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鲜明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进行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物价部门的整改工作力度和效果。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既全面整改,又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办好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领导负责、整改销号的原则。对各类问题和意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责任到人。问题整改实行验收销号制,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凡未整改到位一律不过关。对所有问题的整改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对发现的问题不查清原因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对整改效果不满意不放过。

(四)坚持促进工作、群众满意原则。要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行风评议,一手抓市场价格监管。通过民主评议,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对各类问题和意见的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

三、整改目标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整改贯穿于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边查边改,未评先改,边评边改,闻过即改。通过整改,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整改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撰写价格信息的任务分解到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每月进行通报,年底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2、通过物价信息网、价格快讯、价格信息短信服务等多种形式,把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政策、工作动态等及时向社会宣传和发布;

3、通过日报“阳光物价·服务民生”栏目,及时解读价格热点,分析价格走势,追踪价格动态,发布“价比三家”,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通过人民广播电台“价格直通车”节目,及时播报最新的重要商品价格、解答百姓最关心的各类价格问题、传递最权威的价格监管政策、披露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5、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平台,将关系到民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以公示牌(栏)、收费明白卡形式走进社区、农户、学校、医院、商场、企业,为人民群众提供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其他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协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常年

(二)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工作;

2、继续会同纠风、财政部门实施涉企价格(收费)手册、建设项目收费手册、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两册一卡”制度;

3、精心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局收费管理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三)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价格监管工作

1、合理制定城市公交空调车价格;

2、科学合理制定一、二、三级医疗服务价格;

3、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

4、稳妥推进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

5、强化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

6、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等行业的成本监审;

7、科学合理制定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

8、认真开展涉农价格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万传忠梁传斌李一新

责任单位:局收费管理科、局农产品与环境资源价格科、局工业品和服务价格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四)进一步做好“菜篮子”价格调控工作

1、继续做好以“价比三家”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引导生产、消费和流通,促进价格稳定;

2、按照市政府办仙政办发[2016]57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推动我市城区“平价商店”建设工作;

3、认真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价格监测中心、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继续践行《市物价局领导班子勤政廉政集体承诺》,严格“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和追究办法;

2、强力推进《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十不准”(修订)》、《市物价局政风行风监督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监察,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零容忍”;

3、积极推进首问负责制和“五个不让”(不让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物价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四心服务”(细心听取反映、耐心解答咨询、诚心提供帮助、真心解决问题)、“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敬、一颗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等文明行为规范,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促进物价干部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有效保证物价部门职能的履行和发挥;

4、切实落实《市物价局定(调)价(费)事项审批时限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5、着力加大“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健全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真正打造成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6、积极倡导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为内容的勤俭节约活动,进一步优化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财务“一支笔”管理,坚决杜绝乱开支行为;

7、认真落实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8、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等一系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对出现的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整改。整改工作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评议整改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内容、责任和时限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快讯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情况,尤其是对通过整改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要大力进行宣传和报道,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对涉及价格改革的重大政策问题和群众比较敏感的价格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相关价格法规和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约束人的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价格行政权力运行。

(四)跟踪督办,严明纪律。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群众回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整改效果,防止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遵守行评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巩固成果、兑现承诺、转变作风、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为主线,以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为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宽松透明、政令畅通的政策环境,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问题,提高价格主管部门的公众形象和价格执法水平,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服务型机关。

二、工作内容

1、理顺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三定方案和职责认真履职,围绕今年物价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在加强价格调控、深化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程序、强化价格监管、转变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

2、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做到依法行政。重点清理有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制发的各类收费文件;有没有中央和省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的收费标准按原标准继续收费的;有没有无证或利用过期的收费许可证(或监审证)收费的等乱收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3、加强企业对接,切实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企业排忧解难,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与重点企业实行无缝对接,主动上门征求重点企业对物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征求重点企业意见上保持零距离,积极协调企业价费矛盾,在解决企业问题上实行面对面,继续编印《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确保“一家收费、多家分流”模式有效实施。

4、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市“百日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涉企收费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标准、利用行政审批权力违规将中介服务收费作行政审批重置条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召开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百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整治活动中去。

2、查找问题阶段(5月1日—5月31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工作和服务上的问题,制度和管理上的不足。并对自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日前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建制阶段(6月1日—7月10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四最”、“五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并将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局纪检监察要严查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典型,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市物价局政务公开网等途径,及时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长效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市物价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百日整治”活动的领导工作,其他人员由局办公室和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抽调,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全面及时地完成局工作专班布置的各项任务。要把“百日整治”活动与日常工作密切协调,统筹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整体推进。

3.检查督办。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或不认真查找、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科室及二级单位年底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第4篇

为加强职业道德精神,端正行业风气,认真做好2016年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印发省安监系统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日整治活动,以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廉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评议对象

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

三、评议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与要求,今年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为:

1.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是否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是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精神;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本部门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队伍形象、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安监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4.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的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健全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整改效果是否让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等。

四、评议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制定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成立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指导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查找问题和公开承诺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自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和上级行评监督员对行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3.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自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通过网站、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方式,作出说明,得到群众的理解。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公开通报办理结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监系统行风标准化指标体系,培育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让政风行风效果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好评。

4.行风测评总结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中旬)

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我局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测评打分,为下一步市纪委测评做好准备。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5.总结及结果运用阶段(12月下旬)

评议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评议结果与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科室评选挂钩,并作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日常工作。各科室、监察支队要明确任务,在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局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和人员,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扎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搞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基础性工作抓出成效,通过电视、报刊、工作简报、网站专栏、政务公开屏等方式,及时报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广泛宣传和介绍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典型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开曝光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要求,严明纪律。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要严格遵守民主评议的有关规定,真心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评议监督,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科室(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情况,对在评议期间违纪违规的个人一律从严查处。

4.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机关各科室(队)要紧紧抓住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提高安监队伍素质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与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手段,用安全监管工作来检验民主评议工作的效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通过抓难点、重整改、见实效,做好民主评议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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