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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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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党组工作条例(共6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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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党组工作条例 第一篇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 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 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 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 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

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 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 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 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 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

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五章 议事决策

第二十三条 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 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 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

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

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擅自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对发生集体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党组成员出现严重违反本条例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还应当追究党组书记的相关责任。

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党组工作条例】

第七章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

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在以下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中,可以设立党委:

(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二)根据中央授权对有关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三)金融监管机构;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

党委的设立和撤销,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委,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

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党委除履行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党组相关职责外,还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 党委设立和撤销的具体程序、委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事宜,按照本条例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

【党组工作条例】

第三十七条 党组(党委)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来源:

2015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党组工作条例 第二篇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 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

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 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 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 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

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臵、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组工作条例】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

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组工作条例 第三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组工作条例】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党组工作条例】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党组工作条例】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016粮食局两学一做方案
党组工作条例 第四篇

粮食局两学一做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滁州市粮食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为做好2016年局机关党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局机关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身上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正面教育、固本培元,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不同对象作出不同安排。

二、主要内容

局机关全体党员要把学党章党规与学系列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着力解决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强化党的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和保障粮食安全实践中建功立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之江新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内容,着力解决在主动强化宗旨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执行力、改进作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着力解决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勇于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粮食工作实际,重点解决一些机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爱岗敬业、慵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漂浮、落实不力,拈轻怕重、不敢担当等问题,推动广大党员不断拧紧思想总开关,提振干事精气神,追求道德真善美,奋力实现新作为,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滁州实现四个翻番、总量冲刺全省第三,建设“环滁皆美”家园,落实粮食安全新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主要措施

1.围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专题报告会、在线学习教育等形式,引导党员强化自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思践悟,撰写心得体会,做到入脑入心,达到真学、真信、真用的效果。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始终,在自学的基础上,每季度召开全体党员会议1次,分别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三个专题组织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做到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进行“五查五看”。要利用好全市学习平台,围绕“两学一做”举办好清风大讲堂、科学发展大讲堂、道德大讲堂。创新学习方式,积极组织党员参加知识竞赛、主题征文、读书月等活动;开展学习擂台赛,通过周赛季、月赛季,层层推进,把优秀学员、优秀成果评出来,推动比学促学。坚持典型引领,深入弘扬沈浩精神,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

2.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合理安排。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支部讲党课,并到结对共建村、企业、社区党支部讲党课,真正做到“三个讲清楚”。要进一步调动普通党员学习教育积极性,创新成立“微讲团”、开设“微党课”、举办“微讲堂”,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等联系实际上讲台、讲党课。“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对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意见;会上,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前,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并建立谈话台账。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理。

5.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坚持边学边查、立行立改,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探索运用党员承诺、集中公示、群众评议等办法,加强跟踪问效、保证工作力度,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入。针对党员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注重从源头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开展“不爱岗敬业、不主动担当”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注重把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深入自查、抓好整改,不断提升学习教育实效。

6.立足岗位作贡献。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全市“五四三”发展目标、“调转促”工作重任和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解决“卖粮难”、保证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员职责任务,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推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文明创建、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重点推进“双联系”工作,促使机关干部下基层、解民忧、聚民智、促和-谐,努力形成促进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叠加效应。大力践行“严实工作法”,坚决治庸、治懒、治散,提升工作效率,打造效能建设滁州品牌。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通报表扬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年底,结合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评选党员先锋岗和优秀创新工作案例。

7.领导干部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对“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做好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衔接,不断巩固和拓展专题教育成果。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以党组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各级党代表要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带头作用,以自身的积极行动为广大党员当好表率。

四、组织领导

局党组、机关党委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局学习教育办、各学习教育协调指导组、机关党支部要明确职责,认真负责,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将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要充分利用粮食局政务网站、微平台、报纸简报等及时推送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要把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2

滁州市粮食局直属企业 “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具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滁州市粮食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为做好2016年局直属企业党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我市粮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身上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正面教育、固本培元,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不同对象作出不同安排。

二、主要内容

局属企业全体党员要把学党章党规与学系列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着力解决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强化党的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建功立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局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之江新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内容,着力解决在主动强化宗旨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执行力、改进作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增加学习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文章选编(2016年版)》,着力解决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勇于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结合粮食企业工作实际,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思想认识不深、理论水平不高等问题,主要是党的知识学习不深不透,思想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只重视经营发展,不重视党建工作,不加强软件建设;阵地建设不规范,部分党组织开展活动没有固定场所;只满足于干好本职工作,不注重团结同志,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滁州实现四个翻番、总量冲刺全省第三,建设“环滁皆美”家园,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主要措施

1.围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可利用工间休息、班组会等时机,开办“库区微课堂”“一刻钟”党课等,分专题组织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可分别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三个专题组织讨论。集中开展“我是党员,我能为企业做什么”学习讨论活动。开展“向身边的典型”学习活动,各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向国有企业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学习。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对照新任务新考验新要求做到“五查五看”。要严肃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不能只学习不讨论、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讨论,防止简单以做了多少笔记、写了多少文章来评判学习讨论的成效,防止因开展学习讨论而影响正常工作。

2.创新方式讲党课。“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各地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和优秀党建指导员讲党课。要鼓励和指导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讲党课要做到“三个讲清楚”,即讲清楚为什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清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重点任务是什么,讲清楚怎么做合格党员,切实保证党课质量。要积极组织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听党课,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国有企业、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广泛征求企业出资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以及一线职工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生活会上,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营发展、自身工作学习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生活可邀请企业和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党建指导员列席。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可结合“三有两评”活动一并开展群众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每名党员都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客观公正地进行党员互评。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理。

5.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坚持边学边查、立行立改,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探索运用党员承诺、集中公示、群众评议等办法,加强跟踪问效,保证工作力度,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入。针对党员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注重从源头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开展“阵地建设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到位”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注重把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对照、深入自查、抓好整改,不断提升学习教育实效。

6.立足岗位作贡献。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要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企业中重点开展“四强四优”创建活动,服务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通报表扬国有企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7.党组织班子成员作表率。国有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引导国有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各企业党组织要周密部署安排,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序推进。强化组织保障,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工作制度,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要对党务骨干普遍进行培训。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滁州先锋网、滁州政务粮食网、手机报、微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坚持统筹兼顾,学习教育与粮食收购、安全生产、日常生产经营有机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防止出现“两张皮”。

粮食局两学一做方案 [篇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xx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6x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6〕xx号)精神,现就在我局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学习教育的根本要求来贯彻,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四个意识”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思想上时刻清醒,在行动上坚决践行,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要以解决问题为牵引来开展学习教育,同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整改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切实整治“为官不为”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固本培元,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拧紧思想“总开关”;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保障粮食安全、巩固在全省第一方阵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环xx皆美”的具体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当标杆,主要领导为班子成员作表率,党员干部为普通党员作示范,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良好局面;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根据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分类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具体措施办法。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要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内容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

1.对全体党员的学习要求

把学党章党规与学系列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

(1)学党章党规

学习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2)学系列讲话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主要领会掌握以下方面内容:①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②中国梦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核心要义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增强“三个自信”。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治国理政总方略,自觉用“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⑤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按照新发展理念做好本职工作。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⑦全面从严治党是全体党员共同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

(3)重点解决的问题

在自觉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方面,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甚至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等问题;在自觉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方面,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甚至不愿提党员身份,不辨是非,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问题;在自觉强化党的宗旨意识方面,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欠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在自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甚至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情趣低俗、贪图享乐等问题;在自觉投身改革发展稳定实践建功立业方面,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精神不振、作风懈怠,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敷衍应付、逃避责任等问题。

2.对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要求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党章党规与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学习,深入领会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坚决做党章党规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学党章党规

精读党章,牢记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坚决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规矩相关要求,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抓好贯彻落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及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学习,落实粮食安全。

(2)学系列讲话

认真学习《之江新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等基本教材,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主要领会掌握以下方面内容:①深刻把握讲话蕴涵的核心要义,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②深刻把握讲话体现的历史担当,把使命铭记心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担负起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任,加快推动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新业绩。③深刻把握讲话彰显的为民情怀,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保持公仆情怀,着力改善民生,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④深刻把握讲话凸显的务实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工作落实。⑤深刻把握讲话提出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⑥深刻把握讲话提出的共同任务,深入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抓党建的主业意识,从严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⑦深刻把握讲话揭示的科学方法,善于运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分析解决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

(3)重点解决的问题

在主动强化宗旨意识方面,重点解决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大局观念,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拈轻怕重;宗旨观念弱化,漠视群众冷暖,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导致小事拖大、矛盾上行等问题;在主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重点解决纪律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三十条和市委二十六条要求,变通搞“四风”,违法乱纪,治家不严,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在主动增强执行力方面,重点解决抓落实不得要领,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造成“中梗阻”,在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中只图形式、不求效果,以及解决ww突出问题不主动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在主动改进作风方面,重点解决精神不振,消极懈怠,推诿扯皮,不敢担当;因循守旧,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急功近利,心浮气躁,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工作效果不佳等问题;在主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重点解决抓党建的主业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议事决策程序不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等问题。

3.对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要求

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1)学党章党规

系统学习领悟党章,全面把握基本内容,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重点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掌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要求。

(2)学系列讲话

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为基本教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论述,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注意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着重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①深入领会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变与不变的深刻内涵。②深入领会坚定“三个自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③深入领会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④深入领会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注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实践。⑤深入领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⑥深入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忠诚干净担当,强化正风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等。⑦深入领会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强化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树立问题导向,注重防风险、补短板;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等。各级党组(党委)要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

(3)重点解决的问题

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方面,重点解决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上的模糊认识,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等问题;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重点解决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认真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人”,顶风违纪搞“四风”、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等问题;在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方面,重点解决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行为、做法,拼资源拼投入、先污染后治理、重城市轻农村、重效率轻公平等片面发展、畸形发展问题,以及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上的认识误区等;在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方面,重点解决大是大非面前不敢亮-剑、矛盾问题面前不敢迎难而上、危机面前不敢挺身而出、失误面前不敢承担责任、歪风邪气面前不敢坚决斗争,不想为、不会为、不善为等问题;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重点解决管党治党不力、党建意识淡漠、党建工作缺失,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把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割裂开来的问题,以及认为正风反腐影响经济发展等错误观点。

(二)做合格党员

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站稳政治立场,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认真贯彻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总量冲刺全省第三、建设“环xx皆美”家园、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和落实“粮食安全”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三、主要措施

1.围绕专题学习讨论

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自学要求,对集中学习做出安排。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建立“党员学习活动日”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工种、不同领域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务实管用的学习方式,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企业党员,可利用工间休息、班组会等时机,开办“车间微课堂”“一刻钟”党课等,分专题组织学习;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可通过党组(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以及组织知识竞赛、举办学习擂台、在线学习教育、开展主题征文等进行学习;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适当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借助网络和手机平台、进行巡回宣讲、开设流动课堂、邮寄学习资料等,也可凭党员证就近参学,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可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进行集中辅导、撰写心得体会、网上学习测试、组织知识竞赛、举办演讲比赛、开展主题征文等,注重用好各种教育培训渠道,进一步丰富学习手段、创新学习形式。在抓好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党的历史,用好我市红色教育资源,从发生在xx东大地的革命先辈英勇事迹中汲取养分;持续深入学习沈浩等各条战线先进典型,从中央和我省特别是我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可分别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三个专题组织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对照新任务新考验新要求进行“五查五看”,即查党性修养,看自己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查组织观念,看自己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查道德品行,看自己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查纪律意识,看自己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查担当精神,看自己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要严肃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不能只学习不讨论、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讨论,防止撇开日常工作搞学习,防止简单以开了多少会、做了多少笔记、写了多少文章来评判学习讨论的成效。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创新方式讲党课

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制定党课计划。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丰富党课方式。推行微讲团、微党课、微讲堂“三微”党课形式,邀请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围绕基层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鼓励和安排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注重示范带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送党课下基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要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的基础上,围绕开展学习教育主题,认真进行调研思考,自己动手撰写讲稿,真正做到“三个讲清楚”,即讲清楚目的意义、讲清楚任务要求、讲清楚实践途径,切实保证党课质量,带动基层“三会一课”等制度有效落实。

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的方式,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直截了当交换意见,把问题谈深、谈透、谈到位;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出以公心、与人为善,出汗排毒、使人受益;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自己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指出的问题切实整改。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每名党员都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客观公正地进行党员互评。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坚持边学边查、立行立改,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探索运用党员承诺、集中公示、群众评议等办法,加强跟踪问效,保证工作力度,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入。针对党员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注重从源头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企业,开展“阵地建设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到位”专项整治行动;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不爱岗敬业、不主动担当”专项整治行动,注重把解决发展、改革、ww中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深入自查、抓好整改,不断提升学习教育实效。

6.立足岗位作贡献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作出党员表率。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企业,重点开展“四强四优”活动,服务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化“三有两评”工作、“双比双争”活动和“双星培育计划”等,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推进“双联系”,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通报表扬一批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选树“好支书”。

7.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

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示范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良好效应。在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讲话、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活动,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做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的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要召开党组(党委)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以党组(党委)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同时,各级党代表要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带头作用,以自身的积极行动为广大党员当好表率。

四、组织领导

1.层层落实责任

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并成立粮食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及机关离退休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工作。

各直属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习教育,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并对领导班子学习教育作出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亲自审定工作方案、部署重要任务,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要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和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要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定点监测、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2.强化组织保障

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将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3.注重分类指导

各协调小组和各直属企业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求,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大水漫灌。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利用网上党校、远程视频、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4.发挥媒体作用

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党建网站、手机报、微信易信和单位宣传平台等,开发制作微动漫、微视频等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注重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充分反映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开展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5.坚持统筹兼顾

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聚焦发展,推动工作,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落实创新发展理念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实施我市“十三五”规划、加快调转促、建设美丽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与粮食安全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完成本部门本单位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深入践行“严实工作法”,以发展改革成果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各协调小组和各直属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要及时报告市粮食局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粮食局两学一做方案 [篇3]

4月7日下午,国家粮食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学习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对我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全面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任正晓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粮食流通改革、推动粮食流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国家粮食局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切实把学习教育抓好、抓实、抓到位。

任正晓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学用结合,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切实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在忠诚践行“四个意识”、破解粮食流通改革发展难题中做合格党员,在服务种粮农民、服务粮油消费者、推动粮食行业转型发展中做合格基层党组织;坚持区分层次、分类指导,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和要求分别作出安排,切实做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到日常党内政治生活之中;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做到层层示范、层层带动,上级带下级,班长带队伍,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

任正晓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刘云山、赵乐际同志的讲话精神,局党组要带头学习,基层党委、支部要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

二要结合粮食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印发我局《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各基层党委、支部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把方案制定过程变成全局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中央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的过程。

三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支部和广大党员主观能动作用。给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留出足够空间,既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又突出粮食特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成立国家粮食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局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督导,各基层党支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台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利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中国粮食经济杂志、粮油市场报等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

粮食局两学一做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省、市两级机关作风整顿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全市粮食事业增比进位。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全局开展为期一年的作风整顿。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部署,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下大力整治“为官不为”,促进思想解放,调整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锻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用实干实政打好“十三五”全市粮食事业发展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促进思想解放。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照“八破八立”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在“两学一做”上下功夫、见实效;在贯彻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工作主基调上下功夫、见实效。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改变思维惯性,消除路径依赖,使思想观念更加符合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更加符合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全市粮食事业创新发展。

调整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担当意识、争先意识,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夙兴夜寐、激-情工作,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推动粮食事业改革发展上来。

提升工作效能。引导干部增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新动能,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基本准则,坚持细致、精致、极致工作标准,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推动每一项工作快落地、真落地、早见效。

(三)把握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从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粮食事业改革发展的障碍抓起,从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起,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突出重点对象。以局党组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带动机关作风根本好转。

突出内生动力。把严格管理干部与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解决心态、状态、作风问题,又激励干部积极履职尽责,大胆工作。

突出实际效果。把作风整顿成效与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绩效奖励相结合,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和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真正做到思想有震动、利益受触动、工作见行动。

二、聚焦突出问题

对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扣“八破八立”要求和赵克志书记指出的“十二个方面”问题,着力解决懒政怠政庸政等“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着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的问题。重点解决不注重学习钻研,没有做到学思践悟;发展理念滞后,思想保守、不研究政策、不调查研究,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无所适从,出现本领恐慌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动力不足“不想为”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不够强,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工作重过程轻实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干事不惹事;在岗不在状态,对工作不负责任,对事业没有追求,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甚至推了也不动;小进即满、小富即安,缺乏事争一流的进取意识,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消极畏难情绪滋长;在岗不作为、迟到早退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重点解决遇事不是想怎么办成、怎么办好,而是先说不能办、不好办,总怕担责任、惹麻烦;胆子不够大,对工作中的难题不敢正视、遇到矛盾绕道走,遇到困难往后拖,有些工作看似都在管,实际没人管,看似都负责、实际没人负责;对干部中的歪风邪气不敢抓、不敢管,奉行好人主义,不敢较真碰硬、不敢坚持原则;缺乏大局意识,对政策敏感性不高,抓工作措施不够硬,真招实招不够多;闯劲不足,不敢放手干,强调政策延续性多、创新突破少等问题。

三、主要举措

针对“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施治,让“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干部有压力、挨板子、挪位子,让“善作为、主动为、勇作为”的干部有动力、有奖励、有平台。

(一)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李谦书记在市级机关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级机关作风整顿的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开展作风整顿的积极性、主动性。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分专题开展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天;科级以上干部要撰写心得体会,定期组织开展交流发言。“七一”前后,组织开展红色革命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

(二)查找突出问题。一是自我查找。各科室采取科务会等形式,深入查找本科室和干部个人存在的作风问题。二是开门纳谏。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聚焦“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问题。局机关采取民-主评议、召开座谈会、寄发信函、设立信箱、调查问卷、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三是边查边改。把查找问题和问题整改作为关键环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局领导班子、每位局领导、每个科室和每名干部建立《作风整顿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研究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开展公开评议。一是召开业务对口评议会。4月份和9月份,召开两次局机关作风公开评议会议,分别邀请各业务板块对应的服务对象,对各科室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公开评议。二是进行网上公开评议。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作风公开评议专栏,面向全社会广大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以适当方式向有关科室反馈。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内部监督。局作风整顿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作风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社会监督。在衡水市粮食局网站开设作风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公开作风问题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局作风整改办公室及时对群众的投诉和意见收集汇总,向相关科室反馈、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五)抓好正反典型。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对完成任务出色、业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结合群众举报、信访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为官不为”的反面典型,对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科室和个人责任。

(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开展警示教育。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意识。“七一”前后,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下发《专题组织生活会通知单》,涉及到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建立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坚持“五好”干部标准,积极落实“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选人用人导向,修改完善局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定期对科级干部队伍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注重选拔脚踏实地、工作务实、任劳任怨、不跑不找、成绩突出的干部。对心思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作风问题严重、工作实绩差的干部予以调整。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领导责任。成立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荣奇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卢建民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直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以上率下,按照责任分工推动作风整顿工作落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动员部署,把作风整顿摆上议事日程。每个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作风整顿方案,提出时间表、任务图,上报局作风整顿办公室。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内部宣传,在宣传栏建立作风建设专栏,大力宣传学习各级领导讲话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宣传各科室作风整改推进情况和经验做法。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机关各科室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收到实效。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科室或个人,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四)搞好统筹结合。把作风整顿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题教育成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与“两学一做”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唤醒党性意识;与解放思想大讨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工作创新,破解影响粮食事业发展的思想和体制机制障碍;与“一问责八清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与粮食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作风建设规律性研究,固化作风整顿成果,建立工作协同机制、作风评议监督机制、督查问效机制、素质提升机制、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全局作风建设常态化。一切事无法追求完美,唯有追求尽力而为。这样心无压力,出来的结果反而会更好。

2016组织部两学一做简报
党组工作条例 第五篇

组织部两学一做简报

xx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和省上有关会议精神,精心谋划部署,创新实践载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迅速展开。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精心研究部署。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印发后,州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学习内容、主要措施,认真谋划部署全州学习教育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研究拟订了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各县(市)、各单位迅速启动了学习教育工作。

二是落实三个带头,层层示范带动。州委常委会班子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逢会必学,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地方党委和党组工作条例,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州委各常委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别在州委党校为主体班全体学员上党课作辅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要求,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先学先知、先悟先行,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其他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做出表率。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结合“三会一课”、农村党员“冬训”、集体学习等,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

三是坚持四个结合,加强党性教育。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州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推荐党员学习书目的通知》,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加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州上计划3月份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辅导班,对州直各单位、县(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州县分级负责,年内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全员轮训。坚持学习教育与党性锤炼相结合,把3月份作为党性集中教育月,开展以“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亮服务、争先锋”为内容的“四亮一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宗旨意识,树立工作标杆,争做党员先锋。坚持典型引领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深化先锋引领行动,在xx电视台、民族日报、xx党建网开设专栏,先后宣传报道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表彰命名的“xx先锋号(岗)”典型事迹72期;同时,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从周永康、薄熙来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纪律自觉,严守党规党纪。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边学边改。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对照中央列出的一

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组织广大党员自查自纠、边学边改。针对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一些党员“空挂”等问题,制定出台了《xx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xx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处置不合格党员17名,进一步加强了党员队伍的从严管理。采取明察暗访、挂牌督办等方式,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四项专项整治,一些党员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持续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目前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已整改93.2%,个人已整改95.4%,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改进。

组织部两学一做简报 [篇2]

两学一做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三会

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学习方式,为基层留出空间。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党工作大局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防止“两张皮”。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中央决定,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

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要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二、学习教育内容

1.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2.学系列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学习的重点内容。

3.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三、主要措施

1.围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

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要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立足岗位作贡献。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农村、社区,重点落实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学校,重点要求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6.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

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以党委(党组)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中央纪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门(系统)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加强具体指导。县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2.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

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

理,参加学习教育。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普遍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

3.注重分类指导。县(市、区)党委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区域化党员服务中心,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4.发挥媒体作用。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网、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易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2016审计局两学一做方案
党组工作条例 第六篇

审计局两学一做方案

近日,忻府区审计局认真组织学习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本次学习主要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作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立足审计岗位履职尽责,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提升思想定力、行动定力和政治定力。真正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一是党章党规党纪贵在教育,更在执行。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重在坚持、重在实效。党章党规党纪的生命力更在执行,违背党章党规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二是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准,努力做好表率。坚定政治觉悟。就是党员干部要讲政治,讲党性。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才是胜任审计工作的先决前提。

三是以党章党规党纪为警钟,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常念经、常敲钟、常对照,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把纪律、法律和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转变为内在的自觉。自觉接受监督,戒好人主义,积极参与监督。要以先进典型鞭策自己,要时刻警钟长鸣,以反面事例惊醒自己。

审计局两学一做方案 [篇2]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重要抓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局机关党支部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与党中央和省、市委高度一致,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协调推进“贯彻一条主线,强化两个保障,实现三个突破,抓好四大工作”总体工作思路和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模式,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审计监督全覆盖推进之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一开始就改起,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总开关”拧得不紧,精神缺“钙”,精神空虚,精神迷失,政治头脑不清醒,政治立场不坚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不忠诚,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对群众的意见置之不理,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消极懈怠,盲目自满,不求上进,思想僵化,缺乏创新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避而远之,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还要着力解决我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理论学习不够主动自觉;有的审计人员律己不够严格,以监督者自居,缺乏换位思考意识;有的创新意识不强,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有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得还不严。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党员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自警自省、对号入座,以“钉钉子”的精神抓整改、见成效。

4.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典型引领,整体提升。局机关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弘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锤炼过硬作风、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把学习教育落实到每个党员身上,切实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着重明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

1.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等内容,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同时,要从中央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和xx近年来发生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2.学系列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贯彻2016年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引导教育局机关党员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信心,凝聚共识,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3.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以党章为遵循、以群众为评判、以实绩为检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保持政治本色,增强政治坚定性、政治敏感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强化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强化核心意识,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学习中央精神更深入,贯彻中央要求更全面,执行中央决定更坚决,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强化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强化党的意识和道德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进取意识,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讲奉献、比作为,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美好新xx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三、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措施

1.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坚持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把“两学一做”融入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立足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见思想、见精神、见行动,采取“六学六比六强化”学习法,即领导带头学、集中辅导学、研讨交流学、专题党课学、外出考察学、结对帮带学“六学”方式,比思想根基牢不牢、比党性观念强不强、比遵守纪律严不严、比道德品行优不优、比修身做人实不实、比岗位业绩好不好,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强化党性锤炼、强化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示范带动、强化岗位建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学有所进、学有所成,切实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自学的重点篇目、重点内容和效果要求,引导党员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逐章逐节、逐字逐句,认真抓好个人自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一次以上,切实做到学习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使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务求在学习的力度和深度上做表率。党支部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看齐意识、坚守纪律底线、严守政治规矩、践行根本宗旨、履职尽责担当、发挥先锋作用等主题,每次确定一个专题组织开展讨论。学习讨论要坚持问题导向,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对照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和个人一贯表现,深入思考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全市转型发展担当作为。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思想认识,找到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党支部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结合工作部署对党员的学习讨论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对局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本着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列出整改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及时制定完善工作改进措施,及早跟进抓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学习教育从一开始就改起来,切实把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要求落到实处。

2.创新方式讲党课。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精心组织上好党课。要结合“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到联系村和精准扶贫村讲党课,发挥带学促学作用。讲党课要“讲具体、讲深刻”,在深入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精神的基础上,对照合格党员“四讲四有”标准,注重运用身边事例、言传身教,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做到贴近实际、言之有物、入情入理,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组织广大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前往革命烈士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七一”前后,局机关党支部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局机关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突出问题导向,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职能职责,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用好党章党规、革命先辈、“三严三实”三面镜子,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积极争做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审计铁军”。要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途径,切实把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实找准。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借鉴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有效做法,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每个党员都要对照“两学一做”要求,汇报个人学习、工作及作用发挥情况,查摆问题、提出下一步打算。组织生活会后,要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学习、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要抓好问题整改,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不等不拖,即知即改,以问题整改成效体现开展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三评一定”程序,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做到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重点谈、支委之间相互谈、支委与党员分头谈、流动党员联系谈、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帮助党员找出自身存在的毛病和不足,达到沟通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改进的目的。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逐个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党员本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改进方向;对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长期不发挥作用,“不合格”表现突出、群众意见大的党员,经帮教转化仍无转变的,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立足岗位作贡献。局机关党支部要结合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先锋引领争创行动五项争创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局机关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立足工作岗位、依法履职审计职责,积极为党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建功立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坚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四二”部署,实施“六六”战略,加快建设幸福美好金xx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审计工作的改革创新,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上,始终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优、能打硬仗的“审计铁军”。要把服务助推精准脱贫作为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的重要战场,深入实施联村联户、效能风暴行动,引导党员干部在脱贫工作一线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发挥帮扶工作队的积极作用,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帮助基层开展学习教育,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中体现党员作为。突出实践特色,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开展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带头提高素质、推进中心工作,带头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三带头”活动,引导党员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当先锋;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组织党员进社区开展帮扶困难群众、政策法规宣传、共建美丽社区、关爱未成年人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深入推进先锋引领行动,深化“思想道德先锋、优质服务先锋、为民富民先锋、改革创业先锋、清廉实干先锋”五项争创活动,大力发现、培育、树立和宣传党员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履职尽责创佳绩、立足岗位争优秀。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一批在审计岗位上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共-产-党员。

6.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学习提高、带头研讨交流、带头上好党课、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民-主评议;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以上带下、全面互动、整体推进。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以党组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要围绕“两学一做”这一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切实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局党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为确保工作有人抓、抓到位,局机关进一步明确职责,确定了两名干部专门负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吃透政策原则,把握进度节奏,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教育成效。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学习教育情况,把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严格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加强对学习的督促检查,对不认真学习的党员要批评,完不成学习内容,达不到学习效果的要进行补课,切实把思想建设的“软”任务变成可操可评的“硬”指标。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积极向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实际成效,展示学习教育成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坚持统筹兼顾,务求高质高效。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审计工作和今年的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处理好开展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的关系,使学习教育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把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工作实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真正做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审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审计局两学一做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及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培养“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围绕我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大局和我局“创先争优”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形成爱岗敬业、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局面,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我市审计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谌亚忠为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张锐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学习教育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实施;人教科负责中心组学习相关事宜;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实施。

三、学习教育时间

全年

四、学习教育对象

全局党员(干部)

五、学习教育内容及计划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六、主要措施

1. 召开动员大会,原原本本学《方案》。

2.组织系列专题学习。以“三会一课”为基本载体,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研讨。以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针对“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及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各党小组每季度围绕一个专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3.开展一次知识竞赛。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七一”前后,各支部推荐三人参赛,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内容,现场竞答。年底,组织一次普考,全体党员参加。

4.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组织生活会书面材料交机关党委存档。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及我局《党员量化管理细则》,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各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及“创先争优”目标完成情况,确定评议等次并通报,评议过程和内容要有据可查。

6.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以“创先争优”为目标,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员进社区报到、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开展扶贫帮困和参加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一批先进党支部。

7.党组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以党组中心组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以“两学一做”为主题,认真查摆问题,民-主生活会书面材料交机关党委存档。

七、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机关党委要结合《党建工作要点》及“创先争优”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学习教育不漏一人、不漏一课。

2.履职尽责,抓好落实。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体责任。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积极报送动态信息。

4. 严肃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不在xx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审计的党员,按《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开展组织生活,并提供学习相关书面资料和会议记录等。

5. 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监察室与机关党委采取抽查笔记、会议记录和列席各支部会、党小组会等形式予以监督问责。

拓展学习 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

2月29日下午,省委书记王学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的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围绕充分发挥党支部在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中的作用,与支部成员面对面交流。他强调,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推进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入脑入心。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唐承沛参加会议。

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通报了组织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和践行 “三严三实”情况,支部成员围绕深化党内教育、严格党内生活、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家不遮不掩、坦诚相见,组织生活会开得既严肃认真、又气氛活跃。

王学军全程参会,边听边记,并联系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践勉励大家,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努力,把干好工作的过程作为知识积累的过程,把服务大局的过程当成历练自己的过程,不断成长进步。他说,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既是落实中央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与所在支部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王学军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 “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王学军强调,要牢牢把握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和要求。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紧密结合实际,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

王学军指出,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位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 “四个意识”上,切实推进“四个意识”入脑入心。省委办公厅岗位特殊、职责特殊,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上必须率先垂范、走在前列。一要讲政治、讲忠诚,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二要守纪律、守规矩,严格遵守“六项纪律”,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30条,永葆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三要重责任、勇担当,始终把责任放在心中、体现在工作上,以忘我无我的精神敬业奉献,以履职尽责的坚守推动事业。四要善作为、创作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善谋善为、善作善成,力争创造更多的优秀“作品”,充分发挥“羊毫辅政”的作用。五要勤学习、强本领,树立强烈的“本领恐慌”意识,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审计局两学一做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及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培养“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围绕我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大局和我局“创先争优”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形成爱岗敬业、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局面,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我市审计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谌亚忠为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张锐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学习教育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实施;人教科负责中心组学习相关事宜;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实施。

三、学习教育时间

全年

四、学习教育对象

全局党员(干部)

五、学习教育内容及计划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六、主要措施

1. 召开动员大会,原原本本学《方案》。

2.组织系列专题学习。以“三会一课”为基本载体,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研讨。以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针对“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及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各党小组每季度围绕一个专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3.开展一次知识竞赛。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七一”前后,各支部推荐三人参赛,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内容,现场竞答。年底,组织一次普考,全体党员参加。

4.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组织生活会书面材料交机关党委存档。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及我局《党员量化管理细则》,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各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及“创先争优”目标完成情况,确定评议等次并通报,评议过程和内容要有据可查。

6.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以“创先争优”为目标,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员进社区报到、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开展扶贫帮困和参加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一批先进党支部。

7.党组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以党组中心组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以“两学一做”为主题,认真查摆问题,民-主生活会书面材料交机关党委存档。

七、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机关党委要结合《党建工作要点》及“创先争优”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学习教育不漏一人、不漏一课。

2.履职尽责,抓好落实。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体责任。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积极报送动态信息。

4. 严肃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不在xx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审计的党员,按《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开展组织生活,并提供学习相关书面资料和会议记录等。

5. 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监察室与机关党委采取抽查笔记、会议记录和列席各支部会、党小组会等形式予以监督问责。

拓展阅读 两学一做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要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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