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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温提醒

2016-08-13 11:35: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企业高温提醒(共6篇)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公司各部门、下...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企业高温提醒》,希望能帮助到你。

篇一:企业高温提醒
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 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 13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企业高温提醒】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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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____月____日

篇二:企业高温提醒
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7 文章来源:广西人才网 访问次数:9721次

(桂人社发[2011]11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全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中直驻桂企业,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各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实施企业高温津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二、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应在企业“应付工资”项下列支,做单列工资统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

三、实施高温津贴后,用人单位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积极采取其他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同时,要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有关费用按现行规定在“劳动保护费” 列支),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能因实施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五、用人单位要加强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场所作业。

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高温津贴的政策解释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津贴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支付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

七、本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企业高温津贴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1〕12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区企业高温津贴标准发布后,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反映了一些问题,现将《关于企业高温津贴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安全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总工会《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14号)一并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关于企业高温津贴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一、为什么要设立高温津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问题已愈来愈引起各级政府和广大劳动者的关注。我区夏季高温、高湿天气发生频率较高,时间较长。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既要保护用人单位在整个夏季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又要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有必要设立高温津贴。

【企业高温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特殊工资性津贴。特殊工资性津贴是对员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工作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以及身体健康损害所给予的物质补偿。我区实施高温津贴政策,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维护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稳定用人单位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员工队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主要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二是高湿。因我区属低纬度地区,南濒热带海洋,北为南岭山地,境

内河流纵横,热量丰富,气候湿润,且有雨季与热季重叠的特点,尽管年内气温达到35℃以上的日历天数不如一些高纬度地区,但由于雨、热同季,在太阳辐射、大气环流等因素综合作用下,高温季节期常有高湿现象伴随(即又闷又热),且持续的时间长。从劳动安全卫生角度看,此时人体汗液不易蒸发,同样易导致人体体温调节失衡。

以上两个因素中,前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而后者由于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或用人单位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等,目前国家尚未做出统一规定。实践中建议各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依法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的形式予以明确为宜。

三、使用农民工、聘用工特别是环卫一线工人的单位是否也要支付高温津贴?

答:实施高温津贴政策是一项地方劳动标准,也是政府 “关注民生”的行政性举措。因此,我区境内各类企业无论采用何种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

环卫一线工人按劳动合同制度管理,绝大多数长期在室外露天作业,农民工也相对集中,他们的辛勤劳动已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因此,考虑到环卫一线工人的工作特殊性,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这次实施高温津贴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其中。

四、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支付高温津贴?如何支付?

答: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五、为什么高温津贴标准不做统一规定,用人单位应如何把握确定?【企业高温提醒】

篇三:企业高温提醒
2015关于企业高温补贴通知

【通知一】

**全体职工:

随着夏日的来临,高温不断的来袭,为了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经过公司领导的决议,从本月起开始下发“2015年度职工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到2015年9月31日结束,共计三个月。

2、高温补贴金额:车间工人每人每月300元整,其它部门每人每月260元。

3、补贴金额和工资一并领取。

4、高温其它处理措施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通知,望广大职工随时关注。

【通知二】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2015】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2015年高温补贴。

具体如下:

一、 发放人员范围: 2015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一类、 此类岗位是指较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持续工作的现场生产岗位

车辆驾驶员、现场工作人员

300元/人.月

二类 、其他间断性进入高温环境工作的人员

保安、室外保洁员

200元/人.月【企业高温提醒】

备注:【企业高温提醒】

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企业高温提醒】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此通知。

篇四:企业高温提醒
2015上海年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上海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是每月200元,发放的时间是6月到9月。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也要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目前上海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5)43号执行。该《通知》主要内容规定如下: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5]186号)要求,现就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二、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篇五:企业高温提醒
2015年云南省高温补贴通知

云南市政府发布《云南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云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共四个月。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在岗职工在这个时间内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

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2015云南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发放津贴: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

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依法维权: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需按照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做好发放高温津贴等工作准备,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篇六:企业高温提醒
2016防暑降温承诺书

防暑降温承诺书

由于高温持续,天气炎热,中暑事件时有发生,所以小编在这提醒大家注意室内外温度的调节,多喝水,保持身体健康,下面再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有关企业防暑降温措施。

1、切实改善工作、休息环境。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对生产车间、工间休息室、更-衣室及民工宿舍等重点部位通风降温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添置并加强日常管理。

2、妥善做好高温季节劳动力的调配和安排工作。要充分做好一线劳动力的配备工作,特别是认真抓好露天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工作,对不适应高温作业、体弱多病的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同时 ,结合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特别是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下的作业时间,避开烈日高温时段,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超时劳动。各单位可从二、三线中抽调部分人员,组成一支突击队,以备突发事情,确保第一线生产的正常运行。

3、认真抓好高温季节饮食卫生工作和防暑降温饮料、医药用品供应。各单位要特别重视夏季食堂卫生工作,对食堂环境和食物定期检查,餐具及时消毒,杜绝食品中毒现象发生;适当改善职工就餐质量,增强体质。同时,继续抓好高温期间清凉饮料的供应,安排好人员和车辆。

4、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为全体职工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劳保用品,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5、做好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积极做好夏季防中暑知识的宣传,为一线班组及员工提供防中暑饮品、柑桔汤、茶水、人丹、藿香正气水降温措施,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6、重点加强对环境卫生、饮水点、职工休息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把关,喷洒消毒剂,杜绝夏季蚊蝇孳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物业关于防暑降温及用电安全隐患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大家好!近期多地为高温酷暑天气,物业服务中心在此提示各位住户做好的防暑降温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高温天气下火灾事故也较容易发生,请常对家中煤气、电路进行检查,物业也将加强对楼道内的巡视。

具体防患内容如下:

1.夏季来临,请各位业主在日常用电时注意使用安全,避免因超负荷用电带来安全隐患;

2.近期多地电视台报道了由于夏季电瓶车充电时间过长、线路自燃或机动车辆自燃导致火灾发生。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服务中心建议您合理控制充电时间并对车辆线路进行检修、切勿私拉电线在楼道内充电,以免给您及他人带来生命安全或财产损失;

3.如您在高温天气内进行户外活动,服务中心也在此提示您带好防暑降温用品,避免中暑情况的发生;

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物业将做好以下工作:

1.集中排查电动车放置在楼道、单元门内充电情况,并集中进行清理;

2.安排值班秩序维护员加强对集中电动车充电区域的巡逻,以不低于次/2小时进行巡逻;

3.安排值班秩序维护员加强对地库等集中停车区域的巡逻,尤其针对“老、旧”车辆的巡视;

4.在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设置灭火器不低于2具,必要时防止防火沙袋,检查地库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感谢您的配合!祝身体健康

xx东一号新城物业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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