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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2016-08-11 10:54: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共6篇)“出嫁女”问题之我见“出嫁女”问题之我见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城中村、城郊村的耕地被征用为建设用地,农民原本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村、组集体得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就成为农民新的生活来源。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如何分配利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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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出嫁女”问题之我见

“出嫁女”问题之我见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城中村、城郊村的耕地被征用为建设用地,农民原本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村、组集体得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就成为农民新的生活来源。

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如何分配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土地被征用前,有《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制,土地的分配严格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被征用后,如何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是以户为单位还是按人头分配?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依据。这就使得各地在分配土地补偿费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在分配人群、分配比例、分配数额等方面上不尽相同。但几乎在一点上却不谋而合,那就是拒绝或限制“出嫁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不给予或压低“出嫁女”集体经济待遇。“出嫁女”问题由此而来。

一、“出嫁女”问题的背后分析

“出嫁女”,特指农村中农业户口的女性与其所在村组以外的男子结婚,而无法将户口迁出或不愿将户口迁出本村组的妇女。按传统习俗,女性在结婚后跟从丈夫居住,户口也迁至丈夫所在村(招赘女婿除外)。这一习俗延续了几千年,

直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迅速加快,国家和政府的开发政策和先天地理位置改变了一部分地区的农村以耕地为生的传统命运,土地被国家或企业纷纷征用。靠土地征用补偿费,这些村走上了快速致富之路,村民经济待遇也大幅提高。当丈夫所在村的经济待遇低于本村时,很多女性在结婚后就不愿意将自己户口迁出,想继续享受原村丰厚的土地补偿费分红。但蛋糕总量是固定的,少一个人就意味着多分一块蛋糕,多一个人就意味着少分一块蛋糕。基于人性天然的趋利避害的本能,村集体表决的天平自然不倾向“出嫁女”。问题就来了,“出嫁女”到底应不应该与其他村民一样享受同等的经济待遇呢?

(一)肯定“出嫁女”权益之理由

1、男女平等的人权理念

人人生而平等,男女生而平等。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这一人权理念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一个文明的国度,男女平等是最起码的底线和红线。社会主义国家更应树立男女平等的典范,无论在任何方面对女性的歧视,都是对基本人权的挑战,对社会文明的玷污。“出嫁女”不应因为婚姻而影响到最基本人权的享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理由剥夺“出嫁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

2、政策法规的充分肯定

上至国家最大法《宪法》,中至普通法《土地承包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下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从立法机关的法律法规到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再到行政机关的政策决定,保护“出嫁女”的土地权益是党和国家一贯的、明确的立场和态度。任何与《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都是无效的。村规民约尽管应得到尊重,但也存在多数的专制的风险和少数人的基本人权被侵犯的危险。多地针对“出嫁女”制定的村规民约严重侵犯了女性的基本人权,与国家法律法规明显抵触,理应被废止。

3、村、组土地的集体属性

我国宪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集体性意味着土地属于所有村民共同所有,共同经营、共同受益。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尚能按人头分配土地,在不需要劳动投入就能获得受益的时代,更应如此。只要是村、组集体的一员,不管男女,不分老幼,都应平等地分享土地上的受益。“出嫁女”的户口仍在本村、组,属于村、组集体的一员,就理所应当地分享土地补偿费。

(二)否定“出嫁女”权益之理由

1、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

我国传统的婚姻习俗是“男婚女嫁”,女性出嫁后随丈夫居住,户口也跟随丈夫走,其在原村、组享有的土地权益将【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转移到丈夫所在的村、组。这样,男方始终是固定的,女方始终是流动的,这也就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社会继替单系偏重规律。由于传统的以男性为主导、女性为从属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于是现实中,社会继替表现为父系偏重继替。在费孝通看来,这种社会继替规律是人们为节约成本的理性选择,因为土地权益的继承、分割往往是很困难的,有所偏重有利于社会稳定延续。再者,女性的土地权益的流动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其原来的土地权益由新嫁来的女性享有,其去填补刚嫁走的女性空出的土地权益,这类似于一环接一环的接力,最终,没有一个女性的土地权益被剥夺。一旦有人嫁走后仍享有原来的土地权益,势必会打破这一循环链条,意味着新嫁来的人的土地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一提到传统习俗有人就认为是封建糟粕,必须摒弃。这种简单的思维是不可靠的,之所以会延续千年,必然有它的合理之处。遵从社会继替单系偏重规律的“男婚女嫁”和“从夫居”的传统习俗对维护农村的正常延续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出嫁女”背离了社会继替单系偏重规律,打破了村、组之间的土地平衡,扰乱了土地权益流转秩序,理应要予以否定。

2、村民组织的自治属性

《村民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

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十七条又规定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这就说明,村民组织有权对涉及全体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时,进行民主表决,制定绝大多数村民满意的村规民约,否则,就称不上自治。尽管《村民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但在“出嫁女”问题上,各地之所以能制定出一致的村规民约,说明不给予或少给予“出嫁女”土地补偿费不简单是村民无知、贪图私利、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而恰恰是高度自治的表现。即使村规民约被认定无效,法院判决支持“出嫁女”的土地权益,但法院执行起来阻力重重,却无法执行或很难执行,原因就在于村民自治,没有绝大多数村民的同意,任何人都无法从集体收益中拿出一分钱。强制执行当然可以实现“出嫁女”的合法权益,但也很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综上所述,“出嫁女”的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但现实中却难以实现,“出嫁女”的大量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不论是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出发点,还是站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立场上,我们都应敢于面对“出嫁女”问题,勇于探求适合我国情、村情、民情的解决路径。

篇二: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2016农村资产产权改革工作方案

2016农村资产产权改革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撤村建社区及“城中村”改造,社区成员构成日趋复杂,矛盾和利益日趋冲突。农村集体资产主体不清、产权虚置、分配随意、决策不民主的问题;空挂户口、学生户口迁出迁入、出嫁女、招婿郎等人员的身份待遇问题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制约着。在这些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途径,运营好管理好集体资产,能有效解决传统意义上集体资产产权“人人拥有,人人没有”的虚置悬空状态,解决集体资产产权主体模糊、决策不民主等问题,对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如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从根本上确立集体组织成员主人翁地位,建立起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土地、资本、人口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能够保障集体组织成员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管理、事后参与监督的民主权利,解决好集体资产归利于民的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

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也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和分配机制,增强集体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

【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改革方案必须反复酝酿,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特别是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成员界定、债权债务处理、股权设置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办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三是始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要把保持农村集体资产良好运转,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整个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体拥有一定数额的经营性净资产且每年的经营性收入来源相对稳定是这次改革的基本条件。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制定方案。实行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要成立由经联社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居委会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成员代表参与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的改革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必须张榜公布,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95%以上成员同意后通过,报所在镇政府(街办)备案。

(二)清产核资。改革单位要组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按照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和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

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要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造册登记。要委托社会声誉好、资质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要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得到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要及时张榜公布,并报所在镇政府(街办)备案。

(三)界定成员。按照“依法有据、尊重历史、公平合理、群众认可”的原则,以户籍、履行义务和享受集体分配或土地承包权利等因素为基本依据界定成员资格。各改制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成员资格认定办法。

(四)资产量化。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对象是经营性净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按评估确认数计入“公积公益金”账户。资源性资产只登记产权,作概念性固化,暂不评估量化,待转化成经营性资产后再以价值形态折股,量化到人。

(五)股权设置。股权设置由各改制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决定。采用公司模式的,原则上只设个人股;采用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的,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比例应不高于5%,股份收益用于享受集体资产成员的养老、托幼、计生、优抚、抚恤等公益事业发展。个人股由符合条件的成员按份所有。实行一股制,即每位成员一人一股。

(六)股权界定。股份量化中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外,要张榜公布,反复协商,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经95%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股权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配股后实行“两不增、两不减”(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和抵押。

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的股权确定后,要及时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同时,集体经济组织要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

(八)资产运营。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成立实体参与市场竞争,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集体资产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要以市场的思维、市场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管理集体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集体经济。

(九)收益分配。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按其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要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到人,确保农民利益。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十)监督管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财务公开;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和决策权;市、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开展审计监督管理。

四、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改革的指导、调度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管局。各镇(街道)及改制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

刀切”。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做法,稳步推进。2016年,每个镇(街道)要选取1—2个条件成熟的单位试点,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年逐步推开。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利用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挥霍浪费和故意评估不实、虚报损失、低价变卖、转移财产、有意放弃债权等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责任人员,以及对利用职权或自身影响插手改制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级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搞好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合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篇三: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2016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妇女权益维护现状调研报告

【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发展之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各项财产权益,是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权益,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0**年12月18日,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到**调研,就第二轮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中我市妇女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调研。为进一步落实**主席调研指示精神,根据市妇联统一安排,为全面了解我县农村妇女土地确权颁证中妇女权益现状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探索充分保障妇女土地权益的有效途径,减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发生,构建和谐社会,20**年1月份,县妇联采取个别访问和调查统计相结合的形式对我县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确权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基本情况

**县1997年实施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2016年又进行了换发证,2016年我县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之一,选择了**镇10个行政村进行试点,26843个承包人口,21723亩承包耕地,335个农村土地承包村民小组,7391户承包户。应签长久不变合同7391份,已签合同7364份,占目标任务的99.63%;全部完成承包合同录入;20**年又选定**镇**、**、**桥3个村进行试点。经我们初步调查统计,截止目前,我县有土地承包耕地总面积6**118亩,确权面积588064亩,签到合同证197957亩,占农户比例98%。证书发放数185091户,占签订合同农户比例占91.6%,其他由于权属纠纷、国家建设征用地、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用地、工作不到位等原因未完成的土地面积25054亩,占8.4%。2016年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过程中,90%以上女方姓名为共有人进行登记确权。全县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确权基本得到较好的落实。

二、我县农村妇女土地确权颁证中妇女权益现状情况

我们针对村组下发了100份调查问卷,针对个人下发了200份调查问卷,现将调查问卷收集的基本情况整理如下:

(一)女性在村组事项中的参与权、知情权方面的情况

从村组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村民议事会、监事会有女性参与;村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妇女享有共有权益,土地流转取得收益时,妇女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等情况所占比例都是95%以上。建立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后妇女土地权益变更的告知、公示制度,村民大会关于土地分配的制度与情况问题公告的占80%以上。从个人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被告知或参加过关于土地分配问题的村民大会;土地流转取得收益,明确认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或者直接参与了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的妇女个人占90%左右。期望将妇女的姓名加入到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权证共有人栏目,户名明确为夫妻双方的占96%。期望土地收益归属和处置应实现夫妻共享,期望集体土地收益权、分配权实现男女同权的占100%。事实上在土地流转时,是由夫妻双方同意签字后方有效的占89%。

(二)女性在土地权益维护方面的情况

从村组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出嫁、离婚、丧偶和招婿妇女,在获得土地及相关收入(土地承包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权,宅基地分配权,股份分红权,集体福利,土地流转)时与所有村民待遇一样的占78%。90%以上的村组认为应将妇女的姓名加入到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权证共有人栏目,土地收益归属和处置实现夫妻共享的,将集体土地收益权、分配权实现男女同权,户名明确为夫妻双方更能体现出妇女权益。村组对已婚女性、离婚女性、丧偶女性土地权益的规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获得应有财产分配和按习俗分配各占40%左右 。从个人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认为自己与土生土长的本村人土地分红有无差异,就自己所知出嫁女离婚后土地权益没有受到影响,子女会不会因为母亲是出嫁女而被牵连没有获得土地及相关收益的人占50%左右。

(三)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的解决方式

从村组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认为本村妇女在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占12%,申请仲裁占5%,找村委会解决的占79%,选择忍气吞声的占4%。从个人的调查问卷可以看出,本人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后选择找村委会解决的占88%,选择向政府部分反映的占8.5%,选择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占2%,寻求社会救济的占2%,选择不予理会的占0.5%。73%的人是通过村委会宣传知晓出嫁女权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二、我县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陆续出台,种田效益增加,农民争地惜地的现象普遍存在,引发了一些农地矛盾与纠纷,涉及妇女权益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理不合法现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正常解读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农村人口增减变化不能及时进行承包土地调整,而人口增减变化除了生死,最主要的就是妇女婚嫁。目前,我县有的村组实行的是3—5年、5-10年调整一次承包土地的村民自治管理方法,尽管不符合承包法,但是,这些小调整能解决大多数妇女在土地承包权益上的问题。经调查,我县有部分村实行这种“合理不合法”的管理方法,人口流动快和调田时间长始终还是一个矛盾。

二是婚嫁不落户现象。有些农户子女婚嫁,由于各种原因,新娘户口不随迁,有的甚至长期不迁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就不能在当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在土地二轮承包前没有迁入的,现在就很难有法律保障,对这类问题,通常只能靠与当地村民协商解决。

三是弃耕又返乡现象。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田负担有了大幅度减少,农村田地有了较明显的收益,而在之前因负担问题弃耕的农民,尽管现在多数仍然在外打工,甚至有的已经有了固定的工作,其中有不少是外出打工妹,他们仍然回乡要田。在实际工作中,我县对这类人员的权益是给予保障的,但是,各地均有一定的前提条件,要求其补交一定数额的公益事业费,以弥补当地公益事业支出经费的不足。

四是离婚难维权现象。调查显示,我县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五类妇女中离异的占比较大,这是因为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通常分田以户为单位,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调查也显示,离婚妇女在外地、在城区打工的占95%,有的户口空挂本村,因目前有打工收入,暂没有对土地有强烈要求。村里也便把她们当做“城里人”,即使重新调田,也不会告知其来参与。这种“两不相找”的状况,其实存在一定的隐性矛盾。

三、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农村妇女是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想把她们的积极性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就必须切实保障她们的土地承包权益。目前我县农村妇女所面临的土地权益问题,主要涉及到农村户籍制度、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以及人口流动与调田时间相矛盾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介入和监督。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真正深入人心。一是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二是广泛深入地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三是要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动员她们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懂得在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执法力度。对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各种不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为受害妇女撑腰壮胆。一是各级政府应对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村规民约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对其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坚决予以废止。做好村规民约的备案工作,制定村规民约等相关规定、决议时应报乡镇政府审查,并由乡镇政府监督其执行情况。二是农业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程序,妥善解决农村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三是司法机构应尽快出台司法解决,确定村民权益受到侵犯可采用的法律救济措施,对一些明显侵犯出嫁女和离婚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指导地方法院依法受理,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有关法律条文的修订与完善。应尽快研究制定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补偿和村级集体福利分配的实施细则,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都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一是要加快完善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在相关权利证书上明确记载权利人的姓名,以防止妇女土地承包主体资格的虚化。二是要增设妇女出嫁时分割承包地的规定;一旦家庭解体,家庭成员可以主张权利分割;夫妻离婚时,应保障女性应得的那一份土地;女性婚后未迁出户口者,应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承包经营土地;流动妇女也应与其他村民一样,平等地享有土地集体收益分配的资格。三的对于家庭成员因退出家庭或者其他原因而要分割、处分或者继承共有份额的,可设置一定的限制性条件,确立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家庭成员、继承人或者共有人等的优先权。这样才能有效保障离婚、丧偶、流动等特殊妇女的土地承包权。

(四)强化以法律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一是要规范政府监督和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确保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一致性。二是主管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对村规民约进行定时清查的工作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依法审查备案和跟踪监管制度,以便对违法的村规民约进行监督和纠正。三是应构建流动妇女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的机制,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在讨论制定或修改村规民约时,应有不少于30%的妇女参加,确保流动妇女的利益在村民会议、村规民约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表达。

篇四: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2016征地拆迁、清理整治“两违”工作情况报告

以来,经开区在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先试先行,敢作敢为,克难攻坚,在征地拆迁和清理整治“两违”工作上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和谐征地、和谐拆迁,有力推动经开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至今,经开区共完成征地1.2万亩,拆迁面积157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5352亩,违法建(构)筑物面积82万平方米。

两年来,经开区在征地拆迁和清理整治“两违”工作方面做法及经验如下:

一、解放思想,先试先行,以大征地大拆迁推动大建设

土地是项目载体,大开发大建设需要土地作为载体,没有土地,就没有项目落地,更没有税收,发展成为一句空话。征地拆迁工作中“人难见、门难进、事难谈、地难征”,已成为“天下第一难”,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度。但经开区在征地拆迁上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总结出了一套具有经开区特色的征地拆迁工作经验和做法,保障了开发建设的项目用地。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以来,经开区领导班子审时度势,从满足开发建设发展需要出发,本着自我加压的原则,在综合考虑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基础上,在每年年初提出了相对较高的全年征地目标任务:计划完成征地5000亩;计划完成征地约1万亩。同时,根据征地拆迁的进展情况,不断的调整全年目标,给自己压担子、加任务,促使征地部门不断发挥潜能,不断创新进步,不断加快工作步伐。

(二)强力组织,快速推进

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把征地拆迁当做“一把手”工程,党工委、管委会一把手带领导班子,深入一线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缩短了汇报、决策等方面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吴圩机场核心区的征地工作中,主要领导亲临征地现场,与被征地群众沟通交流,拉家常、叙友谊、谈未来、谋发展,引导服从、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并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场答复村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切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征地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同时更激发干部职工参与征地拆迁的热情,提高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全员参与,强化责任。

为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组织开展经开区征地拆迁攻坚战,将重大项目用地、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征地工作纳入攻坚战来推进,分项目、分片区、分时间、分任务实施,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亲自挂帅各个项目,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共同担当经开区发展的重任;召开动员大会,在会上立下军令状,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通过开展攻坚战专项行动,一批项目用地的征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加快了项目建设进程。

三是优先保障,全力支持。

在人员上,从各部门、各单位“硬抽人,抽硬人”,同时面向社会招聘“能人”,打造一支60人的高效精干专业征地队伍。

在经费上,财政优先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工作经费、征地拆迁补偿款与任务一同到位,加快工作进度;从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派驻一个财务工作组到征地办,实现资金快核快拨;针对区市重点项目,采取资金先垫后报(报市财政局),以来经开区为五象大道延长线、机场扩建、云桂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垫资累计超过4亿元。

在装备上,配足配齐办公设施,征地工作用车从原来3辆增加到30辆。

四是突破重点,以点带面。

通过突破重点地段、重点户,及时交付施工面,保障项目施工正常进展。同时以点带面,形成突破口,利用示范效应,有力推进整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进展。如在机场扩建征地过程中,仅2天时间就签订征地拆迁协议1150亩,1个月时间就完成新航站核心区300亩的征地交地工作,保障核心区顺利进场施工;又在短时间内完成回建安置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迅速开工建设回建房,给被征地拆迁农民吃下“定心丸”,以此推动开展下一步工作。

五是加强督查,强化执行。

成立督查办公室,任命其负责人为管委会主任助理,专职做好工作督查特别是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的督查。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即领导在一线指挥、决策在一线形成,措施在一线落实,创新在一线体现,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检验、能力在一线提升。同时紧紧围绕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等三项重点,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月”活动,提高执行力,有力推进征地工作。

六是注重协调,形成合力。

围绕项目,紧紧依靠上级业务部门,通过加强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是现场值守,保障施工。

在机场扩建征地中,从今年4月起,每天安排1名班子领导以及一批征地组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协警共约30人在机场扩建指挥部值班,做到无论白天黑夜,只要机场工地还有人施工,经开区值班人员就在现场保障,随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问题。

(三)创新机制,借鉴经验

1.合理激励,激发活力

根据南宁市关于征地拆迁相关激励政策,拿出部 分工作经费作为奖励,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实施风险抵押奖励办法,参与征地拆迁的同志都纳入风险抵押奖励范围。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工作组及工作人员给予风险抵押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特别是对愿啃、敢啃、能啃、啃下硬骨头的部门给予重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根据征地任务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采取工作经费包干的方式,激励村队干部和骨干,推进征地拆迁。

2.开阔视野,借鉴经验

以来,经开区相继投入超过300万元资金,组织了辖区那洪街道平阳村、黄茅坪村、那洪村、高岭村村队干部、村民代表约800人次分批前往沿海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被征地村队干部的眼界,提升他们带头发家致富的能力,提高其配合经开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性;组织100名干部职工赴清华大学进修学习,开阔视野,提升水平。

3.先征后转,征转分离

大胆探索“先征后转,征转分离,统征统储”的征地模式,加快项目用地成片规模收储。如经开区那洪村、高岭村、黄茅坪村整村整队土地收储实行了“先征后转”的方式,有效实现了“土地等项目”,根本扭转了“项目等土地”的被动局面。

4.创新模式,争取配合

在机场扩建征地拆迁中,为了确保失地农民“有住、有租、有铺、有保”,回建小区建设创新性的采用了“2+4”公寓式模式,即1—2层用于农民娱乐活动,4—6层用于农民居住,为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创业出路提供根本保障,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大大提高了农民配合征地工作的积极性。

(四)关注民生,让利于民

经开区坚持“不单纯为征地而征地,开发一方,惠及一方,造福一方”的指导思想,在征地中注重保障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充分考虑他们今后的生活出路,用足用够用好政策,通过一系列惠民举措,确保农民“失地不失利”,从而得到了绝大部分农民的支持。

合理规划,择优安置。在政策、规划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最好地段的地块作为农民回建三产安置用地。如黄茅坪村、那洪村回建三产用地在五象大道延长线边上;那历村“出嫁女”回建宅基地,在银凯工业园中最好的地段;机场扩建征地三产一体化项目用地在吴圩镇街圩上。

公正处遗,维护公信。对于过去征地中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不躲不推,而是正视历史,直面矛盾,倾注真情,维护政府公信力。对一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投入资金解决,切实给农民排忧解难。如对那历村回建宅基地基础超深的问题,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对建设机场高速路征地时未落实回建安置的农民,在今年征地的过程中,统一考虑,与本次被征地农民一并安置。

为民谋福,共享成果。由经开区财政拨出专款,用于辖区的教育、新村建设、道路硬化、人饮、水利、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使农民能够共享发展的成果。至今,仅教育一项目,经开区就投入约3500万元,新增教师200多名。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农民提出的如修建水利、硬化道路等等各种要求,如合理且能当场拍板决定的,都毫不犹豫地将最大利益让给农民。对于农民提出较大的工程项目,经领导班子讨论认为可行的,列入次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实施。

解决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一是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保工作,及时拨付资金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两年来,仅那洪村就投入了上千万元。二是利用辖区企业众多的优势,联合企业开展失地农民专场招聘会,积极为失地农民寻求就业机会。三是积极联系学校,解决失地农民子女上学问题。

(五)以人为本,创新管理

以来,针对因征地拆迁出现的“出嫁女”问题,经开区领导班子直面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率先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辖区“出嫁女”的安置补偿问题,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消除了征地拆迁中的一大不稳定因素,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提高了征地拆迁工作的效率。

(六)注重宣传,动员到位

思想通则百事通,政策明才摆得平。在征地拆迁的村组中开好动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大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开发建设的前景和回建安置情况;镇、街道基层干部不分白天、黑夜,加班加点进村入户,对农户进行面对面的政策宣讲与思想动员工作,消除误解,疏导情绪,把农民引导到依法征地、依法拆迁的轨道上来,配合经开区工作。

(七)规范程序,强化监管

针对征地拆迁领域资金流量大的特点,不断规范程序,强化监管。一是规范从清点丈量到签订协议的流程。征地办成立了专门的督查工作组,全程监督清点丈量现场工作,所签订的协议在要经过(相关工作组全体人员,征地办领导参加)审核会议审批。二是实行相关资金专户专账管理。三是严格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定期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发放的监督管理,确保补偿金及时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五是征地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六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不定期的对参与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组织观看廉政宣传片,邀请市检察院的相关领导授课,征地拆迁办内部开会,党风廉政的要求无时不刻都放在第一位去要求。

二、敢作敢为,克难攻坚,全面拉开清理整治“两违”战役

近年来,随着经开区大开发、大建设的不断深入,部分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抢种抢建房子,违法买卖土地,不仅破坏和浪费有限的土地资源,干扰建设用地管理秩序,破坏土地供给平衡,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影响城市整体布局和城乡规划的正确实施,而且阻扰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阻碍各项工程建设尤其是重大项目的推进步伐,增加开发成本,严重影响到了经开区的健康顺利发展。

违建的形式主要有:村民自建居住用房、以村队集体名义建设三产用房、抢种抢建、“以租代征”、违法改扩建。

去年以来,针对辖区内的日益猖獗的“两违”现象,经开区本着“有违必拆、有乱必治”的原则,敢于对“两违”说不,共组织了28次大规模的拆违行动,做到组织到位、打击有力、铲除彻底,实现了“月月有拆违”,有力震慑和遏制了“两违”现象,有效维护了土地法、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借助土地卫片执法扩大拆违成果,在全市率先开展土地卫片执法行动,率先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拆违行动,以拆违促进征地拆迁工作,为政府开发建设节省了大量征地费用。

(一)坚决整治不妥协

从党工委、管委会到各单位、各部门自上而下思想高度保持一致,态度坚决,敢于碰硬,无论“两违”涉及任何人、无论牵扯人数多少、无论面积多大、无论阻力多大、无论难度多大,都坚决予以清除。城中村拆违投入大,维稳难度高;拆除加层建筑技术难度大;有上级领导说情,但经开区都不放过,不迁就,不妥协,坚决予以清理整治。每次拆违行动,管委会领导总是走在前头,亲临一线,靠身影指挥,正气凛然,不惧怕、不退缩的坚强意志,感染着经开区的每一名干部职工,极大地鼓舞了干部职工的士气。人心齐,泰山移。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全程参与拆违行动,汇聚成一股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强大力量。

拆违态度坚决,还体现在人财物保障方面。初至今,从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了75名城管协管员,装备精良、管理严格、训练有素,组成了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队伍。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迷彩服及钢盔,参加拆违的干部职工全体统一着装上阵,既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又利于行动中区别辨认。至今,经开区投入拆违经费近500万元。

(二)调查深入不麻痹

每次拆违行动前,经开区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的工作组,深入被拆迁户反复多次开展细致的调查摸底、现场勘查和拍照取证工作,为拆违行动的实施提供充足的、正确的信息,确定工作目标,确保行动不出错。拆违前,根据各工作组调查后上报的材料,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主任办公会,确定目标,研究办法,明确措施,做好分工,层层着手推进落实。

(三)严密组织不松懈

一是以综合执法代替单一执法,精心拟定行动方案。每次拆违行动都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一个相应的拆违工作实施方案,组成由党工委、管委会牵头,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和经开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组,综合执法。在专题会议上反复研究,反复修改完善方案的工作组设置、职责分工、行动流程及步骤等,以便于操作执行。

二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法。每次拆违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执法。经开区城管部门联合国土执法部门对拟拆目标同时采用土地和规划执法两套程序,做好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作。

三是开展行动风险评估,做好维稳工作。对在行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考量,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始至终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依法拆违行动万无一失。

四是强化心理攻势。每次拆违前,提前数周甚至数月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和决定书,反复认真地做好被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促使其自行拆除,最大限度地化解拆违行动的风险,实现和谐拆迁。

(四)注重疏导不懈怠

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表扬正面典型,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公众监督力度,追踪热点违建案件,剖析典型违建案例,曝光重点违建内幕,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在拆违之前,通过多次约谈村委,讲明利害关系,组织村干、组干、村民代表召开政策宣讲会,连续不分白天、黑夜进村入户,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使绝大部分被拆违对象自觉主动配合好拆除工作,同时也将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在拆违当天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把拆违情况如实外报,接受舆论监督。并在现场巡回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录音,张挂了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此外,利用典型事例,强化“利用重点工程抢种房将得不到任何补偿”的正确导向。在清理黄茅坪“两违”当天,组织了辖区那洪街道和吴圩镇共22个村的村委主任、支部书记及村队干部共200多人到拆违现场观摩学习,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的同时,更扩大了拆违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五)宽严相济不失度

在拆违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既严格执法,又有情操作。对那些自行整改、主动配合、自行拆除的,可适当延长自行拆除限期。对那些不听劝阻,逾期拒不配合拆除的,坚决予以依法拆除。对那些暴力抗法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4月,在拆除高岭村花园坡、杨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过程中,高岭村玉某不听教育劝阻,公然阻挠拆违,经开区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当场将其带走接受调查。还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涉案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先后将6名涉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11月,对非法开发“幸福公寓”的当事人,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售卖房屋的将其拘留控制。并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违法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加强监管不间断

为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制订了短期、中期和长期相结合,各有侧重点的战略攻坚整治计划,分期分批分步骤进行集中整治,在坚持“月月有拆违”的同时,建立了由征地拆迁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动反应机制,把整治“两违”与城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常态管理,长效管理。通过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加强巡查,分片包干,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事前监管,防止“两违”现象反弹回潮。

篇五: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2016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调研报告

**区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现状,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对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金融杠杆作用,有效缓解女性创业人员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近日,区妇联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区就业处、火连坡镇、张公庙镇、车溪乡、闸口乡、澧州特产购物中心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2016年,全国妇联等四部委实施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为解决妇女发展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这一民心工程不仅为想创业的妇女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为已创业的妇女增添了发展后劲。项目自2016年实施以来,我区妇女创业热情不断高涨,前来各级妇联咨询的妇女络绎不绝。截至目前,我区共争取贴息资金1193万元,注入担保基金349万元,为412名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1万元,分别占贷款总人数和贷款总额的38.58%和36.19%,扶持568名妇女成功创业,带动8056名妇女就业,贷款回收率达100%,如下图所示:

单位:笔,万元

发放时间 发放笔数 发放总额 其中:妇女

笔数 金额 占贷款总额% 占贷款总人数%

2016年 160 1557 66 608 39.05% 41.25%

2016年 303 2810 131 1135 43.23% 40.39%

2016年 583 6189 208 2139 34.56% 35.68%

2016年 22 501 7 119 23.75% 31.82%

合 计 1068 11057 412 4001 36.19% 38.58%

(二)**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认定审批程序

第一步:贷款妇女持贷款申请书填写《**区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到区妇联签署初审意见。

第二步:区就业处在收到贷款妇女申请后,经办人员对贷款妇女资格和项目进行审核及实地考察,并签署意见。

第三步:具有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资格的银行接到区就业处(担保中心)审批意见后,办理借款合同和担保手续、签署意见、发放贷款。

第四步:将贷款申请人资料报区财政局出具贴息意见后,报区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给妇女带来的新变化

1、妇女创业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帮助妇女增强了创业信心,提供了创业舞台。特别是湘人社发[2016]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创业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需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万元(男性个体工商户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提高至1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这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增收致富、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妇女创业的区域优势显著增强。区妇联、区就业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六个一万亩工程”(万亩楠竹万亩茶,万亩葡萄万亩虾,万亩蔬菜万亩花),按照山、丘、平、湖四大板块产业格局发展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带动了农村高效产业的发展。

3、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显著增强。妇联组织抓准服务妇女民生,深层次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突破点,实实在在为需要创业资金的妇女姐妹解了难题、办了实事,进一步彰显了妇联活力,提高了社会地位。

二、主要做法

自我区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以来,区委、区政府、区妇联、区就业处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妇女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把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作为一项扶持妇女创业就业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多部门合作,政策保障到位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建立了“政府主导、妇联配合、多方协作”的社会化、开放式和城乡一体化的创业信贷服务体系,有效地发挥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妇女创业就业的作用。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区委、区政府将区妇联纳入成员单位,进一步充实了“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和“担保中心”两项机构的力量。各职能部门也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保障机制。区人社局会同财政、金融、妇联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区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和激励全民创业的暂行意见》、《关于实施创业富民工程的暂行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及工作措施,形成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强劲的政策支撑体系和保障机制。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制定和执行了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人社、财政、金融、妇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大了对妇女创业的扶持力度。

(二)多渠道宣传,舆论支持到位

为积极营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妇女创业的浓厚舆论氛围,区妇联、区就业处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使广大妇女充分了解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形成了关心妇女创业就业的强大社会合力。

一是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妇女宣传小额担保贷款的意义、申办程序和创业成功典型刘艳、周志凤、皮华凤等妇女的优秀事迹,形成了宣传先行、培训与贷款结合、扶持一个、带动一片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去年农历腊月二十,由区妇联、区就业处与区荆河剧团合作,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主题,编导的喜剧小品《都是多疑惹的祸》登上了我区2016年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妇联作用,摸清本辖区符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妇女的情况,上门讲解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和申报程序。

三是在区、乡两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置“政策宣传资料免费取阅处”,常年免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单。

四是利用大型招聘会等契机向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咨询。

(三)多方位帮扶,跟踪服务到位

为有效推进妇女成功创业,我们不断完善服务手段,优化服务理念,开展全程跟踪服务,提高了妇女创业成功率。

一是全程提供服务。我区建立了由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家、SIYB项目培训教师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的近80人规模的专家服务团队,为广大妇女在内的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我区小额担保贷款直接发放合作银行已增至区农村信用联社、区邮政储蓄银行、长沙银行**区支行、区沪农商村镇银行四家银行。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均设立了专项服务窗口,全程协助创业者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工商和税务登记等手续。同时,我区通过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信贷扶持捆绑等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妇女创业就业,在进驻基地的40家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中有12家企业老板是女性。如原乡镇妇联主席皮华凤一直想创业,可苦于没有好项目,区妇联得知情况后,通过市场调查和项目考察,最终帮助她在火连坡镇创办了万代蜈蚣繁养场,并为她申请到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目前,该繁养场已初具规模,预计年产值可达30多万元。

二是开展创业培训。区妇联坚持推行“创业培训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把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妇女是否参加过系统的创业培训,有没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纳入小额担保贷款申报条件范畴。2016年以来,区妇联主动争取区就业处的支持,共举办六期SYB创业培训班,培训妇女180人。培训班主要针对学员的需求和自主创业的思路,聘请各方面专家采用个别咨询、集体答疑、小组座谈等方式进行指导,通过培训,使贷款妇女的市场分析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及信贷诚信度得到全面提升,形成了以创业培训提高妇女创业成功率,以创业成功率提高妇女贷款偿还率的良性机制。如区妇联通过积极努力,帮助张公庙镇柳荫村妇代会主任周志凤成功流转到了10亩土地,并为她进行SYB创业知识培训,成功申请到了3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使她的葡萄园扩种到了50亩。

三是实行规范管理。为切实推进我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由“做大”向“做强”、“做实”方向发展,我们坚持以“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为目标,着力在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回收及回访等基础管理工作上下功夫,通过规范资料初审、实地查看、初步审核、资料复核、资料管理、贷款发放、跟踪服务、展期服务、贷款回收等9项业务,对包括妇女在内的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对象统一开展实地考察和统一“三堂会审”,切实提高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是对创业妇女进行资金扶持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惠民政策,在扶持妇女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

1、妇联作为承担主体没有掌握主动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操作程序复杂的系统工程。妇联作为此项项目的承担主体,有责任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抓好抓实,但在贷款额度、制定相关程序等方面都不具有主动权,这就造成了权利和义务的分离。尽管财政、人社、银行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都非常支持,但他们都有各自的规章制度,涉及到具体工作环节,还是以本部门利益为主。妇联既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也不是实施者,这种主动权的缺失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运行形成了一定阻力。

2、担保渠道狭窄。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很多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无法寻找合适的抵押物,找不到合适的吃财政饭的反担保对象,只能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望洋兴叹。如车溪乡妇女严彦、闸口乡妇女赵厚秀因为没有反担保资源,至今没有申请到小额担保贷款。

3、银行代办点设置不便民。我区有区农村信用联社、区邮政储蓄银行、长沙银行**区支行、区沪农商村镇银行四家银行参与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但都只在城区设立代办点,农村是一片空白,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大部分为农村妇女,她们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申请贷款,极不方便。

【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4、贷款程序比较冗长。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80%的妇女反映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繁杂,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必须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结婚证及个人收入证明等一系列证件,之后要找好担保人,经人社部门审查、担保公司审核和实地查看后方可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她们都说:“申请小额贷款的手续太繁琐,关卡太多,就像画上的饼,难充饥呀!”

四、对策及建议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是激励妇女创业的有效平台,要使这一惠民政策发挥最大作用,任重而道远。针对以上问题提四点建议:

1、成立专门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集中办理中心。建议省、市、区三级妇联借鉴甘肃、新疆的先进经验,在行政办证大厅设立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集中办理中心,开展“一站式”服务,把握妇联作为承担主体的主动权。

2、有效降低反担保门槛。金融信贷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与人社、妇联等部门长时间的合作,在持续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98%以上的基础上,探索农户信用担保、联保、抵押、存折质押等多元化反担保形式,降低反担保门槛,扩大妇女受益面。

3、设置农村银行代办点。要引入竞争机制,吸纳更多的商业银行参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提高银行的积极性,建议在每个乡镇设立1个银行代办点,使需要资金的农村妇女就近就地受审,及时申请到小额担保贷款。

4、简化贷款申请程序。为了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效率,建议在原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精简申请资料,使包括妇女在内的贷款人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申请到位。

(编辑:杰作)

篇六: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2016妇联公开承诺书

妇联公开承诺书

一、组织、宣传工作方面

1、以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契机,着力抓好“两新”组织妇委会的建设及乡镇村、居委“妇女之家”的建设。力争已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实现80%建立妇委会,100%村、居委建立“妇女之家”,发挥“妇女之家”在妇女维权、宣传教育、帮扶救助等方面的作用。

2、高度关注乡镇、街道村委换届工作,认真开展女性进“两委”宣传和培训工作。

3、抓好典型宣传和推优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表彰推介一批优秀家庭、优秀女性。发挥五好文明家庭、双学双比女能手、巾帼建功标兵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区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4、7.1前夕抓好建党90周年庆典活动,举办我身边优秀女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

二、妇儿工委工作

1、发挥组织、协调、监督职能,努力抓好(2001—2016年)两纲终期评估迎检工作。(2016年是终期评估年,要迎接市、省、国务院的监测评估)。

2、抓好特困妇女、特困儿童建档建卡工作,组织好“六一”和年底特困妇女、儿童的慰问活动。

3、配合抓好妇女创业就业培训,扩大妇女就业能力。

4、关注妇女健康,配合抓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5、选择1—2个课题,组织好下基层调研工作,完成1—2篇调研报告

县妇联彭政毅2016年公开承诺书

一、服务大局,引领广大妇女为“十二五”开局建功立业

(一)深化妇女建功活动。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推动城镇妇女立足岗位,争创“三八红旗手”;努力共建“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积极发动农村妇女争当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在“美化家园,妇女先行”活动中尽显巾帼风采;引导农村妇女投身现代农业生产。

(二)提升妇女发展能力。配合做好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争取政策、项目、信息等方面的支持,举办妇女能力培训班;培育一批创业就业女性典型示范基地。

二、抓住机遇,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推动搞好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二)组织开展2001—2016年妇女儿童规划终期监测评估;

(三)积极参与2016—2016年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宣传发动工作;

三、注重实效,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加大调查研究

针对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劳动力转移后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二)继续做好“平安家庭”、“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完善好、管理好、建设好“妇女之家”。

(三)按照全国妇联工作部署,实施“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六大行动。

(四)开展“三八”妇女维权系列活动,加强12338热线建设。

(五)抓信访,促和-谐。

四、夯实基础,提高素质,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增添新活力

(一)构建妇联宣传网络系统,开通双峰妇联网站。

(二)举办乡镇妇联主席、县直妇委会主任培训班。

(三)编辑《中华女杰之乡——巾帼颂》一书,向巾帼建功20周年献礼。

(四)向县委、政府争取创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立项。

市妇联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能,加强作风建设。以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努力树立行为规范、公开公正、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文昌市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会就党风政风建设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出嫁女的新政策2016】

一、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三十四条规定,坚决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活动,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公-款消费;认真执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的决定。

二、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妇女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联系方式公开,并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加大对妇女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落实小额信贷等惠民资助政策;按时办结各项事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服务型机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办事拖拉、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的衙门习气。

四、做好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处理群众诉求情况,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干部形象。领导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妇联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考勤、值班等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提升妇联系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形象。

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会的承诺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63330128。

文昌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5月16日

商丘市妇联党组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各级妇联组织及广大妇女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中争创“双满意”标兵,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儿童,把妇联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妇女群众的“温暖之家”,推动商丘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市妇联党组按照市委“双满意”活动的总体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服务大局,在创先争优“双满意”活动中做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以创建“人民群众最满意基层党组织”、争创“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共-产-党员”为目标,引导基层妇女组织和女党员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积极开展“巾帼建新功、岗位争优秀”活动,争创“五好五强”先进党组织,争当“五个带头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做表率。

二、服务中心,在商丘经济建设中建新功。紧紧围绕“构筑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核心战略目标,在各行各业妇女中开展“建设中原经济区,巾帼建功显身手”活动,着力实施农村妇女科技培训行动、百万妇女创业促进行动、巾帼家政优质服务行动、女性高层人才推进行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行动、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行业女性技能竞赛岗位建功行动、清洁家园行动等八大行动,激励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在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构筑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实现富民强市的进程中干事创业、岗位建功。

三、服务基层,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中有作为。紧紧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妇女党员干部带头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立足基层,积极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推动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妇女参政议政、农村妇女进村“两委”、“三个一”工作、妇女小额贴息贷款、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创业就业、完善维权服务机制、实施“春蕾计划”、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等方面的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努力让更多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四、服务妇女儿童,在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作风中当示范。紧紧围绕市妇联党组提出的“精诚团结、开拓创新、自我加压、规范高效、争创一流”的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妇联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学习,注重创新,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妇联参与公共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及工作水平。要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意愿,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形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妇联形象,使妇联组织建设更完善,队伍建设更坚强,努力为实现商丘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商丘市妇联党组

2016年4月22日

妇联2016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妇联,区委、区政府和区妇联交给的任务,力争各项工作争第一。

2、做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或党课学习,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整体素质。

3.坚持从高从严,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五带头”党员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急文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事事快办。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洁管会,推进政务公开。

5、认真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市妇联主席张敏履职公开承诺

作为新任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在一年试用期内我做出如下承诺:

一、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建“巾帼示范村”20个,“巾帼现代农业示范基地”7个。深化“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女职工在“两化”互动中建功立业。全面完成2.5亿元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任务,实现1万名妇女创业就业目标。

二、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宣传广元市妇女儿童发展(2016—2020年)新《纲要》,社会知晓率达到85%以上。建立广元市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探索集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疏导于一体的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模式。在各级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点。深化“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制定实施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

三、着力关注妇女儿童民生。抓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母亲邮包”、“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等服务妇女儿童民生项目的落实。

四、切实倡扬先进文化。深化廉洁家庭、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低碳家庭、洁美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征集创作女儿节主题曲,评选广元“十大风采女性”,制作女性文化宣传画册,着力把今年“女儿节”打造为中国(广元)国际女儿节。

五、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党群“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的要求,“五好”妇女组织达到80%,“妇女之家”创建率达100%,“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创建率达50%。深入开展“五比五创”活动,努力建设一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讲实干、重创新、求实效”的专业化、正规化妇女干部队伍。

以上承诺目标若试用期未完成,我将主动辞去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职务,服从组织安排。

端州区妇联改进作风公开承诺书

我代表端州区妇联,就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做好服务,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抓好妇联自身建设。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妇联机关。以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重点,严格落实妇联工作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办事流程优化,服务热情周到,工作效能提高,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服务优的妇联干部队伍。

二、真心维护好妇女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密切关注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12338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转办协办,不断提高信访处理率。建立健全妇女维权网络,为受理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妇女信赖的“妇女之家”。

三、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大主体活动。 继续推进“关爱女孩”和“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大联盟”活动,加大对困境儿童和单亲特困母亲的帮扶力度。积极开展女性素质提升活动,组建专家进行国学大讲堂、家庭教育、健康知识等巡回讲座。建好、管好、用好“妇女之家”、“儿童友好示范社区”项目,为妇女儿童提供教育、维权、帮扶、就业和娱乐等一体化服务。积极推进关爱女性健康的“粉红春天”活动,确保省级与本级的“粉红春天”资助金落到实处。

四、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端州区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组织开展“五查”活动。凡本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乃至乱收费、“吃拿卡要”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问责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2739752。

区妇联主席:陈武群

商丘市妇联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巩固市妇联“三治三提”专项活动成效,更加有效的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切实使妇联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现公开服务承诺如下:

一、开展“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对全市农村妇女实施科技培训,重点培养农村种粮女能手、女经纪人、女致富带头人和土地规模经营女标兵,2016年培训农村妇女骨干1000名。

二、开展形式多样“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质量,拓展创建范围,扩大示范影响力,辐射带动更多城乡妇女岗位成才、建功立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发挥妇联信访“窗口”作用,热情受理12338维权服务热线,认真做好信访接待、信访统计、信访分析工作,耐心疏导,引导妇女合理合法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来信来访结案率95%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持续做好妇女之家和妇女工作综合示范村建设,不断培养典型、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强基固本工程。

五、大力实施“春蕾计划”和“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扩大宣传,拓宽载体,动员社会各界为困难儿童奉献爱心。今年计划救助贫困女童100名。

六、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通过组织召开家庭报告会、知识讲座等,传授前沿科学家教的知识。

七、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6-2020年)》和《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科学编制和实施《商丘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投诉电话:0370-12338

商丘市妇联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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