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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2016-08-15 09:15: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共6篇)2016年卷烟营销工作合理化意见建议卷烟营销工作合理化意见建议近日,国家局下发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卷烟营销工作的通知》(国烟办〔2015〕264号),对销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就销售形势而言,明年营销工作难度更大,应提早谋划、科学决策。为做好下一阶段及明年销售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一、关于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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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2016年卷烟营销工作合理化意见建议

卷烟营销工作合理化意见建议

近日,国家局下发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卷烟营销工作的通知》(国烟办〔2015〕264号),对销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就销售形势而言,明年营销工作难度更大,应提早谋划、科学决策。为做好下一阶段及明年销售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于近期工作的建议

做好近期工作,不但是为了做好本年度的销售工作,更是为明年的销售工作积累经验,打下基础,做好谋划。因此当前的许多工作带试验性质。

(一)加强调研。去年下半年实施新的客户测评及货源投放办法以来,随着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我市卷烟市场、零售户的思想状态、行为模式均发生了重大改变。建议加强调研,掌握动态,对营销工作,特别是已经实施一年多的客户测评、货源投放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审视、及时纠偏。

(二)进一步改进货源投放工作,采用更加灵活的投放策略。对于今年异常的高价位卷烟、非畅销烟的库存积压,除了市场因素,应检视与当前的营销策略,特别是客户测评、货源投放方式是否具有相关性。目前投放方式容易造成高价位卷烟、非畅销烟积压,我们是否可以对货源投放策略作一些改

变,采用更加灵活投放策略。目前分为十五个档次的投放模式,没有充分发挥货源投放与客户测评的调控作用。在现有测评政策下,可以充分利用单条值、周边环境等指标,有效促进高价位卷烟、非畅销烟的销售。

(三)借鉴周边地市、采用更加灵活的订货时间。据零售户反映,同公司近期采取异常投放方式相比,他们更愿意增加订货周期。一是资金因素的考虑;二是市场瞬息万变,市场价格快速波动,而目前投放一个客户长达7天才能订一次货;三是从周边地市看,可能会有一些效果,不妨可以进行短期的尝试。也为明年投放工作积累经验。

二、关于明年工作建议

(一)对今年以及以上近期开展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吸收有益的经验,进一步改进货源投放、客户测评等工作。

(二)合理划分销量任务,加大销量考核的力度。做好明年的销售工作,必须动员尽可能多的力量投入营销工作,必须充分挖掘全市市场资源,合理划分四阳销量任务是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所以要慎之更慎,各方接受。销量考核,宜纳入全员日常考核,不只是考核营销部门,也不是仅是年终考核,要与全员的日常收入挂钩,以动员尽可能多的力量投入营销工作。所以,要提早与人事部门沟通,做好方案。

(三)加大营销队伍建设。国难思良将,家贫思贤妻,越是困难的时候越是需要优良的营销队伍。要通过培训、交

流、竞赛等方式,强化营销队伍建设,提高营销人员积极性,特别是加强营销队伍领头人的培养。

2015年10月29日

篇二: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2016年卷烟营销工作会议

贯彻发展新理念 再上卷烟新水平

努力实现烟草行业“十三五”良好开局 同志们: 这次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工作,谋划“十三五”规划,部署2016年任务。刚才,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听取了苗圩部长的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总结2015年和“十二五”期间全国烟草工作

2015年,烟草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信部的直接领导下,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积极应对卷烟提税顺价的巨大压力、积极应对控烟过激的巨大压力,行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好,呈现出“两增长、三下降”的主要特点。

两增长:一是税利总额增长。全年实现税利总额11436亿元,同比增加919亿元,增长8.73%;二是上缴财政总额增长。全年上缴税收和利润10950亿元,同比增加1840亿元,增长20.2%。

三下降:一是卷烟销量下降。全年销售卷烟4979万箱,同比减少120.1万箱,下降2.36%,好于下降2.73%的调控指标;二是卷烟产量下降。全年生产卷烟5124.3万箱,同比减少45.7万箱,下降0.88%,好于下降4.25%的调控指标;三是工商企业利润下降。

【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全年实现利润3032亿元,同比减少82亿元,下降2.63%。 我们主要狠抓了“三个精心调控”,保持了“五个持续向好”。 三个精心调控:

一是精心调控提税顺价。全行业认真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的卷烟提税顺价重大决策,按照兼顾财政增收和烟农脱贫致富、兼顾控烟履约、兼顾行业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在营销管理、专卖管理、价格管理、自律管理上精准发力,通过减缓生产进度,均衡商业批发,减少社会库存,做到了卷烟提税和顺价无缝衔接,保持了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访销配送总体平稳、批零走势总体平稳、工商调拨总体平稳、社会反响总体平稳。

全年卷烟产销下降幅度均在预期调控范围内,单箱卷烟批发均价

2.86万元,增加1900元/箱,增长7.2%;全国卷烟批发销售额14223.1亿元,增加632.7亿元,增长4.7%;卷烟零售毛利率总体保持在10%左右。

二是精心调控烟叶生产。烟叶产区紧紧围绕国家局2013年作出的“三年调控”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合同管理为主线,抓住落实面积这个根本措施,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守住总量规模红线,烟叶调控成效显著。全年烤烟移栽面积1609.9万亩,烤烟收购总量4400万担左右。同时,提升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水平,推进水源工程援建工作,创新烟叶生产组织形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和机械化作业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精准

实施产业扶贫,千方百计增加烟农收入和促进烟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了减量不减收、减量不减税。

全年烤烟收购均价27.0元/公斤,提高1.48元/公斤;烟农总收入685亿元,增加6亿元;烟农户均收入4.49万元,增加0.41万元;种烟亩均收入4124元,增加429元;烟叶税130亿元,增加4亿元。

三是精心调控财税任务。全行业紧扣税利总额核心指标,精准安排生产,加大工业调拨,增加商业备货,严控成本费用,强化考核奖惩,确保各月税利增幅处于合理区间,全年税利目标圆满实现。尤其是对卷烟提税后新增加的消费税和国家新下达的上缴任务,全行业顾全大局、勇于担当,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在缴纳各项税收之外,上缴国有资本收益477亿元,上缴专项税后利润855亿元,补缴消费税政策调整增收目标缺口580亿元,在国家财政需要行业作特殊贡献的关键时期,烟草行业讲政治、顾大局,保任务、不偷懒。

五个持续向好:

第一,重点品牌发展持续向好。

全行业坚持以品牌为核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在计划指标、优质原料、营销渠道、合作生产、考核导向等方面,全力支持重点品牌“做大做强”。

全国在产卷烟品牌89个,其中29个重点品牌销量占比83.7%,商业销售额占比93.9%,同比都有所提高。商业销售额名列前茅的品牌是:“中华”1674.1亿元,增长10.2%;“云烟”1143.8亿元,

增长6.8%;“芙蓉王”1105.3亿元,增长8.2%;“利群”1098.2亿元,增长12.5%,还有“双喜?红双喜”941亿元、“黄鹤楼”890亿元、“玉溪”819亿元、“南京”605亿元。

在重点品牌中,主导规格呈现“强者趋强”良好发展态势,销量最大的30个规格市场占比47.2%,提高1.65个百分点;销售额最大的30个规格市场占比55.8%,提高1.3个百分点。此外,雪茄烟发展也持续向好,全国雪茄烟产量10.0亿支,增长9.5%;销量9.7亿支,增长43.3%;商业销售额9.5亿元,增长27.4%。

第二,细支卷烟发展持续向好。

全行业坚持把细支卷烟作为减耗降本、减害提质和产品升级的战略重点,改善技术装备,推进产品研发,加强市场培育,有效促进细支卷烟加快发展。

全国在销细支卷烟规格67个,产量77.1万箱,增长148.6%;销量70.9万箱,增长153.6%;商业销售额290.0亿元,增长147.0%;单箱批发均价4.09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3万元。

销量前5名的细支卷烟中,“南京”32.1万箱,增长132.0%;“黄鹤楼”11.7万箱,增长49.9%;“红金龙”6.0万箱,增长447.0%;“黄金叶”4.6万箱,增长826.4%;“长白山”新上市,销量达4.5万箱。

分地区销量看,山东11.5万箱,增长74.6%;辽宁10.0万箱,增长161.5%;黑龙江7.3万箱,增长168.7%;吉林6.9万箱,增长123.4%;内蒙古5.0万箱,增长143.3%。大连、吉林、辽宁、黑龙

江细支卷烟占比分别为7.47%、7.05%、6.87%和6.49%,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三,卷烟打假打私持续向好。

充分发挥烟草与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联合打假打私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综合治理,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坚决遏制假烟和走私烟反弹势头。

全年查处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2966起,破获国标网络案件992起,收缴制假烟机293台,查获烟丝烟叶1.42万吨、假烟15.72万件、走私烟7.62万件,依法拘留7486人、追究刑事责任4187人。切实加强卷烟零售市场监管特别是互联网涉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零售市场专项清理行动,有效遏制利用互联网进行涉烟违法犯罪行为逐步蔓延的势头。

第四,控烟履约进展持续向好。

全行业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坚决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稳步实施《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在法治轨道上和职责范围内有序推进控烟履约各项工作。

特别是认真执行卷烟提税顺价重大决策,对控烟履约产生了积极影响;坚决支持公共场所禁烟;加强对新修订广告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同工商部门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强化卷烟包装警示,对6个卷烟规格实行扩大警语占用面积、加大警语字体、增强颜色对比度

篇三: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2016卷烟市场打私整治行动方案(共7篇)

第1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精神,进一步强化对走私烟草制品的监管与打击力度,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和部署,决定开展代号为“金盾”的卷烟市场打私专项整治行动。

一、行动时间

2016年11月20日-2016年12月31日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卷烟打私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走私卷烟的打击治理力度,使全县范围内销售走私卷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买不到走私烟”的目标。

三、整治重点

城区繁华街区、五类场所、名烟名酒店、大型商超等高档卷烟经营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研究制定《县局“金盾”卷烟市场打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利用周例会时间召开动员会。专卖各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私氛围。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分利用零售户培训和市场检查的时机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销售走私卷烟社会危害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奖励政策,进一步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

专卖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同“清无”、“金秋二号”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市场调查摸底,应用ApCD零售市场监管工作法,加强信息分析,确定重点区域,尤其要加大对娱乐服务类等重点业态零售户和繁华街区的排查,全面掌握违法违规经营信息和线索。各专卖管理所于12月5日前将摸排的重点检查名单和重点检查路段上报专卖管理监督股。

(三)集中治理阶段

专卖管理监督股根据各专卖管理所摸排上报重点户名单和重点检查路段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行动组织方案,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经营卷烟的商场、超市、中高档酒店、星级宾馆、咖啡厅、茶楼、商务会所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特殊业态实行错时检查,查处经营走私贩私卷烟的行为,切实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对于重点路段,专卖管理监督股应联合交通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经营走私卷烟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来自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客运、货运车辆的检查,切断走私卷烟进入我县的运输渠道。时值年底,专卖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经营案件意识,分析利用有价值的个案,对明显具有挖掘潜力、团伙性的情报线索,要协调公安部门组织专人进行研究,综合运用各种情报手段,分重点、分阶段进行精确打击,对于前期经营的案件应把握时机及时收网。

(四)总结分析阶段

专卖各部门应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其中各专卖管理所于12月24日下午5时前将总结上报专卖管理监督股,专卖管理监督股于12月25日前将县局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市局专卖管理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以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卷烟打假打私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打私长效机制,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把本次烟草打私工作与前期部署的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和“清无”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重点针对各中心城区,集中时间和精力,强化日常监管,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案件,着力解决非法贩售走私卷烟的问题。

(三)及时汇报,信息畅通

行动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重大行动、重大案件、重要成果、新闻信息随时上报。对案值50万元以上或涉案卷烟数量100万支以上的走私烟(含回流烟)案件,务必在查处后24小时以内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查,确保效果

县局督查组应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从计划制定、措施落实、效果评价等多维度进行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2篇

为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两节”卷烟市场消费环境,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代号为“金秋”的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一、行动主题与目标

主题:“净市场,保增长”---为完成烟草“全年税利增长10%”的工作任务保驾护航。

总体目标:确保全县卷烟市场规范指数环比增长,为卷烟经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税利增长。

具体目标:市场净化率98%;持证经营率98%;亮证经营率100%;12313知晓率100%;检查到位率100%。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整治卷烟非法流通行为。坚持内管与外打并重,高度关注卷烟非法流通的渠道,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配送、寄递环节的检查,破获一批潜伏于本地市场中卷烟非法流通的大案要案,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内部不规范行为。

(二)重点整治五类场所。采取弹性工作机制,实行责任区域划分,分区域、分时间段对“五类场所”进行严密的监控和治理,及时查处“五类场所”中高档卷烟违法经营行为。密切关注重点户节日期间动态,根据日常掌握的信息和案件经营情况,适时收网,准确打击。严厉打击各种外包装为“戒烟灵”、“烟克”的假冒卷烟。

(三)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打疏结合的原则,对屡教不改的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坚决打击,同时对提供货源的零售户进行教育,必要时与营销部门联合采取降低核量等措施。把无证户数量控制在零售户总数的2%以内。

(四)加强对周边区域的卷烟市场整治。各中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关注毗邻地区的卷烟市场动态。园艺场中队要严密关注周寨、玄庙等同外省接壤地区的监管。砀城中队应加强曹庄、官庄等同河南虞城及夏邑交界地区的监督检查。文庄中队应加强对程庄、朱楼等同河南条河、种寨等相邻地区的检查。结合前期案件查处情况,明确重点检查区域和重点品牌,严密关注卷烟非法流通现象、非法收购情形及制假、售假行为,确保辖区卷烟市场规范有序。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10月10日,为期40天。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金秋”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局成立“金秋”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行动措施

坚持专项行动和重点推进工作相结合、案件分析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分区负责和联合行动相结合、内管和外打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行动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

(一)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营造紧张有序的市场整治氛围。各中队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应紧密结合县局重点推进工作,结合“四率”要求,积极开展12313及县局举报电话的宣传,向零售户讲解卷烟“非法流通”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零售户对卷烟市场整治工作的认知度,行动期间县局将组织开展2次卷烟零售户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见附件1),各中队应利用检查时间适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广大零售户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并努力取得其理解和支持。活动期间,县局将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重大活动进行宣传,对重点案件进行曝光,以扩大影响。

(二)加强案件梳理分析,信息共享,明确重点监管区域和对象。专卖股要从全县的层面分析今年以来的案件情况和以往两年的节日市场情况,形成对比分析图表,为各中队市场监管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各中队要梳理重要卷烟案件情况和特点,掌握不法分子活动时间、活动范围、活动规律等,及时跟踪调查,收集信息,排查和确定重点线索,进一步明确打击目标和方向。

(三)加大检查力度,提高稽查频率,确保检查取得良好效果。各中队除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外,应严格按照县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联合检查,提高联合检查频率及效率。县局每周组织1次与公安、工商、交通、质监部门的联合检查行动,每次检查都要制定详细的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成效。每周开展1次的错时检查、重点区域、重点户的专项整治。

实施领导带班制度,县局局长每周1次带队上市场检查,县局副局长每旬2次带队上市场检查,大队长每周3次带队上市场检查。要统筹安排专卖力量,打破中队管辖界限,把稽查力量集中在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

(四)加强内管外打,严格许可证后续管理,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不规范经营问题,要查清原因,整改到位,防止在卷烟非法流通问题上发生内外勾结参与非法收购倒卖卷烟活动的行为。市场部、中转站及稽查中队相关人员应及时对持证户长期关门、经营地址变更、转借证等现象按照规定进行反馈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虚拟客户”,杜绝出现各种形式的套购倒卖卷烟行为。

(五)积极协调配合,明确检查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流通现象。重点关注流入烟、流出烟、过路烟现象,要主动协调交通、交警部门,在活动期间联合上路检查不少于3次,联合工商、交通、邮政部门检查物流中转站不少于3次。同时要针对尾随中转站送货车辆收购卷烟行为采取措施,收集信息,适时出击,捣毁藏匿窝点,切断卷烟非法流通渠道,既要堵住非法卷烟流入,也要防止非法卷烟流出。

(六)坚持加强打梳并重,突出源头治理,开展无证经营治理工作。按照打梳并重、管防结合的原则,对新增无证户进行宣传教育,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打击,同时重点关注无证户卷烟来源,从源头上遏制无证户的增长。同时充分发挥烟草、工商联合监管烟草市场工作机制,按照已建立机制的要求,联合工商部门清理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三类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行为,规范卷烟经营秩序。

(七)加大追刑力度,深化打团破网,严厉打击涉烟犯罪行为。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形成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的合力,依法严厉惩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针对区域性、集团性、大规模的售假活动,要追其上线,究其责任,断其后路,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力争完成打团破网任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中队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队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县局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制定详细的日检查计划并及时上报专卖大队,使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效果的开展。专卖大队在开展大型行动和特殊活动时,要有领导带领、公安参与,确保安全。

(二)文明执法,规范办案

各中队加强文明执法教育,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对涉烟违法行为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办案。要打疏并重、惩防结合,注意倾听零售户的心声,解决合理要求,构建和谐氛围。要深刻理解此次行动的主题,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保持卷烟市场管理的连续性和高压态势,为顺利完成烟草全年的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三)加强督导、有效推进

专卖大队要利用周例会时间,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在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检查督导行动开展情况,加强信息管理和新闻报到,大要案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至市局。打假成果实行周报制度,各中队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数据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公司)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迅速开展“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树立行业形象,促进烟草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效能建设“抓主抓重、苦干实干、提速提效、争先争优”的工作要求。以“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为引领,以“四做”(政治做强、作风做正、业务做精、队伍做硬)为保障,凝聚干群智慧,点燃工作激情,加强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烟草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方面的提升——提升激情、提升效能、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为建设成长型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烟草提供作风效能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激情,着力解决激情减退、不思进取以及“思想不在状态”等问题,进一步提振广大干部员工精气神,始终保持“满腔热情、富有激情、充满智慧、奋力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

(二)提升效能,着力解决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工作拖拉迟缓以及工作业绩长期得不到提升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

(三)改进作风,着力解决行业中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良风气,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六要六不要”,着力解决作风不实、人浮于事、纪律松懈等问题。做到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四)树立形象,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热情周到,打造诚信烟草、和谐烟草。进一步提高市场管控水平、提高客户服务水平。零售户对服务、货源、盈利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是全面加强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是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市局(公司)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必须突出活动主题、强化工作措施、实现协同推进,组织实施开展“四项”工作。

(一)以各种“主题活动”为契机,点燃工作激情

1、积极参加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组织县局(营销部)干部员工参与县城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精神,以“文明”点燃激情,“干事创业”凝聚力量,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责任部门:综合办;配合部门:各部门)

2、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利用技能比武,业务测试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提升全员文化水平。

(二)以“严明纪律”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

1、严格落实市局(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要求》,针对其中涉及到的“六大方面”“十二项具体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违反规定及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及个人及时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或经济处罚,确保令行禁止。(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2、开展全县范围终端建设开展情况专项检查,组织人员对终端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市管员、客户经理、送货人员线路服务、市管工作进行检查。(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3、对照“六要六不要”进行岗位自查。组织县局(营销部)全体员工重温“六要六不要”内容,结合自己岗位工作表现,全面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完善措施,要求全体员工立足岗位切实“杜绝六不要”、“做到六要”,全面提升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以“完善机制”为支撑,提升工作效能

1、完善效能建设“六项制度”,即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核制和失职问责制等效能建设“六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效能建设的制度保障。(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2、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做好二级绩效考核机制的完善工作,同时,筹划、指导各各部门三级绩效管理的深入推进工作。(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四)以“窗户岗位”为重点,树立良好形象

1、“机关管理岗位”,按照“后台支持前台,机关服务基层”的要求,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文明礼仪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好评率达到90%。(责任部门:综合办、专卖股)

2、“专卖管理岗位”,本着“守土有责”的原则,做到文明执法、规范办案、严格办证程序,严守“六条禁令”,热情服务、体现素质,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无一起行政败诉案件,市场净化率达到98%。(责任部门:专卖股;配合部门:各中队)

3、“卷烟营销岗位”,认真落实服务营销、品牌营销、精准营销,抓网建、育品牌、提结构、优服务、快响应、多指导,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处理率100%。(责任部门:市场部)

4、“物流配送岗位”,按照“低成本、高效率、优质服务”的要求,及时、规范、准确、安全将客户所订购卷烟送货进店,卷烟送货到位率100%。(责任部门:中转站)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6年11月份;

(二)实施阶段:2016年12月份至2016年11月份;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局(营销部)成立“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配合、指导“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深入开展。制订《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为活动的深入推进提供坚持保障。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按照活动要有“有声势、有震动、有实效”的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要迅速进行角色,精心思考谋划、全面履行责任,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通过各部门通力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活动扎实推进。【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三)落实考核,强化监督,县局(营销部)将根据活动整体部署,加大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各项措施的完成情况纳入就近月份的绩效考核,确保不偏、不空、不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结合,营造氛围,此次活动与廉政教育、“235”教育实践活动、“企业文化管理”以及“优秀县级局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互促互进、相辅相承,形成合力,相互推动,共同提升。同时对各部门在活动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先进人物、典型事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点燃激情、提升效能”良好的活动氛围。

第4篇

为进一步巩固“金秋”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市烟草专卖局“金秋二号”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县局“金秋二号”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1、确保雪茄烟市场秩序良好,运行稳健。重点清理无证经营雪茄烟零售户,打击经营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雪茄烟行为。

2、确保卷烟市场规范指数环比增长,为完成“全年税利增长10%”的工作目标做最后冲刺。

3、确保专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全年专卖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对非法经营雪茄烟行为进行整治

(1)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引导零售户和消费者主动抵制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的雪茄烟。

(2)严查雪茄烟案件,打击经营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雪茄烟行为。

(3)治理无证经营行为,联合工商严查重处违法违规经营雪茄烟案件。

(二)加大对网络案件的侦办力度

(1)把“破网追刑”放在突出位置,利用年底有限的时间,抓住侦破大要案、网络案件这一关键环节,加快进度,适时收网,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涉烟违法人员,摧毁其不法网络。

(2)重点关注城区“名烟名酒店”和“五类场所”的清查力度,扫除高档、走私卷烟的藏匿、倾销窝点;关注涉烟违法运输可疑车辆和囤积场所,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三)加强对卷烟零售市场重点对象的监管

(1)根据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修订方案精神,以08版五年期卷烟零售许可证换发延续为契机,将不符合条件不予延续的原持证户列为重点对象,在注重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强监管,避免其转化为无证户。

(2)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清理取缔工作,执法过程中要讲政策、顾大局,要细分无证户的经营状况,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关注民生。

(3)加强对城镇主要路段零售户、卷烟经营大户以及娱乐服务类和烟酒类等经营业态零售户的监管。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

县局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中队要按照要求做好前期市场调研,调查本辖区雪茄烟市场情况、梳理出不符合延续换证条件的经营户。专销要密切配合,适时召开专、销、送座谈会,分析研究辖区市场雪茄烟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动态,市管员要对线路经营雪茄烟零售户、重点户走访到位,对经营户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二)工作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专卖股协调营销部门调取辖区市场雪茄烟销售客户名单并下发至各中队,作为雪茄烟市场检查重点对象;各稽查中队对辖区无证经营情况和五类场所进行梳理建档。对收集整理的雪茄烟销售户、无证经营户、五类场所,中队应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

(三)集中治理阶段(11月11日至12月20日)

各稽查中队根据行动方案,认真做好卷烟市场治理的有关工作,围绕行动重点,主动开展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发挥作用,收到成效。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稽查中队要定期对专项行动效果进行总结,县局进行考核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稽查中队行动总结于12月28日前报县局专卖股。专卖股进行整理归纳后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专卖科。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到位,成立“金秋二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调研,明确重点。各稽查中队要全面摸排雪茄烟市场,掌握市场的真实状况。对于较大的烟酒商店和高档消费场所要开展重点监管。

(二)注重分析,加强研究。协调营销部门对近两年销售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掌握雪茄烟在辖区市场销售趋势,防止雪茄烟非法流通现象在辖区市场发生。

(三)强化协作,完善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力争彻查市场上无证经营雪茄烟和销售走私、假冒、非法流通卷烟、雪茄烟行为。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同时,建立起雪茄烟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四)突出激励,有效推进。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对“金秋二号”行动中表现突出,破获大要案、网络案件的,县局将上报市局给于奖励。万元以上案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局,县局于案发当日上报市局。治理成果实行月报制,各中队于每月25日将治理成果及数据以文字材料形式上报县局专卖股,专卖股于月底前上报市局专卖科。

第5篇

为深入开展对卷烟零售户弱势群体的帮扶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效果,按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6年度“亲情帮扶,徽映你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帮扶客户服务需求调查结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提供全面、有效的亲情帮扶服务,注重对弱势群体客户自身“造血”功能的打造,努力实现三个“提升”,即:以卷烟经营赢利带动其他商品综合赢利的提升,以卷烟经营能力带动自身综合经营能力的提升,以卷烟经营形象带动整体店面综合形象的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进退标准,完善客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推进亲情帮扶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1.明确进退标准

(1)帮扶对象标准

亲情服务活动的对象主要是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连续规范经营两年(含)以上的卷烟零售户弱势群体,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类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子女或子女无供养能力的。

第二类是有国家核发的残疾人证明或虽无证明但有明显外在残疾,导致生活困难。

第三类是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慢性疾病且对劳动能力有直接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四类是烈士遗属或伤残复退军人,且生活困难的。

第五类是从事卷烟经营的零售户家庭遭遇突发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六类是虽不符合上述五种类型,但经民政、(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确有特殊困难的。

有严重不规范经营行为或因游手好闲、赌博等不良行为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不得作为活动对象。

(2)脱离帮扶标准

帮扶对象经过评价,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则不再享有“亲情帮扶”专项服务。

一是卷烟毛利收入2倍高于当地的城市低保水平标准线;

二是经营其他商品的毛利收入高于卷烟,且2倍高于当地的城市低保水平标准线;

三是已不再经营卷烟。

同时,在客户经营中,若发现客户将倾斜的货源以低于市场价销售、外流给其他客户等违规违法行为,或发现客户有游手好闲、赌博等不良行为,则立即取消其“亲情帮扶”服务。

2.协议约定

签订亲情帮扶协议,约定双方的权益与义务。(见附件一)

3.建立档案

基层员工(客户经理、送货员、市管员)对本地零售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依据弱势客户群体评价标准确定具体帮扶对象,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次审核,三员签字后由客户经理提报营销部,县局(营销部)复核并确定帮扶对象所属类别,建立档案上报市局(公司)“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帮扶对象申请审核表、审定表及活动记录表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6年度“亲情帮扶,徽映你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4.动态管理

各营销部关注辖区内所有客户情况,发现有符合帮扶条件的客户,可按照选定程序进行补充申请。

各县局(营销部)对帮扶客户的评价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价指标见附件二),若在帮扶活动下,客户的经营、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达到脱离帮扶标准,则要对其进行调整,并报“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但其档案以及活动记录依然要予以存档。【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所有帮扶客户的帮扶期均为一年,一年后将不再提供相应的帮扶服务项目。各基层岗位人员特别是客户经理,要按照方案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各项帮扶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帮扶客户在卷烟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力所能及的为帮扶客户解决其他经营或生活中的困难,提升客户的经营能力,提高经营收益及生活质量。弱势客户经过帮扶后,店面形象、经营收益及生活质量提升明显的,为其服务的客户经理在年终考核或技能等级聘任时将给予相应加分。

(二)服务项目倾斜

1.货源供应倾斜

一是各营销部要在客户最高限量政策下,通过调研分析,按照帮扶客户的真实需求,在月度总量核定上给予充分满足;

二是在月度品牌投放中,每月的第一周对帮扶客户最高可增加一品黄山10条、黄山硬盒10条的货源倾斜;若遇到节日销售旺季,在节日前一周,对帮扶客户最高可增加一品黄山10条、黄山硬盒10条、苏烟(五星红杉树)或玉溪软盒5条的货源倾斜。倾斜方式为客户经理按照政策标准结合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通过商业系统应急供应模块给予增量申请(注明:亲情帮扶客户),营销部进行审核提报,采供部予以最终审核执行。

为保证货源倾斜政策的有序推进,各营销部密切关注客户经营情况,以客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为基础进行货源倾斜。

2.人员服务倾斜

客户经理要根据每个帮扶客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与店面情况,分析客户经营情况与发展潜力,制定阶段性提升目标,并为其“量身定做”经营提升方案。方案交营销部审核后,分阶段予以实施。该项服务要“一户一策”,营销部负责对帮扶客户提升目标与效果进行验收,并在每月上报卷烟营销中心的工作总结中予以说明。对于客户经理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各县局(营销部)要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在每周访销中,客户经理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需求,帮助其制定备单,并跟踪客户订单情况,防止客户错过订货机会。对于生活不便、无法及时存烟款的客户,基层服务人员可帮其存款。

基层服务人员每月拜访帮扶零售客户不少于2次,对客户店面进行整理、清洁不少于1次,驻店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服务记录不仅要记录在活动记录表中,也要在客户服务手册上予以登记。

(三)经营指导帮扶

1.资金帮扶。建立烟草“亲情帮扶,徽映你我”专项活动账户,财务科负责账务管理,政工科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只能用于亲情帮扶对象。

2.贷记卡办理。积极联系当地银行,为所有帮扶对象办理贷记卡,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3.培训指导。各县局(营销部)要根据帮扶客户的经营能力提升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培训可由客户经理分片区组织帮扶客户进行现场培训,也可由各县局(营销部)统一召集辖区内帮扶客户开展培训。培训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效果培训评估,切实通过培训提升帮扶客户的经营能力。

(四)改善硬件条件

通过提供硬件设施与店面设计,以改善卷烟经营形象,推动店面整体形象的提升。

一是对于第一批城镇帮扶客户,通过统一定制、免费提供卷烟展示柜台的方式,帮助其提升店面硬件设施与形象。各县局(营销部)负责展示柜台的派送。

二是各营销部可适时向帮扶客户提供宣传促销物料如雨伞、打火机、T恤衫等,帮助客户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由客户经理负责发放,并将宣传促销品的种类与数量记录在帮扶记录表以及客户服务手册上,以备检查。发放程序按照《市烟草公司宣传促销物料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五)营造社会氛围

1.扩大帮扶队伍。通过各种途径向所有卷烟零售客户及全体员工发出倡议,发动更多的人参加“徽映春光志愿服务队”,向帮扶客户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传递爱心。

2.拓展宣传渠道。各单位要通过市县局网站、《烟草报》、网上营销系统等平台,发布活动推进报道以及相关信息,积极宣传亲情帮扶活动,打好宣传基础。

3.发掘典型事例。要不断发掘在“亲情服务”活动中客户、服务人员的典型事例,通过加大宣讲力度,注重营造互帮互助的活动氛围,扩大影响力,增强“正能量”,努力树立“责任烟草”的新形象。

(六)定点联系制度

与“235”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年”活动等党员干部活动紧密结合,市、县二级领导班子及各级党员干部分别与帮扶客户“结对子”,建立定点联系制度。

定点联系“结对子”情况要上报“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上门慰问、帮扶“结对子”的弱势客户,了解实际困难,解决实际问题,检查基层各岗位人员对客户的服务到位情况,每次走访的内容要进行详细记录。

各单位要利用多方资源,拓宽帮扶渠道。积极与当地政府、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加强联系,了解掌握政府的扶贫帮扶政策,主动争取一些扶贫项目,邀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参与帮扶活动,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不断总结完善。在活动推进中,要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并对相关措施进行完善,力求帮扶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富有成效。

(二)推广有效做法。在活动推进中,要积极探索帮扶手段,并通过总结、改进,达到推广标准,并积极组织推广。

(三)确保规范推进。对于亲情帮扶活动的资金、物资等帮扶资源要建立专项的管理台帐并予以及时公布,增强活动透明度。督查部门要对帮扶资源发放管理、活动推进实施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第6篇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经市局(公司)党组研究,成立“烟草亲情服务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基层,排除职工后顾之忧,整合公共资源,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服务新格局,构建和谐宿烟。

二、机构设置

烟草亲情服务站隶属市局(公司)工会,为非常设机构,服务站设站长一名,成员5人左右。第一届人员从各单位或部门抽调,第二届起选举产生。服务站下设工作组。

服务站站长任职资格:敬业爱岗,乐于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在职工中享有一定的威信,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职务级别为正科级或副科级人员(包括现职、离岗或离退休人员)。

服务站成员资格:思想素质好、业务精、作风实的现职或离岗人员。

三、职能范围

1、按照市局(公司)要求,服务站的职能是:为服务对象(基层、员工、社会、离退休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合理化意见建议受理、矛盾排调、政策咨询、生活帮助等工作,具体如:红白喜事协调、水电气维修、住院快速通道办理、家政咨询服务、绿色蔬菜供应等。

2、服务站直接在市局(公司)党组和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服务站配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文件柜以及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

四、工作要求

服务站遵循“为民、高效、规范”的原则,实行“开放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运作机制。

1、规范运作流程

(1)制定服务站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服务站人员工作规范、服务站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评价考核机制等制度。

(2)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加强管理,不断推进细节管理和痕迹管理,实行服务站工作人员亮证挂牌上岗,不断规范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仪表及基础档案资料等方面的管理,做到“文明接待、准确记录、认真核实、分类归口、及时办理”。

(3)加强服务信息收集和分析汇总,推进服务事项的登记、督办、反馈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服务工作时效性。

2、强化监督考核

(1)服务站及其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市局(公司)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制度落实、服务态度、办事件数、办事效率、办事质量、办事结果等,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对表现优秀、群众满意度高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对作风不正、敷衍应付、服务不力的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调离工作岗位。落选人员另行安排。

(3)考核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并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等有关规定,及时有效的开展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换发工作,规范申请和办理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换证原则

(一)规范有序原则。确保延续换发许可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规范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的合法权益。

(二)合理布局原则。按照“有利于提高烟草制品零售户赢利

水平、有利于消费者购买、有利于有效实施专卖管理、有利于访送服务”四个立足点优化布局,有效限制烟草制品零售商之间无序竞争。

(三)公平公正原则。提前公布延续换发许可证的条件、程序、承办时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对延续换证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办理延续审批手续。

(四)责效并重原则。延续换发许可证时间短,任务重,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部署,注重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许可证的延续换发工作;对于在延续换发许可证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的,按照市局(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换发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四、换证范围

市范围内2016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五、程序要求

(一)延续换发许可证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原许可证正副本(正副本丢失的要提供在本地县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丢失公告);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4、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的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7、烟草专卖局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发证程序

持证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的,专卖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在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具体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申请人及其经营能力、条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是否有严重违法行为等不予延续的情形;

4、是否有依法应当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形;

5、其它需要审查的材料和内容。

经审查符合法定延续条件的,应当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将《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送达持证人,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经审查不符合延续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延续的决定,将《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延续决定书》送达持证人,说明不予延续的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并收回原证件。

持证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依职权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收回原证件。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过程中的其他有关程序和要求,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国烟专〔2016〕549号)、《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烟法〔2016〕349号)等烟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三)许可证的期限

延续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体期限应综合考虑本人意愿、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守法经营情况、城市规划等因素予以确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持证人依法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续:

1、申请人不具备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资金的;

2、申请人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

3、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独立的;

4、因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1月30日期间);

5、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6、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7、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

9、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

10、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儿童娱乐场所内以及中、小学校出入口周围50米半径内的;

11、经过股权转让或合伙财产转让,申请人股东或出资人出现外商投资企业或者个人的;

1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1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14、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制品经营业务的;

15、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

16、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申请恢复营业的,经烟草专卖局公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

17、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开展烟草制品经营活动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19、在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0、在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时,提交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是涂改、伪造、变造的;

2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

22、不符合《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相关规定的;

23、其他依法不予延续的情形。

六、组织实施

(一)宣传梳理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各县(分)局要对许可证换发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分区域、分市管线路对延续换发许可证的零售户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二)受理换证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分)局要明确延续换证的受理地点和时间,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要有组织、有计划、积极稳妥的实施,保障按期完成换证工作,同时要加强档案管理,所有延续换证档案后期分类集中上交县(分)局存档备查。

(三)复查整改阶段(2016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由市局专卖、法规等部门形成联合检查小组按照本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换证工作进行复查,对执行不力及违反程序规定换证等行为按照市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规范操作、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各县级局局长为换证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认真做好换证工作的监督、审查。

(二)做好“四个结合”,一是将延续工作与零售户培训相结合;二是将延续工作与取缔无证经营户相结合;三是将延续工作与市场管理相结合;四是将延续工作与内部监管工作相结合。

(三)依法办理,为申请人提供齐全的申请须知材料,对于不符合要求不予办理的,要在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积极妥善处理许可证换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严格审查,核查及复查人员在审查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及核查其他相关需要审查的内容,一旦发现身份不符、虚假客户、一户多证等核查不实现象,对相关责任人按市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在受理、发放许可证过程中,所有人员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零售户的吃请,不得办“人情证”、“关系证”,一旦发现以私牟利、弄虚作假的,按照市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专卖、法规、营销、配送、信息等部门在换证工作中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换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于2016年1月1日前未申请换证的到期许可证,专卖部门应当依职权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回原证件,连同不予延续的告知营销配送部门停止访销供货。

(七)在许可证换发过程中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公示换发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办理时间和地点,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不符合要求不予以办理的,要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

(九)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主动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触犯刑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十)各县级局要求结合本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及时上报延续换发许可证工作开展情况。

篇四: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2016卷烟市场净化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以维护国家、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合法权益为宗旨,按照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假冒卷烟制售网络,彻底清除市场中存在的假冒、走私等违规卷烟,坚决取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为促进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涉烟非法经营案件,摧毁一批涉烟非法经营网络,依法严惩一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提高全社会烟草专卖法律意识,增强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观念;全县范围内无证经营行为、销售走私卷烟、假冒卷烟和非法渠道卷烟行为基本杜绝;进一步规范全县卷烟市场秩序,城区市场净化率达到98%以上,农村市场净化率达到95%以上。

(二)任务

1、严查假烟加工窝点,切断制假原辅材料供应,坚决打击非法印制烟标行为。

2、严查利用公路、铁路、水运等交通渠道,特别是利用特种车辆、货运物流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3、严查偏远山区、宾馆、饭店、网吧、娱乐场所、名烟名酒店和各镇农贸市场周边有一定规模的带有批发性质的食杂店等重点部位,以及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销售假烟行为,严厉打击涉烟违法“钉子户”。

4、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及通信终端涉烟违法活动。

5、坚决取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违法经营行为。

6、查处重大制售假烟网络案件。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卷烟市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烟草专卖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邮政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协调、服务与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各镇要配合做好整顿规范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县烟草专卖局负责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本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卷烟市场的检查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对重大案件线索和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做好本次行动的协调及经费保障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涉烟犯罪活动的立案侦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负责对通过互联网、通信网络转播涉烟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把“破网追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挖主犯。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非法卷烟等扰乱卷烟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3、县工商局负责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生产销售无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和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印制、销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查处力度。

4、县邮政局负责对利用邮寄快递渠道非法邮寄卷烟行为的检查。

5、县交通局负责对职能范围内物流货运场站涉烟运输行为的监管。

6、县质监局负责指导烟草专卖部门查处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及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7、县检察院、法院负责及时起诉、批捕、审理、判决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各类涉烟刑事案件。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7日至31日。成立卷烟市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2月1日至3月31日。主要任务:1、根据卷烟市场排查情况,对不符合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及违反《中华人民国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2、开展高档卷烟专项治理,规范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超市、车站等场所卷烟零售户的进货渠道。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堵住非法卷烟的流通渠道,对重点户及宾馆、酒店等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对有违法嫌疑的经营户进行严密监控;对火车站、汽车站及大型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不漏一店一户,切断向零售户非法流入的渠道,彻底治理非法卷烟经营,确保对外经营窗口无摆卖非法卷烟、无违法进货、无坑害和蒙骗卷烟消费者现象。3、加强对配货站(中心)、物流中心涉烟经营行为的监控,谨防不法分子利用物流渠道从事涉烟非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查处。4、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对3万元以上的涉烟案件要重点突破,追根溯源,强化证据收集,力求“侦破一案,挖出一串,震慑一片”;对5万元以上的涉烟案件要挂牌督办,按照法律程序和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310号国务院令)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严惩一批涉烟案件的主犯、惯犯,始终保持打击涉烟非法犯罪的高压态势。5、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破获的大要案件,及时曝光,震慑涉烟违法犯罪分子。6、落实周报告制度。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每周一上报查获案件和物品数量等情况。7、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意见,研究探讨案件查处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4月。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进一步巩固卷烟市场净化专项行动活动成果并进行总结,将总结及成果统计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县卷烟市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卷烟市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各成员单位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要进一步认真总结和积极探索烟草制品打假协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烟草部门的密切协作,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切实规范卷烟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卷烟市场净化专项行动是净化整顿全县卷烟市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方案精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全面提高卷烟市场净化水平。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本次行动目标与内容,及时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及典型案例,通过公布12313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信箱、集中销毁假烟、宣传假烟的危害等多种形式,争取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和参与,为本次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三)规范执法。各级执法单位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对破获的重大涉烟案件要一事一报,严禁以罚代刑。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法定权限及时移送涉烟案件,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统一移交县烟草专卖局处理。

篇五: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2016烟草公司现场管理工作方案

为健全完善7S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深化7S现场管理,持续打造“五大环境”,着力提升“五个形象”,继续谱写烟草“上水平、创一流”新篇章,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

现场管理日常运行检查由企管处牵头组织实施,检查小组成员为各部门7S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实施本部门7S管理及协同7S日常检查工作。

二、检查原则

1、坚持“全面覆盖、无盲区”的原则。

2、坚持“重在落实、贵在坚持、敢于较真”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4、坚持日常检查与持续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检查方式

(一)日常检查

1、检查组人员组成:企管处每次检查前在机关各部门7S管理员名单库中轮流抽选3名7S联络员,组成7S运行检查小组,实施检查。

2、检查范围:市局机关办公区和物流中心办公区。

2.1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办公院区、公共区域、电工房、食堂纳入办公室的检查范围。

2.2各部门储物仓库纳入所在部门的检查范围。

2.3文化中心纳入人力资源管理(政工)处的检查范围。

2.4公共区域(如:停车场、车棚)检查结果,纳入个人所在部门检查扣分之中。

2.5订单部纳入营销中心的检查范围。

2.6稽查大队(组)、案审室、证件室纳入专卖处的检查范围。

2.7联合工房、物流中心公共区域、院区、会议室纳入物流中心检查范围。

2.8市局门卫、物流中心门卫纳入安保处的检查范围。

3、检查标准:见附件。

4、检查程序

4.1每月至少两次全覆盖检查,检查时间不定期,检查人员随机抽取。

4.2检查通报由企管处统一撰写,统一在看板、网站、电子邮箱发布。

4.3企管处每季度根据考核得分和综合检查情况通报,确定季度红旗部门,在季度首月通报会上予以表扬通报。

5、结果测算

5.1合署办公的部门按一个部门测算。

5.2办公室、物流中心、专卖监督管理处、人力资源(政工)处、营销中心,根据所属区域工作量及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权重。

如:办公室日常检查考核得分=办公区域考核得分*40%+食堂考核得分*30%+公共区域考核得分*30%;

物流中心日常检查考核得分=办公区域考核得分*40%+联合工房得分*40%+公共区域考核得分*20%;

专卖监督管理处日常考核得分=市局办公区域考核得分*50%+稽查大队(组)、案审室、证件室考核得分*50%;

人力资源管理(政工)处日常考核得分=办公区域考核得分*50%+文化中心考核得分*50%;

安保处日常考核得分=办公区域考核得分*40%+市局门卫考核得分*30%+物流中心门卫考核得分*30%;

营销中心日常考核得分=市局机关办公区域考核得分*70%+订单部考核得分*30%。

5.3部门月度日常检查得分取月度检查次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即:部门月度日常检查得分=部门月度日常检查总分÷检查次数

5.4部门年度7S检查考核得分取全年月度检查得分的平均值,即:部门年度7S检查考核得分=部门全年月度检查总分÷12。

6、情况反馈

6.1重点整改区域进行黄牌揭示,企管处督促整改。

6.2企管处每月将检查情况在职工学习例会上进行通报。

6.3企管处负责即时在管理看板和7S管理专栏上发布检查结果与部门得分情况,并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信箱。

7、结果运用

各部门年度7S检查考核得分和红旗情况将作为7S管理工作情况的最终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二)持续检查

1、检查组人员组成:由市局企业管理处牵头组织实施,成员由企管处抽调县(区)局7S管理人员组成,每半年检查一次。

2、检查范围:各县(区)局(分公司)。

3、检查标准:见附件

4、检查程序:制定检查计划→确定人员分工→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打分→结果沟通反馈。

5、情况反馈:将检查情况以通报的形式通过OA系统下发。

6、结果测算

各县(区)局年度7S检查考核得分=全年持续检查考核总分÷2。

7、结果运用

各县(区)局年度7S检查考核得分将作为7S管理工作情况的最终结果纳入县(区)局年度绩效考核。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应建立岗位自检、部门自检、运行检查组专检相结合的检测体系,扎实开展“班前班后五分钟7S活动”。每日养成班前班后自我检查的习惯,真正将7S现场管理融入日常工作,成为每天工作的一部分,持续不断地推进7S现场管理的深入开展。

2、各单位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完善7S管理运行长效机制,检查考核方式要突出多样性,要注重日常检查与持续检查、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机关检查与基层检查相结合,不断丰富检查方式,突出检查效果。

3、各单位要通过巡查、看板、例会点评等多种形式通报先进做法,指出存在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确保7S管理的持续改进,提升7S管理运行实效。

篇六:2016卷烟营销工作措施
2016卷烟零售经营承诺书

卷烟零售经营承诺书

商店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作为“卷烟规范经营示范街”卷烟零售户,面向社会、面向消费者、面向烟草专卖等执法监督机关,在卷烟经营过程中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烟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烟草形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保持店面整洁。

2、不从河间烟草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卷烟,保证店内销售卷烟条打码与许可证编码相符,不售假冒商标卷烟、不售走私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

3、按统一零售指导价明码标价,卷烟标价签使用规范整洁,不低于零售指导价销售卷烟,高价位卷烟不超过限价标准,真诚对待消费者,搞好诚信服务。

4、积极协助河间烟草营销等服务人员,搞好新产品宣传推介、知名品牌培育,重点品牌忠实消费者的登记、发展等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市场等有关信息。

5、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本人向社会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社会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经营的商店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直至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零售户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明确零售点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经营,自愿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和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六统一”的经营要求,不哄抬物价,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区销售、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安全经营手册》进行规范经营,严禁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若有违背后果自负。

四、严格遵守供销社关于零售点设置的各项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店)、一证一点销售。不离点经营,不沿街摆卖,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营业场所禁止吸烟,产品必须存放顾客伸手触摸不到的柜内,并规范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常识。

六、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监督和打假举报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供销、工商及专营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打假查处工作。

七、严格遵守和落实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消防设置齐备,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证上岗。

八、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九、经营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责任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安全责任承诺人、镇安监办、镇派出所各执一份。

经营单位: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卷烟零售商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在卷烟经营过程中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烟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烟草形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保持店面整洁。

2、不从**烟草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卷烟,保证店内销售卷烟条打码与许可证编码相符,不售假冒商标卷烟、不售走私烟。

3、积极协助长葛烟草营销服务人员,搞好新产品宣传推介、知名品牌培育。

4、我在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需设立床铺,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不为住所,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本人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卷烟承诺书

烟草专卖局:

本人依法从事卷烟零售业务,自觉遵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诺如下:

一、

二、

三、

四、 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自觉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 持证、亮证经营,一证一址; 所销售卷烟必须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进货;不销售假烟、走私烟、非法生产的卷烟、霉变烟,不低价销售卷烟,零售价格按建议零售指导价执行,不向其他持证卷烟零售户进货,不与其他零售户相互间串货;

五、

六、

七、 不转借、涂改、伪造和买卖烟草专卖许可证; 停、歇业时及时申报,需要恢复时,及时申报批准; 及时申报许可证延续,不超期经营;核定的许可证登记内容变动的,及时申报变更手续;

八、 属于双下岗照顾的,实际经营人为本人(经营人员可以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但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经营);

九、 属于低保、特困、生活困难照顾的,实际经营人为本人,经营人员仅限生活在一起的家庭内部成员;

十、 积极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卷烟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3)

十一、办理零售许可证后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商店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我自愿参加xx区卷烟零售户自律组织,并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遵守烟草专卖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

二、不经营假冒卷烟、走私烟(含专供出口)、霉坏变质卷烟和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三、按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四、主动配合烟草专卖、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按规定做好亮证(照)经营工作;

六、严格按照统一零售价格销售卷烟,不私自降价;

七、零售户发现有出售假烟、非法渠道进货或价格不统一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应及时向稽查人员和客户经理反映情况、举报投诉;

八、实行统一明码标价,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九、不向中小学生或未成年人出售卷烟;

十、不涂改、出租、出售、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十一、严格遵守《xx市卷烟市场日常监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社会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社会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出现经营假冒卷烟行为,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向消费者加倍赔偿。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经营的商店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直至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承诺日期:

所属管辖中队长: 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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