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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2016-08-05 09:14:1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共6篇)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书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书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切实为民服务,按照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和农技支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诺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特做出以下承诺:第一、坚持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服务的动力。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为民服务承诺事项》,供大家学习参考。

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书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第一篇

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切实为民服务,按照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和农技支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诺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特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坚持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服务的动力。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最好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从工作每一件事做起,给群众作出好样子。在实际工作中就是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解难题、攻难关、做奉献,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做出榜样,团结带领群众打开工作新局面

第二、认真接待办理来访,解决群众难题。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各类群众接待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向领导汇报;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不断

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延长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的时间,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并形成真实详尽的调研材料,准确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为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党员为民服务承诺书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第二篇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承诺书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2016党员 为民服务承诺书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第三篇

党员 为民服务承诺书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慎重向组织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铭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廉洁从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转变作风,务实工作,严于律己,廉洁勤业,管好自己,教育家属子女,做干净干事的模范。

三、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条规。依法从业,秉公办事,玩忽职守。开拓创新,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四、牢记宗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带头反对奢侈之风,自觉抵制个人享乐、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行为。

五、弘扬文明,带头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婚丧喜庆之机收敛财物,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承诺人:

2016年3月

2016服务承诺制度承诺书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第四篇

服务承诺制度承诺书

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三、公开承诺内容。应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事程序流程图等公布承诺内容。

四、行诺监督。通过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制的行为,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做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或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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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街办服务的内容,特制定本街办服务承诺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本单位各业务办公室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承诺项目包括有:服务质量、服务项目、以及廉洁从政等方面。

第四条 服务承诺制度的主要措施:

1、各办公室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街办社区中心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作出承诺。

2、完善监督制度。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电话:6236110。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服务承诺制度的管理

服务承诺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街办负责。

第六条 服务承诺的奖惩

违诺第一次给予批评和诫勉谈话教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违诺第二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违诺三次以上给予效能告诫或调离工作岗位;违反廉洁从政承诺,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告诫或党纪政纪处分。

白露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商场服务承诺制度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本商场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实行明码标价,不蒙骗消费者;

三、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如商场出售的商品属假冒伪劣商品,请不要购买,请积极检举;

四、出现投诉及时解决,做到投诉不出店;

五、顾客至上,有问必答,微笑服务,使消费者买得称心。

售后服务电话:

举报投放电话:

对本商场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即自动转入仲裁程序,接受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仲裁。

幼儿园服务承诺书

为了实现学校“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的奋斗目标,按照《邓州市教育局推行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活动方案

》要求,学校郑重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作如下承诺:

一、端正办学行为,保证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的办学理念,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办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全面健康成长。

二、规范学校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巧立名目收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师德教育,坚持廉洁从教。教师要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不歧视农民工子女,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从事有偿家教。

四、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安全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和行为、财产安全。

五、搞好民-主治校,推行校务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和家长公开学校情况,设立校务公开栏、校长信箱,开通投诉电话等,规范和丰富校务公开形式,诚恳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受理学校收费、师德师风等投诉,抓实民-主评议学校工作,密切学校与社会、家长的联系。

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各机关在职能范围内,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二)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没有明确法定办理时限的,也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尽量缩短办理时限。

(三)提供优质服务。承诺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提供让服务对象满意的服务。

(四)完善其他服务。联系本单位实际,对作风、监督、收费、廉政等方面做出服务承诺。

第三条 对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报备、登记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科室、人员、程序、时限等要素,应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和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受理机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本乡各机关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本机关的服务承诺制度。

第六条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机关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

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1.文明服务。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解释耐心。

2.廉政勤政。杜绝工作中的吃、拿、卡要行为,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真正做到为临床、为社会服务。

3.提高效率。本着务实、高效、廉洁、规范的工作作风,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保证按照时限完成,对临床、服务科室的请示事项及时给予答复,特殊的急事急件急办,不推诿、不扯皮。

4.根据职责分工,做到按程序和时限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医务人员:

1、坚持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己任;坚持文明礼貌服务,着装整齐,态度热情,语言亲切,有问必答,不讲忌语,把维护病人生命、增进人类健康作为崇高职责。

2、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检查,不开大处方,乱检查,增加病人负担。

3.认真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对急诊患者负责到底,要做到5及时:即:及时接诊、及时诊断、及时抢救治疗、及时住院、及时安全接送。如发生推诿急诊患者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首诊医生责任。

4、不收受“红包”、“回扣 ”,不接受患者及家属钱物,不接受吃请。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省市卫生部关于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相关规定,凡违反规定,在医疗活动中接受患者钱物的,经查实除退回本金外,给予科室或个人通报批评,同时与医德医风考评、年度考核、晋升、聘任、奖金挂钩。

5、严禁私收现金,一经查实没收所得款项,并处以20倍罚款,扣发当月工资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扣发半年奖金、待岗3个月。重犯者,除以上处罚外,降聘职称一档,时限两年。

象山社区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社区工作者一定要遵循“以人为本”宗旨,积极深入地开展为民便民的承诺服务。

1、实行微笑服务,对来访和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礼貌问候,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

2、提高办事效率,凡是群众要求办的事,社区工作人员应迅速根据业务规定,向群众明确告知受理与否,并讲明工作程序、要求和时限。一经受理,应立即就办。

3、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社区要定期公布有关政策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

4、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推委扯皮等不良现象。

5、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的群众,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答复有依据。

6、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不准违反原则向群众随意许愿。

2016规划服务承诺书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第五篇

规划服务承诺书

规划部门作为今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参评单位,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以“规划先行、作风优良、服务至上”为宗旨,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民生工程、一般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简易程序,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2、房地产开发等一般建设项目用地和工程审批,若申报资料齐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简政放权,将园区内工业项目、仓储物流项目整体授权各分局依照已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审批,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4、建设项目符合放线条件,在接到建设单位放线申请后,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放线工作;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确保在9个工作日内办结。

5、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改变以往“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推行“容缺受理、加快办理、补缺发证”的“虚拟红线制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即在项目主体征用、出让土地的同时,提供虚拟用地红线,让建设单位先行报建工程方案,项目主体可以进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走完项目前期所有程序,一旦取得土地证,第一时间发放法定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修水县城乡规划局规划测绘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主要职能

1、协助国土部门搞好全县地形控制测量的布设与控制点保护工作。

2、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地形图的测绘工作。

3、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内服务对象的建设工程定线测量工作。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服务内容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市政工程测量

4、城镇规划定线、放样测量

、服务对象

1、全县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2、全县企业单位和个人

3、招商引资企业和来县投资个人

、服务承诺

1、提高办事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测绘成果。工作中要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热情服务。自接到用地单位(或个人)测绘委托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外业测绘,严格按测量规程和绘图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测绘成果,并及时交付用户手中。

2、严格收费政策,优质高效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对县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按县政府的优惠政策收费;对其他用地单位(或个人),严格执行省测绘局、财政局(省测财字[2002]3号)文件,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企业的相关收费文件精神,严格按标准收费,不该收的坚决不收。

3、加强廉政教育,塑造良好的部门形象。坚持廉洁、勤政、自律的原则,不以权谋私,坚决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出现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坚决整改,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五、负责人姓名

姓 名:饶伟 办公室电话:7820557 手 机:13767266134 六、联络员信息: 姓 名:丁贵成 办公室电话:7221706 信州区规划局村镇规划用地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和服务内容##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核定用地位置界线,绘制规划选址图;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和有关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延期使用。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区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村镇规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村镇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规划及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点)规划和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指导和审查乡(镇)政府编制、调整村镇规划和重大建设工程规划;指导和监督村镇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区村镇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发证工作。负责组织三江片区控规、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参与全县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和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负责规划技术方面各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规划工作。

二、服务对象

上饶市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以外的村镇规划工作。

三、服务承诺

1、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努力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更好地围绕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局网站建设,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限时办理规划许可事项

(1)、现场踏勘: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完成;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办结;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办结;

(4)、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4、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四坚持”、“六不准”工作纪律。

5、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7、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及“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徇私情,不乱收费、乱罚款。

8、拓宽信息渠道,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四、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蔡敏

电话: 6189876

手机:15970332176

邮箱#url#

信州区规划局规划工程科 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和服务内容##

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的审定;负责审核建筑设计施工图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政管线及市政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各项建设工程开工定位工作;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

二、服务对象

上饶市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以外的村镇规划工作。

三、服务承诺

1、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努力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更好地围绕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局网站建设,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限时办理规划许可事项

(1)、现场踏勘: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完成;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①规划、建筑方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规划工程科12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19个工作日办结;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完成现场验收;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领证;

④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4、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四坚持”、“六不准”工作纪律。

5、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7、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及“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徇私情,不乱收费、乱罚款。

8、拓宽信息渠道,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四、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李荣昌

电话: 6189798

手机:13755362755

邮箱: #url#

民政局服务承诺书思路与打算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如下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二、切实履行职能

一是.对法律法规赋予市民政局履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认真办理,努力提高效率。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按标施保。对流浪乞讨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实施有效救助。

三是.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当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民政部门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第一时间了解上报灾情,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送达灾区,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四是.严格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坚持每年公告一次使用情况,特殊情况及时公告。

五是.认真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增加投入,保证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水平。

六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双拥”共建。确保城乡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完成。

七是.全面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工作,促进基层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八是.认真落实《玉溪市老年人优待实施保障办法》,做好老年人的维权、优待、教育、活动等工作。

九是.规范民间组织、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十是.监督检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竭诚做好服务

一是.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树立民政人的良好形象。

二是.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在各项业务办理中,坚持有接必办,做到文明办事、热情周到、服务规范、及时高效。【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四、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市民政局职能、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和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做到依法行政。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方城县规划局服务承诺

1、受理初审反馈时限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报建项目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转入业务科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并予以退回。

2、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时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新征用地、变更用地(改变用地性质、延期使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转让、延期使用临时用地)申请后,凡手续齐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意见,并上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审批结果,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时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报建申请后,凡手续齐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意见,上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审批结果,进行施工图设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审批方案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开工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符合审批方案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违法建设查处时限。对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一经发现,要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包括限期拆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重大违法建设行为,需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或报请上级决定的,待研究决定后进行处理;对需要按法律程序处理的,按法定程序办理。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情况属实的,按上述程序进行处理。

5、规划咨询服务时限对社会各界及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规划政策、规划业务咨询问题,接待人员要即问即答,对不能即时答复的,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上述承诺时限以有效工作日计算,起始时间从受理报建登记的次日算起,办结时间为收到承办科室报建项目审批结果的日期。报建项目提前办结的,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对报建项目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论证所需时间,对需要招投标或专门组织技术评审所需时间,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报建项目设计方案修改时间,补充资料时间、交纳相关费用时间、报建项目上级审批时间以及因重大活动、天气变化等特殊因素造成影响报建项目审批或实施的时间,均不计入承诺时限。建设单位或个人凡有产权或使用权纠纷,拆迁遗留问题未解决,违法建设行为未处理完毕,以往工程未予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及验收提出问题未加改正,影响报建项目受理或不能按承诺时限办理的,不列入承诺范围。

2016法院优质服务承诺书
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第六篇

法院优质服务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方便群众诉讼,如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四项承诺:

一、热情服务承诺。做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真诚的服务态度做好当事人的接待工作,坚持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审核,笑脸相对、真诚问候、尊称相称,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文明服务承诺。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满意,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效率服务承诺。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当场立案,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报告审查,做到3日内立案。构建诉讼服务中心,推行首问负责制、特案特办等制度;对老、弱、病、残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方便他们的诉讼,充分保证他们诉讼权利的实现。

四、便民服务承诺。对关系社会民生的案件,以法官进社区的活动形式主动上门服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对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审查立案。

如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法院服务承诺书

为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特向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承诺:

一、及时审查立案。对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条件的由法庭为当事人当天办理立案手续;情况特殊的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外地当事人,还可通过电子信箱实行网上立案。

二、加大调解力度。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力度,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三、加大执行力度。对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对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判无法执行的,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四、严肃审判工作纪律。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的违纪行为。严肃惩治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人员。

五、强化便民诉讼措施。实行基本诉讼知识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减、免、缓交制度;对涉及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的案件,优先审理和执行。

六、对因患疾病或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审理案件。对部分民事案件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和预约在假日启动假日法庭。

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对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发生违诺,可直接向法院纪检组投诉。

三模法院

2016----

学校优质服务承诺书

实验中学优质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树师表形象,扬教育新风,特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基本要求,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学校风气积极向上,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有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没有因教育或管理不当而引发的恶性事故。

3、教师严格执行师德规范,为人师表,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4。教师关心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5、教师尊重学生家长,坚持廉洁从教。

6,严格按照有权部门行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规范票据 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收据。

7、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风考纪良好。

8。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招生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市民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学校联系。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承诺书

根据自治区政法委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忠诚与亲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同时为推进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加强司法管理,杜绝司法腐-败,便于群众监督,我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 工作作风承诺

(一) 司法公正、一心为民。强化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司法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司法保障。

(二) 及时高效、热情周到。坚持高效快捷的效能原则,压缩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杜绝超审限现象的发生。文明接待群众,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的不良作风,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严格依照诉讼程序办案,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 遵纪守法、秉公办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的管理原则,强化监督考核,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范腐-败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做到刚正不阿、秉公执法。

(四) 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严肃审判工作纪律,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等违纪行为,严肃惩治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人员。

二、 立案承诺

(一) 在立案庭设立专项服务台,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同时,提供便民茶水供应点等,尽一切可能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 在进行常规立案的同时,对情况紧急或群众急需的,采取电话方式预约立案;对交通不便地区或者纠纷集中地区,进行巡回立案,减轻群众诉讼负担,积极回应基层困难群众的诉讼需求。

(三) 工作人员在接待当事人时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立案;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不让当事人再跑第二次,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指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同时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诉讼风险。

(四) 规范和简化立案手续,在审查、排期、送达中实行快速运转。特别是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坚持快立案快移送,缩短诉讼材料在法院内部的流转时间。

三、诉讼收费及司法救助承诺

(一) 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不违反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二) 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以及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我院将按规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准予免交诉讼费用:①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③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④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⑤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四)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准予减交诉讼费用:①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续的;②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③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④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低于30%。

(五)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准予缓交诉讼费用:①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②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③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④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四、审判承诺

(一) 推行“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急案急办原则,迅速结案。

(二) 凡是传唤当事人到法院交纳诉讼费、指导举证、开庭、询问、调解等,必须说明具体时间、地点、案件承办人姓名,书记员姓名,办公电话。避免当事人等法官、找法官现象的发生。

(三) 实行“一支笔”审批原则,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各类案件都归口主管审判的副院长审批,统一把握审查的标准和尺度,严把判决关口,降低审判发改率。

(四) 就地开庭、宣判、送达。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均要求就地开庭或调解纠纷的,应当就地进行开庭或进行调解,判决结案的,应就地宣判送达。

(五) 及时移送卷宗。一审宣判后,一方或双方上诉的,在诉讼文书送达对方当事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卷宗移送二审法院。

五、执行承诺

(一) 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制作《执行风险告知书》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让申请执行人有预期心理准备。

(二) 公开案件执行信息,制作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栏,承办人和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填入公开栏,方便当事人了解和监督案件执行情况。

(三) 对孤、寡、病、弱的当事人,一律坚持由执行法官将案款送到家;居住在外地、领款不方便的当事人通过汇款等方式将案款尽快发放到权益人手中,避免当事人长途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 坚持公开案件承办人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让当事人明确监督对象;公开案件的进展,保证当事人对案件实际执行过程的知情权;公开承诺,对当事人举报财产线索限时出警,对弱势群众的申请优先执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有举报、投诉。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审判人员确有无视审判纪律。违法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我院将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6)61号《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预约立案电话:7382239 监督投诉电话:7382667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7日 县人民法院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人民法院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公正司法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惩治犯罪、化解矛盾、调节人身和财产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职能,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坚持审务公开

不断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做到开庭公开、宣判公开和执行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

三、坚持司法为民

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实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做好法律释明,规范窗口立案接待,做好司法救助,畅通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快捷诉讼。

四、坚持廉洁执法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努力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法院形象。

五、严格依法收费

严格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对诉讼费用严格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接受监督审查。

六、落实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首问负责、目标督办、落实督查、限时办结、执行问责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各项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仙游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司法为民,公正、文明、廉洁、高效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

二、高效办理立案手续。起诉材料齐全、符合起诉条件的,立即予以立案;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讲清要求和应当补齐的材料,不因起诉要件以外的瑕疵拒绝立案。

三、严格遵守廉政规定,自觉抵制权势、金钱和人情等因素对立案、审判活动的干扰,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四、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不耍态度及粗言粗语,耐心解答当事人的问题,对不属于本人办理的事项,负责介绍到相关庭室及人员接待。

五、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办理立案手续;实行周末立案预约制,对正常工作日内立案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可预约周末立案。

六、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做到来访有接谈、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

七、设立法律咨询电话,对立案的相关问题和其他法律问题及时解答。

二00九年二月九日

海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为人民司法的水平,创建优质高效的创业服务环境,加速推进我市“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本院公开作出以下服务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便民措施

1、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统一立案、统一排期、统一送达、统一收费,所有立案工作在前台一次完成。对七十岁以上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以上门办理立案手续。

2、大力推进司法大众化建设。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和“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基层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性质、诉讼程序的了解。

3、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公开审判,凡法律规定应公开的一律公开。规范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和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

4、建立服务企业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商会、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把握企业发展和改制中存在的司法需求,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5、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借助基层力量切实加大案件调解、协调、和解力度,实现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信访工作与诉讼机制、法院内外监督的联动。

6、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尽快建立涉诉信访救助、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制度,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途径,为困难弱势群体办实事、办好事。

7、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加快办案进度,严格掌控案件延期审理审批,严格延期审理的条件,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服务标准

1、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依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成本。

2、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超标准收费、收款不开具凭证,以及乱罚款、乱拉赞助等现象发生。

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特别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创业者、建设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4、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调处民事纠纷,加大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及时稳妥地处理好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及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引发的矛盾,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6、对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禁止滥用强制措施,严禁变相强制执行,做到既依法审理,又保护企业发展。

三、工作效率

1、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对涉及企业、投资者、建设者的案件切实做到“四快”,即: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

2、优化法院各部门之间的职权配置,形成更加合理的职权结构和组织体系,提高办事效率。

3、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作风

1、遵守司法礼仪,做到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影响司法形象的行为。

2、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和判后释疑工作,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做好涉诉上访工作。

3、严格遵守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对于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元谋县人民法院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书

一、强化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开辟群众诉讼“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导诉、立案、调解、咨询“一站式”服务,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杜绝“立案难”,对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案件,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告知起诉人。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保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无超审限案件,提高办案效率。

三、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坚持每月15日和30日“院长接待日”制度,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落实承办人,文明接访、热情服务,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四、践行司法为民,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文明办案,对弱势群体优先立案、及时审理;采取“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方式巡回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着力破解“执行难”,让打赢官司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其合法权益。

五、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权的期望和要求;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工程,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及时公布审判、执行信息,以公开促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法院干警队伍,办理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以上承诺,请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0878-8214881

0878-8214002

元谋县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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