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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程

2016-08-01 10:54: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公司规程(共6篇)公司组织规程河北鸿宝◇◇◇◇有限公司公司组织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求公司组织合理化,以充分发挥生产经营管理的效能,并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第二条 组织的合理性和适宜性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公司组织的设计以充分显示和发挥各级(层)管理人员的才能,...

公司组织规程
公司规程 第一篇

河北鸿宝◇◇◇◇有限公司

公司组织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求公司组织合理化,以充分发挥生产经营管理的效能,并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组织的合理性和适宜性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公司组织的设计以充分显示和发挥各级(层)管理人员的才能,提高工作绩效为目的。

第三条 公司组织的设计坚持遵循目标任务、分工协作、统一指挥、权责对等及精干高效的原则,统一指挥,逐级授权,职权分明及责、权、利相平衡。

第四条 各级(层)管理人员的职权包括明示权限、默示权限和不可否认的权限。

(一)明示权限:明确授予的法定权限。

(二)默示权限:又称可推定的权限,给予的行使职务所必要的权限。

(三)不可否认的权限:明确表示,授予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权限。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二人,财务负责人一人,必要时可设总工程师及总经理助理若干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等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依职能划分设置两办、三部和若干分公司,形成直线—参谋制组织形式(公司组织机构图如附图)。

两办:行政综合办公室、企质管理办公室

三部:财务会计部、技术发展部、市场营销部

分公司:一公司、二公司、三公司、四公司、五公司„„

各部(办)视业务需要分设处、室、中心,分别负责办事。

各分公司视业务需要分设科、室、车间或班组,分别负责办事。

第七条 必要时公司可设各种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八条 公司视业务需要,经总经理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在国内适当的地点设分公司、服务中心、办事处等直线单位。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以及党支部、工会负责人定期召开经营会议,商讨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经营会议对总经理负责。

董事长、副董事长可列席经营会议指导。

第十条 各部(办)设经理(主任)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经理(副主任)或助理若干人,协助经理(主任)工作。

第十一条 各分公司设经理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经理若干人,协助经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若干人。

【公司规程】

第十三条 公司职员职务的任免,除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公司章程》中已有规定外,均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 公司职员职务的聘任期,除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公司章程》中已有规定外,均为一年,年终卸任后再聘任,连聘可连任。

第三章 职 责【公司规程】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部门主管责任制。 第十六条 总经理秉承董事会决议及董事长之命,全面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指挥、监督、考核所属职员。

第十七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业务,对总经理负责,并于总经理请假或公出时,由指定的副总经理一人代其行使职务,不指定时,副总经理可互推一人代行。

第十八条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指挥公司财务和会计业务处理。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处理公司业务,并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时请假或公出时,推定一人代理其职务。

第二十条 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一切技术方面的业务。

第二十一条 各部(办)经理(主任)秉承公司和总经理意旨,并受分管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该部门业务,并负责指挥该部门的全体员工,考核所属员工的勤隋能劣,并呈报其升迁赏罚。

第二十二条 各部(办)副经理(副主任)协助该部(办)经理(主任)处理该部门业务,并于该部(办)经理(主任)请假或公出时代理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各分公司经理秉承公司和总经理意旨,并受分管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该分公司业务,并负责指挥该分公司的全体员工,考核所属员工的勤隋能劣,并呈报其升迁赏罚。

第二十四条 各分公司副经理协助分公司经理处理该分公司业务,并于该分公司经理请假或公出时代理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 各部(办)、分公司职责:

行政综合办职责:行政事务、综合后勤事务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

人事管理、生产服务及信息系统网络的维护和管理。

企质管理办职责:公司发展规则、企业制度建设和方针目标管理; 质量体系管理、产品质量监控及质量奖惩管理。

财务会计部职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成本监督控制。

技术发展部职责:产品开发、设计及工艺、技术和标准化管理。 市场营销部职责: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及销售服务。

分公司职责:物资采购、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成本管理。

第四章 分工与协作

第二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为业务的归口部门管理,职能划分,工作分工旨在掌握专业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七条 各部(办)、分公司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职责者,应送各有关部门会核后处理。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具有人财物、产供销相应的支配权,各部(办)职能部门只保留服务、协调、考核的职能。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公司各部(办)、分公司可视实际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核定增减。

第三十条 公司依本规程另订办事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程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附: 公司组织机构图

组织机构图

公司章程(2015版)
公司规程 第二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

【公司规程】

第四条 住所: 。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1 XXX XXXXXXX 股东2 XXX XXXXXXX 股东3 XXX XXXXXXX XXX

第十条 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1:认缴出资额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

股东2:认缴出资额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

股东3:XXX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注:该项由股东自行确定,并作相应修改)

(十二)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本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依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召开(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召开的次数和时间)。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本款可

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或由股东会行使该职权,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聘任或者解聘。(注:股东可以自行确定,执行董事是否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另外聘任。

第二十一条 经理对股东会(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规程】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以上七项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或二人)。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注: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

2016公司规章制度承诺书
公司规程 第三篇

公司规章制度承诺书

我自愿加入公司(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向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体健康证明、职称及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及从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各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并承诺上述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本人确认以下所有录用条件:

1. 具备并及时提供国家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有效就业手续。

2. 按公司要求提供甲方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的证明材料。

3. 能够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4. 不曾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

5. 已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

6. 与原用人单位无竞业限制约定或已经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7. 没有被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8. 入职后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甲方劳动合同文本签订劳动合同。

9. 按甲方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

10. 其他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的录用条件的情形。

二、本人已接受公司入职包括相关制度的培训,认真学习了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内容、岗位操作规范等,无任何异议,保证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

三、保证时刻忠诚于公司,时时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不损害公司利益。

四、保证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确保顾客利益高于一切,不损害顾客利益,做到“让顾客满意”。

五、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一切按规章制度行事,做到不吃请受贿,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不违法乱纪。

六、保证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竭尽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做到手续齐备,账目清楚,帐物相符,金额准确。不弄虚作假,不贪污,不挪用公-款。

七、保证本人品行端正,未受到任何处分,没有犯罪记录。

我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报到之时(及试用期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愿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任何处分(处理),公司有权不予试用或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规章值度承诺书

我们不仅仅满足于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发展成为能够培养现代化人才的高品质企业才是我们的宗旨。公司渴望着与您共同前进。为了公司能更好的稳定发展,提高员工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在加入公司团队的时刻,我承诺已了解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1. 已了解公司的用工流程。

2. 已了解公司的工作时间,不无故迟到早退。

3. 已了解公司的入职离职制度

4. 已了解公司的薪金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 已了解公司的物品制度,每位员工均有责任爱护公司物品。如员工有不合理的使用而引起的损坏或遗失,员工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人事部报告,并按规定做出相应的赔偿。

6. 已了解公司的仪容仪表要求,除公司组织娱乐活动时间不允许穿着运动服、奇装异服、短裤及过于暴露的服装。

7. 已了解公司的电话规定,主动接听电话,并用公司统一的问候方式“xx-xxx”,员工有责任帮助其它员工接听电话,不因私事而使用公司电话。

8. 已了解禁止吸烟条例,在工厂范围内不论任何时刻都不带入火种和香烟,更不在厂区内吸烟。

9. 已了解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将本公司的任何生产情况、技术情况、财政资料和一些市场策略等公司内部事务的机密资料向外透露。在生产部与技术部的员工,不可抄袭或带出技术资料。

10. 已了解公司的各个假期、保险等福利政策规定。

11. 已了解公司纪律规定细则(缺勤、工作态度、工作行为、态度、弄虚作假、安全、保密、利益冲突等以及违反处理规定)。

12. 我已接受过公司的人事培训,并认真阅读过员工手册,熟悉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愿意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以上事项,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部门:

承诺人:

承诺日期: 2016.( ).( )

2015小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规程 第四篇

第1篇:中小企业规章制度参考样本

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定。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适用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2篇: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3篇:小加工厂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第4篇:小加工厂管理制度范文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公司规程】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bàn zhèng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2014公司制度学习心得
公司规程 第五篇

第1篇:公司制度学习心得

今年是公司二次创业的元年,为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历时一年的清理、评估、修订、评审工作,《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于XX年9月出台,共形成六大类80项制度,内容涵盖工程、经营、财务、审计、人力资源、党群及综合管理等方面。

最近,公司将《管理制度汇编》印发,人手一本,开展了全员学习管理制度的活动。分公司为此在五月初对职工开展了《管理制度》的集中学习。通过学习,我认为管理制度对塑造我公司形象,提高全公司人员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现谈一点我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管理制度是保障我公司正常健康运转的根本。一个单位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规范,就必须有一个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体系。过去不惜成本代价完成任务的较粗放管理,向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管理规范的新模式迈进,从而丰富了“铁军”的内涵。因此公司精心研究讨论审议通过,精心整理并印发了管理制度汇编,该管理制度汇编的制订并公布,开展学习讨论,我认为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它将进一步规范全公司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全公司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我公司管理制度制订是全面科学的。我公司管理制度内容全面,涵盖了全公司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尤为细致全面,渗透到职工工作的各个层面,加强了公司内部各单位间的沟通交流,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现了尊崇团结拼搏、务实创新的精神,倡导守法廉洁、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下一步做法和打算。作为一个青年员工,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管理制度,充分理解掌握管理制度的内涵;二是要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针对管理制度逐条对照,找出自己在平时工作中的不足;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要把管理制度落实在行动上,认真对照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的每一项工作,从而通过管理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自己的素质。

第2篇:公司制度学习心得

这几天我们抽空重新学习了公司的各项制度,加强了对公司各项制度的深入了解,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学习公司的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 浅的心得。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守公司制度的自觉性.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是各项业务应当遵循的标准和程序的总和,也是检查和纠正一切违规问题的依据。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规章制度,否则不可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所以我们每个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一切以规章制度为标准来要求自己;

二:通过学习提高了业务知识.这次较全面的学习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各种管理文件,如财务方面的文件:信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借款制度等,都清醒明确的写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遇到此类事怎么处理,服从制度而不是服从于某人. 如我们销售内勤人员在开发货单时碰到超信用期的客户,不能凭业务员或销售经理说能发就开单,而是要看具体超期多少天由相关人员解锁通知发货才能开单,还有借款制度学习也是如此,各种手续要完备,单据要保存,物流方面的文件如:销售产品需求计划控制程序,货物短缺处理控制程序,库房管理控制程序等,有了这些管理控制文件,一方面是行为规范我们的工作,另一方面也是我们工作的依据.绩效考核制度是改善和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

通过制度学习的有效开展,增强了我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显示了遵守公司制度的必要性,激发了学习制度的热情,提高了工作中的自律意识,使我能深刻的体会到我们公司的经营理念是:以客为友,创新服务,永续经营,那需要我们每位员工以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踏实勤奋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多出成效,多创佳绩,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3篇:公司制度学习心得

中秋、国庆双节前夕,为了更有效的管理好我们这个团队,美格林超市组织了公司管理层学习部分公司制度,制度大部分员工都已经学习了很多次,有些员工觉得没必要再学,可我却认为多学一次就会加深一回印象,同时也会得到不同的心得体会。

通过本次制度学习,我感觉有部分员工对公司制度缺乏必要的认识,忽略了它的重要性,都有意无意违反着公司制度;同时我也体会到了加强学习公司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但可见它的含义又是显而易见的。制度是我们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如果在工作中我们不了解制度不按制度执行,那就会导致既定的工作停歇,也会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只有公司员工都自觉地遵守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营运工作才能做到合理化、规划化、制度化,公司才能够做大做强。

一家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一个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度不是为某个员工、某个职级或某件事情而制定的,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管理者对制度的执行力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我们作为一个公司的基层管理者,更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事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样才能更有利保障团队的建设。

没有一个合作无间、积极进取的团队,公司的各项工作就难以开展。此次学习,让我深深明白到,没有完美的个人,但有完美的团队。一个优秀的团队是建立在相互支持与信赖的基础上,并要有清晰的共同目标、相关的专业技能、相互的尊重与信任、有效的沟通等因素。

学习时间虽然是短暂的,但只要坚持学习,我们才能不断地进步、成长。所以,我们应报着感恩的心,努力建立一个优秀的团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尽己所能。

第4篇:公司制度学习心得

“杜绝违章,从我做起”,是我们电力公司的每为员工的职责。*日,我公司组织学习了《湖南省电力公司员工奖惩办法09版》,通过学习受益非浅。

《孙子兵法》中有训:“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历代兵家无不强调治军要严。“治军一定要严!”也是邓小平、江泽民等领导人的治军方略。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了电力企业的管理要和军队一样规范和严格,做为军人出身的我非常赞同并从心底里接受省公司“严抓严管”的治企方略。在**公司、省公司和市局层层宣扬从严治企之时,省公司适时推出《湖南省电力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版)》,我认为正当其时,使我们严抓严管理既有舆论氛围,又有章可循,标志着省电力公司正朝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发展,是我们企业和员工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好事。

一、版员工奖惩办法在原试行版的基础上,经过几年实践的检验,进行了认真地研讨和修订,更趋于科学合理、规范明晰

员工奖惩办法是我们湖南省电力公司全体员工行为的指南针,也是我们全体员工生命的保护神,特别是市局领导在“两会”刚一结束就分头下到基层单位进行宣贯,这正是严抓严管,从严治企,雷厉风行的军队作风的具体表现。

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地说明了规矩的重要性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企业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规矩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它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为我们造就了一个难得的发展平台,使我们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军队的战斗力来自于铁的纪律,企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来源于全体员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造成的无序浪费,更是非常糟糕的事。只有按规则办事,才能明理树信。商鞅立木为信,包公刚正执法,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哪一个不是“坚明约束”而后大获成功的呢?制定“规则”需要严守“规则”的大力支持!重新将规则定位到我们个人的身上,更是如此,没有规则,我们将没有安全,没有发展的机会与平台,更谈不上什么成功。是规则和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次次成长的平台,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近。有些员工以为规章、制度等规范都只是企业的需要,却没有认识到更重要的一面:规则和制度更是我们个人成长的平台,即每一个员工希望在企业发展,不仅要学会在制度的约束下成长,更要学会利用制度给予的资源发展自己,提高能力并增加业绩。

三、企业好比是一个舞台,我们如果不在舞台上表演,那么我们纵有再好的演技,也难以表现出来

员工应习惯在制度下工作,这是一种职业纪律,更是一种职业技巧,因为企业常常会通过“制度”把资源和荣誉给予员工,如果你与“制度”格格不入,那些资源和荣誉只会与你无缘。

四、电力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同时也是一个高危行业。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电是一特殊的东西?

首先,从它物质属性看,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如果你摸透了它的习性,严格按规律办事,严格按规程操作,它的用途就非常广泛,就会很好地为我们的生产生活服务。如果你把它当儿戏,不严肃认真对待,它就会成为洪水猛兽,四处泛滥,毫不留情,成为真正的“电老彪”,夺去人的生命。再从它的商品属性看,从发、输、配、供整个过程,非常复杂,供应对象广泛,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它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供电企业的员工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这就要严格遵循员工奖惩办法,切莫触犯了其中的条条框框。否则,就要受到应有的惩处,甚至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相反,只要我们很好地遵守员工奖惩办法,勤勉敬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不但不会受到惩处,而且能够得到应有的奖励。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模范遵守员工奖惩办法。

五、“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定好之后,关键在于执行。如果是无章可循,那就制定规章

如果是有章而不执行,那就是再好的规矩,也画不出一个方圆来。因此,“杜绝违章、从我做起”,贵在执行。对于每一起事故,我们都不堪回首,不论是领导层、管理层,还是生产层,反违章工作的核心是执行。六起事故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谁违章谁就要出事故,谁不按规矩办事谁就要付出生命代价。总之,一切按规矩办和持之以恒地与习惯性违章作坚决斗争,是安全工作的一把“双刃剑”,是殊途同归,我们要以此为导向,团结奋斗,共创地电系统安全工作新局面。

我通读了《办法》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先谈谈我的三点体会。

其一,明确了将成主体、方式和奖惩界定。以前对奖惩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一直以为奖惩主要关系着生产一线员工,与办公室员工无重要关联,以为不接触生产现场就不会违规,不违规就不会有罚,而公司制定的《员工奖惩办法》就明确了指出了。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及奖惩涉及到了各个岗位的所有员工,特别是明确违章的界定,让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办公室人员同样有章可循,并同样建设肩负建设和谐企业的重任。其二,端正学习心态,将约束机制,转化为自身提升平台,也许有些员工认为规章、

201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公司规程 第六篇

第1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XX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安全隔离。

清洗和转换。

通风。

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防护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2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第3篇: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15年5月23日公布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5]1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内容如下:

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6、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电话接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7、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目前还不能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向施工企业提供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

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务和储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影响环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1、职责

(1)项目组织成事故调查组,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2)部门主管及时通知或报告管辖范围内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各类事故;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调查或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3)安全环保办参与事故调查;制定、修订本制度,协助行政部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熟悉木制度;建立事故档案,综合统计各类事故。

(4)员工代表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维护员工正当利益。

(5)员工及时如实逐级通知或报告发生的各类事故,协助事故调查。

2、工作程序

(1)事故分类(包括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2)生产(工艺)事故: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误操作等造成物料损失或影响生产运行和停产的事故

(3)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2小时以和修复费用达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4)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

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伤亡事故:指公司雇佣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体认定如下

a)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场所涉及到的区域,由于生产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伤亡;

b)员工在生产区域外,执行公司所交给的工作任务时,在其工作时问和工作地点内,由于企业设务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

c)员工甲地赴乙地执行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应负责的伤亡事故。

d)经请示劳动部门确认的其它伤亡事故。

(6)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违章作业、误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空气事故。

(7)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8)爆炸事故:指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事故。

(9)未遂事故:由十各种原因,己构成发生事故条件,因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3、事故等级

(1)一级事故

a)人员死亡、重伤、急性中毒和轻伤休息超过105个工作日以上的;

b)火灾、爆炸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不含本数);

c)因物料泄漏对环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的;

d)环境污染造成较人或严重危害和引起厂群冲突的;

e)人群发生中毒症状或人员中毒死亡的;

f)其他经济损失10000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4、二级事故

a)轻伤休息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本数),105个工作日以下的;

b)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1000元以下的(含本数);

c)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上的;

d)发生中毒症状的;

e)经济损失1000元(不含本数)以上,10000元(含本数)以下的。

5、三级事故

a)轻伤休息在7个工作日(含本数)以下的;

b)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下的‘

c)其他损失在200元以上(不含本数)1000元(含本数)以下;

6、事故报告

(1)发生三级事故,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班组长、项目经理报告;部门经理在了解事故概况后,应在4小时内向安全环保办报告,并在2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表》的填写交安全环保办确认,结果由事故发生部门和安全环保办统计保存。

(2)发生二级以上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通知安全环保办,部门经理在3日之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表》的填写交安全环保办确认,结果由事故发生部门和安全环保办统计保存。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按《应急计划》报警。

(4)发生死亡、死亡事故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7、事故调查

(1)一、二级事故调查

a)员工必须在3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安全环保办认定;

b)项目经理部指定由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或建议。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人员应与发生的事故无利害关系。

(2)三级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员工必须在2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安全环保办认定。

(3)需zhèng fǔ 部门调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规对本公司事故调查组协助zhèng fǔ 部门进行事故一调查。

8、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按照《纠止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a)因未研究解决存在不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

b)因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c)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或员下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即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

d)因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e)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a)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因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c)因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擅自启动设备,造成事故的;

d)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损失的;

e)未按本制度及时报告事故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a)对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b)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c)事故发生后,因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人事故的;

d)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e)滥用职权,擅白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5)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留用察看、辞退或开除等行政处分,可并处经济处罚。

(6)事故责任者触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于比较严重的事故,公司安全环保办要发布通告,以便广大员工吸取教训。

(8)事故处理结果及相应记录交安全环保办汇总保存,建立事故档案。

第4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公司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如: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主要包括如下,但并不限于此。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所有气瓶、气罐、液化气瓶、运输管线等

-易燃液体:油漆稀料、油品、防锈剂、显影剂、防溅液、紧固剂、润滑剂、自喷漆等;

-腐蚀品:酸、碱等。

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3、1购买部门对采购的化学品的产品质量负责,在满足生产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采购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质企业危险化学品。

3、2按法规要求,购买部门负责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相关资,向供应商索要化学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中文)、安全性数据表、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购买部门负责对以上资料备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要通报给使用部门一份。

3、3采购的气瓶必须在检验周期内,且瓶体完好、无缺陷,气瓶标识色、安全附件齐全可靠;

3、4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要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3、5采购的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购买部门应当及时索要新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1化学危险品出入库时,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登记、检查,并健全化学品出入库台帐,仓库担当要检查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安全缺陷等,在确认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危险化学品方可出入库。

4、2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班组负责明确专人管理。

4、3仓库担当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安全告知、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

4、4仓库担当应定期检查危险品储存区,确保灭火器器材、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仓库担当、组长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确认管辖的危险品仓库、储存区,非特殊要求,必须关闭水、电、汽、管路开关、阀门等,不得存在化学品泄漏、火灾隐患。

4、5存放化学危险品区域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分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雨、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4、6

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4、7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8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9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附近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应采取防火措施。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地方,必须配备足够灭火器材,电气设施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5、1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规定。

5、2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周围十米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

5、3使用受压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气瓶、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

6、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6、1购买部门负责对外协方施加影响,确保其化学品运输符合法规要求;

6、2外协方运输气瓶等危险品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资质,运输车辆要张贴、悬挂危险品标识,且配备灭火器材和其它安全防范措施。

6、3运输化学品的外协车辆进入公司后,在遵守法规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6、4易燃易爆品的使用、搬运应轻拿轻放,防止振动、冲撞、摩擦、拖拉、重压和倾倒等。

7、报废、过期的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气瓶由担当部门协调外协企业处理;其它报废的化学品按危险废品处理,严禁泄漏、外排、污染环境,统一存放在公司垃圾场危险废品区,由EHS课统一处理。

8、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按公司《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第5篇: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危险作业范围:

1、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带电作业

1、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1、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1、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1、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2审批手续

2、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资产运营部(属于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卫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资产运营部并补办审批手续。

2、3资产运营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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