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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2016-07-25 12:25: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共6篇)公安民警执法资格复习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训练题集目录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二章法律基本概念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章中华人名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章中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适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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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公安民警执法资格复习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

考试训练题集

目录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二章法律基本概念

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章中华人名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五章中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适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九章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章公安机关监督条例

第十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二章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

判断题(第一至十二章)

一、判断题(第一章)

3.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根本指导思想的。(×)

5. 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8. 人权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人权观。(√)

9. 政法机关实施具体的管理行为只是手段,通过履行管理职责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服务才是根本目的。(√) 15. 公安工作服务大局,首要的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民主政治建设为中心。(×) 59. 公正与效率都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体。(√)

一、判断题(第二章)

2.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消防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可以由该省政府以规章形式作出规定。(√)

5.当代中国法的形式,除法律、法规外,还包括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和国际条约等。(√)

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涉及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9.某甲请某乙到酒店吃饭,某乙在赴约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某乙的死亡可能导致某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判断题(第三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5.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8.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3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41.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镰刀。(×)

一、判断题(第四章)

27.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实行现场管制,必须报经公安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9.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只要没有着制式警服,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可以不履行职责。(×)

38.人民警察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而执行的,执行决定和命令后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40.基层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所在地党政领导下达的参加殡葬改革中“起尸火花”联合执法活动的指令,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

一、判断题(第五章)

9.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但人民警察使用非警用器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35.夜晚,一辆长途客车正在行驶,旅客大都睡意朦胧。突然,一名歹徒对着车顶开了一枪,并将枪口对准乘客,声称谁不交出钱和首饰就打死谁。民警孙某见状,暗中掏出手枪,选择有利时机将其击伤。孙某的行为是合法的。(√)

37.民警谢某、倪某在抓捕一吸毒人员和过程中,先对其口头警告,后鸣枪示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谢某开枪击伤其腿部后将其抓获。谢某使用武器的行为符合《人民警察适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43.110指挥中心接报:有人在鱼塘投毒。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孕妇正往鱼塘里洒农药。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可以使用武器制止。(×)

45.犯罪分子已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一、判断题(第六章)

31.对于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公安机关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54.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执行期限进行累加。(×)

136.办理一般的治安案件,如果情况不是很复杂,整个案件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6个小时。(×)

163.人民警察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管制刀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予以扣押。安全检查需要开具检查证。(×)

195.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需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40.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268.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处罚无异议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71.李某3月29日受到罚款处罚,3月31日收到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李某应在4月13日前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279.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如果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86.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05.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一、判断题(第七章)

37.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拉客招嫖,赌博以及涉外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 41.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必须由人民警察1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8.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

57.A县的甲在B县将乙打伤后立即坐车离开,B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在A县甲家中将甲找到,并将其传唤到B县公安局派出所内进行询问。该派出所的做法是正确的。(×) 68.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97.对精神病的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公安机关的安康医院或者其他有鉴定资格的精神病医院进行。(√)

117.对违法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

156.同一行政案件中有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其中部分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对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违法嫌疑人可以先行作出决定。(×)

【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220.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人、乘车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判断题(第八章)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30.刑事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37.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本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69.2011年5月10日,吕某因扰乱A市B区政府的办公秩序行为被B区公安分局传唤。5月12日B区公安分局对其拘留5日(已执行),吕某申请复议。6月3日,A市公安局维持了处罚决定,吕某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7月5日撤消了处罚决定。B区公安局未上诉。本案中吕某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应当从2011年7月5日起算。(√)

一、判断题(第九章)

【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1.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8.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到低: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臵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一、判断题(第十章)

4.民警使用警械的情况,不属于监督机构现场监督的范围。(×)

10.督察人员在现场监督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12.督察人员在现场监督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15.督察人员在现场监督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监督工作任务的,应当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

一、判断题(第十一章)

36.吴某天亮不久上山打猎,发现距其100米左右的山坡上的离房舍不远的草丛中有一物体时隐时现,吴某认为是野兔,便开枪射击。结果击中一小孩的臀部,造成轻伤。吴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5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7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

84.李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斗殴,李某声称要将王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菜刀。王某害怕,在李某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将李某打死。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193.15岁的刘某教唆17岁的胡某对其邻居实施强奸,结果胡某到其邻居家后没有实施强奸行为,但实施了盗窃行为,则刘某不构成犯罪。(×)

269.某甲因犯非法出有毒品罪1999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3年2月被减刑释放,2007年5月又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逃,2008年4月被依法逮捕。某甲系累犯。(×)

300.王某意图杀死仇人甲,向甲所在的地方打了一枪,结果把甲旁边的乙打死,又将甲打伤,王某的行为应构

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罪。 (×)

34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致人死亡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一、判断题(第十二章)

54.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无效。(×) 62.毒贩甲和乙进行毒品交易的整个过程被埋伏在交易现场的某公安局侦查员摄录下来,摄有毒品交易过程的录像带可以作为该案的证据使用。(√)

76.赵某,12岁,系初一学生,某抢劫案案发时刚巧经过现场,亲眼目睹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过程,赵某可以作为该案证人。(√)

110.李某因与马某共同盗窃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由于李某家庭情况困难,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全家的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支撑,故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李某可以取保候审。那么,李某的妻子可以作为李某的保证人。(×)

20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7日。(×)

224.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如果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必须进行复核。(×)

234.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的,该措施仅限于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 ×)

单项选择题(第一至十二章)

二、单项选择题(第一章)

1.(A)是我们领导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A. 依法治国 B.文明执法 C.尊重人权 D.坚持党的领导

2. 依法治国首先选的是(A)。 A.依法治权 B.依法治民

C.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D.有效管理国家

3.(A )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C.宪法至上

D.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10. 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由我们党的(B)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定的。A.政治路线 B.根本宗旨 C.任务 D.奋斗目标

二、单项选择题(第二章) 2.法律规范属于(B)。 A.技术规范 B.社会规范 C.道德规范 D.团体规范

4.下列关于法的效率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率

B.一切法律的效率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其法者得免其罪” 8.我国《立法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C)。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B.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9.下列哪种法律冲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 A.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

B.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 C.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

篇二: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201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

201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 时间:120分钟 总分:100分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某县发生一起集资诈骗案件.关某组织数百名被骗群众聚集在当地县政府门前,非法进行集会、示威,高举横幅,用扩音器喊口号,散发传单,要求当地政府解决案件、返还投资,严重影响了当地交通、治安秩序。现场处置的民警告知关某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立即解散聚集人员,迅速离开现场。关某拒不服从,继续滞留现场.后民警向聚集人员喊话要求离开,并告知现场人员若再不离开现场,公安机关将采取强制措施,但现场人员仍聚集不离开。下列关于民警现场处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通过广播、喊话等明确方式告知在场人员在限定时按照指定通道离开现场 B、可以使用警棍驱散聚集群众 C、可以使用手枪向空中鸣枪示警 D、可以将关某强行带离现场

2.下列有关民警违纪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警刘某自费到夜总会娱乐,接受营利性陪侍。对刘某应当给予开除处分

B、甲市乙县公安局民警陈某对李某当场处罚并当场收缴罚款200元,向李某出具了乙县公安局制发的罚款收据。甲市公安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贵任人员依法给予了处分, 并对乙县公安局制发的罚款收据进行了收缴销毁

C、某省公安厅监察机构经过调查,查明交警苏某存在违纪行为,直接对苏某作出处分决定 D、民警赵某工作之余经营一家咖啡馆,赵某的行为不属于违纪行为 3.下列涉及公安机关内务管理的做法正确的有( )。

A、甲县公安局民警刘某,治安大队大队长,二级警督;乙县公安局民警李某,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督。在跨县追捕逃犯时.两人(互不相识)遇到一起,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决定对逃犯的处置措施,两人来不及商量,于是由李某指挥

B、民警小王、小钱和老刘驾驶警车追击抢劫案在逃犯罪嫌疑人,行至某高速公路上遇陈某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求救.因担心犯罪嫌疑人逃跑,三人未停车下车救助,继续驾车追击逃犯 C、红旗派出所实行每周一次约30分钟例会制度,总结、部署工作 D、甲省乙市丙县公安局报甲省公安厅批准后,在国庆节举行阅警 4.下列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李某担任甲市乙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任命,应当事先征得甲市公安局的同意

B、民警张某做手术,休病假一周后无正当理由连续7天未上班,后经领导规劝上班,但工作未满一周,又连续10日未上班。对张某应当予以辞退

C、民等陈某因执行任务时受伤导致双腿截胶,丧失执法一线工作能力。所在单位拟将调离一线执法岗位,但陈某坚决不同意.对陈某不能辞退

D、民警王某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对其予以奖励,可以记特等功

5、甲市乙区公安公局民警赵某下班后和朋友李某到餐厅吃饭。晚上11点,服务员告知赵某餐厅要打烊了。赵某喝了1斤白酒,借着酒意辱骂服务员,拦截其他结帐的客人不让离开,并强行要餐厅打折。乙区公安分局督察机构决定对赵某禁闭10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赵某禁闭措施,应当收回其枪支、警械和执行职务的有关证件

B、对赵某采取禁闭措施应当由乙区公安分局局长批准,并且禁闭10日超过期限。 C、禁闭期满后,根据调查情况,可以对赵某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

D、赵某对禁闭决定不服,应当向甲市公安局提出申诉,申诉期间禁闭决定暂停执行。

6、民警王某驾车追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行驶,这时,一辆出租车路过,王某将其拦下,要求使用该车追捕逃犯,司机张某拒绝,并与王某发生争执。王某打了张某两个耳光强行将车开走,追缉途中因犯罪嫌疑人开车碰撞致车辆损坏。后公安机关

【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对王某作出处分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优先使用该出租车,事先可以不征得张某的同意。 B、王某造成车辆受损和营运损失,应当由其个人赔偿。 C、公安机关可以对王某打人行为采取禁闭措施。

D、王某对公安机关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7、刘某驾驶一辆保时捷因超速闯红灯将行人谢某撞死,被甲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刘某取保候审期间扬言撞了白撞,绝不赔偿。谢某家属听说后,召集亲朋好友数十人到刘某公司门口聚集打横幅,引起数百名群众围观,

并与公司的数十名保安发生肢体冲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属于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所称的突发事件

B、应当由甲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 C、甲县公安局可以强制隔离冲突双方当事人。 D、甲县公安局可以决定实行现场管制。

8、为抗议甲国非法入侵我国岛屿,李某作为负责人申请在北京组织举行游行示威。李某的朋友张某来到北京旅游,得知李某举行游行示威,表示愿意参加并到公安机关代为申请。后李某又亲自到公安机关递交申请,在审批期间,李某多次以同一理由递交数份申请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到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应当不予受理。 B、如李某正在执行缓刑,则不得担任游行示威负责人。 C、张某不得参加李某组织的游行示威活动。

D、公安机关可以将李某的多份申请视为一个申请合并受理,作出一个是否许可的决定。

9、某文化公司拟在市中山公园组织万人中秋灯会,向公安机关提出举办申请。公安机关批准后,发现该文化公司在申请时提供了虚假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对文化公司组织中秋灯会申请的审批,属于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 B、该文化公司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C、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对该文化公司的批准决定。 D、该公司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组织中秋灯会。 10、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做法正确的是( )。

A、某县公安局根据该县政府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对李某在某地下通道墙壁上涂鸦的行为作出警告处罚。 B、由于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某省政府制定了《养犬登记办法》,规定对未按照办法申报养犬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C、刘某非法运输放射性物品尚不构成犯罪,某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并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给予罚款处罚。

D、某市公安局规定,可以委托交通协管员对违法停车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交通协管员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11、民警陈某在检查中发现张某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载货,便扣留了张某的车辆,并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决定。张某逾期拒绝缴纳罚款,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罚款,公安机关对张某加处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扣留机动车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执行 B、扣留机动车的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C、陈某应当在返回公安机关后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D、对张某可以每日按30元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1000元,加处罚款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执行。 12、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在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前,没有告知李某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李某以此为由提起行政复议。经查明,李某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向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作出撤销行政拘留的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同时责令乙区公安分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C、乙区公安分局在履行了处罚前告知程序后,可以根据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D、李某对乙区公安分局重新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3、2013年6月2日,公安机关对张某涉嫌诈骗罪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7月30日报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决定撤销案件,依法对张某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之后,张某申请国家赔偿。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对张某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不必撤销原刑事案件 B、张某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C、如对张某进行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为公安机关

D、如对张某进行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2013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14、以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正确的是( )

A、杨某申请某县公安局公开行政处罚的有关信息,但申请内容不明确,公安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B、陈某向某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对近五年来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出台的有关规定进行汇总后予以公开,该市公安局答复不予公开

C、宋某就同一内容反复向某市公安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市公安局答复一次后,不再答复

D、某市公安局于2013年8月9日制定了办理治安案件执法便民措施,该市公安局最迟应当于8月29日前向社会公开。

15、下列关于网上发帖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A、刘某因女友陶某与其分手,在互联网上发帖称陶某是卖淫女,经查证不属实,该帖在网上被点击、浏览次数达3000次,转发600次,刘某构成诽谤罪。

B、某地政府救灾工作圆满成功。王某在网上发布救灾期间的受灾照片,称政府宣布救灾成功为“官谣”,号召大家到市政府前抗议,引起上千名群众聚集,王某构成寻衅滋事罪

C、江某为达到吸引粉丝的目的,编造某市水源被化学污染的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散布,造成市民恐慌,纷纷到超市抢购矿泉水,造成本市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江某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D、郑某从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在网发布对陈某公司不利的信息后,以帮助删帖为由,向陈某索取财物3次共计1500元。郑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16、徐某组织20名失足妇女,收购一家夜总会,专门从事色情服务。夜总会聘用李某对20名妇女统一管理、记帐,聘用赵某负责当保镖,并每月给辖区派出所所长邓某2万元,让邓某不去夜总会检查。夜总会开业后“生意”兴隆,在市局多次组织的检查中,由于邓某通风报信,夜总会每次都逃过公安机关检查。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徐某构成组织卖淫罪

B、李某和赵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C、邓某构成受贿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D、天籁娱乐城构成单位犯罪

17、下列对犯罪行为和犯罪形态的认定正确的是( )

A、王某意图陷害赵某,捏造了赵某受贿10万元的情况,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贪局。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根本不存在受贿事实,对赵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属未遂。

B、钱某一把扯下章某脖子上价值5000元的金项链,跑出50米后觉得是假的,又将项链扔还给章某,大骂一声:“穷鬼,装什么土豪!”钱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但属中止。

C、陈某与秦某是同事,某日,陈某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陈某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陈某不构成犯罪。

D、彭某(14岁)盗窃邓某自行车(价值300元)时被其发现。为了逃跑,彭某用随身携带

的匕首将其刺成重伤。彭某构成抢劫罪。

18、下列对犯罪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

A、张某入户盗窃将保险箱(价值5000元)损毁,偷走其中黄金首饰500克,张某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损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B、陈某将一半真币一半假币拼接,制造2000张面额100元人民币。陈某成立变造货币罪。

C、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黄某,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5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黄某构成保险诈骗罪。

D、民警郑某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郑某构成挪用公款罪。

19、下列关于犯罪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在网上认识小红(13岁),视频聊天后感觉小红可能是幼女,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小红不同意。刘某表示愿意付费3000元并送她一部Iphone5S,后小红便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并收受了刘某的现金和手机,刘某构成嫖宿幼女罪。

B、孙某下飞机时,发现邻座乘客王某钱包掉在座位底下,王某坐着并未发现,孙某遂捡起钱包(内有人民币3000元)离去。孙某构成侵占罪。

C、谢某在建筑工地强行命令工人用塔吊运送超重货物,缆绳断裂后货物掉下,砸死两人,谢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张某有能力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而不支付,达到6万元,劳动管理部门责令其支付,由于张某出国在外没有收到责令支付的通知,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张某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甲向乙借3000元,乙要求提供抵押,甲将自己的工资卡(招商银行借记卡,内无余额)交给乙,约定在下次发工资前甲还钱并取回工资卡,后甲因外出未能及时还钱。乙通过多次尝试,试出工资卡密码,遂在甲单位发工资的第二天将卡内9000余元全部消费,乙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21、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甲市公安局乙分局立案侦查,并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某委托律师陈某担任辩护人。陈某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会见王某,了解到王某与其堂弟事前原计划是要杀死被害人,若没有杀死被害人而王某出事,则由其堂弟继续实施,陈某告诉王某,不要向公安机关透露此事,并找到其堂弟统一口径,让其将欲继续行凶的凶器扔到河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 B、陈某对王某及其堂弟预谋杀人的情况有权予以保密 C、陈某构成包庇罪

D、乙区公安分局可以对陈某干扰诉讼活动的犯罪立案侦查

22、王某于2010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2013年4月,王某因张某拖欠其1000元工资,乘张某不注意将其价值4000元手提电脑拿走,张某报案,民警将王某抓获,但王某拒不承认盗窃,称自己是拿电脑抵债,民警将王某用手铐拷在暖气片上,并用灯照射不让其睡觉,后王某承认了盗窃行为,并供述已将电脑以1000元卖给刘某,民警找到刘某将电脑扣押,但未制作人和文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拿走电脑的行为系私力救助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经过补正,王某的供述扣押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C、经民警作出合理解释,电脑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D、对王某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23、王某居住在乙县,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被甲市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3年4月15日,甲市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由于案情重大,甲市乙县公安局申请延长羁押期限。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后,王某突发心脏病,生活不能自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县公安局应当在2013年6月10日前提请延长羁押期限,并书面呈报王某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

B、经甲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王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延长至2013年7月15日 C、经乙县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对王某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D、经甲市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对王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4、犯罪嫌疑人夏某因用水果刀将王某扎成重伤被甲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在侦查期间,夏某的家人提出夏某具有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甲县公安局决定聘请专门知识的人对夏某进行精神病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进行鉴定应当经甲县公安局长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并将鉴定意见告知夏某、王某 B、若鉴定夏某为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夏某予以强制医疗

C、因对水果刀上的指纹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应当对夏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D、在法院一审时,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

25、张某到饭店吃饭,因认为服务员态度不好,以饭菜难吃为借口,拒不支付餐费300元,与老板发生争执还威胁不让老板做生意,老板报警后,殴打老板致其轻微伤。张某的行为属于( ) A、寻衅滋事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 B、抢劫罪

C、殴打他人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 D强迫交易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

26、下列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黄某、张某三人是大学同学,毕业后聚会时三人一起玩扑克斗地主,约定输者请大家吃大排档,对李某等人的行为,不予处罚

B、刘某因不满村民委员会土地补偿费用,到村民委员会大闹,并砸坏大门、水壶(价值500元)。刘某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陈某将印有春宫图属于文物的明代瓷盘出售给王某,对陈某不得以出售淫秽物品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D、郑某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彩票500元被抓,郑某构成赌博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

27、甲男与卖淫女乙谈好以500元发生性关系,事后,甲将5张100元的假币支付给乙。乙到丙的小卖部购买东西使用甲给的1张100元支付时被发现是假币。丙将该假币没收后拒绝还给乙,并保存在收银台内。乙发现其他4张100元人民币也是假币,到另一家小卖部购买香烟,乘灯管黑暗,将400元付给了小卖部,被店主发现报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的行为构成嫖娼和诈骗的违法行为

B、乙的行为构成卖淫和使用伪造的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C、丙构成持有假币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D、对假币应当扣押后予以收缴。

28、张某(16周岁,曾被收容教养)在酒吧饮酒,喝醉后向老板钱某赊账,钱某不同意,双方发生口角,张某殴打钱某致其轻微伤,钱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张某仍不停手,民警进行劝阻,张某对其辱骂拉扯,将民警的警服撕破,民警欲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时,张某躺倒在地上大喊民警打人啦,赖着不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使用手铐、约束带,警绳等警械对张某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B、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可以对张某强制传唤

C、对张某应当以殴打他人和阻碍执行职务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D、对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

29、中学生王某(15岁)在校期间与同学李某(15岁)发生争执,将其打成轻微伤,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王某去李某家中送赔偿款,双方因言语不合再次发生冲突,王某顺手拿起桌上的工艺品将李某砸成轻微伤后,带着钱款回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调节前,王某与李某也可以自行和解 B、调解时应当通知双方老师在场【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C、因王某将李某再次砸伤,本案不适用调解处理

篇三: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2015对公安民警违法案件的反思

对XX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反思

(案例,略)

XX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执法伤民、执法害民案件,暴露出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思想、工作方法、处置突发案件的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后果极其严重,也给公安队伍建设敲响了沉重警钟。

一、民警执法理念的偏差,是导致案件发生的思想根源。执法思想是执法行为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执法思想,就不可能产生正确的执法行为。应该说,民警在凌晨接到群众举报后,快速反应,严格执法,其工作责任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执法过程中遭遇当事人的极力阻挠和反抗后,以管人者自居、强制执法的思想在民警思想意识中占据了主导。在过分关注执法任务的同时,淡化了群众意识,淡漠了群众感情,忽视了群众安危。这一非人性化的执法,最终不慎造成当事人死亡,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二、民警执法行为的粗糙,是导致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公安工作中每一个细微的失误和差错,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XX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虽然是民警执法中意外,但纵观整个执法过程,不规范、不文明、不成熟的执法方式使惨案的发生成为一种必然。在查获非法林木后,执法民警对案件的预见粗疏大意;在遭遇强行阻挠后,执法民警的工作方式粗糙简单,特别是当事人之妻在警车前面拼命阻拦时,民警对事件的后果缺乏敏感性,对当事人的安危缺乏预见性。执法细节上的粗糙,为惨案的发生埋下了伏笔。"细节决定成败"。可以说,在依法行政日益完善的今天,如果执法民警头脑不清醒,行为不谨慎,执法不文明,就很容易给党和人民的事业、给执法民警个人,带来沉重的代价。

三、民警执法能力的欠缺,是导致案件发生的关键因素。遭受群众阻挠、面临执法困境,这是在公安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事,这就要求我们的公安民警必须具备静的头脑、敏锐的思维、准确的判断和灵活的处置措施。但在XX案件中,由于执法民警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善于化解矛盾,不善于控制自己情绪,而是一味采取以硬碰硬的强制措施,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导致与执法双方的冲突愈演愈烈,最终演变成过失致人死亡的重大惨案。可以说,XX案件是民警执法能力欠缺的一个生动标本。

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机制上究根由。XX案件虽是个案,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直面当前公安民警执法环节中存在的诸多漏洞,深刻反思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教育失误、管理失当、监督失范等诸多问题。一是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教育有所淡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近年来,虽然相继开展了"大讨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两台戏"的问题还未真正解决,执法队伍建设仍然缺乏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致使执法为民思想在少数民警中还树立不牢,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较为淡薄,一些民警甚至摆错了人民群众的位置,模糊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认识,偏离了"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二是对规范化执法的要求有所软化。近来年公安机关狠抓不懈大力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切实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但"XX"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还存在许多漏洞,充分说明就考评抓考评的现实弊端。特别是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只注重具体案件的规范化建设,忽视了公安民警整体执法水平的实质性提升,执法质量意识还没有真正落实到民警的具体执法行为中。三是民警综合能力的培养有所弱化。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权益意识在不断提高,特别是一些群众"有理就告,无理就赖"的现象增多,这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这样一种新形势,许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适应,执法简单粗暴、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还不同程度上存在,因而大大削弱了队伍战斗力,影响了公安机关整体形象。四是公安执法监督的力度有所减化。对民警的执法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从严治警的制度和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民警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中。

做任何工作,人的因素是最重要、最能动的。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在深刻剖析XX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同时,我们必须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狠抓整改,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一是要牢牢把握执法为民这一核心,切实抓好政治建警。要建立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将思想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反馈控制,同步评价效益,在增强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教育的渗透力、影响力、带动力上下功夫。特别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警民相约警务室"、"警营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在公安民警头脑中打牢执法为民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依法治国的理念、让广大民警把亲民、爱民、为民、便民、助民、安民的思想贯穿于工作实践中。当前,还要在公安机关内部深入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正确客观地看待XX"案件,绝不能因此产生不想作为、不敢执法的消极风气,

二是要牢牢把握民警执法能力培养这一重点,切实抓好素质强警。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不仅要有执法为民的意识,更要有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好以政治练兵、业务练兵、技能练兵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和苦练基本功活动。组织广大民警立足本职岗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抓好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的训练,不断提高广大民警在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的判断能力、在困难和问题面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确保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熟悉本职,人人胜任职责。

三是要牢牢把握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关键,切实抓好法制立警。针对易产生问题的执法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重点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落实领导、各个执法部门、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制度。要结合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细化执法标准,明确规范要求,把民警执法行为全程纳入执法规范化建设范围。要重点加强民警执法细节建设,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把握政策, 注意工作方式,讲究工作艺术,切实防止执法过程中的意外、过失伤害等问题发生。要格外强调文明执法、文明执勤,树立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

四是要牢牢把握加强执法监督这一环节,切实抓好从严治警。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工作是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民警执法,努力把监督的触角渗透到各个执法环节。要按照《人民警察法》、公安部《执法监督规定》和《执法过错追究规定》,进一步完善以严格公正执法为目的、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各种监督手段为保障的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广大民警不想、不敢、不能碰"高压线"。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始终狠抓从严治警不放松,绝不能因为本地一时没有发现问题就盲目乐观,绝不能因为队伍建设小有成绩就放松警惕,绝不能借口业务工作繁忙而忽视队伍的监督管理。

五是要牢牢把握公安宣传这一主题,切实抓好正面扬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公正执法的主旋律。要着眼大局,内外有别,妥善处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公安负面报道,防止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进一步规范涉法宣传的范围、程序和纪律,加强对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对易于造成负面影响的报道,要协调有关部门,把住关口,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篇四: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2015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第1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敬爱的党组织:

我从一名普通的职员逐步成长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我曾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勤奋好学、爱岗敬业,为社会也做了些有益的事情,组织上也给了我很多、很高的荣誉。

就是在这些光环的簇拥下,我从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夜之间成了阶下囚。我痛苦、彷徨、寝食难安,常想自己怎么走到今天,原因教训在哪里?首先还是放松了学习,不能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思想武装头脑,错误的东西就必然乘虚而入,人生观、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二是交友不慎;三是对自己要求不严,认为逢年过节收点礼品、礼金算不上什么,忽视了量的积累可以产生质的变化。我的教训深刻、惨烈,无法挽回。

坐牢的日子实在不好受,我真切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什么叫做牢狱之灾。在我极度无助、孤独痛苦时,组织和你们多次专门抽出时间开导我,还询问执勤战士在工作上有无需要改进的地方。查哨时,您还给我盖被子等,您的言行让我非常感动。

在您的言传身教下,战士们执勤文明礼貌、有礼有节,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给了我生活上的方便,在我身体不适时更是如此。我下一步要继续配合好专案组的调查、诉讼,彻底交代好自己的问题,认罪伏法,争取政府的宽恕。同时,配合好你们的执勤工作。对您的关心、关爱,再次表示感谢!

汇报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尊敬的xx:

我叫xx,今年xx岁。因为xxx(罪名),被xx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x年,宣告缓刑x年。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行,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是我有信心也有决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一直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和其他文化知识,不断地扩展自己的知识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服从监督,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

通过这半年的学习,跟民警对我的帮助教育,使我体会到了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幼稚,所做的事情是多么的荒唐。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同时也给社会,给他人带来了影响跟伤害。为了能更好的改善自己,这个月,我去了西安工作,希望能从工作中学习到一些东西,通过这一个月的工作,让我看到了这个社会的和谐,同时也明白了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

工作闲暇时,我经常想起自己从前做的事,是多么的荒唐,通过在外面的学习,跟民警的教育,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也认识到曾经自己的法制概念是多么薄弱。从而导致了犯罪。

如今才发现自己真的很后悔,如今我只能努力的改造自己,在工作闲暇时学习法律知识,让自己多了解法律,一般自己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会永远不让自己再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学会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如今我牢记国家的法律在心中,让它时刻提醒我,做事要三思后行,切莫冲动犯下大错,而后悔一辈子,所以今后违法的事情,我绝对保证不再做。现在,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所犯之罪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

汇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3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在这个月的缓刑期间里,我居住在县里,主要从事服务工作以及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帮助社区做了部份绿化浇水剪花等公益事务。

于8月17日还参加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这段时间的改造期间没有做出违法违纪事情。我还认真回想自已之前的所做所为,认为以前我的所做所为触犯了法律,法院对我的判决是对的。这段时间里。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多次找我谈心。对我做思想教育。让我永远不要忘了这次血的教训。抢劫罪。不但伤害了他人。也伤害自己。从我们谈话以后。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了这样的事。我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觉的自已之因为犯法,是缺少学习,对公益事业不够积极,个人私心杂念太大,法律意识淡漠(

现在。我真正认识到了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单薄,从而导致了自己犯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件事对我来说,就是一件血一样的教训。

从今以后我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党的思想政策。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经历过这样的事,我悔而再悔。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让我的心头。永远悬挂着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再也不会一时冲动。让自己犯下大错。不管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我都会顽强的走下去!

困顿中,请相信我还能振翅飞翔!

第4篇:缓刑人员思想报告

我叫XXX,20XX年8月6日因为抢劫罪被×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3年缓刑5年。本想没有想那么多,可是现在不但触犯了法律,同时也给家里、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负债累累!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刑,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是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

通过民警在这些月的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使我真正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己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让我我会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现在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今后,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汇报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5篇: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贵港市港南区司法局在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矫正工作流程,实施多项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向司法所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汇,为司法所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活动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如下为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汇报材料:

不辜负期望做有用之材(吴某)我是一名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2015年10月,我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所犯的罪行给别人带来的危害,但是政府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在矫正之初,我对自己的前途十分悲观,精神负担重,心理落差大,自认低人一等,平时闭门在家,不和外界接触,沉默寡言,不愿与家人亲朋好友交流,心态有些不正常。通过司法所与我促膝谈心,用典型案例教育等方法,鼓励我学习一门技术,掌握技术后,日子会越来越好的,这使我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经请假并获批准后,我即到南宁技工学校学习。今年四月,我学成归来。现在贵港城区一家大公司工作。如今,我生活无忧,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在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司法所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做到每月向司法所报到、每月提交书面汇报小结,定期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等活动,自觉接受司法所的谈话询问,不断矫正不正当行为和违法错误言行,以实际行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以报答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家人对我的期望。

悔过自新弃恶从善争当新人(梁某)20XX年2月,我被司法所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我通过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所了解,如:社区矫正适用的五种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同时,还了解到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如被宣告缓刑或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等等。

参加社区矫正后,我还了解很多很多,如:社区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依法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矫正对象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依法收监等等。总之,通过学习,我已明白什么是违法犯罪,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刑罚惩处等等。

在矫正期间,我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每月向司法所汇报工作、活动情况;服从管教,自觉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今后,我要更加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加强学习,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不断悔过自新,弃恶从善,争当新人,做一个守法、诚信的公民。

加强自我改造做个守法公民(韦某)我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5年1月刑满释放后,因剥夺政治权利3年,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成为一名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后,我内心一直有些想不通,认为自己已刑满释放,还要将自已列为社区矫正对象,自已照样要受到各样限制,人身还是不自由,给自已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自已整天精神不振,对前途失去了信心。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看出了我的心思,他们严肃指出了我思想和认识上的错误,与我学习《刑法》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通过学习,我明白了社区矫正适用以下五种人员: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

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原来将我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并无不当。不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予于明确,而且国家《刑法》也规定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通过司法所、区司法局领导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帮助,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从此,我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如今,我在港南城区开了一间属于自已所有的商店,使自已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第6篇:缓刑人员矫正思想报告

20XX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核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原来规定的管制、缓刑、假释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修改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目前在全国推开的社区矫正工作从法律上予以肯定。一言以蔽之,社区矫正被载入刑法意义重大,社区矫正立法还需要继续给力,社区矫正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大有用武之地。

思想汇报作为三大管理措施之一,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按时向街镇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是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需要遵守的规定之一。而一份内容真实、叙述全面、态度中肯、思想深刻的书面思想汇报可以较为真实地反映出该矫正对象近期在工作或学习、生活、家庭、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反映出该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的态度,以及通过司法所一段时间的教育帮扶之后,矫正对象在思想认识上的收获和转变等。此外,矫正对象的书面思想汇报可以为其矫正期内的奖惩提供佐证和依据。

一、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递交相关规定概述

(一)社区矫正试用的对象

社区矫正适用于下列五种情形的对象:一是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二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三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四是被裁定假释的罪犯;五是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二)思想汇报反映的内容

书面思想汇报没有特殊的定论,主要写近段时间以来,矫正对象在学习、就业、生活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注明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好人好事行为等。

每月提交一篇思想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的一项重要义务,是综合汇报其本月表现、社会活动情况、思想改造情况等重要信息的重要档案。

(三)矫正对象思想汇报递交的规定

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是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管的重要措施,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三大-法宝。《南京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宁矫办20152号)文中明确规定不同管理等级的矫正对象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不同要求:宽松管理等级矫正矫正对象每季度交思想汇报一次;普通管理的等级矫正对象每月到街镇矫正机构报到,交思想汇报材料一份;严格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半月到街镇矫正机构报到,交思想汇报材料一份。

二、现今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制度落实情况分析

(一)矫正对象对于书面思想汇报的态度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有部分矫正对象对于书面思想汇报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就是形式主义,甚至有些矫正对象有抵触情绪,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跟街镇司法所汇报思想,所以写起思想汇报来往往抱着应付差事的态度,字迹潦草不算,内容也甚少,都是三言两语的空话和套话。还有些学历不高的矫正对象其态度是好的,但是文化程度的局限使得他们的思想汇报错别字层出不穷,语句组织凌乱,思想汇报质量较低。

(二)矫正对象书面思想汇报形式存在千##第1篇律的情况

现今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这样的现象:由于,社区矫正对象每次提交思想报告时没有要求具体内容,以至于不少矫正对象的思想报告千遍一律,空话、套话连篇,比如:不少矫正对象主要写一段时间来自己的工作情况(认真工作,锻炼技艺),生活情况(老实做人,不寻衅滋事),思想情况(认真反思,改正错误,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思,接受组织监督教育)。

(三)空话、套话式思想汇报的弊端

八股文式的书面思想汇报其实并没有能反映出矫正对象内心的真实想法和其实际的近况。甚至有些矫正对象对自己的不良近况采取欺瞒的态度,没有向街镇司法所汇报真实的情况。

套路式思想汇报例文摘录:

“在本月内,我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反省自己过去所做的事情,决心痛改前非,和社会不好的朋友不接触,不交往。”

三、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创新思路探索

(一)书面思想汇报重要性宣讲

1、街镇司法所可以利用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的契机,向矫正对象宣讲按时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是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之一,每名矫正对象都必须严格执行。

(1)内容真实、思想深刻的思想汇报可以反映矫正对象的实际近况。

(2)内容真实、思想深刻的思想汇报可以反映出矫正对象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良好态度。

(3)内容真实、思想深刻的思想汇报可以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的奖惩提供合理有效的依据和佐证。

2、矫正对象优秀书面思想汇报学习、交流。

矫正对象优秀书面思想汇报范文摘录:

例1:“这几天我的小孩不舒服,我很担心,家里也是很担心,希望她可以早点好。我现在的工作是给准备结婚的夫妇做婚庆设计,我对这个工作很满意,干得也很开心。有了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就可以稳定地生活,就可以弥补我以前犯下的错。我对家里做好儿子、好孙子、好父亲、感谢社会、司法局、朋友给了我这次机会,我一定好好把握,不会再犯以前的错,好好做人,回报社会。谢谢!”

例2:“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自己的矫正期已经过了3个月,在这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三个月里,让我深有体会的是雨花台区司法局开发区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带给我的感受与信任。初来的时间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并没用因为我是一名犯过错误的人而对我歧视,而是像家人般对我进行教导帮助。从刚开始的集中教育帮助,到最后日常生活中电话、短信上的问候都时时让我体会到开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让我在人生短暂的旅途中感受到做人做事都需要尽心尽责。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有他们如亲人般的教导与关心,我会重新以新的乐观的心态走上社会。”

这两篇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比较有个性,分别在工作、生活、家庭、思想,以及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态度和感受,认真写出自己内心所想,值得矫正对象之间的学习交流。

(二)书面思想汇报递交时间规定

1、宽管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季度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时间定在每季度末月的15-20号。

2、普管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月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时间定在每月15-20号。

3、严管管理等级矫正对象每半月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的时间分别定在上半月的12-15日,下半月的22-25日。

(三)书面思想汇报作者规定

1、通常情况下,矫正对象的书面思想汇报必须规定其本人手写,并在文章

的最后签名落款,备注日期,由矫正对象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送到街镇司法所。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必须由其本人书写,矫正对象监督人(通常为矫正对象的监督人)陪同未成年矫正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街镇司法所递交书面思想汇报。

2、特殊情况下(不可抗力因素),矫正对象的书面思想汇报无法由其本人书写,需要其本人口述,他人代写。需要代写书面思想汇报的矫正对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文盲犯、精神病犯、手受伤且伤愈之前的矫正对象、其他。需要代其本人写思想汇报的矫正对象必须由其本人或者矫正对象监督人提供矫正对象无法亲自手写思想汇报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相关机构的书面证明,由街镇司法所报送区县司法局矫正科审核,区县司法局审批后方可执行代写书面思想汇报的规定。

篇五: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2016盗窃人员思想汇报

本人因xx年xx月xx日在xx处盗窃,经县人民法院判决,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年月日起计算。缓刑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已对社会、受害者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为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管理站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 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了 *** 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细致的学习了“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缓刑期间,在管理站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力求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做好管理站内务,护林员监管外,还做了下乡巡山,进村护林防火宣传,制止了多起野外违章用火。

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

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

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站员。

汇报人:

年 月 日

篇六:警察执法过失致人死亡
2014年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汇报一:2014年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尊敬的XXXXXX:

我是一名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我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所犯的罪行给别人带来的危害,但是政府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在矫正之初,我对自己的前途十分悲观,精神负担重,心理落差大,自认低人一等,平时闭门在家,不和外界接触,沉默寡言,不愿与家人亲朋好友交流,心态有些不正常。通过司法所与我促膝谈心,用典型案例教育等方法,鼓励我学习一门技术,掌握技术后,日子会越来越好的,这使我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经请假并获批准后,我即到南宁技工学校学习。今年四月,我学成归来。现在贵港城区一家大公司工作。如今,我生活无忧,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在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司法所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今后,我要努力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做到每月向司法所报到、每月提交书面汇报小结,定期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等活动,自觉接受司法所的谈话询问,不断矫正不正当行为和违法错误言行,以实际行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以报答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家人对我的期望。

汇报二:2014年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缓刑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司法所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于2014年2月25日通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脑入心的讲解,系统的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于2014年2月18日参加我所居住村的村道卫生打扫,积极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一方村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本月内我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汇报人:XXX

汇报三:2014年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很长一段时间,在面对周围邻居和朋友时,我整天精神不振,对前途失去了信心。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看出了我的心思,他们严肃指出了我思想和认识上的错误,并会同社区司法综治协管员,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还与我所在单位取得联系,让单位一同对我进行帮助教育。如今,无论是在社会上还是在单位里,我都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克服了“不好意思”、“没面子”的心理障碍,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在单位,我更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汇报人:XXX

汇报四:2014年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时间过得好快呀,不知不觉中接受社区矫正已经一年了。一年来,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志愿者和家庭成员的帮助教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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