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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2016-08-03 10:59:3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共6篇)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三类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三类:一是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政策。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年免税期满,如果达...

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三类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第一篇

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三类:一是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政策。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年免税期满,如果达不到规定的起征点,可以免缴个体经营的增值税、营业税。

二是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在2005年底前,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吸纳比例不足30%的,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倍数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即每吸纳1%,减免3%的企业所得税;对新办商业零售企业只从事零售业务的,可以享受除营业税以外的政策优惠。对现有服务型企业以及只从事零售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在2005年底前,如果其新增岗位中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可在3年内每年享受减征3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于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以及劳动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以及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2005年底前,每吸纳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即可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扣减企业所得税。

三是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对因此而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凡符合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下岗职工优惠政策

国税发[1999]43号社区居民服务业的界定及免税范围

1.家庭清洁卫生服务;

2、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3、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

4、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

5,养老服务;

6、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

7、避孕节育咨询;

8、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豫政[2000]37号

1、减免工商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凭当地劳动部门发放的下岗证明进入各类集贸市场从事个体经营的,第1年免收、第2年减半征收工商管理费。

2、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内的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就业咨询服务、清洗服务活动所得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费随营业税一同免征。

3、下岗职工凭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下岗证明,办理卫生许可证等有关手续的,卫生许可证费减收50%,免收卫生知识培训费。

4、对下岗职工在就医时,有关医疗机构应当在挂号、治疗、住院等费用方面给予适当减免。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经企业、街道出具证明,学校应根据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实际情况减免杂费。

5、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60%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免税期满后,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当地劳动部门确认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两年。

安政[2000]39号

1、下岗职工凭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下岗证明办理卫生许可证手续时,卫生许可证费和健康体验费减收50%,免收卫生知识培训费,对录用下岗职工超过职工总人数医疗机构给予减免照顾:免收挂号费;减收专家挂号费50%,减收治疗费 10%,减收辅助检查费10%,减收往院床位费10%。

2、城管部门在街道办事处对在其辖区范围内各类集贸市场和早市、夜市摊群点内经营的下岗职工,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卫生费收费标准,减收30%。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3、对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或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部门也要为其办理下岗证明,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

4、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根据资金供给能力,适当啬对在本行(社)开户中小企业的贷款;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落实好对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职工和吸纳下岗职工占本单位职工人数30%以上企业的新增贷款,对这些企业要优先支持。

5、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下岗职工子女就学,经企业、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并向校方提交劳动部门颁发的下岗证,由校方根据其家庭困难情况,减收50%的杂费。

6、对具有脱困条件的特困下岗职工从事小养殖、小种植、庭院经济、小门店经营等活动的,工会要通过小额贷款形式扶持其再就业。

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目录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第二篇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定向投送系列手册之四

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汇编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编

前言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学习了解、掌握并全面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正确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臵,扩大社会就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服务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证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能够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保证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能够切实享受自身的合法权益;便于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我局组织人员对现行有效的、主要涉及地方税务系统管理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汇集和整理,以期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深入贯彻、宣传和学习,为我市经济在鲁中地区率先崛起、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手册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二部分为减免税概述;第三部分介绍如何办理减免税手续;第四部分为下岗再就业分税种税收优惠政策;第五部分为新旧政策衔接问题。 由于时间仓促和汇编整理的水平所限,疏漏之处在所难免,请在学习和执行中参照对应文件;如国家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变化与调整,以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广大纳税人在学习和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直接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联系。感谢对我市地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00六年五月

一、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时,依法享受的权利【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减免税的概述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减税、免税规定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是税收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正确制定并严格执行减免税规定,可以更好的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减

税、免税可以分为三种基本形式:税基式免税、税率式免税、税额式免税。减税、免税按照其在税法中的地位,可分为三类:法定减免、临时减免、特定减免。

国家之所以在税法中要规定减税、免税,是因为各税种的税收负担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的社会平均负担能力来考虑的,税率基本上是按平均销售利润率来确定的,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不同的纳税人之间或同一纳税人在不同时期,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负担能力上会出现一些差别,在有些情况下这些差别比较悬殊,因此,在统一税法的基础上,需要由某种与这些差别相适应的灵活的调节手段,即减税、免税政策来加以补充,以解决一般规定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照顾经济生活中的某些特殊情况,从而达到调节经济和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

三、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的程序:

符合政策性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手续,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征收机关按审批权限审批。具体手续如下:

1、纳税人持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主管征收机关大厅领取《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后,报送到主管征收机关办税大厅,同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征收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表》及有关

证明、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分局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属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无论同意与否均拟文答复纳税人。属权限范围外的,应填写《减免税呈批表》报市局审批。经市局审批同意减免税的,由征收机关将《减免税申请表》和同意减免税的批复文件送纳税人一份。经同意减免税的企业,在减免税期间应按期填报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经营收入的情况。

3、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享受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四、下岗再就业分税种税收优惠政策

(一)营业税

1、下岗失业人员个体经营免税。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底,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设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免征营业税是指其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财税[2002]208号、财税[2004]228号)

2、新办服务型企业安臵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

201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及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委发[2015]11号)通知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县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我县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按照*委查[2015]2号文件督查要求,经组织专人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再就业配套政策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和市委、市政府*委发[2002]24号文件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操作性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制定和出台的配套文件有:中国共产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发[2015]17号),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部门促进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委办发[2015]20号),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和实施再就业救助工程的通知》(*委办发[2015]54号),《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帮助联系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通知》(*委办[2015]32号),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委办[2015]42号),县人事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五部门《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情况调查的通知》(*人发[2015]9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县20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机构的通知》(*编办发[2015]4号),***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联审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府办[2015]22、23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劳社发[2015]27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15]28号),***县国税局《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15]80号),***县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地税发[2015]20号),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十二个县级部门联合行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劳社[2015]10号)等14个配套性文件,各类文件对享受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对象的认定和管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援助等扶持政策做了明确规定,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建立完善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将扩大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的要求,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级十五个部门参加的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把再就业各项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实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督促落实。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县以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办发[2015]2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等十七个县级部门关于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并对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目标任务,实行层层分解,纳入年度考核,为我县大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和措施保证。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今年把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把新增就业人员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救助对象就业等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再就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的筹集,使用项目作了明确规定,现运行良好。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委[2015]11号规定:全省城市街道县政府驻地的城关镇和较大的建制乡(镇),应设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要求。为抓好机构平台建设,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以*委发[2015]17号文件明确规定,曲山、擂鼓两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余乡镇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县编委以*编办发[2015]4号

201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及工作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委发[2015]11号)通知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县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我县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按照*委查[2015]2号文件督查要求,经组织专人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再就业配套政策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和市委、市政府*委发[2002]24号文件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操作性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制定和出台的配套文件有:中国共产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发[2015]17号),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部门促进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委办发[2015]20号),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和实施再就业救助工程的通知》(*委办发[2015]54号),《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帮助联系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通知》(*委办[2015]32号),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委办[2015]42号),县人事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五部门《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情况调查的通知》(*人发[2015]9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县20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机构的通知》(*编办发[2015]4号),***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联审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府办[2015]22、23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劳社发[2015]27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15]28号),***县国税局《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15]80号),***县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地税发[2015]20号),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十二个县级部门联合行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劳社[2015]10号)等14个配套性文件,各类文件对享受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对象的认定和管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援助等扶持政策做了明确规定,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建立完善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将扩大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的要求,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级十五个部门参加的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把再就业各项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实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督促落实。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县以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办发[2015]2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等十七个县级部门关于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并对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目标任务,实行层层分解,纳入年度考核,为我县大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和措施保证。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今年把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把新增就业人员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救助对象就业等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再就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的筹集,使用项目作了明确规定,现运行良好。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委[2015]11号规定:全省城市街道县政府驻地的城关镇和较大的建制乡(镇),应设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要求。为抓好机构平台建设,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以*委发[2015]17号文件明确规定,曲山、擂鼓两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余乡镇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县编委以*编办发[2015]4号文件正式对全县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机构作了批复,按照县编委批复要求,全县20个乡镇已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54人,其中:劳动保障工作所2个,工作站18个,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1人,站、所长21人,并统一制作了机构吊牌、印章,落实了办公场地,印发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工作职责、岗位制度。并拟定在今年4月下旬由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所有乡(镇)站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及工作情况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

2015建立再就业优惠政策长效运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第五篇

目前,市区实施运作的再就业优惠政策主要有:税费减免政策、社保补贴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岗位奖励政策、职介补贴政策、就业培训政策等。这些政策对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帮助一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但是,这些优惠政策目前都是阶段性的,按中央和省委文件规定,到2015年年底,上述优惠政策执行都要到期或即将到期。那么,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让再就业优惠政策得以延续,在失业人员再就业长效帮扶方面不断发挥作用呢?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我市的实际,让所有再就业优惠政策都永久性地实施,既不可能,也不现实。一是财力有限,二是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失业职工概念本身也是阶段性的。因此,在“全面推进”不太可能的情况下,比较现实的选择应该是“突出重点”。这个“重点”是什么呢?我们认为,这个“重点”应该是对失业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提高失业人员技能素质的政策扶持上。从人本学的角度来说,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最能发挥人类自身的潜能和创造力;从经济类型的角度来看,个体、私营经济最具活力和生命力;着眼于未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又最有发展潜力,可直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效地降低失业率。引导失业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可扩大社会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注重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加大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有利于增强失业人员就业竞争能力,提高就业质量,稳定就业。近年来,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讨,先后在城西和城北街道开展了扶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试点。失业人员只要有项目,有经营场所,并且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就可以由政府补贴,期限为三年;失业人员如从事来料加工等灵活就业的形式,也可以享受社保补贴,费用由市再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这些政策的推出,大大激发了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热情和积极性。二年时间,已经有2000多名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享受到了政府的社保补贴,累计金额达200多万元。因此,建立长效就业帮扶机制,就再就业优惠政策这一块来说,应该是紧紧围绕公益性岗位开发、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提高失业人员技能素质方面做文章。第一,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可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和鼓励企业、民间资金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及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自行开发公益性岗位。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政府可运用财政资金投资兴建一批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市民素质、陶冶情操的社区娱乐室、阅览室、健身房、健康咨询服务所、法律服务所、食品配送站、社区安保室等公益性项目,失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后上岗,失业人员工资可从再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岗位补贴和收取小额的服务费中支出。地方财力许可,失业人员工资也可全额从再就业资金支出,免收服务费。社会资金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政府可选择一批投资前景较好,并辅以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给予扶持。主要项目:社区保洁、保绿、保安、保秩等项目,如小区园林、车辆停放场、休闲会所等。失业人员自行开发公益性岗位。可由社区居委会作为牵头单位,把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从事社区的卫生保洁、安全巡夜、来料加工等项目,由再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第二,逐步扩大税收减免范围,激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在具体的操作思路上,可分三步走。第一步,也就是目前我们正在运作实行的做法: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除可以一次性获得自谋职业补助金外,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如果是微利项目,可享受社保补贴。此外,可以享受税、费的减免。只不过这当中有区别,国有企业身份的失业人员可以免税免费,集体企业身份的失业人员可以免费但不可以免税。第二步,打破集体企业、国有企业身份的界限,一视同仁。国有企业出来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集体企业的也可以享受。根据我们、我们浙江集体企业人员众多的实际,如果这一块放开,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也可以享受税收减免,那必将大大激发他(她)们自主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人数必将大大增多,因为在各项优惠政策中,税收的减免政策力度最大,失业人员的获益也最多。第三步,彻底打破身份界限,全面放开,只要是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不管你原先是国有、集体企业人员,还是城镇失业人员,也不管你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可以先局限于城镇,再逐步向农村推开),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小额贷款政策和一定额度开发就业岗位奖以及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当然,优惠政策的一些具体内容

2015实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再就业
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第六篇

一、当前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观念和意识还很淡薄。由于受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包括不少领导干部对实施“科技加管理”战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或存有误区,思想观念仍停留在传统的“人管人”上,实际征管还习惯于手工传递信息及领导协调上;片面强调硬件配置和设备更新,而忽视了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程度和使用效益;片面地把征管改革理解为外在机构和人员的重新组合,而忽视了信息化对税收管理从形式、内容到管理制度上提出的新的要求,认为信息化只是对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特别是对信息化应用规律的认识模糊。

(二)计算机专业人才匮乏,复合型人才欠缺。目前,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我们基层征管部门能够熟练地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处理日常税收工作的干部还很少,屈指可数的计算机人才彼于应付日常维护工作,专业才能得不到有效利用和发挥,深层次的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受到制约,能够适应新技术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更显紧张,如对大型数据库、中小型计算机、网络管理等方面人才奇缺。基层管理分局目前特别缺乏那些既懂计算机,又懂税收业务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人才紧缺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进程的“瓶颈”。

(三)信息共享利用水平低。这些年,计算机网络建设日新月异。全市国税系统都建成了自身的局域网,设置了自己的网页,并已实现网络联通。但计算机网络的应用,特别是广域网的应用相对滞后,缺乏一个基于广域网的大型数据库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一是许多基层税务机关存在计算机操作与人工操作并存的局面,计算机的应用只停留在简单的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打印报表、开票征收等初级阶段上,计算机的信息管理和数据处理功能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应用,税收信息的利用率极低。二是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内部的各专业化子系统,如税收征管系列、出口退税系列、稽查系列等这些系统的信息之间,缺乏沟通,相互进行“信息割据”,每一割据区信息往往不能很好共享,形成了许多“信息孤岛”,造成信息资源在系统内无法有效充分利用的局面。三是国税系统内部的信息化建设与整个社会大环境的信息化建设不“接轨”,横向联合滞后,与外部网络如金库、海关、工商、银行、地税、商检及政府等至今不能进行信息联网、数据共享,对纳税人征管信息的掌握缺乏主动权。因此社会信息化程度也成了影响我市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和效能的一大问题。(四)计算机基础征管数据信息失真。现有计算机中基础征管数据不准确、不真实,存在许多“垃圾数据”,真假混杂使大家对机中数据都不敢用。究其原因,一是基层数据录入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差。受理窗口人员将纳税人自报信息录入系统后,责任人未将调查中发现的不符信息及时进行修改维护重新录入计算机;二是调查执行人员工作不细,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变化情况,以至有的征管数据“从一而终”历经几年从不进行变更维护,早已不能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三是明知故犯,为某种目的而擅自改动数据;四是对计算机数据采集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措施,数据采集的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存在“机外监控”,如违规操作和有意篡改数据等。

(五)岗责定位有待进一步合理、规范。一是审批权限设置不合理。审批权和调查权不在同一分局,由于协调方面的原因,推诿、扯皮、多头调查情况仍然存在;二是征管系统过于复杂化,税收管理员必须抽出绝大部分精力处理工作流,税收精细化管理难以到位;三是征管资料、数据的报送上信息化、统一化、规范化仍显不足。上级各部门经常逐级向下要相关数据,许多是重复数据,基层管理人员要化费大量时间、精力一遍遍地查找、统计、上报而税收管理员和各职能部门取数口径均为征管系统数据库,各职能部门是完全可以直接根据需要从数据库中取数,只是在对某些数据出现疑虑的地方,可要求管理人员进行核实,从而把税收管理员解放出来,专心从事税源管理工作。

(六)管理监督不到位。一是系统设计范围较窄。该子系统目前只能对4个年度指标和11个月度指标进行机内监控,大量其它执法行为无法运用机器监控;二是监控质量上存在误差。机内所监控的事项,部分指标取数存在误差:如小规模纳税人超标信息,在取数上混淆申报期和所属期;逾期申报未处罚上,8.0系统查询该纳税人按期申报,但子系统仍认为该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纳税人注销未缴销发票上,8.0系统查询该纳税人为定期定额户,使用定额票,无须注销的情况;一般纳税人收入未达标,未能将出口企业和加油站剔除;三是监控对象的不确定性。由于市区征管模式的差异,发票缴销、申报处罚、加收滞纳金等,管理分局无权处理,无法落实追究责任;四是文件依据的滞后。由于子系统开发较早,而新的文件层出不穷。如在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上,新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后,一律不得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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