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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2016-07-26 11:54: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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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2016年青海事业单位面试热点:保障性住房兴建需利民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6年青海事业单位面试热点:保障性住房兴建需利

【导读】

获取事业单位2016面试热点请访问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如何顺利备考事业单位面试?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些事业单位面试热点题目。

【热点概述】

材料1:保障性住房是中国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消息显示,2015年,中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772万套,投资1.54万亿元人民币。

材料2: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浙江省审计系统对科技、土地出让两项重点资金和医疗服务、保障性安居工程两个重点民生领域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浙江省22个县市的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突出。截止2014年年底,这些县市有63个小区6324套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并有1.0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707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闲置。

【中公点评】

保障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旨在保障和进一步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所谓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件大事。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的保障房建设对群众需求考虑不周,审批程序繁复,导致保障房社区唱起“空城计”,惠民政策成了饭桌上的“木鸡”,看上去诱人,却享受不到。

保障房空置并非因为资源过剩导致供大于求,而是保障房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出了问题。之所以政策托底的保障性住房入住率不高,具体问题体现在:不少保障性住房选址远离城市中心,基本配套设施不健全,有的连买个菜都要倒几路公交车,更不用说教育、医疗等资源的缺失;甚至于在建设中降低建设标准,放松质量监管,导致质量不高,费用不低,入住后问题层出不穷;此外,从递交申请到入住,流程繁琐耗时较长,类似的门槛和程序设置让很多申请者望而生畏。

保障性住房是民生和民心工程,如果保障性住房建了没人住,老百姓就得不到真正的实惠。把好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没有什么诀窍,无非是站在群众立场上多问几个“群众需要什么”。地方政府亟须改变保障房建设理念,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合理选址与建设,让保障房社区不再成为一座座空城。要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地,在建设时就

【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应该考虑选址和配套设施布局,严把质量关,在保障性住房的配套等后期管理方面也应该加以改进,适当考虑入住的便利性,菜市场、公交、学校、社区卫生中心等必要的设施都应该跟进,缺什么补什么。同时也要合理简化申请程序,以免让保障性住房被拦在最后一公里。这样,才能提高入住居民的幸福指数,也是防止保障性住房社区变成“空城”的最好办法。

篇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2016江西公务员面试热点:保障性住房兴建需利民

【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6江西公务员面试热点:保障性住房兴建需利民

【热点概述】

材料1:保障性住房是中国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消息显示,2015年,中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772万套,投资1.54万亿元人民币。

材料2: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浙江省审计系统对科技、土地出让两项重点资金和医疗服务、保障性安居工程两个重点民生领域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浙江省22个县市的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突出。截止2014年年底,这些县市有63个小区6324套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并有1.0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707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闲置。

【中公点评】

保障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旨在保障和进一步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所谓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件大事。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的保障房建设对群众需求考虑不周,审批程序繁复,导致保障房社区唱起“空城计”,惠民政策成了饭桌上的“木鸡”,看上去诱人,却享受不到。

保障房空置并非因为资源过剩导致供大于求,而是保障房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出了问题。之所以政策托底的保障性住房入住率不高,具体问题体现在:不少保障性住房选址远离城市中心,基本配套设施不健全,有的连买个菜都要倒几路公交车,更不用说教育、医疗等资源的缺失;甚至于在建设中降低建设标准,放松质量监管,导致质量不高,费用不低,入住后问题层出不穷;此外,从递交申请到入住,流程繁琐耗时较长,类似的门槛和程序设置让很多申请者望而生畏。

保障性住房是民生和民心工程,如果保障性住房建了没人住,老百姓就得不到真正的实惠。把好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没有什么诀窍,无非是站在群众立场上多问几个“群众需要什么”。地方政府亟须改变保障房建设理念,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合理选址与建设,让保障房社区不再成为一座座空城。要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地,在建设时就应该考虑选址和配套设施布局,严把质量关,在保障性住房的配套等后期管理方面也应该加以改进,适当考虑入住的便利性,菜市场、公交、学校、社区卫生中心等必要的设施都应该跟进,缺什么补什么。同时也要合理简化申请程序,以免让保障性住房被拦在最后一公里。这样,才能提高入住居民的幸福指数,也是防止保障性住房社区变成“空城”的最好办法。【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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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2016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1.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城殷家沟,分两期建设,总投资2575万元,建设规模360套,建筑面积18000㎡。该项目2016年底开工,2016年底完工。得益于县民政局及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公证处监督下,于2016年、2016年、2016年年底分三批成功分房入住35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7493万元,建设规模952套,建筑面积47600㎡。该项目2016年8月开工,2016年竣工。2016年完成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现已安排560户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尚空置392套。

(二)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公租房,位于县城新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1.309亿元,建设规模848套,建筑面积63200㎡,为11—25层电梯公寓。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2016年底前完成主体施工和外墙装饰装修,目前正在进行水电气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计划于今年安排入住。

2.小区四期公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天骄路,总投资2060万元,建设规模196套,建筑面积10300㎡。该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和内外墙装修施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底具备入住条件。

3.教师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总投资15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户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教师入住。

(三)棚户区改造建设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在“福源丽景”、“玉山香林”、大南街a、b、c区拆迁安置房(又名“理想嘉园”“艾威.星河盛世”)、帝景名城、凉湾三期安置房、山水乐居安置房、财富广场、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风貌整治等项目中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4083户,在回马园艺场完成农场棚户区改造112户。目前福源丽景、玉山香林、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改造等已分配群众入住,其他项目正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今年内将安排群众回迁入住新房。

(四)房源筹集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还通过配建、改建和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1856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281户,发放金额509.4052万元。期间,制定了《县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相关程序,将工业集中发展区罗家湾的小区廉租房952套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并配给工业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目前已安排入住560套,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事关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扩内需、促增长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其作为促和谐、保民生、惠民利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推进中,县委、县政府多措并举,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2016年,我县启动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县住建局庚及成立了由县房管局全权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小组,经过多方努力,2016年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日常事务。二是高标准编制了住房保障规划。从2016年国家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我县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原则,提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陆续编制出台了《县2016—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16—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县2016—2018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等住房保障规划。三是加强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我县通过县住建局门户网站将保障性住房项目规模、套数、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房源信息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广电网络等媒体,宣传了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公示了入住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同时多渠道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为推进住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部门联动,政策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资金、土地和施工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2016年—2016年,住保部门向上共争取到位中、省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3.1065亿元,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多方筹集,完成了廉租房、公租房地方配套资金8613.79万元。同时,为减轻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压力,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还积极探索廉租房产权共有模式,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产权共有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正在前期准备,年内将组织实施。二是积极落实土地供应。我县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2016年至今,共安排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用地150多亩,棚户区建设用地190多亩,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了依法、有序、充足、及时。三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实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以来,我县按照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要求,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水电气等要素部门也都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降低了各项收费标准并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免收廉租房、公租房租赁税收。多年来,优惠各种费用总计221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地方财政资金给付压力。

(三)依法管理,操作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一是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我县合理规划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用于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在老城区殷家沟、工业集中发展区、县城新区均建有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切实解决了老城区居民、工业企业务工人员、县城低收入者、新就业大学生中住房困难者的安居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监管,落实了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公开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在落实制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巡查制度,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委派工地全权代表组织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例安全死亡事故,一处质量缺陷投诉,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申请对象条件,审批程序、管理与处罚等。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政策标准,做到了阳光审核、规范管理。严格对保障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落实“三审两公示”;坚持每年定期年审,对保障房入住对象进行经济收入、就业、经商等调查核实,严格准入退出机制,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级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严格落实法定建设流程,履行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程序,确保项目程序合法、结果合法、质量达标。严格执行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财经纪律,做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专账户管理、分账户核算、专款专用,住保工作人员做到了廉洁自律,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行为。严把安全关,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强化一线工人岗前十分钟制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创新思路,探索试点。我县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工作新机制、新模式,经省住建厅批准同意我县将率先开展廉租房产权共有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我县经过深入调研,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出台了《县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起草编制《县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实施方案》。计划2016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保障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有保障。

三、保障性住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难度大。自开展住保工作以来,我县将农民安置房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审计和各项检查中存在诸多问题。同时我县城区及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因拆迁难度大,耗时时间长,进展较慢。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省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比例要达到40%,这和我县长期实行的“以房还房”拆迁安置政策有很大不同,难以实施和完成任务。

(二)未来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较偏,要素保障相对较难。2016—2018年公租房选址在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离中心城区较远,目前无任何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未充分考虑入住对象的生活、居住需求,加之市场、学校、交通、水电气等生活要素未规划配套,导致了目前规划难以实施。同时部分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后,水、电、气等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进展缓慢,难以达到入住要求。

(三)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协作配合不够。对申请对象家庭条件的核查,涉及社保、交警、工商、民政、房管、社区管委会等部门。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没有明确住保资格审查的协调配合职责与工作权限,致使对住保申请户的入住条件调查、审核出现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住保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四)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欠缺。目前的住保办挂牌于县房管局,为临时机构,与房管局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全部从房管局现有编制中调剂使用,无专职、专业人员和办公经费。严重影响住保工作推进,建议我县学习其他区县,成立政府工程代建中心,专职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科学编制全县住保综合规划。组织开展全县保障性住房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争取、目标分配、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房源分配、住宅物管、要素配套等中长期规划,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规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推进机制。

(二)不断优化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管理。积极优化项目选址方案,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的深度融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既保证住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也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水、电、气等要素配套协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早日达到入住标准。

(三)强化住房安居工程监督力度。进一步引入监督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和分配的阳光操作。在项目招投标上,对工程造价实行招投标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造价、聘请造价咨询公司复审造价和随机抽取一家咨询公司再审的三级审查机制;在项目建设上,加强施工监理和现场管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即将入住的廉租住房分配对象作为质量监督员,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在保障性住房申购上,采取个人申请、社区受理、管委会初审、部门联合审查、媒体公示、公开摇号等程序,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将开展廉租房共有产权出售试点,研究实施保障性住房产权制度改革,将廉租房小区作为试点对象,面向已入住保障对象实施产权共有出售。在进行成本核算、召开听证会、物价部门核准房价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将出售房屋回收的资金用于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缓解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给付压力。

(五)健全完善住保专门组织机构。我县将深入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住房保障机构、编制及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为统筹实施和协调组织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对象审查、入住配套服务、住房退出管理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篇四: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2016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从县情出发,逐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尽力而为;坚持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量力而行;坚持规范管理,分段实施,综合配套的原则。

二、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6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00套,总计320套,总建筑面积约为23600平方米。

三、建设标准

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我县住房建设成本费用情况,合理设计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一)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实施,建成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二)保障性住房户型均为二房一厅一厨一卫,每套建筑面积55㎡(含杂物间)以内;安置房每套建筑面积均为85㎡左右。

四、建设运营方式

根据《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其资金筹措、房源筹集、租金收取、资产运营和维护管理等,可以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运营机构负责”以及第七条“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通过竞争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代建,主要方式为:(一)由政府确定建设标准、回购价格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二)由政府确定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回购价格;(三)由政府确定配建套数、建设标准、套型结构、建设期限等,在公开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规定,采取以下运营方式:

1、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我县保障房代建运营机构。

2、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联建的公租房项目,由县人民医院和建工集团建设。县财政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600元/㎡投入后,差额部分由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全额投资,股权按投资比例分摊。

3、新建72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每套55㎡(含杂物间),由县财政按1900元/㎡的价格回购,交县房管部门向符合条件对象公开分配。

4、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资金由运营机构全额出资按照保本微利的方式向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条件的对象出售或由拆迁人购买安置被拆迁对象和有关单位解决维稳等历史问题。

五、建设时间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2016年3月份完成土石方开挖、图纸设计和招投标工作,5月上旬开工,2016年10月竣工。

六、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

【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有关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建设用地为划拨。

七、组织实施

为确保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顺利实施,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组,负责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1、县房管中心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起草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有关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施工安全关;负责保障性住房分配、租金收取和销售工作;负责制定保障性住房维护及物业管理办法,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

【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2、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时拔付建设资金。

3、县国土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的落实,及时为保障性住房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4、县住建、规划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规划工作,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县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低收入家庭进行认定。

6、县公安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户籍和拥有车辆财产情况进行认定。

7、镇、镇政府及社区负责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受理和调查初审等相关工作。

八、加强监督

1、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必须建立专户管理,县财政、房管中心监督使用。

2、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3、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强监督,对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篇五: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2016保障性住房委托书

保障性住房委托书

(身份证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我们全家申请家庭成员一致共同推荐的申请人,我们全家授权其办理本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的所有事宜,其在申请住房保障过程中任何行为、决定和承诺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委托。

全体申请家庭成员签字

篇六: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面试2016
2016银行资金介入保障房建设调研报告

一、推动银行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的难点

(一)国家现行政策导致银行趋利性在保障房领域凸显。一是整体信贷额度非常紧张。随着银根收紧,信贷投放、存款准备金、以及动态差额存款准备金率的实施,各个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资金紧缺,可用于投资的资金不足,银行在用于投资的资金不足,银行在可投资的资金选择上,趋利性必然使商业利益考虑会多投放一些高收益的贷款项目。二是地方政府资本金难以足额支付保障房建设。财政收入较好的发达地区尚勉强支撑其保障房建设,而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难以支撑保障房建设。

(二)国家对于保障房还款机制的优惠政策,补贴制度不明朗。一是低收益、长回收周期导致银行不愿涉足。银行投入到保障房建设的贷款还款周期长、收益率低,甚至租金难以覆盖收益。二是还款来源不确定。还款来源是政府还款、开发商垫资还是租用保障房的人群以租金长期还款的制度不确定。三是政府、银行和开发商之间没有达成一致的利益链条。作为利益甚微的保障房领域,政府有多大的补贴,多少优惠措施,开发商和银行之间有多少利益可图均不明朗。这些政府和制度的缺失导致银行和开发商对前景不明朗、利益不明确,不敢贸然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

(三)贷款资金风险难以控制,管理难度大。一是出现风险后,抵押物的处置权不明。投入保障房的资金,租金回收漫长,且银行无法拿到房屋产权,缺乏合乎规则的抵押物。二是只有当地政府控制的有巨资背景的央企,才能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而垄断的竞争容易滋生腐败,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还贷保障成为商业银行最为关注的问题。公租房不能出售且租赁价格控制得较低,还贷现金比较有限且收回本息时间较长。此外,经适房和限价房虽然可以出售,在资金回流上风险小一些,但土地大多来自政府划拨或限制性用途,因此盈利性受到严重限制。

二、对推动银行资金保障房建设领域的政策建议

(一)确立优惠的政策指导方针,以引导银行将信贷资金投入到保障房建设领域。一是探讨研究将保障房贷款单独计算、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受差额存款准备金率的制约,以此鼓励银行增加保障房贷款。二是建议出台优惠政策,用以定向做地方平台的资本金以支持保障房建设。

(二)加快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补贴制度。一是给予银行及开发商相关优惠,将普通商品房开发贷款业务与保障房开发贷款业务结合起来,确保银行和开发商有利可图。二是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其作用,在保障房建设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三是政府可对银行提供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合同,确保贷款的还款来源,通过相关的财政配套政策进行担保,将“定心丸”给予银行,撬动银行的这些“逐利”的资金。

(三)加大风险控制力度,合理分散管理风险。一是协调好风险与效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关系。二是要给予开发商合理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保证其还本付息的能力,必要时可以有一些相应的政府补贴。三是在“打包”形式中,提高普通商品房未来的盈利,确保覆盖保障房的信贷风险。四是政府在贷款银行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存放公租房租金,银行可以从租金中扣除贷款,一旦出现账面缺口中,银行可通过卖房,降低损失。

(四)加大对于保障房建设中金融业务的创新力度。一是保障性住房的信贷融资向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倾斜,增加软贷款发放量,向优质开发商、地方政府发放长期贷款。二是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民生领域,尝试间接融资,吸纳各种社会资本进入民生领域。三是社保基金要通过信托公司合理参与到保障房建设中,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由于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容忍度极低,因而信托贷款必须要由银行担保,而由政府方面协调银行出具保函。五是动用全国住房公积金,为保障性用房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住房公积金中的闲置资金,能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可优先购买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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