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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

2016-08-02 14:03:00 编辑:chenghuijun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为自治州的卫生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经局党组研究 ...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为自治州的卫生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开展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活动,为确保创建任务的有效实施,特制定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一)

  一、创建目标

  领导班子团结奋进、锐意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深入扎实,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20XX年达到区级文明单位标准。

  二、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它的正确发展方向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大事。因此,全局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基础,以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和单位整体形象为目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管理队伍,努力实现新形势下建设管理工作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创建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确保我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既搞得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又不走过场,局党组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蒲福贵为组长,副局长朱文成,纪检组长帕瓦为副组长,各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副局长朱文成主抓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办具体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各科室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及时推广。

  2、加强学习,领会精神

  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等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决纠正精神文明建设是软任务的错误认识,切实克服在实践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两张皮问题,要确立党组书记、局长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把手抓两手”、“一班人两手抓”的责任制度,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负责人员全力抓、干部职工普遍重视并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2、分类指导,重点突破

  全局各科室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坚持做好本职工作,要把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任务和做好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抓主抓重、“抓窗口”,抓活动,抓硬件,全面推进。

  3、制订计划,督促检查

  各科室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上来,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适时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按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精神文明活动扎实,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体活动健康活跃,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的标准开展工作,使本局早日步入区级文明单位的行列,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主要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公民道德规范》、《博乐市精神文明基本知识手册》等材料,努力提高职工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行为规范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境界,通过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科室”等精神文明创,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使每个人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名好建设者、在家庭中做一名好成员。

  ㈡围绕 “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干部职工以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㈢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民族政策,维护稳定工作;提高“双拥”意识,搞好兵地团结,深入持久地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

  2、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文明创建工作

  ㈠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保证每星期的学习时间做到每周集中学习半天,定期撰写心得体会,努力提高干部队伍行政执行能力,提高行政效力。

  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部署,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及时总结我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切实加强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㈢加强与社区及相关单位联系,在本局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十花文明户及文明科室评比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单位做好职工,在家庭做好成员。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切实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好社会政治稳定。

  ㈠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科室领导负其责的责任制,重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将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是卫生工作的生命线,要做到月月讲安全,天天讲安全,对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

  ㈢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净化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除四害等工作,重视加强环境建设,保证办公场所的干净整洁。

  ㈣开展计划生育,加强少生优生宣传,配合计生部门履行卫生职责。

  ㈤大力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向困难群体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搞好绿化工作。

  3、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㈠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等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积极倡导行业新风尚。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干部职工的侵蚀和影响。

  ㈡加强和改进机关文体和卫生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青春健身运动,积极参加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努力提高文体活动的质量,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文化活动。积极做好机关卫生工作,保证机关卫生干净整洁。

  五、工作步骤

  精神文明工作的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这个主题,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核心,着重抓好文明科室、文明工作人员的创建活动,并分为三个阶段,即将3一5月份启动阶段,6一10月份建设阶段,主要是落实措施加强建设,11—12月份为验收阶段。

  抓文明行业的创建,以精干、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大力发展“满意服务,承诺服务”活动,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加大监督力度,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单位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管理办法,使台帐资料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体是各族干部职工,因此,局党组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高昂的工作热情况投身于创建活动中去,为实现我局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而努力。

  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二)

  第一条 创建文明单位,是实现基层单位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大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单位的文明程度的有效手段。为切实加强文明单位管理,不断提升文明单位的创建质量和水平,促进文明单位创建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单位是指工作成绩优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道德建设工作突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较高,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 文明单位分全国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地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和县、市(区)文明单位四级,实行逐级创建,分别测评验收、命名。自治区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都采取“零基启动”的方式进行。在每次评选的当年,同时开展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的评选。

  第二章 文明单位的标准

  第四条 创建文明单位的六条标准: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创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开拓创新,年终考核合格。单位内部层层签订创建责任书,落实创建责任制,同时组织开展文明处(科)室等内部创建活动。积极落实各级文明办安排的工作任务,在创建文明城市(城区、县)、文明乡镇(村)、城乡共建和军民共建等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做出贡献。

  2、强化道德建设,加强民族团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诚信建设为核心,加强道德建设,宣传普及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大力推进“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的“五个一”道德建设,突出“四德”主题,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围绕“三关爱”,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选树、宣传和关爱典型,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对青年干部职工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

  3、文体活动深入,学习风气浓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机关、企业、校园等文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文化素养,凝聚干部职工精神力量。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主题培训和学习考核等要求,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区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4、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公开办事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工作(生产)秩序良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综合治理工作达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达标。领导干部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全体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案件。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出生政策符合率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落实率达l00%。

  5、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落实卫生、绿化责任制,内外环境清洁整齐,实现绿化、净化、亮化、美化,为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开展环保、低碳等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爱护、保护环境;开展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等勤俭节约活动。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工业企业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6、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加强机关(部门)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群众满意率高。生产经营性单位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同行业前列,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服务性单位工作标准和办事程序规范公开,服务群众细致周到、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第三章 文明单位的申报、命名和奖励

  第五条 具备以下四项条件可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

  1、近年来,业务工作在本系统(行业)处在前列,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在社会上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且连续保持两年以上地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的单位。

  2、申报单位应是正科级以上(包括正科级)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

  3、创建工作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内涵,持续有效地开展“五个一”(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建设。

  4、建立创建文明单位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到组织领导、人员机构、管理协调、资金投入、检查监督和奖惩激励“六到位”。

  第六条 申报前三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3、违反计划生育法;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性重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有不良影响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等;

  5、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6、在绩效考评(业绩考核)中排名靠后。

  第七条 申报推荐文明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报推荐表;

  3、地州市、部门文明委的推荐报告;

  4、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八条 自治区文明单位的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各参评单位依照申报条件和《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进行自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自愿向当地文明办递交申请报告,参加自治区文明单位的评选。

  2、逐级推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当地文明办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征求文明委成员单位意见、测评验收、媒体公示、文明委研究审定后,逐级推荐,县市(区)文明委上报地州市文明委,再由地州市文明委上报自治区文明委。

  3、测评命名。对推荐单位,自治区文明办依照《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标准和测评验收工作“六不准”的要求,采取听取汇报、开卷考试、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材料审核等方法进行测评验收。在此基础上,通过征求意见、媒体公示,最后由自治区文明委研究审核合格后命名。

  第九条 对文明单位的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凡被命名文明单位的,分别由命名机关下发命名文件,颁发文明单位牌匾(文明单位只悬挂最高一级荣誉称号的牌匾),每年可发放精神文明建设奖金。

  凡被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奖金发放标准和资金来源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凭自治区文明办发放的奖金通知单方可发放(在地州市的自治区文明单位到当地文明办领取通知单)。对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应发放精神文明建设奖金,标准不得少于在职人员的50%。

  第四章 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条 对文明单位实行逐级负责和分级管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自治区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自治区文明办分别委托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国资委和各地州市文明办进行,注重抓好平时的创建工作。自治区文明办对各地、部门的创建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评选表彰、总结推广,不断提升全区文明单位的整体创建水平。

  第十一条 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文明单位评选年,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国资委和各地州市文明办按照评选条件、程序申报推荐,自治区文明委审核命名。在这一评选过程中,对测评验收排名靠后的单位,在年底命名前进行约谈,指出问题,整改提高;在文明单位非评选年,自治区文明办和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国资委、地州市文明办每年都对文明单位进行抽检,对创建工作滑坡的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一年和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处理。

  第十二条 凡被限期整改一年的单位,停发当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奖金,翌年再次验收合格的,可发当年的奖金;凡被撤销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停发奖金、收回牌匾,经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两年后方可重新参评。

  第十三条 文明单位如重划、重组、取消、分立、合并的,其荣誉称号自行终止。

  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三)

  为了扎实搞好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宝鸡市体育运动学校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实现“六个走在前列”目标和推动体育“四市”建设的任务,以“培养奥运金牌选手,建设西部体育强市”为突破,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础,以加强德育工作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全面提高全校教职工生的整体素质,为我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创建文明单位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求真务实,防止形式主义。

  2、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活动以人为本,持之以恒,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落实各项创建任务上,放在人的思想建设上,避免重评比,轻建设的现象。

  3、坚持发动群众,动员和吸引广大师生参与的原则。活动要从解决实际问题重点部位做起,让广大师生投身于活动中去。

  4、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学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原则。自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适应社会进步和学校发展的需要。

  三、基本标准

  1.文明科室标准

  (1)加强政治学习,精通业务技能,队伍精湛高效;

  (2)规章制度健全,管理科学有方,民主气氛浓厚;

  (3)遵守工作纪律,维护集体荣誉,服从工作大局;

  (4)团结友善敬业,环境优美和谐,精神面貌良好;

  (5)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工作实绩突出;

  (6)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成长,师德师风优良;

  (7)分工明确具体,工作热情饱满,讲求无私奉献;

  (8)加强处室协作,搞好内部协调,人际关系融洽;

  (9)讲究工作艺术,服务周到热情,对外形象良好;

  (10)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道德实践,热心公益事业。

  2、文明职工标准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不会私客、不干私活,坚守工作岗位。

  (2)上班时间着装整齐大方,仪表端庄,不穿奇装异服。

  (3)坚守工作岗位,不聊天,不大声喧哗,不影响别人工作。

  (4)讲礼貌,讲文明,热情接待来访和处理电话业务,优质服务,文明办公。

  (5)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丢污物,遵守公共场所一切卫生管理制度。

  (6)爱护大环境的卫生,完成本科室和卫生区保洁任务。

  (7)团结同志,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劳动。

  (8)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3、文明学生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积极维护社会秩序。

  (3)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维护公共设施,见到违法乱纪的行为敢于斗争。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诚实谦逊,不说谎话,热情帮助他人。

  (5)保持和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吃零食,不浪费纸张和文具。

  (6)衣着整洁,行为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型。

  (7)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爱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上课、训练期间不携带、使用电子产品。

  (8)不讲污言秽语,不听不健康的故事。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看不健康的书籍。

  4、文明宿舍标准

  三无:无迟到、早退、睡懒觉、旷课现象;无泼污水、扔杂物;无损坏公共动场所设施和污染卫生现象发生。

  四美:布局美、语言美、心灵美、行动美。

  五好:政治风气好、学习成绩好、活动效果好、心理素质好、团结协作

  四、创建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加强对我校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学校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召林

  副组长:王宝林

  成员:

  谷佩峰 李德赋 赵拥军 张六一 刘华群 谭录全

  袁亚辉 李正义 李永辉 赵志芬

  形成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个方面分工负责的创建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明确学校各科室负责人,不但要负责业务工作的完成,而且要承担创建的责任,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共同内容。

  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制订年度创建规划实施责任目标分解。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各项工作指标分解到各科室、到人头。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在制度上抓落实,二是要在载体上抓落实,三是要在投入上抓落实。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切实加强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抓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通过学习,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明白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既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和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要。通过开展活动,使广大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认清并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认清并承担起自己所担负的责任,增强提高业务水平和干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完善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制度化。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规定,结合市级文明单位的标准,制定全校教职工道德行为规范;修订完善我校文明科室、文明个人等标准和评选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把创建工作同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努力提高全校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文明意识。按照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个好形象,一个好环境的要求,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形势教育,重点搞好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广大教职工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争创佳绩,为创建活动增光添彩。

  (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和校园环境。一是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等硬件建设。认真做好校园内各个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同时,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制度,做到卫生责任到位,窗明几净,墙壁、地面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使校容校貌整洁亮丽,做到净、齐、美。二是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建设,使校园文化、宣传舆论、休闲娱乐等各种场所成为建设和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三是进一步加大训练、教学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

  (七)以活动为载体,坚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单位,必须全方位地开展活动,把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作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措施。

  1、训练科、教务科要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为主题,广泛开展 “立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系列活动,形成师德标准,通过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改进师德师风,率先垂范育新人,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学生科、团委要以以节日为主线,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

  3、后勤中心要在职工中开展“道德规范在岗位”活动,以“爱岗敬业、助人为乐、服务师生、平等待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互助互爱、奉献校园”等职工道德行为规范,强化服务育人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工会要在教职工中开展“道德规范进家庭”和“孝文化”活动,以“尊老爱幼、孝敬长辈、男女平等、互敬互爱、夫妻至爱、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互帮互谅、家庭和睦”等家庭道德为规范,争当家庭文明成员。组织好庆“三八”活动和职工春秋季运动会。

  5、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提高文明创建成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同时教育广大职工自觉遵纪守法,营造和维护团结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6、加强法制建设,搞好综合治理。要切实抓好普法的学习,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做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

  7、抓好妇联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实行的实行层层责任制,杜绝计划外生育。

  五、考核管理

  1、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教师由学校统一考核;精神文明队(班级)由相关科室考核;文明宿舍由学生科考核。

  2、学校年终统一评比文明个人和文明科室,并对获奖科室和个人给予命名、颁奖和奖励。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要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注重实效,扎扎实实抓好创建,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来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使学校树立起廉洁、高效、求实、文明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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