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车辆维修派修单

车辆维修派修单

2016-08-09 11:45:4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车辆维修派修单(共6篇)车辆修理派修单瓮安县交通运输局车辆修理派修单车牌号:派修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注:本派修单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给修理厂,修理厂凭监督修理人员签字后的派修单和发票结账。瓮安县交通运输局车辆修理派修单...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维修派修单》,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车辆修理派修单
车辆维修派修单 第一篇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车辆修理派修单

车牌号:

派修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注:本派修单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给修理厂,修理厂凭监督修理人员签字后的派修单和发票结账。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车辆修理派修单

车牌号:

派修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注:本派修单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给修理厂,修理厂凭监督修理人员签字后的派修单和发票结账。

车辆派修单
车辆维修派修单 第二篇

昌乐县人民医院妇产医院车辆派修单

年 月 日 车号:

驾驶员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昌乐县人民医院妇产医院车辆派修单

年 月 日 车号:

驾驶员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2015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派修单 第三篇

第1篇: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二、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与其签定当年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三、凡有车辆的科(室、局、事业单位),驾驶员要经常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确保车辆完好。

四、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根据品牌、购买年限及往年修理费情况实行年度包干(不含车辆保险、养路费),超额经费不补,节余部分5%予以奖励,5%即留转下年度使用。包干维修费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检验车的维修费单列,修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批,并从严把握。

五、车辆报修程序:

1、凡机关各单位的车辆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不管金额大小必须由本科(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清单;由办公室根据提出的项目及实际情况开具《车辆派修单》,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维修保养等意见;报jú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

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六、在城外执行公务或异地出差的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车的,经随车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市局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第2篇: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12:00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1及六2、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一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车辆维修派修单】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

第3篇: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车辆维修派修单】

第九条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车辆维修派修单】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第四十二条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车辆维修派修单】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4篇: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输服务中心成立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运输服务中心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工作小组对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监督。

2、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3、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4、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5、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7、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等应由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统一采购,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8、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驾驶员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确认后统一与修理厂结算。

9、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10、本规定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6车辆维修委托书范本
车辆维修派修单 第四篇

车辆维修委托书范本

本人车牌号为 于 年 月 日在 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全权委托 xx 汽修厂负责定损维修理赔事 宜。

委托人: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委托书范本 [篇2]

甲方:临沂市齐鲁阳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提高车辆维修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甲方承修的车辆需进行竣工检验时,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检验标准和项目进行检测;乙方对检验合格的车辆出具检验报告。

此委托书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委托书范本 [篇3]

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办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定点汽车维修\印刷供应商的加密锁领取相关事宜,领取账号和密码后,关于账号的一切行为 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定点汽车维修\印刷供应商的加密锁领取相关事宜 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定点汽车维修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车辆维修委托书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x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做为甲方的定点维修单位,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诺甲方的车辆随到随修,保证质量,并提供24小时救援 服务。

二、 乙方保证为甲方车辆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为原厂部件,如发现

假、劣品,按2倍赔款。

三、 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合理收费,并免费提供检测服务。

四、 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返修率控制在5%以

下。

五、 委托维修方式:

1、 甲乙双方履行委托维修单制度,甲方委托维修单一式两份,由甲方负责人_________对维修项目签字确定,并留存一份,甲方托修人持委托维修单到乙方进行车辆维修(另一份委托维修单乙方留存)。

2、 乙方严格按甲方委托维修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维修项目变更需经甲方负责人认可同意(电话或其它方式)并在委托维修单上注明(《委托维修单》见附件)。

3、 乙方将甲方车辆维修完毕,经甲方托修人验收合格,且确认结算单无误后,签字确认。

2016物业维修报告
车辆维修派修单 第五篇

物业维修报告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篇物业维修报告。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物业维修报告1——

在自然、人为及时间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居住物业或早或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直接影响居民的安居乐业,因此,物业维修是一项常规性的管理工作。由于“三分建、七分管”,“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所以在居住物业的维修管理中,日常养护管理(又称便民小修服务、小修养护服务、窗口报修服务等)又成为基础性的工作。物业维修工作总结就居住物业的日常养护管理(简称“养护管理”)进行探讨,以求抛砖引玉,认识深化。

一、养护管理的涵义及其关键

早在1985年1月1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后改名建设部)颁发了《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对物业维修工程进行了分类,其中“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为小修工程”,其“综合年均费用控制在现时造价的1%以下”。这里所称的养护管理,便是物业公司对房屋小修工程行使的各项管理职能,其主要环节包括报修、查勘、派工、计划、组织、验收、抽查、结算、回访等。

养护管理是物业公司经常性、持久性的基础工作。为了恢复和确保居住物业正常的使用功能,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及时修复已经出现的各类小损小坏,有效防止小损小坏的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后果,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居民因功能失常造成的困境,维修费用控制(包干)在现时造价的1%以下。进而言之,不论物业原有的质量等级如何,不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还是危险房,在整个物业寿命期限(屋龄)中,只要物业零部件因损坏而功能失常,在居民报修之后(如突然断电断水等),或因公共部位无人报修(如走道窗玻璃破碎等),物业公司都要及时进行预检修复。修复之后房屋原来的完损等级不变。

在这里,“及时修复房屋的小损小坏”,成为养护管理的根本要求和关键词语。为了“及时修复”,就要强调“养护及时率”与“质量合格率”,并要求物业公司防患于未然,对物业进行计划性、制度性和季节性的主动检修。

二、养护管理的特点及其意义

养护管理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养护任务,面广量大

居住物业(物业区域)构成要素的复杂性,决定了每一幢不同类型、不同结构的房屋,每一幢房屋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部位,每一幢房屋的不同业户,都会产生因物业功能失常而引发的修理诉求,因此,养护任务面广量大,地点时点分散,不如大修、中修工地相对固定,也不如保安、保洁、保绿等工作相对集中。根据传统房屋管理的经验总结,以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历来的有关规定,养护范围包括:

1)屋面筑漏,修补屋面、泛水、屋脊等;【车辆维修派修单】

2)钢、木门窗的整修、拆换五金、配玻璃、换窗纱、油漆等;

3)修补楼地面面层,抽换个别楞木等;

4)修补内外墙面、抹灰、窗台、腰线等;

5)拆砌挖补局部墙体、个别拱圈,拆换个别过梁等;

6)抽换个别檩条,接换个别过梁、屋架、木柱、修补木楼梯等;

7)水卫、电气、暖气等设备的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修换等;

8)下水管道、窨井的疏通,修补明沟、散水、落水管等;

9)房屋检查发现的危险构件临时加固维修。

从上可见,居住物业日常养护的内容林林总总,点多面广,具有分散性。养护工人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动性强,在管理上较难控制。

2、技术工种,复杂多样

居住物业结构、装修、设备设施及其构成零部件的多样性,决定了损坏项目和技术工种的复杂多样。因此,虽然某些项目技术比较简单,却十分强调不同工种之间的密切配合。例如:水电工在调换管道时,常会遇到泥工的活计;沟路工在施工时,常需绿化工的协助;油漆工在油漆门窗时,少不了钢窗工或木工的配合等。为此,养护管理对养护工人提出了技术全面(多面手)的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变换修理技术、工艺、方法、材料及工具。

3、施工现场,条件较差

居住物业小修工程在施工时,不论在室内室外,均易受到季节、气候和环境的影响。有时现场施工条件较差,周转不便,清除建筑垃圾不易,还必须接受来自于业户的直接监督,因此,对养护工程质量(合格率)和服务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应知应会、适应能力、服务态度、劳动纪律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报修业户,要求较高

从居民报修的项目看来,虽然都是“小事”,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其中不少项目还具有应急的性质,关系到“水”与“电”的正常供给,称为“水电急修项目”,如:室内线路故障的停电、漏电,电梯运行时突发故障等等,不及时修复就会中断居民的正常生活。又如阳台、晒台、扶梯的扶手栏杆松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不修复很可能发生意外。有些非属应急项目,但也不能掉以轻心,上海市曾发生因公共走道窗玻璃破损不及时调换,雨水进入,天冷冰冻,造成某业主滑倒而骨折的案例。因此居民报修时常抱有急躁的心情,常会因缺乏理解(或服务者缺乏耐心)而发生抵牾。在报修时,居民不仅讲究实际效果,要求服务者具有较高的技能,而且讲究时空效果,要求省力、省时、省麻烦,提供礼貌服务和微笑服务。

上述四个特点充分说明:养护管理虽然所需工时、费用较少,实属“小修”之列,但却不能等闲视之。“百姓利益无小事”,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从细微处入手。细微处即管理中的“小事”。“管理无小事”,“细节决定成败”,那是微观管理学上经常强调的名言,而物业管理则是典型的微观管理。因为“小事”的放大效应、叠加效应或连锁效应,将会换来管理上的遗憾。

养护管理既能保证居民的安居乐业,使物业公司争取到更多的满意率,从而改善与提升企业形象,又能减轻大中修的压力,延缓修房周期,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还能为大中修和综合维修提供勘察、施工的资料依据。因此,它是最经常、最直接的为民、便民、利民服务,也是服务性最强的“窗口”服务。这正是小修服务经常成为社会热点的原因,也正是党和政府各级领导经常在不同场合强调养护服务必须“叫得应、修得及时、修得好”的由来。养护管理在物业管理中的基础性是不容置疑的。

三、养护管理的类型及其要求

养护管理的类型包括:

1、零星养护

零星养护是指物业构部件突然损坏而引起的居民报修,或在主动检修中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小修。零星养护的修理范围很广,项目技术简单,突发性强,时间紧迫。其中养护任务(单)的获得,一是被动式的窗口报修、电话报修、报修箱;二是主动性的管理人员走访,或定点设摊,使养护工作走在居民报修之前。在管理中必须贯彻报修先行原则,业户先报先做,保证养护单不积压。

历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养护管理必须做到:“受理有登记,办理有专人,完成有时限,工作有标准,投诉有答复,结果有记载”。为了保证报修及时率,还提出:急修项目不过夜,一般项目不过三(天)。后来又补充规定:水电急修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修复,如不能修复须作出限时承诺。

2、计划养护

为了实践物业管理的宗旨——物业保值增值,物业公司既要“有求必应”,又要“找米下锅”。计划养护是指在零星养护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确定科学的定期保养周期,科学设计楼宇保养周期表及设备设施更新周期表,制定房屋构部件的各类保养制度,如:下水道、窨井巡回疏通制度、门窗定期油漆制度、外墙及公用走道天棚定期粉刷制度、电路明线暗线定期检查制度、电梯常规(年、半年、周保)保养制度、水箱每年两次清洗制度等等;或按房屋单元(户幢、组团),或按工种,或按季节,进行循环检查和维修养护。例如根据季节特点安排不同的计划任务,如冬季来临前的水管包扎防冻、梅雨台汛来临前的筑漏普查等。计划养护具有预检性,有时被称为“预检维修”,在预检中应修尽修,人工费用较少,以区别于中修或大修。

零星养护与计划养护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具有突发性和一次性,后者具有计划性和循环性。两者都要求主动服务,但计划养护的主动性更强,物业管理的含金量更高。

四、进一步改善养护管理的若干建议

“物业管理无小事”,一旦放松了日常管理,极易出现“一年新、二年旧、三年乱、四年面目全非”的后果。在考察中发现,管理操作人员不按管理标准与程序操作的事例时有发生,部分管理人员理念缺失,行动迟缓,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运动式整治,而不善于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式管理。尽管政府有关部门从民生出发,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了连续不断的调控,大部分物业公司已经达标或创优,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三差”现象仍有所见,管理成果存在反复。小修养护基本处于“你报我修,不报不修”的状态,主动性的计划养护成为薄弱环节,致使许多小损小坏项目,如刚窗锈蚀、粉刷脱落等,已经变成了大损大坏。报载甚至有屋漏报修18次仍然如故的案例,有的小区“不报我休”,甚至消极等待政府的“实事工程”。因此,亟需引起有关方面的进一步重视。

1、完善居住物业日常养护管理的考核指标

“及时修复房屋的小损小坏”的要害,是养护及时率和质量合格率。因而,养护管理最基本的的考核指标是“两率”。在实践中影响“两率”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缺少相关工种技术人员;服务者责任性不强,敷衍了事;有关人员因病假、事假、读书、开会而调休;暴雨季节房屋渗漏剧增而缺少人手;相关工种整体配合较差;操作工人技术不过硬;缺少维修技术通才(多面手)等。因此,要经常分析影响“两率”的相关因素,总结其规律,既要采取一般性措施,又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倡求真务实,“有诺必践”,将考核落到实处。

在影响“两率”的因素中,关键是“管理”及操作人员“综合素质”。目前的物业维修工大多是农民工,普遍缺少维修技能和服务理念的培训,且流动性大。故为了提高养护队伍内在综合素质,应稳定队伍,探索内涵型发展道路,制订应知应会的培训计划,开展技术比武,奖励敬业爱岗,而非动辄“炒鱿鱼”了事。

最终还要考核住户满意率。住户满意率包含“硬”与“软”两个方面,它既是居民对工程质量(是否平整、牢固、安全、和顺、可以使用)的总体评价,也是居民对养护服务态度(是否及时、方便、诚恳、和气)的心理感受。养护及时率和质量合格率当然包含在住户满意率中。“顾客就是皇帝”,居民的满意应当是物业公司追求的最终和最高目标。

2、完善居住物业日常养护管理的主要环节

1)报修:固定接待窗口、报修箱、特设地点;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实行365天全天候服务;张贴小修项目收费标准;公布物业公司的有关承诺;报修填单不漏项,登记后发放凭证、集中编号;

2)查勘:由查验员查勘后估料派工。当日或三天内能够及时解决的,可直接派工,此外的预先查勘,明确损坏部位及范围、修理项目及工程数量、工时及材料定额、安全设施及工具要求,并负责向住户预约修理日期,以便根据轻重缓急组织均衡生产,防止任务单人为积压,有利于定额松紧及路线远近合理组合,落实修理责任;

3)修理:修理工按约定时间上门修理,佩带胸卡,表明身份,说明来意,文明施工,并落实带修、转修的项目。完工后由报修人验收、签字;

4)验收:检查填单是否有误项漏项,养护人是否按(查勘)要求施工,是否存在应做未做或扩大范围,工程质量、材料耗用及折旧料回收是否符合要求,住户对养护人的服务态度和服务纪律是否满意,工程修理数量是否符合套用定额。不合格修理项目及时补开返工单。根据修理标准和工程量结算修理费用;

5)监督:外部措施有监督电话、投诉接待、热线电话、发放联系卡、发放征询表、走访居委会等;内部措施有建立回访制度,抽查制度,制订考核办法、奖惩办法,对不及时、不合格项目进行会诊,根据保修规定及时返工。

3、梳理并修订物业维修管理的有关文件

传统房屋维修管理经过长期而广泛的实践,已经具备一整套的做法,某些方面已形成相对稳定的经验,但当前对其精华深入研究、继承、推广似不足。例如:以提高房屋完好率为目标的维修管理体制已不复存在,1999年9月1日曾在普陀区试行的《上海市成套职工住宅修缮管理规定》已达6年之久,至今未见推行等等。因此,梳理原有的物业维修管理的有关文件,修改、制订、完善现行的物业维修管理文件,已成为业内当务之急。

4、完善养护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服务方式

通常的养护管理制度,有报修制度、值班制度、查勘鉴定制度、修缮责任制度、回访制度、验收制度、巡视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等。

在长期的养护管理实践中,曾涌现出许多颇具特色的养护制度,如:特殊对象(烈军属、离休干部、残疾人、孤老、30年以上老教师等)服务制度;十大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清明节、劳动节、儿童节、建军节、教师节、老人节、圣诞节)服务制度;多面手培训制度;废旧料回收制度等。还总结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如:365天均衡服务,四季热点服务,落手清服务,“险”、“漏”、“堵”、“水”、“电”、“绿”重点服务,三个“三”服务(每季三次主动上门服务,每张养护单上门三次方可注销、屋内维修必须敲门三次方可进入)、“六个提前服务”(用水高峰前抢修水泵水箱、雨季前普查翻做屋面、寒流前包扎外露水管、大风前抓紧查险抢险、暴雨前修补低洼路面、节日前重点疏通窨井化粪池)等等,均值得大力推广。

物业维修报告2——

时间如梭,转眼间,又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想过去的一年工作,在综合管理科直接领导下,在全组成员的共努力下全市场水电、广播、监控等设备正常安全地运行,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简要总结如下:

一、精诚团结,攻坚克难,市场供电网改造顺利完成。

1、随着市场发展今年供电改造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组成员配合科室经过艰苦努力,于年初完成新增1000KVA厢式变压器1台;新建与改造10KV线路2.412千米,低压工程新建与改造线路12.832千米,铺设高低压铜芯电缆270米;新架钢杆6根。同时完成市场东西配电房高温酷暑期降温配套设施(屋面隔热层、喷水降温)建设,确保供电设备平稳运行。

2、由于市场发展繁荣,在夏季高温用电高峰期时经营户申请安装空调剧增,全组人员不顾休息和早晚完成了各组团的空调主线路的增设,安装了167台空调进户线。

3、确保全市场路灯系统、监控和广播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调整和安装肓区路灯。调整晚间监控光源控制,图像达到预想效果。

4、协助施工单位对浙南鞋料市场线路改造;对国、地税,提升办等有关单位发生线路,电器设备故障及时处理。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科室领导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每天晨会王科长重复叮嘱。特别对各种生产工具王科长和叶工程师亲自检查和监督,发现严重缺陷、破损的工具及时消毁。全年里未发生人身、电网、设备、火灾等一切事故。

2、在6—9月中,为确保高温高峰期市场安全用电及用电质量,科室安排东西配电房、厢式配电室专人值班制,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并每一小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确保各回路运行可靠。

三、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1、每天对市场的水电常规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在市场日常维修派出870余次。

2、配合综合管理科每月白天和晚上对市场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水电方面有隐患的事项及时整改。

3、配合管理一科、二科对店面户内电表箱、用电设备与线路检查工作。整改了无电表箱、电表箱缺盖将 约400户,有效防止因电表、设备、电线老化而产生的安全隐患。

4、每星期五定期对市场定时断电控制系统、路灯、广播监控系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随时调整处理疑难的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

5、定期对市场内给水管网检测,对老化、人为破坏的给水龙头和消防栓及管道破裂及时抢修,杜绝市场内滴、漏现象。配合科室对消防管道的压力测试。

6、在每次台风来临之前对市场内供电线路网、电线杆及拉线等用电设备 ,户外广告牌、电动卷门、排水管道、等 全面检查,做到未雨绸缪。

四、全力配合设备修试,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1、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中心投入巨资增设1000KVA厢式变压器,6月9号正式投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存在的缺陷(电压偏低、接地线电阻偏差、线路调整分流等)给予相应的整改措施使其使用达到最佳性能。

2、结合市场用电低谷期机会,克服困难分路拉电,11月中旬对所有设备进行了轮换检修、预试及消缺等工作。东西配电房设备检修与施工人员密切配合,完成了停送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安全措施布置、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其中对3台主变更换已老化的高压耐油密封圈,低压端导电管,绝缘瓷瓶等对东西配电房低压柜更换隔离开关(600A)8组,主柜DW10断路器(2000A)1组,轴流风机5台,电容切换接触器5只,零星小配件等。同时,对高压房部分锈蚀设备的底座、拉杆、箱面等部位进行了防腐处理。检修中对单一设备的操作、电源投切和清扫维护,检修后设备的验收等工作。

五、做好全组本职工作,建立水电、广播、监控档案。

1、今年7月份在科室的指导下,水电组对整个市场的水、电表进行彻底查看,更换坏表、死表198户,要求对市场用电(水)大户每月抄度一次,并对每户的电表的容量、表号、每次的抄度录入档案。

2、每月对市场的13处总水表,东西配电房、厢变有功无功电表抄度,每次的数据登记归档。

3、做好供电设备维修、年检报表。建立主要设备专户对每次维修的项目,更换设备材料的型号、数量和检修后设备运行情况记录存案。

4、管理好电工仓库工作。定期做一次物品耗用报单及物品进出库存放表,对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证一定的库存,对出库的材料,用在的地点做好登记。

六、存在的不足

1、需加强安全意识(特别是自身安全)。

2、加强本职工作的责任心。

3、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新来的成员对配电房操作规程不够熟练,对市场场貌不够熟悉,特别是支线路的分布情况还不了解及日常维护中经验不足。

4、加强常用工具及材料的管理。

以上是电工组全年的工作总结,即将迎来新的一年里,望大家对我们电工组提一些宝贵的建议,让我们电工组在今后的发展中不段的完善自已,为市场发展作出一些贡献。

相关推荐>>>>>

物业通知大全

物业管理方案大全

2016汽车维修服务实习报告
车辆维修派修单 第六篇

文秘

汽车维修服务实习报告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当代社会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即将毕业的我们而言,为了更好的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后能够尽快的融入社会,同时能够为自己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我系同学各自展开了顶岗实习活动。

2016年7月至11月,我在吉利汽车六安大江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汽车售后服务即保养维修实习活动,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对汽车4S店的整车销售,售后服务,维修,信息反馈等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深刻体会。

吉利汽车六安大江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是吉利汽车指定的服务站网点,拥有定点,配套的,一流的维修设备:举重机,轮胎动平衡机,车身校正架,烤漆房,四轮定位仪等,还拥有先进的进口检测仪器:X431电脑检测仪,点火测试仪,雪种机等,及使用维修业务的计算机网络,宽敞,整洁的业务接待大厅和服务周到的客户休息室为客户提供舒适的环境,宽敞的维修车间,设置十几个标准工位,充分满足维修作业的需要,规格齐全,优质纯正的配件是吉利汽车车辆运行的安全保证,该服务站是一个正规的4S店,销售服务车型是帝豪,全球鹰,英伦等。

这家店不但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汽车维修技术人员,而且从国内,外购进一批先进的汽车维修检测设备,例如:电脑检测分析仪,喷油嘴清洗分析仪,四轮定位仪……等等,使得该厂软,硬件兼备且完善。

为了达到毕业实习的预期目的,在学校与社会这个承前启后的实习环节,我们对自己,对工作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和客观地评价。在这几个月的实习中,我对汽车保养以及保养的必要性有了深刻的理解,对汽车售后服务顾问的工作及维修保养后三日内的回访有了深刻的理解,对汽车售后服务顾问的工作及维修保养后三日内的回访有了一定的了解。

身为服务顾问及回访专员的我平时的工作内容如下:一、接待服务:按规范要求检查仪容、仪表,准备好必要的表单、工具、材料:主动迎接顾客,并引导顾客停车;环车检查,安装吉利五宝,基本信息登录,详细、准确填写接车登记表,了解顾客关心的问题,询问顾客的来意,仔细倾听顾客的要求及对车辆故障的描述;向顾客取得行驶证及保养手册,查看DMS系统内顾客服务档案,以判断车辆是否还有其它可推荐的维修项目;尽量准确地对维修费用进行估算,并将维修费用按工时费和备品费进行细化;预估完工时间;制作任务委托书;安排顾客休息然后我与车间主任交接,进行派工实施维修作业,完成作业质检清洗车子后和我交车并通知车主,制作结算单,解释费用,将资料交还车主,送顾客离开!以上是我一日内上午工作,下午工作一般是跟踪服务,即三日内的电话回访,我将向车主进行电话回访,询问车子行驶状况,维修效果及对于我服务站的满意度。

实习工作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不单单是专业的实习,还包括实习的一些体会。

找实习工作的认识:实习活动是一个大学生到社会工作的一个过度阶段,学校和社会的差别很大,我们大多数同学在学校时对自己以后工作的事情考虑的少,准备的少,一旦步入社会,我们心理上就一片空白,在踏入社会时对于自己到底要干什么工作,自己有什么技能是什么料都不是很有把握,因此实习就显得尤为重要。

实习和正常上班没有什么两样,如果实习时就没有方向,那么以后工作了,想找到方向就可能会走弯路。实习期间我每天都能做工作日记,早上上班前写好自己在这一天的工作目标,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重点问题,逐一去完成。任性不淡定的我在实习工作中曾与顶头上司发生矛盾,经过此事件,如今我已学会冷静勇敢地面对,在工作中多加注意,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工作中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做,时常和同事们总结,交流,在讨论问题时发表自己的见解。虽然我在这家公司实习的时间不长也不短,但是我在这家公司却学到了很多我们想学习到的知识,使我对汽车行业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我深知自己在学校学到的东西很有限,还有很多知识是我不知道的,在实习期间,我认真跟师傅学习汽车方面的知识,参加汽车售后前台服务顾问培训,熟悉售后服务流程,DMS维修系统,回访录音系统等,达到了实习的要求,使我在企业里了解到了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体制,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运作过程,学到了实践知识,同时进一步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与实践知识有所提高,圆满地完成了教学的实践任务;我不仅在自己的专业有了突破,而且我学习到关于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和将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在实习单位得到认可并促成就业,为我的毕业论文积累了素材和材料。

总而言之,此次顶岗实习的机会来之不易,工作的经历来之不易,也相信此次实习会令我终身受益。

文秘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车辆维修派修单》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车辆派修单表格 车辆派修单样本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车辆维修派修单”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车辆维修派修单"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tuijian/547867.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