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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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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共6篇)浅谈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及对策龙源期刊网 cn浅谈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及对策作者:杨兴琼来源:《速读·中旬》2014年第03期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一股上网漫游的旋风吹遍全世界。在短短半个世纪不到的时间内,网络的触角扩展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接触网络的人群呈几何级数增长,许许多多的未成年人也开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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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浅谈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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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及对策

作者:杨兴琼

来源:《速读·中旬》2014年第03期

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一股上网漫游的旋风吹遍全世界。在短短半个世纪不到的时间内,网络的触角扩展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接触网络的人群呈几何级数增长,许许多多的未成年人也开始或已经涉足网络世界。

未成年人的特点简单地说就是好奇、好动、好观察。正是由于网站的宽泛、鲜明与未成年人的兴趣、行为有极大的融合之处,或者说网站能够为未成年人积累大量的所需素材,激发未成年人成长,才能使得网站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一定的影响。

那么网站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怎样?

一、有利因素

网络由于其无限的信息量和人性化的交互性,其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传统的社会形态局限了未成年人的视野和社会圈,互联网却能弥补现实社会的许多不足,缩短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取消了地域界限,真正建造了“地球村”。

(一)交互性

网络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跨越空间和时域的交互方式,让全世界能几乎在同一时刻相互交流。网站作为未成年人自为的一种交互途径,吸引了未成年人的注意,让未成年人能以自己的思维模式认识事物,与此同时,其自主意识、创新意识也得到深化。

(二)人性化

网站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正不断上升,有超过传统媒体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网站更具人性化的优势。网络空间极限的自由度是所有网民向往的。只要人们关注到某一人群的需要,在网络上立刻会有相应的内容出现。未成年人绝对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人群,所以许多符合未成年人特点、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网站已经出现或正在建设。

二、不利因素

电脑化空间赋予未成年人同成年人一样的力量,但却没有给他们以相同的智慧。网络是一个全球性的资源市场,良莠不齐在所难免,未成年人参与网上交往无疑存在危险隐患。具体而言,网络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因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理影响

篇二: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网络对未成年人有何影响

网络对未成年人有何影响

一、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

(一)网络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是有利于开阔视野。网络内容的高时效性、大信息量等优点为

未成年人开阔视野打开了一扇便利之窗,通过网络可以更深入地认

识世界、了解世界,可以方便、快捷、全面地获取各种各样的信息,

使未成年人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拓宽了他们的知识范畴。

二是帮助促进学业发展。对于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的未成年人来

说,网络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学之不完的知识宝库。它

作为学校学习的辅助手段,课堂的延伸,为未成年人的学习提供了

一种有效的技术支持,给未成年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未成年人可

以根据需要,通过网络寻找参考资料,进行课程的预习和复习,从

而更好地开展自主学习。

三是有助于锻炼适应社会的能力。网络世界的迅猛发展,给未成

年人的成长提供了一个跨越空间和时间的交互场所,通过在网上与

其他人交流思想、买卖交易、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等行为,不仅使

其潜质和潜能有效地开发出来,还极大地锻炼了未成年人的沟通交

往能力、独立思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为成人后

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是可以满足文化生活需求。获得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是未

成年人的天性,而多姿多彩的网络正好满足了未成年人的这一需

求。由于未成年人大都面临着学习或升学的压力,精神生活比较匮

乏,而通过在网络上聊天、玩游戏、看电子书、看电影、听歌等休

闲娱乐活动,可以使未成年人感到快乐,这有助于未成年人放松心

情,舒缓心理压力。

五是能够充分展示自我。网络空间可以使未成年人在较大程度上

避免在现实生活中人际交往障碍的困扰,能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自己

的想法和见解,展示自己某方面的才华,提高自信心,激发想象力、

求知欲和创造力,在某种程度上还满足了精神上的成就感和自我实

现的需要,有利于未成年人良好个性的养成。

六是有益于促进身心健康。现在的未成年人以独生子女居多,在

家比较孤独,各方面压力较大,经常会遇到各种烦恼,产生一些不

良情绪,他们在心理上特别渴望能够与人交往,网络给了他们一个

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在网络世界里,他们可以

自由自在地抒发自己的情感,分享自己的快乐和宣泄内心的烦恼,

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有益的。

(二)网络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的消极影响

一是恋网成瘾,影响学业发展。部分未成年人有网瘾问题,由于

长期沉湎于网络之中,难以自拔,无心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甚至

性格都发生了改变。这些未成年人变得不愿与老师、家长和朋友们

交流,自卑封闭,精神压抑,对现实世界产生了疏远感、淡漠感和

不信任感。

二是上网无度,危害身体健康。未成年人上网计划性不强,容易

贪恋打游戏、聊天等活动。只要一坐到电脑前就舍不得离开,常常

一坐就是几个甚至十几个小时。有的未成年人放学后就一头钻进网

吧,通宵上网。“久坐伤神”、“久视伤血”是最普通的医学常识,

长期久坐导致血液循环不畅,影响未成年人骨骼和组织的发育。眼

睛久视屏幕,产生视觉疲劳,视力会直线下降。电脑屏幕的电磁辐

射对身体的危害不容忽视。此外,由于过度依赖网络,未成年人参

加室外活动的兴趣就会降低,频率就会减少,这也不利于未成年人

身体的成长发育。

三是不良信息极易诱发犯罪。网络上游离着大量的不良信息,这

些信息防不胜防,时时刻刻侵扰着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的人生观、

世界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他们涉世未深、自制力弱、好奇

心强、自我保护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差,在这一阶段所接受的思想

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一生。尤其是一些宣传色情、暴力的网站,其

不健康的内容比比皆是,大多数色情网站未成年人可以随意进入,

这样的黄网对正值成长发育期的未成年人来说无异于黄色炸弹,极

具诱惑力和破坏力。网络游戏的内容也大多渲染暴力,在虚拟游戏

中动刀动枪,杀人不眨眼。未成年人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沉迷,会

给心理造成巨大的扭曲,会混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界限,还会

将虚拟世界的暴力手段运用于现实生活,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四是道德弱化,形成人格障碍。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和匿

名性,为未成年人的“行为自由”提供了可能,使未成年人在网上

不必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社会后果,导致其责任意识和道德感的弱

化。同时会引发未成年人形成人格障碍,包括攻击性人格、双重人

格或多重人格等。如生活中是好学生、好孩子,网上则随意地在聊

天室、论坛上进行谩骂、欺骗,或利用网络搞恶作剧。这些行为将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现实生活中被压抑的人性中丑恶的一面充分暴露了出来。这样的未

成年人走入社会后会成长为什么样的人,对社会构成什么样的危害

就可想而知了。

五是交友不慎,损害自身利益。网络上的虚拟世界使未成年人沉

溺在虚拟人生中,弱化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能力和识别能

力,对他们的正常生活构成了障碍。未成年人网上交友往往都是在

不明情况下进行的,而与网友见面更是潜在着极大的危险性。一些

未成年人由于交友不慎,成为了犯罪分子的侵害目标,使未成年人

的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二、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时代健康成长的对策建议

(一)家校联合行动,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随着未成年人网络群体的日益庞大,对学校和家庭的网络道德教

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结合网络时代的新特点,提高未成年人

网络素养,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

重任。应及时更新学校德育的内容、方式和理念,把网络道德教育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纳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之中。通过实施校园网络健康工程,开设内

容丰富、灵活多样的计算机课程,满足未成年人的上网需要。借助

校园网、博客、qq群等网络工具,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以审慎的态度

对待网络,指导他们学会选择、认识良莠,不看暴力、色情的网络

内容,提倡网络文明用语,自觉抵制不文明的行为,提升未成年人

的网络素养,教育未成年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网民。

二是广大家庭要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道德教育的引导和

监督作用。要积极在家庭当中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环

境。家长要主动学习一些网络方面的知识,及早对孩子进行网络道

德、网络用途、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未成年人

养成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和孩子一起营造和谐的家庭网络文化氛

围。

(二)强化网络管理,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

网络在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其负面影响的杀伤

力也犹如海洛因一样毒害着未成年人的心灵。因此,应从源头上对

网络进行治理,减少网络污染,预防和降低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带

来的危害,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网上行。

一是推进和完善网络立法。尽管我国有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

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产业及其从业者进行规范,但是随着网络的

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网络环境日趋复杂,凸显出原有法律

法规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

篇三: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2015浅谈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及对策

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一股上网漫游的旋风吹遍全世界。在短短半个世纪不到的时间内,网络的触角扩展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接触网络的人群呈几何级数增长,许许多多的未成年人也开始或已经涉足网络世界。

未成年人的特点简单地说就是好奇、好动、好观察。正是由于网站的宽泛、鲜明与未成年人的兴趣、行为有极大的融合之处,或者说网站能够为未成年人积累大量的所需素材,激发未成年人成长,才能使得网站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一定的影响。

那么网站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怎样?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1.有利因素

网络由于其无限的信息量和人性化的交互性,其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传统的社会形态局限了未成年人的视野和社会圈,互联网却能弥补现实社会的许多不足,缩短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取消了地域界限,真正建造了“地球村”。

(1)交互性

网络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跨越空间和时域的交互方式,让全世界能几乎在同一时刻相互交流。网站作为未成年人自为的一种交互途径,吸引了未成年人的注意,让未成年人能以自己的思维模式认识事物,与此同时,其自主意识、创新意识也得到深化。

(2)人性化

网站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正不断上升,大有超过传统媒体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网站更具人性化的优势。网络空间极大的自由度是所有网民向往的。只要人们关注到某一人群的需要,在网络上立刻会有相应的内容出现。未成年人绝对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人群,所以许多符合未成年人特点、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网站已经出现或正在建设。

(3)多元化

网站上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图文动画的结合,加上网上同辈群体的互助合前辈的指导,使未成年人获得多重感受,形成多元化的认识,促进了未成年人社会化的进程。

2.不利因素

电脑化空间赋予未成年人同成年人一样的力量,但却没有给他们以相同的智慧。网络是一个全球性的资源市场,良莠不齐在所难免,未成年人参与网上交往无疑存在危险隐患。具体而言,网络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因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理影响

孩子上网成瘾将对其生理产生负面影响。首先,电脑有损未成年人视力。一些眼科专家认为,未成年人从早期开始,每天花大量时间连续盯着电脑屏幕,有可能引发与电脑相关的眼病。其次,未成年人迷“网”易患失眠。人们每天可以从网上获得大量信息,许多中小学生也日益成为“网虫”。但是有专家指出,未成年人过于痴迷互联网会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容易造成少儿失眠。

(2)“黄、黑、毒”问题

“数字化生存之父”尼葛洛庞蒂关于互联网的“黄、黑、毒”的分析指出:互联网成为“地球上最肮脏的地方”,因为数字化“黄泛区”无边无际、无孔不入;“黑客”已成为数字化时代的“心腹大患”,他们多数是电脑天才兼技术法盲;网络计算机病毒尤为令人心悸。这些因素都直接对未成年人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考察了网络对未成年人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后,我们知道,网络的正面作用还是完全占据主导地位的。我们不能因为孩子使用剪刀剪破了手而不再让他们使用剪刀一样,不能因为网络中的一些负面影响而不让学生上网。我们应帮助未成年人建立和适应正确的网络道德规范,减少由于网络负面影响所带来的损害,这才是保证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学校教育,尤其是在小学阶段,在学生刚刚开始接触电脑,刚刚开始接触网络的初级阶段,就应该做好引导工作,教育引导小学生正确看待网络时代,学会利用网络,因势利导,积极规范小学生的上网活动。

首先通过正面引导,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参与性,提高自身的是非分辨能力,把网络道德教育有的放矢的渗透到平时的教学中去,让学生在认识社会的真、善、美的同时,也正面了解社会的丑恶的一面,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

其次向学生推荐优秀少儿网站和专题网站。学生上网最初带有盲目性,所以教师要经常性地向学生推荐优秀少儿网站和一些专题网站:如中国未成年人网、雏鹰网、童网、中青网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网上的各项知识竞赛,了解各国风情,观看自己所感兴趣的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兴趣,在网上得到获取知识的快乐。

再次借助辅助手段,为学生提供绿色上网环境。由于网络所具有的开放性、互动性和未成年人识别能力、自控能力差的特点,因此很容易产生种种负面影响。我们通过安装适当的网页过滤软件,将色情站点、反动站点等等屏蔽掉。

当然,对未成年人上网冲浪因势利导,这一责任不仅限于学校、家长,全社会也要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培养他们良好的上网习惯,制定合理的法律规范,提高他们的网络道德素养,从各方面来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确保其免受侵害。

篇四: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201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

托起明天的太阳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

课题小组成员: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课题指导老师:

主导课程:政治

一、研究目的: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深入的思考,向社会发出呼唤。

二、论文摘要:

由于市场经济尚未成熟,复杂的社会生活给心智远未成熟的青少年带来了视觉、心理、物质等方面的冲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日趋严重,且向低龄化、团体化、暴力化、突发性、智能化、涉毒犯罪等方面发展。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由社会、学校、家庭、个人各方面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由于个人法制意识不强,是非观念不明。面对此种严峻形势,社会、学校、家庭应全体总动员,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青少年个人则应注重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增强法制观念,砥砺奋发,早日成为国家栋梁。

三、研究报告:

警 告 篇

--青少年犯罪理象不容忽视

青少年(14-25周岁)犯罪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占50-70%。未成年(14-18周岁)犯罪已高达12%,这些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正在走向罪恶的深渊。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研究了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发现青少年犯罪向以下几个方面发展了:

(1) 低龄化: 指14周岁以下的人犯罪,这部分少年犯罪的比例正在上升。

[案例1]张某,女,1989年7月1日生,金坛市某小学二年级学生。1998年8月10日下午到陈某家去玩,无意中发现了一扎现金,便偷回了家,对其爷爷谎称在路边捡到的,小小幼童见钱眼开,这说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金钱对小孩的影响是多么大。作为孩子的家长教育孩子时,是向他(她)灌输金钱至上呢?

(2) 团伙化:青少年幼,不懂法律,在社会上交了不当的朋友,几个人谈在一起便气壮如牛。经常会生刑事案件,在青少年所有的犯罪案件中,有60%的团伙犯罪。

[案例2]张某(男17岁),刘某(男17岁),唐某(男18岁)于1997年11月某日下午3时许,去常州市某溜冰场溜冰,这四个人在一位满某的唆使下竟敢在光天化日下进行抢劫,可悲的是当时他们还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刘某甚至认为“万一出事,顶多罚款”。他们走下抢劫犯罪道路不是偶然的,张某等从小便不爱读书,留级二次,混到小学毕业就不念了,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搭在一起,打游戏机,逛舞厅,这结果便可想而知了。

(3) 暴力化:暴力犯罪指不仅侵犯财产而且危害人身健康与生命,如强奸、杀人、绑架等。

[案例3]1997年10月28日晚,王峰的女友×××向王峰哭诉郗×对其动手动脚,王问,还有什么动作了女友最后说郗峰强奸她,王峰听后怒火燃烧,便伙同好友陆某一同赶去把郗某杀了,女友被人强奸是很伤心的事,理智的做法是,保管好物证,向公安机关报案,计法律来处罚强奸犯,切不可有报复的念头,行凶伤害致人死亡,后果严重自已也逃法网。

(4) 突发性:青少年由于一时冲动而犯下的罪行,这种犯罪没有预谋,但青少年由于年少气盛而一时无法控制自已的情感,而犯下的罪恶。

[案例4]常州某中学由于考试后,某宿舍四个人在宿舍打“三打一”由于一张牌的争执而吵了起来。张某牙尖嘴利,王某说不过他,便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把刀,连捅张某数刀,张某抢救无效而死亡。一个所轻的生命便这样消失了,就难道仅仅是为了争一张牌吗?

(5) 智能化:青少年利用电脑、互联网等高科技犯罪。如利用电脑挪用公款,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等。

[案例5]在常州1993年,一青年刚从学校毕业便进入一家银行工作,看着这许许多多的钞票,便眼花了。于是,便用电脑挪用公款,结果事发入了牢门,可谓“刚出校门,便进牢门”。青少年永远走在时代的前端,懂电脑也有水平,但用这干了什么?没有法制观念的人最终毁发自已。

(6) 涉毒犯罪:即与毒品有关的犯罪。犯罪会引发其他犯罪,为了吸毒,男的去偷、去抢。甚至杀人无恶不作;女的卖淫、诈骗,样样“能干”。常州仅97年-99年两年中毒品犯罪便增长了344%,真是一个惊人的数目。毒品的万恶之源,也能轻易毁掉一个人的前程,破坏一个家庭的美满。

[案例6]吴某,男23岁,南京市人原系南京某医院住院处出纳员,一个偶然的机会,吴在一朋友家聊天时看见一些朋友在偷食白粉,他经不住朋友的诱劝,便跟着吸了几口,便上了瘾,不久便花完了自已的积蓄,自然打上了截留病人付款的主意。短短两年间便贪污共94万元,吴某身为国家医院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公款,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已将巨额公款秘密侵吞,故构成贪污罪。吴某的堕落告诫我们,青少年交友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能与那些品行不良、心术不正的人同流合污。古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仍是我们今天交友的警言。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原因篇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同的因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才的新情况、新问题。

1、 社会因素。这主要体现在:一、对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薄弱;二、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侵蚀;三、不良精神文化产品的毒害;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五、不健康娱乐场所的诱惑;六、青少年就业岗位不足;七、青少年活动场所不足。

[案例1]王某,湖南省辰吴县锦滨比乡人,今年17岁。年龄虽不大,但他所犯的罪行却令人发指。去年9月,年满16岁的他因与父母赌气而离家出走,到深圳闯荡江湖。在大街上流浪了一星期后,被一位“好心”的台湾老板看中。台湾老板叫他当保安,每月付工资1000元,可王干了2个星期分文未得。台湾老板见他赚钱心切,便对王说:想赚大钱,只要按我的话去做“。于是台湾老板便让王跟随另外2个台湾人、1个浙江人、1个湖北人去干活。台湾老板给他们5人10只手机,1个侦码器,让他们专门盗用他人的电话号码打国际声讯电话和色情电话。王跟着4个成年人,先后在深圳打了1天,在武汉打了2天,在常州打了2天。成年人负责打电话,王负责记下时间,报给在深圳的老板,然后再由台湾老板和香港通讯台结帐。5天中,王等5人疯狂拨打电话,话费高达726万元。终于被我市警方在常州某火锅城抓获,台湾老板也于青岛就擒。

王某的犯罪之路因素众多,但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台湾老板的教唆。社会是复杂的,对于单纯幼稚的未成年人来说更是深不可测。如果我们不学法律、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加之形形色色的施编调唆,只会“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2、 学校因素。这主要体现的:一、忽视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的培养;二、法制教育课教学效果不佳;三、对“双差生”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四、学生管理、校园管理存在漏洞;五、解决辍学失学问题重视不够。

[案例2]他叫李学辉,才16岁,少年英俊,是湖北琥汉无线电工业学校学生,先后担任学校团支部书记,学生会委员、保卫部副部长等职。但是在1996年6月25日不幸发行了,那天上午上完课后,当班的卫生值日龚某某按规定打扫卫生就回宿舍了。劳动委员张某知后前去“质问”,龚自知理亏,但不肯认错,还骂句粗话。同学卢某见龚不值日还骂人即说了他两句,龚某即恼羞成怒,拿起一张凳子要向张某砸去……,李学辉刚好回到宿舍,见此状,急加以制止,并调解。事态稍平息,大家散开时龚某突然又拿起一块砖头砸向张某、卢某,然而砖头却击中了李学辉的眼睛并击碎了玻璃,被砸碎的玻璃碎片刺进了李的眼球,致使李十级伤残。

李学辉一个花季少年,人生的乐章才刚开始谱写,然而如花青春,如何面对无奈伤残?这个惨痛的教训使我们清楚认识到,当今相当一部分学校在德育、法制环节十分薄弱,而只抓“智育”。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惨剧在发出无声的警钟:德育,智育,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校园永远是“明朗的天”。

3、 家庭因素。这主要体现在:一、家庭教育方法不当;二,家庭不和睦父母离异对子女的影响。

[案例3]1997年12月8日至11日,郑某(时年16岁,男)伙同另三名被告人窜常州红星新村,勤业新村、劳动新村等地,采用撬门入室等手段盗窃作案6起,总价值4万余元。案发后,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常言道:“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郑某的犯罪动机并非先天性,而与家庭教育息息相关。郑某出生于一个经济较富裕的家庭,被全家视为“掌上明珠”,“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久而久之形成骄横脾气。上小学后,贪无,花钱“雇”同学做作业,逃学,勉强读完小学。但其父母仍“无动于衷”,郑整天游荡,后结识三个“哥儿们”,为了“赚钱”,铤而走险,去盗窃,终于锒铛入狱。

青少年犯罪并非天性,他们是由种种客观感主观的因素在潜移默化中逐步蜕变而成的,其中家庭教育便是重要一课。

4、 个人因素。这主要体现在:一、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薄弱;二、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力;三、自控能力弱易受诱惑;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五、逆反心理强情绪偏激;六、世界观尚未定型可塑性强。

[案例4]张某(男,17岁)、刘某(男,17岁)唐某(男,18岁)于1997年11月某日下午3时许,去某溜冰场溜冰。满某看见他三人(平时认识),就对他们说等一20来岁的人进来一,把他的大哥大抢过来。三人答应照办。张某、刘某先藏在厕所内。那人进来后,唐某借故将其叫到厕所里,满革在外监视,于是三人对那人进行抢劫,抢了那人一只大哥大,一块手表、一枚18K金戒指,60元现金。案发后,上述四人皆落法网,满、张、刘、唐分别被判处7年、5年、3年、3年有期徒刑。可这四个法盲,当他们抢劫后还不知这是犯罪行为,刘某甚至认为“万一出事,顶多罚款”。

这个可笑的悲剧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得视,虽然显得幼稚,却在现实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如果他们知法,也许就不会做出这种荒唐事。但这又再一次提醒我们,自已树立法律意识是预防违法犯罪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一步,最有效一步。故,我们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同时,不得不相应地加强自身的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呐 喊 篇

--预防为主,防治并施

(1) 家庭教育是第一条防线

第一、 家庭的环境和父母的言行,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的优良品行,可以使未成年人积极向上,健康成长;不良的家庭环境和不当的家庭教育,可以使未成年人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第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生活在一起,照料他们的衣食住行,而未成年人对其父母或监护人有着很大的依赖性,使父母便于了解他们的行为情况,便于掌握他们的心理和要求,有利于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家长一定要重视家庭教育及教育方法,不溺爱也不放任自流。

(2) 学生学习的基地--学校

学校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方面也负有重要责任,学校应法制教育,以德育为先,教师队伍要有奉献精神,以热爱每一个学生为出发点,循循善导,学校要开展一些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要重视学习差的学生,加倍爱护他们,学校管理要加强防止带放刀具、雷管等危险物品。学校要改善周边环境,也可多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 社会方面:社会也是预防未成人犯罪的第二道防线;社会预防就是动员全社会的人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社会秩序,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精神食粮,排除各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污染”和“病中害”。黄色刊物、录像等,还要对学校周边和各种娱东场所按有关法律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应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或其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

(4) 个人方面:面对当今我国商品经济大潮有些青少年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而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影响了一些青少年使一些青少年自追求高消费,赶时髦,看了不该看的书,听了不该听的话,交了不该交的朋友,进了不该进的门,做了不该做的事,追求了不该追求的东西,忽视了艰苦朴素等优良传统。

(5) 心理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心理特征,设立咨询站,为青少年家长、老师咨询有关方面的内容,特别是青少年意志薄弱,自制力差,反复性大,有强烈的报复心理,比照模仿,心病还需心药医,心理咨询中以为他们解决一些心理障碍。

小结:以上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分别从现象、原因到解决途径的办法进行,不仅对我组6人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们更希望把这一成果让别的同龄人一起分享。

展 望 篇

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虽仍十分严峻,但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全国人同、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之下,其犯罪比例正逐年下降。所以我们还是应充分信任我们的党,完全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对未来充满无限的希望,我们的前程光芒万丈,我们的明天将是一派生机盎然,欣欣向荣的新景象。

鸣 谢 篇

衷心感谢以下单位和个人给予我们的支持和关怀:

1、 原司法局副局长陈和庚

2、 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主任季卫东

3、 司法局宣传部解瑞龙

4、 解放路小学

5、 省常中孙福明老师

6、 省常中刘高平老师

四、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研究心得: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

【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与内容,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从直接方面来说,首先要强化法制观念,要学法、守法、用法。其次,要自尊、自重、自警,要有自我保护抵制不良风气的意识。再次,要慎始而敬终,决不能忽视小错误、小缺点,抱无所谓的态度,必须防微杜渐,把坏思想、坏习气、坏习气、坏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从间接方面要做到:

一、 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主。不仅要刻苦学习,掌握现化科学文化知识,以要做到求知与修养相结合,注重思想修养,陶冶情操,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 坚持学习书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而且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自觉投身于火热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

三、 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要虚心向革命先辈和有民群学习,在为祖国的谒诚奉献中焕发出青春的绚丽光彩。

四、 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要有远大理想,更要有实现理想的坚定信念和脚踏实地、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

祖国的未来是无限美好的,青少年的未来也是无限美好的,我们要和全国人民一道,在勇于开拓,向着新世纪前进,向着现代化的光辉目标前进,向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前进!

六、指导老师意见: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主人。青少年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市场经济尚未成熟,繁烦复杂的社会生活给心智远未成熟的青少年带来了视觉、心理、物质等方面的冲击,加上某些方面对青少年的“不恰当”的“爱”,导致部分青少年的理想、信念、追求、人生目标等发生偏差,有些甚至“走向深渊”,真是令人拒腕痛惜!本研究小组直面这一令人痛心的现象,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在大量调查采访的基础上,剖析典型案例,寻找失足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了许多发人深思的问题。对研究小组成员而言,不仅仅是锻炼了能力,懂得了合作、互助,更关键的是通过本课题的研究,他们也受到了一次教育的机会。本小组成员在研究过程中,工作作风认真、踏实、细致,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篇五: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2015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江岸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江岸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以健全网络,净化环境,辟建阵地,建立机制,丰富活动为重点,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络,动员全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完成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考评工作

1、加强对《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学习宣传。以中央文明办颁布《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并首次命名表彰“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为契机,广泛开展对《测评体系》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2、分解《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各项目标任务。将《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中的测评指标和测评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各个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实行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整合社会资源,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建立健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志愿者组织机构,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文明单位要在所辖街道文明委的指导和协调下,广泛参与辖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条件的文明单位应与街道社区联建、共建一处以上的未成年人课外娱乐活动场所,并组织本单位有特长的干部职工以志愿者的形式参与到对口社区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协助指导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区关工委和延安精神研究会的作用,依托“五老干部报告团”等各类宣讲团、报告团,利用纪念日、节庆日、传统节日、入队入团、成人仪式等时机,组织开展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系列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救援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特困未成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流浪未成年人、孤残青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对边缘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力度,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困难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化解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

三、创新活动、打造品牌,不断丰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的内涵

1、培育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品牌。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不断培育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优秀品牌。团区委、区青教办要着力在理想信念、道德体验、法制服务、文明礼仪、健康成长、典型示范、机制建设等七个方面下功夫,打造青少年教育“七色花”工作品牌。区妇联要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等活动,推广科学教子理念。区教育局要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年”和“两型”学校示范校建设活动,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学校教学工作相结合、与学生素质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提升江岸教育的品位。区科技部门要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车模、航模、船模和社会实用性小发明等科技兴趣活动,通过设计、组装、展示、比赛等方式,开发未成年人的聪明才智,丰富未成年人的节假日生活。区文体局要继续开展小星星系列才艺展示活动,推出低价位青少年电影夏(冬)令营、青少年免费阳光电子阅览室、社区之星才艺大赛等一系列文体活动,充分满足未成年人的娱乐需求;要注重整合辖区文化、图书场馆等资源,通过举办“四点半学校”、开通绿色网吧,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文化需求。

2、建立未成年人公益档案。在建立《市民道德档案》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放学、放假在社区生活学习相对处于教育盲点这一现状,以社区为主要阵地,在全区选2-3个社区作为试点,在社区中建立未成年人公益档案。档案包括学生个人情况、所在学校、受过何种奖励、兴趣爱好、家庭成员、参加社区公益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同时针对不同孩子的成长经历及家庭状况,将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最后附上教育专家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建议。

3、扎实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宣传实践活动。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在未成年人中扎实开展“从小养成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在各个社区培育选树一批“美德少年”典型,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百名“美德少年”网上评选活动,推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四、净化社会环境,实施文化环保工程

1、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把综治工作纳入各中小学考核范围,落实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禁毒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等一系列工作。不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中小学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2、大力整顿文化环境。继续把网吧整治作为重点,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青少年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网络、电视等媒体阵地的推广。

3、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对互联网上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推广绿色上网软件,让健康丰富的信息通过网络、电视进入校园、社区和家庭,逐渐养成青少年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

4、继续开展“暑期未成年人集中行动”。按照省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区文明办将会同青教、文体、教育、科技、民政、城管、工商、公安、各街道以及工青妇等部门继续开展“暑期未成年人集中行动”,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相互配合,以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来陶冶未成年人的情操,满足其精神需求。

五、夯实基础,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

1、强化联席会议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健全“党委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蓝本,明确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理顺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定期例会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规范化、长效化,发挥更大的工作职能。

2、探索服务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夯实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整合各方资源,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内容、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突出工作亮点,形成工作品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善于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定期将活动信息报区文明办,积极营造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良好氛围。区文明办将在江岸文明网上开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栏,介绍外省、外市、其他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辖区内各单位、学校、街道、社区值得宣传推广的好方法。区文明办在评审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时,将对曾有经验入选专栏的单位、学校、街道、社区,予以加分奖励。

4、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考核组将于三季度对武汉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情况开展测评考核,区文明委将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要求,于6月中旬对其中涉及到的各个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篇六:互联网与未成年人
2016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以村(社区)为基础,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积极探索搭建一个集预防、发现、干预、回归安置、持续跟踪等为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和转介平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最终达到帮助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监护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等困境未成年人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扫除侵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构,试点结束后即撤销。

三、机构设置

设立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负责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各乡镇、村(社区)设立相应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站、点,并各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四、保护对象

(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二)家庭贫困、重病、监护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孤残儿童、困难留守儿童;

(三)失学、辍学未成年人;

(四)其他遇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五、保护措施

(一)救助保护

1.建立受侵害未成年人早期预防、及时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彝家新寨建设成果,整合资源,在村(社区)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点,依托家庭、村(社区),开展辖区内未成年人评估摸底工作,掌握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按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家庭暴力等情况,确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困境类型,建立乡镇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在此基础上,宣传、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合建立辖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建立乡镇未成年人随访和定期回访制度,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侵害、外出流浪的因素和迹象,采取主动介入、积极干预的措施,预防侵害行为和外出流浪行为的发生。村(居)委会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网格化管理有机整合起来,组织动员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状态,一旦发现有侵害行为发生或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并根据救助需要护送其到救助保护机构、医疗机构。

2.建立家庭监护指导服务和监督机制。以“法律七进”为载体,通过在村(社区)举办法制夜校等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家庭保护责任意识,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发动全社会监督家长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的职责和义务。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能力和寄养、收养家庭监护抚养能力评估工作。教育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问题家庭进行监督干预,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报告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由其对当事人予以劝诫、制止,不听劝阻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予以告诫,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屡教不改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委会协助相关当事人按照法定监护人顺序完成监护权转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由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撤销、转移监护权诉讼申请,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3.建立失去依靠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回归机制。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各项救助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儿童回校园”活动,对确实无法寻找到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对因父母服刑或失踪、患大病、重度残疾等其他原因无力抚养而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由民政部门协调相关监护责任人或监护责任单位妥善安置。

4.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机制。界定救助保护对象、服务范围,本着“适度普惠、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分区域”的理念,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成年人生存与发展需要,全面建立以困境未成年人为重点保障对象,覆盖全体未成年人的适度普惠型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福利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按规定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综治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文广新局、区城管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地税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乡镇。

(二)教育帮扶

1.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信息通报制度。所有学校要将未成年人的辍学信息及时通报其家长或监护人,由学校和父母或监护人共同做好辍学、失学儿童的劝学、返学工作。对沾染不良习气的未成年人,要通过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矫治不良习惯,纠正行为偏差,确保健康成长。

2.建立困难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制度。对低保边缘家庭幼儿幼教纳入资助体系,对参加中高考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

3.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确保每位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4.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妈妈”制度。针对留守儿童长年处于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安全监管缺失的问题,开展“爱心妈妈”活动,实行“一对一”结对教育保护和帮助扶持。

牵头部门:区教科局。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乡镇。

(三)司法保护

1.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弃婴、被拐卖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严厉打击操纵、胁迫、诱骗、唆使、利用未成年人以乞讨、偷盗或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为手段的敛财,以及拐卖、猥亵、残害、暴力惩罚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漠视、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解救未成年人,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评估未成年人受伤害程度,为其提供及时保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籍、就学等政策。对在打拐过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婴幼儿和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抚育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要按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对救助保护机构安排在社会福利院等服务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的流浪未成年人,经过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要按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便其就学、就业等正常生活。

3.落实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权益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审前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不公开审理、附条件不诉等特殊保护制度,积极实施管护帮教和社区矫正,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实施轻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4.完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制度。在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时,应适应其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需要,进行针对性教育矫正,在生活救助、就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社会同等待遇,帮助其解决生活、心理及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其尽早顺利回归社会。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综治办、区教科局、区司法局、各乡镇。

(四)就业扶持

1.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就业培训补贴制度。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有劳动能力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增强就业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就业援助制度。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援助措施,尽快帮扶就业。

3、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创业优待制度。鼓励和扶持困境未成年人家庭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并逐步加大创业贷款帮扶力度。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区地税局、团区委、区妇联。

(五)医疗保护

1.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疾病定点治疗制度。设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中的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传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点医院,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疾病患者的发现、护送、救治机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就地就急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或延误救治流浪乞讨未成年危重病人,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单位或公民在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时,有责任和义务通知120急救中心或将其就近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健全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将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纳入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医疗救助,确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人员病有所医。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乡镇。

(六)精神关爱

1.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心理咨询服务。加大对包括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子女、残障儿童、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在内的未成年人精神关爱,积极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其提高认知能力,培养健康的心理环境。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室、乡镇卫生院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解压疏导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党群组织和社工定期访问制度。各级党群组织、村(社区)和广大志愿者、义工组织要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对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抚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社会化、经常化、专业化。

牵头部门:区教科局。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团区委、区妇联。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6年1月—2016年6月)。充分利用全区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未成年人的基本状况进行摸底,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基本信息库;聘请专业人员对未成年人的需求状况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状况进行评估,拟定具体的服务方案,提出改善建议。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7月—2016年12月)。根据调研结果,分类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计划,搭建服务转介平台,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网络,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提出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建议,充分发挥试点的模范作用。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1月至检查验收止)。通过自评、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方式,分别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进行严格评估,查找问题和漏洞并及时修正,总结经验上报市民政局。

六、工作要求

(一)社会参与,形成保护合力。动员和组织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各类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建立完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体系,确保排查分类率、干预率、救助率均达到100%,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合力。

(二)延伸救助,构筑服务平台。延伸服务平台,为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亲属职业能力培训、帮扶转介等服务,通过实施异乡关爱行动、亲情守望、千里寻根、幸福家园—源头预防、大手牵小手、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活动,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现相关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加大保障,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项目合作、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动员专业组织等方面的资源,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捐助和参与社会保护服务,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四)强化督导,确保工作实效。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和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践成果和规律,推广先进经验。严格监督考核,完善奖惩制度,加强对各责任部门、乡镇政府开展此项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跟踪问效。建立由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持的督查、通报、激励奖惩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贯彻落实。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开展进村入户宣传,使每家每户了解救助政策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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